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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竞技文化的三重身体交互:简论电子竞技的体育属性

2024-05-21磊,丁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竞技身体游戏

石 磊,丁 冉

(1.成都体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2.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1)

近年来,我国电子竞技(Electronic Sports,以下简称“电竞”)蓬勃发展。2021 年文旅部发布《“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出“促进电子竞技与游戏游艺行业融合发展”。截至2023 年4 月,共有31 个省份出台了电竞行业发展相关政策。2023 年上半年我国电竞产业收入759.93 亿元,电竞用户规模达到4.87 亿[1]。杭州亚运会举办了多个电竞比赛项目,中国队夺得4 金1 铜,金牌数排名第一。电竞已成为扩大消费、稳经济、促发展的重要抓手。

目前,学界对“电竞是否属于体育”仍未达成共识。尽管有学者尝试基于概念思辨、具身认知视角进行阐释,但衍生于电子游戏的电竞仍难逃“电子海洛因”的文化窠臼,它往往被视作反抗和挑战主流文化的方式[2]。在传统观念以及对游戏负面情感认知的背景下,歧视游戏仿佛有着天然的正当性[3]。正如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指出,电竞“不能推崇暴力和违背奥林匹克价值观”,文化价值是衡量一个运动项目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电竞的文化价值成为回应电竞争议的重要方面。

电竞依托软硬件设备建构虚拟身体,探讨其文化价值不能脱离具身语境。本文基于逻辑思辨和经验案例分析,在理论上厘清“技术具身”之于电竞文化的作用路径,进而梳理3 种身体交互的表现形式,并提出“化身体育”的概念,以传统体育竞技为比照,对电竞的体育属性进行思考与自省,从文化视角回应学界对“电子竞技是否属于体育”的争论。

1 “技术具身”之于电竞文化的作用路径

1.1 从“符号”到“身体”:文化研究范式的转换

20 世纪60 年代后期,伯明翰学派吸收结构主义思想,形成了文化研究的表征主义(representationism)传统。这种研究范式的核心概念是“表征”“符号”,强调“各种观念和情感在一个可被转达和阐释的符号形式中具体化”的过程[4]。符号是建立意义系统、完成意义生产与交换和传递价值观的载体,被用来实现身份建构、圈层区隔与情感传递。然而,从具身思想反观符号范式可知,文化被视为一种象征性型构(formation)存在于非具身性的结构中,独立于“我”而客观存在着。这种象征性型构通过代表某种精神内涵,为“我”赋予特定的文化身份。因而,“我”的意义被阶级、性别、年龄、种族等的抽象概念所替代,这便无意地遮蔽了身体的物质实在,将其视为被动接受意义的客体。

本文无意评判伯明翰学派思想脉络中所蕴含的对工人阶级文化的关怀,而是注意到媒介技术的发展对身体存在形式的影响,试图提供一种建立在身体基础上的、超越符号与表征的文化研究范式的可能。20 世纪中后期兴起的具身性思潮对文化研究产生了影响,如让·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将身体视为生产符号的场所,迈克·费瑟斯通(Mike Featherstone)探讨了身体在消费社会中如何被体验和改造。这些研究将身体视为“漂浮的能指”,重点关注身体场域及其所带来的感官刺激和快感体验,消解了伯明翰学派一直以来以“意义”和“符号”为中心的文化研究范式。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身体突破肉身界限而呈现赛博化的趋势,社会文化朝向更高维度的数字文明演化。因此,文化研究需要以一个解放身体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在技术与媒介的更大范围内探讨身体与文化的关系。

