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运行机制研究
2024-05-29王凤玉王玥
王凤玉 王玥
[摘 要] 推动大学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将科技成果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使其转化为社会发展的推动力,是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斯坦福大学作为美国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先驱和当代美国大学技术转移标准模式的首创者,其成熟、专业且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仅成为行业的典范,也为我国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 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主要特点
[中图分类号] G64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096-2991(2024)03-0110-08
美国研究型大学都有技术转让部门,但仅麻省理工学院和斯坦福大学等少数大学的技术转让部门在大学技术许可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效。斯坦福大学是美国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先驱,它创立的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e ,OTL)模式是美国大学创立的三大技术成果转移模式之一,另外两种分别是威斯康星大学创立的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会(Wisconsin Alumni Research Foundation,WARF)模式和麻省理工学院创立的第三方模式。斯坦福大学首创的OTL模式在1970年创立当年就为斯坦福大学带来了巨大的收益,随后,麻省理工学院以及众多美国研究型大学在《拜杜法案》之后纷纷效仿斯坦福大学发展这种技术转移模式。OTL模式现已成为当代美国大学技术转移的标准模式。[1]
斯坦福大學凭借成熟且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仅为学校增加了收入,促进了学校科研和教学的发展,还提高了区域行业的科研水平,加快了区域产业的不断升级和调整。斯坦福大学高效的技术转让活动将斯坦福大学的资源优势与地区繁荣和发展联系起来,形成“大学和地区共存和共同发展的关系”[2]。例如,20世纪50年代初,斯坦福大学在半导体、大型计算机和仪器仪表等方面的先进技术成果成就了硅谷在这些产业领域的领先地位;20世纪70年代初,斯坦福大学在芯片设计、集成电路制造、计算机体系结构等微电子方面的研究成果带动了硅谷微电子产业的崛起;20世纪90年代,斯坦福大学在计算机科学领域的成就促进了硅谷软件产业的进一步发展。[3]当前,提高我国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要,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高校应承担的重大社会责任。研究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运行机制,对进一步发挥我国高校科研优势、解决阻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一、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运行机制
(一)斯坦福大学技术成果转化的组织管理机制
技术许可办公室的组织结构及其连接科技成果转化各相关主体的工作流程,是斯坦福大学促进技术成果高效转化的组织优势所在。
就组织机构而言,OTL是斯坦福大学负责技术成果转化的专门机构。美国大多数研究型大学是在1980年《拜杜法案》出台后才陆续成立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而斯坦福大学的技术许可办公室成立于1970年,比《拜杜法案》颁布早了10年。在专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成立之前,斯坦福大学科技转移转化工作由第三方即校外的专利管理公司负责。大学与专利管理公司签订协议,将校内的科技发明全权交给专利管理公司来负责专利申请和许可认定,然后按协议约定比例进行收益分配。这种第三方代理方式存在着程序繁琐、成果转化效率及收益较低等问题,一度影响了教师科研积极性。为解决此类问题,提高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斯坦福大学资助项目办公室开展了“由学校直接管理本校技术转让工作,出面申请发明专利,再把专利许可给产业界”的尝试性工作。1970年11月1日,斯坦福大学内部首创OTL,专门负责大学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当年,OTL就为斯坦福大学创造5.5万美元的收益,是该校此前15年技术成果转让总收入的11倍。[4]专业化的技术许可办公室的成立,揭开了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新篇章。
随着科技成果转化数量的不断攀升,OTL的部门和工作人员队伍也随之壮大,相继成立了技术许可部门、产业合同办公室、合规部门、财务部门、行政管理部门、专利部门等8个不同的部门,工作人员也从最初的2人增加到2022年的67人。[5]技术许可办公室的各部门之间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合作。其中,产业合同办公室(The Industrial Contracts Office ,ICO)起到重要作用。ICO是技术许可办公室中专门负责代表斯坦福大学与产业界签署与研究相关协议的部门,该部门以维护学术自由、科学诚信、为公众利益服务为己任;以卓越标准提升科研、教学和公共服务为愿景。ICO负责处理各种类型的合同,包括赞助研究、材料转移、数据使用和协作协议等。通过与行业赞助者或合作者通过审查、谈判、签署相关协议的方式支持斯坦福大学的科学研究,在确保所有协议符合斯坦福大学政策、商业惯例和法律要求前提下,有权代表斯坦福大学签署协议。[6]与此同时,ICO与斯坦福大学的科研和行政部门紧密合作,确保相关研究机构遵守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并向他们提供知识产权和相关政策方面的建议和指导。
