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保障高校执行依法治校的实施路径
2024-03-12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周颖
文/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周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大力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现代化”,2012年教育部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在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当下,高校在办学方面拥有充分的自主权,随着内部治理规范化的推进,走向制度化与法治化成为高校推进治理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依法治校成为新时代高等教育关键的治理方式。
一、高校执行依法治校基本情况的现状
依法治校是教育领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高校治理科学化的客观需要。高校治理关系到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等重大部署,高校治理中各方面关系的协调和科学化治理的实现离不开法治。高校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高等教育方针政策的具体化,既是经过法定程序科学决策的产物,又是高校科学治理的依据;各项规章制度的严格落实,有助于防范权力专断,在保障师生切身利益的同时,体现了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价值。但依法治校在高校的制度设计、具体运行等方面仍有较多不足,具体如下。
(一)依法治校的制度规范体系设置不健全。制度是高校生存的根本,是创新的前提,是实现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1],探索构建以高质量标准为核心的制度规范体系,完善“一梁三柱”制度结构,建立健全以大学章程为统领,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分类制度体系[2],能够有效促进高校乃至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推动下,高校已基本制定了本校章程,但制度规范体系与保障依法治校正常运转方面仍有较大的差距。一是现有制度规范未能随着国家、教育部、教育行业最新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修订完善,贯彻落实的可行性较低,存在不少漏洞,无“法”可依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存在为应付各类评估考核而拟定制度的现象,缺乏实践积累的科学基础,不符合操作实际;三是依法治校的多元化运行主体各自研究制定方便本单位开展工作的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不同单位的流程与规范之间常有矛盾冲突点,未能实现校级制度规范体系的完整有序、衔接顺畅。
(二)依法治校运行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评估机制。依法治校的运行机制,表现为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权利救济等各环节的运转和协调有序。要实现这一状态,必须保证依法治校各环节的法治能力坚定有力。1.建章立制环节,部分高校未能在把握上级精神、倾听师生心声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实践经验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良法”[3];2.制度执行环节,由于执行主体多样,法治意识因人因部门而异,部分高校存在有制度不执行、有规章乱作为的现象,不仅增加了违规违纪违法风险,也使依法治校的效果大打折扣;3.制度监督环节[4],职能监督履行不到位的现象比较突出,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对职能监督的认识不到位,误以为监督只是审计处及纪检机构的工作职责,忽略了自我监督的重要性。由于高校内部设置的审计部门、纪检机构履职往往存在监督难、队伍建设不强、制度改革滞后、反馈的意见不受重视等问题,导致监督流于形式或执纪问责“宽松软”;4.权利救济环节,部分高校没有设置相应的争议处理和权利救济机制,或者相应的机制公开度不高、适当性不强,缺乏专人履责运作,降低了依法治理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
(三)依法治校文化氛围不浓,参与主体的法治素养有待提高。法治文化氛围是高校依法治校的环境因素。高校在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中能够将法治教育纳入基础公共课程,并积极开展如普法知识小测试、法治讲座等活动,但定期有规律的法治文化活动较少,开展“任务式”临时性短期活动居多,法治文化的浓厚氛围未能真正确立。具体表现有:学校的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单位和师生个人尚未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运用身边人和身边事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较少,缺乏常态化的宣传教育“仪式感”;反腐倡廉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抓得比较到位,但其他主题的法治文化活动较少;法治学习、法治服务的社团、协会等组织缺乏,较少开展业余法治学习和义务法治服务类活动。
高校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高校依法治理的核心能力。学校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等管理人员是依法治校的主要参与主体,是依法治校工作的决策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其法治素养决定了工作能否依规依法按序开展,决定了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和能力。通过实际调研发现,有较多教职工不记得国家宪法日,各地高校纪检机构通报教职工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时有发生,巡视、巡察、审计中屡见违反规定的问题。
二、高校纪委有监督保障执行、促进依法治校完善发展的政治使命
在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当下,教育领域的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高校在依法治校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积累了一些经验,形成了教育特色的法治工作思路。高校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依法治校执行不够时,就需要高校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重要使命,提供有力有效的纪律保障。高校纪委在开展依法治校工作中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科学有效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确保学校政治安全、政令畅通、风清气正。
高校纪委推动实现监督常态化,要做到监督全覆盖,使“人人”受监督成为常态;要做到监督全过程,使“时时”受监督成为常态;做到监督全链条,使监督贯通协调成为常态。在监督对象上,对重点人全覆盖,不同的人采用不同的监督方式和方法;在监督事项上,不同的事采用不同的监督方式和方法,对重大事项要运用系统思维、全周期管理理念,对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进行全过程监督,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度、举措、责任要求等,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跟踪、督查反馈、推动整改、问责警示、以案促治、完善制度等,形成监督闭环。
三、监督保障高校执行依法治校的具体路径
(一)开展具体化政治监督,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优化治理结构,实现依法治校执行力的进一步提升。强化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命题。政治监督是现代政治生活中极其重要的一环,用于监督领导干部和党组织的运行,确保权力行使时保持透明度和公正性。更是打击腐败、保护师生合法权利的重要手段,避免相关部门和个人滥用权力,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有利于高校提升依法治校的执行力。
