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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治战略布局之构建*

2024-04-05江必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司法 2024年2期
关键词:布局司法法治

江必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为我们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法治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和指导价值。

一、构建涉外法治战略布局的必要性

涉外法治战略布局乃当务之急,长远所需。涉外法治战略布局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所使然。近百年来,国际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和国际社会的互动空前紧密,中国对世界的影响空前深刻,中国与世界的交往关系空前广泛。在这样一种大的背景下,我们必须尽快建构涉外法治的战略布局。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全球治理体制变革正处在历史转折点上。国际力量对比发生深刻变化,新兴市场国家和一大批发展中国家快速发展,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是近代以来国际力量对比中最具革命性的变化。①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259页。当今世界,开放包容、多元互鉴是主基调。当今世界,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是大潮流。当今世界,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是主旋律。②习近平:《共倡开放包容 共促和平发展》,《人民日报》,2015 年10月23日第2版。但是,也应看到,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临诸多风险与挑战。2015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开幕式发表的主旨演讲指出,世界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期,低增长、低通胀、低需求同高失业、高债务、高泡沫等风险交织,主要经济体走势和政策取向继续分化,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依然突出;地缘政治因素更加突出,局部动荡此起彼伏;恐怖主义、网络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气候变化、重大传染性疾病等非传统安全和全球性挑战不断增多,南北发展差距依然很大;③习近平:《迈向命运共同体 开创亚洲新未来》,《人民日报》,2015年3月29日第2版。在经济治理领域,2017年1 月,习近平主席在出席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发表的主旨演讲指出,全球产业布局在不断调整,新的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日益形成,而贸易和投资规则未能跟上新形势,机制封闭化、规则碎片化十分突出。全球金融市场需要增强抗风险能力,而全球金融治理机制未能适应新需求,难以有效化解国际金融市场频繁动荡、资产泡沫积聚等问题。④习近平:《共担时代责任,共促全球发展》,《求是》,2020年第24期。为应对这些挑战而进行的全球治理,对国际法治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优化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国际法的创新以提高全球治理效率,强化遵从国际法以实现全球治理价值。

第二,是由法治的重要性所当然。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是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也是我们“走出去、请进来”的一个重要基础和前提,所以必须抓紧构建涉外法治的战略布局。

第三,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必然。我们谋划改革发展,必须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国际国内两类规则。⑤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1年版,第117页。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必须尽快构建涉外法治的战略布局。

第四,中国以负责任大国形象参与国际事务所应然。我们在参与国际事务中,必须具有国际视野、世界眼光、天下情怀。要把国内的发展与对外开放统一起来,把中国人民的利益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把中国的发展与世界的发展联系起来。所以,基于这种担当,我们也要尽快建构好涉外法治的战略布局。

第五,这是我们在新发展阶段构建新的经济发展格局,应对外部经济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压力所必然。当前,我国涉外法治工作还相对滞后,与中国的国际地位、与世界大变局背景下的现实需求很不相适应。因此,我们必须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以更加主动的心态应对全球性挑战,以更加能动的做派来参与全球治理。

二、涉外法治战略布局的基本要素

要构建涉外法治战略布局,前提必须明确涉外法治战略布局之要务。笔者认为以下十个方面是我国全面进行涉外法治战略布局必须高度重视的几个方面的工作:

要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规范体系。坚持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结合国外有益经验、国际形势、中外相关条约等多项因素进行考量,形成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符合中国人民利益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⑥郑辉:《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中实现制度型开放》,《上海人大》,2022 年第10期。为推进中国法律域外适用,为我国涉外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活动提供明确的、全面的、系统的法律依据。通过对战略性布局和顶层设计的优化,为我国涉外法治协同格局的形成提供便利条件。要积极地以国际良法来促进全球善治,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国际法作为国际社会共识的基本载体,越来越成为实现国际交往中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强效工具。我国积极参与到国际法律、国际规则的制定中去,有利于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推动形成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国际规则有效遵守和实施,推动形成民主、平等、正义的国际法治环境。

要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⑦《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强涉外法制建设 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人民日报》, 2023年11月29日第1版。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对外开放的新高地,提高对外开放安全指数。

要建构公正、高效、权威的涉外执法司法体制和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⑧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96页。全面增强涉外执法司法的效能有助于激发我国涉外法律体系的生命力。进一步密切同国际执法司法机构的合作,实现国内国际司法体制联结互通,进而巩固重点领域国际司法合作成果。要把拓展执法司法合作纳入双边多边关系建设的重要议题,丰富司法合作框架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司法合作。

要推动建立确保国际规则有效遵守和实施的体制机制,提高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国际秩序的维护有赖于以《联合国宪章》为宗旨和原则的国际法体系的运转。国际法是国际关系中各方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以更积极的姿态推动国际规则进一步完善,要坚持秉持和平、主权、普惠、共治原则,在新兴领域推动相关体制机制建设。

