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若干关系探析
2024-05-08王雪
王雪
摘 要 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新时代的文化使命。透过苏州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人文与经济融合共生的实践探索,想要打造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样本城市,需要正确处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统一性与地方特色传统文化多样性的关系、文化传承保护和文化创新创造的关系、文化传承创新与经济发展发达的关系、以文化城与以文化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法治规范保障与德治规范引领的关系。
关键词 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苏州样本;新质生产力
2023年10月,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构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中具有创新和突破的原创性理论观点、自主性话语概念和引领性目标任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创新理论观点不是凭空断言,也不是一蹴而就,它来源于新时代十多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历史文化底蕴的深刻把握,来源于中国人民百年来艰辛探索迈进现代化的实践探索,来源于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文经济学发展范式的深入思考。作为贯通古今的中华文明要求以守正创新和兼容并蓄的态度处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以及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基于中国式现代化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文明,透过地方实践探索客观要求围绕人、文化、经济三要素处理好文化与经济、文化与城市、德治与法治的关系。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样本城市是新时代摆在苏州面前的一项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也是苏州实现经济与人文紧密联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针对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苏州实践进行有益探索,正确处理五对关系,对于如何破解文化传承发展难题、凝练地方鲜活经验,具有重大意义。
一、正确处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统一性与地方特色传统文化多样性的关系
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深厚的历史基础、文化根基、实践源泉决定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统一性特征。第一,中华古典文明、近代文明和现代文明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奠定了深厚的历史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具有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1]中华现代文明根植于悠久历史,源源不断从历史中汲取养分,实现文明的生生不息。第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夯实了文化根基。仁者爱人、民为邦本、讲信修睦、天下大同等传统价值观规定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内核,彰显出了“超越时空和地域的高度稳定性”,[2]塑造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精神内涵。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形成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文化繁荣复兴和文明开拓创新指明了方向,“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是坚定文化自觉的有力支撑。[3]第三,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在中国式现代化总体进程中建设发展,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实践依托和实践源泉。中国式现代化“摒弃了西方资本逻辑的现代化、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老路”,[4]走出了一条彰显中国人民高主体性、大参与面和受益面的现代化、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崇尚精神文明的现代化和和平发展的现代化新路,赋予了中华文明现代性特征。第四,“两个结合”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实现党的思想理论创新,贯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和马克思主义魂脉,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行动指南和科学指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决不能抛弃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决不能抛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5]经由“第二个结合”创造出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赋予了中华文明以现代力量,中华文化发展动力得到增强,发展方向具有了新的指向,发展景象实现了由衰败到复兴的转型。
不同自然地理环境和民族地域孕育的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和风土文化,铸就了中华民族多样化的文化体系。多样文化的交往交流交融,经济和文化血脉相连,不断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发。苏州历史文化传统兼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内含的普遍性和一致性特征,同时又显现出文明的多样性和独特性特征。苏州作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已有2500多年历史的古城城址穿越时空,依然被完整保存。运河文化、江南文化和园林文化等多种文化在这里汇聚,孕育了苏州富民厚生的思想观念、崇文尚教的人文精神、尚善和合的道德规范。苏州对古城、古镇和园林等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评弹、昆曲、苏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有效保留了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苏州作为江南文化的集大成者,其城市文化依托于园林、苏绣、评弹等物质载体绵延传承,依托现代科学技术闻名中外,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独树一帜的存在。独具特色的水文化、江南文化、苏州文化,既与中华文明有融通之处,又保留本土的、地域的文化特色,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致性和多样性辩证统一的生动典范。
二、正确处理文化传承保护和文化创新创造的关系
第一,中華文明的五大特性是实现文化传承创新的前提性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概括总结了中华文明的五大特性: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其中,突出的连续性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代际传承的提炼与概括。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有其生发的新时代语境,又植根于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明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产生提供了丰厚沃土,中国正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中成为世界上唯一没有消失的文明古国。伴随着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产生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形态,必将在守正创新中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
第二,文化传承与创新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传承具有的稳定性、承接性和闭合性,与创新发展所要求的变革性、拓延性和开放性看似是彼此对立、分割的两方面,但在实践中却不可分割。文化传承的过程包含着创新。中华文明流传至今呈现出“继承—创新—再继承—再创新”螺旋式上升和延展的动态发展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第二个结合”,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之光激活了中华文明的现代基因。例如,从“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到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从“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华文明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既保留了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又赋予了自身以时代生命力。创新以传承为基础,脱离了传承的创新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2023年,在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七个着力”的重大要求。其中,“着力赓续中华文化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6]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明确了文化创新的源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只有持续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涵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进行补充和拓展,才能推陈出新、古为今用。
第三,苏州是文化传承与创新有机统一的样本与典范。苏州园林文化、状元文化和水乡文化等蕴含精益求精的思想观念、崇文尚教的人文精神、尚善和合的道德规范,应持之以恒地挖掘和阐发。首先,传统古城风貌的保存和传统技艺的延续流传,能有效保留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苏州对古城、古镇和园林等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评弹、昆曲和苏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延续了江南文化优秀的精神品质,弘扬了东方美学的文化精神。其次,依托现代媒体技术有效“活化”江南文脉。透过数字媒体技术,苏州古城风貌和园林风貌有效实现了数据化存储和可视化呈现。苏州已规划建设“苏州文物资源大数据库”,打造“苏州文物智慧监管平台”,通过与第三方内容平台合作形成可传播的文化产品,实现苏州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最后,文化的传承创新关键在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创新要坚持服务人民和紧紧依靠人民。苏州江南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始终坚持文化惠民,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当地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三、正确处理文化传承创新与经济发展发达的关系
