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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20年山东省人口流动的特征分析

2024-03-27崔凌云

西部学刊 2024年5期
关键词:人户户籍地市辖区

崔凌云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金融学院,济南 250353)

2021年发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普”)数据显示,山东省2020年有流动人口2 074.33万人(1)本文数据来自《2020山东人口普查年鉴》。,全国排名第五。与其他省份相比,山东省流动人口有何不同?与2010年开展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数据相比,山东省流动人口有哪些变化?针对这些问题,笔者从流动规模和流动区域两个方面入手,分析山东省人口流动特征(没有注明出处的数据均来自“六普”“七普”公报)。

一、山东省人口流动规模

全国人口普查中,人口流动可以用人户分离流动和流动人口两个指标衡量。与“六普”数据相比,山东省2020年“七普”中的人户分离流动规模和流动人口规模都发生了明显变化。

(一)人户分离流动规模

人口普查中最宽泛的人口流动指标是人户分离流动,指人口的户籍地与现居地不同且人口离开户籍地6个月以上。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山东省人户分离人口为1 369.83万人,2020年增长到2 802.68万人,比2010年增长104.6%。人户分离人口又分为市辖区人户分离人口和流动人口两部分,2010年山东省市辖区人户分离人口为236.19万人,2020年增长到728.35万人,比2010年增长208.38%,是同期人户分离人口增长速度的1.99倍。

人户分离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被称为人户分离人口流动率,可被理解为每百人中人户分离的人口数。山东省2010年该比率为14.3%,到2020年上升为27.61%,比2010年增长约93%。市辖区人户分离人口占山东省常住人口的比重虽然不高,2010年为2.47%,2020年为7.17%,但同样增长迅速,2020年比2010年增长190.28%。

2010—2020年间,山东省人户分离流动规模无论以数值还是比重衡量都呈现快速增长,其中市辖区人户分离人口的增长尤其明显。周皓[1]、王桂新[2]及陈友华和蔡正广[3]都指出,市辖区人户分离人口的高速增长是一种全国现象,并非山东省特有。

(二)流动人口规模

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人户分离人口,剩下的为流动人口[4]。山东省2010年和2020年流动人口分别为1 133.64万人和2 074.33万人,10年间增加940.69万人,增长率约为83%。其中,2010年山东省内和跨省流动人口分别为922.08万人和211.56万人,2020年增加到1 661.43万人和412.9万人,新增的940.69万流动人口中,78.6%来自省内,21.4%来自跨省。

山东省主要依靠省内流动的流动人口构成,明显不同于浙江省和广东省。2020年浙江省流动人口为2 555.75万人,比2010年增加693.88万人。浙江省新增流动人口中,只有37.13%来自省内流动,剩余62.87%来自跨省流动。广东省2020年流动人口为5 206.62万人,比山东和浙江两省流动人口总和还多约576万人。2020年广东省流动人口比2010年增加1 774.69万人,其中54.22%来自省内流动,45.78%来自跨省流动。

二、山东省人口流动区域

(一)山东省省际人口流动

1.三种视角下的山东省省际人口流动

全国人口普查将流动人口的流出地划分为户籍地、出生地和5年前常住地三种情况,并以户籍地为最主要标准统计流动人口。

首先,从流入人口看,2020年山东省10 152.75万常住人口中户籍地登记在外省的流入人口为412.9万人,约占全国户籍地标准省际流动人口的3.31%。由于跨省流入人口规模较小且本身为人口大省,山东省户籍地标准流入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仅为4.07%,远低于上海(47.53%)、北京(45.6%)及浙江(29.82%)、广东(27.31%)。

考虑零售商、分销商和供应商组成三级供应链,供应链企业共同拟定一组数量弹性契约.设供应链运营对象皆为短周期电子产品,突发事件暴发导致市场需求急剧变化,价格随机波动.零售商仅能通过分析以往经验数据和观察现行市场行为,预测市场需求,进一步拟定初始订货量.供、分、销三者间相互不隐瞒各自的各种相关信息,且供应链成员均为风险中性,不存在风险厌恶.

