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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协同运行的有效机制分析

2024-03-28方媛

今日财富 2024年7期
关键词:财会协同事业单位

方媛

在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对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结构和治理方式进行优化,成为衡量事业单位的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指标。将财会监督和内部审计有机结合,是实现企业内部控制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财会监督和内部审计协同运行,有利于改善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结构,有利于事业单位应对重大经营风险,同时有利于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财会监督新体制。当然,构建财会监督和内部审计协同运行机制,应该遵守组织整体风险管理原则,符合新《政府会计制度》原则。本文旨在探讨事业单位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协同运行机制的优化策略,具体途径包括全面落实人才培养、健全监督流程、设立专业机构等。

新时代下,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相结合,做好财会监督工作已成为财务人员工作的重心。会计审计是保障良好财政状况的基础,可以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为事业单位的财务运作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财务会计审计监督过程中,财会监督可以为审计工作提供帮助,支持审计工作标准化的实施。以前在事业单位的财务决策和税收规划中,由于缺乏财会监督和内部审计制度,导致以上各项工作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为了防止同类问题发生,本文探讨了如何加强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的协同运行,并提出了建立运行机制行之有效的方式。

一、内部审计与财会监督的区别与联系

(一)内部审计与财会监督的区别

在新形势下,由于受到信息技术发展的影响,企业的财务核算正面临着与以前不同的情况。伴随着财务会计内涵的扩展,会计逐步由最初的事后核算转化为将事前预测和事中控制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提高了会计处理的智慧化、自动化水平。未来财务会计必将在保持现有职能定位和监督范围的同时面向管理会计发展。怎样才能让内部审计和财会监督协同运行,这就成了各行各业关注的问题。

从监督责任和目标的角度来看,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独立存在的、以事后经济监督为职责,可以起到周期性体检作用。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内部审计的重点是评估其工作状况,监督其预算管理、国资运营情况,并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估。而财会监督的重点是通过控制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发挥其特定的功能。其内容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财务人员的权限。二是以目前的法律为基础,规范和监督经济行为,降低财务风险的产生概率。三是按照各部门的要求,承担起风险防控、预算管理等责任。因此,内部审计与财会监督的区别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首先,两者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存在差异。内部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通过审计机关颁布的,而财会监督主要是通过财政部门颁布的财经法规和会计法规来进行的。其次,两者在监督工作中的地位不同,内部审计具备会计监督所不具有的监督、指导职责。当然,两者在工作上需要的知识、监督范围和识别风险的依据等方面有着密切的关系。除此之外,两者所遵循的政策依据、监督方法和监督内容也有很大的重叠。

(二)内部审计与财会监督的联系

首先,共同的目标和基础。两者同属于事业单位的内控体系组成部分,拥有同样的目标和基础。财会监督是对经济活动把关,监督各种经济活动是否合乎规定、合乎法律。内部审计通过独立客观的内部审计方式对事业单位自身活动进行确认,对单位的运营进行监督、评估。这两种监督方式所使用的标准都是相同的,都是由国家制定的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

其次,相互促进。内部审计通过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起到了防范和震慑的效果,对事业单位的发展产生了某种正面影响,以提高单位的内控水平。内部审计在执行审核程序过程中,也是贯彻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促使事业单位对各种法律、条款有更深刻的理解,并在进行相关的经济活动中提供相应的核算信息时,能够自觉地遵守有关的法规,从而对会计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时产生积极的影响,为财务部门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财务人员可以在相关业务中发现并及时提出问题,从而对内部审计事后非连续监督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同时也推动内部审计机构把有限的精力放在其它监督重点,为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内部审计与财会监督相互促进,为提升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利保证。

二、事业单位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协同运行的原则

从2011年起,伴随着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开始,对事业单位的财会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的改革就成了一个中心议题。现阶段构建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的协同机制,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一)组织全面风险管理原则

对于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条线來说,管理风险主要来源于合同履行的风险。传统上事业单位不管是从管理理念还是管理组织架构、流程设计等方面,都是一种比较典型的碎片化治理,在组织整体结构上缺少整体合约执行风险架构。当前,随着事业单位围绕着社会经济的供给侧结构改革已着手进行分类改革、内部控制改革,其面临的良好内部和外部运作环境在内涵和外延上就有了更多的变数和复杂性。事业单位在制定有关的监督制度、机制、文化等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全面风险管理原则,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二)与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适应

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于2019年1月1日生效。对事业单位而言,实施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使其公益属性更加突出,与此有关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财务集中管理等功能已经变成了事业单位在财务控制方面要更加精细实施的要点。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具有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划分收支、健全资产分级管理体系等优点。要实现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的协调统一,就要从契合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入手。

