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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网络对中青年群体养老责任认同的影响研究

2024-04-29陆杰华谷俞辰

人口学刊 2024年1期

【摘 要】 从人口代际更迭的角度看,我国目前的中青年群体步入老年阶段后将面临重度老龄化和高龄老龄化并存的养老困境,亟须通过前瞻性制度规划和资源准备避免养老压力的代际叠加。由于认知是意愿形成和行为选择的前提与基础,中青年群体对养老责任归属的态度直接关系未来规模庞大的老年人口的养老方式,厘清其对养老责任主体的倾向与偏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判未来潜在的养老需求,从而在养老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均的情况下实现“有备而老”的积极老龄化目标。同时,我国是典型的人情关系社会,人们往往会借助血缘、亲缘、地缘等社会关系网络及相应资源降低养老活动的运行成本,尤其在家庭养老功能日趋萎缩的背景下,社会网络正在成为个体应对养老风险的重要支持力量,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型社交形式日益普及,也为保障老年福祉提供了新的可能。但目前学界相关研究对中青年群体和社会网络因素关注不足,仍然存在研究内容和研究维度上的缺位。基于此,本研究使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分析我国中青年养老责任认同的变迁趋势,采用无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探究社会网络各因素对中青年养老责任认同的作用机制,并以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对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研究发现:在家庭赡养功能持续弱化的宏观背景下,传统的代际责任伦理在我国中青年群体中仍具有相当强的生命力,同时其对社会养老机制和自我养老机制的接受度逐渐提高。而社会关系网络能够发挥非正式保险的效用,对正式养老制度形成补充,进而降低社会风险对家庭的冲击。其中,以朋友交往为代表的强关系对子女养老发挥强有力的替代作用,弱关系网络主要具有补充功能,说明群体信任更强的强关系网络具备弱关系无法比拟的养老资源优势。而互联网作为社会网络中交往行为和互动关系的新表征形态,通过信息传递与政策普及,增强互助养老意识,社会信任则代表个体获取社会关系网络中信息与资源的能力,通过建构社会资本,弱化人们对子女和家庭养老的依赖。因此,以社会支持网络对现有养老实践作出补充,或将在有限养老资源的约束下缓解我国持续加剧的养老压力。

【关键词】 养老责任认同;中青年群体;养老责任主体;社会网络

【中图分类号】 C913.6 【文献标志码】 A doi:10.16405/j.cnki.1004-129X.2024.01.008

【文章编号】 1004-129X(2024)01-0081-15

一、引言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2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4%,[1]正式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同时,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持续下降,老年抚养比逐年攀升,2021年已经达到20.82%,[2]社会正面临巨大的赡养成本。然而,现阶段并非是我国养老压力最为严峻的时期,从人口代际更迭的角度看,全国老龄办预测2050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数将攀升至4.87亿的峰值,占人口总量的34.9%,且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占比达到较高水平,[3]亦即当现在的中青年进入老年阶段后,面临的养老问题更加尖锐,也将对养老资源与养老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不从现在开始对中青年群体未来的养老工作做好充分规划和准备,那么到21世纪中叶时,不同代际的养老压力将持续叠加,养老形势更加错综复杂。[4]

基于此,如何在养老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均的情况下更加精准地满足民众的养老需求,[5]逻辑起点在于了解居民的养老观念及其影响因素。其中明确承担养老责任的主体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首要前提,[6]将国家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人员、空间设备建设向民众更能接受和信任的养老责任主体倾斜,可以最大限度地达成供需的精准匹配,[7]实现有限资源的效益最大化。此外,我国作为典型的人情关系社会,植根于血缘、亲缘、地缘等关系的社会资本在个体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8]人们往往会借助社会关系网络来调动自己拥有的社会资源,降低养老活动的运行成本,[9]尤其在家庭养老功能日趋萎缩、居民养老需求持续提高的背景下,寻求家庭之外的社会网络作为支持力量成为一种应对养老风险的权宜性策略。

本研究针对人口老龄化和生活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探究我国中青年群体养老责任认同的变迁特征,分析以社会网络为代表的各类因素对中青年养老责任认同的作用机制,以期为制定养老规划、构建政策体系、发展养老事业提供参考借鉴,进而有效解决我国养老资源供需的结构性矛盾。

