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演化博弈视角下乡村旅游投资开发参与主体合作行为策略研究
2024-03-31沈国琪
沈国琪
[摘 要]工商资本参与地方乡村旅游开发将有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而投资方与地方基层政府、村集体达成良好的合作是乡村旅游项目开发成功的关键。文章结合乡村旅游项目开发中不同主体的有限理性,建构了工商资本、基层政府和村集体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并以浙江省安吉县HSW 村为例进行仿真分析。研究显示:工商资本、地方基层政府、村集体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存在4个动态演化路径达到均衡状态,这些路径对应不同主体各自的策略选择;工商资本在进行“独立经营”或“村企合作”的投资模式选择时,对基层政府和村集体的策略选择的反应较快、演化路径较敏感,而基层政府及村集体受其他主体影响较小,因而这两者策略选择时达到稳定状态相对较缓慢,演化路径比较平稳;由于“损失厌恶”心理及信任基础不足,地方基层政府在选择不利于自身短期收益的“积极支持”策略时需要更长时间,在制定有利于自身短期收益的“规范引导”策略时则比较迅速,因此工商资本在开发乡村旅游项目时必须明确投资的长期性和阶段性;乡村旅游项目开发中地方基层政府的支持非常重要,当工商资本选择“独立经营”时受地方基层政府“积极支持”策略的影响较小,而选择“村企合作”策略时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大,因此工商资本选择投资模式时必须考虑地方对投资模式的倾向性。文章最后从利益均衡、社区融入、风险控制等视角为工商资本顺利进行乡村旅游项目开发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工商资本;乡村旅游投资;策略选择;演化稳定;社会嵌入
[中图分类号] F59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3784(2024)01-0069-11
0 引言
旅游开发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但随着乡村旅游的快速推进,投资不足逐渐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短板,因此如何吸引更多的工商资本进入乡村旅游,变得非常关键。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及各部委单独或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文件中,都直接或间接地提出要调动工商资本,撬动和引导更多外部资源支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而因为参与主体利益冲突以及风险预测和控制不足导致乡村旅游投资项目严重亏损的情况逐渐增多,使得工商资本的进入顾虑重重。因此,在考虑投资规模、投资政策与环境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探讨乡村旅游投资开发参与主体的策略选择以及多方博弈策略演化的机理,分析演化稳定路径,对于吸引更多工商资本进入乡村旅游开发领域、保障项目规范运作、减少投入风险、促进乡村旅游产业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关于农村休闲旅游项目投资的研究,学界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展开:
(1)关于乡村旅游投资开发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研究重点是各市场主体以不同的身份参与到乡村旅游发展中因其诉求不同所引发的利益冲突。国外有学者通过对Malta地区的旅游发展与当地水土资源严重短缺而产生的矛盾开展了实证研究,提出管理者必须通过利益相关者间的相互协调来解决旅游发展中的矛盾[1-2]。也有学者认为,增加贫困人口平等参与旅游扶贫的机会,有利于促进乡村旅游的持续性发展[3]。从受益主体视角来看,投资企业会把“谁投资谁受益”作为旅游开发的当然原则,因此产生了普通村民对乡村发展控制力的丧失、利益分配打折扣等一系列问题[4-5]。在乡村旅游中还存在“扶强不扶弱”的现象,这也是利益冲突的原因之一[6]。
