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一体两翼”
2024-04-05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闫 冬(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参与国际治理,对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培养具有国家利益意识、法律专业素养、语言文化底蕴的涉外法治人才,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工作队伍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当下,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在数量和技能上的供给尚无法满足统筹涉外法治工作的需要,强化和优化培养工作迫在眉睫。总体而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政治引领、专业建设、教学创新三个方面出发构建有针对性的“一体两翼”机制。“一体两翼”是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坚持以正确的政治引领作为“本体”,以国别法、国际法两个专业建设作为“两翼”的培养思路。国际法的学科专业与培养模式经过数十年的建设虽然已成型但仍显不足,需要继续提升其学科地位以及优化其“招、培、就”的协同性。相对而言,国别法人才培养体系存在建设晚、发育慢的问题,无论是国别区域以及部门法的覆盖面都难以满足我国与众多国家和区域交往的需要。国别法人才培养不能因循守旧,必须在“外语+法律”教学上作出尝试,通过翻转课堂、比较法教学等方式创新培养模式,解决人才供给的关键问题。
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补齐涉外法治工作短板的关键。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从涉外法治工作全局性的高度强调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23年11月27日专门就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对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育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养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培养机制建设刻不容缓。
虽然,我国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已经取得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明显的“瓶颈”。近十年来,高校共培养法学类本科生75.9万余人、法律专业学位硕士15.7万余人、法学一级学科硕士10.2万余人、法学一级学科博士9700余人。律师事务所已经在3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分支机构160多家,拥有涉外律师1.2万人。但是,与快速增长的需求相比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仍存在很多短板,国内能够熟练办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办理“双反双保”业务的律师,能够在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独立办理业务的律师,数量远远满足不了实践的要求。
涉外法治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相关人才短板必须尽快补齐。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单位应培养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专业本领”的涉外法治人才。笔者认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落实“一体两翼”的模式一以贯之。“一体”是指立德为体,在培养全流程当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家国情怀,解决好“为谁培养人”的问题。“两翼”是指以国际法与国别法两个专业为支撑,在培养过程中“两翼”并举来提升涉外法治人才的专业能力、实践水平,解决好“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
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坚持正确的政治引领
涉外法治人才肩负着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使命,只有秉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企业利益。立德是树人的关键。蔡元培先生曾指出:“若无德,则虽体魄智力发达,适足助其为恶。”2023年12月19日至21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教育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了全国法学院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为如何坚持正确的政治引领指出了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①《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教育部、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全国法学院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访问网址:https://www.moj.gov.cn/pub/sfbgw/gwxw/xwyw/szywbnyw/202312/t20231221_492134.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4年1月7日。
具体而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师生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中应当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开设、开好相关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并在部门法的教学过程中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内容,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与法治工作部门联合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实践相关课程,鼓励师生通过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锻造理想信念。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第一,要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方针。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法学入门阶段要着力筑牢信念、打好基础,通过国内国外学习与实践的方式逐步打磨和提升涉外法律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当中做到夯实信念基础与强化专业本领建设并举。第二,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将信仰巩固与本领提升深度融合。在教学体系改革中,深入推进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加强涉外特色教材的编著工作。第三,与涉外法治实务部门积极互动,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协同育人机制,在实践教育过程中注重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积极传播者。
