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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媒时代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现实挑战与因应策略

2024-03-04林辰

理论探索 2024年1期
关键词:智媒时代主流意识形态

林辰

〔摘要〕人工智能与大众传媒的深度联姻重构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环境,改变了传统的话语权利生成逻辑,拓展了新的社会政治空间,正在形成并不断演化的智媒时代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场域产生了冲击影响,如“信息茧房”“算法黑箱”等加剧群体区隔化,“把关人”缺位失效引发价值偏离风险,“致瘾性”机制导致群体生活疏离,“泛娱乐化”消解主体的理性认知等。这些冲击影响使得主流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有效应对这些现实挑战,须采用畅通传播途径、优化传播内容、加强网络治理、创新传播方式等措施,稳步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力、引领力、穿透力和凝聚力。

〔关键词〕智媒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场域

〔中图分类号〕D08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24)01-0073-08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1〕43,强调在科技和传播方式不断革新的环境下,要“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1〕44,这一总体性战略部署为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锚定了目标任务,明确了策略指引,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重要驱动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设备等新技术的出现不仅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也为意识形态的生成、传播、治理等带来了深刻变革。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大众传媒的深度联姻重构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场域,改变了传统的话语权利生成逻辑和传播路径,拓展了新的社会政治空间。因此,在智媒時代背景下,如何在意识形态领域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确保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不失语、不失声、不失踪,进而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已经成为当前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一、智媒时代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场域的多重冲击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设备等新技术的快速迭代和推广普及,媒体的智能化进程也随之展开,“智媒时代”已然来临。所谓“智媒时代”,主要是指新技术与大众传媒的深度结合,进而形成的以物联网为基础设施,以大数据为资源支持,云计算为数据支撑,以人工智能为发展趋向的新型媒体生态。在智媒时代,机器写作、传感器新闻、临场新闻、分布新闻已经从理论走向现实,技术叠加带来的场景分析能力和洞察能力形成了对数据、对人的更深层次理解,传统的媒介场域悄然更迭,主流意识形态的生成环境、传播场域等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复杂变化。

(一)“信息茧房”“算法黑箱”等加剧群体区隔化

“信息茧房”是指人们获取信息的过程,往往受到个人兴趣和偏好选择的影响,而算法技术进一步放大了这一影响,从而造成人们失去接触新事物新资讯的能力和机会,使得人们将自身认知禁锢在如茧房般的封闭空间中。凯斯·桑斯坦提出,公众注意的是自己选择的东西和引发自身兴趣的东西,而这种选择久而久之,就会把自身束缚于“茧房”之中〔2〕6-10。凯斯·桑斯坦进一步以“个人日报”为例生动描述了“信息茧房”现象。他指出,互联网时代产生的海量资讯为人们提供了广泛的选择对象,人们能够自由且自主地根据自己的偏好关注相关领域,同时在算法技术的加持下,千人千面地定向推送也成为可能。因此,每个人都有机会拥有一份量身定制的“个人日报”。

“信息茧房”催生了“回音室”效应。在相对封闭的“茧房”中,异质的声音被阻隔,而一些意见相近的声音不断以夸张甚至扭曲的形式被重复,使得身处茧房中的大多数人认为所听所见即是事实全貌。“回音室”使得人们常常固守自己所认同的观点,无法接受不同的声音与意见。因此禁锢了思想和观念的交流和更新,加剧了群体分化和群体间的隔绝乃至对立,理性的声音被隔绝在信息孤岛之外。

“算法黑箱”进一步加剧了“信息茧房”效应。以算法推荐为代表的新技术为深入洞察用户需求提供了更多可能性。技术的复杂性与部门性,技术机构自身的商业性带来的排他性,使得算法技术犹如被装入“黑箱”。通过用户的阅读偏好、消费习惯、娱乐方式、点赞转发等行为和记录深度了解用户需求,实现智能分发和个性化推送。算法技术一方面为信息生产、投放、反馈的精准化和个性化提供了契机,另一方面由于技术缺陷和技术门槛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形成阻碍。由此不仅造成个体由于被困“信息茧房”而导致思想和认知的偏狭与封闭,其“算法黑箱”带来的数字空间的暗潮涌动,区隔化风险加剧,还影响到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介入。

