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蔬菜产业融合发展模式、问题及政策建议
2024-02-01贾至简曾玉珍曹哲
贾至简 曾玉珍 曹哲
摘 要: 蔬菜产业融合发展对天津市构建“津牌”农产品全产业链新格局、打造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实地调研天津市8个涉农区内蔬菜产业经营主体,分析蔬菜产业融合发展的典型模式及主要案例做法,发现蔬菜产业融合发展存在同质化较为明显、加工企业及制品发展不足、融合资源要素供给不充分、农民主体性作用不突出等问题,进而提出抓准区域资源特色,促进多功能多业态融合;壮大龙头企业,创新发展蔬菜精深加工;加强政策支持,保障资源要素投入;积极引导与培训,发挥农户主体能动性;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發展多种利润分配方式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 蔬菜产业; 天津市; 产业融合; 发展模式; 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S63+F326+F32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3-2871(2024)01-149-07
Integrated development mode, problems and policy suggestions of vegetable industry in Tianjin
JIA Zhijian1, ZENG Yuzhen1, CAO Zhe2
(1.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Tianji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Tianjin 300392, China; 2. School of Marxism, Tianji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Tianjin 300380, China)
Abstract: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vegetable industry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Tianjin to build a new pattern of the whole industrial chain of 'Tianjin Brand'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to build a modern agricultural industrial system. Through field research on the vegetable industry operators in the eight agriculture-related areas in Tianjin, the typical models and main case practices of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vegetable industry were analyzed. It is found that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vegetable industry has some problems, such as obvious homogenization, insufficient development of processing enterprises and products, insufficient supply of integrated resources, and not prominent dominant role of farmers, and then we put forward to grasp the accurate regional resource characteristics, cultivate multi-functional and multi-business integration; expand the leading enterprises,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vegetable deep processing; strengthening of policy support, ensure the input of resources and elements; active guidance and training, give full play to the main initiative of farmers; improve the mechanism for connecting interests, develop a variety of profit distribution methods and other policy suggestions.
