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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外部驱动机制研究:基于战略联盟视角

2024-03-25王稳华陆岷峰朱震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24年3期
关键词:回归系数驱动转型

王稳华 陆岷峰 朱震

(1.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2.南京工业大学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41)

一、引言

数字经济是构建中国新发展格局和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强调要利用数字经济新优势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作为宏观经济的重要微观组成部分,企业数字化转型对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1]。然而,大多数中国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进程较慢、转型程度参差不齐、转型效果与理想水平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并且还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由于数字化转型具有转型成本高昂、阵痛期较长、失败风险较高等特点,企业容易陷入“不敢转”“不会转”和“不愿转”的困境[2]。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组织变革的新模式,数字化转型的推动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并且还需要技术能力和动态能力作为支撑。但在瞬息万变的数字化时代,单纯依靠组织自身的资源和能力已经难以满足数字化转型的需求。此时,加强与外部组织的战略合作或许是企业克服数字化转型中自身资源和能力不足的有效途径。因此,探究企业如何利用战略联盟合作助力自身冲破数字化转型障碍和困境,成为当前兼具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话题。

关于如何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既有研究基于不同层面和视角给出了不同的答案,主要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文献主要从企业自身层面展开,检验了组织结构变革[3]、数字资源和能力[4]以及管理层的特征[5-6]等内部要素对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另一类文献主要从企业外部层面展开,分别从宏观政策环境和微观企业间关系视角考察了制度政策支持[7]、营商环境改善[8]、供应链关系联结[9]和高管社会网络关系联结[10]等外部力量对数字化转型的助推作用。尽管这些研究对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内外部因素进行了有益探讨,但是基本上都将范围限定于单个企业或者同行业企业间的联结关系,忽略了企业和市场的互动关联效应。作为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资源配置手段[11],战略联盟以各方资源要素的互补性和协同性为基础,促进了联盟内各组织之间生产要素的流动[12],扩展了企业获取资源的边界和渠道,有助于企业从外部获得更多的技术、资源和知识等要素来突破自身资源和能力的制约,进而驱动数字化转型。与此同时,在现实中,随着外部营商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选择参加或建立战略联盟的现象日渐普遍,但是鲜有学者关注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和作用机制。因此,本文试图探讨以下问题:企业参与战略联盟是否有助于驱动数字化转型?战略联盟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机制是什么?企业如何更好地承接战略联盟对数字化转型的驱动作用?

基于此,本文从企业外部层面出发,基于战略联盟视角,以2009—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究企业参与战略联盟对数字化转型的影响、作用路径和边界条件。与既有研究相比,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目前虽然已有较多文献从企业自身和外部层面关注到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驱动因素,但是基本上都将范围限定于单个企业或者同行业企业间的联结关系,对企业和市场之间互动关联关系的关注较为匮乏。本文基于战略联盟产生的协同效应视角,探究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外部驱动机制,既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研究形成有益补充,又为现实中破解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障碍提供新视角。第二,受限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既有关于战略联盟的研究主要以理论研究、案例研究和问卷调查研究为主,采用大样本实证研究的文献较少。同时,在现实中,企业参与战略联盟的现象愈发普遍,但是关于战略联盟对企业发展会产生何种影响,目前学术界的研究结论存在正反两种观点。本文通过“文本分析+人工”方式获取企业参与战略联盟的数据,然后理论分析并实证检验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在拓展战略联盟经济后果研究的同时,也为战略联盟对企业产生的积极影响提供新的经验证据。第三,本文从协同创新能力、数字化投资和管理层视域方面揭示了战略联盟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机制,并从人力资本结构、企业科技属性、外部经营环境和高质量发展等层面出发,多维度地考察战略联盟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边界条件和经济后果,不仅有利于深化和全面认识战略联盟驱动企业发展的理论逻辑和结构化差异,而且也为差异化的政策引导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二、文献综述和研究假设

(一)文献综述

1.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相关研究

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实质是企业利用数字信息技术重塑和改造运营机制、生产流程和管理模式,以实现价值创造和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过程[13]。对于传统实体企业来说,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能够对生产效率[14]、信息披露质量[15]、内部劳动力市场[16]和高质量发展[17]等众多方面产生积极影响。但由于数字化转型具有资源投入大、周期长和风险高等特点,许多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容易陷入“不敢转”“不想转”和“不会转”的困境[2]。因此,探究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驱动因素已成为学术研究关注的热点话题。关于企业数字化转型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从外部环境和企业自身层面展开。其中,外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政府政策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营商环境改善。现有研究指出,财政支出政策[18]、税收优惠政策[19]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政策[7]等能够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制度保障,而地区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改善可以为企业数字化转型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8]。此外,率先完成数字化转型的同行业领先企业和客户企业可以形成引领和示范效应,协同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9];企业自身层面因素主要包括企业风险承担、资源配置能力和管理层特征。随着数字环境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剧增,提高创新等资源配置能力[4]、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20]、构建适应数字化应用的组织结构[3]等方式均有助于破除数字化转型的障碍和困境。此外,作为企业战略决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管理层在企业数字化转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战略思维和社会网络资源等因素均会影响其对数字化转型的认知和态度,进而影响数字化转型[5]。

