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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对统一大市场的影响研究:理论机制与实证分析

2024-03-25张毅常洪旺王军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24年3期
关键词:统一要素变量

张毅 常洪旺 王军

(1.贵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北京 100070)

一、引言

如何有效解决市场分割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议题,自我国改革从打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条块分割开始,一直在不断寻求完善市场体系并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1]。虽然经过长期的努力和建设,我国要素市场化发展取得长足进展,但各种因素交叠导致要素市场发育滞后和市场分割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严重制约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对分割而言,政策统一、规则一致和执行协同的统一大市场应运而生。统一大市场代表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等内涵特征[2]。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意见认为加快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支撑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明确提出在新发展阶段要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形成内外联动、供需互促、公平竞争的良性发展格局。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在于营造公平有效的市场环境,促进要素自由流通,实现市场内外连接并有效降低交易成本。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经济这一新经济形态正逐步形成和壮大,已成为牵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抓手。数字经济自带市场化内驱动力,数字经济相关技术不断变化,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技术的数字经济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彰显了其应有效能,对市场组织形式和结构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特别是数字经济在市场规模、市场效率、区域分工、行政规范等方面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意义重大。显然,数字经济发展和统一大市场建设相辅相成,已成为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推手。然而,关于数字经济影响统一大市场这一主题,现有研究并不多见,仅有少量文献从单一的视角对数字经济影响统一大市场发展进行了讨论。这些文献大多认为数字经济在宏、微观层面对要素市场结构和效率产生了显著的影响[3],有助于改善资源配置效率进而促进统一大市场发展[4-6]。从理论上而言,数字经济为解决不同区域、行业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等问题,促进市场竞争、深化分工合作,在更大范围内整合、配置资源,提高市场效率和市场统一性,形成高效、健康的统一的市场发展格局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然而在实践中,数字经济与统一大市场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数字经济是否对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起到了驱动作用?数字经济影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机制又有哪些?

对上述问题的探讨和回应无疑是必要的,然而,现有研究对数字经济影响统一大市场的关注程度不够,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挖掘。因此,在数字经济发展浪潮席卷全球的背景下,面对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抢占未来国际竞争制高点双重历史性任务,揭示数字经济对统一大市场的影响以及理论机制,对打破国内市场分割,消除区域发展壁垒,重塑国内市场发展格局,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较之已有研究,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主要如下:第一,现有文献在考察数字经济对统一大市场的影响时,研究视角单一,本文则将技术创新、市场竞争和政府治理纳入数字经济影响统一大市场的分析框架,丰富和扩展了数字经济影响统一大市场的理论机制研究。第二,既有研究虽然在数字经济影响统一大市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通过严格的数理模型论证二者关系的文献却鲜有,本文通过构建相关数理模型严格证明了各变量间的经济学逻辑与数量关系,弥补了现有研究在理论模型构建方面的不足。第三,本文的异质性分析为不同要素市场化建设提供了参考,这对于要素市场协调发展、进一步实现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通过对已有文献的梳理发现,现有文献分别在数字经济发展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2,7],伴随数字经济的繁荣壮大,部分学者关注到了数字经济对统一大市场的影响,有关数字经济影响统一大市场方面的研究也逐渐展开[8],形成了若干研究成果。然而,这些文献对数字经济影响统一大市场发展的研究重点在于定性分析,定量研究和数理分析的文献较少。鉴于此,本文在现有文献的研究基础上通过数理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的方法,进一步深入探究数字经济对统一大市场的影响效应及其作用机制。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在于有效解决突出的市场分割问题,近年来,我国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成绩斐然,但严峻的市场分割问题仍未在根本上得到扭转,并已成为掣肘统一大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对如何有效解决市场分割问题的讨论无疑是必要的。当前关于市场分割的文献主要聚焦于指标测算和影响因素两方面。指标测度方面的文献主要有生产法[9-10]、地区贸易流量法[11]、价格法[12-13]、经济周期法[14]和问卷调查法[15]。关于市场分割影响因素主要集中在体制转轨[16]、城乡二元结构[17]、政策非市场化干预[18-19]、行政区划[20]和赶超战略[21]等方面。综上,关于市场分割影响的讨论不在少数,但仅有少量文献讨论了数字经济对市场分割和统一大市场影响。

