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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中国“碳解锁”发展研究

2024-01-20桑一铭李博文

改革 2023年12期
关键词:双碳层面绿色

程 娜 桑一铭 李博文

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中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步伐加快,人均碳排放量逐年降低,美丽中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与此同时,“双碳”压力日益加大[1],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阻碍了低碳技术的扩散,“碳锁定”问题对中国探索低碳化转型与绿色发展路径提出了严峻挑战。国内学者基于中国国情与经济发展的研究发现,中国不可避免地要在一定程度上沿着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发展路径前行,承接海外的高碳生产需求[2],“碳解锁”的实现将会是一个长期过程。国家宏观经济和区域政策调整等外部解锁动力以及区域低碳技术扩散和产业组织发展等内部解锁动力形成的产业解锁框架可以有效促进碳减排[3]。 一般来说,“碳解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因碳排放造成的“技术—制度”锁定问题,从而有助于实现对碳排放的解绑。 一方面,绿色技术革命催动的“碳解锁”对开启中国减排降碳的窗口期、早日实现“双碳”目标具有促进作用[4];另一方面,政府推行的解锁政策有助于打破对化石能源燃料的依赖并降低碳排放量[5]。2022 年中国化石燃料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82%,年消耗增速为2.9%。在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价值链低端产品存在着严重路径依赖的消费格局下[6],通过碳相关技术演化与匹配制度等相关因素的协同作用破解“碳锁定”,也即“碳解锁”,不仅是中国从容应对气候变化、如期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举措,而且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一、理论机制分析

现代工业经济中以碳基技术为核心的化石能源体系长期以来一直保持规模报酬递增的态势,这将引致越来越多体系之外的企业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之下加入高碳化石能源体系。 与此同时,相关联的社会制度乃至社会行为也会逐渐在某种正向反馈机制的作用下与之相互锚定,最终形成稳定的“技术—制度”综合体(techno-insti tutional complex)。在此情形下,综合体中的任意部门都不会主动进行改变。因此,这种综合体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加强,并且在没有外部干扰的情况下,阻碍一切影响其稳定的因素发展,诸如新能源技术等,最终导致整个社会经济深陷高“碳锁定”中难以自拔,造成低碳、可再生能源等低碳技术的创新困境。这种由于路径依赖等因素,与碳基技术相互锚定,锁定在以高碳化石能源为核心体系中的状态,就是“碳锁定”。与之相对,“碳解锁”则是在破除“技术—制度”综合体惯性的基础上,从碳基技术、制度体制的替代或者低碳化转型等方面实现“解锁”的过程。目前中国已形成对碳密集的化石燃料能源系统的路径依赖,亟须从“碳锁定”以及末端碳治理状况出发,从技术、经济、制度和社会四个层面构建“碳解锁”理论机制框架(见图1),分析导致“碳锁定”、抑制低碳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图1 理论机制框架

(一)碳基技术的路径依赖

目前中国产业发展面临诸多问题,以碳基技术和不适配制度为代表的综合体的协同演化导致了“碳锁定”,阻碍了低碳技术的更新迭代,从而造成了产业结构的低端锁定[7-8]。一方面,绿色新兴技术难以孵化转换,技术效率低质化与低效化并存,致使各要素间的投入协调性失衡,阻碍了高效生产并导致碳排放强度上升[9]。另一方面,以碳基技术为路径依赖、以全球价值链底部增长为内在逻辑的产业发展模式又往往招致高碳化、低质化的发展桎梏,加剧了产业结构低端锁定[10]。此外,参与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经济循环势必会导致被动分工与发展代价的梯度转移,长期被锁定在价值链低端产业和生产环节,难以实现产业跃迁,使产业发展陷入“贫困化增长”,加剧产业结构层面的“锁定”与技术层面的路径依赖。针对这种导致“碳锁定”的碳基技术依赖,应采取断绝性方法,替换整个技术系统,以实现低碳高新技术对碳基落后技术的迭代升级。对碳基技术的替代往往需要面临“碳锁定”环境中存在的落后碳基技术的排挤效应,因而在“碳解锁”过程中更应增强绿色技术创新意愿,解决碳基技术依赖的“碳锁定”问题。