透过当代中国经济实践可以发现,文化发达的地方,经济往往也遥遥领先。文化與经济始终保持着适度张力,推动着城市的高质量发展。这是一种偶然现象,还是蕴含着规律性机理?这是一个亟须研究的课题。
第一,经济与文化交融共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立场和方法。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发展形态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统一,这决定了经济与文化天然地具有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文化作为意识领域层面的上层建筑,受到经济发展的制约,文化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是经济发展水平的体现。同时,文化发展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经济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不能将两者对立、割裂,文化与经济融合发展是必要且必然的。
第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同声相应的文明形态。[7]这一文明形态内在蕴含着既要通过经济发展以夯实物质文明基础,也要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和创新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两会期间指出:“文化很发达的地方,经济照样走在前面。可以研究一下这里面的人文经济学。”这形象诠释了经济发展与文化传承保护的内在联系。经济发展能够推动传统文化与时俱进,“活化”千年文脉,实现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文化优势、人文优势也能转化为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强大动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精神支撑。
第三,新质生产力的壮大发展成为实现人文与经济交融共生,取得突破的攻坚力量。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通过高科技创新和各领域创新,释放创新这个第一动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培育未来产业,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地生根,以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撑和强化现代化经济体系,使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具有强大的造血功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坚决破除阻碍和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观念和体制上的一切障碍,以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引领和带动生产力整体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速度、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和协同提升。苏州作为江苏省的经济“排头兵”,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能够激发苏州实现高科技创新、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地方社会高效能治理,服务人民群众以创造和共享高品质生活,为建设和发展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强劲动力、激发无限活力、汇聚强大合力。
第四,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文化高质量发展实现双高互促,经济效益和文化效益实现双效互增,有效推动物质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物质生活需要、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是人文经济交融共生发展模式的根本目的和价值追求。文化传承创新与经济发展辩证统一,不是躺在中华民族历史灿烂文明的功劳簿上,而是克服传统对现代的排斥,既要保护又要在保护中发展。对于苏州来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是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包袱,对苏州古镇、古街、古村落保护传承的同时要对居民生活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古城在空间、结构、风貌上的完整保存,不以降低居民的生活舒适度为代价,彰显了内在结构的现代化,实现了整体保护与有机更新的紧密结合。
四、正确处理以文化城与以文化人之间的关系
文化、城市和人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城市是载体,人是主体,文化是动力,三者构成完整的系统。只有把以文化城、以文化人作为始终坚持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才能不断提高城市文化力、城市软实力和城市竞争力。
在以文化城和以文兴城中塑造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有了文化的滋养,城市才有鲜活的灵气和底蕴。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城市文明的纪念碑,存留在城市的空间中,融合在人们的生活里,对城市的风貌和人们的行为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无法替代的作用。例如,闻名中外的苏州园林,内在蕴含的是中国古代文人雅士的生活情趣和修身品格。同时,文化能够凝聚城市发展的动力。城市精神透露文化讯息,是城市文化精髓的浓缩,能够为城市持续焕发活力、始终走在前列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崇文睿智、开放包容、争先创优、和谐致远的苏州精神以及基于改革开放实践历程所形成的苏州“三大法宝”经验,激励着苏州奋勇前进。只有激活城市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城市文化时代价值,弘扬城市文化精神品格,为城市发展注入文化力量,才能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在引领城市发展过程中焕发活力。
在以文育人和以文化人中塑造中华民族现代文明。马克思在批判国民经济学家李斯特把生产力唯心主义化时,指出要破除生产力神秘的灵光。如果在生产力发展中看不到人的发展,实际上是一种畸形的发展。因此,要摒弃“见物不见人”的西方式现代化,追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充分重视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精神力量。文化对城市的塑造存在于市民的集体性格之中,折射出的是城市居民的价值共识、行为方式、生活态度和审美水平。置身于历史文化名城的苏州人民受到江南水文化、园林文化和状元文化的熏陶,天然带有柔和淡远、小巧精细、崇文好学的文化性格和文化心理。随着时代的变迁,苏州在保留文化性格优势的同时,不断克服文化性格的不足与缺陷,不断追求开放包容、争先创优和开拓创新,在推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踏浪前行,勇当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探路先锋。苏州所蕴含的城市精神也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影响着外来人口的精神风貌。一批批新苏州人、新昆山人在城市文化和城市精神的熏陶下,充分发挥新质主体力量,积极投身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最终形成了以人文之美推动人城共美的良好局面。
五、正确处理法治规范保障与德治规范引领的关系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显著标准。既要源源不断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发挥文化事业树旗帜、聚民心、育新人、扬传统的社会功能,又要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高质量供给,发挥文化产业的造血功能,实现文化的长期稳定发展。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一方面靠法治规范保障,另一方面靠德治规范引领。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才能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只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发挥道德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规范引领力。
苏州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城市缩影,长期推动法治建设,尤其重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在保护地方特色传统文化方面,苏州颁布实施了《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苏州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和《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形成古城、古镇和古村三部专项立法。其中,《苏州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是全国首部关于江南水乡古镇的立法,坚持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文物建筑保护发展。[8]苏州更是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制定出台了《苏州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苏州市公共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和《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进落实。同时,在全市城乡广泛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和文化长廊等文化景观,全面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载体,努力走出具有苏州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之路,形成了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市域样本。[9]透过苏州对德治与法治的实践探索,能够看到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离不开法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推进,这对于文明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对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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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苏州加强地方历史文化立法保护工作[EB/OL].江苏政府法制网:http://sft.jiangsu.gov.cn/art/2023/7/20/art_48513_10956858.html.
[9]努力走出具有苏州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之路——关于“推进人的现代化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之苏州样本”的调研[N].新华日报.2022-9-9(13).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研究”(编号22AZD024)和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以党的自我革命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路径研究”(编号KYCX23-319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政党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責任编辑:马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