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策略选择与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
2024-05-06孙林陈霜吕雅洁
孙林 陈霜 吕雅洁
摘 要:多产品企业产品种类调整有助于实现企业内资源优化配置。文章匹配2001—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海关进出口产品数据与WITS关税数据,以中国-东盟《框架协议》签署作为准自然实验,通过双重差分的方法探究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框架协议》签署带来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促使中国多产品企业显著增加出口产品种类,与Bernard et al.(2011)基于美加自由贸易区的研究结果形成了鲜明对比,主要原因在于东盟市场与北美市场的规模、产品结构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此外,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对采取不同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出口种类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采取质量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比采取数量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在《框架协议》签署的外生冲击下,增加更多的出口产品种类。此外,《框架协议》签署对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幅度更大的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进一步,《框架协议》签署带来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对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增加的影响主要通过创新效应发生作用,而学习效应没有显著的作用。以上结论在稳健性检验中仍然成立。该研究为中国实施FTA战略、评估RCEP政策,以及理解中国制造业企业的出口多样化和企业内产品组合决策提供了新的视角。
关键词: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 产品种类 策略选择 多产品企业
DOI:10.19592/j.cnki.scje.411740
JEL分类号:F13,F14,F15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 - 6249(2024)04 - 054 - 20
一、引 言
中国经济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美贸易摩擦1、《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对贸易政策不确定性(Trade Policy Uncertainty,以下简称“TPU”)造成了不同方向的冲击,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国实施的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greement,以下简称“FTA”)战略为反向深入分析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多产品企业出口行为的影响提供了绝好的条件。与WTO相比,区域贸易协定具有“贸易范围小、协议谈判灵活、贸易集中度高”的特点,在WTO全球多边自由贸易受阻的情况下,跨国区域合作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赵金龙、赵明哲,2015)。中国实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是否导致多产品企业调整企业内出口种类决策,这对理解中国出口区域增长有重要作用。产品种类的增加是企业出口稳定增长的主要来源,也是分散市场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Manova and Yu,2017;陆菁等,2019;陈志远等,2022)。同时,多产品企业的产品种类调整也是促进企业内资源优化配置的表现(Bernard et al.,2011;Mayer et al.,2014)。
贸易政策不确定性降低后,中国多产品企业的产品种类如何变化?影响渠道是什么?这是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分析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基于多边贸易体制,通过比较WTO最惠国关税和约束关税,测算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然而,与初期中国加入WTO对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影响程度不同,现期WTO框架下的关税基本保持稳定,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在现期的变化不明显,企业面临的最惠国关税相对稳定(陈志远等,2022)。另一种是基于区域贸易协定框架,通过比较FTA特惠关税和最惠国关税,测算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党的二十大提出“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以来,致力于加强区域自由贸易合作,而区域性FTA签订所带来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与WTO框架不同:首先,区域性FTA关税税率下降幅度更大,自贸伙伴国之间的贸易联系更加紧密,多产品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预期显著降低;其次,区域性FTA政策成员较少,政策谈判更加灵活。同时,区域性FTA国家之间的距离较近,贸易成本更低。尽管已有学者验证了在中国“入世”的冲擊下,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导致了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减少(陈志远等,2022),但是在《框架协议》下是否能够得到类似的结论需进一步验证。本文将探究以《框架协议》为典型的区域性FTA带来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对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调整的影响。
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10国共同签署了《框架协议》,该协议阐明成员国之间的关税与WTO协定的最惠国关税相比,整体处于更低的水平,使企业面临的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显著降低。《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包含区域范围内关税减让的进程安排、早期收获计划的约定以及区域协调机制,同时规定FTA特惠关税,与WTO框架下的最惠国关税存在明显差异,直接可以界定为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实际上,与中美贸易不同,《框架协议》为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覆盖东盟国家,且中国与成员国之间的关税税率存在差异,有利于探究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经济效应,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存在差异,后者没有进行区域内和区域外的区分。此外,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以下简称“RCEP”)生效前,《框架协议》是中国生效时间最长、覆盖国家最多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也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延伸。因此,本文将中国-东盟《框架协议》作为准自然实验具有重要意义,为预估RCEP带来的贸易成效提供参考。