(二)传统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路径依赖

面对气候变化及国际社会的压力,尤其是在“双碳”目标的约束下,中国的减碳压力日益加大,而惯常实行的传统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与硬性减排措施常伴随一定的经济代价。因此,如何打破对传统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路径依赖,平衡经济增长与遏制碳源的矛盾,是如期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议题。 一般情况下,可采取技术创新、产业革命实现对传统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替代。但由于对传统碳基技术的路径依赖,短期内攻克技术难题存在一定困难,经济增长与碳减排之间在技术不变的条件下很难得到兼顾发展。因此,具有天然减排效应的碳汇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成为除技术创新之外的减碳选择。 一方面,当下中国的碳源主要来自结构固化、被长期低端锁定的第二产业,其转型升级之路较为缓慢。 另一方面,不同于向大气中释放碳源,碳汇可以从大气中吸收、固定二氧化碳,其生态功能带来的碳减排可为以“碳源”为主要减排路径的经济主体提供一定的发展空间,进而释放经济增长动力。同时,以林业碳汇、海洋碳汇为主的碳汇产业,可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带动旅游业、碳汇交易市场、碳汇衍生品等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进而提升碳汇产业链的经济价值。可见,传统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并非牢不可破,可在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的基础上,逐步拓宽低碳经济发展思路,发展碳汇经济等新兴产业,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三)不适配制度的路径依赖

除了来自技术层面的路径依赖外,政府推行的不适配制度也会加剧“碳锁定”的惯性作用,进一步扩大“碳锁定”的影响深度与广度。一方面,突破技术层面的路径依赖需要增加科研公共品的投入[11],针对不适配制度依赖导致的“碳锁定”问题,应采用改造一定的部件或流程,持续提升制度的适配性。另一方面,目前制度层面的“碳解锁”存在区域差异两极分化的问题,不同地区政府环境规制能力不足影响着制度层面的“碳锁定”与路径依赖,制约着“碳解锁”。地方政府环保支出的激励不足构成现有体制下的碳减排困境,公共资金使用不合理也制约着低碳技术创新,这些以无效的减排激励为代表的不适配制度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碳锁定”[12-13]。为此,一要依托政府的环境规制能力对不适配制度进行调整,二要不断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提供更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和监督机制。此外,“碳解锁”的长期性也要求存在一个稳定有力的决策主体在“碳解锁”过程中对战略决策与规划负责,以实现“碳解锁”。

(四)社会嵌入模式的路径依赖

在“碳基技术—不适配制度”综合体路径依赖导致“碳锁定”的过程中,往往在末端存在社会嵌入模式依赖,即“技术—制度”综合体在正反馈机制下,会阻碍社会发展[14]。同时,这种成长于落后碳基技术的社会系统也会反过来强化“碳基技术—不适配制度”在社会中的统治地位,阻碍“碳解锁”与“碳锁定”的末端治理。而因“碳锁定”过程中存在的碳基技术依赖、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依赖、不适配制度依赖以及社会嵌入模式依赖的相互强化,“碳锁定”的末端治理往往会面临复杂化、综合化的问题。如,全社会受教育程度的提升会促使人们在生活中更加注重节能减排;公众低碳意识的提高以及公众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方式的普及有利于“碳锁定”末端治理的社会面推广和降低末端治理成本;社会居民作为化石能源的消费者,其需求的增加往往会加强社会层面的“碳锁定”嵌入程度,阻碍“碳解锁”的实现。

基于此,为解决因碳基技术、传统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不适配制度和社会嵌入模式的路径依赖引致的“碳锁定”问题,“碳解锁”应从技术、经济、制度和社会四个层面入手,遏制“碳锁定”,实现“碳解锁”。 因此,本文从“技术—经济—制度—社会”四个维度,采用面板Tobit 模型考察“碳解锁”的影响因素,并探讨“碳解锁”的策略。

