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融通机制探究
2024-01-01周珊葛玉辉
摘 要:高新技术企业要破解“卡脖子”技术问题,需要联合多元主体组建创新团队,但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存在着沟通与适应不畅、融合难,利益共享机制缺失,创新要素交流梗阻等问题。以3家企业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基于扎根理论的多案例研究方法,利用Nvivo 12质性分析软件,构建了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融通机制的理论模型。研究发现:合作与意愿融通是联合创新团队融通的基础支撑,融通动力、创新要素动态流动共享与保障推动联合创新团队融通的持续发展,创新成果转化共益、基于风险共担的利益共享是联合创新团队融通的关键保障。该理论模型的提出,为联合创新团队进行融通创新提供了一种理论模型范式,助推联合创新团队实现融合与畅通。
关键词:融通机制;联合创新团队;扎根理论;“卡脖子”技术;多元主体
中图分类号:F 124.3;G 3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12(2024)04-0374-08
Exploration of Joint Innovation Team Integration Mechanism of Multiple Subjects
ZHOU Shan,GE Yuhui
Abstract:High-tech enterprises to cracking the “neck” technical problems requires multiple subjects to jointly form innovation teams,but the joint innovation teams of multiple subjects have such problems as poor communication and adaptation,integration difficulties,lack of benefit-sharing mechanism,and obstruction of communication of innovation elements.Taking three enterprises as the research object,adopting the multi-case study method based on the grounded theory and utilizing the Nvivo12 qualitative analysis software,the paper constructed the theoretical model of the integration mechanism of the joint innovation team of multiple subjects.The results show that cooperation and willingness integration are the basic support for the integration of joint innovation teams,the dynamic flow sharing and guarantee of integration motivation and innovation elements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joint innovation team integration,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novation achievements is the key guarantee for the integration of joint innovation teams..The proposed theoretical model provides a theoretical model paradigm for the joint innovation team to carry out integration and innovation,and helps the joint innovation team to realize integration and smooth communication.
Key words:Integration mechanism;Joint innovation team;Grounded theory;“necked” technology;Multiple subjects
0 引言
创新是技术发展的核心,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目前,已有的开放式创新与协同创新难以改变大企业缺乏创新能动性问题,中小企业创新资源不足问题。同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高新技术方面对我国实施全方位的遏制,从而造成我国陷入“卡脖子”困境。“卡脖子”技术已经严重影响我国企业的生存,成为产业长期自主发展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因此,要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需要充分调动政产学研多方资源形成合力,进行融通创新,突破原创性基础研究。
