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中消防设计变更流程方式探讨
2024-06-04郝思静吴婷婷许一兰贺刚王家良邹秋生王希文
郝思静 吴婷婷 许一兰 贺刚 王家良 邹秋生 王希文
摘要:继51号令实施后,各级住建部门在消防设计变更管理工作中发现诸多实施及管理的问题,同时,流程复杂也造成了时间和经济成本的浪费,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基于此背景下,通过对国内相关政策、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中消防设计变更情形及各地管理方式进行了调研,通过研究与分析,对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中消防设计变更流程方式的优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 消防设计变更流程; 优化方式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志码:A
0引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1]第二十五条、《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51号令实施之后,各级住建部门承接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明确了方向,但在消防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方面也陆续发现了一些问题:
(1)各地行政管理需求方面。根据平时工作掌握,虽然现行政策明确提出“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但各地对“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的理解不一致,对消防设计变更内容的风险程度理解一直都存在较大分歧,行政的自主裁量权过大,变更的办理流程存在“畸严畸松”两个极端现象,很不规范。
(2)优化营商环境层面方面。《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3]明确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以行政许可为重点,梳理再造审批流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在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形成新突破,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如果消防设计变更审查流程不得到简化,企业在建设过程中进行微小设计调整的时间将大大延长,造成时间成本、经济成本的浪费,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
在此背景下,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对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中消防设计变更情形及各地管理方式进行了专项研究,并赴省内典型地市进行现场调研。在此基础上对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中消防设计变更流程方式进行详细的探讨。
1课题研究内容及方法
1.1研究內容
本次调研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有四个: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变更进一步分为一般变更和重大变更是否恰当?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一般变更对应的消防审验工作流程能否简化?
(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一般变更的申请材料清单及相应要求能否简化?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一般变更、重大变更的档案管理要求是否不同?
1.2研究方法
1.2.1相关政策研究
梳理归纳全国及各地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设计变更、消防设计审查、既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因为针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变更管理,国家层面以及各地都尚未出台细化的政策,所以若要试点先行,创新改进消防变更审查管理流程,就需要对现行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先行试点的创新形改革方案从出发点、主要内容、特点进行梳理并总结,得出可以借鉴的关键点。
1.2.2省内部分地市调研
笔者选取成都、绵阳、雅安、宜宾四个城市进行线下实地或线上座谈调研。调查对象为当地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图审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对涉及消防设计变更的典型项目进行调查,找准建设、设计单位在变更的内容、规模、范围、深度等各个方面存在的困感。同时,听取各地行政审批部门关于消防设计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实际的经验做法以及实施效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笔者在调研过程中通过调研问卷表的形式更广泛的征求了各方意见。调研表区分调研对象工作单位类别、所在地、项目类型对意见进行分类收集。收集的意见包含:消防设计变更情形区分、提交申请流程区分、要件清单区分、档案管理要求等。
2调查与分析
2.1相关政策研究与总结
笔者梳理归纳了全国及各地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设计变更、消防设计审查、既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总结[1-2,4-8]:
(1)目前,国家及各地对于消防设计变更的政策为: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且无专门针对变更的政策文件。
(2)目前,针对优化流程、提高审批速度的方法主要有:
①并联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查许可并联申报渠道,建设单位通过施工图审查平台向施工图审查机构申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可自主选择是否并联办理。选择并联办理的,实现“一窗申报、全程网办、并联审查、同步发证”,建设单位可在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同时取得消防设计审查许可。
②全流程网上平台审批。在审批管理系统上的工程,申请消防设计、消防设计变更、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应通过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并备案。
③照图验收。消防设计变更采用“照图验收“制度,验收阶段不再重复校验设计文件。
(3)目前,针对特殊情况做出的规定有:
①建设项目对消防设计无法把握时、难以判定是否应受理的。建设单位可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向项目属地建设管理部门提交咨询申请、征求意见,咨询意见、征求意见可作为施工图审查参考。
②建筑高度大于 250 m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加强性措施的专题研究论证,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研究论证意见作为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的依据之一。
(4)部分城市开始开展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改革。创新点主要有:
①简化小、微改造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流程,采用“清单+告知承诺制”和“备查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优化消防审验管理流程。
②商业综合体建设单位与承租户各自独立开展消防设计和施工的,商业综合体承租户可在商业综合体建设单位的牵头下相对集中申报消防验收(备案)。
2.2各地消防变更工作现状及难点
笔者选取成都、绵阳、雅安、宜宾四个城市进行线下实地或线上座谈调研。通过各地调研,我们得出各地调研难点问题汇总:
(1)法规制度依据不足。截止目前,各级尚未出台关于消防设计变更审查工作的相关细化规定,各地在标准尺度把握出现问题。各地对变更内容是否涉及消防变更认定不易把握。对消防变更重要程度不易界定,难以区分是消防的重大变更还是一般变更。此外,对消防设计变更收取资料的标准未能统一。
(2)如何应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需求。对于一些较小的设计变更,若要求建设单位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需耗费较多时间和资源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于这类变更,建议可以优化精简程序,提高审查效率。
(3)施工过程缺乏监督。部分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多次发生有关消防的设计变更,但是否进行申报,政府主管无法监管。部分项目缺乏施工过程的监管,竣工时一次性检查之前所有变更,往往造成了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工程设计问题且无法整改的严重后果。
(4)对于需要重新进行申报的界限较为模糊,主管部门执行标准不够明确,自由裁量权过大。
(5)有利于降低火灾风险性的调整是否还应按消防设计重大变更来进行审查流程。
建筑论坛与建筑设计郝思静, 吴婷婷, 许一兰, 等: 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中消防设计变更流程方式探讨
(6)需进行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论证的项目,当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时,应按什么消防设计变更审查程序。
(7)景观目前未强制性纳入图审系统,景观总图与已报审通过的消防总平面出入较大,如何监管。
3意见建议
经调研分析,笔者最终对所有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变更管理提出几点建议[9-11]:
(1)消防设计变更区分为一般变更情形与重大变更情形。
(2)凡涉及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现行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以及GB 55036-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条文的设计变更,均为重大变更。
(3)如在满足现行规范的情况下,仅进行局部的火灾危险性较小的调整,可定义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一般变更,其余情况均应定义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重大变更。例如:在满足现行规范的情况下,仅调整总平面内消防车道与市政道路接口的位置;不改变建筑功能及安全疏散布置,且满足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情况下,仅在原有防火分区内对房间平面分隔进行调整;在满足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情况下,仅对消防救援窗位置进行改变等。
(4)鉴于目前建设单位申请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变更行政审批流程仍然按重大变更流程进行申请,行政审批时间较长,不利于建设工程的推进。现建议可适当减少消防设计一般变更行政审批流程。具体变更流程内容为:①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查。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出具意见或报告。③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上传变更材料及审查机构意见至审图平台。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重大变更应重新提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5)鉴于目前建设单位申请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变更流程需提交审批资料繁琐,不利于建设工程的推进。现建议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重大变更按照现有政策执行,对于消防设计一般变更可适当减少需提交的行政审批资料。具体资料清单为:①消防设计变更审查申请表。②消防设计变更文件(包括图纸和计算书)。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提供的设计变更审查合格书。④涉及规划、人防、卫生等部门审批内容的,应同时上传原审批部门同意变更的批准文件。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重大变更要件清单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6)建设工程消防有关档案应参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列入城建档案馆统一管理。所有变更资料均应进入档案管理系统,变更资料建议分册并集中存放,其中图纸可用电子档案的形式保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变更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变更档案管理分消防一般变更档案管理和重大消防变更档案管理。在施工过程监管和竣工备案时,均需提供涉及变更内容的档案资料。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一般变更,不再重新核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特殊建设工程的重大消防变更,需重新核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并在意见书中列出各次变更内容。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S].2020.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川建行规〔2021〕2号[S].2021.
[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辦发〔2022〕37号[S].2022.
[4]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住建规范〔2020〕7 号[S]. 2020.
[5]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住建规〔2021〕3号[S]. 2021.
[6]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8〕50号[S]. 2018.
[7]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21〕386号[S]. 2021.
[8]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深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2.0版)》的通知》宁建改办〔2022〕14号[S].2022.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年版)[S].
[10]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S].
[11]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 55036—2022[S].
[作者简介]郝思静(1991—),女,硕士,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建筑;吴婷婷(1987—),女,硕士,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建筑;许一兰(1982—),女,本科,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建筑;贺刚(1970—),男,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建筑;王家良(1970—),男,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给排水;邹秋生(1972—),男,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暖通空调;王希文(1982—),男,本科,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