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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授信管理优化探析

2024-02-13姜玲玲

中国科技投资 2024年33期
关键词:商业银行流程

摘要:商业银行要保证自身授信服务良性运转,须构建一套系统完善的授信管理体系。本文研究商业银行现行的授信管理的审批流程,认为其存在如下问题:审批效率不高、审批执行待完善、授信审批后评价不充分、审批流程过长、内控重视程度不足等,继而剖析其深层次原因,从而提出了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执行监督机制、加强有效沟通、高度重视信贷管理、提升整体人员综合素质等优化策略。

关键词:商业银行;授信管理;审批;流程

DOI:10.12433/zgkjtz.20243339

一、商业银行授信管理流程

(一)授信发起

发起人员采用实地考察、现场访谈、搜索调查和委托评估等方式进行实地或者场外的考察,对调查标的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负债情况、还款能力等进行有效分析,综合评价其授信风险度,制定符合客户的授信方案并呈批[1]。在授信发起期间,公司金融部门的授信中台对发起人员负一定的支持和协助的责任。有权发起人发起授信业务后,需要报送经营主责任人审核签字,最终送至有权审批机构[2]。

(二)用信前风险评估

用信前由经营主责任人组织业务人员对客户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判断是否适合用款,经营主责任人需签字确认风险评估结果。触发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要进行用信前风险评估:第一,距批复日超过6个月的第一笔用信,包括批复后6个月内已使用授信、批复6个月后的第一笔用信和批复后6个月内未使用授信、批复6个月后的第一笔用信;第二,批复后客户出现重大风险事项或批复后在同行或同业新出现不良或逾期记录的。

(三)发放审核

信贷审批部门信贷发放审核工作人员根据有权审批机构签发的信贷批复文件,对信贷前提条件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和检查,涵盖:提款审查、支付核查等。对于审核业务发起部门报送的信息,资料齐全、符合授信发放要求的企业,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办结发放审核。如材料不全,则及时提出审核意见,退回业务发起部门,进行相应整改[3]。

二、商业银行授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审批效率不高

银行贷款项目必须经过层层报送、审批。授信业务流程中,分支机构最为关注的是审批效率,即在审批时间方面,银行能够及时完成相关业务操作,确保客户能够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一般而言,大型优质客户信贷需求比较大,调节时间长,但分支机构授权不足,提高审批水平,延长报送审批时间。当遇到个别优质信贷客户有很急的贷款需求时,银行就无法快速、全面地提供服务,造成优质客户流失。

(二)审批执行待完善

一是一些经办行重发放而轻管理,信贷审批条件实施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致使出现违规操作和逃避责任的情况。二是审批部门在固定资产贷款中采取封闭式经营的方式,保证贷款的用途合法合规,贷款额度与项目相衔接,营运资金贷款按照合同规定设定购买物资,不允许用于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建设资格的取得,但是少数经办行缺乏对贷款资金运用情况的有效监督。三是基层银行的任何一笔贷款,授信发起、调查、评估、审贷分离和集体决策等环节,都是在信贷人员独立客观的情况下,在信贷人员之间进行的。而内部审计部门需要对这些流程进行评估,评价其是否为授信人员的自主独立客观的判断。同级审计部门没有对信贷管理部门和相关信贷岗位进行日常监督,上级行的内部审计部门侧重于专项监督,缺乏日常监控,存在信用风险隐患[4]。

(三)授信审批后评价不充分

当前,大部分商业银行依然存在如授信审批后的评价过程中,前后台就审批条件能否落实、审批意见能否有效预警风险等问题交流不顺畅,可能会阻碍审批条件的执行;有的项目在担保措施方面,有的项目设立不全面,无法完全覆盖风险等问题。根据贷后管理职责,总行、分行、信用管理部门需要和同级客户联系部门、产品部门、审批部门等及时传递共享相关信息,共同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确保授信资产的安全性[5]。

