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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己”的诞生:严复对西方 “个人”知识概念的译介

2024-05-30欧梦越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2期
关键词:个人严复译介

摘要:“个人”作为中国近代化进程中的文化符号,堪称转型时代的“关键词”。“小己”是严复用以表达近代西方“个人”(individual)概念的独创译词,首见于《群学肄言》,语出司马迁《史记》。严复的译名策略是“以儒释西”,“小己”的诞生体现出其典型的“中西合璧”的“群己观”,他为西方中性的“个人”概念涂上一层儒家伦理色彩,将斯宾塞的社会学思想演绎成赋予儒学价值的“群己观”,追求“群己平衡”。在近代本土化语境下,严复以“小己”为代表的传统文言语汇对译“individual”,努力调和西方“个人”观念与儒家伦理之间的矛盾,是“会通中西”翻译追求的充分反映,帮助西学“个人”概念完成在本土意义上的接引与转换,为推动近代中国学术话语建构与中西文明交流互鉴作出卓越贡献。面对外来语的冲击,严复苦心孤诣创制的“小己”仍有市场,近代报刊中有不少采用“小己”表示“个人”概念的用例,近代早期英华辞典也多收录“小己”一词,“小己”的传播图谱清晰可见,从历史容受视角可证其文化影响力。晚清中国用于翻译“individual”的译名从一开始就呈现了纷繁复杂的景象,如“人”“人人”“个人”“私”“己”“小己”“么匿”,等等,这些译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自然竞争并存。梳理“个人”对译英文“individual”的历史演进轨迹,考察近代中国思想史上的“个人”话语发展演进脉络时,应充分认识到严复“小己”的创译功不可没,有不可替代的文化价值。由此可进一步思考近代中国语境下西方“个人”概念的本土化译介,以及中国式个人话语的建构与中国现代个人观念的发生。

关键词:“小己”;严复;“个人”知识概念;译介

中图分类号:H315.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5831(2024)02-0157-13 近代中国特殊的社会变局带来政治危机的同时,也引发传统知识的危机,传统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知识结构、常识经验、语言文字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知识思想界迎来巨变。特别是中日甲午战争之后,民族意识空前觉醒,精英阶层开始重新审视与反思西方学术思想的引介问题。严复作为系统译介西方近世思想第一人,从本民族的历史文化记忆出发,在传统话语体系资源中寻找与原语对等或类似的语词概念解释西学,独创译词术语,通过对西方新知识的能动性接受、改造与重释,让西学走进中国本土读者的视域中,被理解、接纳、重构,完成西方概念在近代中国逐渐去模糊化,走向明晰性、稳定性的过程。严复的“立言”独辟蹊径,创造出一套话语体系,为本土文化引进一种新的概念系统,催化了两种异质思想的交融互释,实现西学概念在本土意义上的接引与转换,对近代中国沟通中西文明、建构新的学术话语系统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个人”作为中国近代化进程中的文化符号,堪称转型时代的“关键词”,展现出近代思想文化的璀璨风貌。在严复翻译话语体系中,对西方近代“个人”(individual)概念的表达比较丰富,不同时期、不同著译、不同语境下各不相同,依照词语的来源与性质,大致有传统语汇(“小己”“民”“私”“特操”等)、音义双关(“么匿”)和日语借词(“个人”)三类。其中“小己”首见于《群学肄言·译余赘语》,语出司马迁《史记》,有典可循,极富传统文化意蕴,充分体现了严复的传统文化立场。相关研究散见于沈国威、王宪明、黄克武等论著中,沈国威认为《群己权界论》之后,严复著译中的“小己”逐渐被“个人”取代( 沈国威统计《群学肄言》中,严复使用“小己”4例,未见“个人”,《群己权界论》中,主要使用“小己”,亦不见“个人”,据此判定《群己权界论》之后,严复著译中的“小己”逐渐被“个人”取代。诚然,《群学肄言》的译文正文确实没有“个人”,但严复“译余赘语”中首次出现“个人”一词,可见“个人”的实际使用情况是复杂的。参见沈国威《一名之立 旬月踟蹰:严复译词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65页、第169-171页。)。王宪明以《社会通诠》为例,分析了严译词的用法及含义,认为严复以“小己”翻译甄克思原著中的“individual”,突出了国家与构成国家的个体之间的对立与互动关系[1]。黄克武探讨了严复的“个人”观念以及近代中国个人主义的发展( 黄克武《“个人主义”的翻译问题:从严复谈起》,《二十一世纪》(香港)2004年总第84期;黄克武《自由的所以然:严复对约翰·弥尔自由思想的认识与批判》,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1-25页、第201-206页、第248-250页。)。本文拟进一步考察严复的“群己观”,揭示严复“以儒释西”的译名策略,考察“小己”的诞生及其背后蕴含的文化内涵与学理支撑,继而借助文本对比分析,梳理严译中“小己”的动态使用,并以近代报刊、辞典等史料为基础,还原“小己”的近代容受。期待以此为契机,窥斑见豹,思考近代中国语境下,西方“个人”概念的本土化译介、迁移与转换,以及中国式个人话语的建构与中国现代个人观念的发生,对学界研究作进一步深入对话。