(2)关于乡村旅游投资风险的研究
从目前来看,违法用地是乡村旅游投资开发主要的风险源,投资者应从风险避免、风险减小、风险转移、风险保持或接受等4个方面深入研究乡村土地旅游化流转的管理工具,以尽量降低投资的风险[7]。乡村旅游投资开发与其他类型的投资一样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环境风险和金融风险等,投资者应该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以减少风险、增加营利的概率[8-9]。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乡村旅游投资开发过程中,存在地方旅游接待过载的问题,这也导致了环境退化等现象的发生,地方政府应该帮助农户充分认知生态风险,并采用技术手段监控,建立生态安全预警系统[10];同时对于基层政府而言,乡村旅游快速发展中隐藏着认知偏差、投资和环境约束等风险制约,应该从强化政府预算约束、抑制投资冲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来降低风险[11]。
(3)关于乡村旅游投资开发模式的研究
从要素层面来看,通过完善乡村旅游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和形成多产业融合的资源开发方式,可以实现区域内互动发展,从而促进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12]。另外,乡村旅游开发也应从关心民生的角度出发,采取生态环境与旅游经济相协调的开发模式[13]。从规划角度来看,农村旅游资源应整体统一规划、合理分类,引入“政府+市场”的配合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村集体”“政府+企业+农户”“农户自主经营”和“公司制”等4类农村旅游产品开发类型[14-15]。而“互联网+”和传统乡村旅游业融合的新模式,让各受益人群都能够从中获益,更关键的是,这个模式为我国的旅游业发展搭建起了一座综合旅游信息系统,为我国更科学、更合理地规范和发展旅游业奠定了基石[16]。
(4)关于乡村旅游投资主体博弈的研究
从合作博弈的视角出发,投资主体可以利用Shapley值法探讨合作中利益分配的问题,得出超越Shapely值的合作博弈“宗系解”,從而为投资合作提供更好的利益分配模式[17];从演化博弈层面分析,应该重新界定乡村旅游社区利益相关者,进而可以从动态的视角探讨不同条件下各均衡点的稳定性以及不同利益主体的策略演化趋势[18];也有学者通过分析演化博弈模型,发现政府补贴力度和成本分担比例将影响主体策略选择,进而影响博弈演化系统稳定[19];还有学者从各主体协调治理乡村旅游发展机制等方面,对乡村旅游系统多元利益主体博弈行为展开研究[20]。
通过文献整理,笔者发现已有研究主要从乡村旅游投资参与主体利益冲突、投资风险来源、投资策略选择以及投资主体合作博弈等视角展开了探索,并分析了利益冲突原因和风险来源,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相互协调以及如何进行有序开发等建议,这对于剖析乡村旅游多主体投资合作意义明显。但是从研究视角来看,现有研究角度趋于宏观,忽视了对工商资本投资乡村旅游项目之前策略的选择和地方基层政府、村集体战略选择适宜性的评估,进而忽视了投资方、地方基层政府、村集体三方利益诉求契合情况对乡村旅游投资从“有意向”到真正落地的整体影响,对企业投资乡村旅游发展无法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同时,现有研究多数是主体两两之间双方策略博弈,如村集体与投资方、投资方与基层政府、村集体与基层政府之间,鲜见三方主体决策行为互动下的利益演化博弈分析。本文尝试利用演化博弈思维,构建三方利益博弈动态模型,分析乡村旅游投资中工商资本、基层政府与村集体的策略行为选择,并试图解决以下问题:第一,为了让工商资本从“有意向”到“真投资”,地方基层政府和村集体的策略行为对工商资本决策存在哪些影响,其内在机理是什么。第二,基于地方基层政府和村集体策略行为选择,工商资本投资乡村旅游项目时应从哪些方面来降低投资风险,考虑的主要因素应该有哪些。本研究有助于拓宽乡村旅游投资研究视野,并为提升地方吸引乡村旅游外来资本投入、提高乡村旅游投资项目稳定性提供参考。
