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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下湖南农产品对外贸易潜力测算与合作态势分析

2024-03-10陈柯潞刘萱芝

中国商论 2024年4期

陈柯潞 刘萱芝

摘 要:本文运用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和影响力指数测算原理,计算出口贸易效率和农产品出口贸易竞争力指数两项指标,借鉴波士顿矩阵分析法判断湖南出口RCEP各国农产品的贸易合作态势。研究显示:湖南果蔬类产品贸易竞争力在RCEP各国中最强,且各国别市场的湖南各类农产品竞争力差异较大,互补性不强;湖南果蔬类和食品加工类产品的出口市场贸易空间巨大,且不同出口国别市场的贸易效率持续提升;RCEP各国居于湖南农产品出口贸易的不同战略位势,形成了差异化的贸易合作态势。

关键词:RCEP;湖南农产品;贸易合作;贸易效率;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

本文索引:陈柯潞,刘萱芝.<变量 2>[J].中国商论,2024(04):-069.

中图分类号:F742;F7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4)2(b)--06

推动中国各地区在RCEP 区域内的农产品贸易是我国贯彻落实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为把握RCEP机遇,助力高质量发展,2022年政府各部门联合印发相关指导意见;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增强国内循环动力,提升国际循环质量的必然要求。湖南作为农业大省,农产品出口地位处于相对弱势,RCEP生效实施对其农产品贸易提出新要求。因此,本文研究湖南与RCEP各国农产品贸易高效合作态势意义重大。

RCEP的相关研究随RCEP进程推进,涉及其前景预测、动因挑战、经济影响等方面[1-6],研究结果均显示RCEP生效将激发成员国经济活力,促进多边经济合作。但当前涉及RCEP贸易态势的研究较少,学术界对中国与RCEP成员国的贸易经济效应分析,主要集中于三方面:一是贸易影响的经济模拟分析。如薛坤等(2017)[7]在GTAP模型下模拟不同关税水平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显示关税水平的削减有助于农产品贸易发展。二是贸易关系分析。如林清泉等(2021)[8]通过测算贸易指数,发现中国与RCEP成员国间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较弱的贸易竞争性,但互补性逐渐减弱。三是分析出口贸易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如杜晓燕(2021)[9]利用扩展引力模型分析显示中国与RCEP农产品潜力大,合作空间广。陈雨生等(2021)[10]引入贸易非效率模型,认为班轮运输水平、自由贸易协定等影响中国农产品出口效率。

综上所述,近年国内对RCEP农产品贸易领域的研究多从国家层面分析RCEP框架下对成员国贸易关系、效率及经济影响的模拟分析。鲜有文献基于区域异质性考虑进一步研究出口贸易合作态势。因此,本文从省际层面出发,应用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和贸易的显示性比较优势与互补指数,兼顾贸易可拓展空间和竞争力指数,通过借鉴波士顿矩阵分析法,构建湖南出口RCEP各国农产品的战略位势,以分析其在RCEP区域内农产品贸易合作态势。

1 贸易竞争指数的测算

1.1 贸易竞争指数的设计

1.1.1 以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测算农产品出口竞争力(RCA)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通过比较一国产业或产品在出口中所占的份额与其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进而评估一国的出口竞争力。具体公式如下:

其中,Xij和Xit分别为i国j类产品出口额和i国总出口额,Xuj和Xut分别为世界j类产品出口额和世界总出口额。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划分标准为RCA≥2.5,极具竞争优势;RCA∈[1.25,2.5),具备较强竞争优势。

1.1.2 贸易互补性指数测算农产品出口结构(TCI)

贸易互补性指数通过衡量一国进口产品的结构与另一国出口产品结构间的对应关系,反映两国间进行某种产品贸易的匹配程度。公式表示为:

其中,分别表示b商品在i、j国a部门与两国在世界a部门的出口、进口份额之比;表示b商品在世界a部门的份额。TCI>1,两国该类产品贸易互补性强,贸易合作空间广阔;0<TCI≤1,存在一定的互补性;TCI<0,贸易合作空间小。

