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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基因增强的“善恶交织”及其“扬善抑恶”之道

2024-05-08陶应时

伦理学研究 2024年2期

[摘要]人类基因增强能从本质上突破自然人体的生物限制与功能缺陷,实现人的生理能力与精神能力的双重超越。然而,人类基因增强却呈现一种“善恶交织”的二重性特征:一方面具有更好满足人的“适应性需要”与“发展性需要”、促进人类种族的整体进化与发展、改善人类的“缺陷结构”与生存质量等福祉效应;另一方面又存在让“制造工具的人”物化为“作为原材料的人”、加剧“社会分化”并形成人类文明史上新的不平等、产生“超能物种”取代人类成为地球新的“主宰者”等负面后果。只有构建以“跨代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理念的治理方略、确立以后代人“开放的未来之权利”为边界的开发限度、遵循以基础性和平等性为基准的公正分配原则,才是促进人类基因增强“扬善抑恶”的有效之道。

[关键词]人类基因增强;善恶交织;福祉效应;负面后果;扬善抑恶

[作者简介]陶应时,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重点项目“可遗传人类基因组编辑的伦理问题研究”(23FZXA01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当代新兴增强技术前沿的人文主义哲学研究”(20ZD044)、湖南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专项研究重点项目“习近平关于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重要论述研究”(2022ZDBM01)的阶段性成果。

长期以来,人类主要通过教育、锻炼、服用药物等方式来增强智力、体力和心理能力。这些传统的增强方式主要借助外部工具为中介来拓宽、延伸和超越人类既有的生物局限,并不涉及对人“内部的”基因结构进行改变,人类的遗传变异机制仍然是随机突变与自然选择,它们是一种“外在间接性”增强。不同于“外在间接性”增强的是,人类基因增强则是一种具有“内在直接性”的新兴增强技术,能从本质上突破自然人体的生物限制与功能缺陷,实现人的生理能力与精神能力的双重超越[1](12)。然而,一方面,人类基因增强能够扩展人类自身的生存界线,人类将由此找到一条直达人类生命解放和幸福的道路;另一方面,人类基因增强的研发与应用又可能打消我们视生命为礼物的意念,甚至如同开启的“潘多拉魔盒”成为失去控制的不祥力量。换言之,人类基因增强在后果层面上呈现出一种“善恶交织”的二重性特征,即人类基因增强有多大能力服务于善的目的、产生善的后果,就有多大能力服务于恶的目的、产生恶的后果。那么,人类基因增强的前景是喜是忧?我们如何审慎、理性、冷静地看待这一具有革命性的新兴人类增强技术?如何才能扬其善而抑其恶?基于此,本文在对人类基因增强“为善利用”与“为恶利用”的不同后果进行深入考辨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扬善抑恶”之道。

一、人类基因增强“为善利用”的福祉效应

人类基因增强是从分子水平对人的“身体自然”进行替换或改造,通过改变人体原初基因的结构序列及表达效应,以实现增强人的性状、素质或能力之目的[2](33)。在人类基因增强技术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用之得当,将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福祉与机遇。

1.人类基因增强能更好满足人的“适应性需要”与“发展性需要”

人类基因增强有“医学目的”与“非医学目的”之分。“医学目的”的基因增强能有效修复“基因彩票”造成的遗传异常,帮助人们免除遗传缺陷导致的身体疾苦与精神痛苦。更为重要的是,“医学目的”的基因增强不仅可以预防疾病,还有助于提高未来儿童的健康潜力[3](227),进而摒除因“先天不足”而遭受的社会排斥与社会歧视。就此而论,“医学目的”的基因增强主要是满足人的“适应性需要”,让每一个人都能过上健康长寿和没有疾病的生活。事实上,尽管人类在与生存环境的相互作用及协同进化过程中,已经获得了复杂、强大且高效的免疫系统,但仍然难以避免某些病原生物的侵袭,一些普通药物或医疗手段又无法有效治愈。随着基因组学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融合发展,以基因组测序为主的组学分析已能较为全面地描述基因序列与疾病发生发展之间的复杂关联,其临床价值正越来越多地被生命科学界验证和认同。正因如此,在基因筛查和基因诊断过程中,如果发现某种疾病与基因突变引发的功能缺陷有关,就可用基因增强的方式对其缺陷基因进行修补以恢复正常能力。可以说,基因增强为个体化精准医疗的实施与家族遗传疾病的预防打开了全新通途。

