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四个方面问题之我见
2024-01-28常修泽
此次会议主题“中国经济新活力”对于整个中国来说很关键,特别是对于东北地区更为迫切。因为东北地区刚一解放就从苏联引进了计划经济,到中国改革开放初期还在坚持计划经济,可谓“引进最早”“退出最晚”“影响最深”,对于这样一个“计划经济三最”①的地区来说,特别需要“新活力”,它是针对传统的“僵化力”而言的。因此,本文将围绕会议主题“新活力”,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基调,结合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谈四个方面的问题。
问题一:“市场决定”即“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到底在整个中国改革当中处于什么“地位”
《决定》的总论部分,即15部分之第一部分第一个“聚焦”里,就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说明,“市场决定”不是没有地位,而是有地位;还不是低地位,而是高地位。它的地位在哪儿?就在“高屋建瓴”处,是一个管总的、指导性的理念。
既然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在总论中,那么顺理成章,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就要着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重在完善要素市场制度,推进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种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
这里讲的“完善要素市场制度”,重点包括: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以及更大范围的“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完善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基础制度,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等。
最近《人民论坛》杂志发了我研究撰写的一篇9000多字的长文《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需厘清的若干理论问题》,文中用我提出的“市场决定高屋建瓴论”来推动改革,特别是东北的体制改革。我们要用“市场决定”这个思路来增强活力。
最近又有一个论调,说“我国发挥市场经济作用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了”,我认为这值得商榷。中国发挥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作用的任务基本完成了吗?我认为,远远没有完成。中国体制改革的“短板”恰在于此。
所以我说,第一个问题就是“市场决定”的地位要认清,中国经济的新活力在这里。
问题二:关于“两平一同”及“一平三同”所引致的“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性”及相关的“主体性”问题
今天,中国的改革已经触及到这些问题了。虽然中央文件也曾经出现过“两平一同”这个词,但原来指的是不同企业“两平一同”。这次《决定》所说的“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前提条件是“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是所有制问题,是各种所有制经济都“两平一同”。
而且,在正面讲了“依法长久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以后,再从反面讲,对于“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怎么办?——“同责、同罪、同罚”。据我记忆,这是在中央文件里面,第一次出现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一平三同”的提法,很重要。
“两平一同”和“一平三同”引发了一个我的理论思考:经济平等不仅仅是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而且包括“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与公平。而“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与公平,又引发出我一个关于探讨东北所有制的命题。
我的第一篇学术论文,就是源于当年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得到的启示。那是1979年冬,我被抽调到“国务院财经委员会经济结构调查组东北组”,来此地调研,住在107招待所(今和平邨招待所)。当时的东北地区,特别是黑龙江省几乎是“国有经济一统天下”,但是我在哈尔滨市二轻工业系统发现了“非国有经济”的成分,很有趣。
所以,回到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以后,我写了一篇理论文章,谈国有和非国有所有制问题,题目是《长期并存,比翼齐飞》,发表在1980年5月8日的《人民日报》理论版上。理论来自于实践,这是黑龙江省(特别是哈尔滨市)给我的思想营养。
这篇文章刊发后引起了关注,也有争议。一是“长期并存”,时间多长?二是“比翼齐飞”,哪个翅膀大哪个翅膀小?但多数论者对《长期并存,比翼齐飞》是持肯定态度的。甚至,2023 年11月,中央媒体策划了一组以“唯改革者进”为主题的报道,里面重提“比翼齐飞”,令人欣慰。
