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铜双叉形器新考

2024-05-28郝晓飞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4年6期
关键词:施氏军事

郝晓飞

摘 要:铜双叉形器是商周墓中发现的一种数量较少的特殊器物,以往对其的称谓描述较为混乱,功能用途也多有舛讹。文章于此统一称谓,并在反驳以往功用观点的基础上推断这种“铜双叉形器”在商周时期应称为“铜干首”,是旌旗的顶部构件。河南淇县大李庄的族群,则很可能是“殷民七族”中的施氏族群。

关键词:铜双叉形器;;军事;旌旗;干首;施氏

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4.06.023

商周时期,在墓葬中会零星出土一种器身上部呈双叉状,下部为銎口、内中空的青铜器具,一般称作叉、叉形器、叉状器、牛角形器、镦、、形器等。鉴于以往材料中对这种铜器的介绍及形制称谓不一,本文为便于行文及研究,暂在此根据其形制特点统一称谓,称“铜双叉形器”。

学界目前对于此类器物的研究不多,主要集中于来源及功用方面。关于其来源,李水城认为此类器物最早出现于近东地区,后从中亚传入我国西北地区,并在商晚期东进至中原内地①。关于其功用,江苏丹徒母子墩西周墓发掘者肖梦龙认为可能是兵器②;丹徒考古队根据北山顶和青龙山出土的鸠杖推测青铜叉和青铜镦可能是叉形杖首和锥形叉镦,是权力的象征③;李水城称其为牛角形器,为礼仪活动中的仪仗用具,与牛崇拜有关④;郭妍利认为此类器物为铜,是戈、矛类武器容柲的底部构件⑤。除铜双叉形器外,也发现有陶制叉形器⑥,不过此器与铜双叉形器已没有任何联系。

1 出土情况

目前,我国各地共出土可计数铜双叉形器10件,年代自河北藁城台西一期至西周早期偏晚阶段,分布于河北藁城台西⑦、济南市大辛庄遗址⑧、河南安阳市殷墟刘家庄北地(图1)⑨及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地⑩、河南淇县大李庄k、江苏丹徒l。此外,河北定州北庄子或曾出土有铜双叉形器,但并未有详细资料刊出m;新疆特克斯县亦出土过1件近似铜双叉形器的红铜牛头饰n,也出现私人收藏的2件铜双叉形器o。李水城曾记述了铜双叉形器的传入路线p,但其并未注意到最早的铜双叉形器出于河北藁城台西M112,因而传入路线可以适当修正,其传播路线或与权杖头q类似,即沿着近东—中亚—我国西北—长城沿线,进而从北方进入东方海岱地区与中原地区。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其在传入商文化圈伊始,就已摆脱原本的写实艺术风格,器形上更为抽象,并融入殷商文化中的牛角兽面纹等文化元素,迅速实现器型的本土化,并被商人赋予其全新内涵。

2 出土情景分析

铜双叉形器出土信息如表1所示,其中性别及身份根据墓室面积r、殉人、殉狗、葬具、随葬品s、葬式t等进行判断。

从表1的10件铜双叉形器的出土背景信息来看,出铜双叉形器的10座墓中,有8座墓主为男性,另2座墓墓主性别未知,此器墓主中男性占比之高似说明此器与男性的重要关联性,也说明此器或为一种男性性别指示器。另外,铜双叉形器有7件出于墓主身体左侧、1件出于右侧、1件出于头前、1件出于南部棺椁之间,出于墓主左侧的7件既有位于墓内东部的,也有位于墓内西部的,这说明摆放在墓主左侧应是有意为之,但在左侧身体上部方向与下部方向应是此时还没有形成固定位置。随葬品中与铜双叉形器同出率最高的戈、矛占到了80%,仅戈便占比70%,这之间或有联系。此外,出铜叉形器的墓葬墓主包括国君、高级贵族、中小贵族、平民,横贯各大阶级,并不为某一阶层、某一人群独享,具有鲜明的大众性,因而此器应当并无标识身份等级之用,与仅出于高等级墓中的权杖u显然有别。不过早期4件器形较大的铜双叉形器及晚期最大的1件铜双叉形器都出于中高等级墓中,可能表示此器的大小与等级有关。