(二)“把关人”缺位失效引发价值偏离风险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个都是自媒体”的智媒时代,信息的产生和传播变得极为便捷,但同时,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等负面信息的传播也给新闻舆论场的治理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网络信息“把关人”的重要性愈发突显。“把关人”是指信息传播系统中对信息进行过滤和加工的人或组织。库尔特·卢因在《群体生活的渠道》中首次提出了“把关人”概念,怀特将其引用至传播学领域,用来描述大众传播中,传播组织对资讯的取舍与审核。传统媒体时代,信息的“把关人”角色由记者、编辑等专业媒体人承担,专业人士负责发掘新闻线索、内容生产、发布告知、评论引导等。在一定的原则和制度之下,信息的生产、分发、互动、反馈有严格的把关机制,内容生产上倾向于提供公众需要的,而不仅仅是想要的,“中心”的权威性与主导地位凸显,节点对中心具有高度依赖性,无法脱离中心独立存在。

智能技术与媒体的联姻深刻地改变了信息的生产与传播模式。智媒环境下,信息的传播不再是以往的单线传输,而是呈现多点散发的状态和特质,马歇尔·麦克卢汉称之为“去中心化”,以此来指认网络世界处处是中心无处是边缘的新型权力结构,而这种众多结点互相联结的非线性模式构成了信息的交互。网络时代“去中心化”的特质在马克·博斯特的理论中得到明确说明。他指出,互联网以基础性的组织层面的去中心化,促进了语言的去中心化,而人工智能推动了多种主体在自组织下共同参与话题讨论的可能性。个体不再是以往传统媒体时代被动接收信息的“受众”,而是成为积极参与内容生产的“用户”。

互联网重构了社会组织模式,消解了传统的集权方式,激活了个人作为社会运作基本单元的意识。在舆论引导方面,网络空间去中心化的特质也进一步分解了传统媒体的中心地位。智能媒介环境下,技术赋权进一步拓展,信息生产、传播、互动、反馈的门槛和成本大大降低,智能设备的接入使得信息的生产、分发、接受、反馈大大区别于传统媒体时期。在此情形下,海量信息造成网络空间信息过载,以往传统的“把关人”模式失效,审核机制失灵,受到职业规范和新闻伦理约束的传统媒体的“把关人”权利不得不被让渡给掌握算法技术的工程师、程序员以及他们所服务的商业机构,以往的“價值守门人”被“数字守门人”所取代。

(三)“致瘾性”机制导致群体生活疏离

移动终端的普及化给移动直播带来了在场感,使得技术上瘾成为普遍现象。2023年8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79亿,手机网民规模为10.76亿,我国网民的人均每周上网时长为29.1个小时〔3〕。数字成瘾已成为现代社会的一大特征,以至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现实中相聚在共同物理空间的人们彼此毫无交流,人们都埋头于和智能手机中线上世界对象的热烈互动。读屏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有网络文化发言人和观察者之称的凯文·凯利预判了多屏时代的到来。他指出,我们正在前往一个屏幕无处不在的时代,每一个表面都可以成为屏幕,我们已经由“言语之民”“书籍之民”向“屏幕之民”转变,由此带来的人机交互模式的改变将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个人。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兴起加速了读屏时代的到来,也从生理与心理的双重层面上加深了人们数字成瘾的程度。

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移动终端一方面填充了人们的碎片时间,另一方面也使得人们的生活进一步碎片化。比如,随着手机应用的普及,短视频成为最具代表性的填补人们日常生活间隙的热销传播方式之一,几分钟的时长与碎片化的时间恰好匹配。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络视频(含短视频)用户规模达10.44亿,较2022年12月增长1380万,占网民整体的96.8%。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为10.26亿,较2022年12月增长1454万,占网民整体的95.2%〔3〕。简短生动的短视频和临场化、沉浸化的视觉快感导致了“屏幕上瘾症”。一方面算法技术支撑下的智能媒体的信息定制和精准派送,使人们深陷于数字制造的虚假需要;另一方面,智能技术上升到用户心理甚至生理层面,自动调适出更易接受的视觉排布和临场体验,为主体营造了更加舒适的心理体验。这种全觉化的传播模式,使得人们常常不由自主地沉迷于线上世界带来的快感之中。虽然,许多商业公司,比如抖音、腾讯等APP推出了用户防沉迷系统,帮助和引导用户管理时间。但是,对每个人来说,当有限的时间和精力被网络世界所推送的内容所占据时,这种“致瘾性”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与人的疏离,也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空间。

