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分类协调发展研究
2024-05-21陈金圣
摘 要:法国高等教育存在大学和大学校“二元区隔”的问题。其院校之间的分类协调发展,仰赖于高等教育运行市场化、高等院校办学地方化、高等教育分流与整合和人才培养兼融职业化等核心路径。借鉴法国的实践案例,推进我国高校的分类协调发展,似应利用国家-市场-院校协调机制解决院校分类的短板和堵点,通过优化高等教育生态、加强院校分类管理、推进院校内外共治、加强微观教育改革等举措提供保障和支撑。
关键词:法国高等教育;双轨多元结构;高等教育生态;三角协调机制;院校分类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4)14-0023-04
Abstract: There are institutional difficulties such as the "dualistic separation" between Universities and Grandes coles among the higher education in France. The policy and practice of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French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can be summarized as the marketization, localization, diversification and integration, diversification and vocationaliz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Drawing on France cases, it seems that we should formulate plans and guidelin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igher education's internal functions and external needs, utilize the state-market-institution coordination mechanism to solve the shortcomings and blockages in the classification of institutions, to optimize the ecology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provide safeguards and support through effective initiatives.
Keywords: French Higher Education; Dual-track Pluralistic Structure; Ecology of Higher Education; Triangular Coordination Mechanism; Classification of Institutions
法國创建了大学(Université)和大学校(Grandes ?魪coles)并行发展、精英高等教育和大众高等教育并立的高等教育格局,在高等教育体系和制度方面别具一格,但也存在两大体系间区隔固化、割裂加深、交融困难等问题。为促进高等院校的协调发展,法国持续推动高等教育的市场化、地方化、职业化改革,引导高等教育合理分流与科学整合,以实现高等教育促进多元类型学生发展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目标。深入研究法国推动诸类院校分类协调发展的实践案例,可以为我国“双一流”建设背景下的地方院校分类协调发展提供域外借鉴。
一 法国高等教育体系的“双轨多元”格局
法国高等教育历史悠久,在中世纪就已诞生一批以巴黎大学为代表的综合性大学。进入18世纪,一批高等专科学校应运而生。这些专门学院后来统称为“大学校”[1]。至此,法国形成具有明显“二元分化”特点的高等教育,精英高等教育和大众高等教育并行发展。其中,综合性大学承担高等教育大众化乃至普及化任务,接纳了大部分大学在校生。而精英教育取向的高等专业学院,包括工程师学校、高等师范院校、高等商科学校、政治学院和艺术学院等,通常被称为“大学校”,主要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精英、政府管理人员、企业管理和文化艺术人才。其中,巴黎理工、巴黎高师、巴黎路桥等院校,在全球享有盛誉。
“双轨”格局是法国高等教育体系的基本特征,但双轨化并不意味着其高等院校在院校类型和办学定位上就失去了多样化的特点。尽管法国多科化、综合性的大学总体上呈现出某种标准化、均衡化倾向,但其高等专业学院涵盖军事、农业、工程、医学、建筑、商业、政治和艺术等众多学科专业,且多样化办学和发展的趋势有增无减。此外,随着国家工业化的发展,对工科人才的巨大需求也极大地促进了工科学院的发展。这类学院往往由企业家和地方当局联合主办,直接培养和造就工业人才[2]。法国还先后创办了短期高等教育性质的高级技术员班和大学技术学院,使法国高等教育机构更趋合理、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2]。同期的高等教育改革还使短期培训课程、有选择进入的长期学习课程和非国家授予学位的特殊大学学位课程这三种新型高等教育得以发展起来[2],进一步完善了高等教育体系。至此,法国高等教育也具备了多样化的特征,学生和教育机构的异质性因产品的专业化和高等教育的扩展而得到了加强。依据法国教育主管部门统计数据,2019年法国共有公立大学71所,工程师学院275所,大学技术学院108所,商业和管理类学院334所,高等艺术、文化学院298所,医药类院校552所,以及其他法律、新闻、教师培训与社会事务等专业性学院[3]。