三、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协同运行的困境

首先,管理部门的差异。协同运行期间,很容易产生沟通不及时、缺乏有效的合作等问题,从而导致监督资源利用率低、资源配置与需求不匹配、信息难以实现实时共享、监督工作不能实现全覆盖等问题,进而影响了内部监督成本和效率。

其次,没有注意到内部审计整改的全过程以及后期效果跟踪管理的重要性,或者没有按照内部审计所掌握的信息来引导、整改,导致原来的问题再次出现。

再次,缺乏联系机制。未建立内部审计师与会计人员之间的交流桥梁,导致两者各自独立。

最后,信息交互的深度、广度与理想状态之间还存在着一定距离,并未形成以信息技术为切入点、有序地进行协同管理与顶层设计工作的理念。

四、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协同运行机制的优化建议

(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要实现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的协同运行,最重要的是要有理论知识扎实、专业能力出众且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监督者。从这一点来看,作为内部审计、财会监督的主体,监督人员所展现出的素质及能力,将对两者的协同运作效果起到决定作用,这也为事业单位带来了新的启示,也就是从现实出发迅速建立一支合格的监督队伍,尽量减少事业单位改革所受的冲击。

事业单位应当以协同监督有关的课题为指导,将学习型组织作为一个切入点,形成人才培养计划并付诸实施,灵活运用技能讨论和学习沙龙等手段扩大人才储备。学习型组织其实就是通过团队学习、系统思考、人员精进并建立一个共同的愿景等方法,来改善学习实践的一种组织形态。在这种形态下,小组学习的成效常常比个人的学习要好得多。事业单位应创造足够的条件,以小组为单位组织全员参与学习。通过互动、创造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让全体员工都参加到学习中来,以保证学习活动达到期望的效果。

(二)完善监督机制

事业单位所面对的监督风险种类繁多,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碎片化监督问题,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将各种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才能保证风险监督工作达到期望的效果。在实践中,应该注重完善监督过程,从而保证内部审计与财会监督的协同度越来越高。事业单位可采用以下方法来完善监督机制:

首先,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内部审计、财会监督工作的特征,制定相应的议事程序,其中应当列出监督机构的职权,但不局限于有建议权和问询权、对业务和财务的监督权。

其次,如果该单位已经确定监督方案,则需要各监督机构在相互协调、有机衔接等原则的引导下,明确监督原则,并完成对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的部署工作,保证项目管理、预算执行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适时引进信息技术

在新形势下,事业单位改革已表现出鲜明的多样化特征。因此,要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和财会监督作用,不仅需要调整工作人员、机制体制和运营模式,同时还需要重点关注技术,适当采用信息技术,实现技术增效。

网络审计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审计方式,其核心是利用网络平台将被审计方(联网单位)和审计方(审计中心)相互联系起来。根据审计需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审核被审计方的业务、财务和日常工作相关数据,并对被审计方所做出的财务收支、业务运作和内部控制措施的正当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以保证可能出现的问题被快速检测和解决。对信息技术的运用,可以高效地解决事业单位在运作层次上的普遍问题,以共同监督的方法,实现合作运行的构想。共同开展财会监督、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时,事业单位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审计小组。如果小组成员在审计期间认为被审计一方出现了异常,那么可以通过书面文件、电话、视频等方式与被审计单位接触,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对审计单位所提交的附加资料作扩展审查。

此外,还应该进一步探讨联动监督的方式,对顶层设置进行优化。将重点放在政府采购、科研项目以及大额资金使用上,要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在规避风险、规范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比如,某地的事业单位就将业财融合作为了一个切入点,从提升财务管理所具有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的角度出发,在融合了内部审计成果的前提下,对财务监督进行了优化和更新,得到了符合自己实际状况的网络化监测系统、内控平臺、移动审批报销申请平台,并在以上平台的基础上建立了一种新型的财会监督方式。其可以做到从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着手,科学地预防和控制资金风险。由此可以看出,今后,事业单位应该把工作重点转向内部监督,把经济体检列入每天的工作日程。以源头治理为核心,拓展内部监督思维,使财会监督效能达到期望水准。

(四)建立专门的协调组织

尽管事业单位都设置了纪委,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纪委协助党委进行纪律监督。本文讨论的财会监督其重点放在了财务工作监督上,内部审计则落在合规监督上,在不同的部门中,对“每个部门都有监督功能,但是每个部门都不能全面担负起有关责任”,这就造成了这项工作很难获得理想的结果。要想迅速地解决这一问题,最重要的就是事业单位要从现实出发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建立监督体系并将法律、审计和会计部门的主管加以整合,建立一个完善的、独立的、崭新的监督机构,将监督单位的资产和财务工作交到该监督机构管理。

结语:

综上所述,从事业单位的角度来看,内部审计、财会监督都是内部监督方式,两者目标相同、互相影响。加强财会监督和内部审计协同运行,构建高效的协同运行机制,有助于让两者产生监督合力,从而更好地为事业单位的未来发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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