(四)“泛娱乐化”消解主体的理性认知

“泛娱乐化”倾向不仅深刻影响主体的认知水平,而且遮蔽了主体的理性自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主流意识形态的构建。著名媒体文化研究者和评论家尼尔·波兹曼教授在其所著的《娱乐至死》一书中提出,一种媒介的出现会带来一种认识论。他指出,印刷术统治的时代是“阐释时代”,铅字印刷的有序排列和逻辑命题的特征突出,促使人们形成了对知识的分析管理能力。大众话语体现为事实与观点明确有序的组合。电视的时代是“娱乐时代”,娱乐作为一种超意识形态的话语出现,电视把娱乐自身变成了一切经历的形式,无论内容如何、无论视角如何,一切都以带给人们娱乐为最终目的。以娱乐心态和娱乐方式看待一切,以至将娱乐作为评判标准和理想目标推广至公共生活领域。“泛娱乐化”冲破了主流话语体系的庄重与高尚,将“恶搞”和“调侃”奉为话语表达的合理方式。

在数字技术和智能终端的技术支撑下,社交媒体、网络视听对人们闲暇空间的占据,潜移默化地影响甚至塑造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在流量经济和商业资本的推动下,“泛娱乐化”取得了更为广泛的影响空间,“泛娱乐化”产业激增,娱乐日益成为一种文化精神,一切文化内容和文化产品似乎成为娱乐的附庸。部分商业机构和自媒体等为获取点击率增加流量,对各种社会现象和热门题材进行娱乐化改造,甚至通过调侃民族英雄、歪曲历史真相、“解密”幕后消息等方式博取眼球。此外,自媒体等新媒体传播方式以自我赋权的方式使得个体获得全新的角色与权利,人们通过参与、分享、在场进行公共信息传播,其中基于个人情感和信念导致的“后真相”也愈发突出。这种“泛娱乐化”倾向,在遮蔽主体理性自觉、消解网络信息丰富性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大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关注、接受和认同。

二、智媒时代主流意识形态认同面临的风险挑战

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马克思曾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态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4〕170。随着智媒时代的展开和深入,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生成和实现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最广泛地凝聚社会共识,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必须着眼当前主流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的新境遇,科学把握智媒时代的影响对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带来的挑战。

(一)“信息孤岛”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阻碍

在“信息茧房”“算法黑箱”的叠加作用下,智媒时代的人们很容易陷入“信息孤岛”困境。这一困境不仅深刻束缚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主流意识形态的有效传播。因此,有必要在信息传播方面,进一步分析主流意识形态面临的现实风险和挑战。

媒介对于意识形态有着重要的塑造和引领作用。“一部人类文明发展史就是一部传播史,就是媒介演进史。”〔5〕马歇尔·麦克卢汉的这一观点强调了媒介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虽然对这一观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不可否认的是,作为一种信息桥梁,媒介在型塑主流意识形态认同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口语媒介到文字媒介、从电子媒介到数字媒介,媒介技术的每一次革新和变迁不仅促进了传播方式的变革,而且改变了人们的交往方式和信息的传播方式,进而塑造着人们对平等、正义、利益、道德等价值问题的理解。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哈贝马斯、威廉斯等为代表的一部分具有前瞻性眼光的学者和社会理论家就已经注意到媒介对于制造同意、引导舆论方面的重要意义,并指出媒介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实现社会控制的一种新机制。马歇尔·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中以比喻的方式,提出一个重要观点:媒介是人的延伸。并且,他同样用一种比喻的手法分类细数了26种媒介,比如:弓箭是手臂的延伸,轮子是腿脚的延伸,衣服是皮肤的延伸,口语是思想的延伸,文字是口语的延伸,拼音文字是视觉的延伸,印刷术是文字的延伸,近代机械文明、民主政治和个人主义等等是印刷术的延伸,电子媒介和网络是人腦的延伸,如此等等。媒介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其为“人的延伸”,而且以一种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方式影响和塑造了人们的观念,正因为如此,尼尔·波兹曼认为,媒介的“独特之处在于,虽然它指导着我们看待和了解事物的方式,但它的这种介入却往往不为人所注意”〔6〕13。