2021年,ICO与斯坦福大学研究管理办公室(Stanfords Office of Research Administration,ORA)合作,共同创建了一个新的数据访问和传输协议团队,该团队不仅为大学科研人员提供重要数据,也简化了斯坦福大学与全球各合作机构的研究人员谈判协议的过程。仅2021年,ICO就完成了1865项协议,其中包括172份新的行业赞助研究协议,135项未提供资金的合作,89份数据传输协议,27项设备贷款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各种相关协议等;4个新的附属项目被批准;64个附属项目共获得了3 660万美元。[7]
图1显示了2015—2020年技术许可办公室的新技术披露、发明者获得报酬等指标的变化趋势,以及相较于2015年的变化比率。可见,新技术披露数量占比在2017年快速增长后开始下降,发明者获得报酬和创收技术持续增加,与2015年相比保持总体增长趋势。
就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流程而言,OTL的工作流程是将技术成果转化的利益相关主体联系在一起。作为斯坦福大学和产业界沟通的桥梁,OTL的核心使命是促进斯坦福大学的技术成果转化,助力师生把科技成果转化为造福于社会的有形产品,并为发明者和校方带来收益,从而进一步支持大学的自由研究和教育[8]。换言之,OTL的主要职责一方面是负责校内科技成果的认定许可授权;另一方面是连接产业内各个行业,实时了解各行业的发展状况与需求,为科技成果匹配最适合的企业,从而实现科技成果成功转化。图2为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图,展示了斯坦福大学、发明者、技术许可办公室及企业四个主体之间的关系。
1.发明披露与价值评估
首先,发明者向斯坦福大学OTL提交申请披露表,并对该发明进行介绍。随后,由技术许可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处理,并指定一名专业技术经理人负责评估该发明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应用性。这里的专业技术经理人在OTL起着重要作用,他们具有知识产权管理的知识、专业的科研知识和商业谈判能力,在技术转化的过程中负责专利营销和许可谈判的工作。
2.技术经理人决定是否进行技术授权许可
技术经理人通过广泛咨询,结合产业界对相关成果的评价,分析其是否具有可行性。在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发明成果进行分析后,如果OTL认为该发明成果具有市场潜力和专利性,便会决定进行授权许可,其中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转让与保护的法律服务由价值评估人员完成。
3.选择转让对象,簽订技术授权许可协议
决定进行技术授权许可后,技术经理人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积极寻找对该技术感兴趣且具备技术商品化条件的企业进行谈判。开展专利转化并制定技术转移策略,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完成科技成果的转化。其中,OTL具体负责许可协议的执行、收益分配的比例及管理事宜。
(二)斯坦福大学技术成果转化的利益协调机制
均衡的利益共享和收益分配政策是斯坦福大学技术成果转化运行机制的突出特点之一。不同于美国其他高校的“累计递减制”分配方式,即发明者获得的权益比例随收益总额的提高而下降,斯坦福大学的收益分配政策更为兼容和灵活。就利益共享和分配的主体而言,斯坦福大学技术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给OTL、发明人(或团队)、发明人所在学院和发明人所在系。就各主体的分配比例而言,OTL提前扣除特许权使用费的15%作为管理费,用于办公室日常运转开销,剩余85%的特许权使用费主要通过两种分配制度进行分配:一种是“平分制”,由发明者、发明者所在的系、发明者所在学院均分; 另一种是“非平分制”,技术许可办公室规定一个收入数额限制,当收入未达到该数额时,发明者获得收益比例较高,而当收入超过该数额时,收入分配比例会发生相应变化。斯坦福大学这种分配政策使“获得经济效益”成为技术成果转化中四个不同利益相关主体的共同目标,从而实现了集中各方优势激励技术成果高效转化的目标。在这种利益协调机制下,科技成果成功转化后,从企业获得特许权使用费(主要指版税或转让金)成为OTL的主要收入来源,这也决定了OTL能够形成在财务和管理方面独立自营的运行模式。同时,这种灵活创新的收入分配机制,也激励了发明者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得到大幅提高。
(三)斯坦福大学技术成果转化的服务保障机制
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成功的转移不仅得益于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的有效运行,还得益于校内外一系列政策法规的保驾护航、专门科研服务平台的有力支持和技术许可办公室促进教学与研究的回馈活动。
斯坦福大学OTL的建立,开启了高校成立技术许可部门的先河,并取得巨大的成功。在此之后,美国政府为鼓励高校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出台了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引领高校与企业合作并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80年颁布的《拜杜法案》(The Bayh–Dole Act or Patent and Trademark Law Amendments Act),该法案被认为是20世纪后半期美国颁布的最有激励性的法案。“与 1984年修正案、1986 年增补案一起,打开了纳税人资助的实验室产生的发明与发现的枷锁。《拜杜法案》通过赋予发明所有权,为大学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市场主体作用提供了法律保证[9]”。同时法案也鼓励科研人员跨越高校围栏,实现高校与高校之间、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研究,所有这一切为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外在的政策保障。