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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老龄化视域下农村抱团养老研究

2024-03-03余佳琦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24年2期
关键词:互助养老积极老龄化

基金项目: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Y202352230);浙江省现代远程教育学会2022年度科研课题研究成果(DES-22Y13);浙江开放大学312人才培养工程资助

作者简介:余佳琦(1995—),女,浙江杭州人,研究实习员,硕士,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

摘 要:抱团养老是以合租居住、费用分摊、互助合作为特征的一种类家庭养老方式,它可以激活乡土社会养老资源,发挥老年群体互助积极性,弥补现有养老模式不足,缓解老年人从自理到失能转化阶段出现的养老危机,并为后续的机构养老做准备。针对目前农村抱团养老存在的居住环境适老性不足、抱团养老人员遴选困难、有序生活难以持续运作、抵抗意外风险能力较弱等困境,提出居住环境更加适老化、参与人员更加多元化、运作机制更加规范化、政府管理更加人性化的优化路径。

关键词:积极老龄化;抱团养老;互助养老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已有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64亿人,占总人口比例的18.7%,人口老龄化速度在不断增长。我国从1999年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加上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四二一”家庭结构在社会中越来越普遍,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面对严峻的养老形势,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调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为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会养老,随着养老压力的增加,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型养老方式。互助养老作为一种新的养老模式,补充原有养老模式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社会功能越来越受到认可,逐渐成为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目前,学术界对抱团养老的内涵、特点和价值已进行了初步探索。有学者认为抱团养老是以老年人深厚的感情基础或相似的生活方式为前提,老年人自发自愿靠拢聚集为一个团队群体,相互陪伴,以满足精神慰藉需求。也有学者认为,抱团养老是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向城市,导致农村老年人难以通过传统家庭养老度过晚年生活,从而出现的一种农村低龄老年人照顾高龄老年人的一种互助养老模式。笔者认为,抱团养老是由老年人自发组合而成的,以农村现有养老资源为依托,以合租居住、费用分摊、自主平等为原则,以共同生活来追求品质养老生活为目标的一种互助养老方式,适合的对象是具有同质性的、健康能自理的、有一定经济能力和空余时间的老年人。

一、抱团养老的可行性与优势特征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均寿命的延长,“有钱有闲”的老年人越来越多,他们想要追求更高品质的养老生活。面对现有养老模式的不足,他们开始主动探寻新的养老方式。这为解决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现状提供了一种新的路径,具有潜在社会价值与意义。

(一)弥补当前养老模式不足现状,丰富养老服务供给

2011年,我国明确提出了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進程加快、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人口流动的趋势,传统养老方式受到诸多制约,已难以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养老服务供给在数量与质量上都出现明显不足。尤其在农村地区,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农村去城市务工,农村家庭照料功能逐渐弱化,农村需要新的养老模式来填补缺失的家庭养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11月出台《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对探索社区互助式养老、老年人基于自愿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式养老给予支持与鼓励。抱团养老作为一种自发形成的新型养老模式,可以缓解老年人从自理到失能转化阶段出现的养老危机,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一种新路径。

(二)发挥老年群体互助积极性,满足老有所为需求

在积极老龄化背景下,要最大程度发挥老年人的作用,这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在传统养老观念中,随着年龄的增大和对社会贡献的减少,老年人逐渐被视作社会资源的消耗者,社会对老年人的重视程度逐渐降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指出,人最高层次的需求是自我实现的需要,意味着人在物质条件得到满足之后,仍然需要实现自我价值。马克思的需要理论认为,人在满足物质与交往需要的同时,也要重视精神性需要。幸福的老年生活不仅要保证物质生活水平,还应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充分调动农村老年群体参与互助养老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增强老年人生活幸福感是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的路径之一。我国著名老年学家邬沧萍提出积极老龄化的“三支柱”理论,其中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作为一个重要支柱,对推动积极老龄化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农村发展抱团养老,让老年人参与养老服务过程,通过“互助”实现“自助”,从而避免因脱离社会而被边缘化,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有机结合,让老年人在互助养老中获得精神满足、实现自我价值、创造社会价值。

