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对共同富裕的影响研究
2024-04-19刘佳张仪嘉吴昊
刘佳 张仪嘉 吴昊
西藏大学财经学院,拉萨 850000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是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之后,党中央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的又一重大部署”[1]。共同富裕既是顺利推进现代化进程的内在要求,也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鲜明特征。共同富裕体现了“共同”和“富裕”两个方面,其中“富裕”表现为经济增长,而“共同”表现为共享富裕成果。然而在全面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其是西部地区与中东部地区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些差距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掣肘,与共同富裕原本的初衷相悖。
城镇化发展是国家或地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也是现代化的标志之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站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高度上为解决好我国城乡之间发展水平不一致问题做出的新要求和新判断。这不仅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一条可实现的路径,为我国现代化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也为我国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潜在的内需经济动力。在过去四十余年的城镇化发展中,城乡资本的优化、劳动力资源的流动与配置,为共同富裕的实现奠定了强大的物质基础。
新型城镇化对共同富裕具有重要影响意义。在我国,城镇的常驻人口数量占全国的多数。因此,是否可以显著增加城镇居民的中等收入水平,以及是否可以平等地获得城镇的基础性公共服务,成为了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达到了共同富裕的关键指标。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能够显著提高城镇的发展水平,极大地促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也能够加速中国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步伐。这是因为新型城镇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也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新型城镇化的有效推动是扩大城镇居民中等收入群体、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要条件,同时可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积极发挥新型城镇化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能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期盼。
2022 年西部地区人口占全国27.1%,国土面积占全国的56%,GDP 占全国比重的21.23%,而西部地区城镇化率为58.3%,远低于全国65.22%的水平。衡量西部地区的新型城镇化和共同富裕水平,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对共同富裕的推动作用及影响路径对于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共同富裕的推进有着重要意义。
1 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本文主要研究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实现路径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述评。
1.1 共同富裕
学术界对共同富裕的研究由来已久,学者对共同富裕的研究主要在理论内涵、指标体系构建和路径实现上。马克思、毛泽东、邓小平、习近平总书记等人在相关著作与讲话中均提到了“所有人富裕”“共同富裕”“先富与后富”等相关论述,这些论述对于准确掌握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起到的重要的作用。王宁西[1]认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最本质规定,有三层涵义,分别是社会、社会成员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距彻底消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富裕”是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刘培林[3]等人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层面界定了共同富裕的内涵,谢地[4]等明晰了共同富裕存在劳动、经济制度、尽力而为和循序渐进四方面的基本规定性,核心内涵为全民富裕、全面富裕、共建富裕和渐进富裕。
近些年来,我国学者在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的基础上,从不同的视角或维度构建了一系列评价指标体系,有基于购买力平价,发展差距,农村居民生活富裕[5],总体富裕、成果共享,发展、共享、可持续性,社会质量,人民幸福感[6]。总的来看,在指标体系构建上不同学者的研究各有侧重,但尚未形成完整的一套符合我国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
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研究方面,目前研究有两类,一类是从理论层面认为提高社会生产力,改善收入分配状况,坚持新发展理念、发展城市经济,提升县城建设水平[7];另一类使用实证的方法,认为通过普惠金融、居民消费、基本公共服务[8]等路径促进共同富裕。
1.2 新型城镇化
