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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情报易用性原理的隐性知识显性化研究

2024-03-29杜恩丰吕嘉奇

江苏科技信息 2024年3期
关键词:穆尔易学易用性

杜恩丰,吕嘉奇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河北 廊坊 065000)

0 引言

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转化是包括课程教育、项目规划、知识管理在内的多领域研究点,也是情报学从理论基础到现实应用一直关注的问题。本文从理论和应用层面初探用情报易用性原理研究隐性知识显性化课题。

理论层面,基于图书情报学领域重要哲学思想和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理论[1],借鉴在情报学界得到高度重视的易用性原理,以其穆尔斯定律的表述和细化的易用性指标,为世界2中的主观知识(隐性知识)向世界3中的客观知识(显性知识)转化提供理论参照,同时也为转化后的显性知识更加顺利成为情报打下坚实基础。应用层面,聚焦专业社区的网络共享知识管理(如IT业界的CSDN网站),对存在的隐性知识进行分析和显性化,以期该现实应用能为知识普及和萃取提供支撑。

1 易用性原理和隐性知识显性化理论

1.1 易用性原理

1.1.1 最小努力原则和齐夫定律

1948年,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齐夫在专著《人类行为与最小努力原则》中指出,自然语言词汇的使用服从表达某一词汇最为省力的定律,命名为“最小努力原则”,并用来解释“词频—序号”现象[2]。此后,这一原则的学术价值不仅仅适用于语言学,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都得到遵守。

在“最小努力原则”思想的指导下,齐夫教授把每个词在一篇文章中的出现次数(频率)按照递减的顺序排列起来(高频词在先,低频词在后),同时用自然数从小到大给词频的倒顺序命予等级(高频词等级值小,低频词等级值大)。推导发现等级值和频率值相乘是一个常数,即:R×F=C。式中,R表示等级,F表示频率,C为围绕一个中心数值上下波动的常数。后几经修改,被称为齐夫定律。

在情报学领域,人类在日常生活中交流、获取和利用信息、知识以及情报,存在自发选择简单、方便、易用和省力的趋向。同时,追求易用与省力可以使信息、知识、情报的获取和服务成本最小,效益最大。

1.1.2 穆尔斯定律

穆尔斯定律是易用性原理在情报学科领域的经典表述,该定律指出,一个情报检索系统,如果用户从它取得情报比不取得情报更伤脑筋和麻烦的话,这个系统就不会得到利用[3]。可以发现,用户对于情报的方便快捷要求往往处于需求的第一位,而对情报的质量要求常常退居第二位。

1.1.3 易用性指标

易用性指标为以下5项:效果、效率、愉悦度、易学以及容错性。这5项指标并非相互独立,而是存在一定的联系。不同指标之间的关系不同,有时甚至是反向关系,如易学性与效果和效率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反向关系。面对不同的事物,易用性原理的指标侧重也不一样。

1.2 隐性知识显性化

1.2.1 隐性知识

1958年,英国的物理化学家、哲学家波兰尼最先在著作《个人的知识》一书中提出隐性知识概念。隐性知识是指难以编码和度量,存储于人们头脑中的属于经验、诀窍、灵感的那部分知识,也有人称为默会知识或意会知识[4]。

1.2.2 隐性知识显性化

隐性知识显性化,是指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的过程,即隐性知识通过编码、公开、沟通、共享,被清楚地整理和存储。在此过程中,主要通过书籍、报刊、光盘、数据库等载体,能够用语言、文字、数字、图表等清楚地进行表达。

日本科学家野中郁次郎发展了波兰尼的理论,在与竹内弘高合著的《创造知识的企业:领先企业持续创新的动力》中提出了知识由隐性到显性,再到隐性的SECI过程。即社会化(从隐性知识到隐性知识)、外显化(从隐性知识到显性知识)、组合化(从显性知识到显性知识)、内在化(从显性知识到隐性知识)4个阶段[5]。

SECI模型中,隐性知识到显性知识是在经历外显化阶段实现的。外显化的方式:一方面,通过规范化的编码,如文字记录、步骤分解、画图标记等使得隐性知识可以被显性化的概念、模型清晰表达。另一方面,对于尚未能精确表达的隐性知识,通过隐喻、类比使其更大范围内公开表述并可以为知识接受者习得。