2.战略联盟的经济后果研究

战略联盟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组织通过协议建立以资源和能力共享为基础,旨在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以及资源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组织合作方式[21]。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和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参加战略联盟,通过整合企业外部资源来获取新的竞争优势,以适应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现有关于战略联盟的经济后果研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文献从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和资源基础理论等视角出发,研究发现战略联盟能够对企业产生积极影响。一方面,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认为战略联盟是一种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混合组织形式[11],通过与联盟内组织建立长期和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有效缓解组织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减少交易成本、分担风险[22]。另一方面,资源基础理论认为战略联盟的本质是聚集和整合资源[21],它不仅可以促进联盟企业之间异质性和互补性资源的流动、转移和分享[12],而且还是企业获取外部信息、知识和资源的关键渠道[23]。通过参与战略联盟,企业能够获取新的信息、资源和能力,进而提高企业绩效[24]、抑制股价崩盘风险[25]、改善公司治理[26];另一类文献从委托代理理论视角展开,认为战略联盟会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尽管战略联盟能够带来诸多优势,但是因为联盟协调成本高昂和具有复杂性[27],加之联盟伙伴可能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容易导致联盟内信息的真实披露和有效流动可能很难实现[28]。另外,知识和技术的专用性会导致联盟内出现“搭便车”等道德风险问题,致使联盟存在较高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进而对企业的业绩和创新产生负面影响[29]。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为理解战略联盟与企业数字化转型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但是关于战略联盟对企业的影响尚未形成一致结论,并且主要集中于企业绩效和创新等方面,并没有延伸至更多的企业经营决策行为。另外,关于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因素研究也主要集中于政策支持、企业自身以及由社会网络关系产生的联结扩散机制等方面,尚未有研究从战略联盟视角,检验并揭示战略联盟在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作用。

(二)研究假设

1.战略联盟与企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转型是新时代下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选项”。在现实中,企业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的现象愈发普遍,但是在转型过程中却面临进程较慢、转型程度参差不齐、转型效果与理想水平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企业自身资源和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的要求。作为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组织形式[11],战略联盟将企业获取资源的边界从自身内部扩展到外部市场,有利于企业从外部获取数字化相关要素资源的支持,打破数字化转型中自身资源和能力不足的制约,为推动数字化转型提供新动能。具体而言,本文认为战略联盟能够助力企业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增强数字化投资和抑制管理层短视行为,进而帮助企业破除数字化转型难的困境。

首先,战略联盟能够助力企业提高协同创新能力,为驱动数字化转型提供能力支持。数字化转型本质上是一种技术改造和创新方式,由于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7],企业往往会独自进行相关的创新和转型活动。但是随着技术知识的多元化、创新范围的扩展和技术范式迭代速度的加快,单个企业依靠封闭式创新模式已经难以满足自身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向外部寻求联盟合作成为企业顺利转型的有效途径。一般而言,参与战略联盟的组织涵盖技术领先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创新主体,这些组织重视对基础技术的研发,往往具有领先的技术优势和不同的资源。根据资源基础理论,战略联盟能够聚集和整合联盟内各企业的资源[21],并且还可以促进联盟企业之间异质性和互补性资源的流动[12]。企业通过与这些组织建立战略联盟关系,可以加强在数字技术方面的合作,推动数字技术和知识在联盟成员之间流动和转移,形成优势互补的利益共同体,减少自身的资源浪费和精力消耗,同时也可以避免陷入某个技术创新的“能力陷阱”[30],进而降低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另外,战略联盟通过分享异质性和互补性的技术知识资源,能够帮助企业获得技术协同,缓解异质性技术知识的协调成本,从而提升企业的协同创新能力。当企业通过战略联盟提高协同创新能力时,能够改善企业数字技术硬件基础设施和环境,从而有助于企业推动数字化转型进程。由此可见,作为一种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的合作模式,战略联盟能够发挥协同效应,增加企业和联盟内其他组织间的联合研发创新活动,提高企业协同创新能力,进而促进数字化转型。