1.2 从“遮蔽”到“显现”:身体本体地位的回归

莫里斯·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的具身思想为身体的“显现”拉开了序幕:身体是思考本源、在世存有的方式,能够在整体性的处境中知觉物体[5],促使我们与世界产生联系。他提出的“身体-主体”概念表明,身体既是意识着的主体(经验者),又是被经验着的客体对象(存在者)。在此基础上,唐·伊德(Don Ihde)通过对人与技术的现象学分析阐释了“技术具身”的理念:技术以特殊的方式融入人的知觉或身体,变成准透明性的中介,仿佛“抽身而去”。技术参与了人对世界的知觉经验,表现为“(人-技术)→世界”的现象学结构[6]。伊德试图把握赛博空间中的具身性(embodiment),探索信息技术影响身体的存在方式,因此将身体分为肉身身体、文化身体和技术身体。技术身体是以技术或者技术化人工物为中介建立的身体,以肉身和文化身体为基础[7],显现出技术与身体的“共在”状态,并进一步成为数字时代文化传播的重要基础架构。它颇似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的行动者网络理论所隐喻的主客体边界消融的“混合行动者”(Hybrid Actor/Actant),暗示着身体与意义之间关系的重构[8]。

电竞是身体与技术共生关系的典型案例。从概念上看,电竞是通过虚拟身体进行互动的活动,其本身就根植于技术具身语境;从文化实践上看,电竞对身体的即时映射体现着身体动态的意涵,超越了意义固定的符号学范畴。正如韩传喜等[9]136所言,强调网络游戏中身体的物质实在,能够跳出固有的认知框架,将研究重点从符号学、语言学分析转向身体行动讨论。身体不再是附属于符号的客体,而是与技术互为对象,双方处于耦合状态的含混性关系中,获得了“行动者”意义上的主体角色。

1.3 由“离身”走向“具身”:电竞文化的能动表达

身体本位地位的回归促使其发挥能动性成为可能,它在电竞中表现为具身交互形式,是以身体为媒介的视觉、听觉、触觉等多通道的交互形式[10]。电竞参与者的认识除了来自符号表征以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环境对身体感官和运动系统的影响[11],即身体在电竞过程中与各类元素“共在”的处境下所产生的一种体验。例如:当一个玩家熟练地操作键盘和鼠标来控制虚拟身体时,实际上他已经融入技术建构的知觉系统中,表现为玩家的肉身与操控设备、技术身体以及虚拟世界的交互,这是玩家介入游戏世界的充分条件[12]。因此,可以将“交互”视为技术与身体共生关系的表现形式。电竞文化是建立在这一身体交互基础上的产物。其独特之处在于身体在与技术的含混关系中,作为一种物质实在参与仿真体验过程,与游戏程序、其他玩家以及各类承载着身体的媒介形式发生交互作用,形成一种重“体验”而非“表征”的文化意涵。身体在与技术的联袂中,成为“行走的符号”或“流动的文化载体”,在文化传播、沟通和连接中发挥重要作用[13]。

因此,研究电竞文化不能脱离作为其表现形式的“交互”。从电竞的文化实践中,无不窥见这种“交互”发生在3 类主体上,分别是身体(人)、机器与媒介。“身体(人)”是参与电竞实践的主体,包括电竞玩家的虚拟和现实身体两种存在形式。“机器”是建构虚拟世界的技术物,包括键盘、鼠标、手柄、VR 眼镜等硬件设备,也包括游戏程序、声画等软件要素。“媒介”是用以承载电竞内容的介质,能够再现、记录和保存易逝的电竞情景。

基于主体间的交互关系,归纳出3 种身体交互模式,分别是“人-机”式、“人-机-人”式和“人-机-媒介-人”式。

2 身体、机器与媒介:电竞文化中的三重身体交互

2.1 “人-机”式交互:界面突破身体边界

“人-机”式交互是电竞文化的技术基础,通过界面(interface)在身体输入和程序输出的双向动态过程中发挥作用。界面是连接人与人、人与物、真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交汇面,当以界面为纽带的人类和机器被整合在一起时,界面便自然地形成了具身性[14]。承载电竞的软件和硬件设备充当了连接现实和虚拟的界面,建构了复刻版的身体,打造了新的身体经验系统和感知系统。

