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秦或楚”:基于秦亡之际反秦势局的思考
2024-01-06张祚庥
张祚庥
内容提要 秦统一后,楚地爆发过多次反秦叛乱,但皆被镇压。陈胜吴广起事能发展壮大应与秦内部动乱有关。因始皇帝生前未明立储君,胡亥即位后,大肆屠戮秦宗室大臣,这是陈胜吴广起事的政治环境。战国末期,赵国曾多次击败秦国,并一度挫败了秦统一计划。赵人在反秦战争中表现十分积极,亦有灭秦之志。结合秦简中相关记载,秦统一后,整个新地时常发生叛乱,原六国的反秦运动在统一后并未停息,这是秦末六国反秦运动发展迅猛的一大重要原因。章邯击败项梁主力大军后,楚国一度危如累卵,项羽所率援赵大军目的是保楚,而非灭秦,项羽大军在巨鹿击败章邯所率秦军主力,带有较强的偶然性。考虑到秦末内外交困的局面,亡秦是必然的,而由楚国来完成亡秦之业,是偶然的。
“亡秦必楚”一词首次出现是在《史记·项羽本纪》中:
居鄛人范增,年七十,素居家,好奇计,往说项梁曰:“陈胜败固当。夫秦灭六国,楚最无罪。自怀王入秦不反,楚人怜之至今,故楚南公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1)《史记》卷7《项羽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300页。
对于“亡秦必楚”的内在含义与原因,学界给与了较多关注。田余庆先生见识高远,立论宏大,其从张楚反秦入手,将张楚反秦的历史背景与昌平君反秦及秦灭楚战役一一勾连起来,描绘出了秦楚之际波澜壮阔的历史长卷,并提出“非张楚不能灭秦,非承秦不能立汉”的著名观点。(2)田余庆:《说张楚——关于“亡秦必楚”问题的探讨》,《秦汉魏晋南北朝史探微》(重订本),中华书局,2011年,第1~22页。陈苏镇先生则进一步阐述了“亡秦必楚”的原因,其指出秦法与楚俗之间存在巨大差异,楚人最憎恨秦政,楚人反秦的意愿远比其他五国强烈。(3)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中华书局,2011年,第8~37页。近年来,随着出土文献的不断公布,又有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亡秦必楚”展开论述,其中张梦晗用力最深,其指出秦对荆新地的统治放大了秦楚之间制度与文化的冲突,这是楚人反秦的直接原因,而楚国政权东移,楚人力量集中于江淮流域使得东南地区成为反秦战争的策源地。(4)张梦晗:《败亡与重生:“亡秦必楚”的历史探究》,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2018年。上述相关学者的研究立论扎实,且皆具巧思,极大推动了相关研究的进展,也使得读者在认识秦末历史时有了一条较为清晰的主线。现在来看,“亡秦必楚”似已成为学界共识。(5)“亡秦必楚”的说法已进入大学中国古代史教材,见朱绍侯、龚留柱编:《中国古代史教程》,河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10页。可见这个说法影响十分深远。
若细究“亡秦必楚”的说法,不难发现带有明显的“后见之明”,即是先明确楚人灭秦的历史事实,再去探究原因,学者研究此问题时采用的是“倒放电影”式研究方法。(6)“倒放电影”研究,在国内最早由罗志田提出,详见罗志田:《民国史研究的“倒放电影”倾向》,《社会科学研究》1999年第4期;后收入氏著:《近代中国史学论述》,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21~225页。“这种方式容易割断时人努力与历史结果间的联系。不期然出现中的历史结果摇身一变,化为铁定无疑的必然结局,众人多向力量汇合而成的‘过去’,窄化为必定走向某种终点的目的论历史叙述,取消了部分时人的能动性。”(7)侯旭东:《告别线性历史观(代序)》,《宠:信—任型君臣关系与西汉历史的展开》,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4页。近年来,也有学者注意到“亡秦必楚”这个说法的局限性,如琴载元提出秦南郡作为故楚的核心地域并未发生反秦活动,并非所有楚地都积极反秦。(8)琴载元:《反秦战争时期南郡地区的政治动态与文化特征——再论“亡秦必楚”形势的具体层面》,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甘肃简牍博物馆编:《简牍学研究》第5辑,甘肃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29~140页。笔者欲从秦末具体的历史背景出发,尽量避免“后见之明”,对“亡秦必楚”这个说法进行新的解释。
一、秦二世即位与陈胜、吴广起事
陈胜、吴广起事虽终以失败告终,但掀起了反秦浪潮,“陈胜虽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9)《史记》卷48《陈涉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第1961、1950页。陈胜、吴广在大泽乡发动起义,迅速建立张楚政权,五国纷纷响应,走上复国道路,原六国地区随即大乱,其中缘由值得深究。田余庆先生认为陈胜起义之后,能发展迅猛的原因在于其占据了郢陈一带,此地域历来有反秦的传统。(10)田余庆:《说张楚——关于“亡秦必楚”问题的探讨》,《秦汉魏晋南北朝史探微》(重订本),中华书局,2011年,第5~16页。对此辛德勇已作出考辨,指出昌平君反秦不在陈地,故而田说的立论基础就有一定的问题。(11)辛德勇:《云梦睡虎地秦人简牍与李信、王翦南灭荆楚的地理进程》,李学勤主编:《出土文献》第5辑,中西书局,2014年,第214~215页。陈胜、吴广起事能取得重大成果的原因值得重新探讨。
