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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探赜

2024-04-10李雨潞

南方论刊 2024年2期
关键词:命运共同体人类

李雨潞

(同济大学 上海 200092)

当前,数字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兴概念正闯入人类社会。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在其发布的《2021 年数字经济报告》中已然指出,2022 年全球互联网流量将超过截至2016 年的互联网流量之和[1]。特别是新冠疫情的种种特性加速了人类世界生产生活方式的数字化进程。显然,后疫情时代“数字”二字日益融入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从劳动生产到民主政治,从社会运行到文化交流,数字时代的到来呈现不可阻挡之势。2012 年,面对当时的社会历史现实,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那么在数字信息技术前所未有地进入人类社会并具备巨大发展前途的当今,数字时代已然呈现出哪些现实特征?它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出了哪些问题?在这一背景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何以可能?这是本文意欲回答之问。

一、数字时代的现实特征

(一)数据的资源化:数字时代的社会生产特征

生产力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马克思立足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将生产力看作人类改造自然使其适应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生产力由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等要素按一定方式结合而成。显然,数字时代的到来丰富了生产力的外在表达,生产力超越了纯粹的物质形式而呈现出部分虚拟化表征。一方面,数字技术融入劳动过程,成为重要的生产工具进入价值增殖过程。另一方面数据成为劳动者的劳动对象。数字劳动者依靠数字技术,作用于数据资源,探索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新力量。数字技术与数据资源可以被看作马克思所定义的生产力范畴在新时代的新形态。

作为一种生产力的新形态,数据资源与传统的生产要素形态相比又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即非竞争性和易流动性。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借帕累托效率的概念给公共物品的非竞争特性以经典定义,也即“每个人对该商品的消费不会导致其他任何个人对这种商品消费的减少”[2]。当然,我们不能将数字时代的数据资源定义为纯公共物品,但它确因其天然的虚拟性而具备了非竞争的特性。此外,大数据、云空间、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使得数据资源得以在不同所有者之间快速流动,数字交流合作已然具备技术可能性。当今世界,数字经济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引擎。数字信息技术融入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各环节。数字技术的发展既催生出新的产业链条,又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传统制造业的技术变革与产业迭代。显然,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已然成为关键的生产要素和至关重要的战略资源,而数据资源的自身特性也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拓展出更广泛的可能空间。

(二)主体的个体化:数字时代的个体存在特征

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涉及全人类价值认同,继承了马克思关于实现全人类解放的价值旨归,因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必然导向对现实的人的存在状态的关注,必然导向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认识。数字时代,随着人类社会的生产力状况发生改变,由生产力决定的生产关系也必然发生变化。

数字时代出现了主体的个体化倾向。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第二现代性的语境之下提出了“个体化”概念,“个体自我实现的伦理在现代社会中处于最有利的位置”[3]27。在贝克的论述中,“为自己而活”的可能性源于社会的高度分化。在这一层面,有理由认为数字时代加剧了主体的个体化倾向。这是因为,第一,从劳动者生产分工层面看,数字信息技术正重构当今社会的分工方式。分工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逻辑中的重要一环。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野里,由生产力发展所产生的人类社会分工直接影响了社会交往关系。在数字时代,技术的发展带来了知识和信息的极大丰富,对于同一工作门类,个体所需要具备的知识和所需处理的信息量大大增加。然而个体作为一个劳动者,其肉体和精神所能够承担的平均工作量必然是有限的,这就要求社会分工结构根据社会生产的新变化进行新的调整,也就会导致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和复杂化。社会分工的细化加剧了社会成员的差异性。第二,从人的存在空间层面看,随着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空间成为人的新的存在空间,人的社会生活由传统的现实社会生活拓展为一种传统现实与虚拟现实共存的多维空间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人的社会角色必然呈现出倍数增长。虚拟现实空间中的自我与现实生活中的自我呈现出一种微妙的弱联系,虚拟自我往往有别于现实自我。在理想状态下,虚拟现实的存在易于打破肉体限制而实现个体的个性彰显,个人的自我意识会呈现出更强的独立性。第三,从个体的劳动生产层面看,在数字时代,“流动的群体、流动的劳动和流动的生活彻底颠覆了传统的劳动观念和生活观念,在数字资本主义中,劳动成了没有固定场所的发散性社会创造”[4]。此时,由于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生产与个人的存在相伴而行,个人作为一个独立的生产单元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个人成为社会生产生活的基本单元。劳动成为发散性的社会创造的过程既表现出工人劳动的异化可能,同样也可以突显出主体的个体化程度的提高。不可否认的是,大数据使得个体成为一个独立的被分析单元,人的工作被效率统治而无所遁形。但同时个人的生产也摆脱了时空的局限,个体性得以从中发展,世界日益多元化。