1.2 湖南出口RCEP成员国农产品的贸易竞争指数测度结果与分析

根据RCA指数及TCI指数计算方法,测度湖南出口RCEP成员国整体及细分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及贸易互补性(RCA、TCI数据分别根据中国海关总署、UN Comtrade统计数据库计算整理),结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综合水平来看,除老挝等少数东盟国家及新加坡、韩国外,湖南出口RCEP其他国家细分农产品具有中等以上竞争优势。(1)从整体农产品RCA指数来看,湖南出口老挝、柬埔寨、韩国、新加坡的RCA指数均低于1.25,竞争优势较弱;出口日本等其他RCEP国家的RCA指数均大于2.5,竞争优势较大,其中,出口新西兰竞争力最强,其次是越南、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日本、澳大利亚。(2)从整体农产品TCI指数来看,湖南与越南的贸易互补性大于1,具相对较大的合作空间,同其余各国的贸易互补性大于0.5,居于中等。

二是从不同细分农产品的外部市场来看,湖南出口RCEP各国的竞争优势差异较大。(1)从RCA指数来看,动物类产品上,湖南RCA小于0.8,具比较劣势,其出口马来西亚等国的RCA均大于1.25,具有相对竞争优势;在果蔬类产品上,湖南以及其出口澳大利亚等国比較优势显著,最大RCA达67.8;在食品加工类产品上,湖南出口的RCEP国家中显示出极强比较优势的国家最多。(2)从TCI指数来看,湖南出口RCEP各国不同细分部门的差异较大。动物与果蔬类市场上,除了2020—2021年新冠疫情爆发外,湖南出口此类产品互补性基本逐年上升,特别是在动物类市场上,新冠疫情前,湖南出口各成员国的TCI指数呈倍数增长;与此相反,食品加工类市场上,湖南出口RCEP的TCI指数逐年下降。

三是从一国内部的不同细分市场来看,除老挝、新加坡外,湖南竞争优势农产品随出口国别而变。(1)从RCA指数看,果蔬类产品在新西兰市场上具中等以上的相对竞争优势;动物类产品在马来西亚、缅甸市场上竞争优势更显著;食品加工类产品在日本等市场上竞争优势极强。(2)从TCI指数来看,湖南出口RCEP各国的果蔬类产品互补性相对显著。

综上所述,湖南出口RCEP各国总体及细分农产品竞争优势差距明显,但绝大多数国家具有其相对优势农产品,各国与湖南果蔬类产品出口市场的互补性较强,可见RCEP为湖南农产品对外贸易提供了较大发展机遇。

2 贸易引力与非效率的实证研究

2.1 模型构建及数据来源

引力模型是测定贸易效率的惯常方法。本文借用Armstong改进的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将相对固定的自然因素经济规模等,用于估计贸易潜力;将关税水平等人为不确定因素纳入贸易阻力项,可同时衡量前沿产出水平与识别影响因素。模型设定如下:

其中,表示t时期湖南对RCEP各国的农产品出口额;分别表示t时期湖南与RCEP各国的实际GDP,以衡量经济规模;分别表示t时期贸易各方的人口,代表市场规模;表示距离,替代运输成本;分别表示湖南与各国是否存在共同边界和语言。

当=0时,模型如下:

其中,表示贸易潜力,此处指主观贸易阻力不存在时的贸易水平。表示贸易效率,是实际贸易量与贸易潜力的比值。由式(3)可知,已知贸易效率可计算贸易可拓展空间:当=0时,1,不存在贸易可拓展空间;当>0时,1,实际贸易量未达到最大贸易水平,存在贸易可拓展空间。

为进一步研究影响湖南出口RCEP各国的农产品效率的因素,本文借鉴Battese和Coelli的一步法构建贸易非效率模型,表达式如下:

其中,表示t时期j国从i国进口的贸易非效率量,主要考察8个变量:

(1)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表示t时期i、j两国自贸协定签署情况,反映区域一体化水平。(2)关税水平及贸易便利化程度。关税水平()反映一国的关税壁垒,用进口国t时期某类产品的加权平均关税表示;进口程序效率()反映一国通关效率,用进口品的清关手续效率表示。(3)运输及贸易基础设施。班轮运输相关指数()反映一国与全球海运系统的联通程度;贸易和运输相关基础设施()反映一国贸易和运输相关基础设施质量,指数越高,海运越发达。(4)货币、金融及贸易自由度。货币()、金融()及贸易()自由度分别评估价格、金融与贸易自由化水平,评分越高,贸易越发达。

