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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生态变迁中的风险机制与数字治理

2024-02-02郅慧 周敏

教育传媒研究 2024年1期

郅慧 周敏

【内容摘要】本文考察了2023年我国风险传播领域的研究焦点,系统梳理了2023年我国风险传播研究在理论考辨、议题创新与本土化实践等方面的突出特征。研究发现2023年风险传播领域在聚焦常规性议题的同时,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带来的传播生态变迁中提出了具有前瞻特色的重要理念,立足于中国本土化语境和社会边缘群体的研究体现出风险传播领域的开拓性和人文色彩。未来可采用跨学科方法聚焦传播生态中的新问题,提升理论和视角的本土适应性。

【关键词】风险传播;风险感知;媒介化治理;生成式人工智能

风险传播是个人、组织和机构之间与风险评价、风险描述和风险管理相关的信息交流活动。①本文选取国内新闻传播学领域的CSSCI期刊,考察2023年我国风险传播领域的研究焦点,系统梳理了2023年我国风险传播研究在理论考辨、议题创新与本土化实践等方面的突出特征,分析总结我国风险传播研究领域的热点前沿。

一、风险事件中的公众感知、记忆与社会信任

发生于不同领域的风险事件成为风险传播研究中的现实参照,学界聚焦具体风险事件中公众的风险感知、社会记忆与社会信任,并基于此重新思索主流媒体的角色担当。在国内发生的风险事件中,学者邵鹏、王晟研究了社交媒体中PX项目的风险记忆演化,运用大数据挖掘和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2011年至2021年间的微博PX项目样本进行内容分析和文本分析,发现关于PX项目的风险记忆几乎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微博PX记忆书写存在着当下记忆与过往记忆、理性表述与情绪记忆、利益主张与风险记忆三组矛盾的拉锯与纠缠。主流媒体应当在事件热度消退后,适当地对科学议题进行追踪报道,注意对媒介记忆进行维护和“保温”,也应注意加强连续报道和深度报道,注重对过往媒介记忆的重新激活、整理和建构,从而纠正过度偏离的风险記忆,促进科学认知的重建与传播。②邓理峰以文本数据挖掘和内容分析为研究方法,对2013年7月在我国广东江门反核事件过程中搜集到的5000多份电邮和电话展开分析,并综合比较媒体报道、关键人物的深度访谈等数据,对江门事件中核电风险沟通中的不信任及其成因作了剖析。研究认为,信息不公开或无效公开导致既往事件累积下来的信用赤字及其跨行业跨领域外溢,往往是导致社会不信任的历史肇因。价值观差异甚至冲突是激发社会不信任的文化肇因。对立与对峙的非常态关系和社会情境是导致社会不信任的情境肇因。③郭小安、周子琪、李泽源以2022年重庆山火事件为例,分析重大风险事件中短视频的传播策略及共情传播效应。官方媒体发布短视频在舆论引导、价值建构、社会动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自媒体发布短视频数量较多,通过平民化视角和贴近性报道获得关注但产生共情效应的比例偏少,二者共同推动民众参与灭火行动,实现线上、线下社会动员。④国际范围的风险事件亦得到学者的关注,以此建立风险感知和扩散的理论模型。郭羽、侯永康、樊凡以日本核污染水排放事件作为探究风险传播的案例,构建了消极情感、风险素养和媒介接触对公众风险感知和风险扩散的理论模型。研究发现,消极情感对风险感知有正向影响,而风险素养与传统媒体接触对风险感知有负向影响,新媒体信息接触对风险感知则没有显著影响。风险感知作为这些因素对风险扩散的中介因素,对风险扩散有重要的正向影响。⑤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风险传播机制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仍然是风险传播领域关注的重要议题。学者黄河、杨小涵、王芳菲细分社交媒体、风险感知和防疫行为类型,构建了“心理动机—媒体使用—风险感知—防疫行为”模型,在梳理疫情期间公众社交媒体摇摆使用行为及其内在动因的基础上,检验其对个体与社会层面风险感知和防疫行为的影响。在实践层面,风险沟通者应走出以往将媒体渠道设计笼统化的思维定式,细分沟通渠道特征,传播差异化信息,也需要跳出传统新闻多关注微观个体的叙事框架,适当增加风险对社区、社会乃至全球范围的宏观影响分析。⑥在内容层面,谣言作为一种风险表征,是公共事件中社会群体阐释和价值认知的结果。学者葛明驷基于对新冠疫情早期网络谣言的分析,认为社交媒体时代,公共危机事件中网络谣言内容呈现出多模态化、碎片化、本地化、情感性和价值性等特征,叠加传播中的群体性、圈子化和无序化,使其对风险的表征具有很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对风险的放大具有典型的“个人放大站”特征。网络谣言通过各种修辞手法的运用,具有有效降低风险公众的信息焦虑、环境焦虑以及认知焦虑等实用性和功能性特征。⑦在渠道层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过程中形成了多种传播媒介共同参与、多元信息形态并存的新生态传播格局,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与网络传播共同构成了疫情信息传播场域。学者王冬、石曾萍等基于全国调查数据,综合SOR理论和健康信念理论建构模型,重点分析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下,组织传播、人际传播、大众传播、网络传播等不同渠道的接触对公众传染病防护行为的影响。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公众通过组织传播接触新冠疫情信息与传染病防护行为显著正相关,甚至比网络传播渠道接触更有影响力,而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渠道接触对传染病防护行为的影响并不显著,在健康信念上,不同传播渠道接触的影响呈现异质性。⑧