与“医学目的”的基因增强有所不同的是,具有“积极价值”的“非医学目的”的基因增强,如增强对疾病的免疫抵抗力、对不利条件的耐受性以及赋予后代“超感官”和“超能力”等[4](47),其目标是创造一种更好、更有吸引力的人类[5](352),因而是一种超越性的追求。“非医学目的”的基因增强对人类的自然生理与精神风貌都将带来关键性的改进,不但能提升人类的身体效能、心智能力和道德素质,还将扩展人类行为的范围、强度与方式,因而主要体现为满足人的“发展性需要”。例如,我们借助基因编辑技术去增强一个人的智力、记忆力、注意力等认知能力,就能促进其对周遭生活世界的认识和理解,帮助其更好地作出理性的分析与判断,更好地审视自身的价值与欲望,以及可以更自主地作出选择或决定,从而更有效地依照自身善好的生活理念来组织、控管和开展生命规划。

2.人类基因增强能促进人类种族的整体进化与发展

人类位于地球生命复杂度的顶端,是大自然中最复杂、最高级的生命存在,人的大脑、身体结构及生理特征等都被自然营造得非常精巧,但人类并非一种“类属性”固化了的“既成的存在”,而是处于持续的动态生成与更新迭代之中,从未停止进化的步伐[6](136)。长期以来,人类进化是“自然选择”与“文化选择”两者交相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一种“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实现过程。“自然选择”是天然自成的过程,反映的是人类机体被动地、本能地、无意识地适应与服从自然。而环境条件对自然选择主要起定向作用,人类机体处在新的环境中,就会不断地进行自我调节,以缩小同环境矛盾的差距,从而获得在新环境下的生存适应性。而“文化选择”虽然受到人类生物学因素的影响,却是人类有意识的、主动的和自觉的创造活动,让自然界更加适宜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所呈现的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让自然为人类服务的过程。自然选择和文化选择的耦合效应决定了人类进化的方向与速度,展现了人类世代“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基本态势与发展样貌。但人类的自然进化是渐进式的,是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弧线中上升发展,随着轻微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的不断累积,人体在缓慢的进化中变得日益复杂并适应新环境。

事实上,尽管人体由无数的细胞和组织巧妙构成,有着惊人的复杂性、精妙性和美丽,但人在材料和形态上很“不幸”地已被定型。人的形态是一种先天确定的形态,与机器相比,人先天不足的“错误的原始形态”乃是人类的主要缺陷,也是人类有“普罗米修斯羞愧”的主要原因[7](14-15)。然而,自然界里没有飞跃,人类的自然进化需要历经岁月长河的精挑细选,需要通过偶然而罕见的微小变化而逐渐进化,这是一个相当缓慢的渐变过程,难以快速地改变“自然造人”的“过失”所形成的缺陷性结构。人的自然进化需要许多世代才能带来改变,可谓“百年如一日”。相比之下,人的文化进化的速度要比自然进化快得多,可谓“一日如百年”。“自然—文化”两种进化之间的“差异对比”必然导致日趋严重的“进化失配”。基因增强则把人类引入了“进化的新阶段”。在这个新阶段中,自然选择的进化将被人工选择的进化所取代[8](589),而且这种人工选择的进化无须等待许多世代的缓慢进化过程,就可全方位地提升人的体力、脑力、情感力、意志力以及道德力等。基因增强以骤变的方式改变人类生命的自然基础,让人类遗传改变的步伐或将赶上文化进化的速度,人的个人史、家族史甚至人类种族史都将被重塑或改写,继而促进人类种群高速度高质量的整体进化与发展。

