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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与企业出口行为:来自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证据

2024-01-17孙一平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双重差分劳动力市场户籍制度

孙一平

关键词: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双重差分;出口行为

中图分类号:F24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626X(2023)06-0005-15

一、引言

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劳动力市场改革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中劳动力转移是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关键因素之一[1~2],其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达到了21%[3]。出口增长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增长的另一关键因素,基于出口导向型战略,中国以强大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分工,使出口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相关研究表明,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与出口经济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由于户籍制度对城乡人口流动的限制,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在改革开放初期还处于较为僵化的二元状态,农村地区存在着大量的廉价剩余劳动力,城乡和地区间劳动力市场的扭曲影响了要素配置效率和要素市场价格[4~5],而要素市场扭曲所产生的低成本优势转化出口优势会激励企业成为出口商[6~7]。Oh(2009)认为,过去中国经济在低工资劳动力充裕的背景下保持着出口拉动的高增长,主要依靠大量的外商直接投资以及二元劳动力市场提供的廉价劳动力[8]。类似地,Chan(2010)认为户籍制度有利于维持中国超低的劳动力成本,从而使得一些城市的出口部门能够长期吸引大量的廉价劳动力[9]。在此背景下,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与出口问题逐渐进入学者们的研究视野。

与本文研究密切相关的一类文献是关于劳动力市场对贸易的影响研究。国家层面上,Tang(2012)发现劳动法保护性更强的国家在企业特定技能密集型部门的出口相对较多,在集约和广泛边际上均是如此[10]。行业层面上,Cunat和Melitz(2012)认为劳动力市场更灵活的国家其出口集中在波动性较高的行业[11]。Sly(2013)研究发现工人流动比例相对较高的行业出口占总产量的比例较高,而工作流动率较高的行业出口较少[12]。企业层面上,Gwatidzo和Moyo(2014)通过研究非洲企业样本发现,限制性劳动力市场法规不利于企业的出口倾向和出口强度[13]。Bastos和Silva(2012)结合历史确定的移民存量与葡萄牙企业数据研究发现,某一特定目的地大量移民提高了企业的出口倾向与出口强度[14]。Seker(2012)利用东欧和中亚地区26个国家的企业层面数据研究发现,由于严格的劳动法规而无法创造新的就业岗位的企业出口可能性较小[15]。Hatzi⁃georgiou和Lodefalk(2016)利用瑞典企业数据研究发现,外国移民对企业出口有积极的影响,但其需要满足具备特定的技能与新近雇佣的条件[16]。张明昂等(2022)利用2007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研究发现劳动力市场的雇佣约束会显著降低企业出口[17]。

与本文研究相关的另一类文献是关于劳动力市场改革的研究。在收入水平方面,Xu(2014)研究发现户籍制度改革使中国实际人均收入增加了4.7%左右[18];Pi和Zhang(2016)的研究认为,如果城市技能型部门比城市非技能型部门的资本密集程度更高,则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加大将缩小工资差距[19]。在就业方面,Song和Li(2014)认为中国户籍制度改革释放了改革区域内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分割,但强化了当地居民与外来者之间的分割[20];Wang等(2021)利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研究发现,户籍制度改革导致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提高会增加企业的就业调整率[21]。在創新方面,Wachsen和Blind(2016)认为劳动力市场高灵活性并不利于企业产品创新[22];Chen等(2020)研究发现,劳动力市场中低技能工人的充足供给增加了使用现有低技能技术的收益,从而降低了企业创新意愿[23];Gray等(2020)使用英国企业数据库研究发现,2004年欧盟向东欧国家扩张所产生低技能劳动力供应冲击增加了企业的工艺创新,却减少了产品创新[24]。在生产率方面,Ottaviano等(2018)研究发现移民提高了服务-生产企业的整体生产率[25]。上述文献研究表明,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在直接影响就业的同时,也会对企业就业调整、创新以及生产率等方面产生影响。

