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研发机构促进成果转化的实践探索
——以浙江省实验室为例
2024-05-31包海波凌文波李慧珍
包海波,凌文波,李慧珍*
(1.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杭州 311121;2.中共杭州市委党校余杭区分校,浙江杭州 311121)
0 引言
当前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方兴未艾。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中国紧紧把握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聚焦自立自强全面提升创新活力。浙江省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组织建设以省实验室为代表的新型研发机构。整合政府和市场力量,一方面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以地方产业需求为牵引布局省实验室,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依托创新链重塑产业链,强调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突破现有产业链瓶颈,实现产业链全链升级。截至2023 年11 月,浙江省已启动建设三批省实验室,包括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湖畔实验室、良渚实验室等10家省实验室。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实现科技促进经济增长的核心关键[1]。浙江省实验室坚持创新链、产业链“双链”融合,打通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应用的通路,开展目标导向、任务牵引的产学研联合攻关,推动重大原创成果在浙江落地产业化,支撑引领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1 浙江省实验室促进成果转化的实践
科技成果的价值在于运用,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从理论到实践、从科学到生产力的关键环节[2]。浙江省实验室定位于聚焦世界科技前沿、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支持地方产业布局,突出“双链”融合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全维度协同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1.1 强化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
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构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体系。浙江省实验室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完善转化全环节制度建设,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链。健全实验室绩效考评、利益分配机制,形成《科技成果转化负面清单》,破解成果转化制度性障碍,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创新制度设计、机构设置、资本服务等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之江实验室创新全过程介入、专业化分工的成果转化机制,不断完善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研管理机制,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设计。设立之江实验室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负责成果转化,提供作价入股、科研服务、商业运作等支持服务,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持股和管理平台。瓯江实验室形成“1+1+1”的成果转化制度体系,拟定《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并细化形成《科技成果转化负面清单》,健全完善实验室激励创新、尽职免责容错机制。
1.2 优化软硬件服务,完善配套体系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断完善成果转化软硬件服务配套体系,实现成果既上“书架”,更上“货架”[3]。在硬件方面,建设开放共享的公共科研平台和科研基础设施,强化硬件资源支撑,推动建设一批产业转化载体,10家省实验室建成运行与在建的公共科研平台累计超50个。在软件方面,引进、培训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组建技术经纪人团队,加强与企业联系交流,对接最新产业需求,优化升级技术咨询、项目评估等全流程服务水平,建设完善科技成果技术服务体系。
之江实验室发挥“1+1+1>3”的混合所有制优势,整合政府、高校、企业三方资源[4],引领打造“实验室—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专业园区”链式体系,打通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的成果转化全链条。截至2022 年底,之江实验室已孵化之科智慧、之科立上等9 家科技企业,估值合计超20亿元。良渚实验室探索构建“驻点式”人才交流模式,委派研究团队入驻生物制药、医疗设备制造企业,深度参与科学研究、产品转化、临床反馈等环节,助推科技成果产业化。白马湖实验室招揽工程学、管理学人才入驻实验室,组建起一支专业化的成果转化队伍,提供专业化、精细化、全流程、全要素的服务,加快成果转移转化进程。
1.3 联动多方力量,共建科研平台
加强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合作交流,联动共建联合创新中心、试验示范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通过设立创新共同体,既能使得企业了解最新前沿科技,明确产业升级方向,又可以帮助实验室对接产业发展需求,打破实验室与产业车间的“信息差”,促进实验室科技创新资源及科技成果和企业融通共享,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效率和效益。
依托科研平台建设,建立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的新纽带,探索创新链、产业链耦合发展的创新范式。之江实验室与富通集团签约组建“富通-之江联合创新研究中心”,联合开展智能计算、光纤传感与系统等领域的基础研究、技术升级和成果转化,打造长三角区域智能计算与数据中心集群。瓯江实验室与华润医药集团共建联合创新中心,发挥实验室科研优势和集团产业优势,缩短科技成果转化路程,并持续与浙江诚意药业、浙江伊利康公司等行业领军企业保持互访,促进创新资源和科技成果与企业融通。甬江实验室实行“L+C+N+P”组织模式,其中“N”即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室为协同创新中心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提供顶尖科研设备,推动中心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落地,目前已有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等8家高校加盟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1.4 拓宽投融资渠道,推进转化应用