3.人类基因增强能改善人类的“缺陷结构”与生存质量

人体由早期的生命形态历经数亿年时间进化而来,是一个由很多“工艺流程”组成的极其奇妙复杂的开放系统,时刻与内外环境紧密互动,并在不断的进化发展过程中提高自身的抗病能力与自我修复能力。可以说,人体DNA编码中的每一个蛋白质都是激烈竞争中的成功者,都曾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经受住了自然选择的严酷考验。所有这些考验和选择造就了今天非常强大、健壮、聪明、适应性强的人类机体。然而,仔细审视近乎完美且值得骄傲的人体,就能发现它并不完美,而是充满了许多糟糕的缺陷。例如,我们的膝盖还不能完全适应直立行走,所以膝盖往往容易受伤[9](29);我们的饮食结构必须依靠其他动物为我们制造维生素和营养物质[9](45);我们追求高糖分高热量的食物,这个特性造成了人类容易肥胖的悲剧[9](75);我们的基因里有断裂的遗传物质和曾经感染过的病毒残骸,充满了不可控因素[9](90);我们的免疫系统有时把体内的某些蛋白质或细胞识别成外来入侵者,会猛烈地进攻自己的身体[9](158);我们的大脑存在认知上的偏差和偏见,间接导致人类之间的互相排斥、互相算计和互相残杀[9](236)。

而个人作为人类生命共同体的组成单元,不能脱离了人的“类”特性,每个人都是“个体”与“类”的集中统一体,人的“类”特性要求人以生命共同体的形式存在和发展。所以,在人的“类”属维度中,人的这些缺陷不只是某个个体的缺陷,也不只是某个器官的缺陷,而是整体人类的缺陷,这种缺陷不是身体自身或者后天导致的,而是一种先天的缺陷。基因增强则是对先天缺陷的一种修正,这种修正能够完善人的自然性和生物性,增强人类在自然界中的生存能力并提高生活质量。人的缺陷是自然产物,而人类却是理性存在物,面对自然身体的生理构造与机体功能的缺陷,要想避免毁灭或恶化,就需要用技术手段让自身变得更加强大,基因增强技术则为这种改变带来了契机与可能。简言之,基因增强可以消除人类有缺陷的和过时的现实存在,从根本上克服身体衰老、认知缺陷以及非自愿的痛苦等,让人类朝着改善的方向前进,从而塑造更好的身体、思想与生活,促进全人类共同体生活质量与社会福利的整体提升。

二、人类基因增强“为恶利用”的负面后果

以上列举了人类基因增强可能带来的诸多善果,或将极大地增进人类福祉。然而,人类基因增强如果用之不当,则可能将人类置于一种不可逆的风险,进而在相当程度上造成难以想象的恶果,甚至让人类遭受无可挽救的灭顶之灾。

1.人类基因增强让“制造工具的人”物化为“作为原材料的人”

自人猿揖别以来,人类就因能使用工具和制造工具而存在于世,乃至占有、统治和开拓世界。在改造自然的生产实践中,工具技术让人的制造物日益精细完美,也是工业产业获得快速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与精巧的人工制品相比,人自身的生产则依赖于盲目的、原始的、不可预知的繁衍方式和分娩方式,是一种“自然出生本质”,一种低级原始的分娩出生[7](4)。人如果无法忍受出生方式的低下和原始,对大自然赋予他的“缺陷”或“不完美”感到羞耻,就会采用基因增强的方式把人当作器物去“优化”,以此弥补自身的先天不足。就此而言,人类基因增强颠覆了人类生命的始基,改变了人之为人的基本属性[10](192),这无异于一次改变人类命运的“躯体革命”,其目的在于破除目前由自然进化生成的“不合适的”“粗陋的”“不符要求的”自然人体系统,制造出一个彻底的、全新的人工人体系统,人最终将演变成新的“型号”。

然而,我们却无法把人按照具体的标准进行制造和加工,这也是我们人之为人的尊严所在。只有在一个条件下人可以做到这一点,那就是必须让人降格到“非人”的地位,将人看成是“实验材料”,这样就可以对人实施加工了[7](10)。而人如果肆意地通过“谬误—实验—方法”的形式进行基因增强,以此制造自我、改造自我、加工自我,让自我变成可被任意塑造的器物或产品,那么“人”就蜕变为“物”,成为听任摆布的为他存在。基因增强让人不再是自然“设计”的,而是突破“自身生理极限状态”的限制而超越自我,人也就不可避免地改变了自己的身份,从“制造工具的人”转变成“作为原材料的人”。人既是“创造者”,又是“原材料”,“人性”转移到人的创造物上,成为一种“物性”,人也就成了“物质的人”。人认可了物的优越性,把自我与物等同起来,肯定了自我的物化,以及将自我的尚未物化看成是一种缺陷[7](10)。其所带来的可怕事实是,基因增强让人的本质异化为物的本质,人的基因系统被工具化。基因增强以工具性来确定人自身,把人的基因系统异化为可被技术处理的“可支配之物”,将人推向了一条“去人化”“去位格化”和“材料化”的不归之路,人性渐至被物性主宰,乃至“人不见了”,使人最终湮没于物的世界之中。