其次,战略联盟能够助力企业增加数字化投资,为驱动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支持。作为一项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系统性工程,企业数字化转型需要大量的数字化投资作为保障[1]。但囿于投资成本高昂和失败风险较高等问题,很多企业缺乏数字化投资意愿,并且还不能很好地将数字技术融入具体的业务和应用场景,最终陷入“不会转”的困境,而战略联盟可以有效解决转型中数字技术投资不足的问题。根据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战略联盟是各组织通过合作协议而建立的长期稳定的组织合作关系,通过强化联盟内各组织间的分工协作,能够有效减少企业在数字技术研究和开发方面的投入成本。同时,作为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混合组织形式,战略联盟将企业获取资源的边界从企业内部扩展到外部,不仅能够帮助企业从外部获得更多的数字技术资源[11],扩大和更新数字技术内容的知识库,还可以借助联盟平台,扩宽信息搜寻渠道,帮助企业减少有关数字技术信息的搜寻成本。另外,战略联盟内各组织间可以共同分担数字技术投资失败的风险,减轻单个企业在数字技术投资中的压力。随着投资成本和风险的降低,企业进行数字化投资的意愿得以提升,进而可有效缓解企业数字化投资动力不足的问题。与此同时,联盟内各组织之间数字技术资源要素的流动,有助于企业摒弃陈旧的创新规则和程序,提高企业数字化投资的能力和规模,筑牢数字化转型的技术“底座”,从而为企业顺利进行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保障。

最后,战略联盟能够抑制管理层短视行为,为驱动数字化转型提供智力支持。作为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战略决策者,管理层的认知对驱动数字化转型的效果具有重要作用[5]。但在现实中,囿于传统观念和路径依赖,管理层对数字化发展趋势的理解和认识不足,加之在有限理性条件下,管理层获取知识和资源的途径和方式有限,可能会造成管理层的短视行为,从而阻碍企业数字化转型[31]。而战略联盟可以深化组织学习,缓解管理层对数字化转型的认识不足,从而为驱动数字化转型提供智力保障。战略联盟是企业与外部组织进行信息流动和沟通的桥梁,能够为管理层获取和吸收更多前沿的数字化知识和信息提供平台,这种平台是先进技术集成的载体,能够赋能实体企业的发展[32]。借助平台思维和协同发展理念,管理层可以深化对数字化转型的认识和了解,从思想上缓解“不想转”的难题。另外,学习是企业促进自身转型发展的内在能力[9],也是联盟知识活动的重要内容[12]。在战略联盟内,领先企业的数字化转型经验积累可以为后来者的转型决策提供参考和借鉴。管理层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借鉴这些企业的数字化转型经验,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将这些历史经验提炼和内化为自身转型的知识和技能,进而能够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同时,在联盟合作协议框架下,联盟成员间频繁的沟通和交流,能够加速前沿数字技术信息的流动,减少管理层的信息理解偏差,进一步增进管理层对数字化转型的认识和了解,缓解管理层在数字化转型中的短视行为,进而更有利于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

基于以上分析,战略联盟能够助力企业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增加数字化投资和抑制管理层短视行为,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能力、技术和智力支持,进而驱动数字化转型进程。因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1企业参与战略联盟能够推动数字化转型。

2.不同人力资本结构情境下的战略联盟与企业数字化转型

人力资本是企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资源,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33]。根据员工组织匹配理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推动离不开与之相匹配的高级人力资本结构的支持[34]。在不同的人力资本结构情况下,战略联盟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效果可能会存在显著差异。一方面,高级人力资本是知识、技术和经验的载体,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35],他们能够通过干中学和模仿创新等方式增强企业数字技术创新,并且还能在数字化转型中解决硬件、软件的维护和修理问题,从而为顺利推进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保障。因而,在数字化转型方面,高级人力资本结构和战略联盟能够发挥协同效应,共同推动数字化转型。另一方面,高级人力资本具有较高的资源配置能力和吸收能力[36],当企业通过战略联盟合作从外部组织获取相关的数字新资源和新知识时,高级人力资本能够更好地消化、吸收和利用这些资源。同时,高级人力资本也能够更好地认识、理解和适应数字化转型要求,减少战略联盟合作中有关技术磨合和生产要素重新配置的阻力,顺利完成联盟合作内容和数字化转型工作任务,从而放大战略联盟对数字化转型的驱动作用。综上所述,企业提高高级人力资本结构程度,有助于更好地承接战略联盟的驱动作用,进一步推动数字化转型。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企业高级人力资本结构能够正向调节战略联盟对数字化转型的驱动作用。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样本和数据来源

本文以2009—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2008年12月科学技术部等六部委联合颁布《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该政策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参与战略联盟的发展,考虑到政策发挥作用具有滞后性,因此,本文将2009年作为研究样本的起始年份。战略联盟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战略联盟协议公告,经过作者团队手工整理后得到,数字化转型数据来自巨潮资讯网获取的上市公司年报,人力资本结构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专利申请数据来源于CNRDS数据库,其他财务数据均来自于CSMAR数据库。同时,本文对初始样本筛选如下:(1)剔除金融行业样本;(2)剔除被ST和*ST处理的样本;(3)剔除变量数据缺失的样本。经过处理后得到35 434个研究样本。为避免极端值对研究结果产生偏误,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上下1%的缩尾处理,同时在回归分析中采用了稳健标准误调整异方差的影响。