近年来,以数字经济发展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国内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数字网络技术广泛渗透于经济社会各个方面,促进了生产要素跨越组织、地理边界自由流动和共享,有效破除了地方政府非市场化干预、区域垄断等因素对区域市场分割的影响,对推动市场从分散到整合、分割到统一具有重要的功能性作用[22-23]。基于此,范欣等(2017)[24]研究发现,数字、信息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发展可以有效提高交易效率进而促进统一大市场的发展。具体地,数字经济有助于加快资本、劳动、技术和数据等要素市场化进程,推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缩小区域发展差距进而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25]。数字经济不仅有助于要素市场化建设,其自身也兼具“生产要素化”和“配置市场化”双重特性,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本身意味着要素市场化的不断完善[26]。然而,还有一些持相反观点的学者认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将导致竞争加剧,从而引发垄断分割,且受“极化效应”的影响,区域间互联网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反而会加剧相邻地区的市场分割水平[27]。

现有文献除直接讨论数字经济对统一大市场的影响之外,还初步尝试对数字经济影响统一大市场的机制进行讨论。首先,部分学者认为,数字经济对统一大市场的影响取决于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数字经济时代,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有效实现市场主体信息共享、要素互联,打破市场信息“孤岛”,促进要素市场从分割走向统一[28]。其次,有效的竞争体系是数字经济影响统一大市场的另一关键因素。在政治锦标赛和地方利益保护的驱使下,我国普遍存在非公平税收优惠、产业政策进而形成分割的要素市场体系。于左(2022)[29]认为公平有效的竞争秩序有助于高标准、统一的要素市场体系建立,规范不当的市场干预进而实现统一大市场建设。最后,有效发挥政府治理效能是调节数字经济影响统一大市场的必要条件[30]。由于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政府能够及时利用大数据技术充分掌握市场信息进而对市场行为进行有效调控和监管,减少地方政府间的分割竞争行为。数字政务平台的搭建和发展提升了信息透明度,使政府治理能力得到提升,为破解制度性和非制度性市场分割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地,政府治理效能的发挥将有效促进生产要素高效、自由流动,为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和形成保驾护航[31]。

综上可知,既有研究在数字经济影响统一大市场上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和意见,且关于数字经济影响统一大市场的作用机制缺乏系统论述,因此,对于二者的探究仍具有改善空间和边际讨论的可能性,本文在现有研究基础上从理论和实证出发系统论证和检验数字经济对统一大市场的影响及其经济效应,以期对现有研究形成有益的补充。

三、理论基础与机制分析

(一)理论基础

以Jones(2011)[32]有关中间产品错配的模型为参照,本文将市场分割引入理论模型中,讨论市场分割对资源错配效率的影响。考虑一个生产函数与基准模型相同但面临市场分割的代表性企业i。首先,将代表性企业i的生产函数设定为柯布—道格拉斯形式

(1)

其中Ai为代表性企业i的生产力水平,Ki、α为企业能在本地要素市场上购买的资本要素及其份额,Li、(1-α)为企业能在本地要素市场上购买的劳动要素及其份额,Xi、σ为企业不能在本地要素市场上购买的中间品及其份额,当市场分割严重时,产业链、供应链出现堵点、断点,企业生产便面临Xi短缺的制约。

N个企业的产出除了作为中间产品继续投入生产之外,剩下的部分将作为经济的最终产品供社会消费。宏观经济的总产出Y依然由N个企业的产值Yi(i=1,…,N)共同决定,设其表达式与基准模型相同,为

(2)

设宏观经济各要素的总使用量分别为K、L和X,有

(3)

(4)

(5)

假设要素市场不存在资源错配,设N个企业使用中间产品的比例分别为xi(i=1,…,N),那么可得国内生产总值Y的表达式为

(6)

对该式求最优化,只有当每一个企业都满足条件xi=θi时,该表达式才能达到最大值,同时意味着市场分割并未对企业生产造成负面影响。

考虑市场分割在微观层面对企业生产的影响,为了简化分析,本文继续考察代表性企业,并对其做了几点假设(1)第一,无论是本地亦或是外地的要素市场都不存在资源错配,企业生产不受资本、劳动配置效率的影响;第二,因市场分割的存在,企业所需的k种要素因为产业链残缺不全而无法获取,企业将这k种要素的需求用当前能获取到的N-k种要素代替;第三,将k的大小与市场分割的程度相等同,即市场分割的程度越低,企业生产面临的约束k越小,反之,市场分割的程度越高,约束k越大。。根据上述假设,即使要素市场的运行是有效率的,但是市场分割和市场不统一,会使得经济区域间的资源配置效率严重降低,即

