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化策略*
2024-01-08李亚冰
李亚冰
[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辽宁 沈阳 110167]
1 引言
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日益凸显。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构建便民利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努力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夯实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基础,对于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信息的公布、整合、分析、检索、数据库建设等[1]。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质的信息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不仅是融入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更是彰显其社会价值、创新服务模式的重要机遇。当前,国内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方面均不尽如人意。在此背景下,建立关于政策规划、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准确认知,就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2 政策指引:确认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必要性
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发布,将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2]。随后,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经历了由浅入深、从分散化到体系化的过程,公共图书馆作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网点的地位得到明晰,服务目标、任务、内容与模式逐步明示。笔者对公共图书馆相关的代表性政策规划进行了梳理:2015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增加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3];2017年,《“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首次明确提出公共图书馆是我国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的组成部分[4];2020年,《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5]再次明示了公共图书馆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中的“网点”地位和职责,并对服务内容做出具体指导;2021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6]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7]对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作出全面部署,两份文件从“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的角度,将提升公共图书馆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提上日程。至此,公共图书馆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布局中的地位已不可或缺,公共图书馆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是大势所趋。
3 理论探索:呈现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研究进展
笔者于2023年7月利用中国知网,以“公共图书馆”AND(“知识产权”OR“专利”)为主题词,检索并甄选出与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关的文献57篇。分类整理得出主要研究方向如下:一是国外案例分析与启示,例如,大英图书馆将知识产权服务分为公共借阅服务和商业知识产权服务两部分,赵军成[8]和钱铖[9]分别关注这种双重业务发展模式,提出适用于我国的优化策略;二是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例如,陈喆[10]等通过政策和优势梳理,论述了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是“现状—问题—策略”研究,例如,姚荔[11]等基于服务现状与模式,建议以梯级化思维解决服务现状的不足;四是国内案例解析,例如,广西桂林图书馆利用情报分析和专利查新能力,为提升区域专利信息利用能力和水平做出了贡献[12]。
总体来说,目前业界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科研视角不够多元、实践总结研究不够系统、问题的挖掘和解决方案不够深入。因此,相关研究亟需进一步加强。
4 现状调研:折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水平
通过网络调研和文献分析等方法,对国家图书馆和31家省级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现状进行了调研,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
4.1 服务内容
参考《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内容界定与分类[6],在基础性服务和专业化服务基础上,又将基础性服务细分为宣教服务和基础咨询两类。据此,分别对32家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进行了调研,结果详见表1。
表1 32家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内容统计
有29家图书馆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基础性服务,服务普及率高达91%。究其原因,应与基础性服务在公共图书馆具有相当的业务基础有很大关系。只有11家图书馆开展了专业化服务,服务普及率只有34%。同时还发现,科技查新是支撑此类服务的业务基础,11家图书馆中的6家具备独立认证的科技查新资质,其他5家采取的是合作查新方式[13]。尤需注意的是,上海图书馆和吉林省图书馆作为公共图书馆界“唯二”的TISC中心建设单位,其专业化服务能力已经得到普遍认可;国家图书馆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拓展到商标领域,满足用户在商标注册、商标涉诉等方面的信息需求[14]。
4.2 服务团队
4.2.1 基础性服务团队
图书馆的基础性知识产权服务普遍挂靠在参考咨询业务板块之下,依托现有的参考咨询服务团队开展相关服务。还有一些图书馆考虑到读者活动部门更加擅长组织策划展览、讲座等活动,因此实行了“参考咨询+读者活动”的二元化服务团队配置模式。在开展宣教服务时能够保证活动流程更加顺畅高效。
4.2.2 专业化服务团队
表2对专业化服务团队依托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表明,现阶段专业化服务大多依托于科技查新团队,占比约82%,例如国家图书馆科技查新中心可以提供专利无效检索、专利查新、专利分析等信息服务[14];只有两家图书馆组建了专门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团队,占比约18%,分别是上海图书馆和吉林省图书馆,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图书馆拥有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团队,其中不乏国家级知识产权专家。
表2 专业化服务团队依托情况
4.3 服务资源