(二)变量定义

1.企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转型(Digital)是企业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来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转型升级的系统性过程[34],既有研究关于如何衡量企业数字化转型尚未达成一致。年报是企业对外披露经营状况、财务业绩等信息的官方权威文件,从年报中提取数字技术关键词能够较好地刻画数字化转型程度,并且该方法得到许多学者的应用[6,14,18]。在总结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借鉴肖土盛等(2022)[34]的研究方法,先是通过文本分析从公司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取数字技术的关键词。为了保证数据能够如实反映实际情况,本文将词根前存在“无”“没有”“尚未”和“不”等否定词的信息剔除,然后使用加总的关键词总词频除以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语段长度再乘以100衡量企业数字化转型。

2.战略联盟

借鉴黄勃等(2022)[12]的做法,根据上市公司发布的战略联盟公告设置上市公司是否参与战略联盟(Alliance)的虚拟变量衡量公司参与战略联盟的情况。具体地,首先,利用Python从巨潮资讯网获取上市公司发布的战略联盟协议公告,同时,为了准确反映上市公司参与战略联盟情况,本文剔除政府部门和其他机构发布的战略联盟协议公告以及对外公布终止、失败、停止实施等情况的战略联盟公告。其次,战略联盟具有合作期限,借鉴已有研究的做法,将尚未披露合作期限的战略联盟有效期设为3年。最后,根据对战略联盟公告信息的整理结果,设置上市公司是否参与战略联盟的虚拟变量Alliance,如果上市公司在t-2、t-1、t年至少参加过一项战略联盟活动,则Alliance为1,否则为0。

3.高级人力资本结构

高级人力资本结构主要表现为高学历和高技能等高层次人才在企业员工雇佣规模中占有较高的比重。因此,本文从学历结构和技能结构两个层面区分和衡量高级人力资本结构。在学历结构层面,使用受教育程度为本科及以上人数占企业雇佣员工总数的比例(Edustaff)进行衡量;在技能结构层面,使用技术人员人数占企业雇佣员工总数的比例(Skillstaff)进行衡量。

4.控制变量

借鉴现有研究[5-7],本文对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其他公司特征进行控制,主要包括:企业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资产回报率(Roa)、企业成长性(Growth)、企业年龄(Age)、董事会规模(Board)、独立董事比例(Indepe)、两职合一(Dual)、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资本密集度(Capital)、管理层持股比例(Mah)和企业现金流量(Cash),各变量的具体含义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及其定义

(三)模型构建

为检验上市公司参与战略联盟对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构建如下基准回归模型

Digitali,t=β0+β1Alliancei,t+λControls+δt+μj+ωi,t

(1)

在模型式(1)中,Digitali,t表示公司i在t年的数字化转型程度,Alliancei,t表示公司i在t年参与战略联盟的情况。Controls表示本文的控制变量,δt表示年份固定效应,μj表示行业固定效应,ωi,t为随机干扰项。β1为本文的关注重点,根据前文理论分析,本文预期β1为正且显著,即战略联盟能够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进一步地,为检验高级人力资本结构在战略联盟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中所发挥的调节作用,本文在式(1)的基础之上纳入高级人力资本结构和战略联盟的交互项,构建如下模型进行检验

Digitali,t=β0+β1Alliancei,t+β2Staffi,t+β3Alliancei,t×Staffi,t+λControls+δt+μj+ωi,t

(2)

在式(2)中,Staffi,t表示公司i在t年的高级人力资本结构情况,在回归分析中分别使用企业高学历结构(Edustaff)和高技能结构(Skillstaff)代替,其余变量和式(1)中相同。β3刻画了高级人力资本结构在战略联盟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调节作用,根据前文理论分析,本文预期β3为正且显著,即高级人力资本结构有助于强化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列示了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结果显示,企业数字化转型(Digital)的均值为0.19,标准差为0.43,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2.63,说明企业之间数字化转型的差距较大。企业参与战略联盟(Alliance)的均值为0.27,表明样本期内有27%的企业参与战略联盟。企业技术员工占全部员工比重(Skillstaff)的均值为0.19,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全部员工比重(Edustaff)的均值为0.25,表明我国企业雇员中高层次人才的比例还有待提高。其余控制变量与已有研究结果基本一致,未见显著差异。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二)基准回归结果

表3报告了战略联盟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基准回归结果。其中,列(1)为仅控制年份和行业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列(2)是控制企业特征因素,但不控制年份和行业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列(3)和列(4)是在控制企业特征因素的基础上,分别进一步控制行业和年份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以上结果显示,在不同的模型设定条件下,企业参与战略联盟(Alliance)与数字化转型(Digital)的回归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企业参与战略联盟能够显著推动自身数字化转型,本文研究假设H1得到验证。

