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意见撒下一片“蒲公英种子”
2024-01-19唐姗姗通讯员金晓璐
文/本刊记者 唐姗姗 通讯员 金晓璐
人民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化被动为主动,主动提出合作意向,与检察机关共同组织“案例情景剧+模拟法庭”法治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成效
山东省莒县检察院制定的普法计划——“蒲公英计划”,从在校生中选拔培训法治宣传员,由他们以点带面、层层铺开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像“蒲公英种子”一样将法治观念播撒在每个学生心间。
“这个计划是根据莒县县情量身定制的。”莒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钱晓敏告诉记者,“莒县是农业大县、人口大县,各级各类学校160余所,学生总数近15万,留守儿童众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占日照市同类案件一半以上。农村特别是偏远山村,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不到位、资源缺乏,社会、学校、家庭及未成年人自身法治意识亟待加强。”
为有效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弥补以往法治宣传系统性、连续性不足等问题,增强全县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莒县检察院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的监督意见,抓好受理、流转、办理、反馈等工作,形成工作闭环,通过多次意见反馈完善了监督意见吸纳转化机制;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新模式,联合县法院、教体局、妇联等单位、团体,以农村为重点,力求实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在全县中小学全覆盖,“蒲公英计划”法治宣传活动由此而生。
“蒲公英计划”应势而生
2023年4月7日,莒县检察院邀请5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工作情况通报座谈会,常态化向人民监督员汇报履职情况。该院副检察长刘瑞波对人民监督员提出殷切希望,希望他们对检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敢于讲真话、建真言、献真策。
2018年至2022年,莒县检察院平均每年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67件136人,这个数据引起了人民监督员宓培法的注意,他当即表示:“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工作出色,但是要‘堵’也要‘防’,建议进一步从师德、职业道德、法治教育方面入手,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这个建议引起了在场人民监督员的共鸣,大家针对莒县实际情况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生活经历,你一言、我一语说道:“我们的法治教育说理性不要太强,在情节设置上还是要孩子们喜欢。”“检察官人员精力有限,仅仅依靠法治副校长很难做到对农村学校法治教育的全覆盖。”……5名人民监督员互相补充着,就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提出许多宝贵意见,最后总结为“可以广泛发动学生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教育,同龄人没有年龄差异,共同话题多,更了解彼此需要什么样的学习内容与形式”。
莒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监督意见,立即责成案件管理部门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将监督意见纳入台账管理。工作专班全面分析了近5年来全县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情况特点,以问题为导向、以全覆盖为目标,深入社区、村居、学校和相关单位调研走访,认为人民监督员的建议确实能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困境“破冰”。
莒县检察院共有2名检察官和1名检察官助理负责未检工作,却要面对20个乡镇街道,160余所各级各类学校。为利用有限力量扩大校园法治宣传实效,莒县检察院根据人民监督员的建议和调研情况,制定开展校园法治宣传员培训计划——“蒲公英计划”,集结全县学生的力量,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
“蒲公英计划”采用“青年检察官+校园法制宣传员”新模式,发动全院青年干警包联全县20个乡镇(街道)的中小学,在每个班级选拔培养2至5名(必须包括1名及以上女生)校园法治宣传员,由检察院制定培训方案,按照培训专题印发培训材料、制作培训课件,按期对法治宣传员进行专题培训,然后由法治宣传员在班级内通过各种形式对班内同学进行宣讲,达到由点及面、由面到全体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的效果。同时,充分发挥青年干警与青少年学生共同语言多、沟通交流顺畅的优势,探索以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系列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并选取日照市农业学校为试点。
陈海涛
山东省日照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山东沭章律师事务所主任
担任人民监督员以后,我始终觉得接下的不仅是一张聘书,更是一份责任和担当。