(7)

(8)

(9)

由于(1-τ)<1,从而市场分割导致的供给约束必然会使得宏观经济总体TFP水平下降,为原来水平的(1-τ)σ倍,其降低幅度是企业面临的供给约束k和生产要素的份额σ的函数,而供给约束k又由市场分割的程度高低所决定。

参照王军等(2022)[33]关于数字经济、配置效率与错配矩阵的讨论,在不考虑市场分割而仅考虑资源错配的情况下,错配矩阵由下式给定市场分割会影响两个区域的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对模型进一步扩展。那么数字经济又该如何矫正或改善这种资源配置扭曲?进一步地,假设中间厂商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经济区域A和B,两个经济区存在市场分割,市场分割下两个经济区域中的中间厂商拥有一定的市场势力,A区域均有N/2个中间厂商。市场分割现象的出现使中间厂商可以在要素市场上设定高于要素生产成本的垄断定价,且能够实行差异化定价。具体来说,对于一个中间产品需求者而言,其不仅面临本区域普遍存在的资源错配带来的扭曲系数τ,其资源配置还会因市场分割所带来的差异化定价而扭曲。设属于A区域的中间产品供给者在本区域A对自己售卖的中间产品进行补贴dij,在B区域对自己售卖的中间产品加价dij,B区域的中间产品供给者亦然,那么考虑市场分割对资源配置状况的影响,错配矩阵将改写为式(11)

(10)

(11)

结合基准模型的生产函数决定式,将其改写为中间产品的形式,且将劳动要素也视作一种中间产品,从而有

(12)

式(12)中,Yi为企业i的产出,Xij为企业i关于第j种中间产品的使用量,Ai为企业i的生产率水平,αj为企业i关于第j种中间产品的系数,用以刻画中间产品Xij在企业生产中的相对重要程度,假设不存在要素收入份额较高的中间产品,即有0<αj<0.5且j=1,…,(N+1)。

在考虑市场分割之前,由于要素市场化程度不足和政策的过度干预,微观市场主体组织生产将面临要素市场的特定扭曲,使最终产品生产企业i(i=1,…,N)在要素市场上面临差异性价格Pij=Pj(1+τXij),而在考虑了市场分割之后,最终产品生产企业i在要素市场上面临差异性价格变为Pij=Pj(1+τXij±dij),其中当最终产品生产企业i在本区域购买中间产品时,其面临的价格为Pij=Pj(1+τXij-dij),反之,当其在对方区域购买中间产品时,其面临的价格为Pij=Pj(1+τXij+dij),τij被定义为要素市场本身存在的资源错配所带来的扭曲系数,而dij的则是市场分割所带来的扭曲系数。设企业i的产品价格为Pi,其利润函数为

(13)

对该式求解最优化可得企业i的中间产品Xij使用量被资源错配和市场分割同时扭曲为

(14)

因此可以计算特定企业i在要素市场中面临的扭曲程度为

(15)

观察式(15)可知,在考虑市场分割之后,特定企业所面临的要素配置扭曲程度更高了,市场分割的存在加剧了要素配置扭曲。

(二)数字经济的引入

统一大市场建设是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的关键支撑,而畅通生产要素流动是统一大市场的关键节点,因此,打造高效的要素流通体系对实现统一大市场建设至关重要。随着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数字技术有效连接生产要素供需两端,打破市场分割进而形成高效、统一的要素流通和市场体系。

数字经济的虚拟性、高渗透性、易共享性和突破地理时空限制的特性能有效打破市场分割的局面,特别是数字化平台推动要素在时间和空间的自由流动,弱化了各区域因条块分割导致的市场壁垒,提升了地区资本、劳动等要素的供需匹配度。由此可见,数字经济通过有效改善区域市场分割的状况,实现要素合理有效配置。参照王军等(2022)[33]的做法,定义矩阵中各元素的期望值为Eτ*,i,s(D),错配矫正矩阵τ*的方差为Ωτ*(D),进而有

Eτ*,i,s(Di)=Eτ*,i,s[τi,s±dij-κi,s(Di,T)|Di]

(16)

(17)

(18)

(19)

由于τXij相对于1足够小,并由于0<αj<0.5,从而有0<αj/(1-αj)<1,考虑一个以αj/(1-αj)为指数的凹函数

(20)

从而根据凹函数的定义有

(21)