表3 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影响的基准回归结果

(三)调节效应检验结果

表4展示了高级人力资本结构对战略联盟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调节作用结果。可以看到,列(1)中战略联盟与技术人员人数占全部员工比重的交互项(Alliance×Skillstaff)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列(4)中战略联盟与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全部员工比重的交互项(Alliance×Edustaff)也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企业高级人力资本结构程度越高,战略联盟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效果越好,本文研究假设H2得到验证。进一步地,本文根据技术人力资本结构和学历人力资本结构变量的同年同行业均值将样本分为高低两组,再次检验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差异。结果如表4的列(2)-(3)以及列(5)-(6)所示,可以看到,在技术人力资本结构和学历人力资本结构的高低两组样本中,战略联盟的估计系数为正且均在1%水平上显著,但是两者较高组样本中的系数明显高于较低组样本,并且通过了组间系数差异检验,该结果再次说明高级人力资本结构能够正向调节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驱动作用。

表4 不同人力资本结构下战略联盟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回归结果

(四)机制检验结果

前文实证检验发现,企业参加战略联盟有助于推动自身数字化转型,但通过何种路径发挥作用尚不清楚。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在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战略联盟能够助力企业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增强数字化投资和抑制管理层短视行为,进而为数字化转型提供能力支持、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持。为此,本文在式(1)的基础之上,构建式(3)和式(4)检验战略联盟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作用路径。

MidVari,t=β0+β1Alliancei,t+λControls+δt+μj+ωi,t

(3)

Digitali,t=β0+β1Alliancei,t+β2MidVari,t+λControls+δt+μj+ωi,t

(4)

在上述模型中,MidVar为中介变量,分别为协同创新能力(Unitpatent)、数字化投资(Digpatent)和管理层短视行为(Myopia)。其中,协同创新能力主要采用企业与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外部组织共同联合申请的专利数量加1取自然对数衡量,该指标越大,表明企业的协同创新能力越强;数字化投资主要借鉴蔡宏波等(2023)[1]的研究方法,采用企业数字技术专利申请数量加1取自然对数进行衡量,该指标越大,说明企业数字化投资越大;管理层短视行为主要借鉴胡楠等(2021)[37]的研究方法,采用公司年报中“短期视域”词汇总词频占MD&A总词频的比例乘以100得到,该指标值越大,管理层的短视行为越严重。

表5列示了企业参与战略联盟驱动数字化转型路径的检验结果。关于协同创新能力路径,本文基于“战略联盟—协同创新能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路径进行识别检验,列(1)—(2)是检验结果。可以看到,在列(1)中,企业参与战略联盟与协同创新能力的回归系数为0.06,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企业参与战略联盟能够提升企业协同创新能力。在列(2)中,企业协同创新能力与数字化转型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企业协同创新能力的提升有助于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同时战略联盟与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回归系数仍然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并且通过了Sobel检验,说明战略联盟能够助力企业提升协同创新能力,进而为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能力支持。

表5 战略联盟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路径检验结果

关于数字化投资路径,本文基于“战略联盟—数字化投资—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路径进行识别检验,列(3)-(4)是检验结果。可以看到,在列(3)中,战略联盟与数字化投资的系数为0.02,为正且在10%水平上显著,说明战略联盟能够提高企业数字化投资水平。在列(4)中,数字化投资与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提高企业数字化投资水平有助于推动数字化转型。同时战略联盟与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回归系数仍然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并且通过Sobel检验,说明战略联盟能够通过提升企业数字化投资水平,进而为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支持。

关于管理层短视行为路径,本文基于“战略联盟—管理层短视—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路径进行识别检验,列(5)—(6)是检验结果。可以看到,在列(5)中,战略联盟与管理层短视行为的回归系数为-0.01,为负并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战略联盟能够抑制管理层短视行为。在列(6)中,管理层短视行为与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回归系数为负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管理层的短视行为会抑制企业数字化转型,而战略联盟与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回归系数仍然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并且通过Sobel检验,说明战略联盟能够抑制管理层的短视行为,进而为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智力支持。

(五)内生性检验

第一,企业选择参与战略联盟可能会受到企业各种特征的影响,并且是否参与战略联盟是企业本身的战略决策,具有较强的样本自选择问题。为此,本文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重新检验基准回归结果。具体地,本文以各项控制变量为协变量,将参与战略联盟的企业作为实验组,利用Probit模型并且按照1∶1有放回的匹配原则,构建与实验组得分相近的对照组样本,再利用匹配后的样本重新回归检验战略联盟对数字化转型的影响。表6中列(1)结果显示,参与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回归系数仍然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本文基准研究结论较为稳健。

