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国有中小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意义与实践路径
2024-01-27张富魁徐淑勇
张富魁 徐淑勇
摘 要:受到生产条件较差、人才短缺与职工流动性强等不利因素的制约,中小煤矿企业在安全治理过程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与不足,并成为其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瓶颈。而国有中小煤矿企业通过深化和创新党组织在政治、思想和组织等领域的建设来引领安全生产,在將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这一优势的同时,又能实现保障安全责任的逐级落实,弥补既有治理模式的不足,有效提升安全治理效能,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企业党建;中国共产党;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4.01.022
0 引言
煤炭是我国当前能源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煤炭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其特征之一即为由原有的高速发展转向现有的高质量发展。在这一前提下,实现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就必须由效益优先的粗放式经营模式转向经济、安全与生态效益并重的全新经营模式转变,这对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作为行业内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少数”,中小煤矿由于自身生产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其较之于大型煤矿更安全生产压力更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方面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另一方面也对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高度重视。本文正是以此为背景,通过党建引领国有中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可行实践路径的研究,以期为中小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借鉴,推动其安全治理提质增效。
1 党建引领煤矿安全治理的价值
1.1 以党建促安全能够强化党的领导作用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在各领域加强党的领导,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除此之外,由于国有企业在政治与经济领域均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党必须对国企包括安全生产在内的各项事务进行领导。因此,通过党建来促进国有中小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使各级党组织在涉及安全生产的决策与活动种发挥领导作用,符合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这一政治要求。
1.2 以党建促安全有利于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就其内涵而言,高质量发展既包括通过产业布局优化与转型升级为发展创造新的动力,也包括由单方面追求发展速度与规模转向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并重转变,保障发展的可持续性。国有中小型煤矿企业因其安全生产风险普遍较高,在既往的发展过程中往往忽视安全监管,成为事故“重灾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就此而言,相关企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在生产过程中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统筹安全与发展。而以党建促进安全生产正是其对以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效回应。以党建引领赋能国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能够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同时在治理层面加强党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与领导,对于提升国有中小煤矿企业的安全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帮助其实现高质量发展有着极为积极的作用。
1.3 以党建促安全有利于保障我国能源安全
当前,国际形势虽然总体处于稳定状态,但也存在诸多风险与不确定性。其中既包括政治、军事与外交领域的传统安全领域的威胁,也包括经济、生态与生物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威胁。在大国间博弈与国际间摩擦日趋激烈的背景下,“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层出不穷,众多风险因素交织作用,极易诱发国际性的能源危机。此外,我国正处于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且由于既有经济体量之巨大以及存在实现碳达峰前进一步发展生产力的现实需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对进口化石能源仍将有持续增长且较难替代的需求。根据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以及国家发改委公开的相关数据,2023年7月,我国每日平均进口原油量同比增长20.3%。2023年上半年,我国原油进口总量达28208万吨,天然气进口总量为5663万吨,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在这一背景下,我国的能源安全实际上处于一种“紧平衡”且对外依存度较高的局面。因此,以党建引领国有中小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使其有效规避事故风险,避免因发生停产整顿影响煤炭产品持续稳定供应,对于发挥煤炭作为我国在储量和自给率上的巨大优势,缓解我国对外能源依赖,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是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
1.4 以党建促安全中可有效提升安全治理效能