由上式可知,在数字经济下,中间厂商以公平价格售卖中间产品是有利可图的,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促进了要素的自由流动,打破了地方保护、企业垄断等形成的空间分割、限制,推动了要素市场从分散到整合、从分割到统一,从根本上改善我国市场“以邻为壑”的分割现象,有助于市场进一步向一体化整合发展。

H1数字经济有利于调节市场分割,促进市场由分割走向整合,从而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发展。

(三)数字经济影响市场分割和统一大市场的理论机制分析

1.技术创新

结合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实际,当数字化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经济发展、产业变革、企业生产,新支点、新动能的出现将会给广义的技术创新带来提升空间。

(22)

式(22)的等式两边对企业掌握的数据量Di求偏导可得

(23)

此时企业的最优化问题变化为

(24)

进一步地,当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后,其所产生的经济效应会对既有的市场分割现象产生影响,宏观经济整体的技术水平的提升会使最优化问题被改写为

(25)

由式(25)可知,在宏观经济存在市场分割的条件下,数字经济发展通过推动技术创新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这意味着,数字经济发展推动了技术创新,进而有效调节了由市场分割所带来的资源配置效率损失。

H2数字经济的发展通过提升技术创新水平进而有效缓解当前市场分割水平,促进要素市场化一体化发展,最终实现统一大市场建设。

2.市场竞争

考虑数字经济的发展提高了经济活动的市场竞争程度,随着数字经济的繁荣壮大,数字技术等新技术不断涌现,促进既有企业技术进步和市场规模的扩大,潜在进入者通过研发和更新既有技术以获取更多市场份额,潜在进入者和既有市场占有者必然因争夺市场份额而产生竞争。

当市场竞争程度提升后,假设企业在数据要素市场上对数据要素的需求量提升了,考虑一种情形,原本一个居民的个人数据只被一家企业需要,此时该居民的个人数据被多个企业需要,市场竞争程度越高,就会有越多的企业向居民购买个人数据。落实到数理模型上,居民向一家企业出售一单位数据的价格为PD,当宏观经济的市场竞争程度由于数字经济发展而提升后,设居民可以向n家企业出售这一单位数据,即n家企业会为同一单位的数据向居民付费,假设每家企业为这一单位数据所支付的费用是相等的,那么居民向一家企业出售一单位数据的报酬为WD=n(PDDS),n家企业同时支付一单位数据的价格PD,市场上的企业数量n越大,代表着宏观经济的市场竞争程度越高,得到市场竞争程度提升后的效用函数

(26)

对式(26)求解最优化问题可得

(27)

由式(27)可知,当市场竞争程度提高后,市场上企业数量n上升,对于一个固定的价格水平PD,居民在实现效用最大化之后所愿意提供的数据量提升,此时企业可以更低的价格购买数据要素以提升其自身的数字化水平。在市场分割现象存在的情形下,市场竞争程度的提升一方面提高了企业的数字化水平,一方面又降低市场分割程度,这意味着由数字经济发展所引致的市场竞争程度提升,全面调节了市场分割水平并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善。

H3数字经济通过切实促进市场竞争进而显著矫正当前的市场分割问题。

3.政府治理

市场主体的自发行为可能引致数据要素市场的分割垄断,政策的积极主动干预是必要的。数据要素来自市场主体的行为、生产活动,当其从原始的数据资源转化为生产要素之后,隐私保护、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等问题也随之出现,若所有权和受益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确认,则导致市场上的需求方无法通过支付要素的边际报酬以获取生产活动所需的数据要素,此时数据要素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将大打折扣,也不利于一体化的数据要素市场构建。

数据的分割垄断问题需要统筹市场和行政手段以妥善解决,意味着政府要在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壮大进程中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考虑政府介入数据要素市场的一种方式——政府直接向居民采集数据,依次对居民提供的信息进行存储、加工、流通、分析、应用和保障等工序,关键是对居民的个人信息进行隐私保护,当政府向数据要素的需求方提供数据集、信息集时,已经通过隐去主体信息等方式防止居民信息的隐私泄露,在这样的基础上,居民向政府而不是市场直接提供数据,可以防止隐私泄露对个人效用带来负效应。落实到数理模型上,可以将居民个人效用的决定式改写为

(28)

在式(28)中,由于政府的介入,居民向政府提供信息不再会因隐私泄露产生负效应,但是由于政府处理居民的个人信息存在相应的成本,为cS(DS),设其为一个与居民提供的数据量DS正相关的函数,即政府要处理的居民个人信息越多,其要处理一单位个人信息所需要承担的成本就越高。对于式(28),此时居民的最优化问题转变为