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更好造福各国人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⑨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33页。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指出了将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在反腐败等领域加强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大背景下,涉外法治建设应以此为重要契机,与各国一道擘画国际法律发展的宏伟蓝图。

要打造法治化、市场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我国目前在对外投资、对外援助、口岸、开发区、自贸区等领域涉外法律法规层级较低,部分外贸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定的比较原则,无法有效指导商业活动,这些都是当前掣肘我国融入国际市场的因素。要主动对接、积极吸纳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营造高水平的营商环境,不仅在外企较为关注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而且在外企企业行为规范方面,⑩金观平:《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经济日报》,2023 年12月2日第1版。都要建立完整的涉外法治体系。

要丰富涉外法治工具箱,把用法治方式应对各种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国涉外法治的着眼点已经从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发展到相关法律法规好不好用、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涉外工作的实际问题。当前,我国面临的国际局势日趋复杂严峻,涉外法治环境不断变化,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进一步提高涉外法律法规的风险处置能力。

要推动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涉外法治服务队伍,需要尽快培养德才兼备的涉外法治工作人才,做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的储备。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和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的建设不是一时之功,应当把这两项任务视作长期的奋斗目标,久久为功。统筹考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我国历史性发展机遇对人才和机构的具体需求,在政治立场、专业素质、国际视野方面多维度进行全面培养,建设一批经得起历史检验和人民考验的涉外法治工作铁军、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要加强涉外法治理论和实践前沿问题、课题的研究。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座谈时指出,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要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涉外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理论研究和前沿实务课题研究,坚持世界性与民族性融合发展,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构建中国涉外法治理论体系。

上述十个方面的内容既可认为是当前涉外法治战略布局的一些要素,亦可认为是涉外法治战略布局的基本构成。

三、构建涉外法治战略布局的具体路径

构建涉外法治战略布局,既要有“道”的引领也要有“术”的开拓。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要牢牢抓住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条主线。要致力于推动全球治理变革,促进国际法治进步。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的主旨演讲指出,困难和挑战进一步告诉我们,人类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各国要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向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正确方向,携手迎接挑战、合作开创未来。⑪习近平:《携手迎接挑战,合作开创未来——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2022年4月21日),《人民日报》,2022年4月22日第2版。“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⑫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62页。国际法治的进步代表着全球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当今世界,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和经济全球化浪潮交织错杂,各国只有紧紧围绕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核心主线,才能为全球治理体制变革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要守住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国家安全的底线,善于运用国际法来维护我国的核心利益、发展利益。“我们决不会坐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受损,决不会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侵犯和分裂祖国的神圣领土。”⑬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20年10月23日),《人民日报》,2020年10月24日第2版。国际法作为各国交往的基本准则应当受到广泛尊重,我国应积极利用国际法律法规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国家安全和自身利益,守住国与国交往的基本底线。

要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相关方面的斗争。针对西方国家滥用“长臂管辖”和各种法律“陷阱”,要完善我国相关法律体系,增强我国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要加强对外法治交流与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以及贩毒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和腐败犯罪等。随着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世界安全形势日趋严峻,我国面临的地区安全问题日益复杂,要积极参与国际执法安全合作,有力打击跨国犯罪,维护好我国国家安全。

要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涉外执法司法的效能。要适时推动涉外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我国涉外司法审判新模式。要逐步形成涉外民事审判、涉外刑事审判、涉外行政审判三位一体的涉外司法审判格局。要进一步加强涉外司法审判研究,为提高司法机构效能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道路指引。⑭黄进:《论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民主与法制》,2022年第18期。

要提高涉外法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高度重视履行同各国达成的多边和双边经贸协议,引导企业、公民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促进企业自觉地进行合规建设,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要推进对外法治宣传。要积极阐释中国涉外法治的理念、主张和成功经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在全球治理过程中, 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相互依存、 互为支撑, 借由一定方式进行衔接, 表现出相互贯通、 相互渗透、 相互影响的互动状态。⑮赵骏:《全球治理视野下的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10期。要坚持推动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共同发展,加快涉外法治布局建设,更好传播“中国声音”。

要加大在涉外法治实践中培养和建设涉外法治人才队伍的力度。鼓励高水平的中国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支持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规则谈判和国际争端解决以及中国法律的涉外适用,支持高水平的中国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积极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的正当权益和合规运营,支持和鼓励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进入国际组织和国际机构工作和担任职务。

四、结语

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交织、相互激荡,国际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我们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用规则说话,靠规则行事。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努力补齐短板;建立有约束的国际协议履约执行机制,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公民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更加自觉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善于运用法律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设一支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批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更有成效。构建涉外法治战略布局,统筹好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一个系统的、长远的、艰巨的、复杂的工程。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学习借鉴对我国有益的规则、方式、方法,在不远的将来就一定能够高质量实现涉外法治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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