二、“碳解锁”指数测度

(一)测度模型

本文采用变异系数法和极差法为各个维度赋权,并对各指标标准化以消除量纲;采用欧几里得距离法合成“碳解锁”指数,以此来衡量“碳解锁”水平,所涉及的公式如下:

其中,(1)式采用变异系数法确定各个子指标的权重,cvi为所求的变异系数,si为各项的标准差,为各项的均值;(2)式采用归一化处理求得的变异系数,得到各维度各指标的权重ti;(3)式采用极差法对统计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ait为衡量指标实际统计数值,maxi为对应衡量指标历年统计数据的最大值,mini为对应衡量指标历年统计数据的最小值,pit为无量纲化处理后的各维度各指标的权重;(4)式与(5)式采用欧几里得距离法合成“碳解锁”指数CULIit及其相关子指数ULIit。显然,0<CULI<1,且数值越接近于1,“碳解锁”指数越大,表明“碳解锁”水平越高、“碳解锁”状况越好。

(二)指标体系

“碳解锁”的多维性和综合性要求“碳解锁”评估并非单纯的某几个指标的简单相加。部分学者运用投入产出法[15]和实码加速遗传算法[16]等方法评估“碳锁定”,对“碳解锁”状况进行间接描述。 基于前文对中国“碳锁定”存在的路径依赖的分析,本文从绿色技术(技术层面)、绿色经济(经济层面)、绿色制度(制度层面)和社会行为(社会层面)四个维度综合衡量“碳解锁”水平。“碳解锁”指数指标体系如表1 所示。

第一,从技术层面来看,碳排放强度的增长会导致绿色技术无效率并降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17]。而想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降低碳排放,就必须推动新兴低碳技术革新,破除碳相关技术锁定。本文拟用绿色技术进步指数代表绿色技术解锁水平中的绿色技术进步[18],运用SBM-Malmquist模型,以2003 年为基期,通过测算2004—2021年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来衡量绿色技术进步指数。其中,投入变量选取各地资本存量、城镇就业人员数和能源消耗总量,期望产出为地区生产总值,非期望产出为“三废”。绿色技术解锁中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分别用绿色专利授权量与专利授权总量的比值、绿色专利授权率来衡量。

第二,从经济层面来看,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往往在发展初期已经确定碳排放程度,因而难以在发展过程中再向低碳环保生产方式转变,从而导致了“碳锁定”现象[19]。相较于其他的经济层面解锁模式,以碳汇产业为代表的绿色产业可以有效避免经济投入初期基础设施建设中无意产生的碳排放,从而保证指标体系中绿色指标的纯粹性。在考虑数据的可得性后,本文选取林业碳汇相关指标来衡量绿色经济解锁中的绿色产业发展,采用测算的森林碳汇量[20]、林业固定资产完成投资与全社会固定资产完成投资的比值、造林面积与地区总面积的比值来衡量绿色产业发展情况。

第三,从制度层面来看,个人或企业通常难以解决“碳锁定”问题,若要彻底扭转“技术—制度”锁定,还需政府通过宏观调控进行总体把握;而严峻的减排要求也需要政府通过市场机制对碳资源进行合理配置[21]。本文采用绿色GDP指数核算法,以北京市数据为基准,以测算出的中国各省(区、市)绿色GDP 数值来衡量绿色制度解锁中的绿色宏观经济;绿色基础设施用清洁能源发电量与总发电量的比值来衡量(清洁能源发电量=总发电量-火力发电量);政府环境治理用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仅考虑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与一般公共支出的比值来衡量。

第四,从社会层面来看,社会作为碳生产的主体,其行为与减碳息息相关[22],碳排放影响因素中的能源结构离不开社会行为的选择,绿化覆盖和垃圾处理同样也需要从社会行为上入手。本文采用市辖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天然气普及率来衡量社会行为解锁中的绿色生态意识。