(三)世界的有张力:数字时代的世界交往特征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具有世界意义的理论创造,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离不开对世界交往的探究。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下,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着世界交往的形成和发展,是世界历史形成和发展的决定性力量。纵观人类历史发展历程,几乎每一次的技术变革都带来了世界更深层次的关联。从原始社会受制于人类肉体局限的偶发性交往,到得益于航海技术进步而成型的开辟新航路的自觉性世界交往,再到如今依托于数字信息技术而形成的世界范围内的普遍交往,随着数字信息技术日益成熟,数字时代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改变,全球范围内的国家和地区打破种种藩篱,日益链接为一个整体。在经贸领域,数字使世界范围内的经贸往来日益便捷。数字信息技术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更加深入地融入全球经贸往来提供了物质基础。大数据、数据分析等技术的发展使得世界范围内的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成为可能。另一方面,经贸的往来同时也意味着人的往来,政治文化领域的交往常与经贸交往相伴而生。不但如此,随着数字传媒的发展,世界范围内的政治和文化交往超越了对经贸往来的依托而表现为更直接的个体交往。然而在这样的世界性政治文化交往中,由于主体的个体化,文化和个体思维的多样性更加凸显,文明交流互鉴与冲突将同时并举。世界成为一个既相互融合又相互分离的富有张力的整体,这又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出了挑战。

二、数字帝国主义与数字鸿沟

尽管数字时代的到来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世界大同”的美好蓝图,但辩证来看,一系列的外部阻碍因素依然存在,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数字帝国主义:数字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外在阻碍

列宁曾指出,帝国主义是垄断的资本主义[5]704,帝国主义最深厚的经济基础就是垄断[5]660。在这一层面,数字时代帝国主义的新形式就表现为数字垄断,即对数据资源和数字信息技术的占有成为霸权统治的可能。“如果一个国家控制了信息流,就如同在另外一个不同的时代控制了海洋一样,人们将这种新型的帝国主义冠名为数字帝国主义。”[6]如前文所言,数字时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数据资源化特征,数字信息技术已然嵌入当代人类社会运行过程。数据资源的非竞争性和易流动性为世界范围内的数字合作提供了理想化的可能空间。然而共享的阻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资本逻辑始终存在。

资本逻辑是资产阶级行动的基本遵循,无休止地追求价值增殖,无止境地追求利益最大化是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显著特征。当数据成为战略性生产资料后,它也当然具有了强价值增殖属性,进入资本主义的垄断视野。现阶段数字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融入生产过程本身在带来高附加值的同时也对资源投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业已掌握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的少数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更容易利用其资源禀赋优势在全球贸易中走在前列,将数字垄断推及世界,借各类手段限制后发国家的数字产业发展。非但如此,数字帝国主义的统治同样表现在文化之上,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借数字传媒垄断世界话语体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理念遭到扭曲。

(二)破除数字鸿沟:数字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应有之义

尽管数字经济在世界范围内以迅猛之势发展,但联合国《2021 年数字经济报告》同时指出,除与网络连通性有关的传统数字鸿沟外,数字鸿沟又呈现出与“数据价值链”有关的新层面[1]。数字鸿沟既存在于一个国家的内部,也发生于不同群体之间,更存在于国与国之间。有学者认为对数字鸿沟的研究存在三个层次,即数字基础设施接入差距、数字技术使用差距和数字化收入差距[7]。可见,世界范围内各国数字发展公平所面临的挑战与数字时代的到来相伴而生。由于发展水平不同,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难以承担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高昂资金、高技能人才引进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和引入所带来的开支。与此同时,在数字信息技术领域取得先发优势的少数资本主义国家,出于自身经济利益和政治诉求等方面的考量,以各类名义、各种手段阻碍跨国的数字领域投资以及技术交流和转让以维护领域内的垄断地位。后发国家或是不得不屈从其下成为附庸,或是在依靠自身力量进行相关建设时受到打压,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速度被迫放缓。因而数字时代的到来又有加剧世界范围内的不平等趋势。有数据显示,互联网渗透率在北美已接近90%,在非洲却刚达到30%[8]。显然,发展中国家被迫处于数据价值链的底端,成为数据资源的提供者和数字产品的付费者,处于全球数字价值链的从属地位而成为被剥削者。这凸显出数字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必要性,也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三、数字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何以可能