本文使用2001—2013年工企海关数据,以《框架协议》签订作为准自然实验,探究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因果效应。结果表明:《框架协议》的签署促进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增加,一般贸易企业(处理组)比加工贸易企业(对照组)的出口产品种类增加2.57%,该结果与Bernard et al.(2011)基于美加自由贸易区的研究结果形成了鲜明对比,主要的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Bernard et al.(2011)的研究没有论及贸易政策不确定性问题,只是分析关税下降导致的贸易自由化。其次,东盟市场与北美市场在规模、产品结构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前者的市场规模更小并且因非位似偏好可能更倾向于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对产品多样性的需求更大。同时,采取质量竞争策略(quality sorting)的多产品企业比采取数量竞争策略(efficiency sorting)的多产品企业在《框架协议》签署带来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的影响下,增加更多的出口产品种类。此外,《框架协议》签署对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幅度更大的多产品企业出口种类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进一步,本文还发现《框架协议》带来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变化主要通过创新效应作用于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而学习效应的作用不显著。与现有文献相比,本文的贡献之处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研究视角由多边贸易框架向区域贸易框架转变。当前,关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WTO多边贸易的分析框架下,但是无法观察到区域内的局部变化。而《框架协议》的成员国之间的特惠关税是WTO多边贸易体制所不具有的,由于企业适用于税率更低的关税,导致在区域贸易协定的小范围所酝酿的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变化可能更大。因此,探究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于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影响有助于厘清中国与东盟成员国之间受政策影响的产品种类的变化,为预估RCEP的经济效应提供参考。
第二,将多产品企业的竞争策略与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相结合。Eckel et al.(2015)构建多产品企业理论模型将多产品企业的竞争策略分为质量竞争策略和数量竞争策略,已有文献探究了外部需求冲击(钟腾龙、余淼杰,2020)、机器人应用(綦建红、张志彤,2022)对于采取不同企业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影响的差异,较少文献从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角度对区分多产品企业的竞争策略进行探究,本文将丰富这方面的文献。
第三,为验证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影响企业出口产品种类提供了《框架协议》的经验证据。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变化依赖于贸易环境的变化,Feng et al.(2017)、Cui and Li(2023)利用中国加入WTO作为准自然实验,分别探究了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企业进入和创业的影响,Handley and Lim?o(2015)以葡萄牙加入欧共体探究了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对贸易和投资的影响。因此,探究(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关键就在于是否存在外部情境导致该指标的变化。《框架协议》为本文提供了理想的实验场景,它使企业面临的关税大幅下降,这导致了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发生了明显变化。
二、文献综述
多产品企业在生产、贸易和就业中占据了压倒性比例(Eckel and Neary,2010;钱学锋等,2013)。但是,Melitz(2003)假定企业仅生产一种产品,这与多产品企业占生产和贸易主体的事实严重不符,也被研究多产品企业的学者诟病。实际上,超过39%的中国多产品企业的产品出口种类在10以上(钱学锋等,2013),中国多产品企业占比呈上升趋势。
许多学者对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第一,贸易自由化。Bernard et al.(2011)研究表明,贸易自由化导致多产品企业缩小产品种类,可能的原因在于较高的可变贸易成本使企业放弃了其销量不佳的边缘产品,易靖韬、蒙双(2018)基于WTO框架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第二,目的国市场的外部需求。随着目的地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多产品企业的出口向核心产品集中(袁莉琳等,2020;Mayer et al.,2021),减少了出口产品种类。第三,企业生产率。Mayer et al.(2014)认为生产率高的企业比低生产率企业在引入新产品上获取更多的利润。第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孙林等(2023)研究发现中欧班列开通导致中国多产品企业倾向于出口并销售边际成本最低的核心产品,调节了企业内部的出口产品组合。基于上述文献,贸易自由化、目的国市场需求以及企业生产率都对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产生影响,但是较少文献将样本限定在区域范围内,企业所面临的整体环境和局部环境可能存在差异,由区域FTA冲击带来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对企业产品种类调整的影响方向是不确定的,需进一步验证。