总体而言,已有研究对劳动力市场与贸易之间的问题研究主要从劳动力流动性角度出发,表明劳动力市场流动性变化对国家、行业以及企业的贸易都会产生一定影响。相较于已有文献,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如下:第一,已有研究劳动力市场对企业影响的文献多关注于国外移民导致劳动力市场变化的影响,本文深入考察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变化对企业出口行为的影响,提供了劳动力市场对企业行为影响的微观层面证据,研究视角具有一定创新性;第二,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本文以中国政府在2001年开始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作为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法研究了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变化对企业出口行为的影响,研究方法具有一定创新性;第三,在实证分析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提高对企业出口行为的影响因果效应的同时,本文对创新效应和就业调整效应的两大机制进行讨论,并且对企业所有制、规模和所处地区进行异质性分析,研究结论具有一定创新性。

二、政策背景

中国劳动力市场长期受到户籍制度的影响,根据户籍制度划分的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劳动力市场也被划分为农村和城市两个部门,户籍制度下农村向城市的人口流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由此形成了一个较为僵化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在户籍制度的影响下,城市地区的劳动力市场歧视和公共服务政策歧视降低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26],进而导致大量劳动力分配不当[27]。

自2001年起,中国政府在部分城市开启了新一轮的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间的界限,使公民获得统一的身份以及居住和迁移自由的权利,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面前地位平等。

根据朱江丽和李子联(2016)的研究,户籍改革引致农村劳动力迁移成本下降[28]。Wang等(2021)的研究显示,2001年之后改革城市的非农业人口比例明显高于非改革城市,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21]。图1展示了改革城市和非改革城市之间非农业人口的估计差异,在2001年第一个城市实行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之前,这一差异并不显著,而此后改革城市的非农业人口明显多于非改革城市,因此该轮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实施可以视为对城市劳动力市场一次积极的劳动力供应冲击,其驱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地区,提高了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由于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在不同城市以及不同时间实施,这为本文研究提供了准自然实验基础。

三、数据说明和计量模型的建立

(一)数据来源和变量说明

本文结合了微观企业数据和地级市层面的宏观数据,以更好地控制企业层面和城市层面影响企业出口行为的因素。其中,微观企业数据采用国家统计局的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选取1998-2007年的企业作为主要研究对象①,对数据库的处理参考Yu(2015)[29]和Wang等(2021)[21]的研究②。同时,搜集了2001-2005年共65个实施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城市,为企业留出至少两年的反应时间,并根据四位数行业代码将改革城市与工业企业数据库进行匹配。

本文对企业出口行为的测量参考了Gan等(2016)[30]以及Malikov等(2020)[31]的研究,将企业出口行为划分为出口倾向和出口强度。首先,根据工业企业数据库中的出口交货值判断企业在该年是否出口,出口交货值大于0则表示企业在该年选择出口;其次,根据出口交货值判断企业是否为出口企业,参考Shi和Xu(2018)[32]以及Feng等(2016)[33]的研究,若企业在整个样本期至少有一年的出口交货值大于0,则该企业为出口企业。在出口企业样本中,本文主要关注出口强度的变化,出口强度是指企业出口额占总销售额的比重,出口强度越高说明企业通过出口途径获利依赖性越高。

由于实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城市并非随机选择,若选择改革城市的决定因素与企业出口行为变化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则会产生内生性问题。解决政策内生性问题的关键是对影响政策选择城市层面特征的识别,政策制定者通常是根据一些城市特征选择改革城市,因此本文进一步加入一些时变的城市特征作为控制变量以解决内生性问题,参考Wang等(2021)[21]的研究,本文选择城市特征变量如下:地区人均GDP、人均财政支出、农业人口份额、非国有企业就业份额以及工业就业份额。

(二)计量模型

企业出口倾向是一个二元变量,参考Gan等(2016)[30]的研究,本文采用线性概率模型估计户籍制度改革对企业出口倾向的影响,具体的计量模型构建如下:

四、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本文首先以完整的企业样本估计计量模型(1),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第(1)列中为仅包括企业固定效应和年份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在第(2)列中本文加入了企业层面控制变量,而根据Brandt等(2014)[34]的研究,有一部分企业在样本期间经历了所有制和四位数行业代码的变化,因此本文在模型中加入了所有制固定效应和行业固定效应。第(3)列为进一步加入城市层面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将城市层面的赫芬达尔指数作为控制变量加入回归,以控制同一城市内企业间竞争的影响[21]。根据表2结果,政策变量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实施降低了企业出口倾向。其次,本文以出口企业样本估计计量模型(2),表3中的结果显示,政策变量系数均显著为负,表明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实施降低了出口企业的出口强度。

(二)有效性检验

1. 平行趋势检验

基于双重差分法研究的关键是在政策发生之前处理组和控制组需要具有相同趋势的变化。为了检验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之前的平行趋势,参考Beck等(2010)[35],本文选取了政策发生前四年和后四年作为观察区间,并以政策发生前一年作为基准年份,构造了以下时间趋势估计模型:

2. 安慰剂检验

本文进一步通过安慰剂检验来验证估计结果的无偏性。具体做法:在1998-2007年之间生成一个与每个改革城市实际政策实施年份不同的随机改革年份,并且根据该随机改革年份构造安慰剂政策变量,将计量模型(1)和(2)中的政策变量替换为安慰剂政策变量并分别进行500次回归估计。模拟系数分布如图4和图5所示,其分布均以0为中心,而本文估计有效系数在500次模拟政策估计结果中均位于主要分布区间之外,表明本文主要估计结果满足统计意义上的无偏性。

(三)稳健性检验

本文对基准回归结果进行了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见表4和表5。第一,由于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并非涉及所有城市,位于改革城市的企业与非改革城市的企业之间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别,因此本文排除了非改革城市的企业。第(1)列的结果显示,政策变量的估计系数均顯著为负。第二,进一步使用了倾向得分匹配(PSM)方法解决可能的样本选择问题,中国政府可能根据城市特征选择改革的实施地点,因此根据前文所述的城市特征将改革城市与非改革城市逐年匹配,以此建立处理组和控制组。第(2)列显示使用PSM频数加权样本的估计结果,政策变量的估计系数仍显著为负。第三,考虑到同一行业内企业之间可能存在相关性,对标准误进行了城市和行业层面的双重聚类,第(3)列结果显示政策变量的估计系数依然显著为负。第四,由于本文使用非平衡面板数据,部分企业进入或退出样本可能会导致估计结果有偏,因此进一步使用平衡面板数据进行估计,根据第(4)列的结果,政策变量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负。第五,考虑到样本期间发生的其他改革政策也可能会对企业出口行为产生影响,如2004年实施的最低工资改革政策,根据Gan等(2016)[30]的研究,最低工资提高会降低企业的出口倾向和出口额。为了排除最低工资政策影响,加入了最低工资④作为控制变量,根据第(5)列的结果,户籍制度改革仍对企业出口行为产生了消极影响。第六,考虑到中国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以及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都会影响到企业的出口行为,进一步加入进口中间产品的投入关税、最终产品的产出关税⑤作为控制变量,并且参考Pierce和Schott(2016)的研究[36],使用1999年的NTR gap⑥与表示2001年之后虚拟变量的交互项来捕捉贸易政策不确定性降低的影响。第(6)列结果显示,在控制了贸易自由化和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下降影响后,户籍制度改革仍显著降低了企业的出口倾向和出口强度。

第七,考虑到出口企业划分存在不同的标准,可能会导致使用出口企业样本估计结果的差异,本文参考Muuls(2015)[37]和Gan等(2016)[30]的做法,若企业在当年出口交货值大于0,则将该企业在当年设为出口企业。采用该划分标准的出口强度估计结果如表6所示,第(1)列回归结果显示,政策变量的估计系数仍显著为负。最后,考虑到中国海关进出口交易数据库中提供了更详细的关于中国企业贸易交易的信息,进一步使用了2000-2007年的海关数据库,根据Feenstra等(2014)[38]的做法将该海关数据库匹配至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并使用海关数据库中的企业出口额计算出口强度。根据表6的结果,在第(2)列中对出口企业的划分采用了基准回归中的标准,第(3)列则采用了新的划分标准,政策变量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负。