根据里耶秦简中的相关记载,楚地经常发生叛乱,(12)关于楚地叛乱的问题,可参张祚庥:《秦在江南地区统治的建立与危机》,邬文玲、戴卫红主编:《简帛研究》2023年春夏卷,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第153~157页。但很快就被镇压,并未继续发展。秦二世即位后,日益深刻的暴政是导致陈胜、吴广起事爆发的重要原因。“复作阿房宫。外抚四夷,如始皇计。尽征其材士五万人为屯衞咸阳,令教射狗马禽兽。当食者多,度不足,下调郡县转输菽粟刍藁,皆令自赍粮食,咸阳三百里内不得食其谷。用法益刻深。”(13)《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341页。正如翦伯赞先生所言,此时已经到了农民忍无可忍的时候。(14)翦伯赞:《秦汉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74页。反观陈胜、吴广起事,“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適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15)《史记》卷48《陈涉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第1961、1950页。九百人相对于一个庞大帝国来说,规模不算大,与以往楚地叛乱的规模也应差不多,为何秦王朝这次却无力解决了呢?其中缘由除了秦二世的暴政之外,似有可进一步探讨之处。
汉文帝时,晁错在回顾秦王朝灭亡的过程时,曾这样说到:
秦始乱之时,吏之所先侵者,贫人贱民也;至其中节,所侵者富人吏家也; 及其末涂,所侵者宗室大臣也。是故亲疏皆危,外内咸怨,离散逋逃,人有走心。陈胜先倡,天下大溃,绝祀亡世,为异姓福。此吏不平,政不宣,民不宁之祸也。(16)《汉书》卷49《爰盎晁错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2296页。
晁错认为秦王朝崩溃的原因,是二世侵害了“贫人贱民”“富人吏家”与“宗室大臣”的利益。这三者之间有着循序渐进的关系,在侵害宗室大臣后,秦王朝失去了所有的支持者,导致的结果便是“亲疏皆危,外内咸怨,离散逋逃,人有走心”,最终陈胜起义,秦王朝就此灭亡。我们特别注意到,在晁错的论述中,秦的统治者侵害“宗室大臣”,这成为了压倒秦王朝的最后一根稻草。
秦二世即位后,确实有屠戮宗室大臣的举动。据《秦始皇本纪》中的记载:
于是二世乃遵用赵高,申法令。乃阴与赵高谋曰:“大臣不服,官吏尚彊,及诸公子必与我争,为之奈何?”高曰:“臣固愿言而未敢也。……大臣鞅鞅,特以貌从臣,其心实不服。今上出,不因此时案郡县守尉有罪者诛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今时不师文而决于武力,愿陛下遂从时毋疑,即群臣不及谋。明主收举余民,贱者贵之,贫者富之,远者近之,则上下集而国安矣。”……乃行诛大臣及诸公子……宗室振恐。群臣谏者以为诽谤,大吏持禄取容,黔首振恐。(17)《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268、264页。
秦二世即位后,十分担心大臣对他的即位仍有不满,始皇帝诸子仍要与其相争。赵高也这样认为,并提出只有当机立断,趁群臣尚未有所行动时,兴师问罪,诛杀一部分,才能树立起皇帝的权威,国家才能安定。二人商议后,便开始大规模屠戮宗室与大臣,其中理由值得深究。
秦二世屠戮宗室大臣的原因与其即位合法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关于秦二世是否合法即位,流传诸多说法,学界有着较大争议。(18)相关学术史可参张祚庥:《从“不当立”到“篡位”:胡亥即位历史记忆的演变》,《古代文明》2022年第1期。笔者认为秦始皇生前并未有心仪的继承人,原因有二:一是《赵正书》中虽承认胡亥合法即位,但也是秦始皇因担心大臣作乱,匆忙之中选择的继承人;(19)张祚庥:《从“不当立”到“篡位”:胡亥即位历史记忆的演变》,《古代文明》2022年第1期。二是有学者认为扶苏被派往上郡监军,意味着再无机会成为太子。(20)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0页。“使者至,发书,扶苏泣,入内舍,欲自杀。蒙恬止扶苏曰:‘陛下居外,未立太子,使臣将三十万众守边,公子为监,此天下重任也。’”(21)《史记》卷87《李斯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2551、2548页。上郡军由秦始皇十分信任的蒙恬率领,且有三十万之众,正如蒙恬所言“此为天下重任”,若扶苏为一无关紧要的皇子,显然是无法担此重任的。正是由于秦始皇生前并未明确指定继承人,又在巡视途中突然去世,胡亥即位的合法性才被时人所怀疑。
根据《赵正书》《秦始皇本纪》及《李斯列传》中的相关记载:
昔者,秦王赵正出斿(游)天下,环(还)至白(柏)人而病。……病即大甚,而不能前,故复召丞相斯曰:“吾霸王之壽寿足矣,不奈吾子孤若何。……其后不胜大臣之分(纷)争,争侵主。……其议所立。”(22)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90页。
七月丙寅,始皇崩于沙丘平台。丞相斯为上崩在外,恐诸公子及天下有变,乃秘之,不发丧。(23)《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268、264页。
始皇崩。书及玺皆在赵高所,独子胡亥、丞相李斯、赵高及幸宦者五六人知始皇崩,余群臣皆莫知也。李斯以为上在外崩,无真太子,故秘之。(24)《史记》卷87《李斯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2551、2548页。
在《赵正书》的记载中,秦始皇临终前担心其死后,诸子年幼,大臣会作乱,而据《史记》的记载,在始皇帝死后,李斯担心皇帝的死讯一旦传出去,诸多皇子会作乱。三者的叙述,有着相同的背景,即始皇帝在外病重,又未立太子,所表达的意思也十分接近,即是担心始皇帝死后,诸位大臣与皇子很有可能发动政变。
在储君未定的前提下,皇子与大臣结交,互为奥援,是情理之中的事。已有学者指出,扶苏背后有蒙氏军功一族与文化精英的支持,而胡亥背后则有李斯与赵高的支持。(25)熊永:《封建与郡县之争与秦始皇嗣君选择》,《历史研究》2020年第1期。可以想象由于秦始皇生前迟迟不立太子,诸皇子为争夺储君之位,纷纷寻求大臣帮助的局面。
