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四方会商”凝聚法治合力
2024-04-05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律协1月24日首次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建立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四方会商”机制,聚焦共同关注的律师工作重点领域,强化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律协会长高子程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都是党领导下的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职能分工虽有不同,但根本目标高度一致。
去年以来,政法系统之间先后建立了多个交流会商新机制:2023年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出席。2023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2023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司法部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
建立“四方会商”机制,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彰显法治自信的务实举措。律师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律师职业的良好氛围。要引导广大律师践行为民宗旨,促进法律服务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推进执业权利保障落实,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强抓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坚决整治恶意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好行业自律作用。创新开展律师商事调解,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注入更多律师专业力量。用好“四方会商”平台,充分发挥法检司律沟通协作机制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凝聚更强法治合力,共同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新时代新征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是法治共同体的使命与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律协要同向同行、携手努力、形成合力。做好交流会商的“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会商机制作用,持续抓好会商成果落实,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领域的一体遵循和贯彻落实。
“四方会商”机制的核心要义就是凝聚法治合力。建议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也建立起相应的“四方会商”机制。期待首次“四方会商”结出丰硕的法治果实,也期待“四方会商”进一步实现常态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