此后,斯坦福大学OTL发明披露数量和成果转化收益快速增长,相比20世纪70年代,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总收入增长了550%。2021年,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完成了1102项科技成果转化,并获得了1.18亿美元的版税总收入和权益[7]。与此同时,斯坦福大学校内也制定了相关政策,支持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例如,对教师的科研活动给予灵活的支持性政策。专注于科研活动或想从事科技创业的教师,可以申请休假一到二年,在此期间,学校为其保留职位。同时,也有相关的扶植政策支持学生进行科技创新,学生可以参加其感兴趣的科研项目。斯坦福大学相关政策为师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提供了自由的文化氛围和政策支持。联邦政府颁布的法律政策及斯坦福大学内部的相关政策为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提供了保障和支持。
斯坦福大学还为科技成果转化搭建了专业化的科研平台。首先,斯坦福大学在各学院建立实验室,各院、系皆有用于科技研发的实验室,鼓励跨学科开展各种形式的科研活动,提供良好的研发环境、研究设备、配备高效专业的行政管理团队,为科技研发提供服务。其次,斯坦福大学在各院、系建立了支持教师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的研究中心和附属项目。例如,与20多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的集成系统中心(the Center for Integrated Systems),吸引了80多家公司参与的计算机论坛(Computer Forum),与如谷歌等大型企业建立伙伴关系的移动社交实验室(the MobiSocial Laboratory),等等。 [10]这些研究中心和附属项目以大学教师和企业中的研究人员的深度合作为基础,打通了大学的知识创造与企业的发展需求相契合的通道,从而提升了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效。
OTL每年为斯坦福大学带来巨大经济收益的同时还致力于反哺教学和科研。据2021年统计,斯坦福大学从1102种技术中共获得了1.18亿美元的总收入,其中获得的版税或转让金从13万美元到3550万美元不等,有12项发明获得了100万美元或更多的特许权使用费或股权;有58项技术产生了10万至100万美元的收益[7]。OTL把管理收益的一部分用于办公室日常运营开销,剩余部分投入OTL研究激励基金、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基金等回馈学校的教育与研究項目。OTL通过先支持科技成果研发,再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了技术成果转化的良性循环,在为斯坦福大学获得大量收益的同时,也推动了大学教学和研究的发展。
(四)斯坦福大学技术成果转化的市场对接机制
当知识和技术能够自由地流向社会并转化为有效的应用时,大学所产生的创新将对经济增长产生最有效和最显著的影响。[2]斯坦福大学拥有一流的科研队伍、研究设施和丰富的技术成果,企业对知识创新成果具有高度的需求,二者之间形成优势互补的关键在于大学成果与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形成大学与产业关联机制,即“学术—工业综合体”的模式。首先,斯坦福大学鼓励研究工作与工业生产相结合,关注技术开发与产业发展需求的高度耦合性;其次,斯坦福大学向企业的技术许可过程是由校内“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完成,既保障了大学技术走向市场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又与企业之间形成密切互动、友好沟通的合作关系;最后,斯坦福大学鼓励教师和学生进行创业活动的文化氛围和具体实践,极大地推动了斯坦福大学技术成果向商业价值的有效转化。
斯坦福大学的技术成果得以高效转化的关键因素之一是与斯坦福大学比邻的高新科技产业集群——硅谷,它为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硅谷形成了非常有利于创业公司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创新生态网络。在该网络中,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共生,大企业引领科技创新,影响行业前沿的关键理论问题都能够得到大学的及时反馈。[11]硅谷创新创业生态圈的要素包括:人才、技术、资本、机制、资源和创新精神等,硅谷即是以金融资本来经营知识资本,以风险投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12]斯坦福大学成就了硅谷的传奇,同时,硅谷对高新技术的追求也指引着斯坦福大学科研的发展方向,二者相辅相成。正如历史学家勒基耶(Lécuyer C)在硅谷起源的分析中指出的,斯坦福大学依靠硅谷的尖端技术和巨大的资金支持不断推进科技研究,实现科技创新发展的同时,也为硅谷培养了优秀的尖端技术科研人员。多年以来,斯坦福大学始终与科技中心硅谷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一种共生关系。[13]硅谷内大量的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投资评估机构为企业提供实时的科技成果发展状况,并为高校匹配适合的成果转化公司。尖端的科技成果和大中小企业在风险投资和技术许可办公室的努力催化作用下,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环境中发生奇妙的化学反应,科技成果由此转化成功。
二、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高效转化运行机制的主要特征
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是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因素。相较于其他研究型大学的技术许可办公室,斯坦福大学OTL在与市场及政府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大学技术成果高效转化的工作过程中,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征。