在常规的煤矿生产中,实现安全生产主要依靠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专业的监测设备与配套的安全管理人员,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及时发现违章操作与安全隐患,并及时加以排除和制止。在这一过程中,相关监管制度的设置基于职工作为生产中的主要风险源之考量,对生产过程中工人的行为进行约束,避免形成安全隐患或引发安全事故,维护各方安全和生产活动的可持续。但相关惩罚在执行过程中必然对职工收入等产生负面影响,而本应出于对自己和他人安全负责的积极角度遵守产相关规章制度的工人反而会对安全治理产生抵触心理,存在从利己主义角度出发为规避处罚而遵守规章制度、在监管缺位时心存侥幸进行违章作业等心态与行为,这对于安全生产显然是不利的。而以党建促进安全则能够对以制度为依托的刚性治理实现良好补充。通过密切联系群众,多样化发挥党建优势,使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和规则意识,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效能。
2 中小煤矿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1 基层工人流动性大,难实现长效化安全治理
计划经济时期,由于特定经济体制的影响,煤矿工人及其家庭与企业之间存在着稳定且牢固的人身依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强烈的情感依附与身份认同。这使得企业能够在较长的职业周期中通过开展讲座培训与实施内部监管等途径持续对职工施加影响,促进其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文化产生深刻认同,有利于保障企业安全状况持续向好。而自改革开放以来,国营单位转型为国有企业,伴随着其原本承担的社会职能被剥离以及劳动用工制度市场化转型,工人拥有了选择职业与岗位的自主权,职工与企业间的关系退变为普通的劳动关系,其原本对企业的情感依附与身份认同也随之消弭。在这一背景下,为追求较高的薪资待遇,包括煤矿行业在内的各企业职工流动性不断增强,其在某一煤矿企业或煤矿行业工作的时间普遍较短,这就使得国有中小煤矿无法以旧有方式实现长效化的安全治理。一方面,由于流动性增强导致从业时间较短的员工始终占据一定比例,若达到或超越旧有治理模式的治理成效,就必须对其进行系统性安全培训,而这将造成企业经营成本与经营压力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职工对自身身份和企业价值观认同的淡化,其往往将追求物质效益放在首位,对于企业安全生产文化的认同感处于较低水平,导致企业安全生产文化的引领作用被弱化。因此,如何破除相关不利因素的约束,建构行之有效的安全治理新模式成为国有中小煤矿亟待解决的问题。
2.2 综合条件普遍较差,面临较大的安全生产压力
与大型煤矿相比,大部分中小煤矿在综合条件上均不同程度地与之存在差距。究其原因,其一是中小煤矿自身生产条件存在复杂性,主要表现为储量小、煤层厚薄与煤质不稳定且地质条件大多较为复杂。以西南地区为例,其在煤层赋存形态上多体现为薄及极薄煤层、大倾角急倾斜煤层、近距离煤层群等地质构造较多,井田被构造划分为不规则块段,难以布置正规采煤工作面;多为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少数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给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其二是中小煤矿智慧化生产程度偏低,受制于自身体量等因素影响,中小煤矿进行机械化设备的广泛应用与及时升级存在一定困难,无法通过智慧化手段及时发现事故征候,实现对事故的有效预防。其三是安全生产管理人才的缺乏,一方面,由于可运用投入有限、综合竞争力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才进入中小煤矿企业的意愿较弱;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内部人才培养与发展机制多不健全,在待遇等方面无法满足其需求,容易造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的流失,使得中小煤矿企业难以建立起一支规模充实、素质较高,能够对企业安全生产实现有效引领和指导的人才队伍。在以上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中小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较弱,面临着较大的安全生产压力。
2.3 引领作用有待强化,党建与业务联系不够紧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并创造性提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这一前提下,各级各类煤矿企业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通过党建保障和促进安全生产的可行路径,使其安全生产状况较以往有所改善。但就目前来看,其党建活动形式创新以及推进党建与业务相互融合等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企业的领导与党务工作者在推进党建过程中如何更好地采取多样化的形式,实现党建与安全生产有机融合与二者的相互促进,发挥党建对安全生产等业务层面工作的引领与促进作用成为国有中小煤矿进一步推动安全治理工作发展的重点。
3 党建引领国有中小煤矿安全治理的实践路径
3.1 深化政治建设,发挥党委领导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而企业的党委(党组)则是党组织对国企安全生产工作发挥领导作用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此外,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也对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的职能作出明确规定,即:“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的领导作用。
发挥党委(党组)对所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作用,应关注三个环节,即党委前置决策,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以党委前置决策程序促进安全生产,首先应就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生产具体现状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党委(党组)以会议的形式针对企业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事项依规行使权利,对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决策提出方向正确且切实可行的建议,帮助其把关定向,从而确保针对安全生产安全的顶层决策部署得以充分体现与落实。
以加强党对干部和人才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应关注干部和人才在安全生产中的关键少数作用。在干部选拔与考核评价的过程中,应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选拔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将安全方面的素质与在安全工作中的表现等纳入考评范围,发挥考评体系的正向激励与底线约束作用,塑造素质过硬、能力突出的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在人才的使用过程中,应聚焦人才培养、人才成长和物质激励,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人才培养和保障体系及挂职锻炼交流机制,使人才能够在生产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有效提升国有中小煤矿企业生产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与此同时,也能够保障其在具体工作中按既定规划得到充分锻炼,为实现干部隊伍年轻化、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实现可持续的安全生产管理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3.2 推进组织建设,发挥基层支部作用