融通创新是激发大企业创新活力,中小企业创新潜力的重要抓手[1]。融通创新的目标在于构建各个创新主体融合发展,互利共赢,价值共创的创新生态体系[2]。相较于协同创新,融通创新则更强调创新主体间的深度融合[3]。学者们在融通创新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融通创新的影响因素,衡量指标和实现路径等。例如,张树含等通过研究表明数字化转型与融通创新呈现正相关关系[4]。黄晓杏[5]通过实证分析融通创新对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与绿色经济协同水平的驱动效应。
当前,中央提出聚集力量组建以国家发展战略,以市场创新需求为目标,“政,产,学,研,用”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尽管当前各方都在积极探索联合创新团队的建设,但仍存在利益共享机制缺失,创新要素交流阻隔,融通动力不足等问题。而学术界鲜有研究关注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的融通机制。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多元创新主体间进行融合与畅通,基于扎根理论进行多案例分析,探究融通机制的主范畴,揭示主范畴之间的内在联系,构建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的融通机制理论框架,更好地为大中小企业进行融通创新提供参考依据。
1 文献回顾
1.1 融通创新的相关研究
融通创新是指以社会实际需求和价值创造为导向,通过资源融合互补,知识协同共享,价值共创共得而实现政府、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用户等协同创新的跨组织合作创新模式。而协同创新是指企业,政府,高校,研究机构,用户及中介机构为了实现重大科技创新而进行大范围集成的创新组织模式[6]。融通创新与协同创新的区别在于实现目标,创新主体,组织模式,价值分配,协同机制方面,并且融通创新是协同创新的拓展与延伸。
目前对于融通创新的学术研究处于起步阶段,研究主要集中在创新模式,理论路径和影响因素上。对于融通创新模式,袁伟等[7]提出构建以政府主办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核心,联通产学研各创新主体,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社会网络。刘众[8]提出构建以大型龙头企业为支撑,带动中小企业实现创新资源共享,价值共创的创新生态系统。陈劲等[9]提出建设以中央政府统一控制,以央企等头部企业为核心,以中小企业,高校,中介机构等为主体的“卡脖子”领域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以及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地方优势企业为核心,创新集群内企业,研究院等融合的“卡脖子”技术创新生态体系。沈佳坤等[10]以三所理工类应用型高校为研究对象进行案例研究,对三种校企融通模式即企业主导型、高校主导型和政府主导型模式进行分析,以及分析其内生动力与外生动力机制。对于融通创新实现路径,刘众[11]指出政府应整合协调各类创新平台,健全融通创新制度体系,制定融合规则和补偿机制等,为构建融通发展的创新生态系统提供保障。赵晶等[12]通过采用螺山长江大跨越特高压工程作为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了依托重大工程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路径和详细理论机制。对于融通创新的影响因素,李默等[13]通过建立博弈演化模型,分析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产业链融通创新机制,并归纳出3类影响产业链融通创新的因素,分别为驱动,阻滞与调节。贾永飞等
[14]以长三角城市群为研究对象,通过采用fsQCA方法对数字经济渗透效应,映射效应,规模效应影响城市融通创新水平的条件组态进行分析。李晓翔等[15]以2008—202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实证分析数字化转型对企业融通创新的影响以及作用机制。陈邦平等[16]以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3家企业为研究对象,分析政企价值对科技型企业融通创新的影响,其中影响因素包括赛制激励、行政干预和规则嵌入。
1.2 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的相关研究
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是指多个创新主体,即“政,产,学,研,用”,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用户等创新主体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技术,主动整合资源,建立研发中心或创新平台,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约定创新成果收益分配而组成的创新团队。我国关于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的学术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实质上与创新联合体概念内涵相似,创新联合体包括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