3 性质探讨

关于铜双叉形器的性质,本文将商周时段此类器物分开讨论。

3.1 西周时期

西周时期仅在江苏丹徒母子墩西周墓中出有1件,从此铜双叉形器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其与西部铜镦显然为一对,两者组合长度在1.83米左右。从其形制来看,其两角向内弧曲明显,角尖并不尖锐,并且叉角内收,角尖向内,角侧也无矛、戟、戈等锋利的刃边,实难造成有效杀伤,因而绝非实用兵器。

从出土情况来看,江苏丹徒母子墩西周墓随葬品的摆放颇为讲究。鼎、簋等铜礼器、几何印纹硬陶和原始瓷器、軎辖等铜车马器及矛、镞等兵器皆分类集中出于墓内东部、西部、北部、南部,显然是有意为之。铜叉形器与矛、镞等兵器同放于墓内南部,因此铜双叉形器与兵器当有密切联系。

商周时期的甲骨文与金文皆具有象形意味,因而商周时期的文字材料可为我们解决此器物的用途问题提供一个新的思路。同属?部的?、旂、旅3字在甲骨文与金文中皆有所本(图2),对于?字,《说文解字》:“旌旗之游,?蹇之皃。从屮,曲而下,垂?相出入也。”段玉裁注曰:“从屮,谓竿首”,又载:“古文?字,象旌旗之游及?之形。”v对于旅字,《说文解字》:“从?。从从。”段玉裁注曰:“从?者,旌旗所以属人耳目。”w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字是旌旗的形象,另外2字也与旌旗密不可分,结合甲骨文与金文之形象,可知“屮”“丫”为旌旗旗杆的形象,而其干首在商周时期则有两叉与三叉之分,与双叉形器的形象极为相似,并且其长度22.8厘米与洛阳北窑西周早期墓M453所出的铜干首残高27厘米相称x。《周礼·春官》中记有“九旗”之制,但旌旗是通用之旗,段玉裁亦言“旌旗者,旗之通称。”y另外,铜双叉形器在墓中朝向东方,铜镦朝向西方,虽然墓主尸骨无存,但根据墓中青铜礼器位于东部,西周时期墓向以东向、北向为主判断此墓墓主头向亦为东,因而这一双叉形器器物组合正符合墓主手持的方向。

《广雅疏證》中记载:“全羽曰旞,析羽曰旌,熊虎曰旗。天子杠高九仞,诸侯七仞,大夫五仞,士三仞。”“《乡射礼》记杠长三仞,郑注云,杠,橦也,七尺曰仞。《士丧礼》竹杠长三尺,注云,杠,铭橦也,周官司常疏云,案礼纬天子之杠高九仞,诸侯七仞,大夫五仞,士三仞。《士丧礼》竹杠长三尺,则死者以尺易仞。天子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其旌身亦以尺易仞也。”z以上可以看出,死后所用的橦,天子九尺,按照周尺推测计算,为179.19厘米,而江苏丹徒母子墩西周墓铜双叉形器与铜镦的连线长约1.83米,考虑到测量误差、实际制作及墓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其两者的长度非常近似。而关于为何这个吴王墓可使用天子之制,我们认为位于江苏的吴国并非太伯奔吴的吴国,吴国与西周王室并非简单的臣属关系,而在当时应属同级对应关系,故可使用天子礼制。

综上,无论是铜双叉形器的外形、大小、摆放位置,还是其与武器的密切联系及与铜镦的组合长度,均与当时的旌旗旗干相符。因而,笔者认为西周时期的这件铜双叉形器当为铜干首。

3.2 商时期

根据表1可知铜双叉形器的使用组合情况,铜双叉形器早期为单独使用,晚期出现铜及铜箍与其搭配使用,但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地M54所出的铜与铜双叉形器是否搭配使用仍有疑问。从图3中可知铜M54∶265位于棺椁之间西南部,呈南北向放置,可能与北部M54∶472铜矛合用,而且两者的銎径相比铜与铜双叉形器而言更为契合,即铜M54∶265銎径为3.2~3.8厘米,铜矛M54∶472銎径为3.3~4厘米,铜双叉形器M54∶594銎腔外径为2.6~3.5厘米;铜双叉形器出于棺椁之间西南部殉人处,很可能位于圆盘形錾纹铜器下,因而此两件器物并不为一组,殷墟三期以前也并未出现铜双叉形器与铜合用之制。另外,双叉形器出于殉人旁可能说明此件器物并非贵族直接使用或持用,而是殉人所用。