相关学者探究了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企业出口行为的影响。Handley(2014)发现,随着中国加入WTO,企业面临的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导致企业进入出口市场概率上升。进一步,Feng et al.(2017)基于产品质量差异的视角发现,随着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质量更优的产品更容易进入市场。陈志远等(2022)从企业风险厌恶的视角发现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显著减少了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此外,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增加了企业的价格加成(Handley and Lim?o,2017)和创新(佟家栋、李胜旗,2015)。但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框架降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研究仍需拓展,孙林、周科选(2020)研究发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引致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显著提升了企业出口产品质量,而卢晓菲、黎峰(2022)则从反倾销引致的贸易政策不确定性视角切入,得到了截然相反的结论,这说明不同范围的贸易协定框架所引致的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变化可能导致结果存在差异。钱学锋、龚联梅(2017)研究发现区域贸易协定的签署降低了中国面临的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王明涛、谢建国(2022)进一步探究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通过提升企业生产率而扩大了出口产品种类。以上學者主要从外部环境和企业能力的角度探究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所形成的机制,较少文献探究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是否作用于企业内部行为而影响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
多产品企业理论模型假设企业内不同产品既存在边际成本差异,也存在质量差异(Eckel et al.,2015)。多产品企业采取质量竞争策略或者数量竞争策略,可能会影响其应对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的出口产品种类变化。Eckel et al.(2015)发现采取数量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更倾向于 “薄利多销” ,出口核心产品价格较低且销量较高,而采取质量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更倾向于 “以质取胜” ,出口核心产品价格较高。Manova and Yu(2017)进一步研究发现,根据产品的互补性,采取质量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会增加额外的低质外围产品,而采取数量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相反。纵观文献进展,目前的研究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第一,对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决策分析有待丰富。现有研究集中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以发展中国家参与的自由贸易协定为对象的实证研究相对缺乏,且都在贸易自由化范畴内开展(Bernard et al.,2011;Lopresti,2016)。实际上,自由贸易协定合作框架下,除了区域范围内贸易产品的关税削减之外,还因为区域协调机制的建立,显著降低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调整决策,这方面的研究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第二,在面临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时,采取不同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其企业内产品间调整行为机理的研究有待深入。钟腾龙、余淼杰(2020)从正向需求变动的角度发现采取质量竞争策略的企业倾向于提升核心产品质量,但是投资升级产品质量具有一定风险,企业为了分散风险,从而增加产品种类,而采取数量竞争策略的企业则进一步降低成本,放弃边际成本较高的边缘产品,导致产品种类减少。结合本文,《框架协议》增强了企业与目的国之间贸易联系,带来目的国市场的正向需求冲击,可能导致采取不同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面临在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降低的情况下,产品种类的调整存在差异,需进一步验证。
第三,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与多产品企业间产品种类的关系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对出口影响的研究还在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或者Melitz and Ottaviano(2008)的框架下针对单产品异质性企业展开,没有扩展到多产品企业分析其出口行为选择。本文对深入理解中国制造出口企业的产品决策,实现企业内资源优化配置乃至外贸高质量发展都至关重要。
三、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测算、企业竞争策略识别与典型事实
(一)贸易政策不确定测算
当前,主要有两种方式测算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一种是从理论推导出的度量方式。Handley(2014)通过理论模型推导出在实施WTO约束关税([τBTpt])和最惠国关税([τMFNpt])下,[t]年产品[p]的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为:
其中,[σ>1]是产品的替代弹性。该指标主要反映:产品[p]在[t]年面临的约束关税([τBTpt])和最惠国关税([τMFNpt])的比值越小,那么贸易政策不确定性([TPUpt])就越大。
另一种是直接差分法。Pierce and Schott(2016)发现美国在2002年之前会就是否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而表决,其关税上限为斯穆特-霍利(Smoot-Hawley)关税。因此用关税上限([Non NTR Ratejpdt])和关税下限([NTR Ratejpdt])的差额来衡量TPU,其度量方式是:
其中[j]表示出口国,[p]表示产品、[d]表示目的国、[t]表示年份,[Non NTR Ratejpdt]表示出口国[j]在[t]年将产品[p]出口到[d]國的非正常贸易伙伴关税,[NTR Ratejpdt]表示出口国[j]在[t]年将产品[p]出口到[d]国的正常贸易伙伴关税。该指标主要反映:[j]国在[t]年出口到[d]国的产品[p]面临的非正常贸易伙伴关税与正常贸易伙伴关税的差值越大,那么贸易政策不确定性([TPUjpdt])就越大。
(二)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测算
由于本文数据跨越了2003年《框架协议》生效前后,在此期间成员国间进行了多回合的谈判,TPU也在不断变化,因此本文参照Handley(2014)、谢杰等(2021),结合了两种测度方法:即TPU始终表示当前关税逆转到关税上限(worst-case)的风险,公式如下:
其中,由于本文只研究中国企业出口问题,只有一个出口国,故省略出口国下标[j],[τBTpt]、[τMFNpt]分别表示产品-年份层面的WTO约束性关税和最惠国关税,[τPREpdt]表示产品-目的国-年份层面的FTA优惠关税。而[σ]的取值根据Handley and Lim?o(2017)可取2、3、4,本文将[σ]统一取值为3。
为了研究的需要,本文进一步对同一企业-目的国-年份层面的所有产品的TPU按出口额权重求得加权平均,从而得到企业-目的地-年份层面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TPUfdt]),即:
其中[n]表示企业[f]在[t]年出口到目的国[d]的产品种类数量。由于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指标由目的国关税来度量,单一出口企业无法影响进口国关税制度,有效缓解了因反向因果、测量误差等导致的内生性问题。
(三)多产品企业质量竞争策略和数量竞争策略的识别
Eckel et al.(2015)认为采取质量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会进行质量投资,产品间价格与销售额呈正向变动,反之采取数量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产品间价格与销售额呈反向变动。本文参照钟腾龙、余淼杰(2020),构造如下公式测算得到每个多产品企业的选择策略:
其中,[p]、[t]分别表示产品和年份;[lnPricept]表示为多产品企业产品p在t年出口价格的对数值;[Rankingpt]是对多产品企业出口全球的各个产品[p]在[t]年出口额从大到小排序,核心产品[Rankingpt]的数值取1,逐级递增,[Rankingpt]的数值越大,表明离核心产品的距离越远;[vp]是产品固定效应;[vt]是年份固定效应;[εpt]是随机误差项。根据Eckel et al.(2015)的定义,当系数[δ1<0]时,则多产品企业采取质量竞争策略;当系数[δ1>0]时,则多产品企业采取数量竞争策略。
(四)典型事实
1. 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东盟现状
本文使用2001—2013年中国工企数据库、海关数据库和WITS关税数据库匹配得到的制造业企业数据。样本期内每年平均约有20010家出口企业,其中,多产品企业平均占77%左右,而其出口额却占到了94%以上,这说明多产品企业的平均出口额高于单一产品出口企业。对于多产品企业来说,平均每个企业出口的产品数为5.8个。表1展示了采取不同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的企业数、平均产品种类范围和平均出口额。由表1可知,采取质量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平均出口种类(7.3个)大于采取数量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4.75个),这表明采取质量竞争策略的企业普遍会出口较多的产品种类。
2.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变动与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种类:统计关系特征
为了更加直观探究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和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关系,本文绘制两者关系的拟合散点图(binscatter)1。如图1所示,企业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与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种类存在负相关关系,表明随着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降低,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不断增加。
四、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一)计量模型构建
方案一:通过双重差分(DID)考察《框架协定》签署带来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对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影响。公式如下:
[lnvarietyfdt=α0+α1treatf×post2003t+α2Xft+α3Xdt+vf+vt+vd+εfdt] (6)
其中,[f]表示多产品企业,[d]表示目的国,[t]表示年份,[lnvarietyfdt]是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对数,公式(6)中[treatf]主要识别处理组和对照组,本文借鉴余淼杰、李乐融(2016)和Fan et al.(2018)的做法,若该多产品企业从事一般贸易,取值为1,从事加工贸易,则取值为0。该识别方法的优势在于:首先,加工贸易企业往往是订单来料加工并不受外部贸易环境的影响,而一般贸易企业的出口决策更易受到关税变动和预期的影响。其次,《框架协议》对于多产品企业出口种类来说更加外生,因为《框架协议》的签署更多考虑的是国家宏观经济层面的意义,并不受多产品企业出口行为决策的影响。[post2003t]主要识别政策发生前后,若样本年份在《框架协定》签署之后,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vf]、[vd]、[vt]分别表示企业、目的国、时间的固定效应,[εfdt]表示没有观察到的随机误差项。
[Xft]表示企业层面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1)企业生产率[tfpft]。生产率越高的情况下,企业所面临的边际成本可能越低,会影响出口产品种类(Melitz,2003;Mayer et al.,2014)。由于数据可得性,本文借鉴李卫兵、张凯霞(2019)的做法,用[f]企业在[t]年的劳均产出表示。(2)企业规模[employmentft]。 Feenstra and Ma(2014)研究發现,经过市场竞争幸存下来的企业拥有较大的规模和出口产品种类,本文用[f]企业在[t]年的从业人数来表示企业规模。(3)资本劳动比[klft]。Bernard et al.(2007)发现,相对于只在国内销售的企业,出口企业的资本劳动比更高,有利于多产品企业规模的扩大。本文采用固定资产净值与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的比值来衡量。(4)企业的年龄[ageft]。企业的年龄越大,得到的市场经验越丰富,可能会影响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本文采用[f]企业在[t]年的年龄进行表示。(5)企业补贴[subft]。对市场上的企业给予补贴,可以促进产品种类的增加,本文采用[f]企业在[t]年补贴收入与产品销售收入的比值来衡量。(6)企业所有制[firmtypeft]。国有企业在政策上具有独特优势,但是也存在部门冗余、市场反应不够灵活的问题,而民营、外资企业能够更加迅速应对市场的变化并做出及时调整,可能会影响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决策。本文将国有企业取1,反之取0。
[Xdt]表示目的国层面的控制变量。(1)人均收入[pergdpdt]。Manova and Yu(2017)认为在市场规模较小的目的国中,多产品企业会通过减少低质量的外围产品,而将销售转向高利润的高质量产品,从而将销售集中在核心产品上。企业在更富裕的国家出口更多的产品,因此本文加入了目的国人均收入作为控制变量,[pergdpdt]表示目的地[d]在[t]年的人均GDP。(2)目的国关税[tariffdt]。Bernard et al.(2011)研究发现关税的下降会显著减少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使企业集中出口核心产品,为了控制这方面的影响,本文加入了目的国关税作为控制变量。