(三)“碳解锁”指数测度结果

各省(区、市)“碳解锁”指数测度结果如表2(下页)所示。总体来看,当下中国“碳解锁”发展存在三大问题:第一,区域“碳解锁”发展不平衡。省际、各经济区域之间及其内部“碳解锁”发展不平衡,难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合力。 第二,绿色技术解锁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绿色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与其创新成果的推广迭代效应在全国层面依旧较弱,绿色技术发展较好的东部地区的解锁程度也较低,难以从技术层面突破“碳锁定”。第三,制度层面的“碳解锁”水平在省域之间存在两极分化趋势,体现为以北京市为代表的东部地区绿色制度解锁水平较高,其余地区绿色制度解锁能力较弱,绿色制度解锁存在较大的省际差异,难以有效遏制“碳锁定”。以上均表明中国“碳解锁”发展面临较为严峻的挑战,需对其形成原因进行细致分析。

表2 2021 年中国各省(区、市)“碳解锁”指数测度结果

三、“碳解锁”发展的影响因素

(一)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基于理论机制分析,为研究“碳解锁”发展的影响因素,构建如下模型:

其中,CULIit表示“碳解锁”的发展水平,i、t分别表示省份和年份,controlijt为控制变量,εit为随机误差。核心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指标选择如下:

1.核心解释变量

绿色创新意愿(GII):本文采用绿色专利申请量与专利申请总量的比值来衡量绿色创新意愿。其中,绿色专利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专利中的绿色专利数,包含废弃物管理类、核电类、交通运输类、能源节约类、农林类、替代能源生产类和行政监管与设计类中的部分专利。

产业结构(IS):本文采用第二产业增加值的增长指数来衡量产业结构。

政府环境规制(EG):本文采用各省(区、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保护”词频的对数来衡量政府环境规制水平。

受教育程度(EDU):本文采用大专以上学历人数与总人数的比值来衡量受教育程度。

2.控制变量

人均能耗(EP):本文采用能源消耗总量与总人数的比值来衡量人均能耗。

家庭规模(FAM):本文采用平均家庭户规模来衡量家庭规模。

减碳政策(POLICY):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对此后的绿色发展模式与减排降碳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因此,本文设立减碳政策虚拟变量(POLICY),2017 年之前取0,之后取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3 所示。

表3 变量描述性统计

(二)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与稳健性检验

1.回归结果

本文研究的“碳解锁”指数的取值范围是0~1,符合受限因变量Tobit 模型的特点;样本数据采用全国30 个省(区、市)的面板数据;采用面板Tobit 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表4(下页)所示。

表4 回归结果

2.内生性检验

若不考虑内生性问题,直接使用面板Tob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所得到的回归结果可能存在偏误。本文内生性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产业结构与以“碳解锁”发展为代表的绿色发展具有双向因果关系[23]。产业结构对“碳解锁”发展的影响主要在于产业结构固化导致的路径依赖会造成严重的“碳锁定”,阻碍“碳解锁”;同时,“碳解锁”发展到一定程度,也会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使其向低碳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基于此,选择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阶滞后项作为工具变量,进行面板IV-Tobit 检验。检验结果如表5 所示。

表5 内生性检验

进一步对工具变量的有效性进行检验,在第一阶段回归结果中,工具变量的回归系数显著。回归方程的F统计值为39.830,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了检验。同时,弱工具变量检验中的Wald统计值为13.200,对应的P值为0.000,表明不存在弱工具变量,即工具变量的选择是合理和有效的。利用工具变量进行内生性处理后,产业结构对“碳解锁”发展具有负向影响,其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

3.稳健性检验

为保证结论的可靠性,本文通过缩小样本空间和调整控制变量来进行稳健性检验。由于2020年“双碳”目标提出后中国低碳发展步入新阶段,因而本文将控制变量POLICY调整为2020年之前取0,之后取1;同时,本文还剔除直辖市的影响以缩小样本空间进行稳健性检验。经过样本区间缩小和调整控制变量后,仍采用面板Tobit 模型进行分析,回归结果如表6 所示。