国内学者对创新联合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概念内涵、动力机制、组建路径、研发策略等方面。张赤东等[17]将创新联合体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究联合体进行对比,并对创新联合体的概念进行界定。尹西明等
[18]基于科技自立自强视角,分析不同类型的创新联合体的组建方式,治理机制,研发机制等,为建设高能级创新联合体提供启示。白京羽等[19]通过构建重复博弈模型,探究了创新联合体的动力机制,研究发现创新主体在合作中的对等投入有利于合作的稳定。尹西明等[20]对比高能级创新联合体与一般创新联合体的异同,并提出建设高能级创新联合体的战略思路,过程机制与路径。许学国等[21]通过构建微分博弈模型,得出3种模式下创新联合体各方的努力程度,成本分担比例,最优收益函数和关键核心技术存量最优策略。马宗国等[22]提出由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的五大应用场景,主要包括机会开放场景,人才孵化场景,资源要素流转场景,产学研用流动场景和制度政策供给场景。王巍等[23]以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为例,探索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驱动创新联合体的建设,包括基本构架和过程模式,并揭示其建设的理论机制。张羽飞等[24]通过实证分析共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对科技中小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其中社会信任水平和政府创新资金支持起到正向调节作用。周岩等[25]构建多寡头三阶段研发博弈模型,研究结果表明增加横纵技术溢出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研发绩效和领军企业利润。
基于以上文献分析,发现学术界少有研究关注创新联合体如何实现融合与畅通,更多聚焦于创新联合体的组建路径,动力机制,研发策略等,因此文章基于扎根理论的多案例研究方法,探究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融通机制。
2 研究设计与数据来源
2.1 研究方法
扎根理论是一种质性研究方法,将调查资料进行归纳和分类,并挖掘其深层的因素及联系,最终建立我们所需的理论[26]。该理论主要包含古典扎根理论,程序化扎根理论和建构主义扎根理论。吴肃然等指出程序化扎根理论提供了一套严格的程序和概念框架,并且极大缓解了研究者的压力[27]。程序化扎根方法主要分为3步,首先将资料进行打散,从文字资料中抽象出一些概念,即进行开放性编码,之后进行主轴编码,最后根据梳理的范畴建立核心范畴,即进行选择性编码。
文章的研究目的在于探索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融通机制,鉴于研究问题的复杂性以及研究环境的动态性,将采用多案例研究的方法对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融通机制进行研究。由于目前鲜有文献探讨其融通机制,因此需要借助案例进行探索性研究,并且多案例研究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案例分析,借助多方证据相互检验,最终可以提高研究结论的信效度。综上所述,采用基于程序化扎根理论的多案例研究方法,探讨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融通机制。
2.2 案例选择
文章选取中国中车,中国移动,海尔集团3家企业进行研究,案例选取的原因如下。
1)具有典型特征。中国中车,中国移动,海尔集团自身实力雄厚,作为大企业带领其他中小企业进行融通创新。此外还与其他多元主体达成多项合作,所组建的创新团队获得多项科技创新成果和奖项。
2)具有代表性。研究所选取的3个案例在融通创新方面有着完善的运行机制,创新平台建设相对成熟,创新成果丰厚,并与多次其他多元创新主体组建创新团队,因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此外,海尔HOPE开放创新平台登上“产学研融通组织”排行榜第一。三家企业的简介信息见表1。
2.3 数据收集与数据处理
研究通过收集二手数据进行扎根编码,主要包括企业官网披露的信息,专家、高管发言与采访,企业相关新闻以及相关文献等,所收集到的资料共计17.1万字,所选取的案例数据来源见表2。研究遵循程序化扎根方法,首先将资料进行人工梳理,并预留四分之一文本资料。其次借助Nvivo 12质性分析软件进行资料编码,最后完成资料编码后,将预留的四分之一文本资料进行饱和度检验,经检验没有出现新的范畴和关系,因此说明本研究得到的范畴和概念模型通过饱和度检验。
3 数据编码与理论模型构建
3.1 开放式编码
开放式编码是将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之后,对其贴标签,概念化,范畴化的过程。首先对文本资料进行分解,将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语句摘出来。其次将所摘出来的文本进行概念化,最后将同一类概念进行归类,即范畴化。根据以上步骤,文章一共提取出27个重要概念和5个初始范畴,具体内容见表3。
3.2 主轴编码
