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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散文二十家之鱼禾

2024-04-23鱼禾孙思宇江磊

牡丹 2024年7期
关键词:写作者虚构文体

鱼禾 孙思宇 江磊

关于散文,有些话已经说过很多遍,差不多已经成为俗套,似乎没有再说的必要了。但是遇到如此这般的话题,还是条件反射般地要发言。这几乎成了毛病——对写作之事每有言谈,总要忍不住为散文申辩,仿佛这样一来,自己的写作就多了几分底气。

从散文创作的角度来看,散文表达气质的俗常及创作气象的疲弱,似乎总在不断验证散文的“浅表达”和“业余”特质——无论如何,它都是一种“削平”的表达。我国白话散文承继的是近代小品文和西方文化随笔的传统,走的一直是这样一条削平的道路。尽管这个传统至少在近十几年被或多或少地突破了,散文创作在对于新风格的探索中,文体素质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新锐散文决绝地远离了散文的浮皮潦草(无论是堂皇正大的浮皮潦草,还是矫诺造作的浮皮潦草),开始探触物质生存和人性深处一直被忽略被讳言的真相——但是,在几乎所有的麦克风传声里,散文依然是无可救药的。对于种种关于散文的判断,我虽然常常心怀抵触,却也不轻易辩驳,做个不知死活的反方。并不是由于正方辩手太多太强大,而是由于,这个辩题本身存在概念式陷阱。一个显而易见的循环逻辑是,散文应当是平常的——因而散文是非专业的,至多是专业写作之外的“溢出”——因而散文是拒绝匠心也拒绝表达野心的。以如此这般的伪公理为论题,作为反方,无论从何处置喙,都是自投罗网。

只不过,执意要走在这条布满概念式陷阱的路上,难道不也等于自投罗网?也因此,申辩便成为行进中的探路,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数月前,震动一时的复旦学子投毒案判决,林森浩伏法。这件事给我的震动是双重的,首先是由于这桩谋杀案发生在母校的硕研宿舍里;再是,林森浩到死都认为自己只是在“开玩笑”,杀人意图似乎竟不清晰。诸如此类的现实事件,常常让我感到害怕,感到脊背发冷。我们的来路上都有过些什么?曾有过怎样或明或暗的雕刻,把人弄成了这个样子?又或者简直没有什么可以称之为“发生”的事件,而只是空气般的时间慢慢氧化着人性,在我们的灵魂之内布下了细细碎碎的坑洞,以至于极恶之事对我们而言,也只不过是个“玩笑”?在光滑平整的表象之下,有些什么样的“暗物质”,正在不动声色地,也是不可逆转地涂改着人性?年少时,我曾经写过一些叫做小说的东西。我以为,无从澄清的一切,借助了角色转换是可以澄清的。企图澄清人格来历的过程往往含有危险的悖论。事情在虚构中无数次顺流而下,但事情明明不是那样的。其中的虚饰在哪里,按照逻辑,故事中的他们看不见。那么我该不该看见?其实,在故事趋向完成的途中我也不确定。怀疑太强烈了,我总是难以控制我的好奇,总要忍不住现身,一再刨根问底。这么一种孜孜求解的过程大约很难构成好看的故事,但我从来不大在意,我关心的是求解的逻辑是不是成立。人格的形成犹如树木的成长,其实是不自觉的。不自觉,意味着在几乎所有的自我回顾中必然存在实质性遗忘,代入他觉,并不能弥补这样的遗憾。借助角色转换而得澄清的企图等于搅动了一池浑水,用力的结果,往往是一团混沌。我不能从中获得表达的满意,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对故事深感怀疑。每一次构造故事,都意味着要经历一场自我为敌的毁损。