一、“以儒释西”:严复的“群己观”与“小己”的诞生

“小己”首见于《群学肄言·译余赘语》,这是严复为翻译所作的说明,最能体现其思想世界( 此文首次同时出现“小己”“么匿”“个人”三词,构成严复表达西方个人观念的常用概念。)。他阐述“个人”概念及自己“群己观”内涵时,说:

东学以一民而对于社会者称个人,社会有社会之天职,个人有个人之天职。或谓“个人名义不经见,可知中国言治之偏于国家,而不恤人人之私利”。此其言似矣。然仆观太史公言:“《小雅》讥小己之得失,其流及上。”所谓小己,即个人也。大抵万物莫不有总有分,总曰拓都,译言全体;分曰么匿,译言单位。笔拓都也,毫么匿也;饭拓都也,粒么匿也;国拓都也,民么匿也。社会之变象无穷,而一一基于小己之品质。是故群学谨于其分,所谓名之必可言也。[2]10

“小己”语出司马迁《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太史公曰:“《春秋》推见至隐,《易》本隐之以显,《大雅》言王公大人而德逮黎庶,《小雅》讥小己之得失,其流及上。所以言虽外殊,其合德一也。”裴骃集解引韦昭注:“先言王公大人之德,乃后及众庶也。”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史记》第一册,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777页。)。司马迁所言“小己”,相对于“王公大人”,指下层百姓( 颜师古注:“‘小己者,谓卑少之人,以对上言‘大人耳。”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第二册,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665页。),严复更改原意,将“小己”与“社会”“国群”对应,凸显群体与个人的上下、总分关系。“所谓小己,即个人也”,“个人”的出现,说明严复已关注到日本舶来概念。然而,对他而言,日语借词“个人”一定不及中国传统文言“小己”,后者源自经典史籍,传统文化意蕴深厚,非常符合严复翻译“行文欲求尔雅,有不可阑入之字”( 吴汝纶《答严几道》(光绪二十五年己亥二月二十三日即公元1899年4月3日),吴汝纶撰,施培毅、徐寿凯校点《吴汝纶全集》第三冊《尺牍》卷二,黄山书社,2002年版第235页。)的语言标准。严复不采用“个人”这一新名词,却选择源于《史记》的“小己”,正是因为“小己”之中蕴藏了由小及大、由己及群的意涵。

术语概念,一方面是严复叙述方式的记录,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他对西方新知识的理解与认知,承载着译者严复的思想世界。“小己”作为关键词,蕴藏深刻而又丰富的文化信息,与译者严复的思想资源、文脉承继紧密交织。他将“个人”称作“小己”,这一有典可循的译词承载了严复“群己观”的深刻内涵。儒家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要求人们通过自身修炼,达到“成己成物”的理想,即个人的自我价值实现与成就他人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个体是社会的一员,反映在国家治理层面上,也是同一道理:以个人为起点,通过完善个体推动群体进步。严复在诠释群己关系时,将传统儒士的理想抱负与西方个人主义有机结合,注入道德化意蕴。钱穆《国史新论》说:“惟有中国儒家教义,主张由人合天。而在人群中,看重每一小己个人,由每一小己个人来尽性成德,由此人道来上合于天道。没有人道,则天道不完成;没有每一小己个人之道,则人道亦不完成。近代人喜言个人自由,实则中国儒家教义,主张尽性成德,乃是每一人之最高最大的自由。”[3]如果说钱穆的“群己观”仍偏向对传统的“温情”,那么严复的“群己观”則是典型的“中西合璧”。儒家文化是严复基本的文化取向,也是他思考问题的出发点。严复对“个人”的肯定是一种儒家式的,他对个人的重视也离不开儒学信仰,“小己”的使用正是他以儒家视角来理解西方现代个人观念的印证。儒家思想与个人主义在近代中国的相遇,也促成了中西思想文化的交融。

“小己”的使用彰显出严复著译初期对西方个人观念的理解基调,《群学肄言·知难第四》中,以形象的比喻明确宣示其“群己观”。

严译:

夫以小己言群,以言其显,犹群之一羊,论其全种之进退也。以言其隐,犹身之一血轮,观其全体之盛衰也。身为一国之民,夫亦各有其分职,必所职之日治,所居之日进,其生乃休,是身与群常相倚为休戚也。[2]53

原著:

His relation towards the facts he here studies,we may figure to ourselves by comparing it to the relation between a single cell forming part of a living body,and the facts which that living body presents as a whole. Speaking generally,the citizens life is made possible only by due performance of his function in the place he fills; and he cannot wholly free himself from the beliefs and sentiments generated by the vital connexions hence arising between himself and his society.[4]

对比原著可知,“小己”对应原文“citizen”(严复又以“一国之民”对译),“身与群”对应原文“himself and his society”。此处,严复设喻诠释国家(群)与个人(小己)之休戚相关,旨在阐释国家竞争即国民竞争的道理,唤起民众爱国救亡、奋发图强的热情。他以羊群喻社会,则“小己”如群之一羊;以身体喻社会,则“小己”如“身之一血轮”(“a single cell forming part of a living body”)。

斯宾塞强调个体之间的彼此互动与依赖铸就了整体的力量,严复深受启发。《群学肄言》不断重申“民”为“群”之本位,反复论证群己休戚与共,并由此上升到国家品质的讨论。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强调群体价值的重要性,虽然还是以保障个人尊严和权利为基础,但拒绝简单的个人主义。黄克武将中国自由主义命名为“非弥尔主义式”的个人自由,其中一个显著特点即拒绝“个人至上”,强调“群己平衡”。不过,他同时指出严复、梁启超等人虽将个人与国家置于相互协调的关系中加以论述,但其重心终归还是落在尊重个人自由之上[5] 。余英时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不是个人主义社会,亦非绝对的集体主义社会,而是介乎二者之间( 余英时《中国近代个人观的改变》,《余英时文集》第二卷,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页。)。