方案二:探究《框架协议》冲击带来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对采取不同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差异化影响。本文借鉴郭俊杰、方颖(2022)的三重差分回归方程,公式如下:
[lnvarietyfdt=α0+α1treatf×post2003t×Compf+α2treatf×post2003t+α3post2003t×Compf+α4Xft+α5Xdt+vf+vt+vd+εfdt] (7)
公式(7)中[Compf]表示为企业[f]所采取的竞争策略,[Compf]取0表示多产品企业[f]采取质量竞争策略,[Compf]取1表示多产品企业[f]采取数量竞争策略;交互项[treatf×post2003t×Compf]为关键解释变量,其估计系数[α1]为本文试图识别的因果关系。由于模型中控制了企业固定效应,因此无需控制[Compf]与[treatf]的交乘项。其他变量与公式(6)一致。
方案三:探究《框架协议》冲击对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不同下降幅度的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差异化影响。三重差分的公式如下:
[lnvarietyfdt=α0+α1treatf×post2003t×Tf+α2treatf×post2003t+α3post2003t×Tf+α4Xft+α5Xdt+vf+vt+vd+εfdt] (8)
公式(8)中[Tf]表示为企业[f]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幅度的差异,为二元变量。参考Bernard et al.(2011)利用《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后关税下降幅度与中位数的比较,识别企业参与贸易自由化程度。本文根据多产品企业[f]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在《框架协议》生效前(2002年)和生效后(2003年)的差值得到企业的区域政策不确定性的变化,并取中位数,当多产品企业[f]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在2002年和2003年间的下降幅度小于该中位数,则[Tf]取0,否则[Tf]取1。交互项[treatf×post2003t×Tf]为关键解释变量,其估计系数[α1]为本文试图识别的因果关系。由于模型中控制了企业固定效应,因此无需控制[Tf]与[treatf]的交乘项。其他变量与公式(6)一致。
(二)数据来源和处理
本文使用2001—2013年中国工企数据库、中国海关企业数据库以及WITS关税数据库,借鉴Brandt et al.(2012)、许家云等(2017)的做法,在工企海关数据处理上:(1)剔除关键变量存在缺失的样本。(2)剔除人数少于8人的企业。(3)对控制变量在0.5%的区间进行缩尾处理,缓解可能由于极端值而造成的偏误。(4)将HS编码统一转换为HS96版。(5)保留目的地为东盟成员国的样本,剔除“企业-产品-目的地-年份”层面的重复值。(6)剔除明显错误的样本,如固定资产大于总资产。
进一步,本文借鉴田巍、余淼杰(2013)的做法按照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后7位进行匹配,然后对企业—目的地—年份内产品层面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按出口额做加权平均,得到企业层面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由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表2)可以看出:[varietyfdt]的标准差为18.86,这表明多产品企业之间的出口产品种类差异较大,[treatf×post2003t]的均值为0.68,表明有68%的一般贸易企业出口至东盟市场,同时[Compf]的均值为0.40,表明在样本中存在40%左右的多产品企业采取数量竞争策略。此外,[Tf]的均值为0.23,表明在样本中存在23%的多产品企业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幅度超过了中位数,下降幅度较大。
五、实证结果
(一)基准结果
本文根据《框架协议》签署的外生冲击所带来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探究其導致的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变动(方案一)。如表3(1)—(3)列所示,随着《框架协议》的签订,处理组(一般贸易企业)比对照组(加工贸易企业)出口产品种类明显增加。具体而言,受到《框架协定》签署影响的多产品企业比不受影响的多产品企业的产品种类增加2.57%1。为了进一步从侧面验证本文结果,如表3的(4)列所示,本文将出口产品种类([lnvarietyfdt])替换为新产品数量([addnumberfdt])的对数。结果表明,受到《框架协定》签署影响的多产品企业比不受影响的多产品企业新产品种类增加3.70%。该结果从外生冲击的角度,验证了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对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提升的显著影响。
在探究《框架协议》签署的外生冲击对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的影响时,缺失关键变量会导致估计发生偏误。从2001年到2013年,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企业的财务指标有明显的改善,一个竞争性的解释是,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种类的增加,是由于企业负债率提高、融资约束改善等关键因素导致的。此外,面对《框架协议》签署所带来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多产品企业是否拓展产品种类很大程度上受到市场结构的影响,如企业是否具备市场力量以及竞争对手的产品种类是否已形成优势等。因此,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变动还可能是市场结构导致的。为了排除上述竞争性解释,本文在原有的控制变量基础上,增加了以下三个变量:(1)融资约束[lnfinanceft],采用企业利息支出与资产总额比值的对数;(2)资产负债率[lnleverageft],采用企业总负债与总资产比值的对数;(3)市场结构[lnmarketmt],采用行业[m]出口企业数量的对数衡量。表3第(5)列结果表明《框架协议》签署的外生冲击对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影响系数仍显著为正,且以上三个变量的系数在10%的水平性上不显著,排除了上述的替代性解释。
(二)不同竞争策略的差异化影响
本文进一步探究采取不同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在《框架协议》签署的外生冲击下出口产品种类调整的差异(方案二)。结果如表4的第(1)—(2)列所示,我们发现关键解释变量[treatf×post2003t×Compf]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性上显著为负,表明采取数量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在面临《框架协议》的冲击时,相较于采取质量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促进作用更小。因此,《框架协议》签署所带来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对多产品企业出口种类的影响因企业采取的竞争策略不同而呈现异质性特征,是Feng et al.(2017)的研究没有涉及到的。
(三)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不同下降幅度的差异化影响