由于秦二世并非始皇帝公开所立太子,所以他的即位合法性一直被质疑,而为了打消这种质疑,以及考虑到始皇帝生前诸皇子与大臣勾结谋取储位的种种情况,秦二世即位后,火速屠戮宗室与大臣的种种行为亦不难理解。秦二世对宗室与大臣的屠戮,虽解决了一部分政敌,却带来更坏的后果,“大吏持禄取容,黔首振恐”“法令诛罚日益刻深,群臣人人自危,欲畔者众”,(26)《史记》卷87《李斯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2553页。此番大的屠戮,给秦王朝的官员带来了极大震撼。这是秦王朝内部一次大的动乱,也是陈胜、吴广起事的政治大环境。据《史记·项羽本纪》的记载:
秦二世元年七月,陈涉等起大泽中。其九月,会稽守通谓梁曰:“江西皆反,此亦天亡秦之时也。吾闻先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吾欲发兵,使公及桓楚将。”(27)《史记》卷7《项羽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297、308页。
会稽守通应属于秦代的新地吏,(28)关于新地吏的研究,可参考于振波:《秦律中的“新黔首”与“新地吏”》,《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3期;张梦晗:《“新地吏”与“为吏之道”——以出土秦简为中心的考察》,《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3期。他在听闻陈胜起义之后,却并未着急平叛,反而是立即找人商议反秦之事,并提出“此亦天亡秦之时也”的看法。会稽守通的所作所为正是“群臣人人自危,欲畔者众”的一个典型例子。因秦二世与赵高大肆屠戮宗室大臣而心生恐惧倒向反秦一方对秦亡影响最大的当数章邯。
章邯军棘原,项羽军漳南,相持未战。秦军数却,二世使人让章邯。章邯恐,使长史欣请事。至咸阳,留司马门三日,赵高不见,有不信之心。长史欣恐,还走其军,不敢出故道,赵高果使人追之,不及。欣至军,报曰:“赵高用事于中,下无可为者。今战能胜,高必疾妒吾功;战不能胜,不免于死。愿将军孰计之。”陈余亦遗章邯书曰:“白起为秦将……而竟赐死。蒙恬为秦将……竟斩阳周。何者?功多,秦不能尽封,因以法诛之。今将军为秦将三岁矣,所亡失以十万数,而诸侯并起滋益多。彼赵高素谀日久,今事急,亦恐二世诛之,故欲以法诛将军以塞责,使人更代将军以脱其祸。”……章邯狐疑,阴使候始成使项羽,欲约。(29)《史记》卷7《项羽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297、308页。
章邯大军在与项羽大军对峙之时,由于赵高的不信任,长史欣认为无论胜或败,都未有好下场。章邯在考虑到赵高的诬陷以及前不久胡亥赵高屠戮宗室大臣的举动后,在还有一战之力的情况下,决定向项羽投降。会稽守通与章邯的例子说明了秦二世与赵高这番大的屠戮给秦大臣带来了极大震撼,甚至已有叛秦之打算。这也从侧面解释了为何陈胜、吴广起事未像以前楚地的叛乱一样被彻底平定,反倒是起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效果。
二、赵国的视角
林聪舜从齐国的视角出发,指出齐国在楚汉之际成为了左右天下大局的要角,原因在于齐地有着特殊的政治文化圈,形成了较为独特的自我认同,形成了强烈的共同体意识。(30)林聪舜:《齐国的视角——楚汉之际至汉初几个重要阶段的天下变局之诠释》,《清华学报》2017年第3期。在其研究的启发之下,我们亦不妨转移视角,观察其他国家在秦末汉初的政治态势。
“章邯已破项梁军,则以为楚地兵不足忧,乃渡河,北击赵,大破之。”(31)《史记》卷8《高祖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355页。章邯率军击破项梁军后,认为楚地已经不足为虑了,便率军进攻赵军,可见在其心目中赵地为仅次于楚地的反秦势力。我们可进一步考察赵国在秦末反秦战争中为何能起到如此重要的作用。
赵国与其他国家相比,一直保持着较大的军事力量,这是赵国史上一个显著的历史特点,战国时期列国进行的改革中,唯有赵国主要是针对军事制度进行的。(32)沈长云等:《赵国史稿》,中华书局,2000年,“序言”第9~10页。“亡秦必楚”成立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认为秦灭楚最为艰难,但细究战国末期史料不难发现,秦灭赵的进程亦十分困难。关于秦灭赵的进程,《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有文字遗漏或错简,马孟龙经过详细地考证,将其复原为:
十八年,大兴兵攻赵,王翦将上军上地,下井陉;端和将河内,围邯郸城;羌瘣将东郡,取东阳。
十九年,伐赵,端和、王翦、羌瘣尽定赵地,得赵王。(33)马孟龙:《〈史记·秦始皇本纪〉——十八年、十九年伐赵纪事校勘与解读》,《中国典籍与文化》2020年第2期。
秦伐赵大军三路并进,分别从上党、河内、东郡出发,三路大军对邯郸形成包围之势。从秦对赵的军事方略与用兵方式来看,及与秦灭其他五国的军事进程相比,秦灭赵足以称得上是困难。更何况,秦占据邯郸之后,赵公子嘉又在代地复国,直到秦始皇二十五年,代王嘉被虏,赵国才算是彻底灭亡。
赵国自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改革之后,国势日益昌盛,领土面积日益扩张,此时的赵国被视为山东第一强国。(34)关于这段时间内赵国的崛起,可参沈长云等:《赵国史稿》,中华书局,2000年,第155~168页。秦国亦注意到了赵国较为强大的军事实力,秦相范雎制定“远交近攻”战略后,秦军专注于河北一线,欲图形成对赵国的包围。(35)孙闻博:《范雎“远交近攻”与秦对外战略的北移》,《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即使在长平之战中战败,赵国损失了四十万主力大军,赵人仍未屈服,仍竭力抗秦,积极筹备邯郸保卫战,秦国在付出极大代价后,终未吞并赵国。(36)可参沈长云等:《赵国史稿》,中华书局,2000年,第208~211页。