二、概念界定与相关文献综述

1. 研究概念界定

本文参考相关研究,将中青年群体界定为年龄在18-59周岁范围内的个体,[10-11]养老责任认同则指个体对“老由谁养”问题的思考,[12]是人们基于客观信息和主观认知所形成的对“老年人应该由谁提供养老服务和养老资源”这一根本性问题的态度和判断,[10][13-14]属于养老观念的核心内容和养老意愿的重要方面,[15]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众对未来养老行为的基本预期。

由于研究视角差异、研究数据限制以及模型建构需要,学界对养老责任认同的划分包括“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二分法”从家庭结构和代际交换角度出发,将“子女负责养老”和“老人自己负责养老”合并为一类,代表以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养老方式;把“政府负责养老”和“三方(政府/子女/老人自己)均摊养老责任”归为另一类,代表由正式制度或多元主体提供养老服务与养老资源。[16]或是把“子女负责”单独归为一类,将“政府负责”“老人自己负责”和“三方共责”合并为另一类,代表由子女以外的主体负责养老。[17]这一分类方法可以有效简化因变量,在模型分析中更加突出重点。“三分法”则一般包括“子女养老(家庭养老)”“自我养老”“政府/社会养老”三类。[18]“四分法”基本根据大规模社会调查的问卷设置方法,将养老责任认同分为“子女负责”“政府负责”“老人自己负责”“子女/政府/老人自己三方共责”四类,[7][13][19]这一方式更加符合目前养老责任主体多元化的趋势。当然,无论是“二分法”“三分法”还是“四分法”,对养老责任认同的核心定义并未改变。本研究主要依据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2018年调查问卷,将养老责任认同划分为“子女负责养老”“政府负责养老”“老人自己负责养老”“三方责任共担”四个方面。

2. 相关文献综述

人们对养老责任主体的认同受到客观条件和主观认知的综合影响,学界从个人特征、家庭特征、社会特征的层次对养老责任观念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广泛且深入的研究。

个人特征方面,跨国比较研究结果显示妇女、低收入者、教育程度较低者、少数民族、失业者和残疾人更加倾向由政府承担养老责任,[20]即个体越处于相对依赖福利的境地,越倾向于支持政府分担养老责任。但目前我国学界对于养老观念是否表现出性别差异还存有争议,部分研究表明性别对养老观念的作用不显著,[21]也有基于大样本调查的实证检验结果发现养老责任认同在性别维度上有明显区别,女性相较于男性在家庭中掌握的养老资源更少,更倾向选择非子女养老;[6][15]另有研究提出女性面对疾病或突发事件的风险抵御能力较差,更需要强有力的情感和经济支持,因而更依赖子女养老。[22]年龄方面,传统观点认为年龄越大越倾向于子女养老,也有研究得出相反结论,认为年龄越大对养老问题的考虑越贴近现实情况,对子女的期待有所减弱,更加认同老人自己负责和政府负责。[6]此外,居民受教育程度越高,社会认知越清晰,[23]对国家目前的养老福利制度和保险体系更加了解,也对个体在资金、照护者、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养老压力有更加全面的认识,[24]越倾向于家庭外部的正式养老支持,[25]反之则较为认同由子女负责。[6][14]健康状况也是民众养老责任认同的重要影响因素,身体状况较好的个体更倾向于选择自己或政府作为养老责任主体,[26]自评健康状况差的居民则更依赖子女或是倾向三方共同分担养老责任,[27]以规避潜在的养老风险。

家庭特征方面,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结构特征都与个体的养老责任认同存在高度相关性。研究表明不同家庭收入的个体在是否依靠子女养老上存在差异,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人群在老年阶段更需要政府的帮助与扶持。[28]离异和丧偶的个体由于缺乏养老资源的保障,更需要子女的关心、照料以及公共制度的支持,[14]夫妻双方都健在的个体则可以通过互相照顾降低对子女或他人的依赖。[29]子女数量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个体在老年生活中可以直接获得的养老资源,因而有子女的老人更认同子女负责养老,且这一倾向随着子女数量的增多而加强,[30]不同子女次序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和精神慰藉存在显著差异,也会影响个体的养老责任认同,[31]但子女性别结构对养老责任观念没有显著影响。[13]