严复“群己平衡”观念,一方面深受英伦保守自由主义调和论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承自传统儒学中的“小己”观念,与儒家追求“成己之学”“成己成物”“明德新民”的理想十分类似。可以说,严复“群己观”反映了儒家“择中而处”的文化特质,他从斯宾塞原著中读出了儒家的理想,儒家伦理塑造了严复传统文化精英的身份,其翻译理念自然受到传统主流文化的制约。在《群学肄言·译余赘语》文末,严复说:“窃以为其书实兼《大学》《中庸》精义,而出之以翔实,以格致诚正为治平根本矣。每持一义,又必使之无过不及之差。”[2]10以儒学精义“格义”英文原著,虽难免有附会之嫌,但也折射出严复阐释西方“个人”概念的文化立场以及翻译此书时的期待,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严复以“知难”“物蔽”“缮性”“成章”等传统概念作为《群学肄言》各章标题( 参见:韩承桦《审重咨学:严复翻译〈群学肄言〉之研究》,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81页。)。这些用语简古雅洁,本身即蕴涵一种价值判断,从而铸造出一部中西思想交融互释的译著,也反映了严复翻译《群学肄言》很大程度上源自传统儒学立场。

由《群学肄言》中“小己”的概念以及“群”“己”关系的论述,可清楚地看到,严复最初对西方“个人”概念的认识带有儒家伦理色彩,他将斯宾塞的社会学思想演绎成赋予儒学价值的“群己观”。严复心目中,一个理想社会的进步必须建立在个人素质养成与提高的基础上,从个体到群体,从社会到国家,都需要顾及伦理道德水平。因此,他不断强调个人与国家的一体性,追求“群己平衡”。杨雅彬认为,严复译介的《群学肄言》由于寄托了近代知识分子“救亡图存”的理想,遂将社会学从客观的知识转变为主观的价值和工具( 参见:杨雅彬《近代中国社会学》(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7-62页。)。事实上,严复选择《群学肄言》,希冀通过中和斯宾塞的哲学观念和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精髓,“重在纠当时政客的不学”( 蔡元培《五十年来中国之哲学》,《蔡元培全集》第四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353页。 ),的确带有一定的功利性。在严复笔下,《群学肄言》不是一部单纯的社会学经典著作,而是被赋予能够引导众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工具,毕竟,“会通中西”和“救亡图存”始终是严复内心孜孜以求的志愿与目标。

二、概念迁移:“小己”的对译及其文本分析

“小己”一词虽首次出现于《群学肄言》,却未有一次对译“individual”。《群学肄言》中,“小己”共出现6次,“译余赘语”中3次,“知难第四”章中1次,对应“citizen”,还有两处无法找到对应文字,可以说,“小己”是严复表达“个人”概念的一种主观性选择( 《群学肄言》,汪征鲁等主编《严复全集》卷三,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111页,对比原著The Study of Sociology, p.179,“小己权利”并无相应原文。严复译文将原文重新排列,且直接将英国人所信奉的概括为“小己权利”,再重新整合文义。)。严复基本上是在阅读原文之后,揣测文义,重组段落,将作者的言外之意“复原”整合而出,使之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和组织结构。

不过,《群学肄言》中,“小己”的等值词“己”“民”“一己”等传统语汇常用以对译英文individual,例如:

且福劳特之所谓学者,其所持之义,亦过狭己。必用其言,是舍形、数、力、质而外,无科学也。(Here Mr. Froude changes the venue, and joins issue on the old battle-ground of free will versus necessity:declaring a Social Science to be incompatible with free will. The first extract implies, not simply that individual volition is incalculable——that“there is no adequate science of”man (no Science of Psychology.)( 《群学肄言》,汪征鲁等主编《严复全集》卷三,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32页;Spencer, Herbert. The Study of Sociology, London:Henry S. King & Co, 1873, p.38.)

以“己”對译individual。

今夫刑赏所以劝惩,以其劝惩,而民行以异,以民行之异,其大效将于群而见之。(To believe in the efficiency of legislation is to believe that certain prospective penalties or rewards will act as deterrents or incentives——will modify individual conduct, and therefore modify social action.)( 《群学肄言》,汪征鲁等主编《严复全集》卷三,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36页;Spencer, Herbert. The Study of Sociology, London:Henry S. King & Co, 1873, p.46. )

以“民”对译individual。

夫爱国之于一群,自为之于一己,二者出于同源,而皆有其可言之理。彼矜其所生之群者,矜其所以群之身之影响也。爱其国者,亦爱其所得以为己之分也。(Patriotism is nationally that which egoism is individually-has, in fact, the same root; and along with kindred benefits brings kindred evils. Estimation of ones society is a reflex of self-estimation; and assertion of ones societys claims is an indirect assertion of ones own claims as a part of it.)( 《群学肄言》,汪征鲁等主编《严复全集》卷三,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128页;Spencer, Herbert. The Study of Sociology, London:Henry S. King & Co, 1873, p.205.)

