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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广东实践

2024-04-05陈旭东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中国司法 2024年2期
关键词:广东省行政法治

陈旭东(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政府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治理方式等提出的新要求。广东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以数字化和法治化双向赋能,协同推进数字政府与法治政府建设融合发展,助力广东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一、打造“粤法治”数字系统,着力提高全面依法治省水平

2022年,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依托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在全国率先立项开发了广东省依法治省一体化平台(“粤法治”),集约建成“2+8+2”数字化模块,并如期在部分省直单位和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投入试点,近期已正式上线。

(一)开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阵地。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持续走深走实,“粤法治”开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并在平台首页集中展示,按照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十一个坚持”,收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发表的重要论述。平台还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总结推广广东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做法和工作成效,以及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文章,以此推动各地、各部门把深学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有效转化为全面依法治省的生动实践。

(二)夯实法治建设科学决策工作基础。为提高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谋划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粤法治”建立“法治运行监测体系”和“法治决策支撑体系”。“法治运行监测体系”作为新阶段广东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六大领域,实时收集各地区、各部门60项指标数据,通过监测广东省法治建设各领域工作状况,判断全面依法治省总体运行态势。依托“法治运行监测体系”收集的指标数据,“法治决策支撑体系”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法治运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及时总结情况,发现存在问题,为党委、政府开展法治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三)优化全面依法治省业务运作。“粤法治”立足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牵头抓总职能,开发全面依法治省八大业务管理模块。“依法治省统筹协调管理”模块用于搭建党委依法治省、市、县(市、区)办与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法治建设各部门共4801家单位之间的工作平台;“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管理”模块,用于对大湾区法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工作情况、研究成果等进行收集、展示;“法治督察管理”模块,用于对省、市、县三级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管理,以及对省、市、县三级法治政府示范性创建的申报与评审管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模块,用于全面收集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及其业务办理情况;“法治调研管理”“法治信息管理”模块,用于法治调研课题的报送、评审、发布管理;“法治人才库管理”模块,用于对法治机构、人员和法治专家数据的掌握和分析;“涉外法治建设管理”模块,用于对涉外法治人才、青年人才的信息数据掌握和分析。

(四)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治支撑。为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粤法治”设置专栏收录展示与大湾区法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业规定以及行业动态,便于各地各部门交流运用。与此同时,对接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将粤港澳大湾区2223家执法主体共92337名执法人员纳入数字化管理,实现行政执法证件在线办理,行政执法主体和结果在线公示,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以“数字赋能”转变政府职能,让政府运行更智能更高效

(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化管理流程。2018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推动全省政务服务制度创新、流程优化、技术赋能,省司法厅联合省政数局等单位印发《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指引》《关于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行政处罚等三类事项管理功能上线应用的通知》,对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依托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省司法厅已完成对省直部门申请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以及各地提出的调整建议合法性审核超1万项,让“数据跑动”代替“文来文往”,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大幅减少时间成本,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效率。

(二)打造“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优化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倾力打造“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粤省心”“粤智助”等办事平台,以数字化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目前,“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已上线1742项高频服务,用户达1亿多人,日访问量在5千万以上;“粤商通”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上线1140项涉企高频事项,集成158类电子证照,注册企业达743万家;“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开通用户达180万人,基本实现全省公职人员全覆盖,日活用户超六成;“粤省心”便民热线平台已开通14类共154项快办服务,涵盖公积金、社保、户政、交通、企业开办等群众和企业问得最多、最关心的领域,对各类诉求给予全天候在线“一站式”权威解答反馈;“粤智助”政务服务自助机已接入公安、司法、人社、交通、教育、残联、医保等20多个部门,涵盖171项日常业务,并与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省心”等平台联动。

(三)提升涉企政务服务精准化水平。为贯彻落实省委“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工作部署,广东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大数据、大平台、大服务优势,不断提升涉企政务服务能力:一是依托电子证照库和“粤省事码”“粤商码”应用,为企业提供“免填、免报、免带”“一秒亮码、一键授权、一码办事”的便捷服务,优化企业办事体验;二是拓展“粤商通”平台服务广度,根据用户画像,依托个性化订阅,精准推送相关政策和服务,实现惠企服务“千企千面”;三是优化“粤智助”投放布局,推动“粤智助”进驻产业园区和大型企业,提供从企业开办、年报、融资、税务等“一站式”办事服务,满足企业高频服务需求;推广江门等地“视频办”创新举措,运用“可视化”技术为企业提供“咨询导办”“在线辅办”“边刷边办”等服务。