大众传媒的影响力全面彰显了媒介对日常生活的嵌入作用。作为当代最重要的媒介形式,大众传媒已经成为型塑人们认同的重要力量,尤其在大众传媒与互联网、智能终端的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其叠加效应愈发凸显。在汤普森看来,意识形态是当代社会一种重要的“胶合剂”,而大众传播则被视为一种极为有效的“涂抹黏胶”的机制〔7〕3。在当代,大众传媒与互联网的联姻促使这种“涂抹”作用愈发凸显。在外源性冲击与内生性矛盾的双重夹击下,网络空间意识形态风险愈发突出。一方面,作为时空界限日渐消弭的舆论场,线上世界具有相当的开放性与匿名性,充斥着大量多元异质的信息,各种信息承载的价值观在娱乐、休闲、生活方式引导等形式的包装下对人们思想展开渗透,从而从总体上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另一方面,日趋压缩的时空场反向激发了人们的民族意识与本土意识,远距离事件常常在本土化生活中发挥作用,一些原本似乎与“我”无关的抽象范畴,诸如我们与他者、本土化与全球化、异端与正宗等,不再仅仅作为一个理论层面的概念,而是全面参与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这种境遇随着智媒时代的来临愈发凸显。

需要注意的是,当具有一定价值导向性的思想观念以相对中性的技术面貌呈现出来,特别是当技术伦理和相应监管缺位时,一些别有用心的个人或组织利用互联网与智能技术的开放性和碎片化的特征,通过更为感性和直观的形式进行文化渗透和价值观输出,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就使得信息在传播上受阻,严重影响了主流意识形态的有效传播。

(二)“去中心化”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解构

意识形态建设的核心议题在于构建主流意识形态。主流意识形态是否稳固,既关系政权稳固,也关系民心向背。一定社会中的诸多意识形式具有不同的地位、受众和影响范围,主导意识形态并非一定是主流意识形态,只有当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将其视为价值理念、评价标准和行为规范时,主导意识形态才能够被称之为社会思想意识中的主流。反之,主导意识形态若不能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与追随,甚至成为人们摒弃乃至批评的对象,那么,该种社会意识形式非但不能成为思想主流,甚至连他所依附的国家政权也难逃被淘汰的命运。比如20世纪初的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从这个意义上说,主导意识形态能否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甚至可以看成是国家政权稳固与否的“晴雨表”。二者关系又如两条直线,当它们距离愈发贴近乃至合一,则说明国家统治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愈强,政权愈加稳固;当二者距离愈发加大乃至发生偏离,往往预示着国家统治合法性的消解和正当性的丧失。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主体价值意识逐渐觉醒,主体自身需要和选择权利日益得到张扬与重视,社会成员思想的差异化、利益需求的多样化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不断增强。而互联网的普及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日常生活方式,社会的运行机制与组织方式也一同发生变化:生产的逻辑被消费的逻辑所替代,无形的服务与有形的商品一起成为一种生产。特别是互联网演进过程中的“去中心化”倾向,在张扬个体意志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了弱化了群体性意志。不同群体的价值诉求、情感需要、理想愿望交织汇聚,成为多种社会思潮生成与流变的现实基础。社会思潮的并行交错、思想观念的多元多样和表达方式的日益丰富,使得意识形态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三)“网络成瘾”对主流意识形态的疏离淡化

在智媒时代愈演愈烈的演进过程中,人对信息的依赖,以及信息对人的影响日益加深。其一,人们的信息与行为被广泛地采集并记录下来,用户的浏览痕迹、点击偏好、阅读频率、消费习惯、娱乐方式、行动轨迹,乃至转发、点赞、评论等行为都作为可分析的素材被记录,以此生成的“用户画像”被用来作为个性化定向推送、提供独特关怀的重要依据。某些互联网公司甚至通过追踪、监控、评估用户的个人信息,通过对其习惯的研究和预判,精准推送为用户“量身定制”的相关内容。其二,在可穿戴设备的加持下,传感器成为探测和描述人的身心状态的重要方式。通过智能手表用户的血压、心跳甚至睡眠状况等生理性反应也成为分析样板,反馈的传感化使得对用户的理解与把握进入到生理层面。其三,人与人的交往互动也呈现出以物为中介的方式。人们更多地经由“物”来理解“人”,经由“物”的测度与可量化性外化着人的需要与状态。以色列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在首届中国大数据+人工智能“xworld大会”上的演讲中,形象描绘了这种“物”对“人”的解读。他指出:当人们读电子书的同时,电子书也在读你——哪一页你翻得快,哪一页你翻得慢,以此来判断哪些是你喜欢的章节,哪些章节你感到无趣,进而判断你是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性格特征,进而有针对性地向你推荐图书,甚至为你提供重要问题的解决方案。比如,未来人们选择结婚对象时,甚至不需要过问亲友意见,而是问亚马逊、百度和腾讯。