2 易用性原理在当前隐性知识显性化实践措施中的体现

当前,互联网领域,信息技术的普及为知识分享提供了巨大的增量空间和广阔的传播渠道。实际运行中,以易用性原理各项指标进行分析,网络共享知识管理系统有以下体现。

2.1 效率指标:建设知识共享社区

为更大限度体现易用性原理的效率指标,大量个人、团体、社会组织机构通过建设多种形式的知识共享社区,以促进隐性知识显性化。如团体内部或外部的交流论坛、共享群、知识库,更大范围内的知识和信息的自由交流,提高了知识的交流密度、共享广度以及存储内容包含程度。以CSDN、开源中国为代表的中文计算机技术交流社区,很好地体现了这一方面。借助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手段,分享交流在操作上变得更加便捷的同时,使知识获得、收集、整理的效率也同步大幅度提高,最终实现将个人大脑中的专业隐性知识显性化,并传授给其他人。

2.2 效果指标:知识产权激励

为激励隐性知识显性化,进一步体现易用性原理的效果指标,社会层面在法律上确立知识产权保护,明确显性知识在当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在未来的收益保障。通过调动付出隐性知识显性化努力人员的积极性,以产生更好的互惠效果。实质是以法律或法律意义上的认可,降低个体的知识生产顾虑与知识合作风险,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对隐性知识显性化的付出有正向价值回报。程序员在CSDN、开源中国上提供操作技能和方法,属于智力技能的分享,直接授予专利权存在难度。但如果在此基础上建立资料、形成产品或对技术媒介进行技术性改进,不属于专利法排除的客体,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2.3 愉悦度指标:鼓励交流学习的社会氛围

隐性知识显性化在全社会价值观念上的肯定,既是践行显性化付出的人应该得到赞扬和保障,如在CSDN网、开源中国上的分享受到点赞或积极评论,对于分享操作技术或代码的程序员是无形的精神激励,也在于学习隐性知识的人得到鼓励,电脑初学人员通过有梯度地接受知识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驱散学习者内心对学习新知识难度的畏惧感。构建以知识交流为荣、以知识学习为乐的整体文化氛围,有助于提高隐性知识显性化接受者一方的愉悦感,在易用性原理的愉悦度指标上表现优秀。

3 易用性原理在当前隐性知识显性化实践中的不适应性

现实案例中,网络知识共享社区如CSDN网站,仍然存在知识分散、难以管理、缺乏提炼的问题。可得易用性原理的易学指标、容错性指标仍然存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性。

3.1 易学指标:显性化表述主导下被忽视

易用性原理的易学指标,在当前隐性知识显性化的实践进程中,并未得到普遍体现。当前,隐性知识显性化仍然以外显化为主要取向,显性化之后的知识难易程度对学习者是否友好,尚未在优先考虑事项之列,甚至形成了曲高和寡的脱节现象。以全球知名的IT技术交流平台——CSDN网为例,技术人员以书面文字、图标和数学公式加以表述之后的隐性知识得到了公开传播,但学习者对学习难易度的隐性需求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以致相当数量显性化后的知识无人问津,被束之高阁。

此外,由于隐性知识具有高度个人化的特征,显性化共享之后也并非都具有普适性。在越来越多人加入知识共享系统的情况下,强调分享呈现的团体,会因为交流增多,出现占线、排队等资源紧张的情况。同时,接收到他人知识共享的信息噪声也会更多,易用性原理的易学程度进一步下降。

3.2 容错性指标:提高知识共享效率的代价

建设网络知识共享中心,加入知识共享团体交流是提高隐性知识显性化效率的重要方式。但高效率传播对于整个共享知识中心系统,意味着出现错误及时纠正的速度也随之降低。由于网络传播的广泛性,错误信息在得到纠正前,其影响力已经扩大,如“辟谣”相对于“传谣”的高成本。在普遍采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提高知识传播效率的当下,知识共享系统同样面临着网络空间的种种威胁。容错性指标在效率提高时并不乐观。

3.3 穆尔斯定律在知识共享系统中的体现

隐性知识显性化之后,作为显性知识,在有需要的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情报。易用性原理在情报领域存在穆尔斯定律,即“一个情报检索系统,如果用户从它取得情报比不取得情报更伤脑筋和麻烦的话,这个系统就不会得到利用”。知识共享系统承担情报检索功能时,同样受穆尔斯定律支配。

以CSDN指数板块搜索为例,作为“一个情报检索系统”,即使是Python、Java、前端、大数据等热门领域,都呈现高分散性、强专业性、重隐性知识的特征,面对相对复杂的专业术语和默认新手掌握的技巧操作,非本行业初学者进入专业垂直领域仍存在一定门槛。当共享的显性化知识欠缺易学性时,当系统的容错性因传播效率提升而面临考验时,学习者在共享中心的检索成本会因不断提高而存在穆尔斯定律生效的可能。即参与者会因为获取情报产品比不取得情报更伤脑筋和麻烦,从而考虑放弃使用知识共享系统。

