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部审计外包的质量控制路径研究
2024-03-27吴文兵
吴文兵
摘 要:如何控制内部审计外包的质量,是如今高校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文章基于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提出了从加强自身组织建设、调整内审工作机制、逐步推行盲审二审制、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四个方面进行质量控制。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 外包 盲审 协同双审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02-106-02
一、高校内部审计现状
2023年5月,云南省审计厅内部审计指导中心组织驻昆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召开业务研讨会,笔者借此机会,详细了解了高校内部审计现状。参加研讨会的14所高校中,13所设立了审计处,并成立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只有1所高校内部审计尚未从监审处、巡察室分离。各所高校内部审计人员普遍在3~7人,专业背景财务、会计、审计、经济居多,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极少。围绕着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任务,开展了财务预决算审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研项目审计、工程审计等审计业务。审计方式主要依赖于外包,自审主要是针对党费等一些上级部门或文件明确要求必须自审的项目。在各审计业务中,工程审计外包或准备外包的意愿最为强烈。
二、以工程审计为例,分析高校内部审计外包质量控制现状
高校的工程审计基本都实现了全覆盖,每年数十项、建设资金多达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工程项目,都要进行结算审核,最终出具定案表。有的项目因资金来源、规模、复杂程度还要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预算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由于内审力量薄弱,工程审计中最核心的造价工作基本上都选择委托专业的造价咨询机构,由造价咨询机构出具审核报告及定案表。内部审计人员负责沟通、协调、监管和复核。在实践中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因建设部门项目管理不到位、职能部门之间责任边界不清,加上造价人员处理争议的能力欠缺,甚至与施工单位暗中勾结,时刻把审计处推在前面,没有底线原则,缺乏职业判断,可能导致作为最后一道关口有定案权的内部审计机构承担了不该承担的风险。
二是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果不复核,一心想着造价咨询机构对审核结果已复核过,直接依赖造价咨询机构的审核结果就行,导致本来可以通过复核发现的错误未发现。
三是对于造价人员工作的评价,仅凭个人印象,缺少较为完善的评价体系。尽管合同中设置了造价成果质量违约条款,但一直未真正落实。造价咨询机构、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差异很大,有的不懂工程施工工序、工艺、材料,简单片面地依赖竣工图纸、投标文件等部分结算资料,忽视项目结算资料真实性、完整性、闭合性、合理性,如不复核或复核现场敷衍了事,价格简单套取合同单价。
四是造价咨询机构之间恶意竞争,故意压低价格中标,抢占市场,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由经验少的人做项目,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对其结果不复核只管签字盖章,如裸露围墙绿化提升预算编制中三角梅、火棘、蔷薇等未计价材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导致预算把关缺失。
三、内部审计外包质量控制的路径分析
(一)加强自身组织建设
组织结构调整。在大力提倡研究型审计的背景下,内部审计机构应建设成为扁平式的学习型、研究型组织,团结和气。组织把每一个建设项目作为一项研究课题分析思考高校高质量建设,由部门负责人将项目直接分配给具体的项目负责人员,而不是科室,避免科室内部分配产生矛盾。部门负责人提原则、要求,讲工作纪律,项目管理人员结合项目情况灵活把握,统筹审计工作,并向部门负责人分析汇报项目主要风险点,应对策略建议。部门负责人以项目完成情况而并非考勤,管理、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因为项目管理人员较多时候是在项目施工现场,或与建设部门沟通协调。
精选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可以少,但要精干,要有很强的专研精神和学习研究、沟通协调能力。对施工工序和所用材料规格、型号、价格、定额、价格指导、工程建材较为了解,工作认真负责,能够通过项目前期立项、清單拦标价编审结果、招投标材料、合同条款、竣工资料、结算书等资料,判断项目审核难易程度。
(二)调整内审工作机制
建立造价咨询机构日常管理机制,可以从请示汇报、现场管理、驻场管理等方面着手。加强请示汇报,要求造价咨询机构每月定期将受委托的学校建设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以文字及表格形式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审计处并进行现场汇报。加强现场管理,各造价咨询机构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参加与造价咨询业务相关的重要会议,现场负责人须参加与造价咨询相关的所有会议。重要会议及每周监理例会,须将会议情况形成会议纪要于会议第二日及时提交给审计处,并加强对会议决议事项执行情况跟踪督查。严格驻场管理,各造价咨询机构现场负责人及驻现场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驻项目现场开展工作。在驻场期间工作日,须每日通过钉钉APP按照规定时间段与地点进行考勤打卡。审计处每月将对考勤打卡情况进行统计,如果每月到岗次数达不到学校的要求,严格执行合同中驻场时间相关条款的约定。