“网络成瘾”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主体对主流意识形态的疏离。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8〕501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指出了作为社会的人,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自我生成的特质。在当下,这种社会实践似乎不单单是物理世界的对象性活动,人们流连于线上世界的丰富,大大削减了社会生活中真实个体的交流时间和交往深度。这种虚拟世界的真实化带来了主体深度思考缺失的问题,主体在现实生活中场景的脱离,使得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主动性受损,社会生活日益娱乐化、平面化,主体存在日益原子化、孤立化,数字技术在为人们提供全方位的便利和个性化服务的同时,也在操控着人们的思想意识,侵蚀着人们的自由时间,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侵占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场域。

(四)“泛娱乐化”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稀释

“泛娱乐化”不仅消解了主体自身的价值和意义,而且稀释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使得人们的价值选择、审美趣味、消费方式发生了深刻的改变。“泛娱乐化”中充斥的消费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价值导向不仅降低了受众的文化品位,更为重要的是,“泛娱乐化”深刻地影响了公共事务领域,成为型塑政治、伦理和日常生活方式的重要手段,其带有的反权威的话语特质和日常融入式的软性传播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

在浅薄的娱乐精神的影响下,一切价值性的考量都烟消云散了,感性战胜了理性,趣味性代替了意义感,对主流文化、主流价值和主流话语的认同日益淡漠,人们的生活被碎片化、平面化、感性化的娱乐信息填充,不仅降低社会智识水平,导致理想信念的式微,也遮蔽了意识形态间的差别,成为导致价值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的重要因素,更成为影响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重要风险隐患。

三、智媒时代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构建策略

随着智媒时代的展开和深入,面对“信息孤岛”“去中心化”“网络成瘾”“泛娱乐化”等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多重冲击,实现智媒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须在信息传播途径、内容优化、网络治理、方式迭代等方面多措并举,稳步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力、引领力、穿透力和凝聚力。

(一)畅通传播途径,打破信息壁垒,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力

在智媒时代,实现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必须首先畅通信息传播途径,打破信息壁垒。同时,主流意识形态的整体构建有赖于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必须充分调动主流媒体、网络平台、社会公众等相关资源,同频共振、综合发力,形成协同合作、共治共享的有利局面。

首先,要主动抢占智媒传播的制高点,不断推动主流媒体的智慧传播能力。作为传播主流思想舆论的主阵地,主流媒体在传播主流价值、引领社会思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算法大行其道的环境下,主流媒体的声音常常淹没在众声喧哗之中。因此,增加主流思想舆论内容供给,提高主流媒体传播效能,做到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不失语、不失声、不失踪,确保主流媒体发声及时、先声夺人至关重要。传统媒体不仅要依托“中央厨房”这个“启辉器”与新兴媒体跨屏联动,汇集和掌握来自平台的信息和资源,进而掌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主导权;更要积极拥抱新技术,借鉴算法技术提供的快速生产、精准分发、智能互动的全流程,进一步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将主流意识形态嵌入算法设计,打造“党媒算法”,为社会公众提供有深度、有态度、有温度、有力度的信息内容,巩固智媒传播环境中的舆论阵地。

其次,要不断强化商业媒体和网络平台的行业自律意识。商业媒体和网络平台要兼顾商业属性与社会属性,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社会的重要作用,承担运营的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从业人员自觉坚守职业操守和行业伦理,避免网络空间成为有害信息的避风港。一方面要主动打破算法“黑箱”,增加算法设计透明度。算法设计者有必要主動披露算法设计的价值基础与伦理考量,确保算法技术的正当性、可责性和公平性〔9〕,以此获得社会公众的信任,使算法设计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另一方面,平台应规范自身行为,主动过滤低俗低质内容,防止“博眼球”“恶意炒作”等行为,统筹机器审核与人工审核,维护互联网空间风清气正,共同营造良好舆论生态。