1 理论框架与研究假设
1.1 演化博弈理论
演化博弈与传统博弈的区别在于:前者没有参与方完全理性的必要假设,信息也无须完备[21-22]。在乡村旅游投资项目中,由于利益关系,工商资本和当地基层政府、旅游地村集体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和对抗,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了工商资本在进行乡村旅游投资项目决策时,虽然可以根据当地基层政府和旅游地村委会的策略作出自己的选择(可以选择投资或不投资;若选择投资,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投资等),但同时工商资本自己的战略决策调整(选择不同的投资方式)也可能改变其他两方原先的行为策略,由此产生了一种动态循环,从而导致三方博弈演变过程的产生。因此,利用演化博弈方式研究乡村旅游三方权益主体的博弈平衡策略,有较好的契合性。
1.2 投资参与主体界定
乡村旅游建设项目的投入主体主要是工商资本、地方基层政府和村集体。
(1)工商资本进入乡村旅游领域,其主要目的是为资本寻求出路,谋求综合收益最大化,如扩展旅游市场、延伸产业链、抢占市场份额等。
(2)地方基层政府对乡村旅游资源具有直接的拥有权,也是规则、标准的制定者,同时履行监督职能,其目标除经济效益以外,在担当地方利益的拥护者及规范的制定者时,其利益诉求还包含了创造就业机会、提升当地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以及获得投资方其他方面支持等。
(3)村集体是乡村旅游资源的直接提供者,获取租金回报、学习先进的运营管理技能、获得较多的就业机会等是其基本利益诉求,以此提升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
1.3 模型假设
乡村旅游投资方的选择会偏向旅游资源丰富、基础设施相对较为完善且村集体渴望工商资本参与开发、周边旅游消费市场较成熟的地方,这种投资方式除利益诱惑因素以外,还通常伴随着当地政府部门的招揽和扶持。据此,在建立乡村旅游资本的投入主体行为选择博弈模型以前,作出相应的假设。
假设1:乡村旅游投资者、地方基层政府和旅游地村委会(村集体的代言者),往往在有一定合作意向的基础上,形成了博弈战略。
假设2:三方博弈是有限理性主体之间的非对称博弈,各博弈主体都有2种策略选择的可能,且每个选择都有一定的概率。
地方政府的政策可以选择“积极支持”或“规范引导”,分别指地方政府在旅游项目开发活动过程中,所采取的减免税收费等措施或实施环境、股权等规范约束。其中,选择“积极支持”策略的概率为x(0≤x≤1),“规范引导”策略的概率为1-x。乡村旅游投资方(工商资本)可以选择“独立经营”或者“村企合作”的模式,“独立经营”主要指通过长期租赁旅游资源自主经营,“村企合作”则是工商资本通过资本投入、技术输入、经营管理等方式,与旅游地村集体合作发展,共享收益,共同承担经营风险。选取“独立经营”模式的概率设定为y(0≤y≤1),“村企合作”策略的概率为1-y。旅游地村委会可以选用“长期租赁”的模式(此时工商资本采取独立经营策略)和“村企合作”的模式,以达到收取租金或学习先进运营管理技能和就业的目的。选择“长期租赁”模式的概率设定为z(0≤z≤1),“村企合作”策略选择的概率为1-z。如图1所示。
假设3:不同的模式收益也不同。三方不同模式下的收益函数如下:(1)地方基层政府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前来自税收的基本收益为RG ,开发合作的机会成本设定为CG ,假如选择“积极支持”政策,则要承担相应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成本CG0 ;如果实施“规范引导”的策略,则可获得一部分经济利益(环境补偿税)RG0 。此外,在工商企业与村委会协商合作时,将地方基层政府取得的社会与生态环境效益设定为Ri(i 表示4种模式组合,i=1,2,3,4)。(2)工商资本需支付搜寻其他投资信息的成本费用Cci ,当选择“独立经营”模式时,工商资本按照投入后占地规模L 与km2 均收益r 获得总收益;此时需要支付租金、人力、税额以及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等成本支出CE1 。当选择“村企合作”模式时,工商资本的利润分成为α,α∈[0,1];付出的投资CE2 。(3)旅游地村委会固定信息资料搜集花费为Cvi 。当采用“长期租赁”策略时,获得的利益主要为土地租金收益RV ;当选择“村企合作”时,收益为(1-α)*L *r。三方演化博弈收益函数的相关参数及含义具体见表1。
