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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子安全标准体系现状、存在问题和建设建议

2024-04-29王奎李志明

中国标准化 2024年1期
关键词:梯子安全生产国家标准

王奎 李志明

关键词:梯子,高处作业,国家标准,关键安全措施,安全生产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4.01.015

0 引言

据相关统计分析,高处坠落事故占所有事故类型约3成以上,而高处坠落事故中相当部分都是和梯子安全性能有关。世界卫生组织将坠落列为全球意外或无意伤害死亡的第二大因素。梯子标准体系对保障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个国家都认识到制定健全的梯子标准对预防高空作业事故和伤害的重要性,美国制定颁布了OSHA1910.23和ANSI A14 系列标准、德国制定了DINEN 131系列标准、欧盟制定了EN 131系列标准[1]。

1 梯子标准体系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标准较为分散,不易获取

我国法规标准体系日趋完善成熟,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但是标准过于分散,不易获取。获取国家标准的主要途径为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但是,该系统并不能获取到所有的标准,如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以及部分借鉴采用了国际标准相关内容的标准、因版权保护问题无法获取。据初步统计,和梯子相关的17项标准中(《梯子》系列标准第1至第6部分、《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至第3部分、《机械安全 接近机械的固定设施》第1部分至第4部分、《便携式铝合金梯》《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带电作业用绝缘硬梯》等),8项标准无法通过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在线查阅。

1.2 标准内容专业性强,较难读懂

梯子国家标准通常包含技术性和专业性内容,需要专业人士的专业知识才能有效评估和实施。对于不精通梯子制造、使用和安全实践的公司和个人来说,这些专业内容可能会造成理解困难,会阻碍使用者全面理解和采用标准。尤其是一些小规模制造商,缺乏专业人才、缺乏设计团队。即使主观上希望能够按照相关标准去实施,但是上述问题在客观上制约他们无法将标准有效落地。

1.3 标准制定部门多,加大标准应用成本

由于制定标准的主管部门(单位)不同、数量较多,每个部门制定标准多是基于自身管理方便考量,即使其他部门已经制定了相关标准,很有可能也会基于自身考量制定出类似标准。这就造成可能存在大量的重复和冗余标准,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还使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变得混乱。据不完全统计,梯子标准制定主管部门,有国家应急管理部、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单位。

1.4 监管力度不足,标准执行不到位

虽然很多标准已经制定颁布存在很多年了,但监管不足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不合格或低质量不符合国标要求的梯子产品仍然可以进入市场,从而危害消费者权益和产品质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形成行之有效的与标准相配套的市场准入制度,监管力度不足、违法成本低也是标准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

1.5 科普宣传不足,民众标准意识不强

公众对梯子法规和标准的认识非常有限,如果不是专门从业人员,大多都不知道梯子相关的标准。这种意识的缺乏也是梯子相关标准不能有效落地的主要原因之一。可能会导致梯具使用不当、没有为特定任务选择适当的梯具类型,以及对安全预防措施的普遍忽视[2-3]。

2 梯子主要标准分析

2.1 梯子型式分析

国家针对特定的梯子类型制定了相应配套的标准,如《梯子 第1部分术语、型式和功能尺寸》对梯子、登高作业以及高处作业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确保梯子设计、制造、使用标准有据可依。结合该标准及相关标准,将梯子的类型与形式做了分类,分为约20种类型。梯子具体型式主要为便携式、移动式、伸缩式、可移动平台式、倚靠式、自立式、组合式、铰链式等。

2.2 适用范围分析

针对不同情形使用的梯子不同,标准也不同,每个标准都有其特定的使用范围。通过《梯子》系列标准、《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系列标准、《机械安全 接近机械的固定设施》系列标准、《便携式铝合金梯》《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带电作业用绝缘硬梯》等标准可知,梯子标准覆盖了便携式、可移动式、固定式、家庭用、带电作业用等类型的梯子、适用特定场景范围。但是标准无法100%覆盖所有类型的产品,如蜈蚣梯等。

2.3 关键安全措施分析

梯子的关键安全措施一般分四类:防止梯子横向移动的措施,如防滑垫或其他防移动装置;防止梯子垂直移动的措施,如梯子支撑杆等装置;防止梯子在使用过程中垮塌的措施,如材料强度要求措施;防止人员从梯子上跌落的措施,如使用护笼、护栏或对踏板宽度、级数、间距要求等措施。事故往往发生在梯子倾覆、或人员意外跌落的过程,而梯子意外横向移动、或纵向移动则是梯子倾覆、人员跌落的主要原因。

3 关于梯子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3.1 完善梯子标准体系,建立市场准入机制

(1)建立梯子通用安全标准。梯子标准应涵盖各种梯子类型,并考虑到新型的梯子。但是也面临新产品层出不穷,不断迭代更新,标准永远滞后新产品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在现有标准基础上逐步完善特定类型梯子安全标准同时,还应建立梯子通用安全标准,可以参考借鉴《机械安全 设计通则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

(2)按受众对产品标准与使用标准应做区分。建议产品标准与使用安全标准做区分,将标准中关于使用安全的要求,单独整理汇总成为一个使用安全标准。使用安全标准包括梯子的通用管理要求,如检查、维护、培训等频次要求及具体内容;关键防侧翻、防位移、防跌落等关键安全措施,以及特定类型梯子的特有安全要求。

(3)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实施强制性认证。国务院于2018年1月26日发布的国发〔2018〕3 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4]。

建立梯子市场准入机制,考虑对梯子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符合标准的梯子予以准入,不符合标准的梯子坚决剔除,不给其进入市场的机会。如发现有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梯子,应开展责任倒查,对使用者、经销商、制造单位全链条进行责任追究。

3.2 明确梯子生产、经销、所有者三方责任

梯子标准中应明确梯子生产者、经销商、所有者(使用者)的定义,以及各自的职责。梯子生产者应严格对照标准制造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并对所制造的梯子质量安全负责;梯子经销商应经营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对销售的梯子质量安全负责;使用者应购买或租用满足国家标准的梯子,对梯子使用过程的安全负责。

3.3 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民众标准意识

(1)通过传统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如科普宣传、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单、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梯子标准及日常使用安全要求,并就因梯子导致的相关事故进行分析,提升民众的标准意识。可借鉴香港等地经验做法,采取适当补贴等方式,鼓励使用单位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准的梯子[5]。

(2)通过新媒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宣传。可以制作梯子宣传的小视频、动画视频,并在互联网平台发布,提高宣传普及效果;通过定期组织标准宣贯有奖活动,提高民众参与积极性,促进标准贯彻落地。

3.4 加强政府监管协作,提升工作效率效能

标准制定部门应整合资源,明确梯子标准体系的整体框架、对应的职责分工,尽量避免标准间出现重复、冲突等问题。同时,建立跨部门协商机制,相关部门牵头定期对现行的国家标准进行审查梳理,对于标准适用范围、落地执行情况、部门监督管理等问题,定期进行沟通完善,提升工作效率效能,促进梯子标准体系健康发展。

4 结语

本文总结提炼了现行梯子相关的主要标准,分析了现行标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梯子标准适用范围、关键安全内容、梯子类型作了分析,提出了梯子标准建设的建议。本文可供使用单位为梯子日常安全管理提供参考,也可供标准制定者、政府监管部门参考。

作者简介

王奎,硕士,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等领域。

(责任编辑:张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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