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0~3岁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测评模型构建及应用
2024-01-18袭祥荣
袭祥荣
一、引言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仅需要实现全面脱贫,而且要实现人力资本的全面发展。发展人力资本的重点是0~3岁婴幼儿发展质量,而难点在于农村0~3岁婴幼儿(以下将“0~3岁婴幼儿”统一简称为“婴幼儿”)群体。[1]然而,受经济条件和生育现实影响,农村婴幼儿照护者教养知识匮乏、教养行为消极,导致农村婴幼儿在身体、运动、社会性等各方面存在发展滞后风险。[2]农村中的年轻父母从传统家庭教育环境中习得的育儿能力不足,还有相当一部分为维持生计,将年幼的子女托付给祖辈照料。同时,农村地区早婚早育甚至未婚先孕现象突出,部分新手父母身份适应困难,以致怠于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因此,优化父母胜任力是提升农村婴幼儿发展质量的关键。父母胜任力指父母承担教养责任并处理儿童发展危机所需具备的知识、技能、能力和习惯,决定着家庭的经济能力、社会资源和家风家教,[3]可以显著预测子女动作技能、社会情感、学业成就、认知发展以及亲子关系。[4]《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5]从法律层面肯定了父母胜任力的重要性。由于城乡文化背景、家庭养育环境等存在较大差异,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的构成指标有待理清。通过建构胜任力测评模型,可相对准确地把握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现状,有效提升农村婴幼儿发展质量。
测评模型是科学客观检测某一问题或行为能力的定量评价工具,[6]随着教育研究的科学化进程,逐步成为制定教育政策的参考。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测评模型指依据一定规则对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进行定量分析所抽象出来的数学表达式。当前,已建构的父母胜任力模型多为质性模型,关注父母胜任力的结构,难以直接用于量化评价;在研究对象方面,专门针对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的模型尚未出现。本研究通过建构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测评模型,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父母胜任力测评研究弱化、测评工具缺失等问题。随着对测评模型研究的深入,有学者总结了测评模型的建构范式。马瑞利以指标要素提取路径为依据,总结了外借式、外借—定制式和定制式三种胜任力模型建构范式,三者的科学性和设计成本呈依次递增状态。[7]范涌峰等提出了包括“确定价值取向、明确操作性定义、构建指标体系、确定指标权重与生成测评模型、验证和修正测评模型”5个步骤构成的数学线性测评模型构建范式。[8]无论何种范式,确定指标是建构测评模型的基础。
综合考虑研究的可行性和可信性,本研究在指标要素提取方面采用“外借—定制式”思路,并参照范涌峰的测评模型建构步骤,以斯潘塞通用胜任力词典模型为基础,借鉴已有研究、政策文件、行为事件访谈资料、专家咨询数据和问卷调查数据,按照“价值取向确定—内涵阐释—指标体系建构—指标权重确定—实践检验”进行(见图1)。
图1 测评模型的建构流程
二、胜任力测评模型构建
(一)价值取向确立
价值取向直接决定人们的行动方向,是教育领域最核心的问题。若是没有厘清价值取向,模型建构就会沦为一场数字游戏。正如约翰斯顿所说:“如果没有理论,我们为继续收集和分析不断增多的统计资料所作的努力,可能降为一种‘任意的实证主义’……其造成的问题可能远较所解答的更多。”[9]基于教育测评的发展趋势以及研究诉求,本研究将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测评模型建构的价值取向定位为:多元一体、文化适宜性以及以赋能促发展。第一,随着第四代评估理论兴起,多元价值主体渐成主流。对于本研究来说,国家是测评模型的权威价值主体,规定着家庭教育的方向;农村婴幼儿父母是直接价值主体,是测评模型的直接受益者;农村婴幼儿是根本价值主体,是检验测评模型合理性的主要标准和建构测评模型的终极旨归。因此,模型建构要汲取政策文本、关照农村婴幼儿父母等利益主体的诉求。第二,胜任力模型是文化性概念,极易受内部环境、外部环境以及任务环境等因素影响。较之城市,农村地区公共服务滞后,家庭经济收入偏低,且受传统抚育文化影响更加深刻,这决定着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结构与城市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有必要建构契合农村文化背景和农村婴幼儿父母日常抚育实践的能力模型。第三,农村家庭教育场域具有私人性,国家、社会无法取代家庭的教育功能。加之农村地区文化舆情复杂,不同家庭面临的现实问题千差万别。较之考核,赋能更契合建构测评模型的目的,父母借助模型进行自评可发现自身优势和短板。
(二)内涵阐释
