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冲信仰的崩塌与重建:以山神庙的民俗内涵为中心
2024-05-14王亚楠
王亚楠
摘要:作为高中语文教材名篇的《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历来备受研究者的青睐,而其中的“山神庙”情节尤其备受关注。以往研究者的关注点主要放在“山神庙”叙事学功能上的意义探讨和林冲个人性格变化的重要节点两个方面,而忽视了“山神庙”这一民间信仰本身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了解“山神庙”这座神庙,对于理解林冲这个人物至关重要,也为这篇课文的教学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关键词:《水浒传》;林冲;山神庙;王灵官
金圣叹在评《水浒》时说道:“《水浒》所叙,叙一百零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1]而林冲则是这一百零八人中的“上上人物”。当人们提到《水浒传》“官逼民反”这个主题时,自然而然会联想到被逼上梁山的林冲。林冲被逼上梁山只是表象,而背后原因则是他生存信仰的崩塌。“林教頭风雪山神庙”中的“山神庙”则是他信仰崩塌与重建的发生地与见证者。
一、林冲生存信仰的崩塌之路
(一)结怨高衙内,生存信仰遭受挑战
林冲在《水浒传》一出场便给他身上烙上了悲剧烙印,因为他的妻子被顶头上司高俅的义子高衙内看上了。得知妻子被调戏后,林冲急忙赶到了五岳楼。当林冲准备挥拳而上时,却认得那人是高衙内,拳头瞬间便软了下来。理智告诉林冲,这一拳要是打了上去,他拥有的一切都将化为乌有。然而同样是惹上高俅,王进却给林冲展示了另一条路。王进父子因曾抱打不平暴打了未发迹时的高俅,所以当高俅发迹后准备报仇时,王进果断带着母亲连夜逃跑。之所以他没有像王进一走了之,一方面是因为他不愿意失去现在的生活。而另一方面,在林冲的生存信仰中,哪怕对方再位高权重,他也相信大宋王朝的律法是可以保护他的。
(二)误入白虎堂,以“伏法”来卫“道”
因为误入白虎堂触犯了朝廷法律,于是他被刺配沧州。这让林冲失去了体面的工作和幸福的家庭,然而他此刻并未决然反抗。因为在他的生存信仰里,虽然他知道自己是中了别人的诡计而误入白虎堂,但是他无法回避这一违反大宋律法的事实,所以他心甘情愿刺配沧州。犯罪就该伏法,这是他作为一个守法公民具备的素质。他知道那些人是“恶人”,而法却非“恶法”。所以他以伏法来维护自己心中的信仰。
(三)风雪山神庙,生存信仰的崩塌
与其说是高俅派人对林冲赶尽杀绝来让高衙内能得逞,不如说是作者一再逼迫林冲,让他与自己的生存信仰决裂,逼上梁山。林冲的隐忍是他的生存之道而非他的生存目的。他之所以能一忍再忍是因为他相信大宋王朝会给他这个守法公民一条活路。而当他靠在山神庙的庙门背后得知高俅要将他赶尽杀绝时,他的信仰在此刻崩塌了。当一个人的生存信仰都无法保证他的生存时,他生存本身便成了信仰。在山神庙,他的信仰崩塌了,同时也是在山神庙,他的信仰也得以重建。
二、林冲生存信仰的重建
如果只从叙事和人物塑造的角度看,山神庙虽然很重要,但是并非不可替代。换成了其他的庙宇也未尝不可。那为什么不能是其他神灵的庙宇,为什么不能是一座荒废的宅院,而必须是山神庙?这就要挖掘山神庙这一民间信仰背后的文化内涵。
(一)山神庙里供奉的神明
“入的里面看时,殿上塑着一尊金甲山神。两边一个判官,一个小鬼。”[2]我们来看一下山神庙里的神明构成:金甲山神+判官(小鬼为判官的仆从,故不单列)。判官人们相对熟悉,而这金甲山神到底是何方神圣?