此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性、不确定性及其带来的工作生活方式的改变,易造成社交媒体倦怠,但较少有研究探讨社交媒体自身特征和用户主观因素对社交媒体倦怠的共同影响。学者张梅等依据媒体同步性理论和个人—环境匹配理论构建理论模型,考察媒体同步性特征和疫情风险认知影响社交媒体倦怠的机理,为完善公共卫生事件中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国家应急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参考依据。⑨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创新中,对于技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得到部分学者关注。学者秦兰珺考察了机体“进化”视野中的健康码。认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健康码作为一种信息基础设施,由于其在疫情监测和识别上的作用,与机体细胞层面的免疫监测和识别,呈现出一定程度上的逻辑上的相似性,成为一种在城市层面建立起的外置化的免疫器官。其中技术与人的关系,呈现出“后种系生成”或“技术异化”两种可能,在看到新技术给人类带来后人类“进化”之愿景的同时,也应看到它同样可能将一系列人类社会的“痼疾”,以更底层和基础的方式,引渡到未来以信息在机体、机器和社会间无缝流动著称的控制论时代。⑩

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风险与规制

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了传播生态的总体变革,深刻影响着传媒业发展的逻辑与趋势,在将社会带入深度智能化的同时,也在内容、平台、数据、版权等方面带来潜在风险。学者谢梅、王世龙从数据、算法、平台、用户四个构成维度,探寻了AIGC生态系统中蕴藏的风险类型,并立足于风险源的产生原理及作用机理,提取出了基于数据构成维度的“隐私保护”和“说明责任”治理原则、基于算法构成维度的“公平无歧视性”和“透明可解释性”治理原则、基于平台构成维度的“防第三方侵害”和“政府责任”治理原则、基于用户构成维度的“人类控制”和“增进人类价值”治理原则,并演绎出了开展AI数据的镜像审查治理、促进算法和内容的同步治理、推动生成内容的对象治理转向智能平台的生态治理、实施内容生成和渠道推广的风险共担治理四个方面的举措建议。在版权方面,学者朱鸿军、李辛扬的研究指出,作为一种现象级的技术应用,ChatGPT不仅给多个行业带来了新的可能,也对现行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其在自然语言生成应用场景下的生成内容引发了可版权性和权利归属等论争。无论大规模机器学习能否适用合理使用规则,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这一行为都会对合理使用规则带来挑战。此外,生成内容利用可能引发道德和著作权风险。学者宋伟锋引用全球首例AIGC版权侵权案作为依据,认为其为生成式AI生成内容的场景应用规范发展敲响了警钟,暴露出既有立法对生成式AI的作者与作品地位难以确认,对AI版权侵权纠纷认定难。合理使用作为版权侵权抗辩的正当性事由,对AI版权侵权抗辩存在“制度失灵”之嫌,有必要对版权领域合理使用制度调整。