PD=cS′(DS)DS+cS(DS)

(29)

当居民提供信息所获得的边际收益大于政府处理居民个人信息所需要承担的边际成本时,居民将通过出售个人数据以提升自身效用水平,由于不考虑隐私泄露所带来的负效用,所以相比于基准情形,政府介入后,居民向社会提供的数据量会更高,企业以更低的价格向政府购买所需数据要素以提升其自身的数字化水平,各企业的数字化水平的提升会切实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数据要素市场主体间的分割问题将得到有效改善。由数字经济发展引致的政府数字化治理会调节市场分割,进而提高区域层面的资源配置效率。

H4政府治理通过协同数字经济发展显著缓解了市场分割水平,进而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

四、计量模型、变量与数据说明

(一)模型设定和变量选择

1.模型设定

根据前文理论分析,本文引入计量模型检验数字经济对统一大市场影响的定量分析,具体设计如下

megit=α0+α1dig_ecoit+α2Xit+λi+ut+εit

(30)

式(30)的meg为被解释变量统一大市场代理变量市场分割指数,α1代表数字经济(dig_eco)对市场分割的参数,为本部分重点关注变量;X为控制变量合集,α2代表一系列控制变量的参数,λ刻画城市固定效应,u为样本的时间效应,ε刻画随机扰动项;i和t分别表示i城市和t时期。

进一步根据前文理论机制分析,本文设定如下机制检验模型,具体见式(31)—(33)

medit=θ0+θ1dig_ecoit+θ2Xit+λi+ut+εit

(31)

megit=θ3+θ4dig_ecoit+θ5medit+θ6Xit+λi+ut+εit

(32)

megit=ϑ1+ϑ2dig_ecoit+ϑ3gov_eranceit+ϑ4dig_ecoit×gov_eranceit+ϑ5Xit+λi+ut+εit

(33)

上式(31)刻画数字经济对机制变量(med)的影响,其中med分别代表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两个重要机制变量,式中其余变量与式(30)一致;式(32)表征在分别纳入机制变量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之后数字经济与机制变量对市场分割指数的影响;式(33)将政府治理作为重要的调节变量与数字经济相乘考察二者对市场分割的影响。

2.指标选取

(1)被解释变量:市场分割指数(meg)。当前市场分割指数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价格指数法[35]、生产结构法[36]等。由于数据易得、蕴含丰富等特点,相对价格法逐渐成为学界测度市场分割指数并刻画统一大市场发展程度的一般方法。其原理认为,在自然地理阻碍和经济因素作用下使得交易成本存在,要素的价值在贸易过程中像冰川一样消失部分,导致一价定律难以成立,即套利行为难以实现同一商品在不同地区价格相同,从而使得二者相对价格在一定区间波动,当市场一体化整合程度较高时,相对价格波动范围逐渐收窄。因此,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与中国地区市场分割的现实情况,本文采用价格指数法来测算样本考察期间中国30个省市行政区域的市场分割水平并匹配到城市层面(2)由于城市层面样本原始数据无法获取,假设省份内各城市间市场分割水平一致。。

参考吕越等(2019)[37]的研究,首先计算其相对价格,采用价格比的对数一阶差分度量相对价格

(34)

(35)

(36)

(2)核心解释变量:数字经济指数(dig_eco)。我国数字经济主要集中体现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两大方面。基于此,关于数字经济指数构建本研究也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第一,数字产业化通过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4个层面衡量(3)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指标包括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数字媒体设备制造与其他数字产品制造业3个维度;数字产品服务业主要包括数字产品服务;数字技术应用业包括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数字要素驱动业包括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批发零售、数字内容与媒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数字要素驱动业等5个维度指标。。第二,产业数字化从数字化效率提升层面衡量,分别从智慧农村、智能制造、数字政府与数字金融4个维度使用熵权法进行构建和测算(4)由于篇幅限制,具体构建和测算方法未在正文中展示,留存备索。。