关于商时铜双叉形器的称谓功用,可从文字材料入手讨论。以往多根据甲骨文及金文材料认为其为戈、矛类武器之,但此种认识并不正确。根据孔德铭、孔维鹏的研究,下部有三叉形、上有戈冒、戈内后加三叉形垂缨装饰形制的戈字(图4)最早出现于殷墟二期,其占据金文戈字形制90%以上,其中戈字下部的应为时用戈的形象。另外,其余含有“”部形状的戈字如图4所示,可以清楚地看出,商时甲骨文及金文戈字中并无双叉之。若是做使用,为避免其两叉尖角陷入地面与柲脱离,应当在其銎部施以穿钉孔,但实际上商时的9件铜双叉形器仅4件銎部有孔,且仅1件有对穿双孔,这显然不符合实用性。除此之外,早期的两件双叉形器上的兽面纹若做使用,其纹饰将朝下,那么其兽面纹不仅将倒置,并且不易被看到,而青铜器纹饰要想充分发挥它们潜在的意义,就必须把其最完整、直观的一面展现出来,让观者看到纹饰完整的正面形象。另外,铜双叉形器与铜和铜箍的组合更是证明其不可能再作为铜使用。既如此,戈字形象已无法再证明其用途。前文已述及至少在武丁时代已有“丫”形旗杆,并在稍晚阶段出现“屮”形旗杆形象。商时铜双叉形器与连线长度在1.4~1.6米,这已比商周时期铜戈、矛等武器之柲要长,再考虑到周时国君随葬的旗杆也不过1.8米左右,更早之时且无严格礼制的商时旗杆的长少于1.8米则也可以理解,铜双叉形器与铜的组合长度用作旗杆已然足够。另外,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地M54所出的铜双叉形器銎外有纺织布纹及绳缠绕痕,这极可能是旗帜绑缚在干首上遗留的痕迹,这也与文字材料中旗帜的绑缚方法相契合。从图2中可以看出,商时的旗帜不仅可以在作战时手持,亦可置于车马上,且晚期这5件铜双叉形器形体都不大,相比于步兵手持旗杆的从容,较小的铜干首配以较小的旗杆则更适于绑缚置于车舆栏杆上。此外,较小的形体也可能与随葬墓主的职业身份有关。

《左传·定公四年》载:“分康叔以大路、少帛、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其中,对于施氏:“或曰为旌旗之工。”至于殷虚:“殷虚,朝歌也。”今河南淇县治。文献中也多称康叔为“卫康叔”,古卫国即在今鹤壁。考虑到周初分徙殷遗民政策有就近分配的做法,河南淇县大李庄东距西周卫国辛村遗址2.7千米,东南距淇河南岸的杨晋庄西周卫国墓地2千米,如此近的距离及该墓地止于殷墟四期偏晚的境况,其族群很可能是分于康叔的“殷民七族”。殷墟时期,个别小墓或等级不高的墓葬随葬较为珍贵稀少的器物,一般其墓主的身份是器物的制造者或使用者。如安阳北徐家桥墓地大量小型墓出有石条及半成品石柄形饰等,报告认定其墓主为从事石器制作的匠人家族成员;又如孝民屯一些小型墓葬随葬有青铜刀,报告认为“这些随葬陶鼓风嘴、磨石、青铜刀等工具的墓主人,其生前可能是工匠,死后随葬象征其身份的工具,并葬在工作区附近。”河南淇县大李庄小型墓中随葬有铜双叉形器的情况很可能同前者情况相近,另结合其地望、铜双叉形器为旗杆铜干首的用途及文献记载殷民七族中为旌旗之工的施氏,则推出河南淇县大李庄的殷商族群很可能是授民于康叔的施氏族群。

综上,商时铜双叉形器在早期为单独使用,殷墟三期之后除单独使用外,新增与铜的合用之制;关于使用情景,早期的几件器形较大,可能是人手持使用,殷墟三期之后的几件器形较小,则可能是置于车马上使用,抑或表示器物是墓主所制;至于铜双叉形器在商时的称谓功用,与周一样,称“铜干首”,为旌旗的顶部构件;而关于河南淇县大李庄的族群,其很可能是“殷民七族”中的施氏族群。

4 总结

商周时期的铜双叉形器可以分为四型六式,最显著的特征是其两角随时间的发展而逐渐向内弧曲,早期为单独使用,至殷墟三期时方才出现与铜合用之制。关于铜双叉形器的性质,笔者推断并非以往认为为戈、矛等武器的或仪仗用具,而应是旌旗旗杆的干首,其大小不同可能与使用场景及墓主地位有关。关于河南淇县大李庄的族群,其很可能是“殷民七族”中的施氏族群。

注释

①④op李水城.“牛角形器”“铜旄”二器考[J].中原文物,2021(1):105-112.