第一,在教育功能方面,已有研究均认同父母胜任力对子女发展的正向功能。如泰蒂认为,父母胜任力是父母推动子女社会化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系列个人特质,只有成功将儿童社会化的父母才是称职的父母。[10]格莱维诺认为,父母胜任力是父母成功实现教养责任并处理阻碍儿童发展危机所表现出来的一套系统的知识、技能、能力和习惯。[11]穆罕默迪认为,父母胜任力是父母成功扮演教养角色所需的技能、知识、效能感和满意度。[12]上述学者对“成功”父母的强调凸显了父母胜任力的积极育人价值。
第二,在习得路径方面,多数学者认同父母胜任力是父母后天习得的能力。约翰逊等直接指出,父母胜任力是成人在执行必要任务时所习得的知识、技能、行为、态度等成分(风格)的集合。[13]查罗·雷帕拉兹认为,父母胜任力是一种实践能力,是父母在养育子女过程中习得的能力。[14]
第三,在结构方面,已有研究关注了通用父母胜任力结构和专门父母胜任力结构。通用父母胜任力关注所有父母均需具备的能力,如高书国建构了包括基础能力(个人素养、教育水平、正确期望)、资源能力(经济资源、社会资源和教育资源)、教育能力(沟通能力、引导能力、协同能力)和儿童社会化(认知水平、社会规范、表达能力)四个维度的父母胜任力指标评价体系。[15]专门父母胜任力关注婴幼儿父母所需要具备的关键能力。如王丽君通过问卷法提炼了8项城市0~2岁婴幼儿父母胜任力:育儿观念、关注、亲子关系、学习环境、语言刺激、外出活动、喂养、安全。[16]彭杜宏通过文献法总结了城市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胜任力:依恋与情感发展促进、语言发展促进、规则与习惯促进、个性与社会能力促进、动作发展促进、学习与注意力促进、个体差异促进、基本教养理念。[17]马丁内斯-冈萨雷斯通过问卷法提取了5项0~6岁儿童父母胜任力:自我约束、自尊、促进孩子自尊、强制冲突解决和自信沟通。[18]
综上所述,本研究将“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界定为:肩负监护职责的农村婴幼儿父亲或母亲在育儿实践中习得的个人特征与行为的集合,包括知识、技能、行为、效能感与满意度等。
(三)指标体系建构
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测评模型的指标建构经过了如下阶段。
第一步,提取并归纳已有研究和政策文件中的婴幼儿父母胜任力要素。政策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省市颁布的婴幼儿发展政策指南、全国妇联教育部等部门联合颁布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各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
第二步,基于斯潘塞通用胜任力模型,将从已有研究和政策文件中提取的要素归纳其中,并根据各要素内涵和农村婴幼儿父母特点归纳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的6个一级指标:成就特征、照护特征、影响特征、发展特征、认知特征和育儿效能特征。
第三步,为确保指标的文化适宜性,随机抽取24名农村婴幼儿父母进行行为事件访谈,其中父亲9名,母亲15名;男孩父母11名,女孩父母13名。访谈内容为:请各位受访者分别讲述自己在育儿实践中最有成就感和最有挫败感的2~3件事情。将访谈材料导入Nvivo软件进行编码,设置成就特征、照护特征、影响特征、发展特征、认知特征和育儿效能特征6个编码类别,剔除访谈资料中未被涉及的要素,保留了6个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见表1)。
表1 基于行为事件访谈的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测评模型
第四步,邀请26名专家,运用德尔菲法开展三轮专家咨询。三轮意见征询分别回收问卷26份、22份和16份,回收率为100%、84.62%和72.72%,达到70%的标准,可以接受。专家权威程度用专家权威系数(Cr)表示,计算公式为Cr=(Ca+Cs)/2,若Cr值大于0.70,即表示专家评分结果可靠。在本研究中,三轮专家咨询的Cr值均高于0.70,表明咨询结果具有较高可信度。经过三轮专家咨询,专家对各指标认同度的变异系数(V)逐渐缩小(从0.10~0.27到0.06~0.22再到0.07~0.21),表明专家意见逐步达成一致,各项指标趋于合理。同时,根据每一轮专家咨询意见,对指标进行合并、增减和修改,形成了包括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的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测评指标体系(见表2)。
表2 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测评指标体系
第五步,指标体系实证检验。首先,编制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测评问卷初稿。根据行为事件访谈资料,在各二级指标下设置了相应题项,编制了《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问卷》初稿。该问卷分为基本信息和量表部分,量表部分采用李克特5点计分方式。为提高问卷的清晰性,研究者邀请10名教育学、心理学专家就题目与维度的相关性、问题表述是否合理等进行评价,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问卷,形成初始的《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测评问卷》。