Key words: Vegetable industry; Tianjin; Industrial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model; Policy suggestions
“十三五”期间,蔬菜产业已成为天津市现代都市型农业的重要支柱,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有所提升。《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指出,将进一步优化蔬菜生产布局,提升生鲜蔬菜供给保障能力,重点依托区位优势,开发旅游休闲、体验参与、科教、文化传承等现代都市农业多功能,推进蔬菜产业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此举对大力推动蔬菜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增收,以及构建“津牌”农产品全产业链新格局,打造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1]。现阶段,天津市蔬菜产业虽具有三产融合的自然禀赋和良好基础,但三产融合优势仍未能充分发挥。笔者通过实地调研天津市8个主要涉农区内98家蔬菜产业经营主体,研究天津市蔬菜产业融合发展采用的主要模式及典型案例,剖析蔬菜产业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蔬菜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为农业部门完善蔬菜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提供参考。
1 天津市蔬菜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及案例分析
1.1 调研设计与实施
天津市下辖10个涉农区,其中7个为传统蔬菜生产区,分别为西青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州区、宁河区、滨海新区和静海区[2]。近几年,地处近郊的北辰区为满足市民对优质农产品和休闲观光等的旺盛需求,加快发展以设施蔬菜为主的蔬菜产业,并呈现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趋势,故将北辰区也纳入此次调研范围。基于各区生产规模和前期相关课题调研经验,结合天津市农业农村委种植业中心提供的蔬菜产业发展相关资料,笔者选取上述8个蔬菜生产区内具有较好产业融合基础的蔬菜保供基地和放心菜基地,以及以蔬菜生产为主的家庭农场、合作社与农业企业等98家经营主体作为调研对象(具体分布如图1所示),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问卷调查与“一对一、面对面”的深度访谈。此次调研共回收98份调查问卷,对其进行整理和初步分析,剔除6份记录不够清晰和全面,且模式发展特色不鲜明的无效问卷。由此,下文分析基于92份有效调查问卷。
1.2 蔬菜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划分及采用现状
天津市蔬菜产业经营主体在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并不局限于采用某种单一模式,而是兼用多种融合模式来壮大经营规模和实力。为方便划分归类,在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和农经司课题组三产融合划分方式[3],以及姜长云[4]、姜晶等[5]学者观点的基础上,以产业融合成效为模式划分标准,将其划分为内部有机融合型、产业链延伸型、多功能拓展型、科技渗透型以及其他5种模式,由被调研的经营主体根据目前最主要的发展状况进行模式选择。结果(图2)表明,多功能拓展型是现阶段蔬菜产业融合发展采用最多的模式,以汉沽永丰农庄、蓟州虫虫农场、齐心现代农业园区等42家为主,占比45.65%;产业链延伸型排在第二位,以西青辛口葫芦产业、劝宝中以科技示范园等24家为主,占比26.09%;然后是内部有机融合型模式,以民盛种养殖合作社为典型代表,该模式占比13.04%;科技渗透型主要有金仓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和静海区设施蔬菜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等8家经营主体,占比8.70%;其他类型有6家,占比为6.52%,如田水铺萝卜种植,正逐步实现产业集聚型融合发展。总体而言,多功能拓展型和产业链延伸型成为天津市蔬菜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模式。
1.3 典型案例分析
笔者基于调研掌握的情況,深入分析滨海汉沽永丰农庄“蔬菜+文旅”多功能拓展型模式、西青区大杜庄顺向产业链延伸型模式。