政治监督通过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条线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校纪委协助党委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重点通报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分类签订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对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开展集体警示教育;每半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重点围绕完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监督执纪工作情况,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二级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研究讨论;不定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二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延伸到基层党组织,建立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通过认真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重点监督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在执行“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实年度重要工作和重点任务、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中的相关情况。
(二)推进常态化和“嵌入式”监督,为依法治校保持正当程序。高校纪委通过深入开展约谈交流和调研了解等方式,着重对工程建设、招标采购、资产管理、科研经费、治安防控、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巡视巡察整改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监督;对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干部选拔、人事招聘、职称评审、招生考试、升学就业、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等重要工作开展“嵌入式”监督。例如:高校纪委对党委换届、中层干部换届、科级干部选拔等工作开展“嵌入式”监督,严明换届纪律,确保干部换届工作的平稳有序。提醒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十个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督促领导干部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保证换届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对选人用人工作开展全过程监督,推动构建选好用好堪当民族重任的高素质人才机制,协助引导干部敢干善为,师生勇于首创。纪委书记、副书记在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会议上要提出意见或建议,从决策环节为程序正当保驾护航。
(三)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为依法治校规制权力。1.对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监督[5]。高校纪委与党委协调沟通形成四项工作机制。(1)定期会商交流机制。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六大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等),定期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党委及主要负责人会商交流相关工作。纪委书记每周参加院长办公会会议和党委会会议,纪委副书记列席会议,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提出工作建议。(2)重要情况通报机制。围绕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高校纪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党委及主要负责人通报交流。(3)线索联合排查机制。根据监督检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高校纪委在向党委及主要负责人通报协商后,会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联合开展线索排查。(4)联合监督执纪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高校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经纪委与党委及主要负责人沟通协商后,纪委参照“纪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启动“联合协作机制”“人员互派机制”“线索移交机制”等,与相关单位联合开展监督执纪工作。2.对二级单位“一把手”的监督。通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梳理二级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党政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对照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梳理廉政风险,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3.对校领导班子的监督。建立沟通交流机制:纪委书记不定期向校领导班子通报上级组织和纪检机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要求和工作动态;分享贯彻落实“一岗双责”情况;通报职能监督工作情况,重点是在职能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问题。4.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的监督。深化纪委书记与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的约谈调研机制,高质量完成年度约谈工作的全覆盖。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防范招标采购风险、二级单位党组织和行政履行职能监督情况等主题进行约谈,落实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助力二级单位党建与业务相融相促,为高校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四)聚焦各单位履职尽责,强化工作考核,为依法治校提升内驱力。高校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通过强化职能监督,保障各单位工作的高效有序推进。高校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效务实地完成本职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并通过部门、二级单位网站及时予以公布,建立快速高效的运行机制。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升内控流程设计的严密度、制度执行力度和技术手段的匹配度,把内控信息化建设成果融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中,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谋划本单位发展的建设。加大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考核和检查,将其表现列入年度工作考核,作为评优、晋升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