国内对新型城镇化的研究集中于内涵阐述、指标构建、发展模式等方面。魏后凯[9]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本质特征是以人为核心,避免“重物轻人”的倾向。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对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不断丰富,董晓峰[10]等人认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应强调农业人口市民化、城乡融合、城市群和生态文明约束等特征,并构建新型城镇化指标体系[10],基本结论大同小异,均认为我国城镇化水平逐步提升,但在发展模式上,不同的学者依据所构建指标体系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论,认为人口城镇化、经济发展对城镇化更重要,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应树立理念、拓展深度和广度。
国外文献对城镇化的研究集中在发展状况、作用意义、对其他因素的影响等方面。在城镇化发展状况方面,Angel Shlomo[11]通过重新构建城市范围,研究全球范围内的城镇扩张的动态情况,得出发展中国家的城镇建成区相对于人口的密度是发达国家的三倍,全球所有地区的密度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下降。在城镇化带来的作用意义方面,Glomm[12]认为城镇化发展有助于促使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从而缩小城乡收人差距[12]。在城镇化对其他因素的影响方面,David[3]论述了城镇化与健康之间的关系,认为从总的来看,目前的城镇化具有重要的健康优势,这种优势在发展中国家更为明显。
1.3 新型城镇化对共同富裕的影响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也即为解决好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但是共同富裕不是限制高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而在于从全社会范围内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我国的低收入群体主要在农村,而新型城镇化能够解决好三农的问题,从而推动区域和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从资本要素视角来看,新型城镇化不仅具备“做大蛋糕”的能力,同时兼具“分好蛋糕”的功能,新型城镇化所形成的集聚效应,有助于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创造和积累,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资源配置效率,促进财富积累。资本积累推动了经济增长,新型城镇化促进要素的流动,人才技术企业投向现代农业,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通过农村人口转移,使更多人享受到公共服务、提高福利水平,减少收入差距。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1。
假设1:新型城镇化有效促进共同富裕。
新型城镇化不仅可以直接影响到共同富裕,也可以通过间接效应促进共同富裕。从消费水平提升的视角看,新型城镇化以提升城镇化质量为最终目的,体现了经济、环境、社会等要素的变动,影响居民的消费水平。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行为通过示范效应,改变农村转移居民的消费习惯,通过棘轮效应局面消费升级,产生正向影响,从而促进共同富裕。
从公共服务视角看,公共服务业均等化能够打破阶层藩篱、扩大财富总量、缩小收入差距、提供精神粮食,是新型城镇化促进共同富裕的应有选择,张明[14]以地级市面板数据论证了公共服务不均等对共同富裕的实现起到了反向作用。
从产业结构升级来看,新型城镇化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化,推动了产业结构升级。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对共同富裕有正向赋能作用。林淑君[15]等人以跨国数据分析发现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到生产要素收入的分配,我国应稳定制造业比重,在稳定就业基础上推动产业升级,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新型城镇化通过消费水平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共同富裕。
综上所述,新型城镇化和共同富裕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学界已经达到较普遍的共识,其水平度量也日臻丰富和成熟;新型城镇化对于共同富裕的影响文献日趋增长和丰富,对于其机制、中介或路径的研究在不断深化和拓展,但有很大的空间可以深入和拓展,而对于西部地区的分析却是空白。因此本文以我国西部地区12个省区为研究对象,构建新型城镇化和共同富裕评价体系,通过实证计量研究和比较研究,分析新型城镇化对共同富裕的影响,进一步充实相关研究。
2 指标说明及计算
2.1 新型城镇化水平指标体系构建
根据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和内涵,认为其是涉及人口、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四方面的,“以人为本”是核心,依据相关文献和政策性的文件,参考赵磊等人的文章,构建了新型城镇化的测度指标体系,涵盖4个二级指标和23个三级指标,如表1所示。
表1 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Table 1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new urbanization
人口直接反映了城镇化发展规模,目前常用的城镇化率即是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的规模主要主要从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两方面进行评估,同时考虑到城镇化过程中,人口素质的提升对高质量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经济反映了城镇化的效果,新型城镇化与经济增长相互促进,经济增长是新型城镇化的基础,新型城镇化是经济增长的动力,因此产业结构、对外开放、科技创新均提高新型城镇化的优化升级和发展效率。
社会方面主要是为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让农村转移人口与城市人口在教育、医疗、交通等方面享受同样的服务,真正融入到城市中,是解决不完全城镇化的问题的根本所在。