(三)激活乡土社会养老资源,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抱团养老所需的场所面积较大,且需同时具有公共区域与隐私空间。相较于城市,农村的房屋租金、各项服务价格与生活环境更适合老年人抱团养老。选择在农村发展抱团养老,免不了租住农村住房、购买村民的蔬菜瓜果和卫生服务,一定程度上盘活了农村养老资源。同时,村委会与其他相关部门也会给予一定扶持,或直接由村镇进行组织化运营,多方共同发力,为老年人抱团养老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在发展抱团养老的过程中必定会与村民产生联系,这种联系能够在日后养老生活中实现双方的互帮互助,一方面可以维护乡村社会紧密的邻里关系,另一方面也能为抱团养老模式在农村推行奠定社会基础。

二、抱团养老面临的现实困境

相比于其他传统养老模式,抱团养老具有成本低、投资少、活动空间大、生活品质高的特点,是缓解城市老龄化的重要途径,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居住环境适老性不足

居住环境质量对抱团养老的品质有着直接影响。随着身体机能的下降,老年人对居住环境的要求逐渐提高,适合的居住环境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起到积极作用。参照目前情况,农村抱团养老的场地一般会选用普通农村住宅,在适老性设计上稍显不足。如住宅空间缺乏无障碍设计、卧室距离餐厅比较远、走廊过道空间较小、卫生间没有安装扶手、走廊没有夜灯等。

(二)抱团养老人员遴选困难

主要体现在抱团养老对成员要求较高,合适的抱团养老人员较难筛选。参照以往的抱团养老案例,很多老年人因经济条件、个人经历、兴趣爱好等方面的不同,而导致其价值观、处事方式和生活习惯有所差异,在共同居住生活的过程中难免产生摩擦与矛盾。因此,要找到合适的、各方面条件相近的、能够合得来的老年人抱团养老并不容易。

(三)有序生活难以持续运作

主要体现在成员对于公共事务决策的分歧。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老年人对于自己所处的群体具有相应的群体意识,需要对这个群体建立一种认同感,即他与这个群体息息相关并且对之负有一定的责任。只有当成员的群体意识基本一致时,群体才会产生足够的凝聚力并存续下去。一旦群体意识出现分歧,不能认同群体意识的成员将会选择离开甚至导致群体的解散。目前的调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抱团养老团体,因成员对本群体的议事规则、生活成本分摊、矛盾纠纷处理原则等问题没有达成共识,整个抱团养老团体缺乏有序的运营规则,难以长期存续。

(四)抵抗意外风险能力较弱

在抱团养老初始阶段,老人们的生活基本可以自理,随着年龄的增大,难免出现一些意外。当在集体生活中出现危及身体健康的意外伤害时,则需要面临责任归属问题。因此,在抱团养老团体成立前最好签订互助养老合作协议以及免责声明书,以避免在意外发生时出现纠纷,在保障成员个人权益的同时保证抱团养老团体的顺利运行。除了团体内部的意外风险,外部风险同样会对抱团养老团体产生冲击。由于是自发组织的小团体,其承受外力打击的能力是有限的。例如,在新冠疫情期间,这种自发性的聚集生活就因具有一定的风险隐患而以解散告终。

三、基于当前农村抱团养老发展现状的几点思考

针对目前农村抱团养老发展存在的困境与风险,基于对天津、杭州、上海等地案例的调研分析,对抱团养老的可持续性运作与今后的发展提出几点思考。

(一)居住环境更加适老化

参与抱团养老的大多是从城市退休的空巢可自理老年人,他们虽然在农村养老,但还有不愿割舍的社会关系网络,因此养老点不能远离主城区。同时,老年人因身体素质下降,对医疗水平有刚性需求,养老点附近需有正规医疗机构。老年人的日常活动主要在室内开展,因此抱团养老场所的硬件设施必须满足老年人居住的特征需求,需设计合理,房间配备独立卫生间、洗浴设备和衣柜,以保证入住老年人对独立生活空间的需求。