1.金甲山神——雷神王灵官
金甲山神民间也称金甲天神和金甲神。在佛教体系中,金甲神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韦驮菩萨,当人们参观游览寺庙时,进到天王殿,总会看到笑口常开的弥勒佛。而在弥勒佛的身后面,往往会有一个威风凛凛的韦驮将军。而山神庙里的构成除了金甲山神外还有判官小鬼,判官小鬼则是道教体系中地府里面的官差,佛道两家共用一个神庙显然不可能。所以我们需要从道教体系中去寻找。在道教体系中,金甲山神的名字叫王灵官。
史书对王灵官其人的记载并不多,反而对他的师父萨真君记载详细。萨真君是宋徽宗时人,王灵官则曾从萨真君传法,那么应是同时代人。《水浒传》写的是宋徽宗年间之事,而王灵官在当时只是修行之人,还未升级为神明。直到明永乐年间,由于道士周思得的鼓吹,王灵官受到了永乐、洪熙等皇帝的顶礼膜拜,这才真正成为了道教神明体系中的一员,供民间信奉。而明朝才成为神明的王灵官却成为了《水浒传》中宋朝人的信仰,也许施耐庵并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然而施耐庵将自身所处时代的神明搬到宋朝的故事中,虽然违背了史实,但是却反映了施耐庵所处时代的信仰和自身的价值评判。
王灵官自任道教护法神后,威灵赫赫,时现法相,额上增长一目,神光如电,妖孽以遁形,善恶立可辨别。所以王灵官作为山神庙的主神,他辨别善恶、赏善罚恶的能力可能是施耐庵让他在此出现的重要原因。
2.判官——地府善恶赏罚的执掌者
判官乃阴间官名。长相凶神恶煞,却心地善良、正直,职责是判处人的轮回生死,对坏人进行惩罚,对好人进行奖励。冥府著名的四大判官为:赏善司魏征、罚恶司钟馗、察查司陆之道、阴律司崔珏。而山神庙里的判官究竟是谁,作者没有透露也不重要。因为无论是主神金甲山神还是旁边的判官小鬼,此刻都成了帮助林冲的正义之神。
(二)山神赏善罚恶
林冲在来到山神庙之前,他的生存信仰还未被击倒,哪怕是成为了阶下囚,他认为他好好接受改造还是可以继续生活的。而在山神庙里当他得知高俅要将自己赶尽杀绝时,他的生存信仰瞬间崩塌,他必须为了生存而战。山神不仅保护他没有被烧死在草料场,还助他杀死了陆谦等人来报仇雪恨。更重要的是,在他的生存信仰崩塌后帮助他重建了生存信仰。
虽然子不语怪力乱神,儒家敬鬼神而远之,然而民间的鬼神信仰却从未断绝。自古以来,当世俗的信仰没有办法保证自己的生存,人们往往会求助于鬼神一类的超自然力量。《国语·周语》云:“天道赏善而罚。”《墨子·明鬼下》云:“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3]这是对世俗道德法律的有效补充,也是保障民众生存的精神防线。恩格斯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4]所以在人间的力量无法保护林冲时,林冲便借助了超人间的力量来求生。在杀陆谦时,他义正词严地训斥陆谦,表达自己心中的激愤。同时我们也可以把这看作是山神借林冲之口来惩恶赏善。杀死三人后,林冲“把尖刀插了,将三个人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这一举动除了酬神以报救命之恩之外,还有示众之意。让神明和人们都来见证这场惩恶之举。
三、“官逼民反”与“替天行道”
人们往往会关注到林冲身上“官逼民反”这一标签,却忽略了他身上“替天行道”这一特质。“道”是客观存在的,而如果朝廷无道,便会造成“官逼民反”这一结果,而只有“替天行道”,梁山好汉们才能让自己的斗争具备正义性和合法性,否则梁山好汉和杀人越货的普通强盗有何异?林冲杀死陆虞侯除了报仇外,更重要的是化身成了天道的代言人,重建了自己的生存信仰。之前的林冲认为官府是天道的唯一合法代言人,而他自身的遭遇让他对此产生怀疑,最终完全放弃了之前的信仰。山神庙之后,林冲明白了天道的代言人并非只能是朝廷,而是任何一个心怀正义、善恶分明之人。而最终这一信仰成为了梁山好汉们的集体信仰——替天行道。
许多研究者往往将山神庙作为林冲性格转变的节点,然而在笔者看来并非如此。一些研究者认为林冲性格由原先的“忍”变成后来的“狠”,并且拿他后来痛快答应杀人递投名状、火并王伦来举证。其实真正变的不是性格,而是他的生存信仰。当他自认为可以作为天道的执法者时,无论是杀人递投名状还是火并王伦,他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无关性格。反而最能體现他性格没有大变的则是他离开山神庙后去了一位庄家,他对几位庄客是拱手作揖、望乞方便来烤火。这分明还是原来的林冲。只是后面他讨酒不得,林冲便怒道:“这厮们好无道理!”举起了枪将众人打跑,自己独自喝酒。这一行为体现的不是他的性格,而是他的认知,因为他觉得这些人不给自己分酒喝“好无道理”,才会施加武力,这反映的正是他生存信仰的变化。
林冲个人的遭遇恰恰是《水浒传》主题的最佳呈现。朝廷无道,民众的生存没有了“天道”的保护,谁都可能成为下一个林冲。所以只有自己奋起,替天行道,才可以保护自己。在林冲的人生中,山神庙不仅救了他的命,而且帮助他重建了生存信仰,可谓是至关重要。
注释:
[1]金圣叹.金圣叹批评本·水浒传[M].长沙:岳麓书社,2005:107.
[2]施耐庵.水浒传[M].长沙:岳麓书社,2001:78.
[3]墨子.墨子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3:337.
[4]恩格斯.反杜林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333.
(本文获第十八届全国语文教师四项全能竞赛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