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校合作 打造档案文化品牌
——龙泉司法档案编研开发实践
2024-01-19龙泉市档案馆
龙泉市档案馆
近些年来,龙泉市档案馆高度重视档案编研工作,注重发挥档案编研在档案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借助“背靠浙大、联姻高校、发展龙泉”战略背景,以浙江大学历史系编研团队为核心,积极推进龙泉司法档案编研开发。在省档案局的引领下,龙泉市档案馆已完成《龙泉司法档案选编》五辑九十六册编研出版,龙泉司法档案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成功打造龙泉司法档案文化金品牌。
1 背景
基于档案在文化建设中重要作用,国家档案局提出了“建设与文化强国地位相匹配的档案强国”,浙江省委作出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并强调“加强文化典籍和档案文献保护、整理和出版工作”,浙江省档案局提出在“十二五”期间“打造具有浙江地方特色的系列档案文化品牌”。这些政策的制定,为档案部门打造档案文化品牌增添了信心。
2 思路
龙泉司法档案数量之巨大、年代之完整、内容之丰富,是迄今为止已知所存的最完整的晚清民国基层司法档案文献,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怎样把龙泉司法档案的价值最大化,如何把“待字闺中”的民国司法档案“嫁”出去,这个问题显得尤为迫切。基于对龙泉司法档案抢救保护的需要,对档案文化建设的需要,一代代龙泉档案人秉承“忠诚担当、创新开放、敬业守真、淡泊清廉”的浙江档案人职业精神,通过半个多世纪艰苦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龙泉档案事业发展实际的“推馆校合作、走大编研路、创文化品牌”新路径。
2.1 科学谋划、管用并行,主动作为夯实档案基础
龙泉司法档案于20世纪80年代移交进馆,进馆前由于受保管条件限制,部分档案存在纸张虫蛀、脆化等现象。为此,龙泉市档案馆通过修裱、温湿度控制等措施进行抢救保护,以延长档案寿命,但这批档案数量巨大,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所有档案抢救任务。
2008年,与浙江大学签订合作协议,龙泉司法档案开发利用迫在眉睫,龙泉市档案馆科学谋划,转变重保管轻开发的思路,开展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解决档案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影响保管的问题,建立龙泉司法档案专题数据库,实现管用并行,为下步编研出版夯实档案基础。从这个方面来看,开发利用同时是珍贵档案另一种保护措施。
2.2 树立开放、合作理念,提升司法档案社会影响
档案工作不能以自我封闭的状态开展,而是需要更多的力量参与到档案资源的开发研究中。“龙泉司法档案”是历史时期司法档案一次重大发现,在龙泉市与浙江大学建立全面合作关系的背景下,借助浙江大学历史系编研力量,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等手段,共同推进《龙泉司法档案选编》整理出版工作,打破过去闭门式的“小编研”套路,积极探索开放式的“大编研”模式。这不仅有效破解了欠发达地区基层部门编研力量不足的难题,还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扩大编研成果的社会影响。
《龙泉司法档案选编》整理出版项目刚开始实施,就得到海内外研究机构与出版机构的重视和帮助。“华南学派”领袖人物、香港中文大学比较与公共史学研究中心主任科大卫、哈佛大学东亚语言与文明系教授包弼德、明治大学教授高田幸男等海内外学者专家都表达出对这批档案文献的强烈关注,并就项目实施提出了宝贵建议。中华书局在了解到这批档案的学术价值后,主动要求承担《龙泉司法档案选编》的出版发行工作,并积极争取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2011年以来,“龙泉司法档案”频频出现在人民网、《光明日报》、浙江在线新闻网等国家主流媒体的报道中,品牌效应逐渐形成,龙泉文化“金名片”应运而生。
2.3 馆校结对、优势互补,注入档案开发高校资源
近年来,龙泉市提出依托高校、借力发展的新思路,全力组织实施“背靠浙大、联姻高校、发展龙泉”战略。在省档案局的指导下,在龙泉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龙泉市档案馆与浙江大学历史系多次交流协商,最终确立合作关系。合作双方均认为这是一次馆藏珍贵档案资源与高校优质编研人才资源的完美结合,是一个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项目。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分工协作,各自承担相应的工作。龙泉市档案馆组织对原始档案进行抢救和保护,并开展数字化制作工作。浙江大学专门成立了地方历史文书编纂与研究中心,数位专职人员利用民国司法档案电子数据,从基本编目工作做起,整理《龙泉司法档案选编》出版稿。
2.4 打造平台、加强交流,营造良好馆校合作氛围