4 应用易用性原理改进当前隐性知识显性化的建议

4.1 隐性知识外显化同时兼顾学习者的学力程度

面对当下学习者学力不一,对隐性知识重视外显化表述在一定程度上忽视学习接受者是否容易学习的问题,需从显性化过程中的两方面着手:对知识进行易懂易学的友好型处理、面向不同学力级别的学习者提供不同难度等级的显性知识,如梯度知识学习。

一是将易用性原理的易学指标纳入隐性知识显性化过程。对于隐性知识的难度等级有事前预估,在进行外显化表述的同时,关注学习接受者的学习进度、接受程度,及时进行语言文字上的补充说明。如对概念进行清晰表达的同时,补充案例说明,对相关知识更加形象生动地进行阐释,做到易学易懂。

二是向不同学力的学习者提供不同难度等级的显性化知识。为此需编制所掌握隐性知识内容分布图,对外显化表述的隐性知识有清楚的认识。同时,按照学力程度的不同,针对性地提供适合其学习且难度相对不高的知识,把易学指标融入隐性知识显性化的全过程。

4.2 完善知识共享系统应急处理机制

加入知识共享群体,建设知识共享中心,互相交流分享是隐性知识显性化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随着知识共享系统内部参与者增多和信息技术的运用,系统内部的复杂度和传播速度大大提高,系统也更加脆弱,容错性进一步降低。为此,完善系统应急处理机制是改进隐性知识显性化措施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是识别关键系统节点[6]。实践中CSDN网的技术分享,应对知识共享系统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和梳理,将产生和分享核心外显化知识的关键流程节点识别出来,制定常态化机制,可溯源可复制。通过规范过程性操作,从源头减少出错空间。

二是健全应急和灾备预案。对系统的要求不仅在于可以有效预防由用户不当操作引起的错误,还应包括具备在错误发生时快速启动并恢复系统的应急能力。以CSDN网为例,日常编写应急预案时应该详细列举可能的突发状况并明确应对措施,储备好应急资源,考虑增设“辟谣”专区,在流程和软件上优化。同时,面对预料之外的不可抗力,在错误发生时应有快速恢复系统的灾备对策,以防宕机。如果真的出现因系统崩溃无法立即恢复系统的特殊情况,信息系统也会尽力采取对用户打扰较少的方式引导用户访问路径并进一步恢复系统。

4.3 多举措应对穆尔斯定律结果的发生

穆尔斯定律的发生条件,在于用户从情报系统中获取情报的成本大于不从此系统获得情报所付出的成本,以至于不使用该系统。以知识共享系统为例,为了防止出现穆尔斯定律的表现结果,需要回归到易用性原理的本质上,多方面提高知识共享系统的易用性。

一是优化检索系统界面,提升检索精准度。打开CSDN网,检索系统界面是初眼所见,是用户支付内心情绪感受、检索时间等综合成本的第一站,重视用户对检索系统界面的使用评价并持续优化系统界面,精准直达搜索结果,有助于提高用户操作效率,增加使用愉悦感。

二是继续开放扩容,联合更多隐性知识显性化共享系统。检索系统天然对内容有着高度的需求,扩大知识共享内容,不仅是知识显性化检索用户的呼吁,更是对系统管理人员提出了技术上、管理上的要求。以CSDN网为例,通过与开源中国、码云网、github等国内外专业网站开放、并联更多知识共享系统以扩大知识数据库,是满足用户检索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降低用户信息收集成本、提高检索效果的有效举措。

三是提高系统稳定性。突发系统故障给用户带来的麻烦具有影响大且高度不确定等特征,因此用户对于系统稳定性有着相当的重视。与此同时,系统稳定性的提升,也能大大增强使用流畅度,进一步降低实践中穆尔斯定律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5 结语

本文理论上基于易用性原理的五大指标和穆尔斯定律,应用上以社会知识共享系统为例(重点为IT行业交流的CSDN网站)。对于隐性知识的显性化,可在效果、效率、愉悦度、易学以及容错性等5项指标上应用易用性原理,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穆尔斯定律的结果发生,从而更好地完成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的过渡。

(1)易用性原理的效率指标、效果指标、愉悦度指标分别在促进隐性知识显性化的建设知识共享系统、知识产权激励和鼓励交流学习的社会氛围举措上各有所体现。

(2)实际运用中,易用性原理的易学指标、容错性指标在隐性知识显性化上未能得到有效体现,需要进一步在兼顾学习接受者、健全知识共享系统应急处理机制等方面进行改进。

(3)穆尔斯定律在建设知识共享系统中存在生效的条件。本文探讨在具体案例的实际应用,如CSDN网站的知识共享系统,可通过优化检索系统界面、开放扩容知识共享系统、提高系统稳定性等多项举措应对穆尔斯定律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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