表6 内生性检验结果

第二,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可能受到某些未观测变量的影响,导致本文可能存在遗漏变量问题。同时,考虑到企业参与战略联盟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可以采用多期DID方法消除公司个体间差异和时间趋势导致的偏误,进而得到战略联盟对数字化转型的“净效应”。为此,本文在PSM的基础之上,采用多时点DID方法重新检验战略联盟对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具体地,先设置Treat变量区分实验组和对照组,若企业在样本期内参与战略联盟则赋值Treat为1,否则赋值Treat为0。然后设置Post变量区分企业首次参与战略联盟前后的时间,若企业第一次开始参与战略联盟及以后年度赋值Post为1,之前的年度赋值Post为0。由于企业参与战略联盟的首次时间不尽相同,因此采用多时点DID模型检验处理效应Treat×Post与数字化转型的回归系数。表6的列(2)结果显示,处理效应Treat×Post与数字化转型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参与战略联盟的确有利于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

第三,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失败的风险较大,可能会推动企业开展战略联盟合作,以减少数字化转型中的风险,进而导致本文研究结论可能有反向因果的内生性问题。为此,本文选取企业注册地水稻种植面积占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例(Rice)作为工具变量,进行2SLS检验。选择水稻种植面积占比作为工具变量的原因在于水稻理论(The Rice Theory),该理论认为种植水稻的地区具有很高的团结协作文化和集体主义精神。这些文化氛围和精神内核会提高所在地区企业进行战略联盟合作的意愿,但是水稻种植并不会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决策,因而符合工具变量选取的要求。表6的列(3)结果显示,工具变量(Rice)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企业参与战略联盟的决策会受到水稻种植地区团结协作文化氛围的影响。对于工具变量的适用性,表6中的结果显示,不可识别检验Kleibergen-Paap LM统计量为80.92,弱工具变量检验的Kleibergen-Paap Wald F统计量为81.17,高于弱工具变量检验10%临界值的16.38,表明本文选取的工具变量不存在识别不足和弱工具变量问题。表6的列(4)结果显示,战略联盟的回归系数仍然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在缓解反向因果后,企业参与战略联盟推动数字化转型的结论依然成立。

第四,战略联盟对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可能是某些遗漏变量产生的影响,比如某些因素可能既会影响企业参与战略联盟,又会影响数字化转型。但是,如果人为随机改变企业参与战略联盟的情况,企业数字化转型不会发生变化或降低,则意味着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并不是由其他遗漏因素造成。为此,本文采用安慰剂检验对式(1)进行重新检验。具体而言,本文设置随机模拟战略联盟的变量,同时保持其余变量不变,然后使用随机模拟战略联盟变量对数字化转型进行重新回归分析,表6的列(5)结果显示,随机模拟战略联盟变量的回归系数不显著,表明战略联盟对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不是遗漏变量所导致。进一步地,本文进行500次安慰剂检验,查看随机模拟战略联盟变量回归系数的分布情况。图1的结果显示,重复检验后的观测值分布在0附近且近似于正态分布,再次说明本文回归结果并非由其他非观测因素产生,相关研究结论依然较为稳健。

图1 安慰剂检验结果图

(六)稳健性检验

第一,本文研究结论可能会受到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测量误差的影响,为此,本文采用替换变量的方法缓解上述问题。一方面,借鉴聂兴凯等(2022)[15]的研究,使用数字化技术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总额的比例衡量企业数字化转型。另一方面,借鉴陈红等(2023)[25]的研究,使用企业战略联盟公告数量之和加1取自然对数衡量企业参与战略联盟。重新检验的回归结果如表7的列(1)-(2)所示,结果显示,在替换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后,本文研究结论依旧较为稳健。

表7 稳健性检验结果

第二,本文数字化转型变量为非负连续型变量,使用OLS进行线性回归可能会导致研究结论存在估计偏误。另外,企业数字化转型容易受到自身特征以及随时间和行业变化的产业政策的影响。为此,本文分别使用Tobit回归模型、控制个体固定效应和联合控制 “行业-年度”固定效应重新进行检验。表7的列(3)-(5)结果显示,在一系列重新更换回归模型后,战略联盟和数字化转型的回归系数仍然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本文研究结论仍然较为稳健。

第三,战略联盟具有时效性,企业可能会退出战略联盟,为了排除企业退出战略联盟对本文结论造成的影响,本文更换样本以进一步检验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借鉴黄勃等(2022)[12]的研究做法,本文将战略联盟有效期设定为3年,在保留了上市公司首次参与战略联盟前后各三年的样本后重新进行回归检验。表7的列(6)结果显示,在重新更换样本后,战略联盟对数字化转型的回归系数仍然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本文研究结论依然较为稳健。