人民监督员要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检察机关的各项活动,变被动受邀监督为主动参与监督。针对近年来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点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在莒县检察院组织的人民监督员座谈会中,我们5名人民监督员均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相关问题。莒县检察院未检部门高度重视,量身拟定了“蒲公英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案例情景剧+模拟法庭”系列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并将活动方案向人民监督员反馈。我得知后主动请缨,安排我们律所的两名执业律师参与到活动中来,并与人民监督员宓培法一起全程参与了日照市农业学校的法治宣传活动。
这些活动形式新颖、内容全面、互动性强,现场师生身临其境,我和两名律师作为参与者也深受启发。一方面这种“沉浸式”的法治宣传效果很好,为以后的工作开展拓展了思路,另一方面不管是作为人民监督员还是作为法律人,主动参与检察办案,发挥专业优势服务社会也是我应尽的社会责任。
横向复制推广 纵向“1+1+N”
2023年4月13日,莒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法院、教体局在日照市农业学校开展了第一次法治宣传活动,人民监督员宓培法、陈海涛主动全程参与并进行监督。活动采用“案例情景剧+模拟法庭”的模式进行,由青年检察官和在校学生自编自导自演。陈海涛所在律所的2名律师在“模拟法庭”环节本色出演,从辩护人的角度为广大师生释法说理。
此次模拟的案例由真实案件改编而成,故事以两名青年检察干警饰演的在校学生受到犯罪分子蛊惑进行“跑分”——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转移资金,不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最终受到法律制裁为主线,中间穿插犯罪分子惯用的诱骗手段、作案方式等情节,同时还酌情加入了青少年群体喜闻乐见的各类元素,收到了良好效果。
“法庭”上,审判长、公诉人在模拟真实庭审的同时,结合未成年人普法工作,对两名“被告人”,特别是在座的全体同学进行了深刻的法治和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员们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的能力水平和责任感。广大师生一致认为此次活动形式新颖、内容全面、互动性强,同学们身临其境,既认清了犯罪本质,又感受了法律威严。
山东省莒县检察院组织线上+线下法治课,未检检察官和孩子们亲切互动。
“和以往我见到的法治教育形式相比,情景剧和模拟法庭让广大师生‘沉浸式’认识犯罪和刑罚,感同身受,效果良好,可以复制推广。”陈海涛说。
2023年8月,莒县检察院向人民监督员反馈“蒲公英计划”法治宣传活动阶段性进展,人民监督员在充分肯定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拓展法治宣传渠道模式等建议。
陈海涛表示:“我看到莒县检察院采用了授课、模拟法庭、情景剧的方式开展培训,效果非常好。下一步,我建议检察机关多探索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培训、宣传方式,比如网络直播、微信群法治宣传、‘爸爸妈妈的法治小饭桌’‘云课堂’等,努力扩展未成年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听取了蒲公英计划法治宣传活动的阶段性进展后,我认为莒县检察院前期工作开展得非常好,也欣喜地看到一个个校园法治宣传员向蒲公英的种子一样播撒在莒县各个校园,让全县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得到了极大提高。”宓培法说,“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众人拾柴火焰高’,为了让‘蒲公英的种子’更多地播撒、更深地扎根于全县各个校园,让未成年人法治宣传计划能够深入、持续发展下去,我建议莒县检察院能够在前期开展的‘蒲公英’法治宣传模式的基础之上,探索同关工委、教体局、团县委、妇联、公安机关、法院、各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部门开展合作,吸收更多的法律专业人才参与到培养法治宣传员活动中来,让这项活动变为机制,长期实施。”
在充分吸收阶段性成果和人民监督员建议的基础上,莒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关工委、教体局、团委、妇联等单位和团体,联合制定出台了《“蒲公英”计划法治宣传工作办法》,构建“1+1+N”法治副校长履职新机制,即每个学校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每个班级配备1名法治辅导员、选聘具有未成年人保护监护职责和法治宣传教育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士N名,通过法治宣讲、法治情景剧、旁听庭审等形式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并充分利用网络直播、“云课堂”等方式,同时段向多所学校进行普法宣传。
“有点紧张,今天不小心当了次‘网红’。”2023年9月开学伊始,莒县检察院未检干警毛仕兵到日照农校开展“开学季法治进校园”活动,他边调试着直播装备边说。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活动通过“1+1+N”机制,由检察官、法官、律师兵分多路在不同的学校完成,而且每个讲座都采用线上+线下的模式,通过网络直播分别对应着不同的中小学。“我的讲座对应着6个乡镇(街道)的10所中小学6000余名入学新生及法治宣传员,‘干讲’的时候少,绝大多数时间都在互动、问答。”毛仕兵介绍道。
目前,“1+1+N”的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模式已实现全部乡镇(街道)160余所中小学法治宣传全覆盖,并延伸到了村居和社区。
“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通常是受邀监督,被动参与。陈海涛与宓培法两名人民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化被动为主动,主动提出合作意向,与检察机关共同组织‘案例情景剧+模拟法庭’法治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成效。”莒县检察院检察长牟文涛表示,“我院在活动后认真听取意见,吸纳人民监督员所在律所加入‘1+1+N’工作机制,是人民监督员全方位、全过程参与检察办案活动的一次有益尝试,通过人民监督员的专业优势助力检察工作,拓展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维度,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