(二)参与人员更加多元化

抱团养老是一种自发性行为,因此团体“大家长”是必须的角色且需要具备一定的基本素质。一是要有一定的管理能力,以组织安排成员们的衣食住行与娱乐活动;二是要有公道正派的个人品质,同住一个屋檐下的老年人有着不同的家庭背景、人生经历、生活习惯和喜爱偏好,在差异性导致的摩擦和不愉快面前,需要做好协调工作;三是要富有爱心,组织发起抱团养老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虽然原则上这些付出是由所有成员共同分担,但实际上发起者或组织者付出更多,这些额外付出能够讓他们获得情感慰藉与精神满足但无经济回报。抱团成员的数量也有一定的限制,一般不宜超过10人,这样的规模不仅在日常生活中便于组织管理,也有利于成员间有效互助,发挥抱团养老的优势作用。

(三)运作机制更加规范化

作为一个集体生活的小团体,在抱团养老开始前需要制定“抱团公约”,对抱团养老的理念宗旨、运行规则、费用收支、空间分配、作息安排、活动内容、风险防控、矛盾处置、成员遴选等进行明确规定。根据全国各地的案例分析和对杭州抱团养老案例的跟踪调研,发现抱团生活中存在的风险一般是老年人自行承担。因此,老年人在加入抱团养老团体前可以签订抱团养老合作协议以及免责声明书,避免在意外发生时出现纠纷,既保证抱团养老成员的个人权益,也有利于抱团养老模式的顺利运行。

(四)政府管理更加人性化

面对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和不断涌现的抱团养老实践案例,政府部门和老龄福利服务部门应该积极予以回应与支持,为抱团养老的发展做好服务与保障工作。第一,要为抱团养老做好舆论支持,引导社会正视抱团养老,更新传统养老观念,尊重老年人自主选择合适的养老方式,减轻社会养老压力。第二,要为抱团养老提供政策支持与服务,为抱团养老组织者或发起者提供咨询与指导,充分利用社区养老资源,发挥专业社工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为抱团养老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质与人力支持。第三,要为抱团养老做好法律背书与风险应对保障,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合理规避抱团养老过程中的风险。

四、结语

抱团养老区别于传统家庭养老,是互助养老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和家庭形态有关,利用家庭中的亲情与赡养责任来达到养老的目的,但与原生家庭无关。适合这种养老模式的老年人是有一定经济能力、没有孙代需要抚养的城市空巢自理老年人,解决的是老年人从自理到失能转化阶段出现的养老问题,并为后续的机构养老作准备。目前,全国各地抱团养老模式不断涌现,应该持积极的态度支持鼓励老年人根据自己的需求与条件差异选择适合自己的多元养老方式。

参考文献:

[1]肖琳,夏柱智,黄佳琦.互助养老:农村内生型老年社会福利供给模式的实践路径[J].理论月刊,2023(6):131-140.

[2]白磊,高延春.马克思需要理论视域下农村养老服务探析[J].西部学刊,2022(12):55-58.

[3]汪成香,吴心驰,吴子凡.互助养老服务供应链模型构建及其运行机制探析[J].黑龙江科学,2023,14(17):33-36.

[4]王淑霞,肖结红,陈鼎.老龄化背景下宿州市农村互助养老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宿州学院学报,2023,38(5):41-45+51.

[5]穆光宗.中国传统养老方式的变革和展望[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5):39-44.

[6]杨康,李放.农村互助养老的“组织化”困境与优化路径:基于社会资本视角[J].兰州学刊,2023(5):121-132.

[7]夏柱智.互助养老: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中国经验[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1(2):1-10.

[责任编辑:朱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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