(四)审批流程过长

从信贷业务的审查启动到风险防控部门的复查,都需要经过多个部门和主管检验查收。虽然是在多个部门的合作建立下共同审批的,但最终的结果还是“行长负责制”来决定。在此背景下,银行审批人员的地位显得略显弱势,使得专职审批人员不愿意表达自己对于顾客信贷申请的看法。此外,银行为了全面控制信贷风险,集中精力做好大型项目贷款,特别是大中型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6]。但在贷款的全过程管理上,银行建立并实施了严格的授信授权和审批管理制度,逐渐将基层银行的贷款审批权集中上来,基层银行几乎没有贷款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基层银行无权审批的矛盾,贷款权限的过度集中也不适应对信贷资本的广泛需求,不利于当地经济中的信贷供应,导致信贷供应不足[7]。

(五)内控重视程度不足

授权与监督本是管理工作的两个不同内容,过度强调授权会致使权力滥用。对于授信业务,如果高层管理人员在对一家公司进行授信时,根据其风险偏好来提供贷款,该公司的贷款额度则受到高层管理人员风险偏好的影响,而不能有效地限制高层管理人员的权力。如果高层管理人员没有严格的“内控观”,将内控作为履行职责的工具,则会淡化内控,忽视集体决策。另外,高层管理人员拥有较高的地位和影响力,更倾向于利用内控机制来消除不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项目。

三、商业银行授信管理现存问题的成因

(一)附加条件多

授信方案设计的是否合适,对贷时审查以及贷后监管都至关重要,授信发起部门没有制定标准的授信方案,上报审批部门以后,最后的审批涵盖了繁复的条件和管理要求,导致业务发起部门无法一一落实。有些人员对于前后台的职责理解简单,认为“是前台发展主要业务、审批控制金融风险”。部分基层银行出于竞争、审批同意的目的,项目风险点的披露和处置越来越少;部分审批人的条件越来越多,由于缺乏客户,有时提出的条款没有针对性或难以执行[8]。

(二)审批制度不完善

首先表现为设定的授信审批条件无效。一是审批条件含义不准确。二是审查人员对借款人当地相关政策法规缺乏全面认知,缺乏与运营部门的沟通,授信条件提出后便难以落实或存在阻碍执行。三是一小部分审查条件违反信贷政策,授信条件无效。

其次表现为授信审批条件设立不合理、不全面、不充分。一是企业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快,存在较大的操作依据和固定标准,从而影响到审批结果。二是泛泛而谈一些审批条件,针对性不强,所设条件要求过低、把关不严,导致企业实际运作可操作性不强,而无法有效防范化解信用风险。三是部分信贷审批对第二还款来源重视不足,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贷款质态恶化持续严重,则难以强制企业改变担保措施或提高担保金额,同时减弱贷款抗风险能力。

(三)部门沟通不畅

一是部门独立运作,政出多门。无论业务流程有什么要求,部门单方面强调利益,只规定内部管理和责任,忽视外部优势,忽视银行整体目标和效率。由于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明确,也缺乏沟通,导致业务流程被干扰,从而使银行的业务流程受到影响。

二是人为形成信息屏蔽。从业人员在不同环境中工作时,常常会出现对同一项事务了解不够全面的情况,导致无法准确地把握相关信息,从而造成失误。

三是存在认知误差。从业人员对任务的角度和位置的不同,以及他们对于事物的认知能力存在着差异,虽然垂直沟通可以有效地降低这种差异,但是也可能会使误差越来越大,沟通过程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

(四)过度强调业绩

金融同业竞争日益激烈,某些商业银行的基层行为了抢占市场份额,面临着扩大客户营销和评估业务指标的压力,不得不迎合客户利益。有些客户经理为了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会主动向借款人提供建议,帮助其满足基本结算账户开立和资金使用的需求,并主动向借款人承诺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如果借款人不能履行承诺,执行审批条款受阻,最终导致承兑声明成空文。在实际工作中,基层银行往往通过扩大市场份额来提高自身竞争力,不仅容易导致金融风险的发生,同时也会损害自身的内部控制,从而导致单边业务发展[9]。

(五)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审查岗作为批准的首张通行证,应发挥守护者的作用,其把控第一手信息,在风险识别、风险测量等方面最具有发言权。在实际工作中,审批权力人往往忽略审查职责,致使审查职责没有发挥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授信审批人员的专业水平普遍偏低,对行业和领域的授信业务风险了解不足,导致部分商业银行在开展授信审批工作时出现如:审批流程不规范、审批结果不够准确、审批过程中存在人为干预等。同时,审查审批人员岗位竞聘及上岗考核机制不够完备,随意使用人员,没有根据人员的实际业务能力进行分配,造成审查审批人员被贴上学历水平低下、知识水平不高、无操作能力或实践经验不足的标签,既影响专业审查审批队伍的培育,也影响银行贷款业务整体发展。