以“一己”对译individual。

严复其他译著中,“小己”仍然是对译“individual”的传统语汇代表。《群己权界论》使用“小己”颇为频繁,“引论”部分尤为突出,集中出现高达16次。比照原著,发现“引论”中“小己”,15次均译自“individual”。严复在讨论个人自由时,习惯以“小”修饰“己”,注重突出“群”,协调“群己关系”,如

严译:

有心理之自繇,有群理之自繇。心理之自繇,与前定对;群理之自繇,与节制对。今此篇所论释,群理自繇也。盖国,合众民而言之曰国人(函社会国家在内),举一民而言之曰小己。今问国人范围小己,小己受制国人,以正道大法言之,彼此权力界限,定于何所?[2]257

原著:

The subject of this Essay is not the so-called Liberty of the Will, so unfortunately opposed by the misnamed doctrine of Philosophical Necessity; but Civil or Social Liberty:the nature and limits of the power which can be legitimately exercised by society over the individual.[6]

除“小己”外,《群己权界论》中,individual的对译还有“一己”“民”“一民”“私”“人人”“特操”等。这些译词中唯有“特操”比较特殊,它出自《庄子·齐物论》( 《庄子·齐物论》曰:“罔两问景曰:‘曩子行,今子止;曩子坐,今子起:何其无特操与?”王先谦注《庄子集解》,上海书店出版社,1987年版第17页。),意指独立、独特的操守。黄克武认为“特操”为“特别的节操”,被赋予极高的道德价值意味( 参见:黄克武《自由的所以然:严复对约翰·弥尔自由思想的认识与批判》,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355页。)。可以肯定,“特操”是一个价值判断色彩极强的概念。原著第三章篇名为“Of Individuality, as One of the Elements of Well-being”,严复译为“释行己自繇明特操为民德之本”,以“特操”译individuality,强调传统所谓“君子”的品行、行谊,多出一层价值肯定的意味,他对个人自由的理解包含着基于民德之上的集体主义精神建构倾向。周昌龙指出,严复以“小己”表示形体上或自然状态下的一己之身,而将个人诚意修己、特立独行等品质等同于西方个人主义中所谓的个性和人格特殊性,并把这些品德均归入“特操”一类,因此,当牵涉到价值问题时,“小己”与“特操”各有其意涵( 参见:周昌龙《新思潮与传统(五四思想史论集)》,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41-43页;《五四时期知识分子对个人主义的诠释》,《汉学研究》(台北)1994年第12卷第2期;周昌龙《严复自由观的三层意义》,《汉学研究》(台北)1995年第13卷第1期。)。

严复翻译中期的代表译著《法意》使用 “小己”对译“individual”最多,如:

Frugality, and not the thirst of gain, now passed for avarice. Formerly the wealth of individuals constituted the public treasury; but now this has become the patrimony of private persons.(勤俭以为生,非渴财也,而或则笑之为好利矣。向也合通国小己之资以为公产之藏富,今也各私其所有而以财相雄。)( Montesquieu, Thomas Nugent trans, revised by J.V. Prichard. The Spirit of Laws, London:G. Bell & Sons. Ltd, 1914, p.73.《法意》,汪征鲁等主编《严复全集》卷四,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28页。)

Though all crimes be in their own nature public, yet there is a distinction between crimes really public and those that are private, which are so called because they are more injurious to individuals than to the community.(民之罪恶,未有不涉于公者,虽然,罪固有公私之可言。私罪,害及小己者。公罪,害及国群者。)( Montesquieu, Thomas Nugent trans, revised by J.V. Prichard. The Spirit of Laws, London:G. Bell & Sons. Ltd, 1914,p.75.《法意》,汪征鲁等主编《严复全集》卷四,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30页。)

I should willingly adopt the maxim of this great man. But as in those cases the political interest prevails in some measure over the civil (for it is always an inconvenience that the people should be judges in their own cause), in order to remedy this evil, the laws must provide as much as possible for the security of individuals.(然而国事法重,往往不得复恤私家之损,又况得罪政府者民也,而又以民亭其疑狱,是固不便;然欲祛其弊,法亦宜先为小己之身家道地,勿使典狱者得滥用其淫威。)( Montesquieu, Thomas Nugent trans, revised by J.V. Prichard. The Spirit of Laws, London:G. Bell & Sons. Ltd, 1914, p.136.《法意》,汪征鲁等主编《严复全集》卷四,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91页。)

“小己”还同时对译另一英文单词“subject”。如《法意》第十二卷标题为“Of the Laws That Form Political Liberty,in Relation to the Subject”,严复译为“论法制之关于小己自繇者”。第十二卷第二章“Of the Liberty of the Subject”,严复译为“臣民小己之自繇”( 严复认为自由并非为所欲为、恣意妄为,而是对人与人及其权利关系的规范,故特意以“自繇”表示英文freedom或liberty,以“自繇”取代“自由”。)。“Subject”的现代汉译可以是“臣民”,有臣服于人的意味,亦可译为“国民”,后者为中性词。颜德如、贾磊指出“小己”和“臣民”意涵不同,可能是严复同时保留“臣民小己”译法的缘故[7]。不过,笔者认为,“小己”和“臣民”都是一种带有价值判断的译词。“小”相对于“大”或“上”,“臣”相对于“君”或“国”,均包含一种等级观念。所以,以严复的价值判断标准来看,相比“个人”,“小己”“臣民”对译“subject”应更加匹配。《群己权界论》中,“subject”的汉语对译还有“民”和“国民”( 《群己权界论》曰:“与自繇反对者为节制(亦云干涉)。自繇、节制,二义之争,我曹胜衣就傅以还,于历史最为耳熟,而于希腊、罗马、英伦三史,所遇尤多。民之意谓,出治政府势必与所治国民为反对。故所谓自繇,乃裁抑治权之暴横。”(The struggle between Liberty and Authority is the most conspicuous feature in the portions of history with which we are earliest familiar, particularly in that of Greece, Rome, and England. But in old times this contest was between subjects, or some classes of subjects and the government. By liberty, was meant protection against the tyranny of the political rulers.)汪征魯等主编《严复全集》卷三,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257页;Mill J S. On Liberty, New York:P.F. Collier & Son, 1909, p.2.)。