(3)机制变量:技术创新、市场竞争和政府治理。技术创新(patent),当前学界多以专利申请或授权量刻画区域技术创新水平,因此本文用专利授权总量表征技术创新水平。市场竞争(hhi),参考王若兰和刘灿雷(2019)[38]采用赫芬达尔指数刻画市场竞争程度。政府治理(gov_erance),根据本研究理论分析并结合数字经济发展现实情况,数字经济和政府治理要实现协同矫正资源错配问题,那么政府的数字治理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根据本文研究实际采用政府数字治理水平刻画政府治理。具体主要包含信息经济与产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互联网教育发展、医疗健康与公共服务、农村与城市发展、物联网发展和核心技术与信息产业共7个方面(5)以上政府治理7个方面主要包括:信息公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消费、安全生产、工业互联网、互联网行业、制造业、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安全保护、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以及学科融合、医疗卫生、互联网+医保服务、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以及健康医疗大数据、农村、农业、互联网+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物联网、移动物联网、物联网应用、物联网终端、物联网安全、信息化、信息产业、信息资源、核心技术、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等具体指标。,通过爬取政府网站下载相关政策文件,最后提取词频得到政府治理数据。

(4)参考既有研究文献[39-40],选取以下变量作为控制变量:经济发展水平(rgdp)、政府干预(gov、goal)、交通基础设施(high_way)、产业政策(鼓励:indu_en;支持:indu_su)、外商直接投资(fdi)、城镇化(urban)、金融效率(fe)和产业结构(高级化:sh;合理化:sr)。

(二)数据来源与变量描述性分析

采集2010—2020年中国259个地级城市(直辖市)的相关数据(不含港澳台),数据主要来自《中国信息统计年鉴》《信息产业年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以及商务部网站,部分指标来源于EPS全球统计数据库、CEIC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Wind数据库以及网络爬取地方政府官方网站处理得到。具体变量描述性分析见表2。

五、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结果分析

本部分基于2010—2020年中国259个地级城市面板数据,使用双固定效应模型估计数字经济对统一大市场的影响,估计结果见表3。列(2)报告的是数字经济对市场分割指数的参数估计结果,可以看出,其估计系数(-0.35)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为负且显著,说明数字经济发展显著抑制了市场分割水平,且数字经济发展程度越高,越有助于矫正市场分割水平,与理论分析相契合。列(2)的结果说明,数字经济通过抑制市场分割,从而实现统一大市场建设。综上,前文假设1得到验证且假设成立。

(二)机制检验实证分析

1.技术创新的机制检验结果分析

理论机制部分推导出数字经济通过影响技术创新进而矫正市场分割水平。因此,本文继续从实证角度对技术创新的机制进行检验,估计结果见表4。

表4列(1)报告了数字经济对技术创新的估计结果,其估计系数(0.81)在5%的显著水平下为正且显著,说明数字经济的发展显著促进了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与理论机制分析一致。列(2)在考虑技术创新这一机制变量之后,技术创新对市场分割的估计系数为负且显著,说明技术创新有效地矫正了市场分割水平;列(2)结果说明技术创新在数字经济影响市场分割中起着重要的机制作用,即数字经济通过促进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进而显著矫正市场分割水平的理论机制切实存在,假设2得到验证且成立。

2.市场竞争的机制检验结果分析

表5报告了机制变量市场竞争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列(1)市场竞争的估计系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为正且显著,说明数字经济显著促进了市场竞争的发展。纳入市场竞争指数之后,列(2)数字经济对市场分割的估计系数与基准回归保持一致,仍为负且显著,说明数字经济通过促进市场竞争显著矫正了市场分割水平。表5的结果说明前文假设3得到验证且成立。

3.政府治理的调节效应检验

表6报告的是政府治理这一调节变量的参数估计结果,可以看出:表6列(1)数字经济和政府治理对市场分割的估计系数为负且显著,说明二者有效地矫正了市场分割水平,与理论部分相符,本文重点关注数字经济与政府治理交互项估计结果,其系数(-0.04)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为负且显著,表明数字经济发展和政府治理的有效结合显著矫正了当前的市场分割水平。假设4在实证量化层面得到验证且成立。

(三)稳健性检验

为保证本文估计结果的稳健性,本部分主要通过对模型进行内生性处理和替换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的测算方法,以及将核心变量缩尾处理以进一步讨论数字经济对统一大市场的影响。