2.人类基因增强将加剧“社会分化”并形成人类文明史上新的不平等

人类基因增强对人的性能的改进如果不是普享的公平福利,而是将之推向市场与社会,全权由用户自行决定购买增强一种或多种性能并承担费用,其结果可能是,少数富人或权贵的孩子具有更多的增强机会,而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及穷人由于无力支付昂贵费用而难以触及,人们就难以公平分享这一技术带来的利好[11](1)。假如社会伦理和法律法规不予限制,资本与技术的勾结可能驱使他们不择手段、不计代价地制造更好、更完美的“增强人”,“增强人”又让他们后代的基因进一步增强,进而在基因层面形成“一代更比一代强”的叠加优势。经由基因增强的人身体更加强健、工作更加高效、思维更加敏捷,乃至于变得神通广大和无所不能,这种突进式的跨越性“升级”堪称从智人到“神人”的巨大飞跃,其意义比由猿到人的革命性转变更加深刻。然而,毕竟只有少数富人或权贵才能升级为增强人,大多数人仍是未经基因增强的自然人,增强人由于具有自然人难以望其项背的超能力,相形之下,自然人则显得越来越原始、无知、愚钝甚至痴呆。正因如此,基因增强便可能产生一种新的二分法——经过基因增强的上层阶级和未经基因增强的下层阶级,这样的分化将会大大加剧人类社会内部已有的不平等,违背正义原则。

增强人群可利用自身的能力优势去控制权力与技术,处心积虑地进行势力与权力的扩张,并很快成为令自然人群俯首称臣的统治集团。增强人群用超能力大量抢占自然人群的工作岗位,不断排斥自然人群,令自然人群彻底边缘化。自然人群将越来越跟不上增强人群的步伐,并日益被增强人群所构建的经济系统与社会体系抛弃和遗忘。这一窘境犹如曼妞尔·卡斯特在阐述全球化、信息化进程时所说的“社会排斥”,自然人群沦落为对社会的繁荣、进步及发展没有任何贡献和价值的“无用阶层”。而占人口少数、高高在上的增强人群由于具有自然人群无可比拟的、全方位的绝对优势,为了避免名誉地位、财富权力、知识能力等出现“租值消散”,就会计算如何严格控制、封锁自然人群获得性能升级的可能性,以防止自然人群的反抗。自然人群的命运咽喉从此被增强人群紧紧地扼住了,不得不将领导权、治理权、决策权等拱手让给增强人群。尽管他们极不情愿,甚至忍无可忍,但无可奈何的是,他们已经完全失去了反抗的能力。这时,不但人类在经济、政治、社会上的不平等将进一步升级,还将导致人类文明史上形成一种新的不平等社会,即形成一种以基因优劣为鸿沟的人类等级社会[12](100)。而这种作为人的物质基础的基因鸿沟又是无法弥合的,各种社会冲突、对峙乃至动荡随之交互叠加,整个世界将走向无休止、无理性的大撕裂或大分离。