通过主轴编码,将开放性编码所提炼的初始范畴再次进行归类分析,并建立初始范畴之间的潜在关系,抽象形成更高层次的主范畴。通过对初始范畴进行梳理归类,最终概括出了3个主范畴:融通基础支撑,融通持续发展,融通关键保障。具体内容见表4。
3.3 选择性编码与模型构建
选择性编码的目的是在主轴编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出核心范畴,并挖掘核心范畴与主范畴、初始范畴之间的联系,进而形成理论框架[28]。通过对27个重要概念,5个初始范畴,3个主范畴进行全面剖析,确定文章的核心范畴为“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融通机制”。围绕该核心范畴的故事线:首先,创新联合体进行融通创新的基础是合作与意愿融通,即创新联合体需要建立信任,通过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目标,责任义务,合作流程等事项。其次,在明确合作事项后,创新联合体开始进行创新活动。融通动力驱动创新过程,且能有效促进创新要素流动共享,以推动融通持续发展。最后,创新成果共益和基于风险共担的利益共享构成创新联合体融通的关键保障。创新活动充满不确定性与风险性,因此需要多元创新主体共同承担风险。同时,创新成果的收益也应进行共享,实现互利共赢。基于以上故事线,最终得到多元
主体联合创新团队融通机制的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4 模型阐述
4.1 融通基础支撑
合作与意愿融通是创新联合体融通的基础支撑。一方面,诚信是合作的基础。各创新主体之间可能首次合作或多次合作,而合作的前提不仅基于对方的创新能力,还需要考察对方的信誉。良好的信誉不仅能够使合作更加稳固,还能有效减少合作时产生的冲突。例如,海尔HOPE平台要与企业进行合作时,会对将要合作的企业展开线下调查,了解企业是否真实存在,地址是否真实,是否具备所需的技术等,满足这些条件后,海尔HOPE平台才会将其纳入创新生态平台中。各创新主体在组建创新联合体时,可以参考欧美国家相关征信系统经验,通过引入第三方信息披露机制,使外部治理机构定期向各主体提供相关合作信息,从而使将要合作的主体间能随时了解对方的经济活动以及信誉状况,有效规避合作风险。
另一方面,企业在与其他创新主体进行合作时,面临着如何从合作中获取创新收益的问题,以及关键技术和信息被泄露的风险。因此如何加强创新主体间的合作意愿,建立信任成为创新主体间进行融通创新的首要因素。多元主体间达成合作意愿之后,各创新主体可以建立规章制度,包括利益分配,知识产权管理,经费管理等制度,之后通过签订合约,明确彼此之间的合作流程,合作目标,合作事项以及责任和义务,能够有效减少融通创新活动中的不确定性。中国中车,中国移动,海尔集团在组建联合创新团队时,都会建立规章制度,并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和合作事项。
4.2 融通持续发展
融通持续发展包括融通动力,创新要素动态流动共享与保障。
4.2.1 融通动力
融通动力是推动各创新主体进行融通创新活动的驱动力。多元创新主体在进行融通创新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创新资源短缺,人员创新内驱力不足,技术难题难以攻关等因素导致创新氛围低迷,进而导致创新动力不足。因此,为了提升各创新主体的创新热情和动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创新联合体可以通过薪酬调整、专项奖励、绩效奖励等方式激励科研人员。例如,同济大学中车捷运研究院主要通过绩效奖励激励科研人员;中国移动紫金研究院有完善的晋升体系,激励科研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知识技能。第二,大型企业可以设立科研基金,链长基金等方式,推进前沿科技与技术创新,并为合作伙伴提供融资服务。如中国移动设置链长基金,总规模约260亿元,通过科研基金和链长基金已为近400家合作伙伴提供约300亿元融资服务;海尔建立专项产业基金用于行业共性技术攻关。第三,政府可以在政策制度上提供相关支持,如税收优惠、资金补助、人才补贴等。如工信部、发改委和科技部等政府部门联合成立5G的推进组,出台“前三年免减”、减免芯片研发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除此之外,政府也可以设置创新奖项,激发创新联合体创新的动力。中国中车、中国移动、海尔集团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已荣获多项科技创新奖项。第四,用户需求推动技术创新。海尔HOPE团队针对用户的痛点如冰箱用久有异味,联合中国科技大学协同研发,解决了技术雏形中存在的问题。
4.2.2 创新要素动态流动共享与保障
创新联合体在进行融通创新时,难免会遇到创新要素交流阻隔问题,如创新平台开放共享不充分,导致创新要素流通不畅。而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需要创新要素进行充分融合。
一方面,高校和科研院所负责提供基础研究方面的知识,大型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为知识供给的创新主体包括高校,研究机构提供仪器设备与资金支持,为创新要素流动共享提供保障。例如中车株机、中车株洲所、中车株洲电机等企业,以及湖南工业大学等科研院校研发检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中国中车每年会为同济中车创新研究中心提供资金支持。此外,创新联合体还可以通过企业构建的平台进行技术、人才、知识共享,充分利用互联网搭建知识数据库,使得成员可以随时通过平台进行知识交流和培训学习。例如海尔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会通过海尔HOPE平台进行知识、技术、人才等共享。