本文进一步探究《框架协议》签署所导致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不同下降幅度的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调整差异(方案三)。结果如表4的第(3)—(4)列所示,关键解释变量[treatf×post2003t×Tf]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性上显著为正,表明采取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幅度较高的多产品企业相较于下降幅度较低的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促进作用更大,侧面验证了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对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促进作用。
(四)评价不可观测遗漏变量严重程度
本文实证模型中仍可能存在不可观测变量,导致遗漏变量的内生性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检验结果的稳健性,借鉴Nunn and Wantchekon (2011)的方法,用已有变量来估计如果忽略其他变量可能对结果造成的误差,结果如表5所示。比率在18.37—36.45之间,表明已有变量和忽略变量间倍数至少为18.37,而该值大于1,说明已有变量基本控制了实证模型中的不可观测因素,遗漏变量的可能性较小。
六、中间机制检验
事实上,学习效应和创新效應可能作用于《框架协议》签署所带来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与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之间的关系,原因如下:一方面,关于学习效应。Handley (2014)基于理论模型发现,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下降使企业进入出口市场的临界值降低,更多的企业进入出口市场。在《框架协议》的作用下,随着更多的企业进入出口市场,可能会形成“出口中学”(Learning by exporting)效应,即企业与目的国市场之间的关系加强降低了技术研发成本以及促进知识的传递,使企业在进入出口市场后提高了生产率(Bai et al.,2017)。进一步,陈志远等(2022)发现高生产率的企业其资源配置效率较高,调整产品种类的灵活程度更高,随着《框架协议》签署,生产率较强的企业可能出口更多的产品种类。另一方面,关于创新效应。佟家栋、李胜旗(2015)研究发现“入世”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降低提高了出口企业的创新能力,可能的原因是创新产品更易获得国外消费者的青睐,国际市场的竞争使得创新能力强的企业进入市场。而《框架协议》对于关税的减免幅度更大,更显著降低了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可能对企业也产生创新效应。进一步,胡馨月等(2017)研究发现产品创新提高了产品进入率,导致了负向的蚕食效应。本文构建如下模型来分析影响机制。
[lnvarietyfdt=β0+β1treatf×post2003t+β2treatf×post2003t×c?annelft+β3c?annelft+β2Xft+β3Xdt+vf+vd+vt+εfdt] (9)
其中,[channelft]表示为中间机制(学习效应和创新效应),学习效应表示为企业[f]在[t]年的生产率的对数([lntfpft]),同时本文借鉴佟家栋、李胜旗(2015)的做法将新产品产值与出口额比值作为企业创新的代理([innovft])。结果如表6所示。第(1)—(2)列表示学习效应,(3)—(4)列表示创新效应。根据表6第(2)列的回归结果,交互项[treatf×post2003t×lntfpft]在10%的水平性上不显著,这表明《框架协议》的签署没有显著通过学习效应提升多产品企业的产品种类。而结合表6第(4)列的回归结果,交互项[treatf×post2003t×innovft]在1%的水平性上显著为正,表明随着《框架协议》的签署,加强了多产品企业的创新效应,显著增加了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
七、稳健性检验
(一)替换核心解释变量
基准回归已通过《框架协议》这一外生冲击考察了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与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关系,为了进一步探究两者的直接关系,本文用企业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指数[tpufdt]替换核心解释变量。结果如表7的(1)—(2)列所示,系数[tpufdt]在1%的水平性上显著为负,表明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下降会增加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
(二)分位数回归
实际上,随着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下降,它对本身出口种类较多的多产品企业影响更大,因为效率更高的企业会出口更多的产品(Manova and Yu,2017)。本文采用分位数回归的方法探究《框架协议》签署对不同分位数的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影响,将从多产品企业出口种类分布的30、50、70和90分位分别进行检验。结果如表7的(3)—(6)列所示,《框架协议》签署对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影响在各个分位数下显著为正,且随着分位数的增加,出口产品种类促进效应不断增强。这一结果表明,原本出口种类较多的多产品企业,在面临《框架协议》签署时,会更加积极地增加出口产品种类,出口多样化以分摊风险,或谋求更高的利润。
(三)选取企业出口到目的地内的产品种类数大于等于5的企业
为了进一步排除企业本身产品种类对结果的影响,本文保留产品种类至少为5的多产品企业进行回归。表8的(1)、(2)列结果与基准结果基本一致,结果依然是稳健和可靠的。
(四)改变企业生产率的计算方法
由于2008年之后,企业中间投入的数据无法从工企数据库中获取,导致计算生产率常用的半参数估计方法无法测量。本文利用2001—2007年的数据,借鉴Levinsohn and Petrin(2003)的方法(简称LP法1)重新测算企业生产率,用测算得到的企业生产率来进行回归分析。表8第(3)、(4)列显示,无论使用哪种计算方法,系数[treatf×post2003t]在1%的水平性上显著为正,证实本文结果对于生产率指标的选取不敏感。
(五)平行趋势检验
双重差分的结果需满足平行趋势假设:即在政策冲击前,处理组和对照组应为相同的趋势。图2展示了1998—2013年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随时间变化的趋势。在2003年《框架协议》冲击前,处理组(一般贸易企业)与对照组(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的变化保持着相同的趋势;在2003年《框架协议》冲击后,处理组的出口产品种类增长显著高于对照组,满足平行趋势假设。此外,该结果还表明,随着《框架协议》的深入开展,处理组的出口产品种类增长更加显著,表明《框架协议》对增加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的促进效果随时间推移而增加。
(六)安慰剂检验
为了进一步探究本文基准回归结果的可靠性,本文将《框架协议》生效前的年份作为冲击年份,以探究“伪政策冲击”下的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是否存在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的显著差异。结果如表9所示,系数[treatf×postt]在10%的水平性上不显著,表明未受到《框架协议》冲击的处理组和对照组之间的出口产品种类与新产品数量没有显著差异,间接验证了本文的结果是稳健的。