大模型在互联网、数据等架构上形成了新的内容生产层次,深刻影响新闻产业的发展和未来传播领域的进步。从数据、算法、系统集成等角度来看,生成式人工智能自发展起便伴随着风险与挑战。为调节好发展和安全之间的冲突,构建科学规范的智能社会秩序已经成为必须回答的命题。在实践领域,学者唐云阳立足于刑事诉讼证明领域,对网络违法信息传播次数的海量化及概括式证明方式予以分析,检视概括式证明现象带来的证据事实失真风险。提出应平衡概括式证明中刑事处罚的宽严比例,建立网络违法信息传播次数分段式认定机制,强化网络违法信息传播次数的证明异议机制,确立网络违法信息传播法益侵害现实性及危害结果等价性的二元标准。

四、个体信息保护和隐私风险的影响因素

数字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服务便利也带来了隐私泄露担忧,同时也赋予了人以主体性去反思技术的异化。个体隐私已成为社会风险在内外部场域互动下的重要表征。数字平台为用户带来便利服务的同时也带来隐私泄露的风险,个体既需要让渡隐私信息来获取平台服务,又有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和使用的担忧,隐私的行为边界与复杂机制已成为学界持续关注的重要议题。学者林升梁、冯雪汝的研究发现,隐私关注、感知风险和隐私保护分别对计算广告回避产生直接影响;单纯降低用户的感知风险水平或提高隐私保护意识,不足以有效降低计算广告回避,感知风险和隐私保护在隐私关注与计算广告回避之间的链式中介作用表現为遮掩效应;感知风险和隐私保护是影响计算广告回避“一扬一抑”的两个关键变量。在智能媒介和社交媒体的使用方面,隐私风险的流动化边界引发学者对于环境因素和个体因素的融合思考。学者孟筱筱基于传播隐私管理理论,通过深度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探究了用户使用数字平台时隐私边界震荡感的形成机制。在人与平台权力关系不平等的前提下,用户隐私边界震荡感的形成也变得复杂,它不仅受到隐私边界协调过程的影响,也受到他者和自我评估的双重影响。姜泽玮基于对智能音箱用户使用态度与行为的实证分析,探究人机交互中隐私风险感知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相比先前研究基于人际传播与社交媒体的环境,对影响隐私风险感知的个体因素维度、信任因素维度以及隐私计算维度的关注,智能传播与人机交互中隐私风险感知的影响因素模型呈现更为多元的结构,并且更加凸显产品/技术因素维度、信息因素维度与后果/保护因素维度。

除客观因素外,情绪性因素的引入给隐私风险相关研究带来新的视角,也提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可能路径。学者周敏、郅慧以隐私疲劳作为关键考察变量,探讨在信息过载的环境因素和保护动机的个体因素双重作用下,隐私疲劳作为一种情绪因素,在社交媒体用户隐私披露意愿中所发挥的相关作用。研究发现,隐私疲劳是影响个体社交媒体隐私披露意愿的中介性情绪因素,在未来媒体风险传播的策略方面,应注重对于个体主体性感知的考量,平衡隐私风险报道中信息数量的关系,合理使用诉诸恐惧的传播策略,在内容数量和质量层面进行报道方式的转变,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提升公众的隐私关注和保护行为,实现合理、有效的风险传播形式。学者宣长春、陈素白以“风险—收益”框架为基础,重点考察了隐私侵犯经历对个人信息保护意愿的影响机制,并勾勒出促进定向和预防定向不同群体的态度差异。对智媒用户而言,隐私侵犯经历与个人信息保护意愿之间的“U”型关系,隐私侵犯经历与个人信息保护意愿之间存在动态博弈的过程。此外,预防定向用户拐点出现明显早于促进定向用户,也即不同群体对风险和收益的感知边界存在明显差异,“以人为本”的个人信息保护路径应是未来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的重要准则。

