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区明墓出土女性装饰品研究
2024-03-09郭正军
郭正军
泰州市博物馆,江苏泰州225300
江苏地区明代考古中,明代墓葬发现与发掘数量较大。而在这些明代墓葬中尤以浇浆墓这种独特形制的墓葬较多。浇浆是以糯米、石灰、沙子及水等材质为原材料制作而成,它具有非常好的坚硬度,同时这种墓葬结构的防水效果非常好,而浇浆本身的坚硬度也使墓葬的防盗功能得以加强。因此,在明朝中后期江苏地区这种材料被大量地用到了墓葬建造中。这些明代浇浆墓形制的另一个特点是它们多为夫妻合葬墓,墓内出土的大量服饰类文物值得研究,同时,这些墓葬中也出土了大量的女性装饰品类文物同样值得研究,它们对研究明代中晚期江南地区女性装饰品的种类和形制的变化,特别是当时女性审美理念和风格的转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一、江苏地区明墓出土女性装饰品类别
发簪,古代汉族人民用来固定和装饰头发的一种首饰。明代时期女性发簪式样非常丰富,主要特点多数集中在簪首的变化。它有各种各样的形状,包括花卉纹样、鱼虫纹样、飞禽走兽等纹样。在众多纹样簪头的发簪中,尤以植物花卉纹样簪头的发簪居多,植物花卉纹样簪头中则多以梅花、莲花、菊花、桃花、牡丹花等花卉纹为主。《明史·舆服志》中对明朝各个阶层女性服饰都有规定,其中对皇后装饰品有这样的记载:“三博鬓,饰以鸾凤。金宝钿二十四,边垂珠滴。金簪二。珊瑚凤冠觜一副”[1]。关于命妇冠服装饰品也有规定:“五年,更定品官命妇冠服:一品,礼服用山松特髻,翠松五株,金翟八,口衔珠结。正面珠翠翟一,珠翠花四朵,珠翠云喜花三朵;后鬓珠梭球一,珠翠飞翟一,珠翠梳四,金云头连三钗一,珠帘梳一,金簪二”[1]。“金簪一对珠翠牡丹花、穰花、各二朵、面花二对。梅花环、四珠环、各一对”[2]。可以看出,明朝相关历史文献中有多处关于女性发簪的记载,而关于其质地方面的记载,多以金质发簪为主。
江苏地区明墓出土了大量的女性发簪,其不仅种类多样,也包括不同的质地,有金发簪、银质发簪、木质发簪、竹发簪等,而这些发簪的簪头多数以花卉纹饰为主,特别是植物花卉纹簪头的发簪较多。不仅在江苏地区明墓出土的丝织物上有大量的花卉纹样,而且在出土的发簪中也有大量的植物花卉簪头发簪,这些花卉纹包括莲瓣纹、牡丹纹、蘑菇纹、梅花纹等。例如,淮安王镇夫妇墓中,其妻刘氏墓内出土银质发簪1件,长8.9 cm,重7.6 g[3]。江苏常州花园底明代白氏家族墓[4],该墓出土了多件女性装饰品,其中墓住白氏的3 个妾的墓内(M4,M5,M6)出土了多件装饰品,其中各种发簪18件(见图1)。江苏常州怀德南路明代夫妻合葬墓[5],出土女性鎏金莲花铜簪2件。明宪宗孝贞皇后王氏家族墓中发现发簪2件,均为鎏金银簪头[6]。明徐达五世孙徐浦夫妇墓中,徐浦之妻朱氏墓内出土金簪1对,插于凤冠上,圆杆、头部呈半圆形;鎏金银簪1对,插于凤冠上,圆杆、半圆形头部有旋状纹[7]。苏州虎丘明代夫妇合葬墓墓主人妻子棺内出土银质发簪3 件[8]。无锡青山湾明许姓墓出土银质发簪6 件[9]。常州武进明代王洛夫妇墓中,其妻盛氏棺内出土金发簪6 件,包金、头呈花瓣状,出土时分别插在漆纱珠翠庆云冠两侧[10]。常州市区明墓群中,发掘出浇浆墓7 座,鎏金银发簪2件[11],其簪子形制分别为牡丹花形和蘑菇形。江苏泰州明代刘鉴家族墓出土多件女性发簪[12],其中刘鉴妻子田氏棺内出土木簪2 件,第一件残断,簪首为球形,簪身为锥形;第二件长9.5 cm、簪首直径0.7 cm、簪身直径0.5 cm。刘济妻子银簪2 件,莲瓣形簪首包金,长约12 cm。泰州森森庄明代夫妇合葬墓中,女性棺椁内也出土了多件女性发簪[13],其中有竹簪4件,长6.1 cm;银簪2件,其中银簪M1:1为半球形首,身为圆柱形,长8 cm、身直径0.2~0.4 cm,簪首直径0.8 cm、厚0.5 cm;包金银质的发簪有2件,这两件发簪形状和样式相同,簪子头部包金,为梅花纹样,梅花瓣有5 瓣,其中心有花蕊,银簪M1:2~1,长10.8 cm、簪首厚0.8 cm。从考古出土的实物发簪可以看出,其簪头纹样大多数为花卉植物纹样。
图1 常州白氏家族墓出土发簪[4]