八、进一步分析
本文已探究了《框架协议》签署与多产品企业产品种类之间的关系,但是产品种类的调整是否真正促进中国企业外贸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探究。一方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拔节成长,既是经营主体在细分领域创新发展的结果,更是中国制造业从量变到质变,走向深层次结构性调整的重要表现。探究专精特新企业在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时的产品种类变化,能够识别《框架协议》签署的外贸高质量成效。另一方面,企业内资源优化配置仍是国际贸易关注的热点问题(Bernard et al.,2011),企业集中出口销量更好的核心产品能够增强其核心竞争力。
(一)专精特新企业分析
“专精特新”企业与一般企业存在一定的差异,其特征是:企业规模小,但在相关领域处于国内国际领先地位;在产业链某个技术环节具有技术优势;企业内部产品研发、制造速度快,适用于柔性制造(李金华,2021)。进一步,专精特新企业更倾向于打造其核心竞争力,专注于其具有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的产品,出口产品种类较少。
本文根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2019—2021年的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从样本中筛选出“专精特新”企业。尽管“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在近些年公布,但实际上“专精特新”企业具有较长经营时间,仍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样本中。表10第(2)、(4)列[treatf×postt]的系数分别为-0.0927([t=?1.25])和0.0830([t=9.22]),该结果表明《框架协议》签署对“专精特新”企业的产品种类提升效果较一般企业更小,第(2)列系数为负表明“专精特新”企业在外部贸易环境改善的情况下,出口产品种类可能会减少,更加专注于核心竞争力。
(二)对企业内资源优化配置的进一步分析
已有学者从贸易自由化(Bernard et al.,2011;钟腾龙,2021)和经济政策不确定性(谷克鉴等,2018)等角度探究了对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组合的影响。但是《框架协定》所带来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对多产品企业产品组合产生何种影响需要进一步分析。本文借鉴Mayer et al.(2014)以企业在当年产品最大出口额占总出口额比重衡量出口产品组合,产品组合越大表明出口更加集中于销量最大的核心产品。
表11的第(2)列探究了《框架协议》签署对多产品企业产品组合的影响,在10%的水平性上显著为正,该结果表明《框架协议》使多产品企业出口更集中于核心产品,有利于提高出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可能的原因在于多产品企业在增加边缘产品的同时,可能通过生产高质量核心产品的方式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孙林等,2022)。
九、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研究结论表明,《框架协议》签署带来的区域贸易不确定性下降显著增加了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且因企业采取竞争策略不同,出口产品种类存在差异,选择质量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出口种类增加显著高于采取数量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此外,《框架协议》签署对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幅度更大的多产品企业出口种类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进一步,本文还发现《框架协议》签署带来的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变化主要通过创新效应作用于多产品企业的出口产品种类,而学习效应的作用并不显著。促进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种类增加可以帮助企业防范特定市场风险,促进范围经济的形成,是现阶段国家实现贸易高质量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体现。政策启示如下:
(1)政府和企业应当共同致力于FTA框架下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國明确提出要“加快实施FTA战略,推动同周边国家互联互通”,FTA战略实施显著降低了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本文研究发现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显著增加了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种类。实际上,出口种类的增加和企业生产率、利润率等企业绩效密切相关。在目前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下,政府需要充分重视跨国区域合作,利用FTA战略合作框架,进一步寻求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跨国区域合作,为企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创造良好的条件。
(2)政府应关注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多元化。以往的研究在异质性企业框架下仅关注企业进入和退出的影响,而在多产品企业框架下得到的结论多是竞争加剧削减出口产品种类,集中核心产品出口,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研究得到了不同的结论。实际上,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企业很可能通过积极拓宽出口产品种类,分摊风险。在当前的国际贸易环境,政府应该帮助企业谋求增加产品种类,通过“保生存、促效率”双管齐下,倒逼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
(3)中國多产品企业,特别是采取数量竞争策略的企业,应加速企业转型升级。本研究发现,选择质量竞争策略的多产品企业,应对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出口种类的提升更为显著。而中国存在大量的以低价、低成本竞争为手段的中小企业,亟待转型升级。因此中国多产品企业应积极主动加快企业转型,借助FTA战略和区域贸易不确定性下降的有利时机,加大优势产品出口,完成资本积累,促进企业生产率的提升,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带动中国贸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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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onal Trade Policy Uncertainty,Strategic Selection and Export