五、进一步分析

(一)机制分析

1. 创新效应

企业的创新行为包含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工艺创新主要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创新以降低生产成本,而产品创新意味着企业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不同的需求偏好,促使企业进入国际市场。Wu等(2020)研究发现企业的创新活动促进了其出口倾向[39],并且Cassiman等(2010)研究发现企业的产品创新行为会导致小型非出口企业进入出口市场[40]。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实施吸引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地区移动,这一过程使得城市劳动力市场中低技能工人大量增加,这可能会对企业的产品创新行为产生消极影响[41~42],进而影响企业出口行为。基于此,本文构建如下回归模型以探究企业产品创新行为的机制作用:

其中,对企业产品创新行为的测量参考了Gashi等(2014)[43]的研究,Innovationict 为虚拟变量,表示企业是否进行产品创新,若企业i在t年的新产品产值大于0,则Innovationict 等于1。根据表7第(1)列的结果,低技能劳动力的供给冲击减少了企业的产品创新,这与Wachsen和Blind(2016)[22]以及Gray等(2020)[24]的结论相似。该结果表明,随着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实施,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得以提升,实施政策的城市受到劳动力供给冲击,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位于改革城市的企业产品创新行为。而根据Rodil等(2016)的研究[44],产品创新行为通常是促进企业出口倾向和出口强度的重要因素,因此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实施通过抑制企业的产品创新行为对其出口倾向和出口强度产生了消极影响。

2. 就业调整效应

企业在出口市场上通常面临着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保持企业内部一定的稳定性会更有利于企业的出口。Dosi等(2017)研究认为,在更灵活和更具流动性的劳动力市场上,企业间更快地重新分配劳动力的同时,也可能使整个经济体系变得不稳定[45]。Baldwin和Brown(2004)研究认为在就业波动越小的地区企业具有更高的出口强度[46]。并且Kurz和Senses(2016)研究发现出口企业的就业波动性低于非贸易商,其贸易频率与就业波动性呈负相关关系[47]。因此,本文进一步探究户籍制度改革是否通过就业调整影响企业出口行为,参考Autor等(2007)的研究[48],企业层面就业调整率的测算公式为:

其中E 為企业i在t年的员工人数,E为企业在t-1年的员工人数,根据Wang等(2021)[21]的做法,将新成立的企业⑦在样本第一年的就业调整率设为2,其余企业在样本第一年的就业调整率设为0,该变量同时反映了企业雇佣和解雇员工的就业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就业波动程度[49]。本文使用该就业调整变量对政策变量进行回归以探究其机制作用。根据表7第(2)列的结果,政策变量估计系数显著为正,即户籍制度改革降低了劳动力流动障碍,位于改革城市的企业相应地会进行更多的就业调整[21]。而通常情况下,就业调整率越高意味着较高的就业波动,其对于企业的出口行为通常具有消极的影响[46~47]。因此,上述结果表明,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促进了改革城市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提高,并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就业调整率,而企业内部就业波动程度的提高不利于企业的出口倾向和出口强度。通过上述结论,政府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时应考虑到户籍制度改革对本地区企业带来的内部不稳定性从而影响企业的出口。同时,企业也应该考虑到户籍制度改革对自身的影响,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二)异质性检验

1. 企业所有制

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对企业出口行为的影响可能会因所有制而异,根据表8中回归结果: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对私营企业出口行为影响显著为负,这可能是因为私营企业是农村劳动力的主要接收者[21],其对于劳动力市场变动会有较大的反应;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对国有企业出口行为没有明显影响,这可能是因为农村移民劳动力进入国有企业工作有较大的障碍,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对国有企业的影响较小;户籍制度改革对外资企业的出口行为具有消极影响,而由于外资企业通常以出口业务为主[39],因此其出口倾向对于劳动力市场改革的反应并不如私营企业明显。