在江苏地区明墓出土的众多发簪中,还有另外一种形制的发簪值得研究,它就是耳挖簪,其简称“耳挖”。耳挖簪是发簪的一种,分簪首与簪挺两部分,簪首作勺状。这种簪子在明代特别流行古人梳理发髻,而耳挖作为清理耳垢的一种工具,它还可以别在头顶发髻上随身携带,它既可以当耳挖使用,也可以当发簪使用。因此,耳挖簪便应运而生了。关于耳挖的历史文献记载较少,多存在于历史笔记小说里面,笔者翻阅明代徐弘祖编著的《徐霞客游记》,其中记载道:“邻舟客戴姓者,甚怜余,从身里衣、单裤各一以畀余。余周身无一物,摸髻中犹存银耳挖一事”[14]。江苏地区明代浇浆墓中,也出土了几件女性耳挖簪,例如泰州春兰路明墓女性棺椁中就出土了一件银耳挖簪[15]。另外,泰州畜牧厂工地明墓出土也出土了一件耳挖簪,其长度约9 cm。
金钗,一般是指妇女插于发髻的一种金制首饰,由两股簪子合成。“皇妃、皇嫔及内命妇冠服:洪武三年定,皇妃受册、助祭、朝会礼服。冠饰九翚、四凤花钗九树,小花数如之”[1]。“洪武三年定制,士庶妻,首饰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镯用银,服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䌷绢。五年,令民间妇人礼服惟紫絁,不用金绣,袍衫止紫、绿、桃红及诸浅淡颜色,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带用蓝绢布。女子在室者,作三小髻,金钗”[1]。根据以上文献记载可以看出,关于金钗的使用,在明代女性(特别是民间普通妇女)日常生活中已经比较普遍。
江苏地区明代浇浆墓中也出土了金钗,例如明徐达五世孙徐浦夫妇墓中徐浦之妻原配朱氏墓内出土金凤钗一对[7],这对凤钗出土时插于凤冠之上,凤凰帽冠用传统的垒丝和盘丝工艺制作而成,金钗尖端呈弯曲状。一件重83.9 g,另一件重85.3 g。而在样式方面,其中一只制作成梅花形态,长16.9 cm;另一只制作成牡丹形态,长18.3 cm,上面各有小凤凰一只,各重25.7 g,寓意“丹阳朝凤”。
耳环又称耳坠,是古时候女子的装饰品之一,通常佩戴在耳朵上的饰品。而在古代历史文献中,耳环又称为珥或珰。《释名》中对耳环这样记载:“穿耳施珠曰珰,此本出于蛮夷所为也,蛮夷妇女轻淫好走,故以此琅珰锤之,也今中国人效之耳”[16]。从记载中可以看出,耳环最初为少数民族女性所喜爱和佩戴,后来被汉族女性所喜爱和广泛佩戴。“鬒发如云,黑发如云何等美,不屑髢也,不屑用那假发佩。玉之瑱也,美玉耳环垂两边”[17]。“士庶妻冠服:洪武三年定制,士庶妻,首饰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1]。从以上文献记载中可以看出,在明代,耳环已经成为各阶层妇女的主要装饰品。
江苏地区的明代女性墓葬中也出土了一定数量的耳环。例如,江苏常州花园底明代白氏家族墓[4]。该家族墓出土了多件女性装饰品,其中墓住白氏的三个妾的墓内(M4,M5,M6)出土了耳环5件。明宪宗孝贞皇后王氏家族墓中也发现有耳环[6],其中王锐妻杨氏墓(M9)出土金耳环1 对,为挂钩形制,无纹饰。明徐达五世孙徐浦夫妇墓中,徐浦之妻(原配朱氏)墓内出土镶宝石金耳坠1 对[7],形似茄子、镶嵌有红蓝宝石各一枚、周边垒丝。无锡青山湾明许姓墓出土耳坠1件[9]。常州市区明墓群的发掘的浇浆墓出土金耳环1 件[11],色泽呈金黄色、环形。
戒指,是古人戴在手指上的环状饰品,其功能一般是用来纪念重要事件,或者起到一定的装饰作用,其材质一般是用金属、玉石等材料制成。“手记,指环,戒指”[18]。在古代多称为“指环”,有学者认为是从元代开始“戒指”之名才出现。直到明代以后,“戒指”的称呼才多了起来。明王圻的《三才图会》又说:“后汉孙程十九人立顺帝有功,各赐金钏指环,即今之戒指也。”
江苏地区的明代浇浆墓的女性墓葬中也出土了一定数量的戒指,例如泰州春兰路明代夫妇合葬墓出土镶绿松石戒指1件[15]。泰州明代刘鉴家族墓刘济妻子储氏墓内出土金戒指2 件[12],其左手和右手各戴有一枚,其形制为花瓣形外托,内含嵌宝石,包扣手指的金片上装饰有莲花纹,其造型非常精美。另外,这两枚戒指都镶嵌有宝石,右手戒指嵌红色宝石,直径1.7 cm,左手戒指嵌蓝色宝石,直径1.6 cm。常州花园底明代白氏家族墓女性墓内出土了一枚刻字戒指,银质,马镫形,戒面呈长方形,上刻纹饰模糊不清,环上两侧分别刻有“心”“存”两字,字下装饰有植物花草纹样。