2020年山东省出生地为外省的流入人口有413.86万人,比2010年出生地为外省的流入人口增加163.11万人,说明10年间至少有163.11万人从出生省份跨省流入山东。山东省出生地标准的流入人口与户籍地标准的流入人口规模基本相当。

2020年山东省5年前常住地在外省的流入人口为168.85万人,约占全国同标准省际流动人口的3.32%,与户籍地、出生地为外省的省际流入人口占全国流动人口比重大致相近。但5年前常住地在外省的流入人口仅占户籍地标准流入人口的40.9%,说明2015—2020年山东省流入人口与此前流入人口规模相比,相对较小。王桂新[5]发现安徽省和江西省该指标高达157%和112.96%,即2015—2020年两省吸引较多本省人口回流和外省人口流入,但山东省并未出现这一现象。

其次,从流出人口看,2020年户籍地登记在山东省的流出人口为425.92万人,比省际流入人口多13.02万人,说明山东省处于人口净流出状态。以出生地和5年前常住地为标准的统计同样反映出山东省人口净流出状态,其中出生地标准显示人口净流出229.49万人,5年前常住地标准显示人口净流出5.19万人。

2020年按5年前常住地标准衡量的山东省跨省流出人口为174.04万人,比2010年同标准衡量的流出人口少27.46万人,说明2015—2020年,随着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推进,山东省经济有较快发展,虽然没有像安徽省和江西省那样吸引人口回流,但成功减少了跨省人口流出。

2.山东省省际人口流动的区域选择

户籍地、出生地和5年前常住地标准衡量的流动人口规模虽有不同,但不影响山东省人口净流出的状态判断。因此,为说明新旧动能转换以来山东省流动人口省际流动的区域选择,本文基于5年前常住地标准数据展开分析。

第一,山东省省际流入人口主要来自东北三省和邻近的河南、河北两省。2015—2020年黑龙江流入山东约25.9万人,是东北三省中流入山东人口最多的省份;吉林和辽宁分别流入约10万人和7.8万人。东北三省总流入人口占山东省全部省际流入人口25%,即山东每4名省际流入人口中就有1人来自东北三省。东北三省人口大量流入山东,并非近年来新现象。2000年“五普”和2010年“六普”时,东北三省流入人口占山东省省际流入人口比重分别为35.5%和28.79%,虽然2020年比重降至25%,但这只是作为分母的山东省际流入人口增加造成,东北三省流入山东的人口规模并未减小。

河南省是山东省际流入人口第二来源地。2015—2020年河南流入山东约19.6万人,而同期山东流入河南人口仅为5.6万人,这说明虽然2016年郑州被确立为国家中心城市,但郑州一个城市的发展并未增强整个河南省对流动人口的相对吸引力。2015—2020年河北省流入山东约13.7万人。自2010年以来,河北省流入山东人口增长迅速,无论以5年前常住地还是户籍地标准,河北都取代吉林,成为山东省省际流入人口第三来源地。

第二,山东省省际流出人口主要去向为江苏省、北京市和上海市。2015—2020年山东省际流出人口为174.04万人,其中23.9万人流向江苏省,居第一位;21万人流向北京,居第二位;上海是山东省际流出人口第三目的地。

(二)山东省省内人口流动

1.16地市的人口流动

排除省际流动后,山东省省内人口流动可分为市辖区人户分离和省内流动两部分。2020年山东省有市辖区人户分离人口728.35万人,省内流动人口1 661.43万人(户籍地标准),分地市的省内人口流动分布见表1。由于普查资料只公布了现住地标准流入人口规模,未公布流动人口来源地,因此表1只分析了16地市的省内流入人口。

表1 2020年山东省16地市的省内流入人口分布

首先,从人口规模看,市辖区人户分离人口集中在济南和青岛,两地市之和占全省市辖区人户分离总规模的38%,而德州、威海、滨州和菏泽四地市的市辖区人户分离人口均不足20万。笔者认为,第一,济南和青岛市辖区数量多(分别为10个和7个)是其人户分离人口规模大的原因,德州等四地市均只有2个市辖区。第二,市辖区数量不是影响人户分离规模的唯一因素。泰安只有2个市辖区,但其人户分离人口数是德州的2.8倍。第三,流动人口多来自临近县市,济南合并莱芜后,原莱芜到济南的省内流动人口转为市辖区人户分离人口,这造成济南市辖区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但省内流动人口减少。