双方建立合作关系以来,互动频繁,浙江大学历史系每年组织师生来龙泉,围绕合作项目开展调研、田野考察、举办学术研讨会等活动。双方还邀请知名学者参加出版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第三方意见。2012年8月,龙泉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联合成立“龙泉司法档案研究中心”。这一平台的建立,旨在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对龙泉民国司法档案的研究,为《龙泉司法档案选编》整理出版项目的实施提供更多的指导和建议。
3 成效
在市、馆、校三方共同努力下,龙泉司法档案系列研究成果引起学术界和社会的极大反响,还揽获了不少奖项,得到社会肯定,顺利在全国范围内打响龙泉司法档案文化品牌的知名度,为地方档案整理提供“龙泉经验”。2013年1月31日,龙泉晚清民国司法档案通过“浙江档案文献遗产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审定,经“浙江档案文献遗产工程”领导小组审批,入选第三批“浙江档案文献遗产”。2015年4月,龙泉晚清民国司法档案通过“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国家咨询委员会评审,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入选第四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2017年3月,浙江省社科联公布了2014—2016年社会科学界“十大学术关注”名单,“龙泉司法档案的整理、研究和出版”项目名列其中,系丽水市唯一入选的项目。点评专家浙江大学资深教授张涌泉认为,《龙泉司法档案选编》在保持档案原貌的前提下,对全部档案重新梳理,并精选案卷、编制索引、撰写提要,清晰地类聚起散布于不同卷宗中的各类文书,进行了一定深度的整理,将典型性、完整性的史料直接提供给研究者,以其科学性和规范性成为地方档案整理与出版的典范。
2019年11月15日,《龙泉司法档案选编》第四、五辑出版座谈会在北京举行,这意味着馆校历时12年艰苦整理终成完璧,全五辑九十六册。这对于国内外学者研究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法律乃至社会、人文、民间风俗具有重要意义,也将带动以龙泉司法档案为核心的法制史、社会史、区域史以及文书文献学的研究走向深入。正如吴佩林教授所说,《龙泉司法档案选编》无疑是全国地方档案整理的典范之作。各地由明代到民国的地方档案,若能沿‘龙泉经验’的路径去整理,我们或有可能重新书写这数百年的历史,特别是各个区域的历史。
4 启示
4.1 以机制为保障,确保内在融合和稳步推进
为了保障合作持续且有效进行,确立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机制保障原则,先后成立浙江大学地方历史编纂与研究中心和龙泉司法档案研究中心,稳步推进龙泉民国司法档案整理与研究项目。
龙泉市档案馆负责民国司法档案实体抢救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延长档案寿命和便捷利用,完成数字化加工,逐步实现裱糊修复,浙江大学历史系凭借高校人才优势,通过编研“深加工”,出版档案选编和专著。
4.2 以项目为纽带,整合档案资源和智力资源
浙江大学龙泉分校在抗战期间有7年办学经历,得到龙泉人民的全力支持,市校双方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基于深厚的历史渊源,龙泉市提出依托高校、借力发展新思路,全力组织实施市校合作计划。龙泉市档案馆积极主动推荐龙泉民国司法档案整理与研究项目,意在借智借力,达成馆校合作。这是一次档案馆藏珍贵档案资源与高校优质编研人才资源的完美结合,为基层档案馆开发利用珍贵档案资源树立了典范。
4.3 以学术编研为核心,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关注度
2008年以来,先后组织“地方史研究与新史料的发掘”“民国龙泉地方法院档案整理与研究”、龙泉司法档案学术研讨会等学术研讨会议,与会专家学者肯定了龙泉民国司法档案的学术价值,并对后续的编研开发提出了宝贵建议。
2012年8月,《龙泉司法档案选编》第一辑·晚清卷出版并在杭州举行发布仪式,人民网、《光明日报》《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等多家官方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认为《选编》开创了浙江省系统整理、编纂和出版档案史料的先河,龙泉司法档案逐渐成为龙泉又一张“文化金名片”。
龙泉市档案馆设立龙泉司法档案专题展厅,展陈精品档案仿真件,又创立“龙泉记忆”新媒体宣传品牌,开通掌上展厅,形成线下线上贴近民众的宣传阵地。以学术编研为核心,打造学术界、官方和社会大众三位一体的宣传阵地,提升龙泉司法档案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关注度(执笔:章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