二 法国诸类院校分类协调发展的实现路径
法国诸类院校分类协调发展源于不同类型受教育者的多元教育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需求,是在国家、市场和院校三种核心力量的推动下,通过高等教育的市场化、地方化、职业化和高等教育的分流与整合等途径来实现的。
(一) 高等教育运行的市场化
法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国家主导倾向突出,高等教育体系的市场化程度较之美、英、澳等国相对滞后[4],但同样是运行在由国家、市场和院校等多重力量交织的制度与技术环境中。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背景下,法国高等教育运行的市场化倾向日渐加强。
法国的大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在办学中素有同地方行业企业、社会机构合作的传统,大学系统在大学校系统的竞争和影响下也逐渐加强同地方企业与其他机构的合作,这其中就蕴含着市场的驱动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战后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持续改革,也明显推动了高等教育发展的准市场化倾向。许多正在进行的改革都可归并到“市场化”的旗帜下,从国家权力的部分撤出到将战略权力分配给大学管理层,以及新形式的产学关系[5]。地方政府和工商企业对高等教育进行投资,直接推动着高等教育运行的地方化和市场化。大学在国家逐步分权的改革进程中获得办学自主权,可以有效回应社会和市场的需求,同时保障自身的特色办学,使“每个教育机构都在屬于自己的社会地位上有自己的尊严和作用”[6]。在此背景下,契约管理等市场化管理手段也被引入,大学同政府签订四年绩效合同,政府按此对大学进行拨款,并对大学的绩效进行评估(如国家评估委员会受托对大学进行的强制性评估)。依据欧盟2006年关于市场化取向高等教育治理的愿景,法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上述改革完全符合该愿景所指出的“资金来源多元化、大学提升管理自主权和大学加强同企业的联系”[7]等改革方向。当然,这些改革也不过是国家在总体上开展市场机制和竞争制度的“试点”[8]而已,但市场机制的作用确实随着改革在逐步加强。
(二) 高等院校办学的地方化
在法国高等教育格局中,高等专科学校从其诞生之始就具备了主动面向地方需求、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因。这类院校中的工程师学校、高等商科学校直接面向地方工商业的发展需求,加强同地方行业企业的密切合作,以培养工商业发展所须的科技和管理精英。高等专科学校响应社会需求的办学思路和取向,也深刻地影响了包括大学在内的各类高校。
在工业化的驱动下,国家开始注重让高等教育为地方工商业发展服务。反映在各类学院的办学方面,法国各地设立的理学院在教学内容上积极回应地方工商业的发展需求,针对本地区工商业发展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具有地方性特色的学习内容,例如波尔多的酿酒和木材制造专业、格勒诺布尔的造纸专业、南锡和巴黎的空气动力学专业等[1]。不仅如此,工业化的发展进一步催生了不少新型工科学院。这类工科学院主要培养以“工程师阶层”为代表的工业人才,大多数由企业家和地方当局联合创办、维持和管理[1],直接为地方工业化的发展服务。此外,法国采取学区制,结合各学院地理、经济和人口等因素来规划和发展高等教育,也推动了高等院校同地方的融合发展。
(三) 高等教育的分流与整合
法国的大学传统上趋向于基础理论教育,以培养适应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但法国高等教育职业导向也较为突出,综合性大学在开展基本理论教育的同时也日渐强调专业实践教育。相应地,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学业基础和未来打算选择不同的专业方向和修读课程,进而获得普通文凭或职业文凭中的一种。这两种性质的文凭,为学生提供了继续深造和参加工作两种不同的选择。
高等专科学校及占据其中优势地位的大学校,更是着眼于培养政府及公共部门、教育界、工商界、文艺界等高级专门人才乃至精英人士,在人才培养方面聚焦于专门领域,注重对学生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培养,人才培养活动注重与行业产业密切协同,具有鲜明的职业导向和精英取向。大学校的毕业生在接受精英教育后一般具有更扎实的专业知识、更突出的实践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其进入社会的最终流向也多为跻身社会的上层。
在大学和大学校之外,法国还有多种形式的短期高等教育,最典型的是大学技术学院(IUT)和高级技术员班(STS)。前者主要培养适用型科技人才,其师资由大学教师和行业企业专业人士组成,教学过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完成学业者颁发大学科技文凭(DUT);后者则类似我国的高级技师学校,主要培养各类高级技术员,为学员颁发高级技师文凭(BTS)。法国高等教育的职业化倾向,保证了大学生在各阶段学业结束后的选择机会,实现了学生深造和就业的平衡,也构筑了立体化的高等教育体系。