社会特征方面,社会保障制度、公共服务满意度、邻里社会支持对养老责任认同发挥关键作用。作为信息资源的公共政策能够帮助民众确立政治认同和福利态度,因而是否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着个体对未来养老责任主体的选择,社会保障的完善会使人们更倾向于自我照料和政府养老。[32]居民对养老责任主体的倾向与选择同样受到政府信任程度的影响,公共服务满意度越高、政治参与越积极意味着对政府越信赖,也越倾向于正式养老制度安排。[15]以邻里关系为代表的社会支持网络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个体的养老责任认同,[26-27]有研究发现村民互助和邻里帮扶会显著减弱农民对子女养老的依赖。[23]

综上所述,当前学界有关居民养老责任认同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取得了广泛且丰硕的成果。在影响因素方面主要从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和社会特征切入,对养老责任认同的划分也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为本研究的假设提出以及模型变量的选择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基础。不过,总体上看,目前国内学界对养老责任认同问题的研究主要侧重于老年人和居民整体,[6][23][25-26][33]部分涉及中青年群体的分析仅将其作为控制变量,讨论代际养老观念的区别,[7]忽略了现在作为赡养人以及未来成为被赡养人的中青年群体。对社会网络作用的讨论仅涉及邻里互助,尚未关注朋友关系、社会信任等其他社会网络要素的潜在影响,存在研究维度和研究内容上的空白。

三、研究设计

1.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社会网络理论提出:强关系维系着特定群体和组织内部的联系,成员间的频繁互动以及相近的价值观念和知识结构能够形成极强的群体信任;[34]而弱关系在不同社会经济特征的群体和组织之间建立了纽带桥梁,传递的信息异质性较强、重复性更低,为人们提供了接触其所属社会阶层之上的信息和资源的可能。[35]因此,我国作为典型的“熟人社会”,社会交往和人际关系通过信息交换与资源传递持续作用于个体的认知水平与价值判断,[8]从而使其养老责任认同表现出差异化特征。[9]

此外,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型社交网络日益深入地渗透居民的日常生活,[36]其匿名性、开放性和公共性降低了关系拓展的边际成本,脱域的虚拟社交赋予了虚拟关系移植、拓展,甚至独立培育新关系的可能。[37-38]跨时空的社交机制也创造了诸多可传递的信号表征,改变了信息的传播秩序,提高了信息的流动速度,[39]从而扩大了异质性群体接触的可能性,使与陌生人的信息交换和互动也能发挥社会网络的互惠效用。[37]因此,对社会网络与社会关系的分析必须考虑与现实社会并行的虚拟空间交往的影响。

基于此,本研究首先将朋友关系和邻里关系纳入对社会网络的考量中,前者作为“强关系”的代表,对个体发挥重要的情感支持与心理陪伴功能,[8][23]而体现“弱关系”的邻里交往能够在社区层面形成有效的保护系统,减少个体对家庭内部养老资源的依赖。[26-27]与此同时,基于虚拟空间的大规模信息流动持续影响着居民的价值观念,通过强化已有社会交往、建立新的人际关系,使社会网络成员间直接的知识互换以及间接的经验传递更加便利,[9]导致认知结果的差异。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社会网络关系对我国中青年群体养老责任认同存在影响。

假设1.1:朋友关系越紧密,中青年群体越倾向于认同非子女责任主体养老。

假设1.2:邻里关系越紧密,中青年群体越倾向于认同非子女责任主体养老。

假设1.3:互联网社区参与越频繁,中青年群体越倾向于认同非子女责任主体养老。

社会网络理论强调个体参与的社会网络通过孕育一般性交流准则,促进社会信任的建立1,[40-41]后者不仅是提高信息传导效率的中间机制,也能够帮助行动者获取社会关系网络中的资源,有效降低社会风险对个体的冲击。[42]因此,社会信任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个体建构社会网络和进行社会交往的意愿与能力,社会信任感较高的个体通过建立互助互惠的社会支持体系,以非正式保险对正式制度形成补充,从而提升自我养老能力,增强多支柱养老的可行性。而社会信任感较低的居民在人际关系与社会交往方面可能有所欠缺,在生活中获得的社会支持较少,[33][43]在养老责任主体的认同上更倾向于依赖政府或者选择子女承担养老责任。据此提出:

假设2:社会信任感越高的中青年群体,在养老责任认同上越倾向自己负责养老或三方共责。

2. 数据来源与变量设置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负责执行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回归分析部分主要采用2018年调查数据,筛选18-59岁中青年群体作为研究对象,得到有效数据8 099条。研究的控制变量包括个体的人口统计学特征和家庭结构因素,前者涵盖性别、年龄的生理特征以及教育水平、主观经济地位1、参保情况等社会经济特征,后者则关注在家庭内部承担主要养老角色的配偶和子女,通过考察婚姻情况、子女数量与结构,反映家庭内部面对养老风险的互助共济能力以及个体在老年阶段能够获取的直接资源。[13-14][19]对于关键解释变量,本研究参考已有研究,将社会交往和社会信任作为个体社会网络状况的测度变量,[33][43]在邻里和朋友关系方面,认为“几乎每天”“一周一到两次”“一个月几次”“大约一个月一次”为“交往较频繁”,“一年几次”“一年一次或更少”“从来不”为“交往不频繁”。虚拟交往频率的衡量则以空闲时间从事上网活动的程度为标准,以排除出于工作需要使用互联网的情况,认为每天上网的个体为网络使用“较频繁”,并根据被访者在问卷社会态度部分对“总的来说,您同不同意在这个社会上,绝大多数人都是可以信任的”问题的回答,形成关于个体社会信任感的二分变量1。完成变量操作化后,使用个案剔除法(Listwise Deletion)2处理各变量缺失值,最终得到7 817个有效样本,处理前后的中青年样本在性别、教育水平、婚姻状况等人口统计学因素上的分布基本保持一致,且年龄均值的差异不大,可以认定剔除缺失值样本对整体研究影响较小,利用Stata16.0数据分析软件对其展开后续研究。

3. 分析策略

本研究首先基于CGSS数据2010-2018年间6个时间点的调查,对我国居民养老责任认同进行纵向比较,分析中青年群体养老责任观念随时间发展变化的动态趋势。而后借助无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方法探究我国中青年养老责任认同主要受到哪些因素影响,并重点关注社会网络各变量的作用机制,回归模型可表示为:

[lnPy=j|xPy=J|x=αj+k=1Kβjkxk] (1)

[Py=j|x]表示居民认同第[j]类养老责任主体的概率,[xk]表示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影响因素,包括控制变量和社会网络变量。[αj]表示常数项,[βjk]表示自变量的回归系数。以第[J]类为参照类型,[Py=j|xPy=J|x]为事件发生比,变量回归系数大于0时,优势比(发生比之比,OR值)大于1,意味着[j]事件发生的概率增加,否则自变量对事件发生概率具有负向影响。在本文使用的回归模型中,子女负责、老人自己负责、政府负责、三方共责分别取值为1、2、3、4,由于认同子女负责养老的样本量最多,因而将其选做参照组,建立以下3个无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P1]、[P2]、[P3]、[P4]分别代表居民认同子女负责养老、老人自己负责养老、政府负责养老和三方责任共担的概率。最后,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对实证分析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

[lnP2P1=α2+k=1Kβ2kxk] (2)

[lnP3P1=α3+k=1Kβ3kxk] (3)

[lnP4P1=α4+k=1Kβ4kxk] (4)

四、实证分析

1. 我国中青年养老责任认同的变迁趋势

从CGSS2010-2018年六次调查截面数据来看,我国中青年群体认可子女养老和三方共责的比例较高,对政府负责和老人自己负责养老的接受度较低,但各类养老责任认同占比的差异正在缓慢缩小。

“家本位”的责任伦理赋予子女养老强大的生命力,[19]尽管中青年群体认同由子女负责养老的比例从2010年的59.20%降至2018年的54.52%,但占比仍超过半数,且显著高于其他养老责任主体,说明即使是在家庭养老功能日益萎缩的宏观背景下,现代化也并没有完全改变中青年对养老主体的基本认知,其养老倾向仍以子女养老为主,孝道责任伦理在中青年群体中有着深厚的民众基础。[10]三方均摊的养老责任观念占比仅次于子女负责养老,且呈波动上升态势,从2010年的30.75%提高至2018年的33.50%,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在社会形态和人口结构转变的背景下,居民多层次养老需求和有限养老资源之间存在矛盾,难以单纯依靠政府或子女应对养老风险。[7]