我意识到我并不喜欢虚构,或者说这不适合我。总要假借,终究意难平。

所有在人的内部发生的、无形无迹的灵魂事件,也许除了文学表达,没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追究。这种追究,当然不是一定要由虚构来承担。在表达的意义上,散文与小说、诗歌的区别,仅仅在于凭借不同罢了——小说凭借虚构的故事;诗歌凭借思绪与意象;散文呢,按照传统的写法,它凭借实在的事物,但其实,散文的最高自由,在于突破这种具象和实在,它可以凭借任何东西。如果我们承认写作意味著对人性的穷形尽相,意味着人对自身的种种晦暗性的警觉与理解,那么,无论这种追究凭借的是什么,都是成立的,乃至无可替代的。散文怀有追问和澄清的企图,这种企图的实现却不一定依托情节,既不以假设为前提,也未必拘泥于实在和具象。这恰恰使得散文呈现生活与人性的方式更自由,也更整全。这种十面埋伏的包抄完全撤除了文字与阅读之间的隔离。如果小说更像一场充满悬念的战争剧,那么散文就是一场正在发生的战争——这种表达不再含有表演的成分,不是假设与推导,而是不折不扣的真相,充满了危险和未知。这种惊心动魄、生死未卜的现场感,正是我迷恋的,也是更值得信任的。

对于文体可能性的质疑,最终只能凭藉创作实践来回答。我还是更喜欢做一个作者,在这样的大迟疑中,尽我所能走下去。没错,散文写作对作者的考验几乎是严苛的。在以表达客体为基准衡量作品共鸣度的逻辑视野中,永远的“我”视角与写实传统,一方面对有志向的散文作者意味着必然出现“力竭”;另一方面,“我”表达的价值也时刻经受着怀疑,“私人性”几乎成了散文的先天缺陷,因而,可以成立的表达理想似乎不可能通过“以散文为业”来实现。对于自我能量与对于这个文体的双重怀疑,其实也一直侵蚀着我的决意。但在这种迟疑之中,我又十分确定,“我”并不在“众人”之外,“我”的私人经验亦是公共经验的一部分,尽管从阔度上衡量,我的私人经验微乎其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在某个纵向刻度上,这私人经验几乎也会与他人经验大面积地重叠。怎么说呢,我一直觉得,在不同生存境况、乃至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其实有一个天然的隧洞。只是这个隧洞被堵塞了,不是被个体经验的差异,而是被麻木和懵懂、被傲慢与偏见堵塞了。丹纳曾论及地理环境对人文风俗乃至对文艺作品的影响,他认为,文艺作品的价值等级,决定于它所触及的人类精神生活的深度。我深信写作者的个人经验与他人经验的贯通,是在深度而不是广度上发生的。对任何文体当然包括散文而言,表达所体现的人类精神生活的刻度越深,那个隧洞就越通畅。又或者说,我们各自站在自己的地面上,但我们却有共同的“深处”——地心。如果我们沿着纵深线向地心掘进,那么,我们必然会在某个点相遇。在这个意义上,写我还是写翠花,写一个还是写一群,并无大小公私之分。形式上似为“私人传说”的散文,涉及的并不必然是“一己之私”。

必须承认,写作者的储备再丰富,相对于无限无休的表达,“力竭”是必然的。但写作者的储备是活水而非死矿,尽管散文写作的能耗巨大,但是可汲取的营养无处不是,季节性的枯竭远不足以致命。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因始自先秦不断发生的文体分化而失去理论支撑的文体犹如残障儿,作者则是这孩子的监护人。自理系统不整全的孩子要求你给予更多,要求你以生命化入他的成长。但也恰恰因此,这孩子可能天赋异禀;而你,所领受的也必然不仅仅是消耗与负担——犹如磕长头的信徒在长路上耗去精力与年岁,在这个以我为薪的过程中,你对生命与世相的觉悟,必然也会更澄明、更彻底。

主体在场的题中之义,意味着作为散文作者,你无处躲藏。怎么活和怎么写,往往是二而一的事。因而,有人说散文不是写出来的,是活出来的。换句话说,散文不是反营造,而是,散文作者的活本身,就是大营造。这种严苛,与其说是考验不如说是激发。我不视之为局限,而视之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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