本文以2017—2022年湖南与RCEP14国相互间的数据为样本。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中,出口数据源于中国海关总署;GDP和POP 源于世界银行(WDI)数据库,为减少通货膨胀的影响,GDP以2015年美元计价;D、B、L数据均来自CEPII数据库。贸易非效率模型中,TAF数据来自全球贸易数据库(WITS);TTI、INF数据来自世界银行(WDI)数据库;SHP数据来自UNCTAD;MON、FIN、TRA数据来自美国传统基金会;FTA为虚拟变量,签订FTA取1,否则为0,数据源于中国商务部官网。

2.2 湖南出口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效率的实证分析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对函数形式的设定要求严格,因此本文采取似然比检验法,依次设定五项模型适用性检验,并综合考虑模型稳健性,最终选用C-D函数形式的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回归结果如表1所示。整体上,大部分回归结果较为显著且符合理论预期。

首先,在提高贸易引力的自主可控变量中,除食品加工类产品外,省内市场需求对湖南出口影响最积极。这表明湖南省内市场需求扩大有助于大力推动农产品出口。

其次,上述自然因素中,距离变量的系数均为负,间接说明运输成本增加,削弱了出口农产品价格竞争力。但果蔬类和整体农产品市场受距离制约不显著,动物类、食品加工类产品出口受其影响明显。这可能是因为湖南果蔬类产品出口以相邻的东南亚国家为主,运输成本的阻力较小;而最具出口活力的鲜活动物类及食品加工类产品因远距离运输成本昂贵,出口受限明显。

最后,在影响贸易效率的变量中,自贸协定的签署未降低各类农产品贸易的非效率,与预期有所差异,可能因RCEP生效伊始,各项规则尚未落实;关税水平及贸易便利化程度促进了湖南食品加工类和农产品总出口非效率的降低;运输及贸易基础设施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一方面,湖南与RCEP各国在动物类产品上以进口为主,故RCEP国家与全球航运网絡的联通水平及贸易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对湖南出口该类产品的影响较小。另一方面,湖南果蔬类和食品加工类产品的出口市场以东盟等邻国为主,故与全球航运系统的牵涉面窄,对贸易效率影响不显著;货币、金融及贸易自由化综合指标,随RCEP生效产生的贸易转移和创造效应,显著降低了总体农产品贸易的非效率。在细分市场上,湖南优势出口农产品以安化黑茶等果蔬类为主,故其出口效率受各国货币自由度影响显著。除动物类产品外,金融自由度的提高显著改善湖南各类农产品出口效率。

2.3 湖南出口RCEP成员国农产品的贸易潜力研究

为探究湖南出口RCEP各国各类农产品的贸易合作市场、产品态势,本文进一步计算贸易潜力,分析各类农产品贸易的可拓展空间。

横向对比各细分市场和纵向对比各时期的贸易趋势,贸易潜力和可拓展空间呈现两大特点:

一是各细分农产品市场的贸易可拓展空间差距较大。就近年来看,多数RCEP国动物类产品贸易可拓展空间超过0.9,可拓展空间巨大;相比之下,果蔬和食品加工类可拓展空间多低于0.5,贸易效率较高。

二是各时期各出口国别市场的可拓展空间较大。随区域一体化加速,湖南出口RCEP各国农产品潜力持续增长,特别对日、韩等贸易潜力近倍数上升。而受地缘政治、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不稳定因素影响,可拓展空间也同步上升,特别是动物类产品市场,日、韩的贸易可拓展空间达97%、99%,故亟待促成实质性的中日韩贸易谈判,释放贸易潜力。

3 贸易合作态势分析

本文运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计算贸易拓展空间和借鉴卡兹的影响力指数计算原理测算贸易竞争指数代表农产品出口结构与竞争力,得到两项指标(TS和TCCI)(见表2),再借鉴波士顿矩阵法评价湖南在RCEP 区域内的农产品贸易合作态势(见图1)。

如表2所示,整体农产品市场上,湖南出口澳大利亚、越南、印度尼西亚的综合竞争力最强;细分农产品市场上,湖南出口RCEP各国的综合竞争力差异较大。

为明晰在湖南出口RCEP各国农产品的潜力阈值内,湖南在各国农产品贸易中的相对竞争地位,进而为湖南出口RCEP各国构建差异化农产品合作关系奠定基础,本文通过波士顿矩阵分析法,评价湖南出口RCEP各国的合作态势。