五、进一步分析

(一)不同联盟合作机制下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

在不同的联盟合作机制下,战略联盟对企业间要素流动的促进作用不尽相同[12]。因此,本文认为不同的联盟合作机制会影响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驱动效果。具体而言,从战略联盟类型看,战略联盟可分为股权式联盟和契约式联盟[11]。股权式战略联盟是企业通过股权投资组建而成的独立经济实体,它具有正式的治理结构,对联盟的决策和日常运作具有独立管理权[12],而契约式联盟是通过签订契约而形成的合作关系,组织形式相对松散,协调成本较高[27]。相比契约式联盟,股权式战略联盟更能加速企业间的知识和资源等要素流动,更能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因此,本文预测股权式联盟能够强化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从战略联盟合作对象看,企业联盟合作的对象主要有企业、政府部门以及科研院所等组织。在数字化转型中,不同的联盟合作对象给企业带来的资源存在显著差异。如果合作对象为企业,由于在生产业务流程、组织结构和运营管理模式等许多方面具有相似性,企业之间的转型经验可以相互借鉴,并且频繁的企业间交流和合作更有利于企业之间的数字资源和知识等生产要素流动,进而更有助于推动数字化转型。如果合作对象为政府部门,则企业可以享受到诸如数字基础设施、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等政策红利,进而更有助于企业推动数字化转型。如果合作对象为高等院校,双方之间的合作内容更多的是人才培养和成果转换方面的合作,这些合作内容对驱动数字化转型的效果可能并不理想;从战略联盟合作内容看,若联盟各方在合作协议中预设数字化转型相关内容,则能够加强联盟各方在数字化转型方面的沟通和合作,更有利于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为此,借鉴黄勃等(2022)[12]的研究做法,本文从战略联盟类型、联盟合作对象和联盟合作内容三个方面,设置战略联盟是否是股权式联盟(AlliEquity)、是否为契约式联盟(AlliBilateral);联盟合作对象是否为企业(AlliCompany)、是否为政府部门(AlliGovern)、是否为高等院校(AlliCollege);联盟合作内容是否涉及数字化(AlliDigit),并将上述变量与企业参与战略变量进行交乘,进一步检验不同联盟合作机制下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

不同战略联盟机制下战略联盟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回归结果显示(1)篇幅所限,留存备索。,在战略联盟类型方面,战略联盟与股权式联盟交互项的回归系数在10%水平上显著为正,而战略联盟与契约式联盟交互项的回归系数不显著,说明相比契约式联盟,股权式联盟能够强化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在战略联盟对象方面,战略联盟与联盟对象为企业和政府部门交互项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均在1%水平上显著,而战略联盟与合作对象为高等院校交互项的回归系数不显著,说明联盟对象为企业和政府部门可以显著增强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而合作对象为高等院校则对战略联盟的驱动效果并不显著。最后,在联盟合作内容方面,战略联盟与联盟内容涉及数字技术交互项的回归系数为正且显著,说明相比合作内容未涉及数字技术,联盟内容涉及数字技术更能发挥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

(二)战略联盟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异质性分析

企业参与战略联盟对数字化转型的驱动作用可能会因企业自身特征和外部经营环境而存在异质性。本文接下来主要从企业自身科技属性和外部所处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两个方面进一步讨论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异质性影响。

1.企业科技属性

从企业自身特征层面看,由于技术优势和资源禀赋的差异,战略联盟对高科技企业和非高科技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可能会存在显著差异。相比于非高科技企业,一方面,高科技企业在高级人力资本和数字技术积累方面具有先发优势,能够助力数字技术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另一方面,高科技企业能够获取相应的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能够为数字化转型提供一定的现金流支持。本身具有的资源和技术禀赋优势,再加上战略联盟为其提供的外部资源支持,高科技企的数字化转型进程应该更快,效果也更明显。为此,借鉴聂兴凯等(2022)[15]的研究,本文根据企业科技属性(Hightech),将研究样本分为高科技企业和非高科技企业两组样本分别进行检验,并同时在回归模型中添加战略联盟和企业科技属性的交互项(Alliance×Hightech)进一步检验。结果显示(2)篇幅所限,留存备索。,战略联盟在高科技企业和非高科技企业组中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均在1%水平上显著,但在高科技企业组中的系数明显大于非高科技企业组,并且还通过组间系数差异检验。同时,战略联盟与企业科技属性交互项(Alliance×Hightech)的回归系数也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以上结果说明战略联盟不仅能够在高科技企业数字化转型中“锦上添花”,而且还能在非高科技企业数字化转型中“雪中送炭”,均能促进两类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但相比非高科技企业,战略联盟对高科技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更明显。

2.知识产权保护强度

从企业外部环境层面看,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企业进行创新活动的重要外部制度保障。在不同强度的知识产权保护地区,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驱动作用可能存在显著差异。作为一种前沿的技术革新过程,企业数字化转型需要大量的数字技术创新作为支撑,而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激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竞争力,进而为企业数字化转型筑牢技术“底座”。另外,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减少战略联盟内各组织之间有关专利技术的法律纠纷,为联盟内知识、技术和标准等数字资源要素的流动、转移和分享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进而更有利于释放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驱动作用。为此,借鉴吴超鹏和唐菂(2016)[38]的研究,本文从知识产权执法和司法保护两个层面,采用各地区知识产权侵权案数占总人口的比重和律师人数占总人口的比重两者取平均值,同时对该变量取自然对数(IPR)衡量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根据行业年度中位数将研究样本分为知识产权保护高低两组样本分别进行检验,并同时在回归模型中添加战略联盟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交互项(Alliance×IPR)进一步检验。结果显示(3)篇幅所限,留存备索。,战略联盟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高低两组样本中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但在知识产权保护较高组中的系数明显大于知识产权保护较低组,并且还通过组间系数差异检验。同时,战略联盟与知识产权保护交互项(Alliance×IPR)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以上结果表明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更有助于发挥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驱动作用。