其次,进行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测评模型的探索性因素分析。采用初步编制的《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测评问卷》,随机抽取531名农村婴幼儿父母进行问卷调查。运用SPSS24.0软件对调查结果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结果表明,量表数据的KMO值为0.930,Bartlett's球形检验统计值p小于0.05,表明数据适合进行因素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数据进行因素提取,采用最大变异法探索、删题、再探索。根据旋转成分矩阵,最终保留了量表部分的27道题项,各题项都有明显的归属,所属因子的因子载荷均在0.50以上,因子结构稳定。
再次,测评模型的验证性因素分析。随机抽取431名农村婴幼儿父母,运用修订后的《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测评问卷》进行调查,并通过AMOS 23.0对数据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以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一阶五因素模型作为基准模型,并根据五个因素的相关程度,分别组成单因素模型、三因素模型和二阶五因素模型。通过AMOS 23.0,采用极大似然法进行计算。结果表明,与其他模型相比,二阶五因素模型数据拟合较好,x2/df =2.19,RMSEA=0.04,GFI=0.93,AGFI=0.915,IFI=0.96,CFI=0.96,各观测变量的因素负荷量在0.64~0.93之间,达到了测量学要求(见表3)。
表3 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二阶模型因素负荷矩阵
最后,信效度检验。量表信度采用内部一致性予以检验。结果表明,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量表的克隆巴赫α系数为0.93,子量表“成就特征量表”“照护特征量表”“影响特征量表”“发展特征量表”“育儿效能特征量表”的克隆巴赫α系数分别为0.90、0.91、0.89、0.89和0.89。总量表和各子量表的α系数均高于0.80,且各子量表的α系数均低于总量表,说明量表的信度理想。
为确保问卷能够准确测量出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水平,本研究的题项设计均来源于农村婴幼儿父母访谈资料,并经过多位专家修订,内容效度合理;五个因素的AVE值介于0.53~0.74,高于0.50 的标准。组合信度(CR)值介于0.88~0.91,高于0.60的标准,表明量表的收敛效度理想。在区分效度方面,五维度相关系数取值介于0.23~0.55,达到0.001水平上的显著。AVE平方根取值介于0.73~0.86,相关系数取值均低于AVE平方根,各一阶因素之间存在中度或中度偏低的相关性,既具有共同属性,又具有各自的独立性。表明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各一级指标之间既存在一定关联,同时具有较好区分度(见表4)。
表4 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结构的相关矩阵分析(N=431)
(四)指标权重确定
指标权重赋值是根据各指标在被测评事物整体中的比例大小被赋予的数值,常用的赋值方法包括主观赋值法、客观赋值法、主客观赋值法结合。由于本研究提取的二级指标较多,且建构的是微观测评模型,更适合采用主客观组合赋值法。基于此,本研究综合主客观组合赋值,并运用加法合成法计算组合权重。
主观赋值采用层次分析法。研究者邀请参与第三轮专家咨询的16名专家,采用“1—9标度法”对指标的相对重要性进行评分。将评分结果写成判断矩阵形式录入Yaahp软件。分析结果表明,发展特征、成就特征、影响特征、照护特征和育儿效能特征的主观权重分别为0.096、0.399、0.260、0.066、0.180。
客观赋值采用因子分析法。二阶验证性因素分析结果表明,发展特征、成就特征、影响特征、照护特征和育儿效能特征的因素负荷量分别为0.590、0.711、0.650、0.744、0.433,将各一级指标的因素负荷量进行归一化处理后,得到5个一级指标的客观权重结果,分别为0.238、0.138、0.227、0.189、0.208(见表5)。
表5 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评价指标组合赋值结果
参考既有研究,[19]本研究认为主观赋值和客观赋值结果同样重要,故而将层次分析法和因子分析法得到的各指标权重进行加权平均,得到组合权重:发展特征、成就特征、影响特征、照护特征和育儿效能特征的组合权重值分别为0.167、0.269、0.244、0.128和0.194,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模型表达式为:Y=0.167A+0.269B+0.244C+0.128D+0.194E。其中,Y表示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的组合测评值,A、B、C、D、E分别表示发展特征、成就特征、影响特征、照护特征和育儿效能特征的测评值。
三、胜任力测评模型实践应用