对于游戏程序而言,界面将隐性的代码和规则输出为显性的感官体验。它并不是感官体验的简单拼凑,而是一套多模态感知体系,试图创造身临其境的体验,营造深度嵌入的感觉;对于玩家而言,界面发挥着身体输入功能,将隐性的行动意图、思维、情感和心智转变为可视、可感的虚拟身体行为,让虚拟身体成为“我”的一部分。学者蓝江称其为“宁芙化的身体”。“宁芙”是古希腊神话中没有灵魂的水妖,她的特殊之处在于她与男性生下后代后便可获得灵魂。“宁芙”是对电子游戏中虚体的隐喻,当玩家通过游戏设备操纵虚拟角色时,角色仿佛获得了灵魂。“宁芙化的身体”建构着玩家的感知与存在[15],使玩家成为活动于界面之上的“技术-身体”实在。

“人-机” 式交互是电竞文化萌芽的种子。1972 年,在雅达利公司(Atari)推出的街机游戏《Pong》中,玩家化身一块长方形球拍,通过摇杆控制击打模拟乒乓球对战,不到两年便售出上万台游戏机,在商业上获得巨大成功。1985 年由任天堂公司(Nintendo)发行的游戏《超级马里奥兄弟》被认为是史上最伟大的游戏,玩家通过游戏手柄控制角色移动、跳跃和快跑来躲避机关、跨域障碍以实现通关。高度可玩性和技巧性让该游戏至今仍具有相当高的热度,玩家们在bilibili、抖音等平台上开设专栏,彼此交流经验。20 世纪末随着个人计算机的普及,“人-机”式交互界面转向鼠标与键盘,大众开始体验“指尖上的快感”。21 世纪数字技术的发展进一步丰富了界面的操作方式。如《刺激战场》游戏模仿射击的“后坐力”机制:需要通过所谓的“压枪机制”(射击时将鼠标“拉”向身体一侧)来控制准心,以保证精准性。通过对界面的熟悉、尝试、摸索,玩家进一步了解这套知觉模式的规则,体验现实与虚拟的叠加状态,获得驾驭机器的快感。这一过程加深了人与电子游戏的互动关系及其产生的知觉变化,直至通达技术的“抽身离去”而呈现出“技术透明”的深刻意涵[16]66。

2.2 “人-机-人”式交互:凸显身体间性关系

“身体间性”是多个身体间“彼此共在”(Miteinandersein)的互动状态[17],是一种以身体感知为基础的交互方式,只要两个身体进入共通的情景中,就可以通过非言语方式相互觉知。“人-机”交互界面所打造的共享经验系统提供了这种共通情景,改变了无法感同身受的身体隔阂,为彼此之间的交互提供了可能。正如劳拉·马克思(Laura Marks)提出的“电影皮肤”概念——电影荧幕是像皮肤一样可以感知和传导的“膜”,是观众与电影交互的界面。杨晨曦等[18]将其进一步比喻为两种皮肤系统的交织。置于电竞情境中,荧幕、键盘、手柄是像身体一样可以传动和获得即时反馈的肢体的延伸,它们不仅是“皮肤”般的触觉交织,更是两个甚至多个身体的综合感官系统的交织——玩家实际上一直都在感受着他者的身体。

“机器”的介入意味着这种身体交织需要在游戏程序限定下进行。游戏程序是玩家之间彼此觉知身体的基础,如生命值、攻击的机制等。通过对程序的理解,玩家之间能够打通交互屏障进而彼此勾连。例如在现实世界中,如果自己意识到即将被他者击打,会下意识地躲避;但在《拳皇》游戏中,“躲避”被简化为特定的按键组合,只要在被击打的瞬间快速按下“后退”的键位组合,就能够减轻伤害值,形成“躲避”效果。通过将复杂的身体行为转化成共通的程序机制,电竞满足了玩家对拳击运动“出招”“接招”的身体想象。这体现了思维的博弈,玩家需要在意识到对方的行动意图时采取特定方式应对。这种交互对身体能力有更高的要求,充分调动多感官联动,有效激发玩家的创造力,呈现出更加开放化和多元化的交互空间,促使电竞超越纯粹“娱乐”的范畴,而被赋予“对弈”的乐趣。玩家要想提高在游戏中的表现,就要不断训练对“电子义肢”的控制力,从而流畅地介入游戏世界,在新的时空架构中建构新的交互边界[9]139。这种身体行动是以物质与技术作为中介的身体姿态(gesture)实践[19],意味着玩家身体的高度参与。选择游戏皮肤、展示操作、亮出表情都属于玩家的身体姿态实践,共同参与了游戏叙事的型构,促进玩家在电竞舞台上展示着人格化、个性化的自我。