公共图书馆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资源主要由平台资源和数据库资源两部分组成,其中前者又分为自建平台和商业化平台,后者分为购买资源和公共资源。表3列出了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资源构成概况。
表3 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资源构成
综合来看,公共图书馆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资源构成特点如下:平台资源匮乏,权威的IncoPat、智慧芽等商业化平台保有率较低,吉林省图书馆是国内唯一自建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公共图书馆;资源构成单一,以免费公共资源为主,只有个别图书馆购买了专业数据库资源,如浙江省图书馆购买了Kluwer专利法数据库,安徽省图书馆购买了M-Trends专利库等。
4.4 服务渠道
调研显示,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渠道因服务内容而异。对于宣教服务而言,“线下”更有参与感,依然被普遍采用;“线上”因资源获取便捷、视觉冲击力强以及新媒体平台的流量效应,已经引起普遍重视;“线上+线下”融合互补,构建多元渠道的知识产权服务网络是许多图书馆正在积极探索的课题。如,上海图书馆推出的“知识产权在身边”系列讲座,可同时在哔哩哔哩平台获取。
对于知识产权基础咨询和专业化服务而言,各家图书馆普遍开通了线下和线上两种沟通委托渠道,其中线上渠道包括电话、邮箱、官网、微信等。此外,有些图书馆在微信公众号嵌入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与委托功能。如,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和山西省图书馆在微信公众号上嵌入参考咨询平台,为读者提供掌上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5 问题剖析:探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不足
基于上述调研,笔者认为我国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整体发展水平尚不理想,受主客观因素所限,与成熟的服务体系还有较大差距。
5.1 政策感知不足,服务能力亟待提升
公共图书馆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构建工作责无旁贷。然而,调研结果却不容乐观,大多数公共图书馆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意识淡薄,认知偏差普遍存在。例如,认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是面向小众群体的、专业性极强的服务,与隶属文化系统的公共图书馆关系不大,更与普通读者无关;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等同于专利查新服务,认为科技查新业务基础薄弱的公共图书馆没有能力开展此项服务等。调查还显示,公共图书馆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发展乏力,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对传统知识产权信息咨询服务拓展不够、挖掘不足,与读者需求脱节,服务能力不进则退;另一方面,很多公共图书馆受基础条件限制,对于发展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无从下手。事实上,相关政策对公共图书馆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定位、内容、重点等早有规划性说明,部分公共图书馆由于政策感知度较低,服务认知始终得不到提升,加之缺少行之有效的规划指导,久而久之便陷入“高不成低不就”的发展困境之中。不得不承认,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赛道上,公共图书馆确实需要奋起直追。
5.2 实践探索欠缺,服务发展有待升级
虽然被调研的公共图书馆几乎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但普遍处于初期阶段。调查发现,每年4月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是各地公共图书馆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教活动的时段,其他时间则很少开展。一年一度的“例行活动”,难免内容分散、模式单一,服务效果差强人意。展览、讲座、培训等都是公共图书馆日常采用且擅长的宣教模式,但调研获取到的知识产权类的读者活动案例极为有限,且大多是关于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等发展案例的线索,说明公共图书馆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与既有服务模式融合不深,更没有形成多维内容与多元模式间的良性互动。此外,虚拟参考咨询平台是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的专用平台,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在服务中得到充分利用。综上所述,“常态化”是大多数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达标的第一步,只有在积极实践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实现服务“系统化”“品牌化”“专业化”的跨越式升级。
5.3 专业资源匮乏,服务团队有待打造
丰富的数字资源是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物质基础。调研结果表明,信息资源保障不足是限制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开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某些服务项目因为缺少专业资源的支撑无法开展或难以为继,如黑龙江省图书馆因数据库不全面,不得不叫停论文查重业务。但又有些图书馆过于强调外购资源,轻视馆藏文献资源,导致服务特色不足。
人才是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智力保障。调研显示,公共图书馆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整体依托于参考咨询和科技查新业务,很少建有专职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一方面,参考咨询员或科技查新员还要兼顾本职工作,用于知识产权服务的精力有限;另一方面,他们中的绝大多数知识储备欠缺,没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资质,应付基础咨询服务尚可,对提供深层次、专业化服务力不从心。因此,公共图书馆迫切需要建设一支专业化服务团队,切实提高公共图书馆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
5.4 获取渠道单一,对接模式有待创新
便利性和创新性是公共图书馆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应遵循的原则,二者都与服务渠道密切相关。当前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电话、邮箱等传统咨询渠道虽未正式关闭,但由于利用率较低,有些图书馆已不再安排专人负责。图书馆官网是其知识产权服务的线上门户,但笔者调研发现某些功能隐藏过深或者功能键打不开,给读者使用造成困扰。手机端的微信公众号已经成为连接读者与图书馆的重要渠道。然而调研显示图书馆微信端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普遍功能单一,一般只用来推送活动通知,很少直接开展具体服务,在推广服务和提升服务便利性方面作用很小。综上所述,现有的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渠道在便利性和创新性方面均有待提升,传统服务渠道需要得到维护和挖潜,新媒体平台亟待得到开发和应用。
6 发展策略:指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化方向