1.3.1 “蔬菜+文旅”多功能拓展型模式:以滨海汉沽永丰农庄为例 “蔬菜+文旅”多功能拓展型模式,即以蔬菜种植为基础,发展蔬菜休闲旅游、观光采摘、农事体验、文化传承等新业态,以实现产业经济、生态、文化等多种功能的融合发展模式。该模式的特点是把蔬菜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放在第三产业上,将蔬菜一产种植与三产服务相结合[6-7]。滨海汉沽永丰农庄(以下简称“农庄”)是该模式的典型代表,农庄是天津市“菜篮子”重要农产品基地之一,现阶段已发展成为集农业采摘、休闲旅游、农事体验、农家乐等活动于一体的多功能性园区(图3)。其蔬菜产业多功能拓展型融合发展的主要做法为:第一,把控蔬菜生产品质,为文旅发展奠定基础。作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农庄始终以“安全质量第一”为追求,主打生产绿色、健康、优质的蔬菜产品,用高品质蔬菜吸引消费者。积极引进黄瓜、番茄、草莓、小白菜等新品种,以及栽培新技术,并利用自有实验室,研发培育适合本地土质、气候的蔬菜种苗,确保蔬菜生产品质。第二,种植品种多样,满足多元需求。为让消费者观光采摘时有更多选择,农庄利用20余个温室大棚种植圣女果、苦瓜、茄子、番茄、黄瓜、花椰菜等种类蔬菜,同时辅助种植樱桃、草莓、甜瓜等水果。第三,自建蔬菜种植记录数据库,种植模式创新发展。通过自建数据库服务自身及周边农户,依据往年蔬菜销售记录,如利用历年黄瓜销售面板数据,调整当年种植规模及品种,避免出现扎堆种植、集中上市、量多价低等问题,保障农庄及庄内农户的利益。第四,开展蔬菜休闲采摘活动,提升蔬菜销售收益。蔬菜采摘是农庄开展三产融合发展的主要方式,通过休闲采摘,蔬菜由低价销售到高收益转变,蔬菜单位利润逐步提升,农户销售收益持续增加。如农庄拳头产品——口感番茄,自送批发市场价格10~20元·kg-1,采摘基本可维持到40元·kg-1,甚至更高。采摘期30~40 d,667 m2产量约5000 kg,一茬可实现净增收5万元左右。第五,利用农事体验,传承农业文化。农事体验是农庄吸引客户的方式之一,年轻市民带着孩子学习蔬菜种植知识,接受技术培训,并亲自从事蔬菜耕种活动,以此感悟农耕文明,传承农业文化。同时,农庄利用庄内闲置林地开展林下鸡养殖和小规模滩羊养殖,滩羊除让孩子们参与喂养体验,还可以消耗农庄内的野草和尾菜,绿色生态。第六,设计特色饮食,吸引消费者。依据自身发展特色设计农家饭——蔬菜自助火锅,蔬菜现摘现洗不限量吃,深受消费者青睐。第七,发挥蔬菜技术示范与推广应用功能。现有高品质西红柿、黄瓜、甜瓜引进种植高效栽培技术示范基地2 hm2,设施蔬菜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示范规模5.33 hm2,向园区10余家承包户推广口感型番茄、草莓高效栽培技术,并向大田镇其余9个村庄蔬菜种植户进行技术推广。第八,合作社与农业协会合作,保障多方权益。农庄采用“合作社+农业协会+庄园+农户”组织合作模式,一方面,在农庄内举办草莓节暨草莓协会揭牌仪式,利用草莓宣传节及草莓协会的发展及影响力,打造“农庄蔬菜+农户草莓”产品差异化采摘销售的发展方式;另一方面,建立多元化销售网络,农庄通过自建净菜分选中心,对农户的蔬菜进行分级定等、分选包装,“合作社+农协”利用微信公众号,线上订单、线下配送,助力农户售卖蔬菜及其他农产品。由此形成合作社、农业协会、农户三者互联互通的有机融合发展格局。
1.3.2 顺向产业链延伸型模式:以西青区大杜庄葫芦产业融合发展为例 产业链延伸型是多元可动态调整的一种融合发展模式,可划分为以一产种植为带动的顺向延伸模式、以二产加工为带动的双向延伸模式和以三产服务为带动的逆向延伸模式。顺向产业链延伸型模式即由蔬菜种植业向产前(种子研发、科学育苗、农业生产资料研制等)、产后(加工、流通销售、观光休闲等)方向延伸[8-9]。西青区辛口镇大杜庄为该模式的典型代表,依托葫芦种植创办加工和销售公司,逐步形成产加销为一体的葫芦文玩生产基地,带动村民增收致富(图4)。其葫芦产业顺向产业链延伸融合发展的主要做法为:第一,依托环境优势,发展特色葫芦种植。村庄南临独流减河,由此形成了土壤肥力高、水源丰富的生态环境,适合农业种植。2017年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内专业大户的带动下,村民开始发展葫芦种植产业,积极引进日本葫芦、墨西哥葫芦、美国葫芦等多个外来品种,并根据自身经验培育“天津嘴儿”特色文玩葫芦新品种。目前,已带动村内40余户300多人进行葫芦种植,种植品种30余个,种植面积达20 hm2。第二,发展葫芦文玩加工业,延伸产业链。2019年,村集体集资建立葫芦加工中心、创办葫芦加工企业,对葫芦进行雕刻、烙烫、彩绘等精深加工。通过文玩加工,提升葫芦附加值,40 cm左右的手工掐丝景泰蓝珐琅素葫芦的市场价为200~300元·个-1,经过加工创作后,依据图案大小、品相等标准,价格提升为600~800元·个-1,有的售价可达上千元。村集体计划建立葫芦食品加工公司,进一步延伸葫芦加工产业链,提升葫芦价值链。第三,推动葫芦种植与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村民就业增收。村内创新葫芦服务体系,建设以葫芦为主体的生态旅游观光园,含26.67 hm2葫芦观光园、6个育苗温室、20个葫芦种植温室,并建设葫芦文化中心、葫芦文化博物馆、葫芦加工体验中心,定期举办葫芦烙画课程培训等活动,致力于打造集旅游、教育、体验于一体的三产融合发展新模式。同时,葫芦加工中心培训、观光园维护、博物馆运营可为村内及附近村民提供就业机会,尤其是为村内妇女提供较多工作岗位。目前,该村通过观光园、加工体验中心带动就业近百人,人均月就业薪酬2000余元。第四,建立紧密型合作组织,共享葫芦产业发展成果。建立“村集体+专业种植大户+普通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采取“自销+村企”的合作销售模式,一方面个人可在家进行加工,通过线下市场、线上直播等方式售卖个头大、品相好的葫芦;另一方面可将葫芦送到村里的加工中心,统一做成工艺品,再通过村办销售公司进行售卖。目前,通过葫芦种植与加工销售,村内年产值在600万元以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由2016年的不足1万元增加至2020年的2.7万元,预计2023年葫芦产业年产值将超过1000万元,村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进一步提升。