(四)运用大数据辅助政府科学决策。珠海市率先建立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珠海分节点,建立融规划、登记、流通、评估、应用为一体的现代化数据治理体系,初步建成人口库、法人库、社会信用信息库、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库、电子证照库,部门数据共享交换达21.04亿次,精简办事材料50%以上,减少提供150类证照。通过打造数据融创中心,政企合作建设移动终端大数据联合实验室和卫星时空大数据联合实验室,完善了城市治理基础数据库,让政府决策更科学、更合理。2023年7月,中山市上线并试运行工业园改造升级大数据辅助决策平台,通过跨部门跨层级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推动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精细化管理和科学化决策,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五)畅通政府立法公众信息化参与渠道。为鼓励公众更广泛深度参与政府立法工作,广东省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手段,努力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和覆盖面。早在2015年,广东省首次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立法开展网络听证和网络投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016年,深圳市就公共信用信息立法首试微信听证;2017年,广州市就停车场建设与管理问题进行网上立法听证并全程直播,点击量超过1508万次。广州市还在全国率先开设立法官方微博、官方微信账号,向社会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立什么法由市民提建议。2021年5月,佛山市启用“佛山市政府立法工作微平台”,囊括立项、起草、审查、公布解读、评估等立法全过程,公众立法建议“一站式”接收、“一揽子”处理、“全链条”贯穿,实现公众参与立法“在身边”“零距离”。

三、以“数字+执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统筹建设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流转。率先建成全省统一的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打造统一的法律法规库、执法事项库、执法主体及人员库、执法文书库、行政裁量库等,推动行政执法要素数字化、标准化管理,并固化案源处理、现场勘查、资料整理、案件审批、决定送达、公示归档等法定办案流程,实现执法事项一键尽览、法律依据智能索引、执法主体准确关联、执法人员数字赋能、执法过程线上协同、执法结果可追溯管理。目前,“粤执法”已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镇四级全面覆盖,全省累计4100家执法主体约11.2万名执法人员上线应用,办理案件107万宗,“粤执法”被国家纳入首批地方创新服务应用并全国推介。同时,推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乡镇街道上线率实现100%,确保下放基层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职权“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新机制。省司法厅联合省政数局依托“粤执法”和“粤商通”等开发建设非现场执法系统,积极推行部门协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目前,系统已登记检查对象超过190万个,与“粤商通”完成匹配的约95万个,累计发起云巡查任务2.6万宗、云备案任务逾千宗、云笔录任务4宗。为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能,佛山市南海区积极探索应用无人机参与行政执法工作,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检查、协作执法的统筹协调,实现“综合飞一次、应用多领域、监管无死角”。另外,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执法创新,结合广东省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感知终端,提高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实现从互联网执法向物联网执法的跨越式发展。

(三)建立全方位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协调运转。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广东省充分运用近年来数字政府建设成果,将数字政府法人库、人口库等基层数据资源库与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链接,实现执法要素数据自动获取、免填免报,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工作赋能。同时,为解决各领域、各部门数据多头填报、信息重复录入的问题,省司法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出台广东省地方标准《行政执法综合信息数据元规范》(DB44/T 2402—2022),印发《关于全省统一归集共享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的通知》《〈全省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建设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全省六类行政执法数据统一归集共享工作机制。依托“一网共享”平台和全省行政执法数据主题库,推动各级执法部门在信用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监督等业务领域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的相互兼容和自动交换,实现执法数据“一次归集、多处应用”。各部门在线获取执法数据后,可以进行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本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四)打造立体化行政执法监督系统,确保行政执法严格透明。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执法部门的在线监督指导和大数据研判分析。打造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在全国首“晒”行政执法监管年度数据,实现全省4167个行政执法主体,约17万条“三项清单”、1000多万宗行政执法结果信息的统一集中公示。依托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将全省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纳入数字化管理,持续推动落实岗前培训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快涉刑移送信息化建设,拟在全省全面推行33个领域的涉刑标准数字化管理,实现对涉刑职权的智能辅助提醒,并与检察院进行数据共享,有效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无法监督”的难题。强化部门间行政执法协作,推进“粤执法”与“互联网+监管”“两法衔接”等平台业务联动,持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五)坚持制度化标准化引领,不断健全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体系。广东省持续加大制度和标准建设力度,一是提请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管理办法》,从平台规划建设、应用管理、数据采集共享、执法服务保障、安全管理和运维运营、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68条规定,以制度形式全面保障平台依法有序高效运作;二是提请省政府颁布《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依法严格规范非现场执法的事前告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流程,依法保障相对人陈述权、申辩权、隐私权等权益,进一步加强非现场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管理;三是会同省标准化研究院编制广东省行政执法事项编码规则、基础数据项规范等7个专项标准规范,组织编制《广东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础表(试行)》,为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化打下坚实基础。随着“粤执法”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总体规划了25个标准规范,涵盖业务、技术、管理三大类,现已发布20个,持续以标准化引领信息化、规范化,高水平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以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深化“互联网+”,提升公证办事效能。2022年,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公证信息化、数字化改革,赋能行业发展。在“深化公证‘互联网+’服务”方面,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打造全省公证行业综合信息平台和具备身份识别比对、电子签名、远程视频、在线询问、在线审核、在线缴费等功能的在线公证服务平台;有序推进驻外使领馆和省内公证机构合作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支持公证机构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手段、模式、机制、产品创新,探索公证自助办理、在线办理。在“加快公证数据共享运用”方面,加强与教育、公安、民政、法院、税务以及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合作,拓展在线办理公证业务范围。推进电子公证书与相关用证部门的在线发送、查询和直接应用。各地公证机构、公证员创新服务,采用远程视频公证等在线方式实现“数字赋能+公证赋强”,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满足了社会需求,有效预防了可能产生的各类纠纷和诉讼。

