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陌生感带来的吸引力
2024-05-29张欣
张欣
1
如果说全球化是一种时代发展的必然,那么随之而来的同质化生活自然也是顺理成章。远到世界政、经大事的发生以及发展趋势,我们可以做到同步了解和评判;近到一城一池的日常也变得几乎零差别,星巴克优衣库海底捞酸菜鱼兰州拉面等等包括我们追捧的喜茶哈根,穿的耐克阿迪以及奢侈品全部走向一致。
生活上的貌似繁荣实则变得简单化一,每一座城市每一个生活区的购物中心和超市全部都是这些东西,包括湾仔码头。
这就造成了我们创作者的困境,因为文艺作品写的是差异性,是“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然而同质化的生活令我们的作品一打开就会呈现出一种疲累,那就是似曾相识。
当然,我们写的是人而不是场景,但是在如此雷同的大环境中人又能翻出什么新花样来,毕竟人是环境中的人。
这个情况马上引发了业内人士的思考,所以大家开始注重“区域化”的写作,希望令其出现比较明亮的识别度。
比如反映东北老工业区生活的《漫长的季节》,上海的《爱情神话》就干脆全程沪语,还有一些反映陕西、长沙、成都、云南、西藏等地的作品也是想突出本地的特色,于是大量的方言出现在文艺作品里。
方言,就是区域性的日常用语,因为无论是小说、戏剧还是影视都是在日常生活中发现问题或者提出问题解决问题,都是所谓的云里雾里最终回到泥里地里。如果运用得好,就会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至少先一步弱化了同质感。还会令其作品显得亲切,不那么端着那么一股陈旧之气扑面而来。
但是方言的运用技巧性很高,既要出其不意也要便于理解,否则就显得画蛇添足,牵强附会。而且大的前提是我们在构思文艺作品时一定是用普通话进行总体操控的,就是如果用方言来构思作品有可能外地人根本看不明白。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那是会联系到当地人的思维习惯的。
举个例子,以前有一本反映知青下乡到西双版纳的书,上海知青在云南生了孩子遗弃之后回了上海,后来这个孩子找到上海,知青因为另有家庭而不让孩子进屋。我有一个北方的朋友颇不理解,他说自己的孩子不是应该先进屋吗,哪怕山崩地裂也是先进屋先吃口热饭啊。所以在他的心目中这样的故事就不成立,或者你必须铺垫很多理由,当地人是什么习俗等。
所以方言的运用本身并非没有任何风险,有时会舍弃掉一部分读者或者观众,无论是纯粹的“京味”“海派”还是“粤港澳之风”都各领风骚,同时也有很多读者朋友完全不了解妙在何处。
但也有方言通杀的例子,比如粤语版的《上海滩》,我们也不认为“浪奔浪流”不是上海滩,一身港味的男女主角不是上海人。
包括周星驰的《功夫》看上去只是香港小市民的生活,但其实它描述了我们整个华人世界的荒诞性,没有人觉得它根本看不懂。
很神奇对不对。
2
我前段时间刚刚完成一部长篇小说《如风似璧》,因为是写广州本土三十年代发生的故事,很难避免不用方言。
为什么呢,因为长篇小说是非常看重语境的,如果找不到语境就没有地域色彩,成为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发生的任何故事本身就是一个事故。以往我一直在写广州发生的故事,但是多数情况下只是用了广州这个背景板,这一次是正面描述这座城市发生了什么。这对我来说当然是一个挑战。
我不是广州人,不会说广州话,没有天然的那种自由表达。
但也正因为我是一个外地人,才会对广州的特别之处有着一定的敏感度,就像当年的王为一老师,他是上海人但是对于《七十二家房客》形象的捕捉,不能不说是入木三分,也是因为他是用一个外地人的眼光看待广州,反而可以找到打动人心的基点。我这一次的做法是先用方言把语境固定下来,这一点非常奇妙,这座城市的框架立刻就显现出来了。