五、现代性背景下风险的媒介化治理

风险的媒介化治理是在媒介化社会与风险社会的交织中产生的命题。在风险社会和媒介化社会的交织影响下,风险的媒介化治理成为治理主体应对风险的必然选择。研究认为,一方面,媒介作用于突发事件传播扩散及社会行为改变的过程中,构建了“事件—信息—情绪”互动耦合的整体景观,在本质层面理解突发事件风险的媒介化变异、认识信息疫情的复杂生态;另一方面,媒介作为一种情境要素深度参与到信息疫情概念的社会建构、事件信息的社会传播以及风险话语竞争的场域中,为社会异质主体的行动提供了意义协商与制度博弈的公共场域,促进了突发事件风险防治中主体关系、权力结构和治理路径的变革。学者汤景泰、史金铭将媒介化理论纳入风险治理视野,将媒介视为治理体系内的核心构成,阐释了媒介作为治理主体、治理载体以及治理对象所承载的内涵,考察了风险的媒介化治理进程中所蕴含的政治逻辑、风险逻辑与媒介逻辑。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风险的媒介化治理背后,三种逻辑相互交织的作用规律。学者沈正赋认为,风险社会治理根据媒介的特点和媒介化的效能,对媒介及其媒介化成果有着较为独特的要求,媒介化成果都能有效促进社会风险问题得到妥善和合理的解决。媒介在媒介化实践过程中应当充分调动自己的能动性,深入挖掘自身潜力,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让媒介化效能被最大限度地激发与释放出来,在处理一些显性的社会风险时,媒介化治理以柔克刚,以游说和劝说的方式可能比强制性治理行为更为有效。

在价值和意义层面,研究认为媒介化治理的逻辑前提,在于媒介系统深嵌至社会、文化、政治、价值等多重系统中,并为现代性风险治理提供了新的取向。现代性背景下的媒介化治理指向一种由国家和政府主导,以媒介化思维嵌入至社会治理网络为认知起点,多元社会主体协同参与至现实问题的过程性治理实践,其目标则是实现多主体的情感共通与共识达成,成为现代化风险模态下的新型治理取向。针对媒介化治理中的媒介角色,其核心首先在于“治理”所揭示出的理念的更新和转变。学者张杰、聂茜认为,大众传播时代,媒介是风险的中介化,是风险的社会放大站。但伴随著深度媒介化,风险的社会放大这种线性传递观具有明显的解释局限性。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视角,新媒体时代媒介化治理的关键不在于技术层面如何传递风险信息,而在于如何减少因为媒介化传播产生的“次生风险”。

六、风险传播理论考辨与中国本土化经验

风险传播相关理论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气候变化和环境风险等领域的研究中广为流行,引发学者对其认识论的考辨,进而明晰理论的构成要素和内在原理,推动风险传播研究对于理论应用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学者卜玉梅、周志家针对风险的社会放大框架进行分析,认为该理论目前仍然存在诸多尚未明晰之处。其一,研究者对究竟何为放大的对象缺乏统一认识;其二,研究者对于如何判别风险放大认识模糊;其三,该框架一方面批评风险的技术概念及风险评估,另一方面又将技术专家的风险评估作为判断社会反应是否适当的基准,导致逻辑上艰涩难解。其四,研究者对风险传播的社会过程的深义理解不够。该框架的意义在于提请风险决策者和研究者警惕和重视技术过程以外的因素,尤其是风险传播过程中社会、文化等因素带来的次生影响甚至灾害。