2.3 “人-机-媒介-人”式交互:媒介拓展身体语境

随着新媒体的发展,电竞脱离单一的虚拟游戏语境,拓展至直播、短视频、电竞赛事等公共空间。游戏作为一种内容形式,可在包括游戏程序在内的不同媒介体裁里自由共享。新媒体平台不断接纳游戏的内容与文法,催生了游戏直播、游戏短视频、电竞比赛等内容样态。受众可以从不同的文化体裁中获取相同的情感和认知图式,这被称为游戏的“通约性”[20]。这意味着媒介拓展了电竞的边界,使其脱离私人化语境进入社会化的公共空间,由个人身体经验转变成多个身体共在体验的模式。此时,电竞中的身体互动不局限于游戏,而是呈现“人-机-媒介-人”式的一对多的身体交互形态。这一过程将电竞作为被传播的内容呈现在大众面前,将游戏中玩家的交互拓展为选手与观众、博主与用户、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交互,成为虚拟与现实交织的身体交互模式,如电竞赛事中职业电竞选手与电竞观众之间的关系。电竞选手TheShy(游戏ID)在2018 年全球英雄联盟总决赛中,一次优秀的临场发挥“一打四”引起粉丝疯狂转载和模仿。尽管“一打四”取决于选手在竞技时的临场反应,但游戏的通约性表明,电竞受众能够在“虚拟身体活动状态及其所处空间的相似性”中设计出游玩的联觉[21]。观众在观看电竞赛事时能够以眼睛和耳朵为信息输入设备,再现游戏过程。这是观看电竞的“具身体验”,观看者在观看过程中会代入自己的切身感受[22]。这意味着媒介不仅生产了观众,同时生产了观众身体的虚拟在场,与荧幕中的选手建立了联系。由此激发的能量赋予了电竞群体强大的身份感和情感投入,塑造了高度的“互为主体性(intersubjectivity)”和“情感连接地带”,通过身体一致协调的方式相互唤起情绪[23],完成了文化身份赋予,促进了仪式景观生成。

“人-机-媒介-人”式交互也是媒介技术赋权的一种方式,为电竞文化群体提供了得以与主流文化和商业文化相博弈的亚文化资本(subculture capital)。在电竞文化实践中,游戏技术与外貌、肢体、言语共同构成具身化的亚文化资本。这种能力附着于电竞选手、内容创作者以及草根用户的身体上,以具身的方式与用户交互。普通的商业模式通常提供标准化的商品和模式化的营销手段,用以扩大收益,但身体能力很难纳入这套商业体系,具身化的亚文化资本很难脱离个体单独销售。因此,为了获得商业利益,平台只能让渡权力,鼓励亚文化资本的拥有者更多地进行内容创作和资本积累[24]。那些原本被遮蔽的电竞草根用户便能够借助新媒体平台积累文化资本,成为众人目光所至的对象,并进一步刺激新媒体内容产业的发展。

3 “化身体育”:电竞的体育属性之思

目前学界关于电竞是否属于“体育”的争议焦点在于这种仅依靠鼠标与键盘操作的“指尖运动”是否可以称得上体育活动。更多学者倾向于认为电竞并不具备高强度的身体运动量,只能算作智力竞赛(intellectual contest)[25]。上述分析表明,电竞文化实践是立足于身体与技术共生关系的三重交互的产物,这为理解电竞的体育属性提供了新的视角:如果传统体育是以真身为基础的“肉身实践”,那么电竞则是为数字技术所建构的“化身体育”。“化身”(avatar)是技术对身体的扩张,是真身的远程在场[26],需要执行虚拟世界里的情感、思想、社会关系以及规范,它强调身体在电竞中的广泛嵌入,揭示了电竞玩家的存在建立于现实肉身映射和虚拟世界规范的基础上,呈现全新的感知模式。在身体与技术的含混关系中,真身与化身相互渗透、相互塑造,模糊了两者的主客体边界,主体获得了以游戏为媒介的存在形态,在身体交互中彰显着体育的特质。与其说“化身”是真身的延伸,不如说它是“我”的另一种存在方式。由此可以认为,“化身体育”是建立在人的主体性基础上的体育现实,能够反映主体行为目的、心智能力乃至精神世界的诸多特质。这为探讨电竞的竞技特征、身体竞技方式、体育文化与精神内涵等体育属性提供了基本逻辑。