表6 稳健性检验

稳健性检验结果显示,所有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正负号与原模型相同,且在5%或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总体而言,稳健性检验仍然支持上文的结果。

(三)回归结果分析

回归结果显示,纳入全部控制变量之后,核心解释变量在1%或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同时,除产业结构对“碳解锁”存在负向影响外,绿色创新意愿、政府环境规制和受教育程度均对“碳解锁”存在正向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绿色创新意愿的回归结果为正向显著,即绿色创新意愿越强,“碳解锁”水平越高,“碳解锁”发展程度越好。绿色创新无疑是破除“高碳技术—不适配制度”综合体引致的“碳锁定”现象的途径之一,也是实现“碳解锁”的重要保证。 增强绿色创新意愿可以促进绿色技术创新,而开发使用清洁能源、实现能源革命、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都离不开绿色技术创新。因此,技术层面的绿色创新意愿增强有利于实现“碳解锁”。

第二,产业结构的回归结果为负向显著,本文产业结构所使用的指标为第二产业增加值的增长指数,即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越快,“碳解锁”水平越低。产业结构升级可以有效解决目前以第二产业为代表的产业结构固化问题,有助于推动绿色新兴产业发展,减少经济层面的路径依赖。同时,以碳汇经济为代表的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对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各个产业尤其是第二产业可持续发展大有裨益。应进一步发展碳汇经济,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破除原有传统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桎梏,构建低碳发展新模式,助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因此,经济层面的产业结构越绿色化,“碳解锁”发展水平越高。

第三,政府环境规制的回归结果为正向显著,本文政府环境规制所使用的指标为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绿色”“环境保护”“生态”“低碳”等词汇的频数,即政府环境规制程度越高,“碳解锁”水平越高。政府作为政策制度的制定者,是“碳解锁”制度层面的解锁主体,可以通过推动低碳政策与环境规制等机制倒逼污染企业和产业链向低碳化、绿色化转型,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与结构升级。同时,企业的减碳行为与生产决策也需要政府通过政策手段发挥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内部绿色改革以实现“碳解锁”。因此,制度层面的政府环境规制水平提高有利于实现“碳解锁”。

第四,受教育程度的回归结果为正向显著,说明受教育程度越高,“碳解锁”水平越高。受教育程度的提升,会带动社会低碳知识与节能环保意识的普及,有助于从消费端降低碳排放,从而实现“碳解锁”。同时,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对“碳锁定”的末端治理也有促进作用,有利于相关低碳政策的普及推广,促进社会倾向于低碳行为,降低碳排放末端治理成本,以达成“碳解锁”。 因此,社会层面的受教育程度提升有助于实现“碳解锁”。

(四)异质性分析

本文将30 个省(区、市)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通过分析经济层面、技术层面、制度层面和社会层面对不同地区“碳解锁”水平影响的异质性,得到结果如表7(下页)所示。