山东省省内流动人口同样集中在少数地市,省内流动人口过150万的地市包括潍坊、青岛、济宁和临沂。日照、枣庄、东营吸引的省内流动人口均不足50万,这三个地市省内流动人口总和共124.62万人,仅为潍坊的63%。

其次,从人口流动率看,人口流动率与流动人口规模不成正比。临沂有省内流动人口157.44万,全省排名第四,但其常住人口高达1 102万,致使其人口流动率仅为14.29%,低于全省均值16.36%;东营的省内流动人口虽仅有45.45万,但常住人口少,从而其人口流动率高达20.72%,这一数值仅次于潍坊,在16地市排名第二。另外,笔者发现市辖区人户分离的人口流动率波动程度远高于省内流动,这说明市辖区人户分离问题只在济南、青岛等少数城市较严重。

2.城乡间的人口流动

人口普查时,户口登记地分为街道、镇的居委会、镇的村委会和乡四种类型,其中前两种属于非农业户口,分别位于城市和镇;后两种属于农业户口,分别位于镇和乡村。本文按现住地不同计算了省内流动人口的四种户口登记地占比。

山东省内流动人口中有36.39%是非农业户籍人口,这类流动人口主要参与城—城流动(22.02%),上文提到的市辖区人户分离就包括于其中。由镇到城的上行性流动占5.95%,略高于由城到镇的下行性流动(5.57%);由城、镇到乡村的下行性流动占比极低,仅为1.02%。

山东省内流动人口中有63.61%是农业户籍人口,农业户籍人口主要来自镇,来自乡村的流动人口仅为8.42%。与2010年相比,2020年来自镇的农业户籍人口参与省内流动比重明显上升,由44.54%上升至55.19%,其中由镇到城的比重从29.07%上升至35.75%,由镇到镇比重从11.05%上升至16.93%,但由镇到乡的比重从4.42%下降至2.52%,这一农业户籍人口向城镇集聚的特征反映了山东省人口城镇化发展。

3.山东省人口流动的动因

笔者比较了2010年“六普”和2020年“七普”山东省内人口流动的原因。根据林成策[6]的研究,本文将人口流动原因分为工作型、学习型、社会型和其他四种类型,其中2010年的务工经商和工作调动都属于工作型;2020年新增了照顾孙子孙女、为子女就学和养老/康养三个流动原因,本文将其归为社会型流动。

2020年山东省内人口主要基于社会型原因而流动,该类流动人口占比高达52.19%。社会型流动又分为七种类型,因房屋拆迁、搬家而离开户籍登记地是其中最重要且增长最快的一种,占比高达20.65%,较2010年增加约8%;因家人工作或投亲靠友而离开户籍地是第二大流动原因(19.34%);婚姻嫁娶(3.82%)、照料孙子孙女(2.94%)、为子女就学(2.32%)、寄挂户口(1.67%)和养老/康养(1.45%)也是社会型流动的原因。

山东省省内人口流动的另外两个原因是工作和学习,2020年人数占比分别为29.2%和10.4%,两者均较2010年有明显下降。

三、结语

基于2010—2020年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分析了山东省人口流动规模和人口流动区域的特征,着眼点在于帮助学者和政府部门把握山东省人口流动的特征变化。虽然各级年鉴逐年公布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但以年鉴数据推断人口流动并不准确,统计局会根据普查数据修正之前各年年鉴数据[7],因而基于普查数据的分析才真实反映了山东省人口流动的最新特征。

2010—2020年是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省政府为此多次调整户籍政策以引导人口流向城镇。把握山东省人口流动最新特征及其变化,有助于评判户籍政策调整效果,为政府进一步完善户籍政策并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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