3.1 “化身体育”承载竞技观念

从游戏与体育的关系来看,作为现代体育重要组成部分的竞技体育(competitive sport)与游戏具有内在一致性——竞技源起于人类与生俱来的玩耍与游戏本能。在现代体育概念诞生以前,游戏、体育与竞技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区分,古希腊搏击、摔跤、赛跑、掷铁饼等往往被视为体育和游戏的早期形式,即“古代体育”。19 世纪中叶,英语词汇“sport”的普及被认为是现代意义上的竞技体育的开端。原指英国人喜爱的户外运动与竞技的“sport”随着1896 年首届现代奥运会的举办,开始在美国和欧洲建构竞技运动的话语,直至目前扩展为世界范围内的“竞技体育”概念。许多古代的体育或游戏在这一过程中演化成现代体育项目,如跑步、摔跤、跳远等。

游戏演变成现代体育伴随着竞技观念的不断深化。古代的游戏和体育作为竞技观念的载体,在一个逐渐强化竞技属性而淡化游戏特征的时期,开始呈现游戏和体育的分野。相较于以娱乐和休闲为目的的非功利性游戏,“竞技体育”具有规范化的竞技制度,包括固定的规则、稳定的组织、中立的评判标准等;它对参与者的身体有着更高的要求:需要反复训练身体的某种能力、适应规则给予身体的限制、多个身体相互配合等。

电竞与体育的交集正是围绕“竞技观念”这一根基而形成。与体育的演变类似,电竞从萌芽到成熟稳定的过程,伴随着竞技性和对身体规训程度的提升,呈现出从“松散的游戏形式”到“体系保障下的制度化凝结”的发展脉络[27]。1962 年的电子游戏《太空大战》初步显露出利用电子游戏进行竞技的理念,1972 年“泛银河系太空大战奥运会”满足了玩家的竞赛需求。从1980 年举办第一个电竞比赛“太空侵略者”开始,到2000 年的“世界电子竞技大赛”“电子竞技世界杯”乃至现在的全球化赛事的举办,电竞逐渐走向正规化、组织化和体系化,不断完善着游戏的赛制、赛程、规则、计分机制,并将竞技体验、公平性等因素充分纳入游戏设计范畴。同时,数字技术的升级迭代推动交互性提升,通过丰富游戏玩法、提高游戏品质、降低反馈延迟,带动着身体朝向游戏世界深度介入,并对反应速度、肌肉控制、身体协调性等身体机能提出更高的要求。电竞逐渐从电子游戏中脱胎而出,形成相对独立的领域,这昭示着其所承载的核心观念从游戏向竞技转变[16]66。

3.2 “化身体育”的身体竞技方式

“化身体育”承载竞技观念的方式包括身体能力、身体围绕规则和身体相互合作的竞技。

第一,电竞是身体能力的竞技。电竞对个人身体能力有相当高的要求,诸如按键速度、鼠标移动、反应速度等身体能力是电竞选手必备的身体素质。设备操作行为同时包含了在现实世界中控制手指的意图和虚拟世界中控制虚拟游戏角色的意图,它符合体育竞技中衡量胜负的标准——移动的幅度和精准性。职业电竞选手往往能够自如地控制“化身”的行动,完成普通电竞玩家所难以达成的行为,如游戏中步法、技能释放的精准度等。这为电竞运动员增添了传奇化的色彩,如韩国电竞俱乐部SKT T1(SK Telecom Team 1)选手李相赫以顶级的游戏操作闻名于电竞界。要达到这种游戏水平,需要像传统体育训练那样训练身体能力,通过驾驭机器实现对“化身”的掌控来满足对运动精度的要求。