首先,确定二维坐标取值范围含义。(1)以贸易竞争指数()为纵轴,按照湖南出口RCEP各国在各类农产品上的相对竞争强度,取均值的平均数为标准,将其划分为强、弱两级。(2)以贸易可拓展空间指标()为横轴,同理,将划分为大、小两级。其次,据农产品与分界点划分四个合作态势区间。如图1所示,分别得到联盟、互补、竞争型合作态势。

从总体农产品市场分析,湖南对缅甸等国的出口流量接近饱和,其中,其出口新西兰等国的竞争力在平均水平甚至以下,说明湖南整体农产品在上述国家市场上竞争激烈,“竞争型”特征显著;对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出口可拓展空间相对饱和且竞争力相对强劲,仍呈“竞争型”关系;在越南、泰国、菲律宾市场上的湖南农产品综合竞争力高于平均水平且可拓展空间较大,出口前景光明,应发展“联盟型”合作。

从农产品细分市场分析,动物类产品市场上,湖南对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新西兰、日本以及韩国、新加坡的出口可拓展空间几近饱和,呈“竞争型”态势;其在缅甸、越南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强,出口存在较大可拓展空间,处于“联盟型”合作区域。果蔬类产品市场上,其对老挝、缅甸的出口效率较高,为“竞争型”出口;对柬埔寨等的出口可拓展空间巨大且竞争力较强,应发展“联盟型”贸易关系;湖南虽在菲律宾市场的竞争力微弱,但可拓展空间较大且互补性较强,呈“互补型”贸易态势。食品加工类产品市场上,处于“竞争型”贸易区域的有马来西亚、菲律宾、柬埔寨;相对而言,越南等的“联盟型”贸易态势更为突出。

此外,由贸易竞争力指数与可拓展空间两项指标得到的贸易合作态势必然会随各国内部经济利益的变化而调整。其一,处于互补区和联盟区的国家,随可拓展空间的释放,可能会进入竞争区。其二,伴随RCEP的深入实施,湖南出口RCEP各国的关税水平降低、各国进口程序简化,贸易便利化程度加深,助力湖南农产品出口突破瓶颈,为互补区国家向联盟区、竞争区国家过渡提供契机。

4 结语

本文运用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计算贸易效率,据此测定贸易可拓展空间,通过测算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和互补性指数得到贸易竞争力指数,在贸易可拓展空间和贸易竞合度两项指标基础上,借鉴波士顿矩阵分析湖南出口RCEP各国农产品的贸易合作态势,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从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估计结果来看,湖南经济发展有助于提升农产品出口水平,但影响程度将随进口需求升级而下降;贸易双方的运输成本等阻力随距离的扩大而提高。另外,贸易非效率模型显示,我国仍需积极推进FTA谈判,海关程序简化、关税壁垒降低能较大程度便利湖南食品加工类产品出口。第二,从出口可拓展空间及合作态势判定结果来看,湖南对RCEP各国的农产品出口形成了差异化合作态势,且越南等国别市场及果蔬、食品加工类产品市场仍有广阔的可贸易空间,通过维系、深化双方农产品贸易联盟、互补合作,推动贸易态势升级。

综上,本文有如下政策启示:第一,加快RCEP区域内的规则对接,实现区域间农产品贸易的良性互动。一方面,加快推进我国与RCEP各国FTA谈判进程,特别是完善与日本、韩国在开放与互惠程度等方面的争端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贸易转移与创造效应;另一方面,抓住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等条款机遇,发展跨境电商平台,突破RCEP低农业开放度瓶颈,畅通成员国各类农产品贸易。第二,充分利用互补关系和转型战略,提高农业资源整合能力。一方面,寻求农业产业化效率提升,平衡好对互补型、联盟型国家农业产业投资与技术开发力度,稳步推进区域内价值链深度融合,通过发挥相关和支撑产业的联动作用,实现物流、金融等薄弱環节的突破。另一方面,培育农产品竞争异质性优势,协调好竞争型市场的战略性竞合关系,实现贸易合作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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