(四) 人才培养导向的职业化
基于对大学系统学生就业出路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多元人才需求的考虑,法国在二战以后就开始注重高等教育的职业性。战后发展较快的短期高等教育,加强了高等教育的职业化倾向。1984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强调,“公立高等教育提供的培养,同时具有科学性、文化性和职业性”[9]。此后,法国在大学第一和第二阶段分别设立了新的职业性导向的文凭——大学科技学业文凭(DEUST)和新的硕士文凭(Magistere),以引导和保障大学的人才培养变革。20世纪90年代,法国大学系统开办学制为三年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大学职业学院(IUP),借助大学和行业企业共同实施的教学来培养实用人才,促进学生顺利就业。其后,大学职业型学士文凭(Licance Professionnelle)正式设立,以加强对修读这类文凭的学生的就业准备,强化其职业胜任能力。进入21世纪,法国开设了专门的职业培训大学,并设立大学工程文凭(DUT),开展工程师培训[10],以进一步促进实用人才的培养和学生的就业。
纵观战后法国高等教育领域的职业化改革,其根本动因仍然是希望通过加强高等职业教育满足部分受教育者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后顺利就业的需求,并由此促进高等教育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有效对接。客观地看,高等教育职业性的加强,进一步推动了高等教育系统内部不同院校之间的分工协调发展。
三 法国案例对我国地方院校分类协调发展的启示
高等教育的普及化,要求高等教育体系内部实现多样化基础上的分工协调发展。法国通过国家立法行动推进高等教育的持续改革,不断优化高等教育外部生态,引导高校的分类发展,对我国普及化背景下高等院校的分类协调發展具有重要借鉴。
(一)从高等教育内部功能和外部需求出发,规划和牵引高等院校科学分类
高等教育的首要功能是人才培养。以高等院校的科学分类与有效协同为基础,从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学生的个体禀赋与自我规划出发,为其提供最适切、最充分的高等教育学习与个体发展机会,确保其学业与职业成功;同时通过多样化的人才培养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是高等教育结构功能优化、分类协调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法国分别依托大学和大学校实施大众高等教育和精英高等教育,确保了高等教育大众化乃至普及化背景下国家、社会所需各类人才的培养。其综合性大学按照普通教育和专业/职业教育两个培养方向办学,兼顾学术型和职业型两类本科生及研究生的培养;大学校传统上主要培养工程技术、商业、教育和政治等领域的社会精英人才。两类院校之间分工明显,互补性强。
我国现已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目前高校分类改革也在逐步深入中,已基本形成学术型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高职类院校的基本分类格局[11],对应着学术型人才-应用型人才-职业型人才的分类培养框架。鉴此,对于已形成理论共识并开启政策行动的高等教育改革,如推动部分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型、大力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等,应持续推进、动态跟踪、务求实效;另一方面,在宏观管理层面,需要建立横跨经济和教育两大系统的资源整合与信息服务机制,发挥政府主管部门、行业或区域中介组织的信息服务功能,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国民经济发展动态适时开展各行业、各领域、各区域、各类型、各层次的人才需求预测和人才供给预报,作为各类高校进行办学定位调适、学科专业调整、人才培养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的信息参考,切实强化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市场化导向,提升各类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与贡献度。
(二) 利用国家-市场-院校协调机制,克服高校分类发展的短板或堵点
高等教育的分类协调发展以高等院校的分类协调发展为基础。在法国高校分类发展的改革实践中,不难发现国家调控机制、市场调节机制和院校选择机制的综合运用。法国案例证明,“国家-市场-院校”三角协调模式,为高校的分类发展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洞见、指导思想和方法论,甚至现实的技术方案。