相较而言,认同政府负责提供养老服务和养老资源的观念占比较为稳定。养老服务属于准公共产品,且我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政府扮演着制度设计者和服务供给者的重要角色,在宏观层面对养老资源的生产、分配、消费进行有计划的统筹与调控,[44]尤其是对于普遍为独生子女的中青年群体而言,计划生育政策不同程度地加重了家庭内部的养老负担,从而强化了政府在养老实践中的补充作用。老人自我照料的养老责任观念比重最低,但近年来缓慢稳定上升,说明在代际重心下移、抚育本位强化、家庭居住分离的背景下,成年子女往往面临着职业发展、抚养子女、孝顺父母的多重角色冲突,难以独立承担父代养老活动的全部责任。[6]而随着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和民众预期寿命提高,相当数量的老年人能够实现生活自理和经济自立,可以依靠物质资源的自我累积,独立解决晚年生计问题,[28]其自我养老意识有所增强,开始自主选择符合个人期望的养老方式,如机构养老以及政府有偿养老服务等。[43]

因此,我国现代文明中仍然延续着子女赡养父母的传统惯性,家庭始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养老功能,但当这种惯性被置于老龄化加剧和家庭核心化的社会现实中,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严峻挑战。在今后的养老制度改革中,如何在新的实践条件下更好地发挥子女养老的重要价值,以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充分调动民众自主养老和多元养老的积极性,是应对我国养老问题和养老压力的应有之义。

2. 我国中青年群体养老责任认同相关因素的回归分析

为深入分析社会网络及其他因素影响中青年群体养老责任认同的作用机制,本研究对样本展开无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见表2)。

以子女养老为参照,性别对老人自己负责、政府负责、三方共责三类养老责任认同的影响方向为负向,而年龄和教育水平则产生正向作用,亦即男性、教育水平低的年轻样本更倾向于选择子女负责养老。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中青年男性相较于女性选择自己养老、政府养老、三方责任共摊(与子女负责相比)的发生比分别下降了22%、17%、18%,说明男性更易受到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认为子女负责是养老行为的最佳方式。[12][23]而女性在家庭养老中主要扮演照顾者的角色,且相比男性应对风险的能力更弱,更加倾向于自我照料,或是寻求国家和社会的福利支持,[28]这一结论回应了学界对养老责任认同的性别差异的争论,也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中青年男性和女性的养老观念。不同年龄的中青年样本的生命历程和所处阶段各不相同,[43]年龄每增长1岁,个体认同未来养老生活由老人自己、政府、三方负责的可能性分别上升10%、8%、3%,参考相关研究的基本结论,这可能由于年龄越大的样本对养老问题的认识和感知越贴近实际情况,[6][28]面对子代赡养乏力和家庭养老支持不足的困境,更趋于认为政府与老人自己才是提供养老资源的最安全保障。[7]有研究将其称为“责任伦理现象”,即传统社会中均衡互惠式的代际责任伦理逐渐演变为单线责任伦理,父代对子代无条件付出且不计回报,对子女的养老责任也表现出更多的宽容,积极寻求自身或其他渠道解决养老问题,以减轻子女的赡养负担。[45]受教育程度的作用机制与学界已有研究的结论基本一致,教育水平为初中及以下的中年和青年群体普遍倾向于子女养老模式,可能由于其对政府各项养老政策以及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认知有限,[6]而教育水平更高的中青年群体对国家各类养老政策和养老服务更为了解,能够利用各种资源满足自身的养老生活需要,[7]对社会化养老观念的接受程度更高,预期未来由自己或政府养老的可能性分别上升50%和58%。同时,受教育程度对三方共责的养老责任意识(以子女负责养老为参照)影响更大,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个体认同多元养老主体的发生比是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及以下样本的1.89倍,说明受教育水平较高的中青年对未来养老的忧患意识更加强烈,更可能通过多元养老责任主体来规避潜在风险。[28][43]

主观经济地位虽然对自我养老的责任观念没有明显作用,但显著影响了对政府负责的养老责任认同。[19]相比于认为自身社会经济地位低于平均水平的样本,自评经济地位为平均水平和高于平均水平的个体倾向政府负责的可能性分别降低36%和39%,而自评经济地位为平均水平的中青年相较于低于平均水平的个体,认同三方共责的可能性下降17%,说明人们对养老责任的认知表现出理性逻辑,与高经济地位人群相比,自评经济状况较差的中青年个体缺乏自我养老的物质基础,依靠自己难以满足未来的基本养老需求,[26]更排斥将赡养压力转移到家庭内部,[23]而期望集体承担起未来提供养老服务和养老资源的责任,从而减轻子女养老压力和家庭经济负担。同样,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能够增强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和独立水平,[43][46]拥有医疗保险的个体对政府在养老活动中扮演的福利角色明显更加信任,相比于子女养老,认同政府负责养老的可能性为没有医疗保险个体的1.36倍。养老保险则对三方共责的多元养老责任观念具有一定影响,[7]受养老制度保障的样本倾向三方共担养老责任的可能性为不享受养老保险个体的1.12倍,说明缺乏外部经济支持的中青年群体仍依赖子女来防范养老风险。[6]