第二,电竞是身体围绕规则的竞技。如上文所述,“人-机-人”式交互明晰了身体互动的边界,这恰恰是竞技体育的根本遵循:约束身体行为、定义评判标准。对于竞技体育而言,只有规定身体行为的准则,才能保证竞技秩序。游戏程序对“化身”的绝对规训隐喻了公平竞技话语,预先设定好的程序代替了规则和裁判。换言之,电竞规则的“程序化”先入地规定了“化身”的行动空间,使其无法有越轨行为,这使得在目前的电竞赛事中几乎没有出现过故意犯规。因此,电竞某种程度上延续了公平竞技精神:电竞选手默认一致地将判定的标准交给程序,把行动(或说游戏操作)上的不适归因于自身失误或能力上的不足,形成了独特的竞技秩序。

第三,电竞是身体之间相互合作的竞技。团队竞技是竞技体育的一种常见形式。国际公认的电竞项目大多具有团队合作性质,要求“化身”之间通过合作分工来施展团队策略。这是团队意义上的身体能力的体现,是衡量一支队伍竞技水平的重要因素,隶属于“脑力竞技”,是一种为国际所公认的体育形式,关联着参与者的心智能力而非身体优势[28]。置于足球、篮球等传统体育项目中,这种脑力竞技也尤为凸显,往往被称为球队的“战术”或球员的“球商”(球场上智商)。伴随着电竞的职业化,形成了以俱乐部、国家队为单位的战队化发展趋势,每一支队伍均需配备教练来指导日常训练,并在比赛中提供战术指导。电竞的发展经历了向传统体育竞技“取经”的过程,复刻了团队竞技的模式,凸显了身体合作在电竞中的重要地位。

可以说,电竞是建立在代码、程序上的竞技形式,是一种另类体育现实(alternative sport reality),是电竞运动员在体育世界中的电子化呈现[29]。无论是职业比赛,还是草根群体的电竞实践,我们皆能从这3 个方面看到体育运动的要素。

3.3 “化身体育”的文化表达与美学特征

竞技性既是电竞体育属性的根基,也是电竞文化表达的内生动力,为电竞提供必要的文化传播资源。一方面,竞技性为电竞表演提供基本张力。电竞赛事以“化身”类比现实身体,以游戏类比竞技场,以操作类比能力,为观众带来了视觉冲击、情绪感染、比赛戏剧性和情绪狂欢等感受。“化身”之间的对抗展现着赏心悦目的操作组合,使观众拍手叫绝。这与体育赛事有诸多类似,颇似诺贝特·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等所言之“社会飞地”:激烈体育比赛所具有的张力能逐渐提升观众的兴奋程度,从紧张、期待、癫狂到释然,成为情感宣泄的出口。职业竞技体育活动能够重塑身心,使观众从疲惫不堪的日常生活中暂时解脱出来[30]。电竞作为一种高层次的视听代偿产品,能让观看者身临其境般地感受比赛的酣畅淋漓[31]。

另一方面,观赏性是电竞美学特征的基础,能够满足观看过程中的审美体验需要。审美追求是运动竞赛观赏的动机之一,正如篮球比赛中的攻守对抗、攻守转化等强对抗体现了身体、技术和智慧之美[32],观众能够从中获得对竞技精神的体验、理解和启迪,电竞中“化身”的进攻防守、资源争夺以及各种高难度的操作,同样展示着选手对游戏的独到理解和团队智慧,促使观众解读和联想,甚至作出评判,获得“知其所以然”的审美乐趣。随着观赏者电竞审美能力的提高,在获得感官快感的基础上,能够对规则、战术、玩法有更深层的理解,获得更高层次的审美体验。