《法意》中,“individual”还被译作“私”或“民”。《社会通诠》中,“小己”“民”也作为“individual”的对译词( 《社会通诠》曰:“而宗法社会不然,未尝废小己之权利矣。”又曰:“国家主义既兴,君之于民,常欲为径接之治,莫不欲取中间之阶级,凡所以为壅隔者,一切而空之。”汪征鲁等主编《严复全集》卷三,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409页、第416页。)。“individual”的汉语对译有许多,严复不同著译中,将“小己”“私”“民”等带有浓厚传统儒家文化意蕴的本土概念分别用作“individual”的汉语对译。古汉语多单音词,往往字即词,在文言中寻找合适的词语,成就了译词的隽永渊雅,是严复“新知识翻译”的显著特征。林安梧质疑严复所用雅言——文言文蕴含太多的伦理性,妨碍了对原著思想的理解( 林安梧认为严复将原先穆勒所强调的知识理论之辩说与沟通一转而为伦理意味或价值意味之实践与修养,是对穆勒思想的误解。同时指出中国传统文言文含有的许多伦理意味,是在字词所营造的语脉气氛中形成的。林安梧《中国近现代思想观念史论》,台湾学生书局,1995年版第186页。)。身为译者,严复无法摆脱根深蒂固的母语概念及本土文化环境,因此,他对文本的解读和翻译难免受到母语文化的规约。严复的翻译不仅蕴含了丰富的西方思想,更是为“达旨”而与其自身儒学经验相融合的产物。他以带有伦理意涵的文言(“小己”“私”“民”等)对译“individual”,为中性的“个人”概念涂上一层伦理色彩,努力调和西方个人观念与儒家伦理之间的矛盾,这与严复“新知识翻译”的初衷并不相悖。

驳杂繁复是近代新名词翻译的普遍现象。“格义”之法始于佛经翻译,如以“度世无为”译“涅槃”,以“道弟子”译“比丘”,以“大道”译“大乘”,均是运用“格义”解释佛学义理。近代“西学东渐”,新名词层出不穷,令人目不暇接,“格义”成为国人常用的一种译词法。以传统语言解释、比附西学,“格义”将传统概念意义加以引申、扩展,为表述异质文化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余英时从文化心理学视角观察,认为儒者采用“格义”方法未必是故意曲解臆说,因为他们皆出身于儒学系统,若自由、民主、平等、民权等西方价值观念在这个系统中无法获得定位,那么,他们将找不到途径去认同这些异质文化因素( 余英时《现代儒学的回顾与展望:从明清思想基调的转换看儒学的现代发展》,《余英时文集》第2卷,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5页。)。也就是说,人们无法脱离自身文化语境,去完全、完整地理解、接纳一个来自异域的全新思想体系。传统儒家文化左右、制约着严复们对西方新知识的认识与接受。因此,将新的知识嵌入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从儒学立场做出中国式解读,也是无法规避的选择。

三、传播图谱:“小己”的历史容受

清末,国人广译日籍,日语借词以浩荡之势融入汉语体系,成为重要的话语形式和表述工具,“个人”与英文individual也逐渐形成稳定的对译关系。面对外来语的冲击,严复苦心孤诣创制的“小己”仍有市场,与“个人”等共同构成西方“个人”概念的汉语书写。民国时期,“小己”一词在知识界颇受关注,近现代媒介中频频可见其活跃的身影,“小己”的传播图谱清晰可见,从历史容受视角可证其文化影响力。