已有研究表明婚姻关系是家庭风险共同体的重要支撑,在代际失衡的背景下,配偶在养老活动中承担着生活照料和精神寄托的基本角色,[14]但由于青年和中年群体仍处于生命周期中间阶段,个人生活较为充实且自理能力较强,同居配偶尚未发挥明显的照料作用,对样本选择养老责任主体的影响不显著。[12]相比于配偶,代际关系是对我国中青年养老责任认同有更强引导的变量,[23]子女数量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个体老年阶段能够直接获得的赡养资源,可以有效提高家庭养老支持的稳定性。[13]从回归结果来看,子女数量每增加1个,中青年群体认同未来由老人自己、政府、三方负责养老的发生比分别下降33%、34%、19%,而没有子女或子女数量偏少的家庭则面临着照料资源稀缺的问题,更加倾向依赖公共权力或是独立养老,[6]这一点也印证了既往学界相关研究的基本结论。相较而言,子女结构对养老责任认知作用的统计结果解释力不强,可能的原因在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多数家庭无法自主调节子女性别,[12]且随着性别平等观念的普及,传统养老思想中的男性偏好发生变化,女性在我国养老实践中的作用日益凸显。[13]

在我国的人情关系社会下,每个个体都从属于复杂的关系网络,亲朋好友、社区邻里、虚拟网络等互动形态均会影响行动者的社会支持,但由于不同社会网络的成员身份和交流途径存在差异,其影响中青年养老意愿和养老选择的形式可能也有所不同。[9]朋友关系和邻里关系分别作为社会网络“强关系”和“弱关系”的代表,对政府负责和三方共责的养老责任认同具有显著影响。相对于子女养老,与朋友关系紧密的受访者选择政府负责养老和三方责任分摊的发生比是交往不频繁者的1.41倍和1.15倍,与强关系互动紧密的中青年个体能够获得更多替代亲缘和血缘的情感支持和生活帮助,在衡量未来的养老选择和养老形式时更加期待并相信家庭以外的养老主体能够承担养老责任,[23]研究假设1.1被部分证明。学界少量研究已经关注到邻里帮扶的重要作用,认为强有力的邻里互助可以有效降低居民对家庭内部养老资源的依赖,[26-27]但我们的研究发现与其相异,与邻里交往频繁的受访者倾向政府和三方负责养老的可能性是不频繁样本的80%和85%,可能的原因是邻里交往作为弱关系网络,对家庭养老主要发挥了功能补充的作用,而无法完全替代子女的养老角色。因此,相比于由权威机构和社会力量承担主要养老责任,中青年个体更加倾向选择子女作为未来养老生活的依靠,以免除老年阶段的后顾之忧,[12]研究假设1.2被证伪。

现阶段学界对居民养老责任认同的研究尚未涉及互联网使用与社会信任的潜在作用。本研究将其纳入回归模型,发现互联网作为一种模糊社会网络强弱关系界限的新型交往形态,对中青年个体的各类养老责任认同均产生了显著作用。以子女负责养老为参照,网络使用更频繁的个体预期政府负责自己未来养老生活的发生比上升了31%,对老人自己负责和三方共责的养老责任观念影响更为明显,二者的可能性分别上升了45%和48%,说明互联网的虚拟性和开放性有效打破了社会交往的时空区隔和群体区隔,[38]通过提高社会网络的异质性发挥了人际关系的互惠效用,使个体获得更多元化的信息资源,[36-37]从而提升对其他非传统养老责任主体的接受程度,[9]研究假设1.3被证明。而社会信任作为社会资本的重要构成,体现了个体获取社会关系网络资源的意愿与能力,[47]研究发现社会信任对政府负责和三方共责两类养老责任认同的影响方向相反。与社会信任感较强的中青年群体相比,对大多数人感到不信任的居民选择政府养老的可能性更高,可能的解释是:对社会更不信任的个体难以通过参加各种社交活动来增进与他人的交流,所获得的社会资本和社会支持较少,因而更加依赖权威机构为未来可能的养老活动和养老安排提供保障,[33]而社会信任感高的居民能够建立起有效的社会网络,易于获得外界支持,对多元养老责任主体的接受度更高。[43]