2. 企业所处地区

考虑到在样本期间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城市广泛覆盖了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位于不同地区的企业对于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反应可能会不同,因此本文根据企业所处地区进行了异质性分析。表9结果显示,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对东部和中部地区企业出口倾向影响显著为负,对西部地区企业出口倾向的影响显著为正,这可能是由于西部地区经济较东部和中部地区稍欠发达,并在户籍制度改革前后中国发生了大规模由西向东的移民,因此位于西部地区的企业面临着劳动力短缺的困扰,此次劳动力供应冲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其出口倾向。而对于出口强度而言,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主要影响了东部地区企业。

3. 企业规模

考虑到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对不同规模企业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参考了Hau等(2020)[50]的研究,根据企业员工人数划分企业规模,对企业的规模异质性分析,结果如表10所示。回归结果表明,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主要影响了中小型企业出口行为,对大型企业几乎没有影响,这可能是由于中小型企业的出口行为变化更容易受到改革的影响[43]。

(三)扩展分析

前文机制分析表明户籍制度改革会对企业产品创新行为产生消极的影响,因此本文分别计算了企业出口HS6和HS8层面的产品种类以进一步探究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实施对企业出口产品种类的影响。表11第(1)列和第(2)列结果显示,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实施减少了企业在HS6和HS8层面出口产品种类。此外,本文还探究了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对企业国内销售额的影响。根据Wang等(2021)[21]的研究,随着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提高,企业会更积极地进行就业调整,进而实现更高的产出水平。而当户籍制度改革降低了企业对出口的依赖程度时,企业的产出可能会更多地流向国内市场。参考Vannoorenberghe(2012)的研究[51],本文将企业国内销售额测算为总销售额与出口额之差,表11第(3)列的结果显示,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实施增加了企业国内销售额。对此可能的一种解释是,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实施会提高中国人均实际收入[18],同时农村家庭的消费水平也会相应地上升[52],收入增长的一部分会转化为更高的国内消费[53],从而国内市场有所扩大,企业的国内销售额也会相应地增加。让农村户籍人口在中国日益增长的经济蛋糕中占有一定的份额,提高其消费能力,将有助于中国通过增加家庭消费建立更加可持续的国内消费主导型经济[54]。

六、结论与政策启示

劳动力市场与出口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提高会对企业出口行为产生消极影响。本文以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为准自然实验基础,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通过构造双重差分模型探究劳动力市場灵活性对企业出口行为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会促进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提高,进而会降低企业的出口倾向和出口企业的出口强度,在通过多种稳健性分析后结果依然显著。机制分析表明,一方面低技能工人流动降低了企业的产品创新,进而降低了企业出口倾向和出口强度;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进行了更多的就业调整,由此对企业出口行为产生了消极影响。进一步的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主要影响私营企业、中小型企业的出口行为,并主要降低了东部和中部地区企业的出口倾向和出口强度,而对西部地区的企业出口行为产生了积极影响。拓展分析结果显示,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实施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在出口市场上的产品种类;随着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提高,企业更多的产出会流向国内市场,从而降低对出口市场的依赖程度。

本文研究的政策启示是:首先,户籍制度改革对企业出口行为的消极影响意味着,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适当放宽城乡劳动力流动的限制,适当为农村劳动力进城工作提供便利并制定引进政策,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对出口市场的依赖;其次,根据地区异质性分析的结果,户籍制度改革对西部地区企业的出口行为具有一定促进作用。考虑到中国地区发展不平衡以及西部地区劳动力短缺现状,政府可以适当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西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为西部地区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供应以促进其经济增长;最后,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背景下,适当提升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引导企业将更多的产出流向国内市场,可以促进中国实现可持续性更强的国内消费主导型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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