(一)人才队伍的专业性
斯坦福大学OTL首先挑选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组成团队,由团队进行专业化管理,OTL主要负责收集斯坦福大学教职工和学生的成果信息,并评估其商业开发可能性 [9],确保技术许可在审批和授权等环节的专业性。在评估过程中,技术经理人广泛咨询专家意见,并采取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估模式,让技术转让过程得到多方监督,确保不错失一项有价值的发明。科技成果的发明者同样具有专业性,他们是熟知相关领域发展状况、了解行业热点问题,能把握该领域未来发展方向的专家学者。所以,OTL采取发明者申请披露的方式,发明者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帮助OTL加速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和寻找有兴趣的授权公司,提高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
(二)工作过程的灵活性
OTL的目标是在大学与行业之间建立牢固的合作伙伴关系,灵活性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许可认定授权过程中,许可合作伙伴可自主申请披露,OTL则通权达变,灵活地为被许可者定制许可申请策略。在成果转化过程中,灵活安排谈判程序,比如董事有权签署所有的许可协议,而无需事先进行法律审查[10]。不仅加快了许可谈判进度,也为与被许可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奠定了基础。
(三)合作对象的广泛性
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目标是将新技术转移给尽可能多的公司,促进技术的蓬勃发展。例如,2000年,技术许可办公室利用行业投资创建了商业化投资的工程组合项目(the Engineering Portfolio of Inventions for Commercialization ,EPIC),以促进将斯坦福大学的工程发明授权给大型高科技公司。惠普公司(Hewlett-Packard )和英特尔公司(Intel)都积极参与该项目并获得了许可。除此之外,斯坦福大学还协助其他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s )获得许可。目前,斯坦福大学已经建立了一个独立的、全资有限责任公司(Stanford OTL-LLC)[10],用于帮助许多没有资源或专业知识的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s)建立自己的技术许可办公室。
(四)信息共享的便捷性
为了加快技术转化,OTL积极为发明申请者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例如,OTL在办公室内开发了基础设施,改善通信条件,使工作人员和发明者都能够远程访问该办公室。其中,OTL的研究人员门户网站(OTLs Researcher Portal)允许全体教职人员跟踪他们研究材料转让,以及签署合作协议的进展状态;允许发明者访问查看他们的发明、市场营销、专利和版税的分配信息。同时,OTL减少了材料转让协议(Material Transfer Agreements,MTAs)的使用。材料转让协议是指管理研究财产转让的合同。这种简化程序的方式为合作研究清除了障碍,其他机构纷纷效仿,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性、灵活性、广泛性和便捷性的特点,不仅使斯坦福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成功率显著提高,更为其他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示范。
三、对我国的启示
(一)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的创新型人才培养理念
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校应承担起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求的重要使命,积极面向国家经济建设的主战场,研究解决制约我国发展的关键性技术问题,让科技研发成果走出实验室,使其產生更大的社会效益。高校要树立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教育理念,优化培养方案,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探索问题、解决问题以及跨学科交流和整合的能力等。把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能力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强调把学生的“论文写在产品上,研究做在工程中,成果转化在企业里”[14],使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发挥更大的社会作用,同时也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建立独立的、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
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是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因素。高校应该努力搭建自主、专业、一体化的机构部门,专门负责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以利于与市场和政府相关部门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为保障科技成果转化的顺利实施,第一,政府部门和高校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的处置权和收益配置权,保障发明者、学校和企业三方的权益,明确利益归属问题,提高发明者参与度。第二,在机构和财务管理方面,采用自营自治的方式。选聘并培养既拥有专业知识、市场营销和谈判能力,又了解行业发展的专业人才,他们就像科技成果转化环节中的“螺丝钉”,使成果转化的流程紧密相连,顺利进行。在财务方面,除去用于维持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日常运转的费用,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配置收入,通过设立奖学金、资助科研项目、开发新的研究领域等,再次获得收益,由此形成一个螺旋上升的良性循环。第三,优化科技成果认定程序和评价标准。制定灵活、方便的科技成果转化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以高标准、高效率的办事要求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转变评价标准,结合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适用性特点,使研发的科技成果符合产业需要。