应用测评模型可在实践中验证其合理性。本研究采用整群随机抽样,对山东、吉林、新疆、河北等8个省(市、自治区)的农村婴幼儿父母进行问卷调查,共获得有效问卷2560份,有效回收率为84.68%。其中,处于东、中、西部的农村婴幼儿父母分别占 48.24%、26.56%、25.20%,父亲和母亲分别占15.55%、84.45%,学历为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和本科及以上的父母分别占4.22%、36.25%、24.84%、21.09%、12.81%,家庭年收入为1万以下、1万~3万、3万~8万、8万~15万元和15万以上的父母分别占7.50%、9.22%、19.10%、26.21%、37.97%,子女数量为1个、2个和3个及以上的父母分别占17.73%、72.19%、10.08%。
(一)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的整体水平
运用SPSS24.0对数据进行加权计算,结果表明,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整体得分 Y的均值为3.712,换算成百分制是74.24分。发展特征、成就特征、影响特征、照护特征和育儿效能特征的分值分别为3.08、3.74、3.65、4.25和3.91,换算成百分制分别为61.6、74.80、73、85和78.2。
参照王艺芳的等级划分方式(60分以下为低等级、60~70分为较低等级、70~80分为一般等级、80~90分为较高等级、90分以上为高等级),我国农村婴幼儿父母整体胜任力处于一般水平,照护特征水平较高,发展特征水平较低,成就特征、影响特征和育儿效能特征处于一般水平且与整体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二)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的群组差异
运用SPSS24.0对数据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和独立样本t检验,考察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的群组差异。结果表明,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在父母角色上不存在显著差异(t=4.204,p<0.001),但在学历(F=3.359,p<0.01)、收入(F=6.684,p<0.001)、子女数量(F=3.818,p<0.05)和区域(F=3.021,p<0.05)上存在显著差异。
具体来说,第一,在父母角色方面,父亲的育儿效能特征显著高于母亲。第二,在学历和家庭年收入方面,本科及以上学历父母的整体胜任力和发展特征显著高于高中/中专、大专学历父母,成就特征显著高于高中学历父母,育儿效能特征显著高于初中和高中学历父母;年收入为8万~15万的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显著高于1万~3万和3万~8万的父母,发展特征和影响特征显著高于1万~3万的父母,家庭年收入为15万以上的农村婴幼儿父母整体胜任力、发展特征和影响特征显著高于1万以下、1万~3万和3万~8万的父母。第三,在子女数量方面,独生子女父母整体胜任力、成就特征显著高于多子女家庭父母,育儿效能特征显著高于二孩家庭父母。第四,在区域方面,东部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显著高于中、西部地区(见表6)。
表6 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差异分析结果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与讨论
第一,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模型是包括5维度16要素的科学模型。如前所述,根据胜任力模型理论,胜任力结构极易受内部环境、外部环境以及任务环境等因素影响。为保证所建构模型的科学性,一方面,本研究以文化适宜性作为价值取向,提取了专门契合农村场域中婴幼儿父母的关键能力;另一方面,在建构方法上,本研究以第四代评估理论为指导,汲取父母、专家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丰富模型建构的数据来源,并采用混合研究范式,综合质性和量化研究方法在模型建构方面的优势。
在结构要素方面,该模型与既有研究存在共性,均关注了照护特征、发展特征和育儿效能特征。如照护特征贴近“关注”“喂养”“安全”等,发展特征对应约翰逊提出的“功能能力”以及王丽君提出的“亲子关系”“学习环境”“语言刺激”和“外出活动”,育儿效能特征则贴近自我约束、自信沟通等。可能原因为:一是婴幼儿对父母依赖性高,照护特征是满足其身心发展需求、建构良好亲子依恋关系的基础。二是我国城乡教养理念差距缩小。现代教育理念的乡土下沉推动农村婴幼儿父母教养呈现中产化倾向,并积极向“科学”的城市抚养方式和现代消费理念靠拢,使得城乡婴幼儿父母胜任力存在一致之处。三是本研究建构的胜任力模型关注农村婴幼儿父母所应具备的关键能力。我国农村地区舆情复杂,加之家庭教育本身具有复杂性。为使所建构的胜任力模型更具普适性,本研究所提取的是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地域婴幼儿父母均需具备的关键能力。四是本研究采用“外借—定制”式思路,基于斯潘塞通用胜任力模型和既有文献进行模型建构,所建构的模型兼具归纳和诠释的双重色彩,不可避免与既有研究存在重合之处。