近代报刊中有不少采用“小己”表示“个人”概念的用例,且“小己”的出现通常伴随“义务”“权利”“私利”“利益”“私人”以及“群”(“群伦”“大群”)等概念。20世纪初的中国人开始关注个人权益,认识到权利是个人价值的核心。较早有《外交报》刊载《论中学当增外交一科》一文,将“小己”与“国民”并称,强调个人作为国民个体,同时享有“义务”和“权利”( 《论中学当增外交一科》说:“国民小己之间亦必有其应据之权利与夫应尽之义务焉。”《外交报》1907年第7卷第13期,第2-3页。)。《东方杂志》也出现诸如“各顾其小己之私利”“私人小己之力”“希求小己之利益为基础”等说法( 参见:《论勇敢》,《东方杂志》1905年第2卷第8号,第158-160页;《论地方自治之亟》,《东方杂志》1908年第5卷第3号,第35-37页;高劳(杜亚泉)《理性之勢力》,《东方杂志》1914年第10卷第6号,第1-4页。)。《美国精琦氏选举论》一文不仅用“小己”表示个人,还使用另一严译词“自繇”,并讨论国家典章制度与人民自繇的关系,认为:“自繇之分数,定于其国范围民行之典章。使其国典章所以范围民行者较宽,则小己私人所享受之自繇亦较广。”( 钱智修译述《美国精琦氏选举论》,《东方杂志》1911年第8卷第5号,第17-23页。)《东方杂志》是使用“小己”较多的杂志,具体出现“小己”的卷号共有23卷,32号,此处不一一赘述( 具体卷号如下:第1卷:第1号,第12号;第2卷:第8号;第3卷:第4号;第4卷:第1号;第5卷:第3号;第8卷:第5号,第12号;第9卷:第7号,第10号;第10卷:第4号,第5号,第6号,第9号;第11卷:第2号;第12卷:第10号;第14卷:第6号,第12号;第15卷:第10号;第16卷:第1号;第17卷:第8号;第18卷:第7号,第10号;第20卷:第14号,第17号;第21卷:第23号;第22卷,第1号;第25卷:第8号;第27卷:第12号;第35卷:第4号;第40卷:第21号;第41卷:第1号。)。

《民报》载孙中山、胡汉民、章太炎等人的文章中都关注到严译词“小己”。《发刊词》中,孙文(中山)表达推行三民主义的理想,说道:“是三大主义皆基本于民,递嬗变易而欧美之人种胥治化焉。其他施维于小己大群之间,而成为故说者,皆此三者之充满发挥而旁及者耳。”( 孙文《发刊词》,《民报》1905年第1号,收入《民报》(一),中华书局2006年影印本,第7-9页。)他指出欧、美各国文明强盛的核心在于施行三民主义,重视民生乃大势所趋。第2号载署名“汉民”(胡汉民)的《述侯官严复最近政见》一文沿用严译词“小己”,称“野蛮之国,类无小己之自由”( 胡汉民《述侯官严氏最近政见》,《民报》1905年第2号,收入《民报》(一),中华书局2006年影印本,第237-253页。),又指出“社会之势愈张,而政府之权愈缩不明,此之区别,则将有阻小己之自由发达,而反乎文明进化之公例者”。第12号载太炎(章太炎)长文《〈社会通诠〉商兑》,论及严译词“小己”并讨论了严复的国家观( 章太炎《〈社会通诠〉商兑》,《民报》1907年第12号,收入《民报》(三),中华书局2006年影印本,第1719-1742页。)。此文虽是章太炎批驳严复之文,但也侧面反映了严译在近代知识界产生的影响。

1915年,《青年杂志》(即《新青年》前身)( 《新青年》初名《青年杂志》,1915年9月15日于上海创刊。自1916年9月出版第2卷第1号起,改名《新青年》。)刊载高一涵《国家非人生之归宿论》一文,其中旁征博引,在引介日本学者浮田氏(浮田和民)观点阐释个人与国家关系时,沿用“小己”一词:“小己之发达为国家蕲求之一部,若小己而不发达,则国家断无能自发达之道。”( 高一涵《国家非人生之归宿论》,《青年杂志》1915年第1卷第4期,第14-21页。)从晚清至民国,严译词“小己”一直活跃于近代报刊中,如《中国新报》《吉林白话报》《庸言》《甲寅》《大中华》《新青年》《新潮》《少年中国》《解放与改造》《晨报副镌》《学衡》《甲寅周刊》《学生》等,足以说明“小己”的传播范围之广和文化影响力之大( 《庸言》《大中华》《解放与改造》为梁启超主编。梁启超比较关注严复著译,对严复翻译及严译词基本持肯定态度,虽然也就一些译名如“计学”定名问题与严复展开过商榷。)。

近代早期英华辞典也多收录“小己”一词,用于解释英文individual,如颜惠庆《英华大辞典》(1908年)、卫礼贤《德英华文科学字典》(1911年)和商务印书馆编译《新订英汉辞典》(1911年)。

《英华大辞典》(3例)

Individual:Pertaining to one only,属个人的、属个物的、各自的、一小己的;

A single person, or human being,个人、小己、独一者[8]1199。

Individualize:To distinguish individually, 区别、特立、表不同、成单个、成小己[8]1199。

《德英华文科学字典》(1例)

Individuum:Individual,单位、各自、个体、个人、小己[9]。

《新订英汉辞典》(1例)

Individual:个人、小己、独一者;一个体、一支兽、一个动物、一个物[10]。

1915年6月12日,《申报》刊登《辞源》的广告,打着“预约半价,时不可失,六月截止,九月出书”的字样,在小本样张中选录的栏目里,“小己”一词赫然在目:“小己,谓个人也。今西文individual字,译作小己或译作人。”( 《申报》1915年6月12日,第15205号,第2版广告。)《辞源》内容广博,是中国现代第一部大规模的语文辞书。如果说“小己”被名词馆总纂严复列为“部定词”,可能存在一定的个人因素,而收录于当时最权威的工具书《辞源》,则充分说明知识界对严译词的肯定性容受。