香袋,又称香囊或花囊,一般是用布料或丝绸缝制而成。其形状各异、大小不等。在明代女性佩戴香袋比较流行。其内装多种浓烈芳香气味的中草药研制的细末。“偃同党王山沙虑事久无成,以事告御刀徐僧重。寅遣人杀山沙于路,吏于麝中得其事。昭胄兄弟与偃等皆伏诛”[19]。可以看出,从宋开始就已经在民间流行佩戴香袋了,只不过这一时期男女皆可佩戴,而其名称被称为麝。“西戎四人,间道锦缠头,明金耳环,红纻丝细摺袄子,大红罗生色云肩,绿生色缘,蓝青罗销金汗袴,红销金缘系腰合钵,十字泥金数珠,五色销金罗香囊”[1]。在明朝男女皆可佩戴香袋,此时的香袋也叫香囊。
江苏地区的明代浇浆墓的女性墓葬中也出土了一定数量的香袋,例如江苏泰州刘湘夫妇合葬墓中的刘湘妻子棺椁中就出土了四件香袋[20],香袋有三角形盖、用土黄色暗花缎制作而成。从考古出土的香袋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香袋样式多为正方形或长方形,材质方面以花缎或丝绸质地为主。
从表1江苏地区明代浇浆墓出土的女性装饰品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江苏地区明代女性装饰品种类丰富。经过分析认为这一时期的女性装饰品以发簪为主,其材质方面包括金发簪和银质发簪,还有个别木质发簪和竹制发簪。挖耳簪多数以金银材质为主。金钗的出土数量较少,其多数成对出现,且插头花样较多,以动物式样为主,例如明徐浦之妻朱氏墓内出土金凤钗就是凤凰纹样。耳环数量也比较多,且多以金银质地为主。戒指多为金质地,且多镶嵌有绿松石或玛瑙。
表1 江苏地区明代浇浆墓出土女性装饰品统计
二、出土装饰品反映的女性装饰风格及变化
从江苏地区明墓出土装饰品类别及表格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江苏地区明代浇浆墓的埋葬时间大多数在明朝中晚期,明代早中期墓葬较少。在装饰品佩戴方面,以传统发簪、耳环和戒指这三大类为主。明代不同阶层使用生活器物的材质和色彩装饰等方面,从明朝早期开始,朝廷就有严格的规定。
“洪武二十六年定,公侯一品二品,酒注、酒盏金,余用银;三品至五品,酒注银,酒盏金;六品至九品,酒注、酒盏银余皆甍漆木。器不许用硃红及抹金、描金、雕琢龙凤纹;庶民酒注锡,酒盏银余用甍漆。百官床面屏风橘杂色子漆饰不许雕刻龙文并金饰朱漆军官军士弓矢黑漆弓袋箭囊不许用朱漆描金装饰。建文四年申饬官民,不许僭用金酒爵,其椅棹木器亦不许朱红金饰。正德十六年定,一品、二品,器皿不用玉,止许用金。商贾、技艺家器皿不许用银。馀与庶民同。”[1]从以上文献可以看出,在明朝早期的时候,朝廷对于不同阶层器物使用从材质到色泽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正德十六年规定,一品,二品官员器物不允许用玉,只允许用金,商贩、技艺人员的生活器物不准用银。
从考古出土实物资料方面分析,明徐达五世孙徐浦夫妇墓中的徐浦之妻朱氏墓所出土的一对嵌宝石金耳坠,其形似茄子,上嵌红蓝宝石各一颗,周边垒丝,各重9.7 g。“承宗,天顺初,守备南京,兼领中军府,公廉恤士有贤声。卒,子俌嗣。俌字公辅,持重,善容止。南京守备体最隆,怀柔伯施鑑以协同守备位俌上。俌不平,言于朝,诏以爵为序,著为令。弘治十二年,给事中胡易、御史胡献以灾异陈言下狱,俌上章救之。正德中,上书谏游畋,语切直。尝与无锡民争田,贿刘瑾,为时所讥。俌嗣五十二年而卒,赠太傅,谥庄靖。”[21]。从以上文献《明史徐达传》中可以看出,徐达死后,其子徐俌继承了魏国公的爵位。“郡王长子夫人冠服:珠翠五翟冠,大红纻丝大衫,深青纻丝金绣翟褙子,青罗金绣翟霞帔,金坠头。镇国将军冠服,与郡王长子同。镇国将军夫人冠服,与郡王长子夫人同”[1]。在明代,魏国公的爵位品级相当于镇国将军的品级,而镇国将军夫人的冠服规定则与郡王长子夫人相同。当时礼制规定郡王长子夫人可以头戴珠翠五翟冠,身穿红色大衫,青色金绣褙子,青罗金绣霞帔,并可带金坠头。而从实际考古发现得知,明徐达五世孙徐浦夫妇墓中徐浦之妻朱氏墓出土嵌宝石金耳坠一对,刚好与文献规定相符,说明在明朝中期之前有官品或爵位的官员夫人所戴装饰品在材质方面还是符合朝廷相关规定的。