1.内生性处理

基准回归讨论了数字经济对市场分割与统一大市场的影响,估计结果面临的问题就是模型可能存在内生性,到底是数字经济的发展抑制了市场分割,进而影响统一大市场发展,还是本身市场分割水平较低的地区更容易影响数字经济的发展?因此,模型内生性问题也将是无法绕开和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为解决模型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选取合适的工具变量无疑十分必要,借鉴Duflo和Pande(2007)[43]的思路,本文以地形坡度(6)根据《2019年中国城市行政区划和境界》数据计算得到。(地表单元陡缓程度)作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工具变量。首先,地形坡度与数字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地形坡度较高的区域不利于数字、信息基础设施的修建,且数字基建成本较高,可能限制区域数字经济水平的发展,相反,平原等地形坡度较低的区域相对而言更有利于数字、信息基础设施的搭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则相对较高。其次,坡度作为严格外生变量,与残差项无关。那么本文的变量地形坡度和内生变量相关但与扰动项无关联,一定程度满足工具变量的相关性和外生性要求。因此,为检验基准模型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节采用坡度作为工具变量进行2SLS估计,估计结果如表7和表8所示。

表7报告了工具变量检验结果,不可识别检验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工具变量不可识别的原假设;弱工具变量检验的统计值至少大于10%水平上的临界值,这表明本文选取的工具变量是有效的。进一步,Hausman检验拒绝“不存在内生性”的原假设,说明内生性问题的存在,因此采取工具变量进行检验是必要的。

表8分别报告了第一阶段工具变量地形坡度(iv_slope)对数字经济的参数估计结果,可以看出其系数(0.17)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为正且显著,说明地形坡度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显著相关,进一步验证了本文的相关性假设;第二阶段估计系数(-0.35)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说明在考虑了模型内生性问题之后,数字经济对市场分割仍然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表8的估计结果一方面说明本文工具变量选取是合适的,另一方面证明本文的估计结果是稳健、可靠的。

2.替换被解释变量指标的稳健性检验

根据统一大市场内涵,本文进一步采用樊纲市场化指数作为统一大市场指数的替代指标展开稳健性检验,估计结果见表9。由于列(4)同时纳入控制变量、时间和个体固体效应,因此,我们以列(4)的结果进行解释,可以看出,列(4)的估计系数(0.36)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为正且显著,说明数字经济的发展显著促进了市场化水平的提升,与上文基准回归相比,其系数大小和符号基本保持一致,说明本文的参数估计结果是稳健、可靠的。

3.替换解释变量测度方法的稳健性检验

为使本文的估计结果更加稳健可靠,我们进行了替换解释变量测度方法的检验(具体采用主成分分析),其检验结果进一步证明了本文的估计结果是稳健可靠的(7)限于篇幅原因,替换解释变量测量方法和数据缩尾的稳健性检验结果未在正文报告,留存备索。。

4.变量数据缩尾检验

最后,本文分别对自变量和因变量进行5%的缩尾处理,以进一步考察前文估计结果的稳健性和可靠性,结果发现解释变量缩尾处理后,其系数大小和符号与基准回归结果相比并未发生显著变化,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可靠性再次得到验证。

(四)异质性分析

基准回归完成了数字经济对统一大市场的整体分析,但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要素市场发育程度以及区域功能定位等方面差异明显,可能导致不同区域、时间节点数字经济发挥对统一大市场的影响存在典型的非均衡事实特征,为此,本文进一步从不同时间段、不同要素市场分割展开异质性分析。

1.基于数字经济不同发展阶段的异质性分析

2015年国家设立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数字经济得以加速、提质发展,那么考虑到因不同时间节点数字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对统一大市场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异质性特征事实,选择2015年作为样本考察期的中间时点,为此,本文将样本划分为2010—2020年展开讨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异质性检验结果见表10。

表1 变量说明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3 数字经济对统一大市场影响的估计结果

表4 技术创新的机制检验结果

表5 市场竞争的机制检验结果

表6 政府治理的调节效应检验结果

表7 内生性检验结果

表8 地形坡度工具变量检验结果

表9 替换被解释变量的参数估计结果

表10 不同时间段异质性估计结果

表10列(1)报告的是2015年以前数字经济对市场分割的参数估计结果,列(2)是2015年及以后的参数估计结果,显而易见,2015年及以后数字经济对市场分割的估计系数(-0.20)为负且显著,说明数字经济显著抑制了市场分割的发展,而2010—2015年估计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说明数字经济并未发挥出对市场分割的矫正效应。这一检验结果说明数字经济发展速度越快,发展程度越高,对市场分割的矫正效应越大,越有助于统一大市场发展。

2.不同要素市场分割的异质性检验(8)对于三种要素市场分割(资本、劳动和商品)指数测算方法与前文市场分割指数测算方法一致,均采用价格法测算。第一,资本市场分割用固定资产价格指数来测度;第二,劳动力市场分割用职工实际工资指数测度;第三,商品市场分割用商品价格指数测度。