表7 回归结果

由异质性分析结果可知,技术层面、经济层面、制度层面和社会层面对“碳解锁”的影响呈现明显的区域异质性。具体来说,对于东部和中部地区,政府环境规制并未表现出显著性。原因可能在于东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的双重作用较适合地区绿色发展,因而通过适配制度主导的“碳解锁”红利空间较少,政府环境规制对“碳解锁”的影响并不显著。对于西部地区,绿色创新意愿对“碳解锁”的影响不显著。这是因为,相较于其他地区,西部地区的绿色创新意愿较低,难以发挥绿色创新意愿对“碳解锁”的促进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东北地区仅政府环境规制表现出了对“碳解锁”的明显促进作用,相较于其他区域,东北地区“碳解锁”路径选择余地较小。原因可能在于,相较于其他地区,东北地区产业支柱大多为重工业,其产业结构更依赖于第二产业且转型较为困难。此外,东北地区碳汇经济发展缓慢,难以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因而并未在经济层面表现出对“碳解锁”的显著性。同时,东北地区绿色技术解锁水平低、绿色技术孵化能力较弱,且在绿色技术孵化的早期需建设较多基础设施,一定程度上导致其难以从技术层面发挥“碳解锁”作用。东北地区并未表现出社会层面的显著性,这是因为东北地区自身受教育程度较高,通过受教育程度来提升社会低碳意识从而实现社会层面“碳解锁”的边际效益较低,同时,受限于地理和气候条件,东北地区的社会能源需求长期维持在高位,难以通过降低维持生活所需的社会能源来实现“碳解锁”。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2004—2021 年30 个省(区、市)的面板数据为基础,通过构建“碳解锁”指数指标体系,测度“碳解锁”发展水平,并从技术、经济、制度和社会四个层面对“碳解锁”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系统分析,进而探讨“碳锁定”路径依赖成因,寻求“碳解锁”的可行路径。研究发现,产业结构固化制约着“碳解锁”,绿色创新意愿、政府环境规制与受教育程度可以促进“碳解锁”。 为此,应把握“碳解锁”的四个维度及其影响因素,促进绿色技术升级、技术体系调整优化,加快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此外,应充分考虑“碳解锁”发展的区域异质性,强化区域差异化解锁机制。具体而言,应从如下方面着手:

第一,构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区域差异化“碳解锁”机制。应将“碳解锁”发展切实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过程中。 对于经济较发达地区以及对政府环境规制依赖较弱的东部和中部地区,应着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绿色创新,倡导绿色消费,以提升人民幸福感、满意度为发展目标。 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对政府环境规制依赖较强的东北地区,应着力推动绿色技术的孵化研发与高新产业园区建设,以实现绿色产业的规模效应与集群效应;同时,依托东北地区的高受教育程度,加强“碳锁定”末端治理,以求从社会层面实现“碳解锁”。对于西部地区,应多措并举:一要建立促进产业升级、绿色转型的财政扶持机制,加大对基础设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二要提升政府环境规制质量与力度,重点依托以政府为主体的基础动力系统推动制度层面的“碳解锁”发展;三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发展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产业,力求在社会行为层面扭转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

第二,打造“多主体—多路径”的区域绿色治理体系。“碳解锁”及其影响因素表现的综合性、复杂性与异质性,要求绿色治理将各地区“碳解锁”发展特征纳入考量。 一方面,在治理体系的构建上,应在保障政府环境规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调动社会主体力量。 提升政府环境规制强度,设立“碳解锁”专项资金,合理引导政府资金流向有利于“碳解锁”的产业和行业;积极推动现代化绿色产业转型,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与法治中国建设,加快建成“碳解锁”政策支持体系。在资金引入、技术研发、政策出台等方面进行合理规划,构建一个集“政府—市场—社会”于一体的区域绿色治理体系。另一方面,重点围绕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居民风俗习惯,抓住“碳解锁”不同维度的发力主体,探索涵盖多方面、多方位的“碳解锁”路径,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机制。东部地区应发挥其企业绿色技术研发优势,通过企业绿色转型带动产业绿色发展;其他地区应把握政府引导的政策制度优势,通过政府政策与财政引导来带动其他市场主体破除路径依赖,从而实现“碳解锁”。

第三,加快实现关键绿色核心技术突破与孵化,推进绿色技术革新。一方面,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原则,将绿色技术创新引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开辟低碳经济发展的新领域新赛道,塑造低碳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重视绿色理念的基础教育和宣传,加大科学技术与教育中的绿色创新要素,加强青少年科学兴趣引导和培养。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提升对绿色技术研发及人才的支持力度,完善试错容错纠错机制,推进绿色领域的产学研一体化进程,从技术层面和社会层面促进“碳解锁”发展。另一方面,鼓励绿色技术更新迭代,推动相关产业绿色技术革新以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对于绿色技术发达的东部地区,应加速孵化普及绿色技术,形成绿色产业链,打造绿色产业园区;对于绿色技术欠发达的地区,应放大学习效应,构建区域间绿色技术结对帮扶机制,通过互相汲取优秀经验,促进绿色技术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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