(二)用好“数字仲裁”,化解跨境商事纠纷。为满足企业高效化国际化仲裁服务需求,广东省不断加强信息技术与仲裁业务的协同融合。2020年,广州仲裁委员会制定并发布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2022年再次发布“广州标准(二)”,针对性解决互联网仲裁庭审难点,对远程庭审技术规范予以申明。目前,“广州标准”已先后获得涉港澳台地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欧美主要经济体等50多家境外仲裁机构和超150家国内仲裁机构的支持和认可。广州仲裁委于2021年上线全球首个APEC-ODR商事争议解决平台,成为APEC全球首批的三个ODR平台合作伙伴之一,也是21个APEC经济体中唯一获此官方推介的中国内地城市仲裁机构。广仲ODR平台的快速发展,用高效、易用、低成本的“一站式”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服务,引领了跨境商事纠纷解决的创新发展,更好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三)搭建“网上枫桥”,高效赋能社会治理。依托数字平台调处矛盾纠纷,可以有效弥补当事人异地沟通不畅、来回奔波耗时、面对面矛盾易激化等传统调解方式的不足。持续强化“互联网+调解”思维,打造线上调解便民服务,开发“广东慧调解”微信小程序,实现在线咨询、在线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在线立案等功能,方便省时、节约成本,足不出户为群众妥善解决纠纷。依托“广东法律服务网”收集各地市“粤省事”服务情况、法律咨询情况、法律援助情况、人民调解情况、司法鉴定情况、公证情况、与“110”联动情况等,司法厅每月对相关项目、指标(比如,案件量、满意率、办结率)开展大数据分析,为平安广东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四)实现“数据跑腿”,优化公共法律服务。2015年,广东省已开通全国首个省级统筹提供全省覆盖电话法律咨询服务的“广东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指挥调度、工单流转和数据分析系统,采用语音、视频、数据等方式与公共法律服务各实体平台互联互通,让群众“少跑腿”。近年来,全省各地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方式,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惠州市积极做实做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打造链接线上线下的一体化法律服务网络,让各类法律服务从“当事人跑”变为“大数据信息跑”;中山市上线“中山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民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指尖上”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为畅通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渠道,开发启用了“涉外法律服务移动端”,通过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法治”等平台,按十二个领域、五个类别展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满足不同商事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

(五)开展“智慧普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长期开展丰富多样的网络普法活动,“粉丝”数量超205万,连续三届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四个一百”优秀政法微信账号。各级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法治栏目和频道92个,综合运用微视频、微动漫、H5页面、长图信息等多种形式,实现普法内容从“可读”到“可视”、从“静态”到“动态”、从“一维”到“多维”的升级融合。广州市推出全国首个新媒体执法直播节目,成立全国首个市级新媒体普法团队“广州云普法”,打造全国首个AI虚拟普法小主播。珠海市积极开展“珠海智慧普法”项目建设,实现普法活动提前预告、普法动态实时展现、重大事件智能预警、法治文化资源共享。打造“广东法治文化云赏台”实时展播平台,集纳21个地级市法治公园、红色景点、非遗法治作品等内容,融合图文、视频、音频等鲜活网络元素,让受众身临其境、沉浸其中,使得法治精神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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