实行审计项目备案制。要求建设部门在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时填写备案表,到审计处备案,审计处对项目情况进行调研,并根据项目规模、工程复杂程度等,决定开展审计工作的内容,有效加强了建设工程项目事前、事中审计监督,避免了过去项目完工后才告知,审计介入时点晚,审计效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实行三级复核制,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果实行工程审计科、部门负责人二级复核制,明确重点复核内容、复核责任,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
规范造价人员选择机制。根据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难易程度的了解,造价人员能力,确定拟询价对象,拟询价对象可以考虑定期注入适当比例的新鲜血液,增加拟询价对象的神秘性。评标时综合考虑价格、造价人员配备、造假人员处理争议的能力、以前项目完成情况评分。选择造价咨询机构必须是本着选择真正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造价人员出发,而非内审人员与外审人员之间的私人关系。整个选择过程公平公正但要注意保密,事前不透露拟询价对象,事后不透露询价结果。可以采取党建指导业务的思路,通过民主生活会来查摆约束内审人员。对于有固定合作单位的高校,一般常规的审计项目,由于相对简单,各造价咨询机构都可以胜任,可以采用抽签方式随机确定。对于审计难度较大的重点、重要项目,也可以采取双同步,同时由两家造价咨询机构背靠背审核。
实现内外协同双审。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第3201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建设项目审计中的每个阶段审计内容及重点,结合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各自优势,合理界定内部审计自审与外包边界,实现建设项目内外协同双审。全面、及时、系统梳理建设项目的管理状况、控制活动及业务活动情况,从宏观和微观两个维度反映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促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活动,提升建设项目建设质量。
(三)逐步推行盲审、二审制度
盲审制度就是为了隔断造价人员与施工单位之间可能发生的联系,而采取的如博士论文、重大科研项目评审一样的盲审制度。把项目外包给专业的造价咨询机构审计本身来说效益远大于成本,但由于目前结算资料上到处都有施工单位的信息,造价公司可能私自与施工单位进行关联,发生造价咨询机构利用审核定案权力而进行寻租行为,损坏建设单位利益。可以考虑高校之间建立盲审平台,隐蔽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信息。操作上就是在现有要求上增加一套隐藏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信息的结算资料。造价咨询机构在反馈需要沟通的事项时,同样地在现在的基础上增加一份不含审核单位信息的沟通文件。
二审制度就是为了督促造价咨询公司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省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现行工程造价依据,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可以对其审核结果再委托另一家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审,检查其审核结果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偏差率是否超过行业规定标准的一种做法。对于偏差率超过标准的,严格执行一审合同中逾期违约金、造价成果质量违约金等约定。
(四)建立内部审计外包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内部审计机构要对外包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具体操作中,每个项目审核完成,内部审计机构应向项目管理中与造价人员对接次数较多,了解其工作的现场人员了解造价人员工作情况,以及现场人员对其的评价,而对造价咨询机构形成一个闭环管理。设置造价失误工作记录表,用于日常登记经审计处统一认定的造价人员失职事例,记录表作为暂停或终止拟询价对象或合作单位资格的事实依据。建立内部审计外包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从造价人员项目请示汇报、现场管理、驻场管理、造价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处理争议能力、咨询成果偏差、答疑解惑表现、档案资料移交对每一个内部审计外包项目进行量化评分,定期考核评价。
四、总结
综上所述,控制内部审计外包质量是当前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征程上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应高度重视,积极思考控制路径,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外包效能。
[本文系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等院校内部审计外包的质量控制研究”(2018JS305)]
参考文献:
[1] 黄溶冰.内部审计外包的策略选择:组织柔性视角的案例研究[J].审计研究,2012(02):98-104.
(責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