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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就业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

2024-05-11柏婷

经济师 2024年4期
关键词:就业服务就业形势

摘 要:近年来,山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战略,保持了就业形势的持续稳定。但面临国际国内环境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当前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部分重点群体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人力资源市场结构性矛盾短期内还很难消除,就业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依然较大。今后一段时间,山西应进一步发挥经济增长带动就业的主导作用、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推进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建设以及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关键词:就业形势 就业服务 灵活就业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04-151-03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业关乎国计民生,更关乎千家万户。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就业问题,反复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近年来,山西始终把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克服经济增速下行带来的困难,保持了就业形势的持续稳定,但面临当前国际国内环境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当前就业前景和就业形势变得更加复杂。新形势下科学把握就业形势对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就业总体形势分析

就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同时也事关国家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山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战略,落实落细积极就业政策,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一)就业人员总量有所减少

山西省人社廳发布的《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2年末全省就业人员1672万人,与2021年相比,就业人数下降43万人,下降2.5%。其中,城镇就业人员987万人,同比减少27万人,下降2.7个百分点;乡村就业人员685万人,同比减少16万人,下降2.3个百分点。

长期来看,受老龄化和出生人口减少的影响,就业人员数量下降是必然趋势。自2016年开始山西就业人数就呈现出逐年下降趋势。2022年是近年来城镇就业人员数量首次减少,城镇就业人员数量下降主要受劳动年龄人口下降、劳动参与率下降、企业需求收缩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从新增就业总量上看,山西统计局最新发布的经济数据显示,2023年1—9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2.6万人,与上年同期相比,新增就业人数减少0.2万人。

(二)就业结构持续优化

山西一二三产业就业结构从2012年的33.2:28.2:38.6调整为2022年的24.8:25.8:49.9,第一产业就业比重降低8.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降低2.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比重扩大了10.8个百分点,反映出山西就业人口持续从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第三产业在提供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受疫情多点散发影响,聚集性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就业受到冲击,就业结构略有变化,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同比减少1.7个百分点。

(三)市场主体继续保持增长活力

随着全省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和企业开办便利度的不断提升,新设企业增长动能不断提升,《2022年山西省市场主体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97万户,较2021年年底增长26.1%,平均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114户,较2021年年底增长24户。其中,2022年,全省新设市场主体103.81万户,较2021年实现翻倍增长。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远超预期目标,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实有个体工商户达281.03万户,同比增长31.33%;2022年全省新设个体工商户81.40万户,同比增长149.62%[1]。

(四)工资性收入保持增长趋势

工资性收入与就业密切相关,是反映就业人员所获全部劳动报酬的一个关键性指标,是主要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动力源之一。2023年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75元,同比增加1369元,同比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88元,同比增加917元,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3.3个百分点。

(五)就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2023年以来,山西出台了《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关于开展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山西省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力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继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全力以赴稳岗扩岗促就业;启动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开展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务工就业行动,开展对就业困难群众的常态化就业援助,全力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和基础运营经费补助;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精准实施订单式、项目制培训,按职业工种等给予阶梯式补贴,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以上[2];积极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将公益性零工市场纳入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公益性零工市场县县全覆盖工程,截至2023年8月底,全省117个县(市、区)零工市场均已建成,累计提供零工岗位9.3万个,服务零工7.5万人次。

二、山西就业工作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山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精准实施稳就业政策措施,稳就业工作取得相当成效,但也要看到,部分重点群体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人力资源市场结构性矛盾短期内还很难消除,就业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依然很大。

(一)劳动年龄人口逐渐减少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生育率下降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面临着劳动年龄人口逐渐减少的挑战,根据历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统计公报显示,近年来山西劳动年龄人口总体呈下降趋势,2022年山西14~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2233.23万人,占全省人口的比重为64.15%,相比2012年的2571.27万人,十年间减少338.04万人,占全省人口的比重下降7.06个百分点。长远来看,劳动年龄人口下降将导致生产率的下降以及用工成本的提升,同时也降低了消费能力,进而影响到经济发展。尽管科学技术的进步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或者使用机器代替人工的办法,但未来企业还是有可能面临工资成本高、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

(二)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依然存在

山西2023届高校毕业生共28.2万人,比上年增加2.7万人,增长10.6%,创历史新高,新增劳动力供给规模的增大不可避免地加大了青年群体的就业压力,在当前需求收缩、预期转弱等压力的冲击下,青年群体面临着就业规模升高和失业问题严重的局面,就业竞争更加激烈、就业前景和形势变得更加复杂[3]。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青年群体就业观念发生了转变,就业选择出现了倾向于“慢就业”和“稳就业”的现象,相当一部分青年群体更愿意选择考编制、进国企,在面对不满意的工作时,选择暂时不进入劳动力市场,而公务员、事业编和国有企业招聘职位数量有限,与庞大的青年就业群体相比,“稳就业”职位供给严重不足,求职竞争激烈[4]。此外,当前高校专业设置尚未建立起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机制,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需求变化接轨不够紧密,培养的人才与劳动力市场实际招聘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农民工群体普遍知识结构比较单一,知识面比较狭窄,社会经验尤其是创业经验缺乏,在创业项目选择、市场运作等方面存在困境。农民工群体从事传统制造业劳动密集型岗位的人员较多,随着人工成本上升、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明显加速,部分低技能、重复性、常规性操作类岗位将被替代。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心理和就业期望发生变化,更愿意选择“外卖”等相对自由灵活的就业岗位,而不是从事流水线岗位,农民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存在困难。