四、商业银行授信管理优化的建议

(一)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要整合授信流程,缩短审批时间。贷款业务中,需要团队的配合才能完成的工作主要有挖掘客户、处理客户授信业务、维护关注客户,应针对授信流程的不同要求,中国银行中山银行调派不同的人员组成相对应的客户信贷服务团队,争取在团队内部结合客户需求完成全过程,不用经过层层审核。

二是客户经理要权责分明,设计并确认全面具体的授信方案。客户经理根据自身的营销权限,对立案的真实性全面负责。在授信评估报告中,要仔细解释说明授信方案,包含与客户协商的实际情况、风险控制等内容。在授信发起时,则要设计完整的授信方案,不允许在制定授信期限及管理要求时报请风险部门核准,经核准执行后再要求对条件进行修正而失去良机。

(二)强化执行监督机制

在授信发放期间,要遵循相关要求并实施审批条件执行的监督机制。要明确专门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建立条件执行情况的报告制度和跟踪档案。第一,运营部门对贷前条件必须在发放贷款前执行,并将实施情况报送至审查部门。第二,贷后管理要落实审核范围的审批条件,杜绝审核真空现象。第三,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上级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抽查、回访。

(三)加强有效沟通

授信审查过程中,要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责任,授信审查的责任主要是合规性,而不是真实性。授信审查的责任主要在于对授信进行合规分类,含股权授信、存量新增授信、存量新增项目贷款、项目贷款、新增客户授信等五大类,各类客户授信均要按照合规的综合审查标准来执行。而运营部门应扩大贷前调查的范围,真实全面地反映授信管理情况,客观真实地公开客户信息及项目资料,并完善贷后重点风险的防范监控措施。在此基础上,应提高无附加条件审批的成功率,杜绝因信息不对称和条件化而导致的审审查批服务规避风险和责任的现象。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变化,对规定时间内的贷款策略及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一一披露,联合征求意见,使商业银行总行能针对信贷营销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信贷结构乃至全局进行适时的授权政策调整。

(四)高度重视信贷管理

一是严肃追究责任,防止道德风险。明确审查部门与运营部门应履行的风险义务,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切实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二是高度重视信贷管理,树立正确思路,把信用管理摆在银行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必须加强风险防范,控制贷款额度,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经济建设领域;要严格控制贷款投向,杜绝“两高一资”项目等各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行为,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有效地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五)提升整体人员综合素质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应具备多种资质,表现为较强的工作能力、良好的思想素质、丰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创新意识、更高水准分析能力等。商业银行应利用严格的教育和培训等途径,提升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荣誉感,激发人员的爱心和敬业精神。商业银行还应设置审查审批岗位资格认证制度,筛选合格合适的人才加入专业团队,保障整体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激发全体人员的主动学习积极性。此外,商业银行要注重培训人员数量与业务发展阶段、业务变化程度相匹配;重视岗位培训结果的测评及后期上岗效果的评估工作,以保证审批团队整体的专业性。

参考文献:

[1]韩金欢.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0(12):184-185.

[2]李然.C银行公司信贷审批授权制度优化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16.

[3]周伟,殷卫东.商业银行信贷审批中的主要风险及对策[J].金融纵横,2007(11):26-29.

[4]时德刚.浅析基层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及对策[J].经贸实践,2017(13):143-144.

[5]白智文.中国银行对公授信审批流程中的缺陷及解决方案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17.

[6]刘宇,邹太彬.新形势下地方政府类信用类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9(04):40-44.

[7]郑艳,许志刚.商业银行贷款审查审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业经济,2015(01):151-152+159.

[8]王鑫.浅析非财务因素分析在商业银行授信管理中的应用[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7(02):103-104.

[9]北京银保监局.加强银行卡风险防控,严格信用卡授信管理[S].中国信用卡,2019(09):91.

(作者单位:广发银行肇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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