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逻辑演进、科学遵循、实践要求
2024-01-20崔猛
崔 猛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1]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将国家独立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为责任使命,在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从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出发,重视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中,指明了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的不同贡献。各历史时期取得的成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积淀,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奠定了基础。回顾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党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程中始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这一历史演进过程中,中华民族从“民族自觉”转向“民族自主”,从“民族自主”转向“民族自治”,从“民族自治”转向“民族复兴”,走出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史逻辑
“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2]中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各个历史阶段不断交往交流交融,整体意识不断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历经了漫长的过程。清朝末期的中国饱受欺凌,梁启超在1902年率先使用“中华民族”这一概念:“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惟齐”[3],并于1905年进一步补充这一概念,认为“现今之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4],使“中华民族”作为在中国多民族国情下长期形成的共同体,被越来越多的中国民众认可和接受。辛亥革命后的“中华民族”概念,更趋向于“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统一的民族共同体”。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将民族问题提升到关涉革命事业成败的高度,把维护和实现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作为奋斗目标,在民族自觉、自主、自治的历史演进过程中逐渐明晰各民族之间相互融合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从“民族自觉”转向“民族自主”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革命肩负着对外实现民族独立的民族革命、对内实现和平的民主革命的双重任务,完成对内民主革命的重要一环在于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建立“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5]的自由联邦制。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将民族自决权和国家统一置于同等地位,明确提出“统一中国,承认民族自决权”[6]的政治纲领和口号。中共中央政治局1935年在毛儿盖召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目前战略方针之补充决定》提出中国共产党在民族运动中的基本方针为“自下而上的发动群众的民族解放斗争”[7],首次将民族问题提升到关涉中国革命事业成败的高度。在领导中华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认识到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如若割裂开来,中国革命的前途将难以想象。随着日本帝国主义不断加紧侵略中国,中国内外形势严峻,国内民族压迫更趋严重,民族矛盾激化。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团结中华各族,一致对日”[8]的抗日民族纲领,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理论根基。随着国共战争爆发,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是“组成民族统一战线”[9],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时期制定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工作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党和人民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民族自觉”转向“民族自主”。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从“民族自主”转向“民族自治”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从国家发展的实际出发,将全国的大局和民族地区的实际有机结合,提出适合民族地区的工作方针。党和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提出,各民族通过社会变革过渡到社会主义,通过发展政治、经济、文化,消除历史上遗留的民族不平等等问题。在稳进、慎重方针指导下,中共中央于1950年作出《关于慎重处理少数民族问题的指示》。在党中央的指示下,为了进一步解决民族问题,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推进各民族平等、团结、进步、共同繁荣,中国第一个省辖市一级的西康省藏族自治区于1950年11月成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相当于省辖市一级的民族地方。在此之后,民族自治逐渐开始在西北、西南、中南的一些民族聚居区实行,保障了各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颁布,涉及民族区域自治的内容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得更为具体,并且从政治制度的高度对民族区域自治作出规定,成为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关键,为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根本保障,使中华民族从“民族自主”转向“民族自治”。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从“民族自治”转向“伟大复兴”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纠正了“民族问题就是阶级问题”的错误思想,党的民族政策开始恢复和发展。1984年,中国共产党将民族工作的重心转向经济建设,领导制定并且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了经济领域的自治权,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富起来”。1992年,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这一历史时期民族工作的五项任务[10],首次将生产力标准纳入民族工作领域。此次会议注重各民族的文化发展,强调巩固和扩展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内在要求,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满足各族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基本途径,从“三个代表”指导思想的角度为21世纪民族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
世纪之交,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1999年,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未来十年中国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11],更注重提高各民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强调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既是对“三个代表”中“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进一步表达,也是对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价值追求。2003年,胡锦涛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了21世纪民族工作的主题——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指出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衡量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和各级党政组织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为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保障。
(四)新时代: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阐释了中国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理念。2014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首次正式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2],并且将这一概念提升到政治高度。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将中华民族和中国各民族视为“大家庭”和“家庭成员”,这是对中国各民族荣辱与共、命运一体的概括。201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表述确立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3]40,并且写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和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之中,强调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共同体“自在—自觉—自为”的发展演进结晶。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 号)明确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层面,进一步诠释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原则要求和内容指向。2019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将中国的疆域、历史、文化、精神归纳为由各民族共同开拓、书写、创造、培育,表明了中国的历史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民族交融的历史。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做好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进一步强调了民族复兴的关键是各民族人民亲如一家,推进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伟业的进程。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三重效力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根本在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确保中央权威和政令畅通”[14]104。政治领导是根本,思想领导是灵魂,组织领导是保证,三者相互配合、有机统一,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一个整体,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党的领导优势,实现党的领导效能。
(一)发挥政治领导效力