基于以上Logistic回归模型构建预测中青年群体养老责任认同的列线图(见图2。图中省略控制变量的赋分情况)1。图2显示了在不同社会网络特征的条件下,个体持有三类养老责任认同的发生概率(以子女负责养老为参照),亦即朋友关系紧密、经常使用互联网、社会信任程度高的个体,列线图模型相应评分增加,而邻里交往频繁的个体,列线图模型相应评分降低,认同子女负责养老的发生概率可能提高。此外,在与社会网络相关的系列变量中,互联网使用的赋分水平最高,说明相较其他核心变量,其对中青年养老责任认同的贡献程度更大。

3. 模型稳健性检验

为验证无序多分类回归分析的可靠性,我们采取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对其结果展开稳健性检验,基于反事实框架,将受到自变量影响的个体与没有受到影响的个体进行配对,通过近邻匹配、半径匹配及核匹配三种匹配方法来估计干预组的平均处理效应(即ATT)。各协变量匹配后的标准化偏差均小于10%,表明倾向得分匹配基本上平衡了样本处理组和控制组之间的差异性,平衡性假设得到满足。[48]最终匹配结果如表3所示,不同匹配方法下社会网络变量的平均处理效应均在一定水平上显著。

以子女负责养老为参照,朋友关系、网络使用、社会信任对我国中青年群体的养老责任认同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而邻里关系对其养老责任主体的选择发挥负向作用,与前述回归分析结果基本一致。由此说明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稳健性,即朋友关系紧密、上网C3qbVkR+mHJS+WcqAGqezw0Vo27SDOa1+pyK9J3Ska0=行为频繁、社会信任更强的中青年更倾向自我养老、政府养老、三方共责的养老责任认同,邻里互动密切的中青年则更加认同未来由子女提供养老资源和养老服务。

五、结论与讨论

观念是行为和制度的先导,中青年群体作为当前养老服务资源的供给者和未来养老政策的受益者,其对养老问题的态度与看法不仅关系自己和父母的养老生活,也关系国家对养老服务的安排与调控,他们对养老主体的需求和对养老模式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预见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与可能趋势。

一方面,我国中青年群体的养老责任认同以子女养老为主,基于血缘关系的代际责任伦理在现代社会养老实践中依然有着深厚的民众基础。在我国的文化语境下,家庭是可伸缩的利益共同体。尽管劳动力迁移流动、独生子女家庭增多等一系列社会变迁不断弱化着家庭的赡养功能,但孝道文化仍在中青年群体中显现出深刻印记,区别于西方社会接力模式的反馈模式依然占据我国养老安排的主流。[24]不过,在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的背景下,各种养老模式的深度博弈与融合正在影响民众养老观念变迁的逻辑、路径和趋势,社会养老机制和自我养老机制开始在我国养老实践中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10]中青年群体的自我养老意识有所提升,对政府的养老功能提出更高要求,也逐渐接受多元养老主体共担责任,社会支持网络在养老实践中的作用逐渐显现。另一方面,由强关系和弱关系组成的传统人际网络、以互联网为媒介的新型交往形态、嵌入在社会结构中的社会信任,均对个体的养老责任认同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影响。其中,强关系网络对子女养老有替代作用,弱关系则主要发挥补充功能,说明在我国独特的人情关系社会下,群体信任更强的强关系网络能够带来弱关系无法比拟的资源,[34]因而对子女养老的替代性更强,印证了社会网络理论对强弱关系的基本区分。而互联网作为社会网络中交往行为和互动关系的新表征形态,通过信息传递与政策普及增强了个体的互助养老意识,社会信任则代表个体获取社会关系网络中信息与资源的能力,通过建构社会资本,淡化了人们对子女和家庭养老的依赖,[9][43]二者拓展了网络时代下社会关系与社会资本的理论边界。以占比最高的子女负责养老为参照类,上网行为通过影响居民的信息资源和价值观念,提高了其对自己独立养老的认同感;朋友关系和上网频率正向作用于政府养老的责任观念,邻里关系和社会信任则负向影响个体对政府养老的认同;在三方共责与子女养老的对比中,朋友关系、网络使用、社会信任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邻里关系的回归系数则为负。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下一步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应更多聚焦于居民的主观意愿,为家庭赡养老人创造积极条件,适当采取道德约束、舆论宣传、制度供给等手段强化子女赡养意识,重塑养老代际责任伦理,[6]从经济补贴、医疗扶助、政策鼓励等方面构筑起提升家庭发展能力的社会支持系统,逐步解决导致子女在我国养老实践中有心无力的诸多问题,[10]为家庭养老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多元的社会保障。同时,社会网络是帮助人们应对养老问题、化解养老风险的重要渠道,[9]能有效提高个体老年阶段的生活质量和福祉水平。应适当采取专业化治理方式,着重培育以朋友和邻里为代表的关系网络,发展新兴的互联网交往社区,强化社会成员间的信任互惠,在家庭和工作环境之外为个体创造更多建立社会联系的可能。[8]探索基于社会网络互助的养老实践,如完善休闲活动场所、定期举办社区活动、建立老年大学、发展志愿性社会团体等等。以这些非正式支持和正式制度的相互补充,促进居民之间的互动交流,提升公众互助意识和社会信任,拓展个体的社会支持网络,最终实现民众养老责任认同向多元方向的转化,[43]从而在有限养老资源的约束下,更好地应对即将出现的养老高峰。[46]

