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的存在是结果,而非原因
2024-02-01肖瑶
肖瑶
作为中国特产,彩礼在全国范围内的接受情况却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划分。一部分人认可并自动适应其规则,适应不了的,抱怨几句了事,但打心底里仍然不觉有他。另一部分城市里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阶层、知识分子,不论男女,都可能对“娶老婆要花钱”这种等式嗤之以鼻—这不就是物化的变相说法?
改革开放至今,城市化与市场化高速发展45年过后,当下正处适婚年龄的一代人,被人口流动划分为多块群体。不同区块的人的成长环境,所接受的教育理念,以及社會经验,可能都大相径庭。因此,对于彩礼、嫁妆这种以金钱缔结婚约的传统形式,自然不乏抵触和反感者。
在经济发展趋缓与城乡差距的背景下,对彩礼的抱怨更多来自需要娶妻的男方。彩礼偏高的地区,往往都是男女比例失调较为严重的乡村地区,农村的“光棍难题”也常常被提出来讨论。
造成失调局面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村镇本身的落后与贫乏,不具备家族遗产继承资格的女性成年后更多选择出走务工,加上外来人口稀少,留在当地的男性自然找不到媳妇。
民间有自己的解决方法,比如一个家庭在出嫁女儿时提高对彩礼的要求,再用收回来的礼金作为儿子迎娶别家女儿的彩礼。如是一来,彩礼的流通结构更是越来越固化,形成一种内部稳定的交易机制。
这便很好理解婚姻作为家庭结合的基本性质。中国式婚姻,家族结合的存在感远远大于感情本身。从古时的媒妁之言,到如今大量摆在台面上来商榷的金钱与资源置换,在乡土基层,婚姻的本质并没有发生多大改变。今天,哪怕是同在大城市的两个年轻人谈婚论嫁,如果提到彩礼,用的说法也常常是“我们家那边”,而不是“我家”,更不是“我”,背后站着一整个地域文化单位。
对彩礼的批评和讨论,近年来开始甚嚣尘上。先是官方出手打击高价彩礼,到最近甚至开始提出离婚后能否退还彩礼。
但对于不论哪一种人群,批评彩礼或是接纳彩礼的个体,对彩礼的令行禁止,恐怕都难以起到理想效果。只要婚姻仍然被当做两个家庭的结合,只要仍有人将它视为繁衍和抵御风险的必要手段,而非那些形而上的情爱,彩礼就仍然有其生存滋长的土壤。
与此同时,经济学家与社会学家也一次次晓之以理,指出彩礼在当下中国的存在仍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它让一些婚姻原本自带的交易缔结关系,有了一份外化的实体形式,维持了某种契约的稳定性。
虽然,城市里的知识分子、精英阶层仍然感到不可理喻。他们不轻易结婚,甚至不轻易恋爱,因为在他们心中,婚姻和爱情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就算要结婚,婚前协议也越来越流行了,坚决不要钱财绑定,感情方面情投意合,经济方面各过各的。
且不说明晃晃的金钱交易,“嫁娶”之类带有明显给予索取含义的词语也遭到讨伐。比如“白给”“给”等说法,听上去多么野蛮和低俗:一个女子钟情于一个男子,难道不能主动表达和示好?为什么一定要认为是女性将自己所有的什么东西“给”了对方?“占便宜”的说法,是对自主感情的抹杀。
但要知道的是,“文明”的感情和婚姻,哪怕在如今社会也属于奢侈品。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家庭环境至少在底层以上的,人格与社会关系健全的那部分人所享有的精神福利。
“主义”和经济学理论之外,仍有太多个体和家庭,需要靠婚姻继续满足马斯洛需求金字塔最低端。不是爱与尊严,而是活着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