秦王政继位之初,秦已吞并“太原、上党郡”,(37)《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223页。对邯郸形成半包围之势。秦王政十四年,秦对赵发起了一次较大的军事行动,但以失败告终。《秦始皇本纪》讳败为胜的相关记载应来自秦史,(38)杨宽:《战国史料编年辑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1218页。可见秦史中对此役的失败有所回护,并有曲笔书写的嫌疑。秦对此役的态度,从侧面折射出秦灭赵之艰难。
在战国末期,名将李牧成为了赵国的军事砥柱,曾多次在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击败秦军。秦王政十八年,李牧率军抗秦,赵王迁的宠臣郭开被秦国收买,诬陷李牧谋反,赵王迁终杀李牧,而自毁长城。(39)关于这段历史,见《史记》卷81《廉颇蔺相如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2451页。关于“离间计”在秦统一进程中发挥的作用,可参考李斯:《秦统一过程中的“间使”往来与用间机制探微》,王子今主编:《秦统一的进程与意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129~143页;孙家洲:《“离间计”在秦统一过程中的作用及其源流简析》,王子今主编:《秦史:崛起与统一》,西北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125~137页。试想若赵王未中秦国的离间计,以李牧以往的战绩来看,仍有机会挫败秦军的灭赵计划。
在战国末期,赵国的领土远小于楚国,且无战略纵深可言,在长平之战后更是元气大伤,在抵抗秦国侵略时却表现出极大的魄力与坚定的反抗意志。赵军曾多次击败秦军,取得举世瞩目的战绩,考虑到以上诸多情况,秦灭赵之艰难丝毫不亚于灭楚。
在秦末反秦战争中,赵人的表现也较为积极。“武臣等从白马渡河,至诸县,说其豪桀曰:‘秦为乱政虐刑以残贼天下,数十年矣。北有长城之役,南有五岭之戍……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今已张大楚,王陈……此士之一时也。’豪桀皆然其言。乃行收兵,得数万人,号武臣为武信君。”(40)《史记》卷89《张耳陈余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2573~2574页。武臣等人来到赵地之后,一呼百应,立即得到了赵地豪杰的响应,数万人参与到反秦大军中来,赵地范阳令在面对反秦大军时仍想抵抗,但在听闻“少年皆争杀君,下武信君”后立即转变态度,可见赵地少年的反秦意志十分坚定。以武臣为代表的反秦势力在赵地发展十分迅猛,并未遇到过多的抵抗。试想,若无赵地民众反秦的意愿,武臣等人经略赵地断然不会那么顺利。
赵地将领也有入关灭秦的打算,据《史记·高祖本纪》的记载:
当是时,赵别将司马卬方欲渡河入关,沛公乃北攻平阴,绝河津。南,战雒阳东,军不利,还至阳城,收军中马骑,与南阳守齮战犨东,破之。(41)《史记》卷8《高祖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359页。
赵将司马卬是赵人,(42)《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中华书局,1959年,第3286页。武信君指赵王武臣,朝歌位于秦河内郡,武臣命令司马卬率军进攻秦河内地区,而河内恰是邯郸通往关中地区的一条重要通道。(43)从邯郸出发,取道河内,再从三川郡便可进入关中地区,这条交通道路可参王子今:《秦汉交通史稿》,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第29页。在武臣占据赵地之后,即派司马卬进攻河内地区,其中似有进攻秦关中之地的打算。秦二世三年四月,司马卬欲图从平阴津渡河入关正发生在项羽大军刚解巨鹿之围时,此时章邯主力大军尚存,赵国也刚摆脱生死局面,(44)关于司马卬率军渡河的时间,可参考尤佳:《刘邦循武关道入秦原因新解》,《河南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局势对于赵国来说尚称艰难,此时赵将司马卬欲图渡河入关,可见赵国亦存有较为强烈的灭秦之志。
三、新地的反秦运动
在大量秦简出土以前,学界研究秦史往往依赖《史记》等传世文献,若仅从传世文献的相关记载来看,陈胜吴广起事是秦王朝第一次民众叛乱事件。但上文已言,根据里耶秦简中的相关记载,秦统一后,荆新地常有反秦运动发生。里耶秦简大量出土,无疑给秦史研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学界有了研究秦在荆新地统治相关问题的第一手资料。但由于里耶秦简为迁陵县的官方行政文书,带有很强的地域性,只能反映楚地的情况。其他新地是否也像荆新地一样常有反秦运动的发生?这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深究的问题。
传世文献中亦有关秦新地存在反秦势力的记载,一个较为著名的例子便是张良。张良为韩国贵族,五世相韩,对秦王朝有着亡国之恨,不惜毁家纾难,寻找刺客刺杀秦始皇。张良的例子说明了秦统一后新地仍存在较强的反秦势力。又据岳麓秦简中有关“从人”的相关记载:
●叚(假)正夫言:得近〈从〉人故赵将军乐突弟└、舍人袑等廿四人,皆当完为城旦,输巴县盐。请:论轮〈输〉祒等【廿四人,故】代、齐从人之妻子、同产、舍人及其子已傅嫁者,比故魏、荆从人。·御史言:巴县盐多人,请令夫轮〈输〉袑【等廿四人,故】代[代]、齐从人之妻子、同产、舍人及其子已傅嫁不当收者,比故魏、荆从人之【妻】子、同产、舍人及子已傅嫁者└。已论轮〈输〉其完城旦舂洞庭,洞庭守处难亡所苦作,谨将司,令终身毋得免赦,皆盗戒(械)胶致桎传之。其为士五(伍)、庶人者,处苍梧,苍梧守均处少人所。疑亡者,戒(械)胶致桎传之,其夫妻子欲与,皆许之└。有等比。 ·十五(45)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伍)》,上海辞书出版社,2017年,第43~44页。