1.4 三方博弈收益矩陣构建
在条件假设下建立三方的收益矩阵,以三方行为组合(积极支持、独立经营、长期租赁)来举例说明,即当地基层政府采取“积极支持”政策、工商资本采取“独立经营”模式、旅游地村集体(村“两委”)采取“长期租赁”行为时,当地基层政府的收益函数是RG -CG0 -CG +R1;工商资本的收益函数是L *r-CE1 -RG -Cci -RV +CG0 ;旅游地村集体(村委会)的收益函数是RV -Cvi 。具体见表2。
2 研究方法
2.1 演化稳定策略探讨
2.1.1 地方基层政府模式选择的演化稳定策略探讨假定地方基层政府采取“积极支持”行为时的平均预期收益为G1,采取“规范引导”行为时的平均预期收益为G2,平均预期收益为G12。则:
由上述(1)、(3)式可以得出,地方基层政府模式选择的复制动态方程如下:
2.1.2 工商资本模式选择演化稳定的策略探讨
假定乡村旅游投资企业采取“独立经营”“村企合作”模式时的预期收益为E1、E2,平均预期收益为E12。则:
2.1.3 村集体模式选择演化稳定策略探讨
假定村集体选择“长期租赁”“村企合作”模式时的平均预期收益为O1、O2,整体平均预期是O12。则有:
2.2 演化博弈均衡分析
2.2.1 演化博弈均衡点求解
乡村旅游地所在基层政府部门、工商资本和乡村旅游地村集体三方模式选择决策的复制动态方程构成的三维动态系统如下:
设fi(i=1,2,3)=0,对上式进行求解运算后,得到E1(0,0,0),E2(1,0,0),E3(0,1,0),E4(0,0,1),E5(1,0,1),E6(1,1,0),E7(0,1,1),E8(1,1,1)等8个纯策略均衡点。
2.2.2 均衡点的稳定性分析
基于李雅普诺夫稳定性理论,先建立雅可比矩阵,得出在所有纯策略均衡位置变量的特征值大小,然后再通过正负来判断在所有纯策略均衡位置下是否为进化稳定点。分别对f1、f2 以及f3 求关于x、y 和z 的偏导,结合条件分析,得到E1(0,0,0)、E2(1,0,0)、E7(0,1,1)、E8(1,1,1)为模型的演化平衡点,所以只需要对这4个点进行数值探讨。其中:
(1)平衡点E1(0,0,0)对应三方参与主体最终演化的行为组合是(规范引导、村企合作、村企合作),其动态演化最终的均衡状态取决于其特征值λ1=R2 -R4 -CG0 -RG0 <0和λ2 =CE2 +RG +RG0 -rLα<0是否同时成立,即当工商资本与乡村旅游地村集体在“村企合作”行为下,地方基层政府采取“规范引导”行为所获得的收益与增加税收获得的收益总值超过采取“积极支持”行为所获得的收益与减免税费的差值,并且工商资本采取“村企合作”行为时的收益远超地方基层政府在“规范引导”模式下所支出的费用时,无论参与三方最初选择何种模式,最终必定演化为前面所述的平衡策略组合。
(2)平衡点E2(1,0,0)的演化行为组合为(积极支持、村企合作、村企合作),当地方基层政府在“规范引导”行为下获取的收益总值不超过“积极支持”行为下获取的收益总值,表现为λ1=R2-R4-CG0 -RG0 <0,且工商资本采取“村企合作”模式时的收益总值超过地方基层政府在“积极支持”行为下的总支出,表现为λ2=CE2 +RG +CG0 -rLα<0时,三方主体最终会演化成(积极支持、村企合作、村企合作)的行为结果。
(3)平衡点E7(0,1,1)的演化行为组合为(规范引导、独立经营、长期租赁),如果地方基层政府采取“积极支持”行为所得到的收益总值没有超过“规范引导”行为所得到的收益总值,表现为λ1=R2-R3-CG0-RG0 <0,且工商资本采取“独立经营”行为时的总收益大于地方基层政府在“规范引导”行为下的总成本,即λ2=CE1 +RG +RV +RG0 -rL<0时,三方行为组合最终会演化为(规范引导、独立经营、长期租赁)。
(4)平衡点E8(1,1,1)的演化行为组合是(积极支持、独立经营、长期租赁),当地方基层政府采取“规范引导”行为得到的收益总值不超过“积极支持”行为带来的总收益,表现为λ1=-R1+R3+CG0 +RG0 <0,并且工商资本采取“独立经营”行为时带来的收益总值超过地方基层政府在“积极支持”行为下的总支出,表现为λ2=CE1 +RG +RV -CG0 -rL<0时,三方的行为组合最后演化状态为(积极支持、独立经营、长期租赁)。
3 结果与分析
3.1 参数赋值