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回报慢、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成果转化常常面临资金短缺难题。浙江省实验室探索建立起“政府基金+社会资本+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融资模式,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资,聚焦“投早”“投小”,构建市场化的科创基金体系,整合政府和市场力量,共同支持实验室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通过设立创新基金、成果转化基金等专项投资项目,化解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难题,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保驾护航”。2023 年,之江实验室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与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之科成果转化基金”,专门投资之江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泛之江实验室生态项目,重点围绕之江实验室创新链、产业链上下游布局投资,打造具有之江特色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良渚实验室紧密衔接资本市场,以“初创基金”“概念验证基金”等形式助力科研成果转化,构建以“创投基金+全链条研发共性支撑设施”为核心的创新生态系统,联动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未来医学创新基金”,目前投资项目超20 个,推动健康产业发展。天目山实验室与多家金融机构、投资咨询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支撑浙江航空产业发展。
2 浙江省实验室加快成果转化的实现机制
2.1 产权保护机制
产权保护是成果转化的前提和基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实验室成果是社会科技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产权明晰是成果转化的前提,知识产权保护是成果转化的关键保障[5]。以省实验室为代表的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培育产权保护机制,明确成果所有人,为成果转化的市场化运行打好基础。探索实施全程管理、专业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组建专业化知识产权管理队伍,从项目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化全过程进行知识产权分析和布局。设立“知识产权转化基金”,用于高价值知识产权运营,包括高价值专利挖掘、申请、保护和商业化等。
2.2 激励保障机制
激励机制是充分激发科研工作人员积极性,产出科学技术成果的重要保障。激励保障机制既包括工资福利、职位晋升等基础性保障,也包括专利转让收益、技术作价入股等利益分配机制,保障科研工作者的收益权。浙江省实验室采取市场化的人员管理机制,打破岗位设置和工资总额限制,给予科研人员有竞争性的工资福利待遇,探索灵活开放的用人机制,鼓励有重大科技成果产出的科研工作人员名利双收。建立保障和凸显科研人员利益的机制,激励科技人员投身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保障科研人员收入与对成果转化的实际贡献相匹配,统筹衔接应用导向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支撑等各环节工作。
2.3 利益协调机制
科技成果产生和转化需要大量人才、资金、设备等要素投入,涉及新型研发机构、科研工作人员、政府和合作企业、高校等多方主体,因此成果转化收益的分配制度至关重要。浙江省实验室探索建立协同作战和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实验室享有科技成果的署名权,在同等条件下实验室对成果转化享有优先投资权;协同内外部技术经纪人和专业机构促进成果转移转化,按照实际贡献保障参与转化人员权益;充分保障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权,明确成果完成人、所在团队和实验室的收益分配比例,科研工作人员收益分配可达90%以上,在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的同时保持科研平台的高效运行,推动产学研用进一步融合;对于合作研发成果的转化收益,由合作各方协调分配,在顺利转化应用的基础上按照要素投入和实际贡献分配收益。
2.4 资金支持机制
资金支持是启动成果转化进程的前提。新技术成果具有专业性、前沿性的天然壁垒,成果转化具有长周期和高风险的特点[6],常规的商业资本往往不会投资。浙江省实验室通过自设基金、联合基金途径,探索“政府+实验室”“投资机构+实验室”“合作企业+实验室”等多种资金支持模式,打造适合初创企业发展规律的投资、担保、借贷的金融微生态,以“初创基金”“概念验证基金”“产业基金”等形式助力科研成果转化。实验室成立母基金,参与创投基金运作,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技术成果转化;成立天使投资基金,用于具有明确商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人才创业;联动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企业成立成果转化基金、创新基金和产业基金,支持“实验室成果源头供给—企业技术转化应用—产业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建设”全过程创新链条。
3 加快成果转化的政策启示
3.1 促进多链融合发展,构建创新生态体系
围绕“产学研用金、财政介美云”十联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发展[7],构建多元开放合作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一是加强实验室与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的协作交流,支持大科学装置等重大科学仪器共建共享,依托公共科研平台强化学术交流合作,串联创新链多元主体。二是鼓励实验室与企业共建联合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技术研发平台,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耦合发展,联动产业上下游打造创新共同体,缩短成果转化路径。三是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强化成果转化金融支持,构建多渠道科技成果转化投资机制。四是组建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密切追踪市场需求,挖掘高价值技术成果,激活成果库、专利库。
3.2 完善激励保障体系,健全收益合理分配
建立适应新型科研范式的考核评价、人员管理、收益分配制度,保护科研热情,保障科研人员收益权。一是探索建立以科研成果和创新质量为导向,以近中期为主兼顾长期的考核、评价和奖励制度,适当提高产业贡献在考评体系的比重,保护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二是科学制定人才分类考核评价及职称评聘办法,完善与科研人员能力和贡献相匹配的薪酬分配制度,分类考核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人才,调整原创成果、产业贡献等指标占比,给予科研人员成长空间。三是建立保障和凸显科研人员收益权的分配机制[8],明确成果转化职责和收益,形成制度化的贡献认定和收益分配标准,充分有效激活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3.3 打造成果承接转化区,发展实验室经济
构建“科创平台源头供给—企业技术转化应用—产业孵化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建设”全过程创新链条。一是支持研发面向产业化,支持实验室承接“揭榜挂帅”项目[9],引入职业经理人和专业化运营团队,促进研发前期与产品设计的融通。二是联动打造实验室经济圈,融合实验室周边技术熟化中心、中试基地、投融资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形成从实验室科技创新到项目孵化再到产业落地的全链条孵化机制。三是与龙头骨干企业全维度协同创新,探索通过“实验室+孵化器”“实验室+基金”“实验室+工程师组”等模式,承接各类实验室科技成果产业落地,形成经济领域新的增长点、引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