Variety of Chinese Multi-Product Firms:
A Quasi-Natural Experiment Based on the China-ASEAN Framework Agreement
Sun Lin Chen Shuang Lv Yajie
Abstract:China has entered a period of high trade policy uncertainty. To prevent and resolve trade policy uncertainty,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sources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trade policy uncertainty. The Free Trade Agreement strategy implemented by China provides excellent conditions for reverse and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impact of trade policy uncertainty on the export behavior of multi-product firms. Compared with the WTO,Regional Free Trade Agreements hav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mall trade scope,flexible negotiation,and high trade concentration. In the context of the obstruction of free trade in the WTO,cross-border regional cooperation is playing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The adjustment of product variety in multi-product firms helps to optimize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within the firms. Matching Chinese industrial firm data,customs import and export product data,and WITS tariff data from 2001 to 2013, using the signing of the China-ASEAN Framework Agreement as a quasi-natural experiment,our paper explores the impact of regional trade policy uncertainty on the variety of export products of Chinese multi-product firms through Difference in Difference Method.
The study finds that the decrease in regional trade policy uncertainty brought about by the signing of the Framework Agreement has prompted Chinese multi-product firms to significantly increase the variety of export products,which is in stark contrast to the results based on the US-Canada Free Trade Area by Bernard et al. (2011). The main reason is that there a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the size and product structure of the ASEAN market and the North American market. In addition,there is a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the impact of the decrease in regional trade policy uncertainty on the export variety of multi-product firms that adopt different competitive strategies. Multi-product firms that adopt quality-sorting strategies increase their export product variety compared to multi-product firms that adopt efficiency-sorting strategies under the exogenous impact of the signing of the Framework Agreement. In addition,the signing of the Framework Agreement has a more significant promoting effect on the export variety of multi-product firms with greater reduction in regional trade policy uncertainty. Furthermore,the decrease in regional trade policy uncertainty brought about by the signing of the Framework Agreement has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increase in the variety of export products for multi-product firms,mainly through innovation effects,while learning effects have no significant impact. The above conclusion still holds in the robustness test.
The research perspective has shifted from a multilateral trade framework to a regional trade framework. Combine the competitive strategies of multi-product firms with the uncertainty of regional trade policies. This provides empirical evidence of the Framework Agreement to verify the impact of regional trade policy uncertainty on the variety of products exported by firms. This study provides a new perspective for China to implement its FTA strategy,evaluate RCEP policies,and understand the export diversification and intra-firm product mix decisions of Chinese manufacturing firms.
Keywords:Regional Trade Policy Uncertainty; Product Variety; Strategic Selection; Multi-Product Firms
(責任编辑:徐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