2 天津市蔬菜产业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融合发展同质化问题较为明显
一是功能定位同质化。调研发现,多数蔬菜种植园区与生产基地在推进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重心主要放在经济功能上,对生态功能、文化功能、社会功能等缺乏系统性思考、认识不足,多功能性发挥措施较少、开发力度不深。二是发展模式同质化。相关经营主体忽视自身独特资源与环境优势,为了融合而融合,模式选择较为单一,多注重一三产业融合发展。地理位置偏远,远离交通主干道,不适合发展休闲旅游、观光采摘的,仍盲目投资,将主要资源及发展精力集中在休闲设施建设、观光采摘宣传上。三是服务活动同质化。部分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开展的休闲服务活动局限于简单的蔬菜采摘、家禽喂养、提供农家饭、种植体验。而学生科普教育基地,涵盖种业交流、蔬菜展示、技术学习的蔬菜会展活动等新业态尚未开展。创意开发不足,文化特色不明显,导致各经营主体之间拼优惠、打价格战、恶性竞争等问题出现。
2.2 蔬菜加工企业及制品发展不足
一是加工企业规模小,知名企业少。2021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全国省级行政区规模以上农副食品加工企业平均为644个,规模以上食品制造业平均为243个,天津市现有规模以上农副食品加工企业和食品制造业分别为131个和124个,相较而言,食品加工制造企业少[10]。在蔬菜加工领域,缺少知名加工企业,现有企业加工规模较小,缺少像上海银龙、广东东升、昆明晨农、寿光七彩庄园等规模化知名企业。二是加工科技含量低,精深加工制品少。蔬菜加工多以生产基地净菜加工或半净菜加工为主,加工设备简陋、工艺落后,技术含量低。由此导致中低档产品、初级产品多,精深加工、高档产品少。三是加工产品单一,商品转化率不高。加工制品多为酱腌菜、蔬菜罐头两种,速冻蔬菜、鲜蔬菜汁、预制菜、果蔬干等新产品开发能力不足;加工蔬菜种类多体现在菌菇类蔬菜上,叶菜类蔬菜加工产品少,商品转化率低。四是加工制品品牌少,效应不突出。蔬菜种植方面现有“宝坻三辣”“沙窝萝卜”“劝宝韭菜”等知名品牌,但加工制品品牌较少、知名度不高,市场占有率低,急需打造像“老干妈”“聪厨”等的加工制品知名品牌。
2.3 产业融合资源要素供给不充分
一是土地要素稀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天津市作为发展现代型都市农业的超大城市,农业用地面积逐年减少。截至2021年,全市农用耕地面积仅占市总面积的29.7%,农用建设用地面积约占全市总面积的33.4%,尚有7%左右的未利用农地面积,其中,蔬菜种植面积仅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2.6%,蔬菜产业发展土地资源稀缺[11]。近年来,随着粮食安全战略的深入实施,严禁耕地非粮化,加之“大棚房”问题的影响,蔬菜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审批变得越来越严格,融合发展主体进一步扩展用地规模存在多重困难。二是技术和高素质人才缺乏。蔬菜生产的技术特性,要求产业融合发展必须依托先进的种子研发技术、高端的种植生产设施设备及物联网技术,同时也需要种植类人才、产品加工型人才、营销推广型人才、技术研发型人才、休闲旅游设计人才等各类人才的支撑[12]。目前,天津市蔬菜种植户年龄主要集中在40~60岁,年龄普遍较大,受教育水平及知识水平以初中及以下为主,新技术的接受率低,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和转化受限,专业技术人员与产业实践相对脱节,制约蔬菜产业融合发展[13]。三是资金投入不足。种植规模化发展,加工厂房、设备的投资,休闲设施建设,物流仓库冷库建设,多元业态发展等需要大量且持续的资金投入。现阶段,金融机构及工商资本下乡存在门槛多且高的问题,提供的资金及服务难以满足产业融合发展需求,家庭农场、种植大户面临融资难题,自有资金不足,产业融合发展规模较小。
2.4 农民主体性作用不突出
产业融合发展是为了实现农民增收、产业增效,促进乡村振兴。其中,农民增收是根本目的,农民应是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主体,但现阶段农民主体性仍然不强,主体能动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调研结果显示,在“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协会+农户”“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模式中,蔬菜种植户人数虽然占合作社成员的比例在80%以上,但众多农户之间是分散的,联系不紧密,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程度低,其在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参与权与决策权未得到充分落实。在“龙企+(基地/园区)+农户”“龙企+合作社+农户”“龙企+村集体+农户”等组织模式中,工商资本和农业龙头企业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农户主动性、能动性作用发挥受限。