与健康风险相关的研究聚焦于中国的本土化适应并进行相应的学术探索。孙少晶认为,学界需要思考整体健康观到生成健康观、信息传递到关系建构、物理社区到数字社群的变化,从而深度结合中国的问题语境,联合多学科力量推动健康传播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创新和完善。基于中国的宏观政策背景,研究认为,健康中国理念下的主动健康是一个复杂的知识体系,呈现出网络化的结构。该知识体系以互联网为基础搭建传播系统:以主体性为统领构建出承载了多元传播主体的行动者关系网络,并在现实空间和脱域空间两个场域内依靠人际的关系网络实现知识传播的路径。因此,主动健康传播系统并非单一结果的导向体系,而是多元意义融合的结构体系,传播系统本身所具备的动态性隐喻了其多方向演进的未来进程,并统一于共同体成员所作的共同努力中。学者刘嘉琪、康天姝对31个省级卫健类政务微博的45053条健康信息进行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研究与政务健康信息相关的六类建设性沟通方式和不同水平的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居民健康素养、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对受众政务健康信息采纳产生的复杂联动效应。研究发现建设性沟通要素以组合形式总体上发挥出了较普适、关键的促进作用,在不同的健康决策环境下,存在三种等效组态可触发受众高水平政务健康信息采纳行为,即“信念建构型”“态度建构型”和“行动建构型”路径。存在低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条件下的“认知激活”与“严谨希望”式信念建构策略等六种建设性健康沟通策略以实现研究结果的场景具体化。

此外,边缘群体的风险认知与实践得到进一步关注。学者王炎龙、王石磊、罗建军以文化中心路径为指引,运用深度访谈和参与式观察的方法,探讨女性护工生命历程中的健康实践。研究分析了女性护工在家庭私域内的健康记忆、异乡漂泊时的健康意识以及照护工作中的健康经验。通过将生命历程与文化中心路径的整合,从历时角度与女性护工共同阐明健康意义,感受健康理性之于护工群体的动态演变。学者黎藜、熊宣、曹珊雨考察了信息传播与育龄女性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大众媒介所传播的风险信息建构了育龄女性的生育风险认知,无形中加剧了育龄女性的生育恐慌,从而潜移默化地降低女性的生育意愿;大众媒介所展现的正面话语有助于消弭育龄女性的生育风险认知,但这种正面话语在传播空间中并非总能“被看见”。亲人之间形成的垂直代际传播以及同辈之间的水平传播也会对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以互动和博弈的方式对育龄女性生育意愿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结语

纵观2023年的风险传播研究领域,健康风险、食品安全、气候变化和环境风险等话题的开展丰富了风险传播研究话题,带来更为全面、多元、生动的研究版图。已有研究在聚焦特定风险事件中的传播机制的同时,又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带来的传播生态变迁中不断创新,提出具有前瞻特色的风险规避策略以及媒介化治理等重要理念。与此同时,立足于中国本土化语境和社会边缘群体的研究不断涌现,作为主体的“人”的价值得到学界的重视,也体现出风险传播领域具有开拓性的尝试和浓厚的人文色彩。未来风险传播的研究视角可继续将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深化对于理论应用的合理性考辨,采用更多交叉学科方法来研究不断变迁的媒介生态产生的新问题,进一步积累和实践风险传播的中国本土化经验。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圈群生态视阈下网络舆情治理现代化创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3BXW04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环境传播的创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2XCB008)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McComas K. A. (2006). Defining moments in risk communication research: 1996-2005. Journal of health communication, 11(1), 75–91.