党的第二十届三中全会后,有人在网络上撰文表示,“公有制占主体”,《公报》里没有,《决定》文本里也没有,认为是“新变化”等(网文略)。其实,虽然《决定》没有直接表述这句话,但是《决定》里有“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而按照内涵,这个“基本经济制度”内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通俗地说,“包子褶”上没有,但“包子馅儿”里有。
在这个问题上,我建议大家保持冷静理性的态度,全面辩证看待。一方面,要讲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性;另一方面,要“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性”与“以公有制为主体”二者到底是什么关系以及如何使之协调,需要继续探讨和把握。
问题三:关于新质生产力背景下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的“产权分割”问题
在2009年出版的《广义产权论》一书中,我提出对于科研人员的职务发明成果应实行“产权分割”,一分为二,即公家一块,科研团队一块①。前几年我曾到哈工大在江北的工研院对此进行交流,他们很重视,因为在这方面国内有教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在这方面有三个闪光点。第一,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谁做主?“自主”。第二,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这是我们党的文件第一次对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明确提出来“资产单列”。从哪里单列?是从法人单位的股东资产(包括国有资产)中单列出来。单列出来怎么办?第三条,深化职务科技成果开展“赋权改革”。赋权,即将权力赋予科研人员。
“更大自主权”“资产单列”“赋权改革”,这里面的含金量是很高的。我到吉林农科院调研,他们2023年科研成果转化收入是5700万元。如果严格落实《决定》这一精神的话,给科研人员分配的收益是实实在在的,这有助于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他们可以以收益“入股”,这样企业产权改革也会有新的进展。
至于这个提法是叫“赋予”,还是叫“承认或尊重”?理论上可以再研究。我认为,这个“成果”是科研人员自身创造的,其产权具有“内在属性”一面,不完全是外部“赋予”的,理论上要看透这个问题。当然,现在用的是“赋”,我认为“赋予”总比“不赋予”好。先不必纠缠文字,把这项改革干起来,就好。
问题四: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制度”问题
确实,《决定》里面有11个字“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这对东北来讲确实是“尚方宝剑”,很多同志讲这11个字,但我提醒各位,它前面还有4个字“健全推动”,后面还有8个字“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如果连起来就是“健全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制度和政策体系”。推动啥?推动“新突破”。为新突破怎么办?要“健全制度和政策体系”。
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了《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若干政策措施》,但要注意,推动西部大开发重点是“政策体系”问题,在政策前面还有一个“制度”问题。这个制度不是“基本经济制度”,更不是国家“根本制度”,指的是“体制”。
邓小平同志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从“生产力大系统论”角度研究,“制度”是什么?我曾写过一段话:制度作为上层建筑,它对经济基础进而对生产力具有强大的反作用。从“生产力大系统论”的视角看,我认为“制度是最大的、最重要的、最根本的生产力之源”,这是我的学术观点。这个观点已经写在2024年最新一期《东北大学学报》“东北振兴”专栏的“特邀主编按语”中,我们要进一部研究“制度与生产力”的内在联系。
4年前,我出过一部《中国东北转型通论》,正在写一部东北新著《加力振兴论》,这就涉及到下一步“加力振兴力往哪里加”?给东北出主意,简单说就是“基因再造”。东北的体制“基因”不佳,因为这里是“计划经济三最”,第一位的改革就是体制问题。过去依据的经典理论认为“社会主义和商品经济水火不容”——要社会主义就不能要商品经济,要商品经济就不能要社会主义,其骨子里是“反市场”的。“计划经济三最论”对东北的影响很深,涉及政府与市场关系等。
下一步,重在发展要素市场。黑龙江交易集团所属自然资源与生态交易所有一个很好的案例。自然资源部门拿出金银铜7个探矿权项目在产权市场竞价交易,起始价303万元,竞标了3733次,最后成交价格是2.0096亿元,平均溢价率6532%。除上缴中央财政40%以外,黑龙江省级及以下获60%即1.2亿元。这是一个很典型、很生动的案例。要素市场是个宝,这叫“市场发现价值”。黑龙江交易集团给我们改革提供一个很好的案例, 303万元最后交易达2亿多元。大家可以想一想,我们经济的新活力在哪里?这个案例蕴藏着多么深刻的经济学哲理。
(本文系作者在“2024太阳岛企业家年会·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的总结发言)
(作者系著名经济学家、莫干山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联席主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学者)
责任编辑: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