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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音乐学科“大单元”课程建构与教学实践

2024-04-07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科创园学校

新教育 2024年8期
关键词:大单元学情建构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科创园学校 戈 瑶

苏少版小学音乐教材是以“单元”为组织单位的。单元是一个整体,同时也是一个层次性的结构体。所谓“单元”,是指“从一个主题出发,用统整的方式将相关内容集结在一起的一个组织单位”。从育人的视角来看,学生音乐学习中的“单元”,不仅包括教材中的“自然单元”,还包括人为建构(学生自己建构、重构)的“重组单元”。“大单元”课程就是这样的一种“整体类型课程”,或者说是“主题类型课程”。作为教师,要善于进行“大单元”的课程建构,并在课程建构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的“大单元”学习实践。实践证明,“大单元”教学能有效提升学生的音乐学习力,发展学生的音乐核心素养。

一、立足于“大概念”,建构音乐“大单元”课程

实施小学音乐“大单元”教学,首先要求教师要建构音乐“大单元”课程。在音乐教学中,教师既可以以音乐教材中的“自然单元”为组织单位,也可以自主建构、研发、设计相关的学习内容,重组“人为单元”。要立足于音乐学科课程的“大概念”,统整、优化相关的课程目标、要求、内容等,形成主题鲜明、特质鲜明的“大单元”。实践证明,音乐学科“大单元”课程的建构,能充分发挥音乐学科的育人功能,能充分彰显音乐学科的育人旨趣,能有效体现音乐学科的育人价值。

在音乐“大单元”课程建构实践中,教师可以从育人主题出发,可以从音乐学科音乐要素出发,也可以从音乐的人文话题出发,对“大单元”进行建构或重构。如立足于“爱党爱国”的视野,教师就可以音乐教材中的相关歌曲进行整合;或者从相关学科中引入课程资源、素材等;或者是学生的日常生活撷取相关的课程资源或素材,等等。如在教学苏少版音乐二年级下册《共产儿童团歌》时,笔者就开发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大单元课程。在“爱国”这一大概念的关照下,笔者引入了很多的爱国歌曲,如《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我爱北京天安门》《祖国,祖国,我们爱您》《只怕不抵抗》等。同时,引入了《共产儿童团团歌》的影视剧《红孩子》。在教学中,笔者还给学生打造了“舞台”,准备了一些“道具”,引导学生进行“儿童团”的表演,将学生的感知、思维、认知、想象等带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从而帮助学生理解“共产儿童团歌”,进一步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在上述立足于“爱国主义主题”的大单元课程建构中,通过相关内容的丰富、拓展,能深化学生的音乐学习感受、体验,从而帮助学生夯实爱国主义情感的基础。“大单元”课程的建构,能让学生的音乐学习更丰富、生动、深刻,有助于将音乐学科的育人效果落实到实处。

二、立足于“准学情”,实施音乐“大单元”教学

实施“大单元”教学,不仅要求教师要积极研发、设计“大单元”课程,同时要求教师要了解学生个体的具体学情。“大单元”课程的建构是“大单元”教学实施的基础,而精准具体的学情则是实施音乐“大单元”教学的关键。作为教师,不仅要了解学生已经学习的音乐内容,了解学生已经掌握的音乐知识,同时更要认识、理解、把握学生音乐学习的目标、要求。

音乐“大单元”教学不仅要遵循音乐学科课程的客观性逻辑,同时也要遵循学生音乐认知、思维、想象等的可能性逻辑。音乐“大单元”课程建构为教师的音乐“大单元”教学实践提供了可能,但要将这种可能转变为现实,就需要尊重、遵循学生的具体学情。作为教师,必须精准把握学生的具体学情,以便让“大单元”教学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如教学苏少版小学音乐二年级上册的《打掌掌》,尽管全曲只有八个小节,只有三种音符,但却没有遵循四二拍的强弱规律、节奏特点。如歌曲中的第二句就以四三拍的韵律进行演唱。由此,歌曲在演唱的时候,就会让学生产生一种“摇摆感”,同时歌曲还能激发学生的音乐想象力。在教学中,笔者充分尊重学生的具体学情,对于有一定基础的学生,笔者就让他们一边拍手一边一边念词;对于没有基础的学生,笔者用响板打节奏而让学生念词。如此,逐步发展学生的“手”“嘴”协调能力。在这个过程中,为了深化学生对音乐元素的感受、体验,丰富学生的音乐感受、体验方法,笔者还引入了一些歌曲,如《划船歌》《夏天的雷雨》等,引导学生比较、感受、体验,让学生感知、表现音乐的元素。