比如我在小说中运用的“睬你都索”(理你都傻),“发癫”(发疯),“吹水”(吹牛),“遮”(伞),“执笠”(倒闭)等等,都会在人物的对话中出现,这样小说的地域性才会比较立体,如果文字上是骑楼、满洲窗、茶馆、榕树,但是人物说着标准的普通话也是一种不搭。应该说方言的运用肯定是越自然越好,我选用的也都是些口语化的词汇,不至于产生阅读障碍。
方言在小说中的作用,有时会像镇尺一样。我以前写过一部作品叫《狐步杀》也是广州的生活背景,第一个场景就是茶餐厅,第一句话就是“鸳鸯,走糖”,只有四个字就知道是在广州发生的城市故事,因为茶餐厅是这边的产物从香港传过来,“鸳鸯”是用红茶和咖啡调制出来的本土饮品,“走糖”是不要放糖。茶餐厅就是这么神奇,“飞砂走奶”就是不放砂糖和牛奶的黑咖啡。这样的方言会引领读者进入一个状态,就是南方的,城市的,日常的,非常普通的一个时间段,将会发生一段故事。
我在广州生活多年,感觉粤语的环境裹挟性很强,一般全国各地的方言大多起到味精的作用,最多也只是辅助作用,但是同样一部作品,以港片为例,粤语版和普通话版有时候像两部电影,普通话版有可能味道全无。
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方言不可替代的位置。
3
当然,方言在文艺作品中的运用也是需要受众基础的。自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由于桥头堡的领先作用,除了“东西南北中,发财到广东”之外,也有大量的南方用语顽强北上被公众所接受。
像“埋单”(结帐),“搞掂”(把事办成),“沙沙碎”(小意思)等已经完全进入公共领域,尤其是大城市很少有人不懂。加上粤语歌粤语片风靡一时,周润发张国荣梅艳芳刘德华等众明星的深入人心,粤语方言被大家接受变成了一个自然生发的过程,不像有些方言局限性那么明显。
那么到了大湾区的建立,表面看只是区域联手将产生出更大的政治和经济能量,但就文化而言也会发生重要的变化,就是它的辐射力和包容性更强。那么方言的被接受度也会因此而提高。
在我写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明显感觉广州相比北京和上海说白了就是比不过,无论从文化沉淀还是繁华摩登都差一截,但就是因为香港的文化曾经长驱直入,受众并不会感觉太陌生,所以我写的时候反而感受到这座城市在给我赋能——在这个独有的语境下所发生的故事是真实可信的。
4
方言的运用不能泛滥。作家尤其不能陶醉于此走向偏狹,因为无论如何许多读者并不在你熟悉的语境内,如果方言用得过于频密反而会干扰阅读。
正因为我不是广州人,所以我可以比较清晰地知道读者的接受度在哪里,像粤语中的“歧线”(神经病,脑子搭错线了),“八辈”(拽),我顶多用到这里为止,比这再深奥的方言我就会放弃,因为太难理解并且没有实际意义。我很赞同冯骥才老师所说的“写小说不是做学问”,凡事并非越高深越好,尤其是方言在小说中的运用点到为止,它的作用的确是丰富而增色的。
反之就会变得很绕甚至很烦,像噪音一样。
另外我这次写长篇有一个重要的体会就是要尽量寻找陌生感,无论是选材、结构还是人物都不可以套路化,这对于我这样一个老作家也是有难度的,有时会不知不觉滑到套路中去。
还有就是文艺腔简直是套路中的套路几乎难以逾越。
像某影片中的集体朗诵《满江红》就是典型病例,好好杀一个人就是不深刻。如果我们处理这样的题材同样会考虑要翻出什么花样来,应该是非要人为拔高的职业病,虚假的感觉就是这么产生的。
然而方言,客观上就有降低文艺腔的实际效果。这也不奇怪,由于方言本身烟火味十足,要崇高要煽情如果用方言表达会感觉怪怪的,很难想象方言会摆起一张面孔存在,它一定是相对鲜活的口语化的才可能四处流传,有时候就有可能出现破壁的效果,让所谓厚重的题材有一种松弛感。
那么运用方言到一个什么度,还是很考作家功力的。
作者单位:广州市作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