上述简文内容大致涉及秦统治者如何处理从人的问题,关于“从人”,学界形成了两种意见:第一,有学者认为“从人”指“合从”反秦之人;(46)杨振红:《秦“从人”简与战国秦汉时期的“合从”》,《文史哲》2020年第3期。第二,有学者认为“从人”指秦境内反叛者之家吏、舍人在法律层面上的专称。(47)孟峰:《秦简牍“从人”考论》,《史学月刊》2021年第4期。两说虽有分歧,但皆认为“从人”为反秦势力,这一点是可以确定的。(48)笔者更认同杨振红先生的观点。秦简用词较为严谨,如若“从人”即是“从反者”,为何不直接明言,反而使用“从人”一词,可参考杨振红:《秦“从人”简与战国秦汉时期的“合从”》,《文史哲》2020年第3期。从简文中的代、齐从人与魏、荆从人中可知,代地(即可视为赵地)、齐地、魏地与楚地在秦统一后,依旧有反秦势力的存在。此组简文之后的019/1021—029/1038简中又详细规定了如何抓捕从人,对于舍匿从人的惩罚标准以及对抓捕到从人的奖励标准。(49)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伍)》,上海辞书出版社,2017年,第45~48页。秦代针对从人制定了较为细致的法律规定,从侧面反映了秦新地多反叛势力的情况。
虽然里耶秦简中存有关于处理代地从人的相关记载,(50)陈伟:《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73~175页。但也只是涉及在洞庭郡劳作的代地从人的赦免问题,(51)关于秦赦免代地从人的问题与这组简文相关校释,可参考杨振红:《秦“从人”简与战国秦汉时期的“合从”》,《文史哲》2020年第3期。并未对代地的叛乱情况作详细的说明。由于现在尚未能看到除里耶秦简外其他地方的秦代官方行政文书,所以我们对除荆新地外其余新地的叛乱情况不太可能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知。不过,现有的秦代律令文书中存在较多关于秦故徼与新地的记载,这有助于我们从侧面观察其余新地的反秦运动。
有学者从岳麓秦简中“河间故徼”出发,经过辨析,指出故徼、故塞大致位于秦发动统一战争前与六国之间的界线中。(52)李威霖:《秦“故徼”考论》,《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3年第2期。故徼之外应是秦新地,即秦统一战争期间所占之地。秦人十分重视故徼、故塞的军事作用。据岳麓秦简的记载:
●奔敬(警)律曰:先粼黔首当奔敬(警)者,为五寸符,人一,右在【县官】,左在黔首,黔首佩之节(即)奔敬(警)└。诸挟符者皆奔敬(警)故徼外盗彻所,合符焉,以譔(选)伍之。黔首老弱及(癃)病,不可令奔敬(警)者,牒书署其故,勿予符。其故徼县道各令,令守城邑害所,豫先分善署之,财(裁)为置将吏而皆令先智(知)所主;节(即)奔敬(警),各亟走,所主将吏善办治之。老弱(癃)病不足以守└,豫遗重卒期足以益守,令先智(知)所主。有兴而用之,毋更置。其有死亡者,时补之,从兴有缺,县补之。有卒者毋置。有不胜任者,赀尉史、士。(53)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第126~128、159、191页。
故徼外有“盗”的情况,被挑选为奔警者的黔首必须立即奔警,奔命的主体是从傅籍的正卒中征发,因为他们正当壮年,可用于军事用途。(54)关于秦汉时期奔警制度的研究,可参考杨振红:《从岳麓秦简看秦汉时期有关“奔命警备”的法律》,姚远主编:《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第7辑,法律出版社,2018年,第24~37页。奔警者到达故徼县道后,听从故徼县道的安排,主要任务是防守“城邑害所”,故徼县道必须妥善安排这些奔警者,如若人手有所不足,必须立即补上。奔警应是秦王朝利用故徼、故塞防御新地叛乱的重要措施。
另外,故徼、故塞处有大量的戍卒。据岳麓秦简的记载:
不足以将,令隶臣妾将。居赀赎责(债)拾日坐辠入以作官府及当戍故徼有故而作居。(55)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第126~128、159、191页。
【诸】给日及诸从事县官、作县官及当戍故徼而老病居县、坐妬入舂,笃贫不能自食,皆食。(56)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第126~128、159、191页。
有赀赎责(债)貣当戍新地,其年过六十岁者,勿遣。年十七岁以上及有它罪而当戍故徼,高不盈六尺七寸者,皆作县以当戍日,勿遣行戍。当屯戍、更戍故徼,其高不盈六尺七寸者,亦勿行。 ·十八(57)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柒)》,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第73~74页。
从上引简文中可知,秦在故徼处派遣了戍卒,且将一些违法官员罚戍故徼。秦在故徼的戍卒似可视为秦在故徼的常备武装力量,而被选为奔命卒的黔首,应是预备故徼处突发情况的后备力量。故徼应常有较为激烈的战斗发生,“·当罚战痍厷(肱)□殊斩毋赖故徼┗。□痍右郩(脚)斩筋不可以行┗,皆令居县。它有等比。及诸当戍故徼而病不廖(瘳),终不可作,毋赖于故徼,请传(迁)居县,月诊,有瘳可事,辄遣诣署,它有等比┗。”(58)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柒)》,上海辞书出版社,2021年,第84~85、66、73页。这段简文大致意思为:若在战斗中四肢受重伤,在故徼处无所依靠的,可以回家乡所在县。戍守故徼的人重病,无法工作,在故徼处无所依靠的,可以回家乡所在县,每月诊断,若恢复后可以工作了,就可以回到原工作地方。从简文中“战痍厷(肱)□殊斩”“□痍右郩(脚)斩筋”等字样中,不难看出故徼处战斗之激烈。