另一方面,创新联合体内部可以进行高端人才培养,进而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知识共享与交流。同济中车创新研究中心设立了高端人才培养与培训分中心,并推出国际留学生硕士班;中国移动与兰州大学共建的西部算力计算研究院,并建立人才培养基地;中车齐车公司与北京交通大学共建实习基地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4.3 融通关键保障
融通关键保障包括创新成果转化共益和基于风险共担的利益共享。
4.3.1 创新成果转化共益
如何实现创新成果共益是创新联合体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因此,在进行融通创新时,首先对创新成果进行技术评估,确定其技术可行性,市场的商业化前景。其次,明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及相关义务和权利,并合理分配知识产权。最后,创新联合体应制定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如按照投入比例大小,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利益分配。例如,海尔与西安交通大学合力开发出第一个运用可变分流技术的产品原型,并将其应用在空调中,该产品得到了市场与用户的积极反馈;中国移动联合实验室聚焦音视频智能交互的跨媒介、多模态等技术研发,并探索在CHBN等领域进行落地应用,从关键技术攻关和能力应用两个层面开展联合研发,按合同约定分配知识产权,并推动成果在多方的业务场景落地应用,相关收益共享。
4.3.2 基于风险共担的利益共享
实际上,多元创新主体在参与融通创新过程中由于风险承担能力的差异,仍可能存在承担的风险与最终获得的价值不对等的问题。因此多元创新主体间应建立基于风险共担的利益共享机制,即可以根据承担风险的大小以及承担风险的能力进行利益分配,真正实现多元创新主体间承担的风险与获得的价值对等,进而激发创新动力。例如,中车株机牵头联合中车株洲电机公司、国防科技大学、国家磁浮中心等单位组建创新联合体,并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模式运行,明确规定风险分担的比例。中国中车、中国移动、海尔集团均基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组建联合创新团队。
5 结语
文章通过基于扎根理论的多案例研究,构建了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融通机制的理论模型,并结合案例对模型进行阐述。研究发现:第一,合作与意愿融通是融通的基础支撑,联合创新团队合作之前需要建立信任,并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保障其利益。第二,融通动力和创新要素流动共享是融通的发展动力,通过薪酬调整、专项奖励、科研基金等方式激发创新动力,进而推动创新要素流动共享,使人才,资金,设备等资源得到充分地运用。第三,创新成果共益和基于风险共担的利益共享是融通的关键保障,创新活动具有不确定性,风险性的特点,因而所产生的风险需要多元主体共同承担,增加合作的可持续性。相应地,创新活动所产生的收益也应进行共享,实现合作共赢。
研究启示在于:
1)合作与意愿融通是多元主体联合创新团队融通的基础,对后续创新要素流动共享,创新成果利益分配,风险分担产生影响。因此,多元创新主体在合作之前,应进行信誉度调查,以确保合作的可靠性。
2)创新联合体应专门设立利益调配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利益分配,以满足各方的利益诉求。
3)创新联合体应建立有效的信任机制。在创新联合体中可能存在多种类创新主体,因此在进行融通创新时容易出现不同的“小团体”,如技术团体、管理团体、学术团体等,而团体内部相较于外部更容易产生信任,因而阻碍创新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流与沟通。
4)政府应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主体政策激励制度,科技规章制度等,通过规章制度对多元创新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约束,保障创新团队有效地运行。
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
1)案例资料来源较为广泛,收集的案例资料可能不够全面,研究结论的有效性还有待检验。
2)基于扎根理论和多案例研究方法总结出的理论模型仍需更多资料证据对其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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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严焱)
收稿日期:2024-01-06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23YJA630027);上海市一流学科建设项目(S1201YLXK)
作者简介:周珊(2001—),女,海南澄迈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学习与研究。