“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15],更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民族复兴必然是空想。”[13]16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关涉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要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脑子清醒”“眼睛明亮”。中共中央于2019年1月31日提出《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抓住政治领导这一根本要求,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14]104。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了对外的中华民族独立,对内的民族自决、自主、自治,各民族真正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16]300。
(二)提升思想引领效力
“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17]“批判的武器”即革命的理论,“理论掌握群众”即用先进的理论武装群众的头脑。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掌握思想领导是掌握一切领导的第一位”[18],坚持和加强思想领导,最重要的是思想统一。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发展历程中,思想战线的领导始终是各民族进行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重要议题,党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民族地区的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要“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16]300。中国共产党的思想领导之所以能够赢得民心,是因为党的思想理论体现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党的思想理论对人民群众具有吸引力,能够赢得民心、凝聚力量。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进程中,党的民族纲领和政策都体现了各民族自决、独立、平等的思想。中华民族是中国各民族的总称,中华民族是“大家庭”,中华民族与中国各民族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家庭成员”要发挥效力,协力建好“大家庭”,同心同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三)强化组织保障效力
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少数民族干部是重要桥梁和纽带。”[1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各民族地区情况复杂,中国共产党在艰难境况下迅速在民族地区打开局面,关键靠制定了正确的民族政策和干部贯彻执行政策。办好民族地区的事情、做好民族工作,关键靠好的干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在组织层面是构建强有力的干部队伍,使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在中国共产党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德”与“才”始终是好干部的关键要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政治标准”置于好干部标准之首。民族地区条件艰苦,形势复杂,任务繁重,好干部尤其要坚定政治立场、维护民族团结。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 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民族地区好干部的“特别”标准,为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并且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将民族地区好干部的“特别”标准进一步升华,突出强调干部的政治标准。具体而言,“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20]248,是将干部的政治标准置于首位,继承了中国共产党旗帜鲜明讲政治的优良传统;“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20]248,是对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政治原则的基本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20]248,是要求干部抓住民族工作之“纲”,推进中华民族精神家园建设;“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20]248,是从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工作方法层面要求干部密切同各族人民的联系,各民族干部与各族人民同顶一片天、同踏一方地,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三项原则
“党的领导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16]166,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坚持的是全面性、系统化、整体性的原则。全面性即范围全面、领导责任全面、内容全面;系统化即领导结构的系统性、领导方法的系统思维,构建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命运共同体;整体性即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在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的过程中,形成了党领导民族工作、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思想理念和工作方法。
(一)坚持覆盖面广、责任性强、内容完整的全面性原则
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坚持将全面性作为基础性要素。首先,覆盖范围全面。党在这一方面的领导覆盖所有民族地区、覆盖民族地区的各方面建设,体现在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的各方面、各领域。其次,领导责任全面。民族地区的各级党组织肩负全面领导责任,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再次,领导内容全面。中国共产党对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领导,包含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各方面建设,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理想信念,用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升华思想认识、提升精神境界;注重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20]248
(二)坚持领导结构和领导方法的系统化原则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一个系统工程,党在领导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进程中坚持系统化。一方面,以全面性为基础,保障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结构的系统性,构建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命运共同体。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审视和科学总结百年来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从“八个坚持”到“九个坚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增强民族大团结,结合时代发展需求使各民族的命运紧紧系在一起,“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另一方面,在领导方法上坚持系统思维。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深嵌于国家治理、党的建设的整体过程。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建立更为完善的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领导机制,是在不断强化中华民族的内在价值,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政治保障,为各民族提供团结和凝聚的结点。
(三)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强调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整体性和一致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整体性,体现在党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的决策之中。中国共产党从党和国家、各民族发展全局出发,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进程中坚持“事在四方,要在中央”“众星捧月”,制定正确的民族政策、方针,增强各方面的协调性和整体性,使各民族人民群众紧紧围绕在党的周围。中华民族共同体,核心在“一”。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进程中强调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和一致性,强调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各民族的发展繁荣,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进程中,坚持各民族互惠共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推动形成中华民族与各民族在历史、文化、政治、利益等各方面的命运共同体。
“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的科学理论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上,同时也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21]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致力于领导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从理论和实践的双重维度,从政治、思想、组织三个领导层面探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党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主线,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全过程,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中坚持全面性、系统化、整体性原则,发挥了政治领导、思想引领、组织保障效力,形成了内容丰富、特点鲜明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史,是党不断解决问题、积累经验、形成理论、探索规律的历史。这些经验、理论、规律认识,对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深远的影响。
[注释]
①参见李正军、熊坤新:《抗战时期党在东北地区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的探索》,载《黑龙江民族丛刊》2019年第2期,第39页至第44页;李贽、孟凡东:《民族自觉、民族自为到民族复兴: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逻辑演进》,载《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 年第6 期,第30 页至第40 页;杨小柳、陆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载《思想战线》2023 年第4 期,第74 页至第80 页;赵超:《增进共同性: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方向》,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5期,第37页至第46页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