②邵鹏、王晟:《社交媒体中PX项目的风险记忆演化》,《新闻与传播研究》2023年第2期。

③邓理峰:《低碳转型与风险沟通中的信任缺失:基于江门反核事件的分析》,《全球传媒学刊》2023年第2期。

④郭小安、周子琪、李泽源:《重大风险事件中短视频的共情传播效应及反思——基于“重庆山火事件”1063条抖音短视频的内容分析》,《传媒观察》2023年第8期。

⑤郭羽、侯永康、樊凡:《社会风险放大理论视角下的风险感知与扩散:以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放事件为例》,《全球传媒学刊》2023年第3期。

⑥黄河、杨小涵、王芳菲:《由风险感知到集体行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公众社交媒体的摇摆使用与作用机制》,《新闻与传播研究》2023年第2期。

⑦葛明驷:《公共卫生事件中谣言的风险议题建構、风险放大及其治理——基于对新冠疫情早期网络谣言的分析》,《新闻大学》2023年第8期。

⑧王冬、石曾萍:《传播渠道如何影响公众传染病防护行为?——以健康信念为中介的实证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2023年第8期。

⑨张梅、崔锦一、张广宇、张巍:《媒体同步性特征对社交媒体倦怠的影响:新冠疫情风险认知的调节作用》,《新闻与传播研究》2023年第1期。

⑩秦兰珺:《论健康码——免疫器官的外置化及其风险》,《国际新闻界》2023年第8期。

谢梅、王世龙:《ChatGPT出圈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风险类型及其治理》,《新闻界》2023年第8期。

朱鸿军、李辛扬:《ChatGPT生成内容的非版权性及著作权侵权风险》,《新闻记者》2023年第6期。

宋伟锋:《生成式AI传播范式:AI生成内容版权风险与规制建构——以全球首例AIGC侵权案为缘由》,《新闻界》2023年第10期。

唐铮、林子璐:《生成式人工智能与新闻业:赋能、风险与前瞻》,《新闻与写作》2023年第11期。

唐云阳:《网络违法信息传播次数概括式证明:风险、悖论及出路》,《新闻与传播研究》2023年第5期。

林升梁、冯雪汝:《隐私关注对计算广告回避的影响研究——基于感知风险和隐私保护的链式中介作用的考察》,《新闻大学》2023年第5期。

孟筱筱:《隐私边界协调对震荡感的影响研究——基于传播隐私管理理论的视角》,《新闻大学》2023年第5期。

姜泽玮:《人机交互中隐私风险感知的影响因素模型构建——基于智能音箱用户使用的实证研究》,《新闻界》2023年第8期。

周敏、郅慧:《感知信息过载对社交媒体用户隐私披露意愿影响的实验研究》,《新闻大学》2023年第5期。

宣长春、陈素白:《隐私侵犯经历对个人信息保护意愿的影响:基于“风险-收益”和调节定向的理论视角》,《国际新闻界》2023年第4期。

陈华明、孙艺嘉、余林星:《突发事件风险媒介化:“信息疫情”的本质、演化与治理》,《新闻界》2023年第5期。

汤景泰、史金铭:《政治逻辑、风险逻辑与媒介逻辑:风险的媒介化治理机制研究》,《新闻界》2023年第2期。

沈正赋:《风险社会与媒介化治理之间的关系建构与影响互构》,《新闻与写作》2023年第6期。

李春雷、申占科:《媒介化治理:概念、逻辑与“共识”取向》,《新闻与写作》2023年第6期。

张杰、聂茜:《风险网络:作为非人行动者的媒介与社会风险的生成》,《新闻界》2023年第1期。

卜玉梅、周志家:《风险的社会放大:考辨、批评与重构》,《新闻与传播研究》2023年第4期。

孙少晶、阿迪娜·约提库尔:《健康传播的学科转向与体系构建》,《全球传媒学刊》2023年第1期。

高丽华、顾博涵:《主动健康共同体的构建:互联网群体传播的视角》,《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23年第1期。

刘嘉琪、康天姝:《建设性沟通与政务健康信息采纳——基于31个省级卫健类政务微博的数据》,《新闻与传播研究》2023年第9期。.

王炎龙、王石磊、罗建军:《“在地”理性:生命历程视域下医院女性护工的健康实践》,《国际新闻界》2023年第7期。

黎藜、熊宣、曹珊雨:《“摇摆”的生育意愿:育龄女性生育认知与信息传播的互动与博弈》,《新闻与写作》2023年第11期。

(作者郅慧系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周敏系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谢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