四、新名词与新观念:individual的近代译介与中国式个人话语的建构

如今,“个人”作为individual的通译名早已成为常识,毫无争议。然而,晚清中国用于翻译individual的译名从一开始就呈现了纷繁复杂的景象,如“人”“人人”“个人”“私”“己”“小己”“一己”“独”“身”“么匿”,等等。这些译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自然竞争并存,同时见于各类近代文献。不过,不同学者对译名有各自偏爱,如严复倾向于“小己”“己”“私”以及独创的音译合璧词“么匿”,严复的翻译语言以复古求创新,属意于文言古语,这是由其坚守的传统文化取向所决定的;梁启超最早且在文章中经常使用现代意义上的“个人”一词,这与其留日经历密切相关。就词汇本身而言,“个人”是日语借词为学界共识。20世纪以来,“个人”的使用显著增加,但此时individual的译名仍然五花八门。这说明,“个人”一词作为舶来之新概念亦尚未获得稳定的意义。显然,确立“个人”在近代中国作为individual的对译是一个缓慢的渐变过程。以下重点考察18部近代英华辞典(含术语集),梳理“个人”对译英文individual的历史演进轨迹(表1)。

近代英汉辞典中,颜惠庆主编《英华大辞典》(1908年)率先明确使用“个人”一词,它与 “小己”“独一者”共同解釋individual的第二个义项(A single person, or human being)[8] 1199。民国初,“个人”与individual的对译关系尚未稳定,《增广商务印书馆英华新字典》(1914年)为《商务书馆英华新字典》(1907年)的修订版,其中所收“一个”“独的”“个物的”为individual作形容词时的汉语译词,“一个人”“一个物”为individual作名词时的译词,均无“个人”( 商务印书馆编译所,郁德基增订《增广商务印书馆英华新字典》,商务印书馆,1914年版第322页。)。不过,这并不影响后来“个人”一词作为英文individual的汉语译词,正式与individual建立起比较稳定的对译关系。

自1901年清廷推行新政后的十余年,中国进入全面学习西方宪政的高潮,有识之士日渐接受西方现代意义上的“个人”观念,将个人视作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使用 “个人”概念表达个人独立、个人权利、个人自治的用法日渐盛行。这段时间亦是近代中日文化交流史上的“黄金十年”,日语借词“个人”的容受与使用,与个人作为权利主体观念在近代中国的确立直接相关。

“个人”(话语)是西方世界近代启蒙运动的核心关切。反观中国,几乎所有近代化的努力也与现代意义上的个人观念密切相关,特别在人文传统重建问题上,更是意义重大。中国现代个人观点的形成,不仅与本土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息息相关,更与“西学东渐”的过程紧密相连。中西文化碰撞交流,西方个人与民主、自由、权力等知识范畴传入中国,广受知识精英的接受,国民话语也随之发生转化。从individual早期中译名所属的话语系统来看,中国本土知识分子在译介individual及现代西方个人观念时,非常容易将其与传统有关个人的理念与表达相关联,从古已有之的词汇中寻找类同于西学术语的等价翻译。虽然当代中国“个人”概念早已是常识,但在百年以前,“个人”话语刚刚进入中土,其意义尚处于游走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传统语言文化的规约与形塑,“个人”话语的译介和容受自然独具近代中国特色。

与此同时,一个与“个人”相对应的重要话语——“群”的观念也在近代中国广泛传播。可以说,“个人”观念在近代中国的兴起与接受,与晚清以来“群”的认识关系紧密。“群”概念对“个人”概念的译介与观念的解读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这一话语的引领者正是严复。他借鉴荀子“人之贵于禽兽者,以其能群”的观点,将个人与群体的关系作为论述重点,当“个人”观念进入中国语境,便自然地将其嵌入“群”的框架中。《群学肄言·译余赘语》中,严复以“小己”指代“个人”,以“小己”言“群”,突出“小己大群”观念。他强调西方价值观与儒家思想并不冲突,且相互激发,“个人”与“群”亦可和谐相促。不过严复晚年更强调“己轻群重”,遗嘱告诫子女:“事遇群己对待之时,须念己轻群重。”[11]因此,严复对个人观念的理解是儒家式的,期待由改善个体实现群体价值的升华,追求“成己成物”“群己平衡”。严复开创了“小己/国群”的叙述模式,并深深影响了现代中国个人观念的发展,可以说,现代中国个人观念的发生及发展,基本上就是围绕“个人”与“群”之关系展开探讨的。梁启超的“新民”理想、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无不是对“小己/国群”叙述模式的阐发与升华,是对严复“群己观”的进一步发展。民国时期,立宪派、革命派也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严复“小己/国群”观念的影响。知识精英对西方现代“个人”观念的译介与诠释,同时普及到社会普罗大众。西方“个人”话语作为新词语、新观念在历经一段较长且复杂的历史脉动之后,最终得以适应中国语境,完成观念的代谢与重构,获得其在目的语中的合法性。梳理近代中国思想史上的“个人”话语发展演进脉络时,应充分认识到严复“小己”的创译功不可没。

五、结语

严复译著是近代中国获取西方新名词、新观念的重要文本。西方“个人”话语被引入中国过程中,严复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近代中国本土文化语境下,严复以“小己”翻译、指涉个人(“individual”)概念,努力调和西方个人观念与儒家伦理之间的矛盾,是“会通中西”翻译追求的充分反映,颇有深意。严复翻译转化的不止于语言,更是两种文化的内涵。《群学肄言》中,中国传统儒士的理想抱负与西方个人主义有机结合,斯宾塞的社会学思想由此演绎成赋予儒学价值的“群己观”,被注入道德化意蘊。严复其他译著中,作为译词的“小己”使用频繁,是对译英文世界中“个人”(“individual”)的传统语汇代表,尤其体现在《群己权界论》和《法意》中。与此同时,“小己”的等值词“己”“私”“民”“一己”也被用来翻译“individual”。“本土化”既是严复翻译的一种精神,又是一种方法策略。他以带有伦理意涵的文言对译“individual”,为中性的“个人”概念涂上一层伦理色彩,其“群己平衡”的个人观念也代表了中国启蒙个人主义的主流思想范式。