习近平总书记曾谈到:“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9]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社会主义中国为“世界大同”提出的中国方案。“人类命运共同体涵盖利益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三个层面”[10],其构建过程必定长期而复杂。显然,探求数字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途径十分必要。

(一)弥合价值分歧,凝聚价值取向

如前文所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面临着多样的价值取向的挑战。首先,传统的东西方文明对共同体的看法存在差异。西方文明中,现代性精神的确立伴随着以“主观理性”取代“客观理性”这一理论形态的重大转换[11]。这意味着人从共同体的束缚中摆脱出来,确立起自身作为个体的自由。而在东方传统儒家文化中,“天下大同”的思想始终存在。二者的对立使共同体思想的全球性价值认同面临阻碍。其次,数字时代主体的个体性不断提高,也使世界呈现出价值取向上的多样性特征,全球范围内行动和价值观念的相对一致更难达成。最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数字媒介的存在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传播提供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在这种复杂语境下,我们既要着力弥合分歧,从生态环境保护、打击恐怖主义、保障卫生健康等全人类共同关切的问题出发,寻找不同文明的价值链接点,同时又要构建自身的话语体系,在世界范围内构建一个公平有序的多维数字传播和人文交流渠道,促进世界各个国家、各国人民、各地文明的友好互鉴。

(二)推进数字建设,夯实共同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要理直气壮坚持发展中国家的正义主张,把我们的共同诉求和共同利益转化为共同行动。”[12]数字时代,数据资源和数字信息技术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至关重要,数字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如前文所言,当今世界仍然存在巨大的数字鸿沟,广大发展中国家难以独立进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缺乏数字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理应肩负重任,在增强自身科技创新能力和数字建设水平的同时,推动世界范围内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在确保世界各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前提下,构建数字发展的交易平台,辅之以合理的、符合共同利益的交易规则,使世界联系为一个整体,借以促进世界范围内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世界市场的沟通联结,夯实各国共同利益,打破数字垄断,促进世界范围内的生产力解放。

(三)破解治理难题,共担治理责任

所谓的数字治理,既是对数字领域所产生的各类难题的治理过程,也是依靠数字信息技术进行治理的过程。数字信息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使世界发生了更加紧密的联系,与此同时,数字伦理失范、数字信息泄露等现象频发,数据控制权和分配权的归属问题未有定论,世界各国正面临着共同的数字治理难题。习近平同志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六次峰会上提出“共同探讨制定反映各方意愿、尊重各方利益的数字治理国际规则”[13]。此时,数字治理绝不是某几个国家或地区的独角戏,一个维护经济全球化有效运转,保障跨境数据流动和数字人文交流秩序的全球治理体系亟待建立。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世界各国既要遵循“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找准共同利益,承担共同责任,着力破解数字治理难题;又要遵循“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全球治理的过程中各自承担起与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发展水平和国家发展阶段相对应的责任。世界各国应积极探索数字信息技术在全球治理中的应用潜能,破除束缚全球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生产关系之上的旧秩序、旧体系,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全球数字治理新体系。

四、结语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如今“数字”正给人类社会带来一场全新变革,成为影响世界发展方向的重要力量。在此背景下,必须对客观世界保持清醒的认识和及时准确的反映,因此认识数字时代的新特征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正是立足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时代特征相结合的立场,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实践向度这一具体问题的指引下,从人类个体特征、社会生产特征和世界交往特征三方面出发,着手探究数字时代。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生产力的新的外在表现形式,生产力超越了纯粹的物质形式,虚拟的数据同样成为生产要素的现实存在形式,是现代生产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生产力的变化必然导致生产关系的改变,人类世界的主体个体化倾向愈发明显,人类社会因数字时代的到来而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整体联结的趋势,又因其内在多样性而相互分离,数字帝国主义和数字鸿沟同时并举。在这一语境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必然面临新的现实前提。数字时代,欲使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得以可能,就必须找准着力点,在数字产业建设、数字人文交往与全球数字治理中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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