另外,秦对新地的叛乱也十分重视。行书律中规定:“县请制,唯故徼外盗,以邮行之,其它毋敢擅令邮行书。”(59)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第133页。“故徼外盗”应包括在新地发生的反秦事件。此简文透露出两个较为重要的信息:一是县发生了“故徼外盗”的情况后,必须向上请“制”;二是只有“故徼外盗”的情况,才可以使用“邮”的传送方式,而邮路大致分布于郡与郡之间的交通要道上,以京师为中枢,“以邮行”是秦代文书传递方式中较为快速的一种,且用于传递较为紧要的文书。(60)陈伟:《秦与汉初的文书传递系统》,《燕说集》,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362~366页。从这两点中不难看出秦对新地叛乱的重视。“廿六年正月丙申以来,新地为官未盈六岁节(即)有反盗,若有敬(警),其吏自佐史以上去徭使,私谒之它郡县官,事已行,皆以彼陈(被阵)去敌律论之。吏遣许者,与同辠。以反盗敬(警)事故└,繇使不用此令。·十八”,(61)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伍)》,上海辞书出版社,2017年,第48~49、42页。此简文大致意思为:在新地为官六年以内,新地出现了反盗或者警戒的情况,吏自佐史以上无论是徭使还是私谒的原因离开,都要以“彼陈(被阵)去敌律”论处,派遣他们的官员受到同样的处理,只有因反盗、警事而徭使的,不受惩罚。徭使指秦代的公务差旅,是秦代国家行政的重要环节。(62)沈刚:《徭使与秦帝国的统治:以简牍资料为中心的探讨》,《社会科学》2019年第5期。新地发生叛乱,哪怕是因其他原因外出公办的,也要受到惩罚,可见秦对新地叛乱的重视。简文中“新地为官未盈六岁节(即)有反盗”亦值得仔细推敲,秦代官方似乎不是不允许出现叛乱的情况,而是在六年之内不允许出现反盗情况,亦可见秦官方对新地多反盗的情况是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知的,故而才有了一个时间限定。“【●】自今以来,有诲传言以不反为反者,辄以行訞律论之。其有不□者,徙洞庭,洞庭处多田所。 ·十三”,(63)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伍)》,上海辞书出版社,2017年,第48~49、42页。此简说明了秦代存在行妖律,秦汉时期的“妖言”指预言在位统治者统治颠覆,并被认为有害于国家统治的言论。(64)尚宇昌:《秦汉时期的“妖言”》,《中国史研究》2021年第4期。从简文中可知,秦代存在将不反的说成谋反的情况,秦代统治者对这一情况十分重视,并用行妖律处理这种情况。这组简文表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当时社会舆论存在“以不反为反”的情况,舆论的出现往往与社会实际紧密相关,这种情况应与秦新地多反叛的情况有关;二是秦代统治者对此情况十分重视,认为这是有害于国家统治的言论,这亦从侧面反映出秦新地动荡不安的情况。
岳麓秦简亦有较多关于“戍新地”的记载,如“● 吏、黔首非奋为上有求殹(也),而敢以辤(辞)自讼及讼人故而(鬄)髪负志及(鬄)髪而不负志者,令戍新地四岁”,(65)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陆)》,上海辞书出版社,2021年,第116页。“·尉段言:郑言:令曰:黔首冗募、羣戍卒有貣直(值)千钱以上弗能偿,令戍新地。郑卒,前令”,(66)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柒)》,上海辞书出版社,2021年,第84~85、66、73页。“有赀赎责(债)貣当戍新地,其年过六十岁者,勿遣。 ”(67)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柒)》,上海辞书出版社,2021年,第84~85、66、73页。戍是秦汉时期正丁的基本义务之一,“屯戍”的兵役并不限定为戍边或到京师为为卫士,而指所有的兵役,包括在本郡县服役。(68)杨振红:《徭、戍为秦汉正卒基本义务说》,《中华文史论丛》2010年第1期。从里耶秦简的相关记载来看,秦在楚地的戍卒,应有很大一部分是从外地郡县征调而来,(69)游逸飞:《里耶秦简所见的洞庭郡:战国秦汉郡县制个案研究之一》,《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61期,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9~68页。且来源多样,可分为征集兵、应募兵与罪人三种。(70)宫宅潔:《秦国战役史与远征军》,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编:《简帛》第11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64页。这应非楚地的特例,秦应在新地派遣了较多的戍卒。这一情况应与秦新地多叛的局面有关。
秦在故徼处派遣戍卒,又在“故徼外盗”的情况下,征调奔警者,可见秦将故徼视为防御新地叛乱的重要工具。秦官方又十分重视新地叛乱,并在新地派出大量戍卒。今虽看不到楚地之外,秦在其余五国平定叛乱的具体记载,但秦对故徼与新地的政策亦从侧面反映出秦新地整体处于一种多反叛的情况,楚地多叛乱并非特例。陈胜吴广起事之后,其余五国迅速参与到反秦战争中来,并拥立国君,除韩国以外,迅速完成了复国运动。(71)关于六国的复国运动,可参考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三联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78~79页。此中虽有陈胜吴广起事的影响,但必须有五国民众原有的反秦意志作为基础,否则五国的反秦与复国运动不会发展得如此迅猛。
四、项羽灭秦具有偶然性
“项梁起东阿,西,(北)〔比〕至定陶,再破秦军,项羽等又斩李由,益轻秦,有骄色。……秦果悉起兵益章邯,击楚军,大破之定陶,项梁死。”(72)《史记》卷7《项羽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303页。怀王政权的实际领导者项梁战死,怀王政权立即陷入到恐慌之中,“沛公、项羽去外黄攻陈留,陈留坚守不能下。沛公、项羽相与谋曰:‘今项梁军破,士卒恐’。乃与吕臣军俱引兵而东”。(73)《史记》卷7《项羽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303页。项羽、刘邦得知项梁战死后,立即结束陈留战役,引兵退守彭城、砀。