以党建引领安全生产,居于首要位置的无疑是企业党委(党组)在管理层面发挥的领导作用。但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还需发挥基层组织在生产过程中对于安全的落实,这对基层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党支部作为开展党建工作最为基本的组织单元,其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全体工作的成效。就具体工作而言,以组织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主要基于组织发展工作、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旗帜引领作用三方面展开。
就组织发展而言,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考察时,可着重关注其安全生产相关的现实表现,以保证新发展党员与党员队伍在安全生产领域有较高的素质。在基层支部开展组织工作时,可通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将安全生产贯彻落实情况引入支部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针对党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及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个体的党员则可通过以身作则的方式在所在区队和科室内树立安全榜样、与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的同志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和引导其树立正确安全生产观念与良好生产习惯。通过主动认领安全责任,主动看守重点安全点位等方式发挥党员的旗帜作用与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支部内部形成以推进组织建设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良性可持续循环。
3.3 加强思想建设,培育企业安全文化
以党建引领企业安全生产,既可通过政治建设与组织建设加以实现,也可通过思想建设这一可操作性更强的路径入手。常见的思想建设主要通过开展主题教育等形式的理论学习和运用党建园地等宣传工具进行宣传,以提升党员政治理论素养,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在这一基础上,要实现思想建设的创新,使其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在更大程度上发挥效能,应将其与培育以安全生产为内核的企业安全文化相互融合。
通过思想建设培育企业安全文化,首先要从企业党委(党组)层面入手,通过结合本企业实际,树立强调安全生产的企业发展目标或愿景作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基准点”。在此基础上,基层党组织可从宣传和理论学习两方面入手,使企业安全文化以党组织和党员为中心进行传播。在宣传上,基层支部可依托既有实体宣传设施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并依托各班组处室的网络群组,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实现网上与网下联动,潜移默化地改善职工的安全观念。在理论学习过程中,党组织可有选择性开展安全生产有关的相关论述以及党史中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典型学习,在提升党员群众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定其理想信念的同时也有助于其安全生产观念的树立,成为企业安全文化的践行者和弘扬者,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落地生根",对企业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4 践行群众路线,构筑安全生产共识
前文述及,企业对职工生产操作进行的管理和约束在实现客观层面的安全的同时也可能对职工收入与安全观念产生负面影响,并造成其观念上的变化,即由主动落实安全生产转变为出于逃避处罚的功利性动机落实安全生产。这种观念一方面可能使其滋生侥幸心理,在监管失位时出现违章操作,对生产安全构成挑战;另一方面,这种观念也与当下安全生产工作“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核心理念相冲突。要突破这一困境,就必须改善同群众的关系,使职工在接受监管的同时也能够感受到来自制度及监管体系的关怀与温暖,而践行群众路线则从根本上满足了相应的要求。“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将“为人民谋福祉”深入贯彻落实到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当中与生产与经营过程当中, 能够有效凝聚企业上下群众力量, 在保障企业党建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也能有效凝聚安全共识,实现党建对安全生产的有效引领。
就具体操作层面而言,基层党组织成员可在班组和科室内部,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和谈心交流等方式对某些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违章操作、造成安全隐患的职工产生渐进式的影响,并对其生产中的失误及时进行劝导与提醒,帮助其树立牢固的安全生产意识。各级党组织领导也可通过走访等方式深入职工队伍之中,了解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以及在工作与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在此基础之上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存在困难的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和慰问,使其在“严管”之外感受到“厚爱”;此外,也可通过与职工家属建立联系的方式,增进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交流与理解,并借助家庭的力量影响职工,使其以对家庭负责的立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变被动的遵章守制为主动地追求安全,使职工观念得以充分转变,形成共护企业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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