3.人类基因增强形成的“超能物种”可能取代人类成为地球新的主宰者

在基因技术发明之前,无论人类付出多少努力,都无法打破生物因素的限制。然而,基因增强改变了这一情形,自然选择法则开始被人工设计法则所取代。事实上,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的基因结构都不是最终的,基因突变、重组和遗传漂变都是非常随机和偶然的,一切生物的基因组都处于不断的演变之中。如果只是用基因增强技术去少量改变、去除或增加一些等位基因,用以解决简单的身高、肌肉比例等问题,这会改变一个人的遗传却不会对整个人类造成影响。但如果把人当成“忒修斯之舟”,一步步拾级而上对涉及人类情感、智力等高阶性、多维性和复杂性的基因序列进行改变,甚至把人的基因结构更改得面目全非,这种改变过于巨大和极端,可能损害作为辨识人类物种身份特征的“DNA条形码”,在人类生命结构的本真处触动人类,即破坏了人类之所以成其为人类作为一个物种所共享的那些典型特征。这种破坏将人类进化而来的天资禀赋肢解得支离破碎甚至荡然无存,对人的本质、人作为“万物之灵”的主体地位构成了严峻挑战,令“人是什么”变得越来越不确定了,人类与其他物种之间的界限就此变得模糊不清[13](119-120)。

基因决定人的本性,基因的根本性改变就意味着“人性的泯灭”。人类基因增强将人体基因结构进行大幅度的肆意篡改,人类世界不再自然或再无自然,以至于我们不再清楚什么是人类。诚然,尽管人的本性具有很大的弹性,但问题在于,作为人性基石的人类基因改变,人性就不可能是无限延展的。当越来越多的自然人被增强人替代时,人类就成了“濒危物种”,人类不再是人类,而是转变成没有人性的增强人。此时,增强人已是一种异于自然人的新物种——“超能物种”。猿人消亡了,产生了更高级的人。猿猴对人类来说是什么?一个笑柄或者是一个让人痛苦的羞耻。同样地,自然人的日渐消亡与更高级的“超能物种”的产生,引发人类物种奇点的来临,其划时代意义不亚于人猿向人的转变。那么,人类对于“超能物种”来说,或许也不过是一个笑柄或是一个让人痛苦的羞耻[14](73)。那时的“超能物种”按照增强程度分成α、β、γ、δ、ε等不同等级,彼此保持着仿佛人类与其他物种的距离。然而,由于“超能物种”过于强大,并以不断加速的态势持续增强自身,其所具有的绝对优势可能反过来成为伤害、奴役和消灭人类的利刃,把人类关进“动物园”里,甚至摧毁整个人类,成为人类文明的终结者。在这样的境遇下,“超能物种”作为人类“进化的继承人”或“后裔”,就将完全取代人类登上历史舞台,成为整个地球新一代的“主宰者”。

三、人类基因增强“扬善抑恶”的实践之道

人类基因增强既能产生诸多善果,又能造成同等程度的恶果。人类基因增强的“为善利用”是没有止境的,因为人的利益满足没有止境,但人类基因增强的“为恶利用”却足以毁灭整个人类。正因如此,如何“扬善抑恶”就成为人类基因增强所需面对的必然选题。

1.构建以“跨代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理念的治理方略

由于人类基因增强大多只能是当代人对后代人进行单向的技术改造,而当代人与后代人具有代际差别和时间鸿沟,两者之间无法进行商谈和对话。当代人无法了解后代人的需求意愿、心理感受与价值取向,后代人也无法对当代人提出抗议与反驳。这一问题的症结在于,基因增强不仅对直接的接受者具有潜在影响,而且还将波及其所有的后续世代[15](617),正是这种连带关系生发了一种新的非对等的人际关系,基因增强操作者的当代人与基因增强接受者的后代人处于一种分离状态。然而,当今的道德规范与道德责任只对当代人具有约束力和制裁力,而后代人却只能被动接受操作结果,从而形塑一种将无法参与商谈的后代人排除在外的代际伦理,即只能由当代人单方向对后代人的生存福祉予以道德保护与伦理顾及,是一种当代人对后代人单向度的义务关系。这是因为,无论是前辈人、当代人还是后代人,所有人类成员都同属于人类大家庭这一共同体。人类共同体中的每一代人沿着代际序列进行跨越时空的物质馈赠与精神传递,共同构成“前辈人→当代人→后代人→未来人……”这样一种“向后代传递”的世代链条序列,人类因此而代代相传、生生不息。同样是人,依照人格与人权平等的原则,无论时间远近、性别差异或是种族不同,人类共同体中的所有成员都享有同等的、不容侵害的生存权益与基本权利,而绝不允许有区别对待[16](26)。