2020年4月,在浙江省安吉县LF街道的积极支持策略下,浙江安吉半日村文化休闲有限公司投资位于LF街道西北部的HSW 村,最后通过“村企合作”的模式,设置弹性收益分成比例(40% ~80%),成功打造了民宿聚集村落———小瘾半日村。截至2020年12月,70余幢民宿已相继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开始对外运营,已成为该县内最大的鄉村民宿集聚村落,是一个极佳的生态旅游项目。该项目从投资意向到投资执行,针对不同的投资规模、政策支持程度、收益分成比例等因素,投资方、LF街道、HSW 村集体经过多次博弈,最终达成投资合作,较为贴切地演绎了动态博弈演化到稳定策略形成的路径,具有较好的典型性,这也是笔者选择该案例进行演化博弈分析的主要原因。笔者利用对半日村文化休闲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走访、调查所获取的基本数据,并结合当前对乡村旅游项目投资、投入的基本情况,对模型参数范围内作出以下假定:项目基础投资税费收益为RG ∈[10,80](万元),地方基层政府在“积极支持”策略下对乡村旅游项目投资税收的减免额度为CG0 ∈[30,60](万元),在“规范引导”行为下增加的税收为RG0 ∈[15,25](万元),旅游项目涉及地域范围S=0.107km2,单位面积获利r∈[15 000,45 000](万元/km2),村集体租赁土地租金收益RV ∈[45,105](万元/km2),企业利润占比α∈[40%,80%]。在对模型参数选择范围基本确定的条件下,根据实际要求对主要参数作出如下选择:各参数的最初值分别为CG0 =30,RG0 =30,α=0.4,S =0.107,r=30 000,CE1 =100,RV =550,RG =50,CG =50,Cvi =50,Cci =50。同时,将各行为可能性概率初值设定为0.5,结合MATLAB 软件对其行为选择的演化展开模拟仿真研究,分析乡村旅游项目投资参与三方行为选择的演化博弈路径。
3.2 参与三方演化稳定状态的二维演化路径
在前述模型已有基本参数值固定的基础上,根据地方基层政府、村集体不同政策供给,设定其他参数(自身收益、成本、收益分成比例等)。令R1=30,R2=30,R3=200,R4=1 000,CE2 =50,E1(0,0,0)的演化路径如图2(a)所示;令R1=200,R2=200,R3=30,R4=30,CE2 =50,E2(1,0,0)的演化路径如图2(b)所示;令R1=30,R2=30,R3=200,R4=200,CE2 =500,E7(0,1,1)的演化路径如图2(c)所示;令R1=200,R2=30,R3=30,R4=200,CE2 =500,E8(1,1,1)的演化路径见图2(d)。
如图2(a)所示,乡村旅游投资方“独立经营”选择的演化路线先升后降,开始时演变速率较慢,随着地方政府与所在村集体向“规范引导”模式与“村企合作”模式的进一步发展,投资方行为调整的进度也越来越快,最终在t=0.03时达到了三方平衡状态(规范引导、村企合作、村企合作)。这说明在发展初期,乡村旅游地基层政府对安吉半日村文化休闲有限公司的信任有待进一步提升,基于“损失厌恶”心理倾向,采取“规范引导”模式,安吉县HSW 村村集体虽然着意于“村企合作”的模式,但“长期租赁”模式意愿下降并不显著,可发现此时基层政府(LF街道)、HSW 村村委与安吉半日村文化休闲有限公司之间并未建立起诚信伙伴关系。投资方基于扩大市场、快速收益等目的,进入安吉县LF街道也趋向风险规避,进而采取“独立经营”的模式;同时,由于地方的政策态度倾向对于投资方是否真正落实投资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地方基层政府一开始采取“规范引导”的模式,投资方可能会认为投资壁垒被提高,从而选择“独立经营”的方式,甚至会有放弃投资的可能性。
如图2(b)所示,投资方的“独立经营”模式的演化路线先升后降,但地方基层政府采取“积极支持”模式的可能性上升程度却更小,此时呈现更长期的时间演化,即t=0.06时达成三方策略均衡(积极支持、村企合作、村企合作)。这是由于在发展初期,安吉半日乡村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就与HSW 村民率先进行了“村企合作”状态的想法,但是由于旅游资源开发投资特点及旅游行业本身的弱质性极易造成投资项目运作失利,因此地方基层政府为规避风险,对于安吉半日文化休闲公司与HSW 村集体是否能够长期稳定合作持观望态度,伴随着项目合作的不断加深以及相互之间的持续了解,地方基层政府最终会采取“积极支持”的模式。