第二,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测评模型具有可操作性。应用该模型进行测评,结果表明,一方面,我国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水平一般。可能原因在于农村婴幼儿父母对早期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和公共服务匮乏。部分农村照护者尤其是贫困农村地区照护者存在养育观念落后、科学养育理念淡薄的现象,简单地认为养育就是把孩子健康养大,或者将早期教育误解为儿童智力开发。[20]同时,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发展滞后,仅有10.40%的农村贫困家庭接受过儿童营养知识和健康教育项目,[21]这限制了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向更高层次进阶。
另一方面,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能力堕距问题明显。能力堕距脱胎于美国社会学家奥格本的“文化堕距”概念,指“能力丛集”中各部分发展不齐,部分特征落后于其他能力板块,或与社会现实错位等。[22]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的能力堕距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在性别方面存在“分工效应”。其原因可能是,社会对男女性别角色期待不同,普遍鼓励女性表达,而鼓励男性内敛。故而在面对育儿压力事件时,父亲可能会较之母亲表现出更高的自我控制和灵活性。二是在学历和收入方面存在“临界点效应”。其原因可能是,家庭资本对父母参与的影响不同。父母学历越高,育儿知识储备越丰富,越能有效解决育儿实践中的各类突发事件,并乐于在利于子女未来发展的育儿实践活动上投入更多精力与时间。高收入为家庭教育投入提供物质保障,同时,结合家庭压力模型,收入水平高的农村婴幼儿父母心理弹性更高,即便在面对多重压力时也能保持乐观心态。三是在子女数量上存在“稀释效应”。农村家庭虽然近年来收入提升,但整体依旧低迷,子女数量增加会加剧经济资源分配压力,[23]削弱其父母胜任力。四是在区域上存在中部塌陷效应。中部地区面临经济发展落后于东部、财政支持不如西部的双重挤压,[24]致使中部农村婴幼儿家庭经济压力较大,且无法获得充足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发“中部塌陷”问题。
应用该模型进行实践验证的结果证实了该测评模型的可操作性:该模型既可应用于大规模调查,也可用于衡量和诊断某个区域、某个群体的父母胜任力状况及组群差异。此外,该模型中的测评指标能够反映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的指导要点及应然状态,可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农村婴幼儿父母自我发展提供实践参考。
(二)模型应用建议
第一,政府部门可基于该模型拟定农村婴幼儿父母亲职能力标准。本研究建构的胜任力模型提炼了农村婴幼儿父母所需具备的关键能力,并在自编胜任力词典中划分了等级,国家可据此施行完善家庭教育法规、颁发相关指导文件等手段,确立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的内容。同时,各地方政府部门可将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与当地文化特色相融合,保证指导内容被接纳、行得通、能落地,以免发生水土不服的问题。
第二,专家学者应用模型开发农村婴幼儿父母亲职教育课程。现代意义上的亲职教育始于“一战”后西方国家兴起的私人基金会,旨在缓解父母教养压力,帮助父母应对巨变中的家庭需求。我国亲职教育起步较晚,尤其在农村地区普及缓慢。因此,可以胜任力模型为基础,科学规划亲职课程。具体来说,一是基于父母胜任力模型的五个维度,设计五位一体的课程目标,促进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全面发展。二是根据婴幼儿发展特点设计阶段性课程目标。如新生儿对父母依赖性极高,该阶段课程目标可以发展育儿效能特征、影响特征和照护特征为主;学步儿各项新技能持续、迅速发展,与此相应地,该阶段课程目标应以发展特征为主。三是基于胜任力模型,设计精炼的课程内容。由于农村婴幼儿父母多从事时间刻板的体力劳动工作,且受学历限制,难以理解冗长高深的课程。因此,亲职课程内容不要过度追求完整性,而要设计针对性课程大纲、涵盖五项关键能力的精炼课程。四是根据亲职教育效果调整课程实施形式。如对于成就特征、育儿效能特征等偏重父母素养的能力,可通过专家讲座等方式进行;对于照护特征等偏重实践的能力,可通过情景模拟等方式实施;对于影响特征、发展特征等素养和实践并重的能力,可借助小组讨论等方式加以改进。
第三,家庭教育指导者与农村婴幼儿父母应用模型开展能力评价。家庭教育指导者可应用胜任力模型进行发展性他评,在应用时注意如下几点:一是完整使用模型。现状调查结果表明,农村婴幼儿父母胜任力发展具有不均衡性。因此,完整使用模型才能充分揭示个体的优势和短板。二是根据农村婴幼儿父母的人口学特征灵活调整指导重点。农村婴幼儿父母可应用胜任力模型进行激励性自查:一是通过自评提升自身育儿效能感。本模型建构的目的是赋能而非考核,父母通过一一对比胜任力模型中的各胜任力要素,明确自身可以改进的领域以及自身擅长的领域,从而意识到自身并不是“坏父母”,只是缺乏某项能力,减少因参与培训项目引发的羞耻感。二是通过反思内化父母胜任力。农村婴幼儿父母可将日常育儿实践中的“故事”积累成案例,从“有形”的故事中反思并提炼“无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