环境方面体现了新型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生态宜居,更要体现出环境治理能力。城镇的绿色景观建设和休闲功能是城镇生态宜居的必要保障,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污染治理能力是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必要举措。
2.2 共同富裕水平指标体系构建
本文借鉴刘培林[3]等人的做法,基于共同富裕的“共同”和“富裕”两方面的内涵,其中“共同”反映表现在发展成果共享方面,具体表现在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方面。
富裕程度是共同富裕的基础,一国富裕程度反映在经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升,具体为国民收入水平、人均财富水平、物质财富、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只有社会的发展达到一定水平,才能实现人民共享。其中收入水平、收入占比和数字经济指数反映了经济方面的水平,研发强度、教育支出、人均医疗支出、人均财政支出、人均医保支出、人均社保支出、人均养老保险、失业率等指标反映了物质财富水平,体现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以人为本的理念,全员劳动生产率是生产力水平的重要体现。
城乡差距体现在城乡居民的收入与消费方面,我国的城市和农村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而缩小城乡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所在,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之一,不仅提高全体人民的福利,还要使人民均等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因此城乡差距方面主要由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可支配收入差距、消费差距及恩格尔系数构成。
由于受地理位置、资源禀赋的影响,不同省份发展不一致,使得在共同富裕进程中出现区域发展不一致的情况,区域差距主要体现在不同区域收入、医疗、人口受教育程度的不同,通过缩小收入、医疗及教育的差距,能够使得区域间协调发展,促进全国共同富裕。因此区域差距方面选取城镇收入差距、农村收入差距、医疗差距、教育差距等指标。
据此构建包含3 个二级指标23 个三级指标的测度体系,具体指标如表2所示。
2.3 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1年至2021年全国31个省份的数据进行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各省份统计年鉴、自然资源与环境统计年鉴等。其中数字经济指数参照赵涛[16]的方法,使用百人中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从业人员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比重、人均电信业务总量、百人中移动电话用户数和中国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五个指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得出。泰尔指数参照周国富[17]的方法,使用公式为:T1it=,其中Tl 为泰尔指数,i 为省份,t 为年份,P 为收入,Z 表示人口,j=1 和2,分别为城镇和农村进行计算。泰尔指数越大,说明城乡差距越大,反之则越小。
个别缺失年份的数据采用线性插值法补充,另外为去除价格因素,部分涉及价格的指标数据以2011年为基期进行了平减处理。
2.4 测度结果及分析
本文使用熵值法测算新型城镇化指数和共同富裕指数,首先对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其次确定各指标权重,具体权重见表1和表2中所示,最后计算新型城镇化和共同富裕指数。具体结果如表3和表4所示。
表3 2011—2021年西部地区12个省区新型城镇化水平Table 3 The level of new urbanization in 12 provinces and autonomous regions in the western region from 2011 to 2021
表4 2011—2021年西部地区12个省区共同富裕水平Table 4 The level of common prosperity of 12 provinces and autonomous regions in the western region from 2011 to 2021
2.5 计算结果分析
第一,西部地区12个省区的新型城镇化和共同富裕指数在观测期的水平在逐年提高,但各地区发展水平差异显著,且差距有扩大趋势。从新型城镇化指标来看,发展指数数值最高的是重庆,最低的是西藏,均值上相差了0.0996,从差距上来来看,两个省市在2011年和2021年的差值分别为0.1052和0.1147,差距逐渐加大。从共同富裕指标来看,呈现出类似的特点,共同富裕指数数值最高的为内蒙古,最低为贵州,均值相差0.0985,两个省市自2011 年和2021 年差值为0.094 和0.0985。第二,从区域差距来看,西部地区与东部和中部地区相比,新型城镇化和共同富裕水平显著落后。从新型城镇化来看,发展水平较高的是东部地区(均值为0.2816),其次是中部地区(均值为0.1823),而西部地区(均值为0.1529)处于末位。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西部地区城镇化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离中部的发展水平在逐步拉大,更妄论与发达的东部相提并论,因此后续需要加快加强推进西部地区发展。
3 研究设计
3.1 模型构建及变量选取
从前文分析可知,新型城镇化对共同富裕具有促进作用,本文使用固定效应模型讨论新型城镇化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和实现路径。设定如下回归模型:
其中i 表示省份,t 表示年份,lnCPit表示共同富裕指数,为被解释变量,lnNUR 表示新型城镇化指数,为核心解释变量,β0为截距项,μi为由个体差异产生的截距项,εit为随机误差项。
同时设定了能够反映共同富裕的控制变量集X,在参考其他学者的研究基础上,选取包含了物质资本(lnK),人力资本(lnL),市场化程度(lnMAK),政府支持程度(lnGOV)、对外开放程度(lnOPEN)等变量。(1)物资资本,使用永续盘存法,借鉴张军[18]的研究,选取9.6%的折旧率进行计算所得。(2)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源泉,是了共同富裕的“富裕”程度的原因之一,采用人均受教育年限表示。(3)市场化程度能够改善资源配置效率,也激发个体、私营和外资等非公经济的发荣发展,为城乡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采用樊纲和王小鲁测算的中国分地区市场化指数表示。(4)政府支持程度反映了地方政府对共同富裕的支持,政府利用税收和转移支付进行调节,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同样能够促进共同富裕。使用政府财政支出与GDP 比值表示。具体模型如下:
各省财政支出、进口额与出口额等数据来自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各省统计年鉴,人均受教育年限由中国人口与就业年限中数据计算得出。
3.2 统计性描述
本文所使用的主要变量及定义和对这些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5所示。
表5 变量描述性统计Table 5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variables
在样本期内,共同富裕指数最大值为0.3392,最小值0.0779,均值为0.2170,说明了西部12 个省区在共同富裕方面相对衡性。新型城镇化指数均值为0.1474,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0.4391和0.0664,均值明显左偏,说明省区之间存在差异。共同富裕指数的标准差大于新型城镇化的标准差,反映出由于共同富裕在推进过程中的复杂性,其差异性高于新型城镇化的差异。
3.3 基准回归
本文使用Stata∕SE 16.1 软件进行分析,为避免出现伪回归的情况,利用LLC、IPS 和ADF 对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平稳(表6);并使用VIF 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最大值与均值分别为4.14 和3.38,因此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表7),能够进行实证研究。为确定使用固定还是随机效应模型,进行Hausman 检验,Prob>chi2=0.0000,小于0.05,P 值显著,检验结果拒绝原假设,说明使用固定效应效果更好。
表6 各变量平稳性检验结果Table 6 Stationarity test results of each variable
表7 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果Table 7 Results of multicollinearity test
从表8来看,列(1)为新型城镇化对共同富裕的影响估计结果,显著为正,金融发展水平增加1 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经济增长1.3321个百分点,说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推动了共同富裕。列(2)是增加了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两个控制变量之后的结果,结果显著为正,但系数降低到0.3006,说明在加入物质和人力资本两个控制变量的情况下,新型城镇化发展虽然依旧能推动共同富裕,但是效用相对减弱。列(3)为增加了市场发展程度和政府支持程度两个控制变量,结果同样显著为正,但系数继续下降,为0.2414。列(4)为增加了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二次项,新型城镇化和其二次项均显著为负,说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可能会对共同富裕的推进产生抑制作用。列(5)为增加了新型城镇化的滞后一期项,因考虑到新型城镇化发展可能不会当时就对共同富裕产生影响,结果显著为正(0.2244),说明即便在滞后一期的情况下,新型城镇化发展对共同富裕产生正向影响。考虑到面板数据可能存在截面自相关性,采用面板修正标准差估计模型(PCSE)再次进行回归,结果显著为正(0.2814)且与(3)和(5)列结果极为接近。由此可以判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在0.22~0.28之间。
表8 新型城镇化对共同富裕的回归结果Table 8 Regression results of new urbanization on common prosperity
从控制变量的结果来看,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市场化程度均对共同富裕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对共同富裕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政府支持程度不显著,可能原因在于政府转移支付一般针对收入较低人群,对于共同富裕综合指数并无显著影响。
3.4 内生性处理
尽管为缓解遗漏变量带来的估计偏误而增加了相关控制变量,并使用固定效应模型控制了省份和时间,但是因模型自身有外生性假定,即解释变量与随机扰动项无关。但是新型城镇化与共同富裕之间也可能会存在反向关系,即新型城镇化能够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但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反过来也会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本文使用各省份平均海拔高度(ln-ALT)和滞后一期的人口城镇化率(L.lnurban)作为工具变量,解决内生性问题。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如表9 所示,(1)(2)列为以平均海拔高度作为工具变量的结果,(3)(4)列为以滞后一期的人口城镇化率作为工具变量的结果,由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回归结果来看,工具变量平均海拔高度和滞后一期的城镇化率对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影响在1%的水平上均显著为正。同时在对工具变量使用豪斯曼检验时,均显著为正,F 统计量分别为4087.16和2229.91,说明工具变量是有效的,尤其是引入海拔高度这一工具变量后,也验证出海拔高度不同而导致城镇化进程的不同是一个现实存在的现象。回归结果同样验证了上文的回归结果的可靠性。
表9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Table 9 Regression results of instrumental variables
3.5 稳健性检验
本文采用更换被解释变量、更换模型和剔除样本的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在变量上,将核心被解释变量即共同富裕水平选用城乡收入差距(lnGAP)来代替,城乡差距为城镇居民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的比值,该数值越大说明城乡收入差距越大。在模型上,将采用加权最小二乘法(WLS)进行稳健性检验。同时考虑到在2014 年开始我国出台新型城镇化相关政策,在2014 年之后新型城镇化会有新的发展,因此剔除了2014 年之前的样本。检验结果如表10所示。