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治理模式是“计划为体、市场为用”[12]的类市场化模式,政府管理权力占绝对主导,市场调节机制和高校自主选择的作用空间较为有限,不利于市场机制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以及高校自主办学和自主选择理性的发挥。故在普及化时代推进高等教育的分类发展,有必要形成政府调控、市场调节和高校自主选择三种治理机制的综合运用格局,形成多元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共治格局与博弈机制,塑造一个政府、社会、市场和高校等各相关方有效互动的良性高等教育生态。
在建立健全多元协调机制体系和良性的高等教育生态后,推动我国高校的分类发展,还须聚焦主要矛盾。当前改革的焦点包括:通过理论指导、政策引导、示范引领等方式,进一步推进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提升应用型本科教育质量;通过学术型和专业/职业型人才培养的分类,引导推进学术型本科院校的细化分类发展,并大力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选择少数办学基础较好的职业本科院校和更多的办学基础较好的应用型本科院校试办职业型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培养高技术人才),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链进行前瞻性探索。通过政府规划和政策引导、市场需求刺激和院校自主选择的诱导机制,借助不同类型、规格和层次人才培养的分工,来引导和保障院校个体或群体实现人才培养的精准定位,奠定高等院校分类发展的组织基础。
(三) 加强院校分类管理,实现院校内外共治,引导各类高校协调发展
高校分类协调发展,往往是大学内外部多种力量综合作用和相互博弈的结果。其中,当然需要由政府对院校的分类管理来引导和保障,包括分类拨款、分类评价、分类服务和分类监管等。同时,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参与高校尤其地方院校的办学,也是高校分类发展的重要推力。
现代大学的多元共治影响甚至决定着大学的发展走向。法国的高等教育治理实践表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对大学治理的参与,有助于大学更好地融入地方的发展大局,校准学校的教学、科研与服务定位,进而为高校的分类发展创造良好的院校办学基础。我国部分行业特色型院校已在尝试理事会制度,广东、浙江等部分省份也在推行省属院校的“省(地)市共建”试验,这些改革举措无疑有助于推动行业型院校向本行业和地方性院校向本地方的深度融入。但整体来看,众多高校尤其地方院校,在学校治理层面尚未实现类似西方国家大学治理实践中那种实质性的校内外人士联合的制度化、深层次“内外”共治。这种大学治理层面较为滞后的制度结构与改革行动,直接影响高校面向社会需求的精准办学定位。故应通过“内外”共治的大学共同治理机制促进院校办学同行业或地方需求的融合,并以此为中介推动地方院校的精准定位和特色办学。
(四) 加强微观层面教育改革,回归教育本位,保障各级各类高校协调发展
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的分类协调发展,终归应回归高等教育的本位,以院校的特色化办学来响应外部差异化的教育需求和经济社会需求。法国大学和大学校之间的使命分殊、功能差异和分类发展,恰恰建立在两类院校差别明显的人才培养目标与方向、课程设计与教学模式、教学与科研融合策略等微观组织活动之上。目前我国高校在分类协调发展方面推进困难,其中深层次的问题,除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机制等宏观、中观层面的因素外,更存在着微观层面上,人才培养目标与方案、学科专业内涵建设、课程体系设计与教学实施、教育教学资源与条件等方面的制约。
以部分本科院校的应用型办学转型为例,从传统的学术人才培养转向应用型人才培养,意味着包含办学理念与定位、专业师资配置、人才培养目标与取向、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设计和课程教学实施在内的综合化、体系化的实质性调整与更新。没有这种微观层面的、以人才培养模式为核心、包含服务于人才培养的科学研究的全面调整,所谓的向应用型本科转向的办学转型就无法落到实处,更难实至名归。由此,以院校内部的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为核心,包含上至学校办学理念与定位、下至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与课程教学改革在内的体系化改革,构成不同院校精准定位和特色办学的微观组织活动基础,也应成为实践层面谋求高校分类协调发展的基础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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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地方院校分类协调发展的引导机制与政策体系研究”(19BGL222)
作者简介:陈金圣(1978-),男,汉族,湖北黄冈人,管理学博士,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政策、大学与学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