那么,明代普通妇女的装饰品佩戴,明代文献方面有明确规定:“洪武三年定制,士庶妻,首饰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镯用银,服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䌷绢”[1]。可以看出洪武三年定制,普通妇女使用佩戴首饰的时候,首饰只准用银镀,而耳环只能用金珠。常州市区明墓群浇浆墓M8,墓葬墓的年代约为明代中晚期万历年间,其墓内出土女性金耳环1件,金黄色,环形,直径1 cm。江苏泰州明代刘鉴家族墓刘济妻子储氏墓内出土金戒指2 件,左右手各一枚。花瓣形托内包嵌宝石,包扣手指的金片上饰莲纹。右手戒指嵌红宝石,直径1.7 cm;左手戒指嵌蓝宝石,直径1.6 cm。根据江苏泰州刘济墓的墓志内容记载可以看出,刘济本人是没有官品的。从以上考古出土情况看,进入明代中晚期之后,普通妇女在佩戴装饰品方面,并不是按朝廷规定的用银镀金,而是开始比较普遍地使用了金银材质和宝石材料,这说明在明代中晚期,普通妇女装饰品佩戴方面不仅开始出现了比较普遍的僭越现象,而且这一时期女性装饰品的材质也朝着多样化方向发展。
三、结语
通过江苏地区明墓出土女性装饰品的类型、材质实物比对,同时结合文献资料分析发现,明代中晚期这一地区的女性在佩戴装饰品方面并没有按照朝廷规定的材质佩戴,而是朝着材料多元化、样式纹饰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例如从发簪第材质来看,它的种类多样,包括金质发簪、银质发簪、鎏金发簪、铜质发簪、玉质发簪、竹质发簪、木质发簪等,而从使用的人群阶层看,不仅上层阶层女性,民间普通女性也大量普遍使用金,银,玉,宝石等材质的簪子或耳环。进入明代中晚期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江南地区丝绸业的繁荣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这一时期女性对装饰品的追求出现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而其在审美变化方面开始更加注重装饰品的形象美和艺术美。
江苏地区的明代墓葬以浇浆墓居多,且通过对明墓中出土的女性装饰品分析,发现该地区浇浆墓出土的女性装饰品出现了比较多的僭越现象。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受到当时经济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是明朝时期的江苏地区出现了著名的地方学派即泰州学派。
据考证,泰州学派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思想启蒙学派,它反对对人性的束缚,引领了明朝中晚期的思想潮流。该学派的创始人王艮是泰州人,而泰州学派的影响超过了王守仁后学的各个学派,其弟子上自师保公卿、下至士庶樵陶农吏,影响广泛,成为晚明显学。王艮提出了“百姓日用即道”的思想,这里一曰“百姓”,二曰“日用”,充分肯定平民日常行为的合理性,引领了明朝后期的思想解放潮流。泰州学派是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儒释道三教合流的产物,该思潮也影响到了百姓的日常生活,特别是在服饰穿着和款式方面也向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泰州学派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近代市民意识的觉醒,对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与思想意识产生了极大影响。而这一时期女性在佩戴装饰品方面,不同于明朝文献中的严格的等级规定,出现了款式多元化和材质多样化的新变化,而这一新变化或多或少地是在“百姓日用即道”的思潮影响下所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