项梁大军兵败定陶后,怀王政权的主力大军损失殆尽,幸得项羽、刘邦、吕臣三支偏师未在定陶,故而未被秦军击破,这三支军队成为怀王政权的“救命稻草”。项梁大军引兵入薛时军力不过十万之众,(74)《史记》卷16《秦楚之际月表》,中华书局,1959年,第767页。这三支偏师兵力绝不会超过十万,据荀悦《汉纪》记载,宋义、项羽率军援赵之时,总兵力不过五万。(75)《汉纪》卷1《高祖皇帝纪》,张列点校,中华书局,2017年,第8页。加上此时的刘邦军,怀王政权的军队总数应在五万到十万之间。而此时的章邯大军,势头正盛。据相关学者研究,在定陶大战之前,秦廷曾大规模增援章邯大军,而到了巨鹿之战前夕,秦北方军团已悉数纳入章邯大军,章邯军总人数已经超过三十余万。(76)李侃、姜英辉、褚红轩:《试论章邯军构成的历史变迁》,《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双方实力差距悬殊,在此危急存亡之际,怀王政权的首要任务已经转为了“保楚”。
怀王亲自统领驻扎在彭城的项羽、吕臣军,同时遥领位于砀郡的刘邦军。三支军队遥相呼应,构成了怀王政权防御章邯大军的最后一道防线。“章邯大军已破项梁军,则以为楚地兵不足忧,乃渡河,北击赵,大破之。”(77)《史记》卷8《高祖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355页。而此时的章邯认为楚地已不足为虑,便引兵进攻赵地,这对于怀王群臣来说,紧张的战局终于有所缓和。但从当时局势出发,赵国一旦被灭,楚国就会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齐楚两国关系微妙,双方虽有使者往来,(78)宋义所遇齐使者高陵君显就是双方使者往来的一个例证,详见《史记》卷7《项羽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303~304页。但因田荣向楚索要田假一事,楚拒绝归还田假,双方交恶,且在定陶战役时,齐也拒绝出兵援楚,(79)齐王田儋被章邯所杀后,齐人拥立故齐王建之弟田假为齐王,田角为相,田间为将。田荣得知此事后,引兵驱逐齐王假,拥立田儋子市为齐王,田假亡走楚,田角走赵,田荣向两国索要二人,怀王拒不归还。齐楚由此交恶。此事详见《史记》卷94《田儋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2644页。齐国此时应无出兵救楚的可能性。韩王成新立,在听闻项梁兵败后,又逃至怀王处,(80)韩王成立于秦二世二年六月,其逃至怀王处一事详见《史记》卷93《韩信卢绾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2631页。
而魏国新破,魏王咎自杀,(81)秦二世二年七月,魏王咎因被章邯军围困而自杀,详见《史记》卷90《魏豹彭越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2590页。韩魏两国即使有心也无力救援。燕国远居北地,自韩广称王后,便不再参与诸国的反秦事宜。赵国作为唯一有可能出兵救楚的国家,此时已被秦军包围,章邯大军以三十万之众包围邯郸,若不发生意外,赵亡是必然的。如赵亡,楚国将失去最后一个外援。项羽痛斥宋义:“夫以秦之强,攻新造之赵,其势必举赵。赵举而秦强,何弊之承!且国兵新破,王坐不安席,扫境内而专属于将军,国家安危,在此一举。”(82)《史记》卷7《项羽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305、304、309~310页。从项羽此语中可知如若赵亡,楚亡不过是时间问题。故救赵就是保楚,非救赵则无以保楚。
《史记·高祖本纪》:“赵数请救,怀王乃以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次将,范增为末将,北救赵。令沛公西略地入关。与诸将约,先入定关中者王之。”(83)《史记》卷8《高祖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356页。这是《史记》中关于“怀王之约”最详细的记载。(84)关于“怀王之约”的记载,《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与《汉书·高帝纪》的记载皆本《史记·高祖本纪》,故此处不录。此时怀王的战略布局分为了两步:第一,以宋义为上将军率军援赵;第二,由刘邦率军入关。“诸别将皆属宋义”,(85)《史记》卷7《项羽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305、304、309~310页。“且国兵新破,王坐不安席,扫境内而专属于将军,国家安危,在此一举”。从这两则史料可知,宋义所率领的五万援赵大军几乎囊括了此时怀王政权的全部军事力量。“郦生曰:‘足下(刘邦)起纠合之众,收散乱之兵,不满万人,欲以径入强秦,此所谓探虎口者也。’”(86)《史记》卷97《郦生陆贾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2693页。郦生见刘邦一事发生在秦二世三年二月,正是其率军西进之时,(87)《史记》卷16《秦楚之际月表》,中华书局,1959年,第771页。此时的刘邦军人数尚不过万,与五万援赵大军一对比,西进的刘邦军不过是一支偏师。