就业困难群体普遍缺少一技之长,学历低且学习意识较差,不符合现代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加之受到健康、年龄等因素的影响,实现就业难度较大。而且在就业过程中,一些就业困难人员可能会面临就业歧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就业。此外,就业困难人员在经历了就业挫折后可能会对自己的就业前景产生消极心态,缺乏就业积极性。

(三)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作为资源型省份的山西,经济结构较为单一,过度依赖煤炭等传统产业,服务业和现代制造业发展相对滞后,难以为就业人员提供充足岗位。随着山西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的步伐加快,劳动力技能水平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导致的“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一边是企业普工不足、技能人才的招工难用工荒,一边是无技能的农民工和有知识无经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一些新的科技应用在迅速深化和扩大,这些新的领域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较大,高技能劳动者短缺问题更加凸显,但是我们短期之内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上跟不上形势,出现了结构性缺口。

(四)灵活就业人员普遍缺乏社会保障

近年来,随着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载体的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的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超过300万人。由于灵活化的就业模式和非固定的劳动关系等特点,灵活就业人员缺少参保载体,只能以个人身份缴费参保,其缴纳费用要独自承担,这对灵活就业群体来说负担较重。现行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保障力度远远无法满足灵活就业人员的需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存在较大缺失。此外,为了规避与从业者形成雇佣关系,在新就业形态中,平台企业与灵活就业人员常常签约为“信息交易关系或合作关系”,导致劳动关系认定模糊,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三、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业的对策建议

就业是民生之本,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今后一段时间,山西要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政策的优先位置,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充分发挥经济增长带动就业的主导作用

经济发展是扩大就业的基础,要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持续扩大的过程。一是加快推进煤炭、电力、钢铁、焦化、装备制造业等传统优势产业率先转型,培育新型产业,带动就业提质扩容。二是加大政策扶持特别是金融扶持力度,为中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支持其稳岗扩岗。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采取减税、简化审批流程、提供优惠政策等措施,吸引外商投资和扩大贸易,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四是结合经济发展新动态和社会发展新趋势,以数字经济发展为突破口,加快发展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扩宽新兴职业领域的就业空间。五是提供创业支持政策和资金,建立创业孵化器和创新基地,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资源支持。

(二)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继续将高校毕业生作为重中之重,实施基层成长计划,继续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加强职业规划和职业指导,强化高校与劳动力市场的对接,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优先安排招聘活动;持续推进高等教育学科结构调整工作,主动创新人才培养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推动人才培养目标精准对接经济社会多样化发展需求。

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建立常态化劳务需求对接机制,实现输入地岗位需求与劳动力输出无缝对接,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外出农民工稳定就业;继续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总体思路,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就业技能水平,提高就业率;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脱贫人口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其创业能力;通过落实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吸纳就业补助以及开展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进行自主创业,从而带动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

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深入摸排、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提供“一对一”精细化服务,对于脱贫农民工,应加大以工代赈的支持力度,创造更多非农就业机会;对于残疾人群体,应充分发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引领作用,完善就业创业支持性措施,创造更多就业创业机会;对于零就业家庭,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实现动态清零。

(三)推进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建设

建设完善的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是解决“招工难、就业难”结构性矛盾的最佳途径。一是探索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新教育培养模式,搭建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对接的人才培养体系,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培养出更多高技能人才,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二是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积极构建就业能力提升体系,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质量,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适配性,不断能促进市场供需匹配,推动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三是结合经济社会新发展趋势,不断扩展和拓宽技能培训的覆盖范围和课程门类,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就业需求,提供全职业生涯、全过程衔接的终身技能培训服务。四是结合本地实际和产业发展布局,组织实施订单式、定岗式、储备式的精准职业技能培训。五是完善技能培训的方式方法,重点围绕增强就业能力和技能提升这个总目标,通过“线上+线下”“理论+实践”“以工代训”等模式丰富培训方式、增强培训效能。

(四)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支持,需要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打造良好就业环境。一是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造覆盖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五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重点补齐农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设施短板,为城乡劳动力提供均等化、个性化、精准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二是加快劳动力市场数字化信息化平台建设,以“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推动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数字共治,实现劳动力供需双方有效对接。三是积极搭建公益性灵活就业服务阵地,为辖区劳动者提供符合市场需求、易学易用的免费培训,引导零工人员参加急需紧缺职業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技能培训[5]。四是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和民营机构参与就业服务,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市场主体优势,为劳动者提供更多高质量就业服务。五是针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从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加强参保扩面工作,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张剑雯.全省实有时长主体总量达到397万户[N].山西经济日报,2023-7-28.

[2] 高建华.我省出台18条举措全力促发展惠民生[N].山西日报,2023-8-18.

[3] 刘金东,徐文君,刘君.社保负担与青年失业——基于OECD国家历史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公共财政研究,2022(06).

[4] 赖德胜,何勤.当前青年群体就业的新趋势新变化[J].人民论坛,2023(11)

[5] 粤任宣.创新岗位供给扩宽就业空间[N].中国劳动保障报,2022-12-13.

[作者简介:柏婷,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人口社会学。]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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