表10 稳健性检验结果Table 10 Robustness test results
从表10 的结果来看,列(1)为更换被解释变量后的结果,因城乡收入是一个负向指标,因此系数为负说明新型城镇化能够起到缩小城乡差距的作用。列(2)为更换模型后的结果,列(4)为剔除部分变量后的结果,结果均显著,说明本文中使用的模型估计结果具有稳健性,分析可靠。
3.6 机制分析
通过上文中的分析,论证了新型城镇化促进了共同富裕。在下文的论证中,将使用西部地区消费水平、公共服务和产业结构升级三项指标作为中介变量,对新型城镇化的影响效应进行分析。
在“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国内消费水平的提升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不少学者围绕新型城镇化对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展开探讨,认为城镇化水平的提升能显著促进消费率的增长,新型城镇化依赖于消费的驱动作用促进了经济增长,新型城镇化通过收入效应、示范效应、财富效应促使消费水平升级,进而推动共同富裕。
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核心,新型城镇化通过基本服务的均等化来促进共同富裕,不仅关注农业人口的转移,同时还要关注转移人口对教育、医疗的需求,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可以通过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提升质量以实现城乡与区域间的均等化。同样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也会吸引更多的人口流入,有利于人力资本的积累。
新常态下,对于通过产业结构升级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已经上升到国家的战略层面。张凯等[19]认为产业结构升级显著提升了共同富裕水平,但存在“边际”递增后再递减的效应和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通过对长三角的分析,发现产业结构升级能够缩小区域间和都市圈的差距。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选取了西部地区居民人均消费水平来作为消费水平(lnConsum)的指标;选取普通中小学专任教师数量占总人数比重、人均图书馆藏量、每万人拥有卫生机构床位数、人均城镇道路面积、人均社保支出等五个指标进行熵值法计算后的数据作为公共服务(lnService)的指标;在产业结构上,使用12个省区一二三产业产值占比作为加权数值,与各产业人均产出相乘作为产业结构升级水平(lnStru)的指标,计算公式为,其中:Yi 为某地区第i 产业的增加值,Y 为某地区总产值,Li为该地区第i产业的就业人数,进行两阶段回归,验证新型城镇化对消费水平、公共服务和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验证其对共同富裕的推动作用。结果如表11所示。
表11 中介变量检验结果Table 11 Test results of mediation variables
由表11 可以看出,列(1)为新型城镇化对共同富裕的直接影响,(2)和(3)为通过消费水平这一中介变量的间接影响。新型城镇化对消费水平、消费水平对共同富裕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新型城镇化通过消费水平的提升对共同富裕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列(1)和列(3)系数对比来看,列(3)的lnURB 系数相较列(1)有所下降,从系数值来看,在控制了其他变量的情况下,消费水平提升对共同富裕产生的间接影响为0.094,占总效应的38.9%,这与刘伟(2023)等人基于微观数据进行的分析结果接近,说明消费拉动了经济的增长,提升了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经济共享[20]。
列(4)和列(5)为通过公共服务中介变量的影响。新型城镇化对公共服务的系数在10%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对于公共服务的提升起到了促进的作用。在通过公共服务对共同富裕产业的正向推动作用,新型城镇化每增加一个单位,共同富裕会直接增加0.2173 个单位,同时使公共服务增加0.5634 个单位,间接使得共同富裕增加通过公共服务对共同富裕的间接影响为0.0241,约占总效应的10%.
列(6)和列(7)为通过产业结构升级中介变量的影响。新型城镇化对产业结构升级产生显著影响,在控制其他变量后,新型城镇化通过产业结构升级对共同富裕起到正向影响,占总效应的2.6%。从系数来看,新型城镇化每增加1个单位,共同富裕水平水平增加0.2352 个单位,公共服务增加0.1002 个单位。综合以上分析,新型城镇化通过消费水平提升、公共服务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了共同富裕,验证了假设2。
4 结论与建议
本文基于2011 年至2021 年的面板数据测算了我国西部地区12个省区的新型城镇化和共同富裕水平,主要得到以下结论:第一,新型城镇化和共同富裕指数在观测期的水平在逐年提高,但西部地区发展水平差异显著,且差距有扩大趋势。从区域差距来看,西部地区与东部和中部地区相比,新型城镇化和共同富裕水平显著落后。使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分析,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对共同富裕具有正向的推动作用。第二,由共同富裕机制分析,引入消费水平、公共服务、产业结构升级三个中介变量后,均对共同富裕产生显著正向影响。
基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第一,继续加强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优化户籍制度、配套政策,通过新型城镇化使更多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使更多人获得相对较高的生产要素收入,提高消费水平。第二,西部尤其是新型城镇化相对较弱的省区,应借助于国家新型城镇化政策,加速发展,使农村居民获得更多的收入途径,较快融入城市,使各地区协调发展,减小居民收入差距。第三,以提升西部地区公共服务和产业结构升级为主要途径,使更多农村居民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通过产业结构升级,提供更多城镇就业岗位,提升农村人口的技能,提高其收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