这种审美体验在某些时候会成为电竞“崇高感”的重要来源,使其在体育精神维度上与电子游戏相区分。“崇高”的美学特征是体育与其他身体运动的本质区别,意味着伟大和不平凡,源自遇到痛苦和磨砺时所产生的自我保全的冲动,其本质是先产生痛感,然后才由自豪感和胜利感转化为快感,是体育精神的来源。如中国女排因战胜强大的对手、诠释永不言弃的女排精神而产生强烈的崇高感。2021年英雄联盟全球总决赛,在中国战队EDG 击败韩国战队夺冠之后,“央视新闻”发布“祝贺! #EDG 夺冠#”微博,配图“我们是冠军!”该话题迅速冲上热搜,获得超过35 亿阅读量和437.3 万人的讨论量[33],激发了电竞群体“抗韩”的共通情感,把破除韩国作为电竞强国的喜悦凝聚成民族自豪感。就目前而言,评判这种电竞情感“是否为体育精神”为时过早,电竞似乎更具商业气息,但只要官方对其施加引导,媒体积极参与电竞话语建构,便能推进实现电竞作为体育项目的社会价值,成为凝聚共识、承载时代精神的重要介质。

3.4 对“化身体育”的反思

不过,体育文化的发展无论是承载竞技观念,还是因表达体育精神而“崇高”,在演化进程中似乎都有背离其原本精神内涵的倾向。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体育文化朝向“身体文化”和“视觉文化”演变,以身体为载体的体育类作品在创作与展演中包含身体图像化、符码操持、身份转换等隐喻,生成身体奇观化叙事,引发对体育审美泛化和身体消费等现象的批判。在这一过程中,体育脱离竞技本质,身体背离美学意涵,沦为商品化的空洞能指,湮灭在流量“洪水”中。正如“四体演进”规律所揭示的,文化的演进呈现隐喻、转喻、提喻和反讽4 种不断演进的形态和过程[34],一种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将走向与原初具有巨大张力的反讽阶段。在体育经历从竞技观念的隐喻、奥林匹克精英体育的转喻、大众体育的提喻时期后,也不可避免地走向“商品化”“博眼球”的反讽阶段。

以体育文化的演化反观电竞文化发展,不免引发辩证思考:根植于“竞技观念”的电竞是否正在走向自我否定? 本文认为,一是游戏“玩工”问题。游戏“代练”并不能帮助玩家训练身体,却可以代替别人的身体“打怪升级”,这在根本上背离了体育的教育属性和竞技本质,使电竞沦为商品化的附属。二是审美趣味问题。电竞的视觉文化倾向使观众的观赏代替了其本身,这种充满感官欲望的凝视能否进入“体育审美”大堂,或只为索取快感,仍有待商榷。三是道德伦理问题。源于古希腊的竞技体育伴随着身体暴力,崇尚战争因素在当代的竞技运动中虽然逐渐被隐性化,但电竞似乎有将其再现的倾向,如格斗、枪击等电竞项目都带有战争隐喻。如何倡导理性竞技,降低身体暴力因素对社会文明的冲击,值得探析。如2023 年杭州亚运会电竞项目的解说,将“单杀”“人头”等电竞概念表述为“单挑取胜”“积分”等体育术语,不失为一种话语转化上的尝试。

4 结语

时代的发展推动电子竞技逐渐从小众走向主流、从游戏走向体育。近年来,交互技术的普及使得电竞趋向于跟现实身体有更多的联结,如VR 游戏通过手持传感设备进一步促进了游戏与全身性运动的结合。这表明,游戏并不仅是现实作用于虚拟身体的单向过程,虚拟身体也能够调动多样的身体活动。正如有研究指出,智能穿戴设备能够提升大众对自身健康的关注,进而促进其参与体育锻炼[35]。通过推出舞蹈类、球类运动等游戏,可以逐步将传统电竞所依托的“指尖运动”转变为需要更多身体运动参与的电竞项目,从而对人类的运动技能起到锻炼作用[36],通过游戏来提高运动能力成为可能。此外,电竞的教育价值亟待开发。电竞目前仍属于精英运动,青少年的游戏沉迷显然不可被视为“竞技”或“体育”,与体育场中的大众体育运动不可相提并论。应聚焦电竞对心智能力和数字素养的提高,界定其作为一种体育项目与单纯“娱乐”之间的差异。同时,也要关注电竞文化作为西方舶来品与我国主流文化的融合问题等。实现电子竞技的“罪论”突围,应坚持价值正当性,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电竞的负面影响,并努力将其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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