人类基因组是全人类的共同遗产,前辈人把基因组完好无损地传递给当代人,当代人也有义务把基因组完好无损地传递给后代人以及遥远的未来世代。由于技术的不成熟和人们对基因的作用机制还知之甚少,“脱靶效应”“镶嵌效应”“免疫响应”等技术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任何方式的插入、删除、增添或修改都有可能产生“错误基因”,而当代人并非“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当代人生活在基因传递的代际链条之中,如果武断粗俗地放纵自己而不顾及后代利益,让未经科学评估与理性权衡的“错误基因”流入人类基因库,后代人的基因系统就可能生发出一系列不可逆转的“蝴蝶效应”及严重后果,继而损害后代人的生命健康权和基因完整权,甚至可能导致人类基因代际传递的扭曲或中断[17](54)。因此,为了避免基因操作给后代人带来伤害与灾难,问题的解决不能囿于以往规制技术风险的思维方式与伦理框架,而是需要上升至跨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阔视野与责任担当,在基因增强的设计与操作过程中,当代人不但要顾及自身的欲求与利益,还应保持克制与谨慎,对“同基因,共命运”的后代人及一切未来人类的安危与利益进行辽远顾及与前瞻考量。

2.确立以后代人“开放的未来之权利”为边界的开发限度

人类基因增强让人的生命性状不再起始于偶然、自然,而是在人的“起始阶段”用“人为方式”改变人的某种能力或性状。这就意味着,人的传统意义上的“天赋”不再是纯粹的自然选择的产物,而是经过了人的选择、加工或修正,掺杂了人的生命态度、思想情感与价值观念,是人为选择的结果。这种人为的遗传干预将给后续世代带来不可撤回、不可更改、不可重置的远程后果,并可能损害到后代人“开放的未来之权利”,而后代却没有任何抵抗、回绝和反驳的可能。“开放的未来之权利”是后代人在成年后对自我决定的道德权利,需要当代人保护和维护后代人在孩童成长阶段发展其实践判断与自我决断的能力,以避免后代人在成人之后仍然不可逆地受制于当代人的掌控与支配,使其拥有对未来不同生活模式、思想观念、社会关系及发展方向进行选择的可能[18](120-121)。

如果当代人在基因操纵中按照自身的偏好去设置后代人可能无法认同而又无法摆脱的生命规划,把后代人当成自身“意愿的产物”“野心的工具”或“欲望的试验场”,后代人在始基性的原点上就受到了当代人的掌控,永远都无法成为能够形塑自身生命规划的独立作者。如此,后代人未来的自我决定能力就被当代人强制性地剥夺了,也就从根本上掐灭了后代人开放的未来,这在伦理上是不可接受的。例如,为了让后代人能够成为优秀的篮球运动员,当代人采用基因增强方式将其身高提升至2.5米甚至更高,这种依据当代人自身偏好对后代人作出的不可逆的生命规划,会极大地降低后代人成为飞行员、空乘、跳水运动员等生命规划的实现概率,这样就使后代人失去了在不同生命规划中进行自主选择的可能。当代人对后代人开放的未来之权利的侵害,致使后代人在长大成年后,许多其他发展的可能性选项已不再向他开放。然而,基因增强并不必然侵害后代人的未来之权利,增强后代人的某种能力也不等于强制性地替后代人作出选择。例如,增强后代人的免疫力、智力、审美能力,或是延长后代人的寿命等,只要这种增强不以减损后代人的生命、健康或是身体完整等为代价或前提,就不仅不会限制后代人对生活方式的自主规划,反而为其消除了开展相关生命规划的阻碍,甚至还将扩大其生命规划的范围并提高其品质[19](59)。在这种意义上,基因增强不但没有侵害后代人的“开放未来”,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后代人“开放的未来之权利”的实现,这在伦理上是可接受的。