如图2(c)所示,地方基层政府与投资方的演化路线在0.008≤t≤0.01内无限接近0和1,二者在达到平衡的时点具备一致性;而HSW 村集体的演化路线先是下降而后上升,并在0.01≤t≤0.03内实现三方稳定均衡组合(规范引导、独立经营、长期租赁)。在发展初期,HSW 村集体可以基于对LF街道的信任背书而偏向于选择“村企合作”策略,但随着地方基层政府的“规范引导”策略与投资方的“独立经营”策略逐渐达到均衡状态,HSW 村集体在较短时间的博弈后会迅速转向“长期租赁”的战略,从而通过较长时间的发展获得平衡。
如图2(d)所示,投资方以“独立经营”策略迅速达到均衡,HSW 村集体在经过短暂的“村企合作”意向后,迅速转变策略并紧随其后以“长期租赁”的战略迅速实现了平衡,而当地基层政府也和村集体有着同样的发展路径,并经过了更长期的发展后才建立稳固的战略平衡(积极支持、独立运营、长期租赁)。可以发现,LF街道HSW 村民集体在发展初期,选择“长期租赁”政策概率的减少幅度远小于当地基层政府,并更快地实现均衡,这也代表了村民集体对半日村文化休闲企业战略选择的发展途径更加灵活,反应也更加快捷;但由于地区基层政府作为乡村旅游投资规则的制定者与实施者,往往需要更长的时间来权衡可能产生的结果,使得当地基层政府达到战略平衡状态所需要的时间会更长。
3.3 共同参与主体演化稳定的三维演化路线
图3是三方主体进行博弈行为选择的三维演化路线图。我们能够发现,当地方基层政府LF街道、半日村文化休闲有限公司、HSW 村不同行为方案选择x,y,z 的初始概率均为0.5时,三方主体将各自沿着4条路线朝着均衡点E1(0,0,0),E2(1,0,0),E7(0,1,1),E8(1,1,1)的方向发展。E1(0,0,0)点三方参与主体达到发展稳定状态(规范引导、村企合作、村企合作)的时间较为一致,E7(0,1,1)点达到稳定状态(规范引导、独立经营、长期租赁)的时间也较为一致,而在E2(1,0,0)演化路径上,当地方基层政府LF街道选择“积极支持”行为的概率趋近于0.6时,半日村文化休闲有限公司与HSW 村此时已经发展到趋同的稳定策略(村企合作、村企合作),而在E8(1,1,1)演化路径上,当地方基层政府选择“积極支持”行为的概率趋近0.6时,半日村文化休闲有限公司与HSW 村已经达到各自的策略(独立经营、长期租赁)。这就意味着,如果半日村文化休闲有限公司在选用“独立经营”战略时,无须过多考虑地方基层政府部门策略选择对其HSW 村乡村旅游项目投资的影响,而在选用“村企合作”战略时,必须兼顾地方基层政府选用“积极支持”战略的概率大小,若地方基层政府部门选用“积极支持”战略的概率较大,则半日村文化休闲有限公司选用“村企合作”战略时更能降低经营风险,使得安吉县LF街道HSW 村的投资项目更有保障。
4 结论与对策
4.1 研究结论
本文构建了由工商资本、地方基层政府和村集体三方主体参与的演化博弈模型,探讨了影响各主体策略选择的主要因素及其演化敏感度,并以浙江安吉半日村文化休闲有限公司在安吉县LF 街道HSW 村进行的乡村旅游开发项目作为案例进行了仿真分析。研究结论如下:
(1)基层政府、工商资本和乡村旅游投资地村集体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存在4个演化路径可以达到均衡状态,与演化路径相对应,三方主体的策略选择分别为(规范引导、村企合作、村企合作)(积极支持、村企合作、村企合作)(规范引导、独立经营、长期租赁)(积极支持、独立经营、长期租赁);特征值能否同时满足特定的条件以及复制动态方程的参数变动决定着模型动态演化的最终均衡状态,即三方博弈均衡受工商资本的投资额度大小、平均收益程度、项目管理水平(成本等因素),基层政府支持力度大小,乡村旅游项目所在村集体的收益分配占比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
(2)以半日村文化休闲有限公司为例进行的二维演化结果表明:工商资本无论选择“独立经营”还是“村企合作”,面对地方基层政府和村集体的不同选择时变化反应较快,能够快速达到稳定状态,演化趋于敏感;而地方基层政府要达到均衡状态则比较缓慢,演化路径在3个参与主体中最为平稳,其选择不同策略时受到工商资本与村集体的影响相对较小。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工商资本在乡村旅游项目开发过程中若要降低风险,必须具备较高的市场感知灵敏度和快速反应能力。