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完善国际法培养体系
我国国际法人才培养工作经过数十年的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比较突出的供需矛盾。在国际组织当中(尤其是国际法律组织),中国的国际法专家数量较少。据统计,在联合国系统的雇员中,中国籍雇员目前仅占1.12%,列第11位,居于菲律宾、印度、俄罗斯等国之后,而中国向联合国缴纳的会费占比为7.921%,位居缴纳会费量前三。我国高校开设法律专业的院校有600多所,但开设国际法专业的院校仅为63所,远远满足不了我国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巨大需求,主要表现为数量不足、能力不足、经验不足、培养不足。②黄进:《加强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战略选择》,访问网址: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1373131,最后访问时间:2024年1月7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强化国际法专业本领提升,重点做好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培养以及国际组织人才的培养推送。
(一)扎实建设完备、全面的国际法课程体系。国际法学科包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简称“三国法”)等主干课程,但一些法学院校仍然将国际法作为选修课开设,或者把“三国法”合并为一门课程开设,极大地削弱了国际法教学的基础性与完整性。国际法人才的教学计划中应当重视并开足“三国法”课程。另外,也有不少学校虽然开满了“三国法”课程,但没有开设专门性更强的涉外课程,例如国际金融法、国际环境法、国际税法等,导致这些领域的专业人员储备不足。高校应进一步建设国际法专门领域课程,培养学生在相关具体领域的专业专长。还有,国际法课程内容也有待于充实以便能够全面涵盖多边、诸边国际组织与国际协定,例如欧盟、东盟等区域性组织与法律。高校要通过建设欧盟法、东盟法等区域性法律课程,让学生们对于国际间的法律关系能够在各个层次上进行理解、掌握和运用。
(二)大力推进国际法教学资源建设。为国际法人才培养提供持续性保障,建立强大的师资队伍十分重要。国家层面要加快建设国际法研究的高水平智库、平台和刊物,鼓励教师们参与相关活动、发布科研成果、扩大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教师从事国际法研究和教学的积极性。另外,鼓励教师参与国际法教材建设,并将教材建设成果纳入职称评聘、科研考核指标体系,让教师从教材编写工作中有获得感,让学生从可靠、权威的国际法教材中获益。
(三)着力开拓与国际法适配的社会实践与就业渠道。国际法人才开展社会实践的场景往往是国际组织、外事机构、涉外服务机构,但这些机构往往由于业务的特殊性和保密性,吸纳学生开展实践的容量十分有限。政府和高校要协同发力,积极拓展相关岗位和机会。例如,外事机构对外谈判或者在对外交往的过程中,允许学生参与相关活动并进行观摩。还有,充分利用现有国际模拟法庭比赛平台,通过参与模拟法庭活动进行锻炼和提升。同时,政府和高校应积极疏通就业渠道,推动国际法人才在国际组织、国家机关涉外部门的就业和发展。
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创新国别法教学体系
国别法人才不能简单等同于国际法人才,也不能仅限于传统法学院培养的“英语+法律”英美法人才,而应是熟悉对象国语言和法律的宽口径人才。③张清、刘艳:《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的多语能力培养探索——中国政法大学的人才培养实践》,《外语界》,2023年第5期。尽管有部分国家“卓越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高校开设了英美法、德国法等国别法课程,但是无论是从所覆盖的国家以及所覆盖的部门法来看目前尚无法构成体系,尤其是涉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相关的国别法课程仍有待开设。
对于国别法人才培养,除了应提高重视程度、夯实信念基础、建立梯队储备,还应根据其自身特点尝试一些教学方面的创新。国别法人才培养应聚焦“对象国语言+对象国法律”的复合培养之上,这一新模式会给涉外法教学工作带来极大挑战。世界上与我国有外交经贸往来的国家多达180个。按照法学体系对部门法的大体划分,每个国家的法律至少包括16个大类。也就是说,如果要开启国别法教学,需要至少开设两千余门课程,这对任何一所高校来说都是难以实现的。
外语类院校在推动“外语+法学”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上具有先行先试的条件。以北京外国语大学为例,在国别法人才培养方面已经进行了长达15年的探索,在以下三个方面积累了经验:第一,通过外语与法律专业的深度复合来培养国别法人才。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在2010年就面向全校语言类专业开设了法学辅修、双学位专业,外语类学生复合法学知识。2016年,法学院与语言专业院系共同合作,探索构建“外语+法学”特色班模式,重点推动非通用语国家法治人才培养。特色班模式有别于以往“中国法律+外语”培养方式,而是定制化的、区域化的深度复合机制,这也是国别法教学的创新。特色班模式经过几年的探索,于2019年正式成为国内第一个“欧语(法学)”专业。2021年,亚非语和葡萄牙语专业也加入与法学的联合培养模式当中,先后为国家培养了上百名国别法人才。第二,创造性采取翻转课堂、比较法教学的方法解决“教与学”不匹配的问题。具体做法是,面对语言专业背景的学生,教师以部门法为授课单元,在讲授中国法的通识部分之后鼓励学生自行对其语言对象国法律进行阅读、翻译和分析,将作业成果在课堂上进行讨论和交流,通过比较法方式来发现共性、探寻特点、修正误读、填补空白,从而实现师生共同进步的教学目标。学生们对国别法带有特征性的部分进行深入分析,深入理解其背后的法律、文化、政治层面内容,形成“点面结合”的知识体系。这一教学模式打破国别法教师自身在国别法知识广度和深度上的局限,在教师对相关部门法的一般性、共同性、基础性知识的了解掌握基础上,开展相应的教学实践,通过激发学生组织学习的积极性实现国别法教学目标,可以较好地解决国别法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不足的问题。相关的国别法翻译成果也可成为构建国别法律数据库的重要资源,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支撑。第三,打通社会实践的“瓶颈”,在实践中进一步锻造国别法人才。北外积极鼓励语言类学生在校期间到国外进行交换、访学,不少学生选择到语言对象国的法学院学习(例如,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法学院、波兰雅盖隆大学法学院等),进一步提升其自身对于国别法的学习及应用技能。学校2023年推出了“全球文明与青年责任”学生海外实习实践,共派出25支团队共286名师生前往全球17个国家和地区。法学院通过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模拟法庭比赛来锻炼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结语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应坚持“一体两翼”的路径遵循。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做好“立德”的前提下开展专业能力培养。在专业本领建设方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做到国际法与国别法“两翼”齐举。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国际法的课程体系、教学资源和实践渠道,持续提升国际法人才数量与质量。另一方面,要对国别法人才培养方式进行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外语+法律”的深度融合共促,通过翻转课堂、比较法教学等方式实现国别法人才培养“瓶颈”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