最后,要着力培育和推广公众媒介素养教育,提高公众信息生产、获取和鉴别能力。媒介素养这一概念最早由利维斯和汤普森提出,是公众对于媒介传播的各种信息的获取能力、分析能力、选择能力、评价能力和思辨性回应能力。媒介素养最初主要针对青少年开展,目的在于训练青少年抵抗现代文化带来的“低水平满足”。随着大众传媒的迅猛发展,教育重心开始转向帮助青少年应用现代传媒方式的能力。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发出“大众媒介教育课程模型”,并倡导在全世界开展媒介素养教育。在媒介无处不在和传播无处不有的互联网时代,媒介素养更是成为个体应对信息过载的必修课。一方面要积极培养多元主体的媒介使用能力。以坚实稳固的价值立场、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抵御不良信息和无序技术的侵蚀,对信息推送保持警惕和批判,防止沉溺于技术对个体的认知操控,进而受困“信息茧房”之中。另一方面,要着力提高公众内容生产和传播能力。在自媒体时代,新闻生产和信息传播不再是少数专业媒体的特权,公众的自我赋权不断重塑大众传播格局。因此,要教育引导公众明确法律底线、增强伦理道德意识,保持对信息的审慎态度,避免在发布信息和参与网络议题时的非理性情绪,以公共精神和公序良俗为标尺主动拒斥虚假低俗恶意新闻。

(二)优化传播内容,弘扬主流价值,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引领力

在“内容为王”的时代,信息内容深刻影响人们的注意力。马克思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0〕187。作为社会经济形态、政治制度和文化模式的系统反应,意识形态内嵌于社会经济结构和经济关系的运行过程之中,与特定主体复杂的社会心理和现实需要相映衬。作为一种“同意的生产”,意识形态对人们现实的需求、利益、愿望的反映和回应是达成意识形态认同的根本因素。意识形态的实现方式在于人们对其理念、价值、目标等的认可、接受与践行,而其实现程度则取决于承载此意识形态内容的思想理论对人民需要的满足程度。在这个意义上,智媒时代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想有效地指导社会实践、引领社会思潮、赢得人民认同,就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优化传播内容,弘扬主流价值,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引领力。

一方面要积极利用算法技术赋能意识形态治理。作为社会互动最频繁最活跃的公共空间,网络媒介的舆论表达已成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场域。运用人工智能和算法技术,能够及时了解群众的想法、诉求,及时予以回应、澄清,是增强主流思想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重要技术支持。首先,主导意识形态是否能获得主流地位,是否能够得到大众的认可与践行,归根到底取决于其是否能够正确表达和实现人们的利益和诉求。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要立足社会实践,关注主体需要,面向人民群众热切关心的实际问题,在不断扩大共识中实现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网络空间作为资讯集散地、舆论交锋场,是获取资讯、体察民意的重要场域。其次,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及时对社会动向、舆论方向进行解析。算法技术为网络空间意识形态风险预警关口前移提供了技术支撑。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的关键在于信息处理的时度效,以有效的算法技术为从海量信息中快速、精准识别和捕捉到错误、消极、有害的信息提供技术保障。

另一方面,主流意识形态应积极适应智媒时代话语传播方式的变化,主动促进宏大叙事向日常话语的转换,做好官方话语与大众话语的衔接。正如汤普森所说的,以往的意识形态话语“包含了对深层模式所描绘的因果过程的神秘化。这种神秘化具有意识形态的功能”〔7〕12。在新的传播环境下,主流意识形态应主动适应新的传播模式,积极构建直观化、感性化、视觉化的传播形式和叙事方式,让高度抽象的意识形态可知可感。事实上,对于传播方式的变化,我们近年来已经进行了有益探索,通过文艺作品、视频短片、网言网语等多元多样的呈现形式引领社会思潮、塑造价值认同。在建党百年之际,一些反映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的主旋律作品,如《觉醒年代》《山河恋》等现象级的文艺作品,在互联网平台广泛传播,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主流价值观,受到群众认可和喜爱,引发人们热议和转发。