(3)以半日村文化休闲有限公司为例进行的三维综合演化结果表明:由于受“损失厌恶”等心理因素的影响,使得地方基层政府在选择不利于自身短期收益的“积极支持”策略时会犹豫不决,但在选择有利于自身短期收益的“规范引导”策略时显得果断而迅捷,这对于工商资本投入于乡村旅游开发的前期博弈中自证投资的长期性和稳定性非常有必要;同時,由于风险规避的心理的存在,工商资本在选择“村企合作”策略以及村集体在选择“长期租赁”策略时均呈现犹豫不决状态。当工商资本选择“独立经营”策略时,地方基层政府的“积极支持”策略对其影响甚小,而选择“村企合作”策略时,地方基层政府“积极支持”策略对其影响很大,此时需要对地方基层政府的策略选择行为进行预研和预判。
4.2 对策建议
对如何使得工商资本在降低其投资风险的同时,又能顺利进行乡村旅游项目的开发,本研究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全面关注当地基层政府、村集体的收益预期,以达成三方协作共赢的总体目标。投资方在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开发的过程中要秉承合作共赢的理念,为当地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贡献力量,让地方基层政府与村集体通过旅游项目投资开发达到预期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在充分考虑当地基层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和村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投资者在设定利润分成比率时需要具备一定的弹性,尽量运用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和信息科技手段等来提高投资者在旅游发展项目中投资的利润,并通过优化投资者的成本、利润来调整三方的行为选择。最后促使当地基层政府更偏向于选择“积极支持”的策略行为。
(2)项目投资方应积极采取社会嵌入等渠道来获取政府部门、村民集体等多方位的支持,并在较短期达到稳定均衡状态。乡村旅游开发投资项目的三方博弈主体之间能够迅速达到平衡状态是项目投资方减少风险的关键所在,而通过嵌入社区的手段与乡村旅游项目社区构建起相对完善的社区联盟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外来者劣势”的局面,为乡村旅游项目投资成功奠定良好的基础。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投资方主动贯彻本土化运营策略,在材料采购、产品供给、员工招募等方面尽最大可能融入本土市场结构中,同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就业机会,从而规避当地政府的“损失厌恶”心态,以此降低进军本土市场的难度和政策风险;二是创新投资政策、整合旅游领域资金来源、积极借助自媒体等新闻媒介的传播能力,提高投资者在当地的知名度;三是强化与当地政府部门和村集体、社区民众的交流,借助公益活动等模式,适度回馈本地社区,减少参与壁垒,提高博弈三方决策速度与效率。
(3)完善风控预案,尽最大可能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投资方要建立健全企业风险警示制度、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置制度,进一步增强企业异地化经营管理的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当地基层政府、村集体不同的行为选择,及时准备各类预判与措施。同时,可通过向上一级政府部门咨询,寻求指导,多渠道掌握有关信息资料,在公平、透明的原则下达成项目投资共识,在减少经营风险的同时建立利益共同体,迅速达到稳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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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连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