针对我国公共图书馆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现状和问题,结合政策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规划要求,笔者认为公共图书馆应从行业属性和业务特色出发,厘清发展脉络,优化发展策略,确保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扎实推进和高质量发展。
6.1 突出行业特色,完善顶层设计
公共性、文化性是公共图书馆区别于其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特征。公共图书馆参与完善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也应彰显公共性、文化性的特色。在此视角下,重新审视图书馆现有场地、资源、读者等众多因素,制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落地方案,是现阶段公共图书馆深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重要举措。2022年12月,在湖北省图书馆的积极推动下,新修订的《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在全国率先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写入地方性法规,做法值得推广[15]。借鉴湖北省图书馆的发展理念,在现有条件下,公共图书馆宜将基础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作为发展重点,结合参考咨询、阅读推广等职能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咨询服务,通过举办展览、讲座、公开课等活动,增强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推动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传播。
6.2 补齐资源短板,提升团队能力
资源和团队于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重要性自不必说。对前者而言,公共图书馆应积极争取经费支持,酌情购入权威数据库资源和平台,丰富数字资源。可以借助机构合作,寻求数据共享、资源互补,完善资源保障体系;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借鉴吉林省图书馆的做法,自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同时,图书馆也要深入挖掘独一无二的馆藏文献资源,以特色化提升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核心竞争力。例如,国家图书馆依托丰富的古籍、方志等特色馆藏资源,为用户申请地理标志商标、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工作提供客观权威的文献信息支撑[14]。
团队建设方面,图书馆可通过普及和专业两级培训达成培养团队的目标。普及培训面向的是全体图书馆员,主要围绕知识产权基础内容开展学习和交流,在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的同时,纠正馆员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错误认知,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专业培训是针对专职知识产权服务馆员开展的岗位培训,通过选派人员参加学习进修、邀请行业专家开展培训、指导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升专职馆员的业务能力。另外,可以考虑引进复合型人才或邀请业内专家担任兼职顾问,带动团队业务能力快速提升。
6.3 丰富服务内容,构建业务体系
知识产权服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公共图书馆应以读者需求为导向,差异化对待不同类型服务,逐步构建起3层架构支撑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务体系。
6.3.1 重点开展宣教服务
宣教服务是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在较短时间内获得社会认同的突破口,要保量更要保质。宣教服务策划要树立“一盘棋”发展理念,精心选择活动模式,既要凸显出展览、讲座、公开课等单一模式的特色,又要注重多元模式下叠加效应的激发;要系统策划活动主题,统筹知识普及与技能提升、理论研究与案例解析、历史成就与前沿动态等多方面,最大限度满足读者个性化需求。
6.3.2 深化基础咨询服务
传统的知识产权基础咨询服务,表面看是因需求萎缩陷入困境,实则是服务与需求脱节所致。因此,针对区域专利服务需求特点,将知识产权信息嵌入课题检索、专题汇编、信息推送等既有服务框架,确保服务的精准投送,才是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破题之道。如,吉林省图书馆通过对吉林省近十年申请专利数量的统计分析,将小微企业确定为重点服务对象,通过定期推送专利普检信息,帮助小微企业了解产品前沿动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16]。
6.3.3 酌情开展专业化服务
鼓励公共图书馆从自身条件出发,开展专业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公共图书馆可面向决策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针对政府决策、行业发展、区域规划等方向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满足社会的深层次需求。同时,要与国家图书馆等加强交流,学习其成熟、先进的服务经验,并基于本馆现状选择性地做出尝试。
6.4 专注服务推广,构建渠道矩阵
本着便利、创新原则,公共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推广与渠道构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6.4.1 积极宣传服务
公共图书馆可抓住各种对接读者的时机,如读书节、主题讲座、公益培训等,利用各种服务平台,如官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地推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包括活动安排、服务项目、获取指南等,强化公众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认知,提升服务可获得性。
6.4.2 创新服务模式
迎合公众的碎片化阅读习惯,围绕时事热点或身边相关现象,开展知识产权“微宣教”活动,例如涨“知识”微课堂、线上竞答、热点事件解读、本地地理标志产品展示等。图书馆有必要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合作,定期举办论坛活动,邀请专家现场为市民提供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法律咨询等服务。除此之外,应开发一套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培训视频,供线上读者随时浏览。
6.4.3 构建渠道矩阵
公共图书馆应着力构建以官网和微信为主,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为辅的知识产权服务渠道矩阵。官网依然是需要重点、全面打造的服务平台,目标是方便读者“一站式”申请服务与获取知识产权信息。拓展微信平台功能,可考虑开发参考咨询微信小程序,畅通手机端信息咨询与文献传递通道。同时,已有一定关注度的图书馆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尤为适合开展知识普及、资源推介以及成果展示等服务,妥善利用可成为官网和微信的有力补充。针对平台共性问题,应确保服务通道位置显著,功能按键和资源导航等链接有效,安排专人负责,咨询有回声。
7 结语
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持续推进,公共图书馆应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探索创新、主动作为,探索服务内容、资源、团队、渠道等全方位的优化策略,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以特色化知识产权服务彰显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担当,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