每一个学生的具体学情都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正是学生音乐学习走向丰富的前提、条件。作为教师,要深入了解、把握每一位学生具体学情,充分应用学生差异性的具体学情。对于学生的具体学情把握越精准、到位,教师的音乐大单元教学就越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在把握学生具体学情的基础上,教师可以对“大单元”教学设计进行动态的调整,以便让教学设计更契合学生的音乐学习。

三、立足于“一致性”,完善音乐“大单元”评价

音乐“大单元”教学评价是音乐“大单元”教学的重要组成。实施音乐“大单元”评价,要求教师要秉持“教学评一致性”的原则。立足于“一致性”,教师的音乐“大单元”评价才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立足于“一致性”的音乐教学评价,其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音乐学习结果,更关注学生的音乐学习过程;不仅教师积极主动地评价,而且学生也积极主动地参与评价。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评价实施的过程化,让评价不仅能发挥诊断、调节、促进等的作用,而且能发挥一种教学监测的作用。

在小学音乐“大单元”教学评价过程中,教师要秉持“教学评一致化”的原则,将音乐教学评价与相关的音乐学习目标、任务、要求、内容以及活动的设计紧密关联。要将评价融入、渗透到学生音乐学习的全过程之中。如教学苏少版小学音乐五年级上册第六单元《空山鸟语》这一部分内容时,笔者引入了下册的《百鸟朝凤》,共同构建了一个同类题材的“大单元”。为了促进、深化学生的音乐认知,帮助学生积累音乐欣赏的基本活动经验,笔者从作品的创作手法、表现手法、音乐风格等方面引导学生比较。通过比较,学生发现,尽管音乐作品的题材相同,但它们在演奏的器乐、音乐要素、旋律手法等方面都不同。学生以音乐创作、表现手法的“浓与淡”、风格的“动与静”等作为重点。在这个过程中,笔者引导学生聚焦于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展开积极的评价。于是,有学生借助于美术的视觉来类比音乐的聆听感受;有学生借助于语文的诗意来类比音乐审美效果。通过学生对作品聆听感受的诗意勾连、视觉享受,学生以“诗”释乐、以“美”点题,让语文学科的“诗意”、美术学科的“色彩”等来诠释音乐作品表达的情绪、情感,来表达自己的音乐学习审美感受、体验。这样的一种评价,是一种跨学科的评价、跨界的评价,但这种评价却十分地直观、形象、生动、有趣。

评价对于学生的音乐“大单元”学习来说,能发挥一种促进、发展功能。评价要聚焦于学生的音乐学习的核心、主旨。作为教师,要丰富评价手段,优化评价方式,提升评价品质,优化评价生态。诸如档案袋评价、观察性评价、体验性评价、调查性评价等。评价既可以针对学生群体,也可以针对学生某一个个体;评价既可以相对集中,有预设、有量规、有记录,也可以因时、因地、因人。换言之,评价既可以是程序性评价,也可以是随机性评价。评价要有针对性、目的性,而不能机械地、盲目地展开评价。对于学生的音乐学习来说,评价不是为了证明,也不是为了甄别,更不是为了选拔,而是为了促进学生的音乐素养发展。

“大单元”是学生音乐学习的重要组织单位。实施大单元教学,不仅契合音乐课程标准的精神、要求,更是由学生音乐学习的特质所决定的。作为教师,要秉持“生本理念”,建构音乐“大单元”课程,实施音乐“大单元”教学,优化音乐“大单元”评价,让学生的音乐学习超越点状化、单子化,让学生的音乐学习具有整体性、结构性、系统性。实施音乐“大单元”教学,应当由浅入深、由点及面。作为教师,要自觉地树立“大单元”教学理念,自觉地展开“大单元”教学实践,自觉进行“大单元”教学研究。通过“大单元”教学,让学生的音乐学习拥有更大的时空、更多的权利,让学生的音乐学习迈向更为广阔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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