(三)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保障机制、提升高校品牌价值
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是确保科技成果顺利转化的关键,在有效的机制保障下,要实现高校和企业间良好的合作,还离不开政府的政策保障。因此,政府部门应积极完善政策保障,鼓励师生参与科研的同时,为学校、企业和师生三方利益分配做好保障,确保发明者的收入分配得到保护,激发科研者的研发积极性,推动科研发展。提升高校品牌价值,吸引企业投资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在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方面,高校品牌价值具有巨大的优势和影响力。因此,高校首先要充分利用高质量的师生资源,他们是推动高校创新发展和从事科技成果研发的主力军,也是高校提升品牌价值的智力源泉;其次,充分利用高校自身优势的吸引力,把握机会,与各类企业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打造以高校为中心的科技研发网络,以推动企业优化升级发展来扩大高校的影响力。由此形成校企良好合作、互利共赢的良性循环。
(四)密切关注产业发展需求、实现产学研共赢
要实现产学研共赢,需满足以下条件:高校与企业形成密切互动、友好沟通的合作关系;高校知识、技术成果创新实现向企业转化;高校与企业资源得到有效配置,科技成果有效转化;高校与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科技成果转化的目的不仅是要实现技术成果的广泛应用,更要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增加社会福祉。高校在科技成果研发与转化的过程中应密切关注产业需求,与产业界形成良好合作关系,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网络。采取开放创新策略,实施更有效的产学研合作。高校应实时关注产业需求,并通过咨询、联合研究等方式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由此发挥高校为产业提供智力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信息资源的作用,为产业创新升级提供动力;加大企业资助高校科研项目力度,开放实践平台,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学研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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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凌宇】
The Research on the Operational Mechanism of Efficient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at
Stanford University
WANG Fengyu,WANG Yue
(School of Educational Science,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Shenyang,Liaoning 110034,China)
[Abstract] Promoting the advancement of university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out of laboratories, closely integrating them with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ransforming them into driving forces for social development are the key to enhancing a countrys innovation capacity and competitiveness. Stanford University, as a pioneer in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 American universities and a pioneer in the standard mode of technology transfer in contemporary American universities, has a mature, professional and efficient mechanism for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which has not only become a model in the industry, but also provides reference and inspiration for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 Chinese universities.
[Key words] Stanford University;mechanism for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main featu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