如果说严复倾向于在传统文言中寻求译词,兼顾维护古汉语的纯洁性,其翻译话语形式与风格是古典型的,那么作为近代中国文化转型时期的关键人物,严复突破既有文化格局,以“托译言志”的编译风格,形成颇具启蒙意义的思想创译,其翻译话语内容又具有现代意义。就西方个人概念在近代中国的译介与传播而言,严复不仅通过翻译蕴含表达现代个人观念的重要西学著作,将individual、individuality等新名词术语引入中文世界,创译“小己”“己”“私”“民”“一己”等汉语对译,还在儒家“成己成物”“群己平衡”的道德理念下,将“个人”融进“群”中,使之成为合“群”之“人”,在“群”观念的统摄下谈论“个人”价值,形成独具代表性的群己观,刺激了中国式个人主义的萌发。在严复、梁启超等晚清知识人的价值观念中,“群”与民族自强的目标密切相关,因此,厘清群己关系尤为重要。以二人为代表的中国式个人主义,激起了关于“己”与“群”、“小我”与“大我”广泛而热烈的讨论,涉及语言、文化、政治、思想等诸多方面,为近代中国知识界开启结合西方现代性与传统儒家思想可能性的同时,引领了清末民初的思想潮流,促进了中国现代个人观念的发生与建构,使“个人/个人主义”成为中国思想文化界的一个持续性话题。

对于清末民初的中国知识人来说,“个人”及其相关知识概念是新词汇,同时也是新思想。可能严复从儒家视角来观察西方个人(主义)导致了某种程度的误读,但毋庸置疑,这是近代中国人引介新知、融会中西的自发性努力,且这种“化西式”的努力也有持续性的发展,对当时中国社会政治文化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此一时期,以严复为代表的从事“新知识翻译”的时代精英们,在民族觉醒大背景下追求译介自觉,坚持民族文化本位,不断探索跨语际、跨文化之间的等义对应与转化,致力于完成新名词创译、新概念迁移和新观念建构,帮助近代中国人搭建沟通中西概念的桥梁,获取认识、理解新知识的可能性,在中国近代翻译史、思想文化史上意义非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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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汪征鲁,方宝川,马勇.严复全集(卷七)[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520.

The birth of “Small self”(Xiaoji 小己):Yan Fus

translation of the western concept of “individual” knowledge

OU Mengyue

(Foreign Languages College,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34, P. R. China)

Abstract:As a cultural symbol in the process of Chinas modernization, “individual” can be called the “keyword” in the transitional era. “Small self”(Xiaoji 小己), a new term Yan Fu used to express the concept of the individual in the modern West, is first found in his translation of The Study of Sociology (Qunxue yiyan《群学肄言》)and is derived from Sima Qians the Records of the Historian(Shiji《史记》). Yan Fus translation strategy is to “use Confucianism to explain the West”, and the birth of the “small self”(Xiaoji 小己) reflects his typical “group-self view” with the characteristic of “combining the East and the West”, in which he paints a layer of Confucian ethics for the Western neutral concept of “individual”, and interprets Spencers sociological thought into a kind of “group-self view” that endorses Confucian value, and pursues a balance between Group and Self. In the context of modern localization, Yan Fu translated “individual” with traditional vocabulary represented by “small self”(Xiaoji 小己), trying to reconcil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Western concept of individualism and Confucian political ethics and helping Western concepts to complete the transformation in the Chinese context. He has made remarkable contributions to the construction of modern Chinese academic discourse and the mutual appreciation between Chinese and Western civilizations. Under the impact of foreign words, “small self”(Xiaoji 小己)still has a “market”, and there are many cases in modern newspapers and periodicals that use “small self”(Xiaoji 小己) to express the concept of “individual”. It is also included in the early modern Anglo-Chinese dictionaries. This shows the spread of “small self”(Xiaoji 小己) in modern times, and its cultural influence can be prov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istorical acceptance. The names used to translate “individual”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presented a complex scene from the very beginning, such as “person”(人), “human”(人人), “individual”(個人), “private”(私), “self (己), “small self”(小己) and “Yaoni”(么匿), which naturally competed and coexisted for quite a long period. When reviewing the historical trajectory of “individual” in the translation of English, and examining the development and evolution of “individual” discourse in modern Chinese ideological history, we should fully recognize that the translation of “small self”(Xiaoji 小己) is of great merit and has an irreplaceable cultural value. In this way, we can further consider the local translation of the Western concept of “individual” in the context of modern China, as well as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ese personal discourse and the emergence of the modern concept of the individual in China.

Key words:“small self”(Xiaoji 小己); Yan Fu; the concept of “individual” knowledge; translation

(责任编辑 周 沫)

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跨文化视域下的严复《英文汉诂》研究”(2021EYY002)

作者简介:欧梦越,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Email:omy@s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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