(三)战略联盟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经济后果

数字化转型是企业构筑竞争优势的关键举措,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那么,战略联盟在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后,其竞争优势和高质量发展是否得到显著提升呢?为此,本文分别从企业生产率、企业价值和企业市场竞争力三个方面,构建如下模型,进一步检验战略联盟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后的经济后果。

ResultVari,t=β0+β1Alliancei,t+λControls+δt+μj+ωi,t

(5)

ResultVari,t=β0+β1Alliancei,t+β2Digitalit+λControls+δt+μj+ωi,t

(6)

在上述模型中,ResultVar为经济后果变量,分别为全要素生产率(TFP_op)、企业价值(TobinQ)和企业市场竞争力(PCM)。其中,全要素生产率主要借鉴黄勃等(2022)[12]的研究做法,采用Olley-Pakes法(OP法)计算得到,该指标值越大,企业的生产率越高;企业价值主要借鉴宋敬等(2023)[6]的研究做法,使用TobinQ值进行衡量,该指标值越大,企业的价值越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主要是借鉴Peress(2010)[39]的研究做法,采用勒纳指数进行衡量,该指标值越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越强。回归结果显示(4)篇幅所限,留存备索。,战略联盟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同时数字化转型和战略联盟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均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战略联盟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后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同样地,战略联盟对TobinQ值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5%水平上显著,同时数字化转型和战略联盟对TobinQ值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分别在1%和5%水平上显著,表明战略联盟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后能够显著提升企业价值。战略联盟对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同时数字化转型和战略联盟对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分别在10%和5%水平上显著,表明战略联盟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后能够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以上结果表明战略联盟通过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够获取竞争优势,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六、结论与启示

企业数字化转型对驱动中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瞬息万变的数字经济时代下,单纯依靠企业自身的资源和能力已经难以满足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加强与外部组织的战略合作或许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破局之道”。本文基于战略联盟视角,以2009—2022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从企业外部层面出发,探究企业如何利用战略联盟驱动数字化转型。研究结论如下:首先,企业参与战略联盟能够显著驱动数字化转型,并且高级人力资本结构能够增强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驱动效果。其次,从作用路径看,战略联盟有助于企业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增强数字化投资和抑制管理层短视行为,从而驱动数字化转型。再次,股权式联盟合作模式、联盟合作对象为企业和政府部门、联盟合作内容涵盖数字技术有利于增强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驱动作用。另外,战略联盟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驱动作用会因企业科技属性特征和外部环境而呈现出显著的异质性。与其他企业相比,在高科技企业和地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高地区的企业,战略联盟对数字化转型的驱动效果更为明显。最后,战略联盟通过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够显著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企业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有助于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的政策启示在于:

第一,构建和完善对战略联盟和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体系。根据本文研究可知,战略联盟是企业破除数字化转型难题的有效途径,能够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因此,政府应积极搭建战略联盟合作平台,培育企业协同创新的服务生态圈,充分发挥战略联盟在资源配置中的整合和协同作用,加快推动生产要素市场化发展,引导并鼓励企业加入战略联盟,助力企业破除数字化转型困境。另外,企业数字化转型需要资金和技术支撑,政府部门应当在战略联盟和数字化转型方面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政策,从税收优惠、政府补贴和畅通融资便利性等方面提供财政政策支持,并正确引导社会资源流入数字技术创新,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基础技术保障。

第二,聚焦市场主体具体需求,不断改进和优化营商环境,增大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经济效益。本文研究发现较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企业通过战略联盟驱动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外部条件。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建立数字技术专利的确权和交易制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大对专利侵权的处罚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为维护企业数字技术创新的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另外,本文研究还发现企业通过战略联盟驱动数字化转型后能够显著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面向企业的数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战略联盟和数字技术在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三,着眼企业内部实际条件,有针对性地推动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的战略联盟合作机制。本文揭示和厘清了战略联盟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具体路径和自身需要具备的内部条件,以及在不同联盟合作机制下这一驱动效应的效果差异,为企业驱动数字化转型提供了理论指导。因此,企业应当着眼于自身资源和能力的实际情况,结合数字化转型的难点和痛点,选择合适的战略联盟合作机制、合作对象和合作内容,走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特色的数字化转型之路。另外,企业应重视人力资本在技术积累、组织改革和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重要性,既要积极通过外部招聘高素质和高技能人才,也要加强对现有员工的教育培训,不断优化调整企业人力资本结构,为推动自身数字化转型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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