(三)加强网络治理,净化媒介环境,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穿透力

针对“网络致瘾”、信息“路径依赖”等现象,必须加强网络治理,优化媒介环境,不断提高主流意识形态的穿透力。

一是不断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互联网治理不断开创新局面,网络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依法治网的格局逐步形成,网络空间日渐清朗。但是,网络空间作为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阵地,仍是众声喧哗的舆论空间,是诸多社会思潮和价值观念的汇集地和传播地。一些错误社会思潮不时出现在网络空间之中,不断挤压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空间。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也不是舆论飞地,加强智媒环境下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必须重视依法治网。在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更应不断提高配套制度建设,加快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技术的立法规范、执法力度和大力监督,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律体系,织密织牢信息安全网,确保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要加快完善人工智能内容生产和传播的行业标准和行为指导,包括准入机制、内容生产机制、信息分发机制等,警惕资本逻辑宰制下人工智能的异化。马克思曾断言:“正像只要提高劳动力的紧张程度就能加强对自然财富的利用一样,科学和技术使执行职能的资本具有一种不以它的一定量为转移的扩张能力。”〔11〕699资本逻辑操控下的人工智能与大众传媒,一方面推动了互联网产业和互联网经济的急剧增长和快速发展,但另一方面这种深度联姻也带来了价值领域内的极大风险,如何不使科学技术沦为资本的“婢女”成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必须用主流价值规范和引导人工智能的发展,建立健全重大事件舆情风险预警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控指标体系,全链条建立网络空间舆论监测、预警、防控体系,实现“科技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目标。

三是要加快智媒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冲破西方“人工智能霸权”,打破意识形态交锋中的“话语逆差”,关键在人才。一方面,以理论宣传工作者、传统媒体等为代表的意识形态工作者,要加强锻造适应新媒体环境的能力。要充分认识当前意识形态传播由单线传播向交互式传播的客观现实,不断形成适应智媒时代的“算法思维”“数据思维”和“用户思维”,利用VR、AR、MR等技术推出内容质量高、传播效能好、价值指导强的立体化、具象化、分众化、精准化、具有穿透力和影响力的精品内容;另一方面,要加强商业媒体、互联网平台的算法工程师、软件开发人员以及高校相关专业学生的科技伦理教育,践行以人为目的而非手段的伦理原则,遵循算法正义和算法善治伦理规范,培育理性、负责、为人的人工智能环境,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内的风险隐患。

(四)創新传播方式,弘扬主流价值,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

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两个大局”交织激荡,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演进。在波谲云诡、变幻莫测的意识形态争夺战中,持续加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深化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是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人心向背的大事要事。在智媒时代,深刻透析、全面把握、灵活运用科技手段赋能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成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路径,也是未来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与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技术增长极。

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的出现使得网络世界型构出一个万物互联、时空压缩、时时在线的时空域。联结日渐多维的人工智能通过多种数据的综合分析,使得人与物的界限不断融通。运用VR、AR等技术带来了更多的灵感,“地域的消失”和“场景的瓦解”使得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边界进一步消融。临场感进入现场,虚拟场景和线上话语成为人们依赖的生存方式,我们已然迎来了一个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化生存环境。

智媒环境下新闻生产、分发、接收和反馈模式发生革命性变化。一方面,算法技术与人工智能的应用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带来更多可想象的空间,个性化、定制化、临场的内容推送一定程度上为提高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效能提供了技术支持;另一方面,智媒空间的众声喧哗与深度介入,也对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建构形成了相应的冲击。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并全面把握智媒时代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机遇与挑战,用好新技术带来的红利,预判并规约技术过度带来的负面效应,把握智媒时代主流意识形态认同面临的风险,探索当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建构的路径。为适应智媒环境下舆论生态发生的深刻变化,有效应对主流意识形态认同面临的复杂态势和严峻挑战,我们应积极思考、多方协同、综合施策,针对如何运用信息革命成果赋能意识形态建设,如何以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打好意识形态保卫战,如何加强媒介环境治理守牢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给出应对之策。

正如媒介理论家道格拉斯·鲁什科夫在《人类团队》中所言:“我们没有办法回到前数字时代,我们不能回去,我们必须闯过去。”身临智媒时代,我们应充分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带来的时代红利,不断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建构主流思想舆论新格局,持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在全社会范围营造良好的意识形态宣传氛围,进一步加强我国意识形态建设〔12〕,汇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伟力。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2〕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M〕.黄维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s://www.cnnic.net.cn/n4/2023/0828/c88-10829.html.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M〕.何道宽,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

〔6〕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M〕.章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7〕约翰·B.汤普森.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M〕.高铦,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21.

〔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9〕谭九生,范晓韵.算法“黑箱”的成因、风险及其治理〔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06):92-99.

〔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2〕樊 荣.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建构的逻辑、趋向及经验〔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03):8-16.

责任编辑 吕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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