2.5 新型主体带动能力不足和利益联结不紧密
一是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能力不足。一方面,农户缺乏契约精神,在确保蔬菜品质上,部分农户因兼顾产量而选择牺牲一部分品质,给企业及合作社声誉造成影响;另一方面,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当市场价高于合作方提供的收购价时,部分农户会选择毁约,加之缺乏有力的约束机制来规范农户行为,会给相关经营主体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出于以上两方面考虑,现有经营主体合作农户有限,带动作用发挥不足。二是利益联结不紧密。在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的产业融合发展中,订单合同成为主要的利益联结机制,有的甚至并无订单合同,只是依靠企业、合作社、农户之间的信任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企业或合作社以略高于市场的价格统一收购合作农户的蔬菜。“保底+分红”“就业+分红”等利润分配机制尚未建立。由于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联结关系不紧密,当产生利益冲突时,农户、企业、合作社等多方经营主体的利益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3 蔬菜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
3.1 抓准区域资源特色,促进多功能多业态融合
蔬菜产业融合发展主体要深入认识当地农业资源禀赋及特色,做好多功能融合、培育多种融合业态。一是正确认识自身特色及资源优势。要因地制宜利用当地生态环境及周边资源,在做好蔬菜种植基础上,发展休闲旅游、观光采摘、民宿等三产业态;适合发展蔬菜加工制作与物流仓储的地区,要着力发展二产,由此解决功能定位单一、模式与活动同质化问題。二是充分发挥科技的力量。利用科技开展学生科普教育、劳动教育活动,提升蔬菜产业的教育功能。推动技术示范与推广活动,深入开展职业农民教育与技术培训活动,提高蔬菜种植生产的技术应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三是融入健康养生理念。抓住中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打造康养农业,由卖蔬菜、卖农产品向“卖服务”“卖健康”拓展,由单一生产型基地转变为多元化发展的综合性园区。四是拓展社会和生态功能。就近吸纳本地劳动力,带动当地农民群众就业,促进其就业增收;推进耕地、水肥、种子等生产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尾菜、烂菜、秸秆、杂草等肥料化、饲料化利用。
3.2 壮大龙头企业,创新发展蔬菜精深加工
壮大龙头企业,利用企业技术、设备、财力等资源要素,发展蔬菜精深加工,打造蔬菜制品高端品牌,引领蔬菜产业融合发展[14]。一是鼓励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培育蔬菜加工龙头企业,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创新,运用高新加工技术,提高企业蔬菜加工制作水平及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二是大力发展品种多样的精深加工制品。如发展以韭菜、豆角、青椒等为主的速冻蔬菜,以辣白菜、酸萝卜、黄瓜等为主的腌制蔬菜,以胡萝卜、番茄、芹菜等为主的鲜蔬菜汁及与苹果、西瓜、橙子等果类结合的浓缩蔬果汁,并发展蔬菜粉、果蔬干等脱水蔬菜[15];预制菜契合当下年轻一族的消费需求,也可以成为今后发展的一个主攻方向。此外,蔬菜除了“吃”,还可以“用”与“赏”,如用于皮肤补水的“黄瓜水”“丝瓜水”等护肤产品,蔬菜干花、蔬菜盆栽等观赏品和装饰品,深受消费者青睐和市场欢迎。三是打造高端品牌,提高知名度。品牌对提升农产品价格、扩大市场份额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蔬菜加工制品品牌建设,通过打造类似于“聪厨”“鲜到家”“谷言”等的预制菜知名品牌与高端品牌,发挥品牌带动作用。
3.3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资源要素投入