当然,本研究尚存在一些不足:养老责任认同作为总体性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养老行为的维度差异。从老年生活的不同方面来看,养老责任主要可以分为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基本维度,由于不同责任维度侧重不同类型的养老支持,中青年群体对其也会产生差异化的养老责任认同,但本研究受到数据内容的限制,难以在这一问题上展开更加细致的讨论。此外,养老观念在向养老行为转变的过程中可能产生一定偏差,亦即中青年群体现期的养老责任认同并不一定能完全转化为老年阶段的养老行为,而个体养老责任观念与实际养老安排的一致程度又直接影响着制度准备与政策预判的有效性,未来应进一步对养老观念与养老行为之间的转化展开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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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傅 苏]

The Impact of Social Network on the Recognition of Responsibility

for Elderly Care among Young and Middle-Aged People in China:

Evidence from CGSS 2018 Data

LU Jiehua,GU Yuchen

(Department of Sociology,Peking University,Beijing,100871,China)

Abstrac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ergenerational changes in population,the current young and middle-aged people in China will face the dilemma of deep aging and elderly aging after they enter the elderly stage,and it is urgent to avoid the intergenerational superposition of pension pressure through prospective institutional planning and resource preparation. Since cognition is the premise and basis of one’s will and behavior,clarifying their tendencies and preferences for responsible subject can predict the potential elderly care needs to a certain extent,so as to achieve the positive aging goal of “prepared for the elderly stage” under the insufficient and uneven endowment resources. At the same time,considering that China is a society built on relationships,people often rely on blood,kinship,geographical and other social networks and corresponding resources to reduce the costs of elderly care. Especially in the context of the shrinking function of family support,social networks are becoming an important support force for individuals to cope with the risks of elderly care. And the new forms of communication represented by the Internet are increasingly popular,providing new possibilities for ensuring the well-being of the elderly. Based on this,this study uses China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 data to analyze the changing trends in recognition of responsibility for elderly care among young and middle-aged individuals in China. Then it employs a multinomial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 to explore the influence of social network factors on the views of young and middle-aged groups of the responsibility for elderly care,and uses the 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PSM) method to test the robustness of the results. It is found that under the macro context of the continuous weakening of family support function,the traditional intergenerational responsibility ethic still has considerable vitality among young and middle-aged groups in China. The social networks can play the role of informal insurance,which is a complement to the formal pension system,and then reduces the impact of social risks on families. Among them,strong relationships represented by friends’ communication play a strong alternative role to the model of children supporting the elderly while weak relationships mainly have a supplementary function,indicating that the strong relationships with stronger trust have resources that are incomparable to the weak relationships. As a new representation of communication and interaction in social networks,the Internet enhances the awareness of mutual support for elderly care through information transmission and policy popularization. Social trust represents the ability of individuals to obtain information and resources in the social networks,weakening people’s dependence on children and family support through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capital. Therefore,supplementing existing elderly care practices with social support networks may alleviate the increasing pressure on elderly care under the constraints of limited elderly care resources.

Key Words:Recognition of Responsibility for Elderly Care,Young and Middle-Aged People,Responsible Subject of Elderly Care,Social Network

【收稿日期】 2023-10-16

【基金项目】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研究(20ZDA32)

【作者简介】 陆杰华(1960-),男,辽宁沈阳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谷俞辰(2000-),女,辽宁大连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