3.遵循以基础性和平等性为基准的公正分配原则

人类基因增强作为一种能够颠覆性改变人类生命性状的高新科学技术,也是一种珍贵的稀缺医疗资源,这对一些人是好事,但对另一些人可能是坏事。因为如果缺乏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与统筹调控,任由市场机制自发调节,就会加大人类社会内部的不平等。一方面,基因增强如果只被少数的富人群体、特权精英及技术专家用于提升自己及其后代的身体机能,其结果将是带来基因层面新的社会阶层分化[20](42),或将对人类社会的道德凝聚力和人类大家庭所有成员的基本团结构成威胁[21](44)。另一方面,基因增强又可让社会弱势者有机会通过遗传干预来减少痛苦、治愈疾病和提升能力,进而改善他们的生存境遇,缩小个体之间的禀赋差距、社会地位与发展鸿沟。这意味着,基因增强本身并不必然加剧或导致不同群体、个体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也不必然会将社会的不公正现象和分裂状态引入更糟糕的境地。问题的关键在于,人类是否能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去审慎地看待它和对待它,以及能否构建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去分配这一稀缺资源。在这里,国家态度和国家行为无疑至关重要。一些人认为基因增强必定会导致社会的不公正和分裂,这实际上是预设性地认为国家将在其中扮演消极角色,担心按照市场法则的不公平的分配方式会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为了避免这一情形,国家在人类基因增强的规制上应坚守两个基本准则:一是保障基础性,二是保证平等性。保障基础性,是指国家面向基因增强的政策法规和规制谱系应能够让每一社会成员维系其正常的身心功能,使需求者不会因为疾病、残障而受到伤害性威胁,或是使需求者某一远低于平均状态的身体能力或精神能力尽量接近平均值,让需求者具有正常生命功能,能按照其自身的善好理念来展开生命规划。要言之,保障基础性的基因增强是一种特殊形态的矫正、弥补或治疗,旨在帮助需求者尽可能地恢复至正常的生活状态,它守护的是每一位社会成员的机会均等和基本利益。然而,对于超出基础性的扩展性增强,由于它是对正常状态的某种程度的超越,如果这种增强没有改变竞争的始基或起跑线,没有人为地造成社会不公或社会撕裂,国家就无权干预或禁止,同时也无须为其提供普遍的支持。但如果这种扩展性增强导致需求者成为强而有力的竞争者,而未增强者处于严重的不利地位,就会损害到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就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约束。保证平等性,就是要保证所有社会成员都有同等的权利同等地享有基础性基因增强的机会,需求者的种族、年龄、容貌及社会地位等,都不应成为影响这一机会的变量因素。就此而论,基础性的基因增强是一种向所有人开放的公共益品,其费用不应受到资金价格与市场行情的影响,而应得到国家的有力支持和兜底保障,让所有自主自愿接受增强的需求者都有公平获取的可能。

结语

人类基因增强既可以在更大程度上造福人类未来,又可能在更大程度上威胁人类整体。如果听之任之、放任不管、让其野蛮生长,我们可能面临无法预测的严重后果。如果只踩刹车、一禁了之,又可能导致我们在新技术革命中失去良机,甚至产生不受监管的地下试验与黑市交易。事实上,人类基因增强是“上帝的手术刀”还是“潘多拉的盒子”,主要取决于技术的成熟度和伦理监督强度。倘若没有相应的伦理规范和法律约束,人类基因增强的研发与应用就会犹如脱缰野马一样把人类引入晦暗不明的歧途,甚至终结人类文明。然而,消除人类基因增强的“为恶利用”必然面对两大难以避免的现实困境:一是基因增强技术发展迅猛,而人们为约束其潜在的“为恶利用”所进行的规约设置很难追上技术的发展,甚至一些费尽心力达成的伦理共识与法律规章刚一出台就已“过时”;二是研发现代高新技术的基本单位主要是民族国家,而世界各国白热化的科技竞争可能使人类基因增强脱离伦理监控,一系列旨在预防基因增强“为恶利用”的伦理规范与法律条目很容易沦为一纸空文。这就需要我们立足于跨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立场,顾及人类整体持久生存的需要和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用全局性、整体性、前瞻性的思维对人类基因增强进行理智的风险估算和必要的道德规制。此外,我们一定要敬畏人的自然生命的天赋内禀及其边界,尊重人的人格和尊严,让人类基因增强理性、友好、合乎伦理地为人类服务,并确保未经基因增强的人永远有资格、有尊严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才是促进人类基因增强“扬善抑恶”的有效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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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保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