蔬菜产业融合发展、服务业态多样化、农业多功能性的发挥,离不开政府在土地、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与保障。一是保障土地资源投入。要通过落实用地政策、盘活闲置宅基地、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监督与指导、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存量与增量统筹等举措来保障蔬菜产业用地。对于具有发展潜力、符合生产要求,能够为农民增收助力、农业增效赋能的经营主体,在不违背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土地的利用权限可以适当放宽,以使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做优,发挥其产业融合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加大融合资金供给力度。政府部门通过设置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基金、低息或免息贷款、财政补贴等项目提供资金扶持,创新产业投融资模式,与龙头企业合作,引入工商资金与社会资本,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建立多方位、多领域的资金筹集渠道。三是完善技术与人才配置。一方面大力支持“互联网+”农业技术发展,实现集约高效生产加工;另一方面与天津农学院、天津农业科学院技术人才与产业专家合作,提供蔬菜生产技术及融合发展指导,提升蔬菜生产效益。此外,在与农业企业资本合作的同时,也可以利用企业先进的管理人才、经营理念、生产技术、加工技术、物流运输设施等资源。
3.4 积极引导与培训,发挥农户主体能动性
产业融合发展的主体应是多元的,在大力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同时,还要保障广大农户的主体性。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基层政府及村干部利用网络平台、宣传书册、线下开会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宣传产业融合发展的文件精神和政策措施,与村民加强沟通,进行“产业融合发展主体是农民、关键在农民”的主题教育,转变农户的思想观念,强化蔬菜种植户的主体意识。二是提升农户素质能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利用天津农业科学院、天津农学院开展培训课程,对现有蔬菜种植户进行技术培训、经营管理培训,提升产业融合发展综合技能;引导农业类院校高校毕业生开展以“蔬菜产业融合发展”为主题的创新创业活动,并积极鼓励乡村能人、大学生返乡创业,通过提高蔬菜生产人员的素质,改善产业融合的劳动力结构与提高发展水平[16]。三是强化农户经营管理主体性。倾听农民意见,由农户集体讨论、制定大家普遍可以接受的经营管理制度,并使其全程参与制度的实施与监督过程,在尊重各经营主体决策权的同时,保障农户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发挥其主体能动性。
3.5 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实行多种利润分配方式
将小生产与大市场联系起来,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让农户分享更多增收效益,需要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分配方式。一是建立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建立股份合作、服务协作、流转聘用、利润返还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和模式[17]。以此培育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并与普通农户间形成产业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实现“企业发展与农户增收”相辅相成、合作社与农户利益共生。二是完善现有订单合同联结机制。订立合同需详细规定各方享有的权利、义务,依照合同进行种植生产、收购销售。健全履约宣传与监督机构,机构可由企业、合作社和农户代表组成,也可允许农业协会、基金会等第三方社会组织加入。通过法规政策宣传,增强农户、企业或合作社双方履行合同的意识;通过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履约行为,严格保障订单合同的效力。三是建立诚信档案,严格落实违约处罚制度。对于违约农户或企业、合作社自身违约行为,记录在其诚信档案中,禁止违约人员后续参与类似集体合作活动。同时,也可与当地村镇银行共享诚信档案,以起到一定程度的约束与规范作用。四是打造多种利润分配方式。企业、园区、村集体等经营主体应鼓励并允许蔬菜种植户以土地入股、劳动力入股、资金参股等方式参与产业融合发展[18],实行“土地入股+二次返利”“保底收益+务工薪酬+分红”等多种利润分配方式,使农户分享蔬菜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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