表11的列(1)—(3)分别报告了不同要素市场分割的异质性估计结果。列(1)数字经济对资本市场分割(k_meg)估计系数(-0.33)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为负且显著,说明数字经济的发展显著改善了资本市场分割水平;列(2)报告了数字经济对劳动市场分割(l_meg)的参数估计结果,其系数为负但不显著,说明数字经济并未充分显现对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矫正效应;列(3)商品市场分割(ma_meg)的估计系数为负且显著,说明数字经济的发展有助于改善商品市场分割水平。数字经济对三大要素市场分割的矫正效应大小依次为资本市场分割(k_meg)>商品市场分割(ma_meg)>劳动市场分割(l_meg),其原因可能在于,数字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大数据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对我国整体、区域间金融发展格局和金融要素配置起着十分显著的重塑和优化作用,以往由于缺少现代金融支撑,加之地方各自为政的发展格局,使得我国资本市场分割较为严重,数字经济的出现,特别是大数据技术和金融的完美融合,打破了传统的金融分割市场阻梗,且大数据价格发现机制使不同区域、个体能够更好实现融资、信贷需求,即使政府的非市场化干预,资本也能通过网络渠道实现信贷配置,其分割水平也将大为降低。同样,数字经济对商品市场分割的作用规律跟资本市场分割一样,商品要素能够借助强大的互联网技术支撑实现商品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对于劳动要素市场分割,虽然数字技术的发展能够改变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缺陷,但囿于我国长期的二元城乡结构,城乡社会保障差异的存在使得数字经济对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矫正作用大打折扣。

表11 不同要素市场分割对统一大市场的异质性检验结果

六、结论与启示

在外循环面临巨大挑战和我国经济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双重压力之下,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堵点,加快统一大市场建设,统筹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迫在眉睫。与此同时,不断蓬勃发展的数字经济对加速要素之间的自由流动,打破地理分割和行政区划的障碍,进而实现统一大市场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此背景下,本文首先从理论层面,通过严格的数理方法论证了数字经济对统一大市场的影响效应和作用机制。接着本文基于市场分割的视角,以技术创新、市场竞争和政府治理作为机制变量,使用2010—2020年259个地级市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数字经济对统一大市场的影响。研究结论表明:第一,数字经济通过抑制市场分割不断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这一理论假设在理论模型和实证结果中均得到了证实。第二,理论和实证的机制检验表明,技术创新、市场竞争和政府治理是数字经济缓解市场分割水平的重要机制变量。第三,基于不同时间段和不同要素市场分割的异质性检验得出数字经济对市场分割具有典型的异质性影响特征事实。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启示。

第一,大力发展数字经济,进一步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本文研究发现,数字经济对统一大市场建设有着显著的牵引作用,而网络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底层架构和支撑,是通过数字经济扎实构建统一大市场的根本。为此,要进一步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发展升级,充分应用5G、人工智能以及物联网等技术推动先进网络宽带发展和普及,以“互联网+资源配置”“互联网+市场”和“互联网+区域”的一体化融合发展路径加快数字化普及和应用,消除区域之间要素流通障碍,实现要素市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第二,推动数字经济在不同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缩小地区间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异质性检验结果表明,数字经济对不同区域、要素市场分割存在典型的异质性影响特征事实,为破除区域统一大市场非均衡、非同步的特征事实,并进一步强化数字经济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驱动作用,应加强对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特别是信息技术发展落后地区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投入力度,切实发挥数字经济跨区域整合能力,推动商品、要素跨区域高效流动,改善市场资源整体配置效率,实现全国要素统筹一盘棋发展。

第三,坚决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阻梗,促进要素合理流动、配置,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高水平开放的要素市场体系。地区间贸易壁垒是阻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又一掣肘,各区域要在自身要素市场化过程中下足功夫,破除小圈子、小市场思想禁锢,打破地方、区域各自为政的局面,促进不同区域、要素市场均衡发展,推动要素市场由小到大,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形成高标准市场体系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充分发挥政府治理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政府治理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起着提纲挈领作用,政府治理的缺失或错位会加剧市场不公平行为,导致市场分割。未来政府应借助数字化信息技术,通过创新行政干预和资源配置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市场监督机制,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市场体系。进一步地,政府还需加快在数字经济领域立法建设,加强数据要素流通管理、数据确权、隐私保护和数据要素共享等方面工作建设,坚决清理和废除阻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章制度,为统一大市场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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