李开元先生认为“怀王之约”不仅规定了对于秦国战争策略、战后处理方案,而且规划了未来的政治秩序与国际局势,(88)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三联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130页。李先生认为怀王之约的目的在于灭秦,此说应是忽视了当时之态势。一方面,此时怀王政权的首要任务仍是“保楚”,这并未因战局的缓和而有所改变,在“国兵新破,王坐不安席”的情况下,怀王不可能做出灭秦的决定。如若怀王想要灭秦,应该是派宋义率主力大军入关,而不是让刘邦军这支偏师西入关中。另一方面,在秦强楚弱的情况下,此时人数不过万的刘邦军作为一支偏师,其能灭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怀王也不可能指望这支偏师能够灭秦。张梦晗指出在章邯大军气势正盛的情况下,派刘邦入关的目的不过是为了激励楚军将帅的斗志以摆脱颓势。(89)张梦晗:《败亡与重生:“亡秦必楚”的历史探究》,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2018年,第99页。此时怀王之约仍是一防御政策,不过是随战局变化,由被动防御转变为了主动防御。
“怀王之约”是楚怀王在生死关头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但其后的发展已经远远超出当时的预想。项羽杀宋义后,自领援赵大军,破釜沉舟一举击溃王离军团。上文已说明此时章邯大军尚有一战之力,却因害怕赵高离间,无心再战,遂降项羽,“章邯使人见项羽,欲约。项羽召军吏谋曰:‘粮少,欲听其约。’军吏皆曰:‘善。’项羽乃与期洹水南殷虚上”。(90)《史记》卷7《项羽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305、304、309~310页。此时项羽亦面临“粮少”的窘迫局面,军吏“善”的回答十分干脆,更是表明项羽军队亦无力再战,若章邯不降,亦有较大翻盘的可能。
自此,秦国主力大军消灭殆尽。而西入关中的刘邦军,由于秦主力大军皆被抽调至巨鹿战场,虽与秦军发生了几场战斗,但总体来说西进过程比较顺利。赵高更是与刘邦约定分王关中,秦国内部已经瓦解,只是在武关、蓝田发生几场战斗。(91)刘邦率军西进灭秦的过程详见《史记》卷8《高祖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357~361页。考虑到当时的军事态势,若无项羽在巨鹿战胜秦军主力,刘邦入关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项羽击败章邯的主力大军,则为楚人亡秦最为关键的一场战役。
在章邯大军步步紧逼,楚国势微之时,楚怀王制定了“怀王之约”,其目的本在于保楚而非灭秦,楚军相较于秦军仍处于劣势。项羽所率援赵大军击败秦军主力,带有很大的偶然性,若赵高不在章邯与秦二世之间离间,在项羽军粮少的情况下,章邯大军亦有极大的可能打败项羽的楚军。
五、结语
关于秦灭亡的原因,从汉初至今一直有讨论,各家说法层出不穷,新意迭出,但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第一,暴政说。在汉初“过秦”思潮的影响下,汉初思想家一直在不断总结与反思秦王朝灭亡的原因。(92)如贾谊、贾山与主父偃等人,参见《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277~284页;《汉书》卷51《贾邹枚路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2332页;《史记》卷112《平津侯主父列传》,第2954页。近代以来,较多学者亦认为暴政是秦灭亡的重要原因。(93)如吕思勉、钱穆、林剑鸣、田昌五与安作璋等人,参见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4页;钱穆:《秦汉史》,三联书店出版社,2004年,第35页;林剑鸣:《秦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83~393页;田昌五、安作璋:《秦汉史》,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63~71页。第二,秦法与新地民俗冲突说。(94)如王子今、陈苏镇、臧知非与党超等人,参见王子今:《秦王朝关东政策的失败与秦的覆亡》,《史林》1986年第2期;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中华书局,2011年,第8页;臧知非:《周秦风俗的认同与冲突——秦始皇“匡饬异俗”探论》,《秦文化论丛》2003年第1期;党超:《“匡饬异俗”:秦始皇重建社会文化新秩序的举措及其影响》,《东方论坛》2018年第1期。第三,六国旧势力说。(95)如张分田:《秦始皇传》,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613~617页;郭人民:《陈涉起义和六国的复国斗争》,《河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3期;颜岸青、张金铣:《论社会阶层对秦末政治进程的影响》,《江淮论坛》2014年第3期。以上诸多研究,有浅层论述的,也有深入探讨的,都解释了秦为何灭亡,不存在谁对谁错的问题,只是论述的角度不同。今日从学术史的角度出发,不妨将诸家之说整合,视为一个整体。诸多研究的不同观点旨在表明秦灭亡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事关诸多层面。当然无可否认的是,秦末风起云涌的反秦运动则是秦灭亡的最直接的原因。
以田余庆先生为代表的学者,对“亡秦必楚”说做了十分精彩的研究,成功地揭示出秦末汉初历史发展的一条脉络,实有较大建树,亦在学界产生了较大影响。本文只是旨在揭橥在“亡秦必楚”这条历史脉络外,秦末风起云涌的反秦运动错综复杂的历史背景。
秦末,秦王朝面临着内外交困的局面,原六国的反秦运动一直没有停歇,而秦末内政的失败成为了加速反秦运动进一步发展的催化剂,陈胜吴广起事即是在此状态下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壮大。从秦末内外交困的局面出发,亡秦是必然的,而必然性中蕴含着偶然性,由楚国来完成亡秦大业,是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