②l鎮江博物馆,丹徒县文管会.江苏丹徒大港母子墩西周铜器墓发掘简报[J].文物,1984(5):1-10,97-99.

③丹徒考古队.丹徒青龙山春秋大墓及附葬墓发掘报告[C]//徐湖平.东方文明之韵:吴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广州:岭南美术出版社,2000.

⑤郭妍利.商代青铜兵器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83-86.

⑥信阳地区文管会,罗山县文化馆.罗山县蟒张后李商周墓地第二次发掘简报[J].中原文物,1981(4):6-15.

⑦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藁城台西商代遗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124,135,157.

⑧山东大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系,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济南市考古研究所.济南市大辛庄遗址商代墓葬2010年发掘简报[J].考古,2020(3):28-45,2.

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殷墟刘家庄北地M793[J].考古,2022(8):25-45,2.

⑩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地商代墓葬[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168-169.

k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淇县大李庄商代晚期墓葬发掘简报[J].考古,2018(5):24-40,2.

m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保定地区文物管理所.定州北庄子商墓发掘简报[J].文物春秋,1992(S1):230-240,305-309.

n王炳华.特克斯县出土的古代铜器[J].文物,1962(Z2):114-116.

q李水城.中原所见三代权杖(头)及相关问题的思考[J].中原文物,2020(1):86-95.

r郜向平.商系墓葬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17-19.本文在墓室面积(皆使用墓底面积)与商墓等级对应关系上皆参考此书标准,即河北藁城台西期及殷墟一期时墓室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者墓主为平民,墓室面积在1.3~8平方米者为中小贵族;殷墟二至四期墓室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者墓主为平民,墓室面积在2.5~8平方米者为中小贵族,墓室面积在8~150平方米者为高级贵族。

s王祁.殷墟墓葬两性社会角色的考古学研究[J].江汉考古,2019(1):81-90.王祁认为殷墟时期两性社会分工相当明显,武器、手工工具、铜铃、弓形器等都为男性标识物。

t孟宪武.谈殷墟俯身葬[J].中原文物,1992(3):56-59.

u李水城.中原所见三代权杖(头)及相关问题的思考[J].中原文物,2020(1):86-95.此文认为权杖均出自三代王畿内的高等级墓葬。

vy许慎.说文解字注[M].段玉裁,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308-309.

w许慎.说文解字注[M].段玉裁,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312.

x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北窑西周墓[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135.

z王念孙.广雅疏证[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291.

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4:64.本文遵循此书中1周尺等于19.91厘米的标准;雷景炀.谈谈《说文》中反映的度制[J].文学教育(中),2010(9):25-26.雷景煬认为周尺有三:古周尺为15.8厘米,周尺为19.7厘米,周大尺为23.1厘米。

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260-278.王明珂认为“太伯奔吴”中的吴国是夨国,在渭水流域而不在江苏南部;尹盛平.西周史征[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尹盛平也认为“太伯奔吴”有误,其所奔“荆蛮”为位于宝鸡的“”族。

孔德铭,孔维鹏.殷墟出土的“戈”铭青铜器研究[J].南方文物,2021(5):91-97.

岳洪彬.殷墟青铜器纹饰的方向性研究[J].考古,2002(4):69-80.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0:1537-1538.

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北徐家桥2001—2002年发掘报告:下[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20:309-31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孝民屯:四:殷墟遗存:墓葬:中册[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8:1093-1096.

猜你喜欢

施氏军事
施氏矿物同时吸附磷酸根和Cd(II)的研究
施氏和孟氏
Abstracts of Major Articles
军事鬼才
赵元任:擅长说方言的语言学家
谜底大揭秘
施氏假单胞菌F4产黄曲霉毒素B1降解酶条件的优化
Image J软件在象牙鉴定中的应用
军事幽默:局
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